(快穿)富贵荣华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昔我晚矣
……
待锦荣养好伤后,清点了一下部属和财产,共忠心耿耿的侍卫一十三人,别以为人很多,刚出逃时是带了近五十个死士,其中大半都和公子升一样死在了追杀的秦兵手中。
至于钱财,倒有不少易于出手的金银,这个时代普通人家三四辈子也花不完。
但真想做什么事就有些捉襟见肘了,加上她才十四个人,还定了一个复国的目标,锦荣也觉得有些荒唐。
锦荣又笑了,这世上很多事开始时大多很荒唐,让人意想不到。
临城虽平安,却不适合久留,锦荣让武成画出一张大致的天下地图,主要有秦,楚,魏三个大国,赵国也曾是大国之一,如今被灭,不复存焉,还有就是一些小国,比如临城所属的卫国。
小国生存于夹缝间,各有依附,卫国看着虽小,但也平静不了多少,无论是刚亡赵的秦,还是楚和魏,想要一统天下,吞并他国的野心都不小。
锦荣说要走,其他人自然听令,武成问道,“公子,我们去哪里?”
此时锦荣换了一身少年装束,方便她骑马赶路,也让武成他们改了称呼,如今已不适合再叫公主了。
她微微一笑,“去秦国宛泽。”
谁会想到,赵国王室的唯一血脉会将日后隐姓之处选在有灭国之仇的秦国。
锦荣当然没有那个卧薪尝胆日夜不忘国仇家恨的意愿,不过是经过再三考虑,认为这个地方最合适而已。
这个时代的尊卑等级似乎都印进了骨子里,尤其是对死士而言,连一个年纪不过十岁的小姑娘的话他们都言听计从,不敢违命,又怎会提出质疑呢。
宛泽多山野,说的好听是桃源之乡,但不比国都繁华,且人少地荒,何况避不了赋税,锦荣等人一来,就按着她的吩咐,买下了大片的土地。
在处理好落户以及和当地官吏打交道的事后,以失孤的卫国小贵族携护主的仆从名义在宛泽定居下来。
无论她想要做什么,在乱世中建立保护自己的势力都是必要的,
沉思良久后,锦荣提笔在这个时代比纸使用的更多的白色绢布上,写下了一个‘墨’字。
(快穿)富贵荣华 第286章 亡国公主篇
呈盆地形山势中的大片空地上, 有百来个剑客, 或站着休息, 或在对练剑招,其中大部分人的目光都望向场上对剑的两人。
招式凌厉, 刺向的都是要害,让旁观的人都连一口气不敢松。
你攻我退之间,青色布衣的年轻剑客很快落败下来,剑也被击落了,脸上一片惊惶失落。
而击败他的是个仪容秀丽,即便只是用发带简单束发也不掩其气度的‘少年’, 看上去年纪比剑客还要小上几岁, 衣着与其他人也无分别, 只是冷淡道, “举剑。”
年轻剑客收起了方才的失落, 郑重道,“是, 公子。”
之后依旧未能从‘少年’手上讨到什么便宜,反而更加狼狈,布衣上满是沾的灰尘, 和渗出的汗水, 年轻剑客的目光却越发坚毅, 旁观的剑客没有丝毫对被压着打的一方的奚落嘲讽, 而是认真的观看每一剑的攻势, 哪怕有些快得看不清的, 也努力捕捉着剑法的影子。
甚至心有明悟,在剑招对练之中也获益最多的,莫过于身处在对练中的年轻剑客。
‘少年’也是意在指点,而不是故意欺凌。
不过放在她身上,的确算是欺凌弱小了,此少年非真少年,而是虚岁十九的锦荣。
待锦荣收剑后,结束短暂的练剑后,年轻剑客拱手行礼道,“多谢公子指点。”
锦荣目光扫向周围,其他人低头一行礼后,也各自继续对练剑招,虽是尊敬感激,但他们也做不出对公子的亲近亦或说是冒犯之举。
这是时代的特征,锦荣也没有特意去改变。
来到宛泽已有八年了,从村庄到庄园,再到占地千百亩的坞堡,也费了锦荣不少心力,但想在这乱世中生存,乃至有一席之地,这些付出也是应当的。
这个世界没有修炼的契机,她又顶了姬锦荣的身份,也就只好暂时这么走下去了。
锦荣想建立一个即便壮大也不会惹人忌惮的势力,这个组织就叫做‘墨门’。
和她某一世印象中掀起风云而这个时代未曾出现过的势力有些相似,但又大为不同。
做什么都少不了钱财,行商虽为贱业,但对暂时身份不明的锦荣而言却意义重大,而且随她来宛泽的都是对她忠心耿耿的人,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不会有半点质疑。
贿赂些金帛,甚至还将宛泽这边的官吏换成她推上去的人,于她行事更是方便。
