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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痣与梨涡[重生]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宠袂
泪痣与梨涡[重生]
作者:宠袂

回到17岁,林千岛再也不想做孪生姐姐的附庸,也不想去盲目崇拜名为姜伦的学长。

她重新去接受那个恣肆乖张的少年,接受他的创伤,接受他的阴暗面。

因为,在她死过一回之前。

所有人都以为她和姐姐一模一样,只有他看见了她的梨涡。

最后扑进火海,在血水与火舌中冲她笑得张扬“现在知道了吗?老子才最他妈喜欢你。”

『其实你看起来很孤独,你会不会觉得孤独?』

『希望有个可爱的女孩子可以住进你心里,以后她陪你堆雪人。』

—大魔王x治愈小仙女

—可能是个伪煽情的校园甜宠文

—1v1,双c,HE





泪痣与梨涡[重生] 泪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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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痣与梨涡
宠袂/文
2019/10/30
[本文于晋江文学城独家连载,码字不易,望支持正版]
17岁时的相遇,像烂俗的小说情节。
那时候,杉藤私校刚过午休时间,教学楼里乌压压的全是人,午后的空气燥热黏腻,像学生不小心洒在塑胶操场上的碳酸饮料。
林千岛沉溺在这困倦的氛围中,同桌却非要拉着她去学校小商店里买块小蛋糕,她无可奈何,也推脱不掉。
那个时候,她是不爱从教室里出来的。
她喜欢闷着头在绘画本上画自己喜欢的小东西,而出来的话,就不得不接受无数目光的审视。
那些目光是无声的,不会说话,却好像什么都说出来了。
每每此时,林千岛就感觉那些目光是一把把尖锐的小刀子,把她的小心思一干二净剥出来,暴露给所有人看。关于她的孪生姐姐,还有她到现在都说不清,那时候自己到底是不是真心去喜欢的姜伦学长。
林千岛有个孪生姐姐,叫林浅樱。
就像她是浅色樱花,而她却是千岛酱一样的落差感,在外人眼里,林浅樱什么都很优秀,堪称大家闺秀的楷模,举止优雅,谈吐温淑,气质非凡学习好,像只骄傲的小孔雀。
林千岛也知道,姜伦学长一直是姐姐极力追求的对象。
他是这所混乱私校里堪称清流的存在,在其他男生或追求时髦,或撩妹泡妞,或沉迷游戏,或纸醉金迷挥霍无度时,这位学生会会长简直一直是朵高洁的白莲,像真正的贵族。
用同桌的话说,学习成绩不怎么样、成天做白日梦一样的林千岛,简直是上天附赠给林浅樱的陪衬;而更可怕的是,她对姜伦学长的图谋不轨,只要不是个瞎子,都能从她那双浅茶色、什么心思都遮掩不住的眸子里透出来。
回想起来,那个时候,她大概一直在怨天尤人的伤感和少女的粉色幻想间徘徊交错,度过了整个青春。
但不应该是这样的。
又回到17岁这年,从撞上某个恶魔般的少年开始。
楼梯上人潮拥挤,同桌亲昵地挽着自己手臂在耳边逼逼叨叨个不停,林千岛只觉得脑袋发晕,一个字都听不进去。
直到下到楼梯口,狠狠地撞上一个人时,她才猛然惊醒。
她醒了,仰起脑袋,视线里是一张当时本应很陌生、现在却无比熟悉的面容。
宋时洋他当时,的确就是这样看着她的。
他微微扬起下巴,面露一丝玩味和不屑,明明勾着唇角,却没有一丝吊儿郎当的痞气,只是很阴冷,很阴冷。
这个家世显赫、冰冷阴鸷的少年,一直都是这所私校里人人避之不及的狠角色。他什么都不怕,能把什么都粉碎,却偏偏没多少好脾气。
最开始,林千岛就是这样被他吓到的,此后都对他避之不及。
可现在,就在不到一分钟前,林千岛还身在火海中。
她不确定是谁的构陷,但也好像知道。
她更知道,全世界都没在意她的忽然消失,只有宋时洋拼了命地找。
生命中最后一个电话,可笑她打给他时还在犹豫,他瞬间接起,却已泣不成声。
那么骄傲狠戾的一个人,那时候哑着声音,一遍遍哀求似地问她——“岛岛,你在哪?”
最后,林千岛已经没多少意识了。
一切都在滚烫中覆灭,她痛得撕心裂肺,什么都没有。
眼前,只有这个人义无反顾地扑过来。
她想哭,却流不出眼泪,想哀求他不要过来,却发不出一丝声音,连视线都是红色的,模糊的。她在想,那个时候,自己一定很狼狈狰狞吧。
可是,宋时洋义无反顾地扑了过来,狭长眼下一颗泪痣,像一枚闪耀的星子。
就这样,好像只有一瞬间,刺眼的光变成了午后的骄阳,焦灼的感觉变成夏日末尾的空气,一切又回到了17岁这年,从她初次碰见他开始。
林千岛愣愣仰起头,看着眼前这个曾一度被自己视为魔鬼的少年,一件单薄的黑t恤,手中一瓶矿泉水,汗水微微沾湿了长长的黑发,从额角滑落,面容有些苍白而冷冽。
“怎么了?”忽然,那双深沉的眼里,浮出一抹意味不明的光亮,宋时洋有点吃惊地看着林千岛,又看了眼自己胸膛,“老子,这么硬?”
“都撞哭了。”
林千岛愣了愣,赶紧低下头,揉了揉就要决堤的眼,在周围铺天盖地的笑声中落荒而逃。
藏在教学楼的角落里,她的同桌很吃惊:“不是吧,岛岛,宋时洋有那么可怕么?不过撞了一下,他总不会杀了你吧,你是不是把他想得太坏了?”
林千岛很不争气地抽噎几下:“明明就,很坏吧?”
*
北城的繁华数一数二,从杉藤私校随便一个开阔的视角往城区望,都是一派高楼大厦和四通八达道路编织而成的网。
白天匆忙,夜晚辉煌。
壮阔又迷离的表象,让人捉摸不透它所遮盖的阴霾到底有多深重。
杉藤私校建于北城郊外的半山上,却没有丝毫世外桃源的隐逸之感。
因为,来这里读书的,几乎都是北城里家世煊赫的世家子弟。
而北城的家世煊赫,和别的城市的家世煊赫是不一样的。
回到三年前某个下午,回到这所混乱又自由的学校,直到晚上,林千岛都一直浑浑噩噩。
一半原因是恍如隔世,一半原因,是杉藤私校还是那个老样子,气氛懒散,永远让人感到昏昏欲睡。
这里所有学生都住宿,周末倒是可以全休。
林千岛很想爸爸妈妈,翻了下桌上的小日历才有些难过地发现,今天周一。
晚饭的时候,林浅樱来了。
班级随机分的,林浅樱和林千