在秦国想蓄养军队是不容易,声势过大难以遮掩,但训练剑客就不会有人管了,稍微显赫一点的家族内有供养谋士剑客实属常见,不同的是,她手下的剑客都是她教出来的。
战乱时期,无父无母的孤儿太多,锦荣收养的不只有男孩,还有女孩,学习剑术,医术,木工,经商,机关等等。
这倒和最初墨门相同,最初跟随在她身边的死士,看到墨门如今的发展,心中对公子都是敬佩不已,为复国殚精竭虑。却不知锦荣只是习惯性准备周全,至少万一某天被秦王发现她是赵国王室遗孤想斩草除根时,还能安然脱身,还不用担心其他威胁。
若是换了其他如魏或楚,还不至于如此,但谁让魏国和楚国太不经打,才几年的功夫,就随着赵国的步伐被灭了呢。
不过这也印证了锦荣选择宛泽的决定,有多正确,如果安家在魏国和楚国,再经战乱也麻烦。
秦一统天下,但却没那么安定,不说进程太过猛烈,许多原楚国,魏国,甚至是赵国的百姓归顺心都不高,时有反抗之举,当今秦王似乎也没有安抚的意思。
听说才弱冠之年,亲政不久。
锦荣对了解秦国和它的国君没什么兴趣,她只要保证自己的势力建立起来,哪怕举国之力也要忌惮它就够了。
卧榻之侧岂能容他人酣睡,有过为皇经历的锦荣当然再理解不过,但换成她是这个他人,那就不一样了,若秦王真有本事劝服她,解散了墨门,她一人逍遥世间也无妨。
但似乎这位年轻的秦王并未察觉到,这就不能怪她有不臣之心了。
不过好像,她从来就没有为臣为民的想法。
……
一箭凌空,空中一双大雁扑凌着落下来,仆从立刻过去抓起来带回,未有伤,只是羽箭穿过尾翼,让大雁失去了平衡无法飞行而坠落。
锦荣瞥了一眼仆从手中还挣扎着的大雁,“带回去养着。”
训练得好就当传信的大雁,不好那就炖汤喝了吧。
“是,公子。”仆从恭顺道,
时人崇尚君子六艺,哪怕是再体弱的文人,也都会拉弓上马,锦荣对外宣称的身份是男子,但身边的亲信,包括她教授剑术的墨门门人都知道她身份,她也无意隐瞒。
身边的人都对她忠心耿耿,尊敬非凡,更不会强求她学这些。但自安顿下来后,锦荣就拾起了剑术,射箭骑马更是当成的寻常锻炼。
无法修炼的确不能太过随心所欲,这副身子穿越过来时就发现了体力实在柔弱,许是锦衣玉食骄养惯了,弹琴跳舞都来得容易些。
可她又不是受人庇佑的女子,也没想过仗着智谋隐居幕后,既然一手创立了墨门,也总要出来顶立门户,否则手下人如何能信服她。
死士和用药控制的始终是少数,墨门要想发展,势必需要大量人手。
女子身份不会有什么妨碍,但若是一个藏藏掖掖,甚至需要人保护,畏缩胆小之人,终得不了什么人心。
这份坦荡也的确得到了信服,从来宛泽身边只有十四位死士,到如今,光是她手下的商人行走各地,而墨门这份势力中隐藏的人数,也只有锦荣一人知晓。
而锦荣那一手世间闻所未闻的神奇剑法,更是令门人狂热不已,又是自小在墨门长大的人,更是将锦荣视为神一样的存在。
日常训练手下剑客后,回到住处的锦荣,洗漱了一番,换上了干净的绸白衣,练剑时的布衣也是为了免得麻烦而已,绸白衣同样偏向男装。
她自己没什么偏好,只是女装过于繁复,层层叠叠,伸展动作的空间不大。
从她的经商之路踏上正轨后,就没再为钱财担忧过,她也就让人专门改了几样适合女子行动的衣服,她门下也有不少女子,习剑和学医的。
服侍的白术望着手持竹简的公子,柔声道,“公子歇息会吧。”
能被留在锦荣身边,白术当然不简单,对锦荣的忠诚也不亚于早年的那些死士,见公子每日要处理那么多失误,还要去练武场,白术有些心疼。
锦荣听了她的话,放下书简,“你说的也对,待在家里确实闷了些。”
“听说照城有祭祀水场,很热闹,丰城还有论道会,有几位当世大家,公子应该会很喜欢……”
侍女白术为了让自家公子多点娱乐,可以说是掏空了心思,
锦荣敲定了决定,“那就都去好了。”
……
白术没想到公子说的都去,不是出门郊游,而是打算游学,时日不定,而且不准备带上任何人。
明为游学,实为游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其实锦荣心中早有这个想法。
刚穿越过来就面临生死危机,还不得不隐姓埋名,培养势力,对其他各地所知所闻都是过往派出的人回来告诉她的,她还未真正见识过这个天下呢。
武成也听说了公子要出门游学天下的事,特前来拜见。
锦荣眉眼轻挑,“怎么,你还担心公子我?”
这些年最得锦荣重用的就是武成了,用的也很顺手,无论是收养孤儿,还是出去行商搜集情报。
武成听了这话,细细一想,觉得公子说的也不假,他们都知道,公子若是扬名于世间,也是一位剑术大师,哪怕是千军万马,脱身也不是难事。
锦荣的剑术来历,她自称是梦中仙人所授,也无人质疑,反而觉得公子有此天赋。
于是武成拱手一行礼,“从公子命。”
出行之前,锦荣也得安排好了,墨门,和她手下培养的商旅,还有坞堡里的人,即便她不在,也能如常,不会出什么乱子。
好在这些年没白培养,都是好用又放心的人。
春日,芳草萋萋,
锦荣骑着马,哼着小调,她的随意无端落在别人眼里像个浪荡贵族公子,这一番作派,倒是没人敢上前接近。
天下虽未定,仍动乱不已,但出来游学的士大夫之子从来都屡见不鲜。
白术想跟着随侍左右,但被锦荣几句话便又另做安排了。
她说的祭祀水场,还有论道会,锦荣都去过了,而她此行的目的地之一原魏国国都,学宫也到了。
慕此地学者之名而来,未想竟见到了一位美人。
比女人还要美的男人。
(快穿)富贵荣华 第287章 聊斋娘子
夏日江南雨季绵绵,难得有出晴的时候,
城镇唯一的酒坊就是竹枝巷口处的王记酒坊,酿的是江南有名的杏花酒,却别有风味,可惜酒坊老板王大郎福薄,早几年就去了。
如今酒坊就剩下孤儿寡母扶持,他的遗孀周氏倒是个能干的,撑起了酒坊生意,打理得有声有色的。
早上,来酒坊的人并不多,一黄衫女童坐在门口,折着纸,门里传来温柔的女声,“阿锦,别在外头坐久了,小心着凉。”
说话的是王记酒坊的当家周氏,
“好。”女童乖巧地应了一声,然后将折好的纸,埋入酒坊门口的地里,
若是有见识的人仔细看了,就知道这埋得地方也是特定的方位,按道法做的辟邪阵。
在寻常的辟邪阵上又做了些改动,不仅能避邪祟,也能做些安全防护。
谁让这世界妖魔鬼怪还混迹人间呢,女童也就是锦荣啧啧一叹,灵气充足,天地万物,滋生的精灵鬼怪倒是多,太多了纵是有心的也管不了。
她此世投胎就成了王家女,王锦荣,名也未变。
小康之家,以酒坊为生,父母双全,也是安乐无忧。
等到她五岁的时候,这世的父亲去另一州县送酒时倒霉遇上天灾,没了性命,屋漏偏逢连夜雨,酒坊又欠下别人帐未还。披麻戴孝的周氏当时都已准备忍痛卖了酒坊,带女儿回娘家去。
直到锦荣告诉她,酒缸靠着的墙角处里埋着一个瓦罐,里面都是银子。
锦荣也没告诉周氏是爹的鬼魂挂念不下回来告诉她的,只是换了个法子说是无意间发现的,鬼神之事虽多,但以她之年幼,若是与这种事沾边,未免引人注意。
周氏一直很少过问酒坊账目的事,也知道夫君不喜欢把钱存在银庄。这钱不仅解了酒坊的燃眉之急,也能让母女俩数年无忧,周氏是个持家有道,非但没关酒坊,还亲自当家,好在夫君在世前教过她酿酒的方子,硬是没让王家酒坊砸了招牌。
锦荣人小也做不了什么,也就私下教训了几个想欺负孤儿寡母的泼皮无赖。
王家酒坊生意依旧兴隆,除了平日买酒的人,还供应城里的几个大酒楼,家底也算得上丰厚。
一边操持着王家酒坊的周氏也没忘了女儿,虽遗憾没能给亡夫留下香火,但即便夫君在世,两夫妇也是爱极了女儿的,现在母女两人相依为命,她更是疼爱不已,对女儿百依百顺。
酒坊的生意自有雇佣伙计打理,周氏则是任由女儿玩,也不强求她学什么,算帐还是女红,心里想着待锦荣长大了,招个上门女婿,不劳女儿操心忙碌。
对这一世的生活,锦荣是相当满意的,唯一的遗憾就是王父的去世了,事事不能完美。
只能说是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难怪那么多人追求长生了,活得越久,就是有仇有怨的人都死了。
长生,在另一种意义上,或许也是胜天半步。
锦荣都九岁了,周氏本是想着送女儿去学堂,但问了学堂的师傅,说是不收女学生。
周氏无奈,但锦荣却是不在意的,经史子集,诗词歌赋,都不知道学了几世,信手拈来的东西,实在没必要再学一回。难不成学这八股文章去考科举。
虽不拘着锦荣玩耍,但也有嘱咐几句,比如不要和斜对面那家烧鸡店的老板娘亲近。
那是半月前新搬来的住户,姓胡,叫三娘,长相就是坊间三姑六婆碎嘴说的狐媚样,开了一家烧鸡店,听说她前面的丈夫年纪轻轻就死了,这都是周氏平日和街坊邻居那里听来的。
什么一个女人有本钱开店,怕不是害死她前夫得的家产,还有整天心思都是打扮,插花戴簪的,勾引了不少男人去她店里,保准是个狐狸精。
说的更难听的都有,周氏怕教坏小孩子,也没在锦荣面前说起,她眼瞧着那胡三娘的确不像什么洁身自好的姑娘,这门对门的,离得又近避无可避的,甚至烧鸡配酒,胡三娘还要从她家买些酒水。周氏也无法,只好让女儿平日玩的时候,不要到胡三娘的店里去。
锦荣扮作小儿状,乖巧地点头,心里嘀咕着,说是狐狸精也没说错。
胡三娘,可不就是只真正的狐狸精。
也不见国之将亡,朝代更换的,妖孽却喜欢跑到人间来了。
就简单挂了胡记招牌的店面,但在门口迎客的却是个眉目间尽是风情,身段妩媚动人的年轻女子,容貌也不负那些女人嫉妒红了眼,见有客人上门,胡三娘嫣然笑道,“客官里面请,客官想吃点什么?”
吸引顾客的可不只胡三娘的美貌,胡记的烧鸡做的也是极美味。
“好咧,两只烧鸡,一壶小酒。”胡三娘朝店里的伙计喊道。
伙计无奈道,“老板娘,没酒了。”
胡三娘嘴角一抽,指了两个伙计,“快去王记买四壶酒。”
伙计们跑得比兔子还快,不是跑回后院砍柴杀鸡,就是招呼客人去了,气得胡三娘头上别着的簪花一颤一颤的。
她哪里不知道他们为何不愿去,说到底她也不愿去的,每次去一回,她都快吓得掉狐狸毛。
难得下山在凡人城镇里开店,结果隔壁就住了尊煞神,虽说这煞神还小吧,但足够欺负他们这群狐狸了。
周氏见到胡三娘也有些意外,“王夫人,我店里没酒了。”胡三娘勉强笑道,也没失几分颜色。
闻言周氏就明白了,哪怕心里看对方有偏见,但伸手不打笑脸人,何况是生意上门。周氏立刻就让伙计挑了酒搬到胡三娘的店里。
等到付账时,“胡娘子,这钱给多了吧。”周氏也不是占人小便宜的人,何况这钱明显多。
“不不,酒卖的好。”胡娘子哪敢少王夫人的钱,见酒搬过去了,急不可耐得就要走。
刚踏过门槛,就在门口处的榆钱树下碰到了她每次最不想看见的人,王家小姑娘,王锦荣。
不知是哪路神仙下凡,来折磨她们这些可怜的小狐狸。能看出来,不是因为她修为多高,完全是那功德金光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王姑娘。”胡三娘声音都是发颤的,裙下的狐狸尾巴都忍不住要露出来了。
虽然从未说些什么,但胡三娘每次都感觉自己在她面前连原形都暴露了,光是那轻飘飘的一眼就吓得她冷汗涔涔了。
锦荣眨了眨眼,瞬间就猜出了她是来干什么的了,摆了摆手,就放她过去了,胡三娘这种小妖怪还真没被她放在心上。
胡三娘朝她恭敬地行了一礼,饶是番动人美景。
在临走时,胡三娘脚步又是一顿,似是有些犹豫。
……
周氏算完了账目,走出来看到坐在门口的女儿在吃烧鸡,而且已经吃的差不多了,不禁诧异问道,“阿锦,哪里来的烧鸡?”
锦荣也没有什么要隐瞒的,“胡三娘请我吃的。”
狐狸做的烧鸡味道还真不错,看来那小狐狸也懂见神就拜的道理,在口袋里还藏了几只烧鸡。
“胡娘子?”周氏有些惊讶,胡三娘来的时候也没见她带烧鸡啊,她转念一想,许是后又回店里拿的。看女儿吃的开心,周氏对那胡三娘也有了几分好感,虽作风有些问题,但到底不是个坏人。
想完周氏又对女儿温柔笑道,“你吃了烧鸡,那午饭还吃么?”
锦荣摸了摸肚子,认真回道,“还要吃。”
周氏轻笑了两声,“好,娘给你做你爱吃的。”
之后,锦荣没少吃到胡三娘白送的美味烧鸡,当然,对于胡记那窝狐狸,锦荣当然不可能因为几只烧鸡而违背自己的原则。一开始,她也没有为难胡三娘他们。
警告什么的,更是没有过。
因为她一般不说,犯了事直接动手。
好在这几只狐狸也就贪图人间烟火,来历什么自然是瞎编的,老老实实没做什么害人的事,也不排除是因为对她的畏惧才这么安分。
周氏倒是因为胡三娘对她女儿十分‘友好’,偶尔与街坊谈话时会为她说几句好话。
胡三娘这边开着烧鸡店,见锦荣每次都收了烧鸡,也松了口气,并觉得自豪,论做烧鸡,各妖谁能比得过他们狐族,连大人也喜欢。
见锦荣不是见了他们是妖精就喊打喊杀,胡记的狐狸也心里踏实多了,那种道士和尚,他们也没少见过,不过向来是不怕的,打了小的还能拼老的,但对上这位,怕是连族里的老族长,也不敢大声说话。
其实胡三娘心里还有些小惋惜,神仙转世,若是能与之修好,成仙得道也不难,可惜她是个女的,要是族里长相好的狐狸,能勾引或是让这位仙君喜欢上,那真是莫大的机缘。
让人动情爱之心,本就是狐族再擅长不过的了,以前没少出过这样祸国殃民的事,勾引君王又算得了什么,要是能让这位倾心才是本事。
(快穿)富贵荣华 第288章 聊斋娘子
酒味飘香,杏花芬芳,回味流长。
酒坊的生意一如往常的好,走进来一个穿着捕快服的年轻男子,俊朗挺拔,脸上还带着讨人喜欢的笑容,“周姨,打二两酒。”
周氏笑意盈盈,话里透着亲近的意味,“是谢青啊,这回又是给你爹打的杏花酒吧。”
谢青挠了挠头,“没错,我爹就爱您王记家的杏花酒。”
谢青他爹老谢是个铁匠,开着铁匠铺子,王父在时两人也是好兄弟,酒坊艰难时没少帮忙,打谢青进了衙门,就没少被他爹叮嘱着照应一下王家孤儿寡母。
周氏又是打小看着谢青长大的,当子侄看待,忙招呼伙计去打二两杏花酒。
谢青偏过头看见坐在柜台那一身浅紫色衣裙的秀丽少女,从怀里掏出个小纸包递了过去,爽朗笑道,“阿锦,这是你说的东西,还真有。”
他去邻县山头办个案子,结果犯人抓了,无意在山脚下发现的,记起被他视为小妹的锦荣曾和提起过,要是碰到什么黑色木头就带回来
锦荣接过东西,弯了弯嘴角,“多谢谢哥了。”
她打开纸包,里面就一块黑漆漆几寸大的木头。
谢青眼角余光还扫过她桌前的东西,几块木片,有些像道观里的竹签,仔细看又有些不像,下面还垫着白纸,画着奇怪的图案。
只当是小孩子玩意,没留意。
这时,酒已经装好了,周氏还柔声笑道,“要不喝两口,周姨请你的。”
谢青一手接过酒,另一只手摆了摆,“不了,我还要当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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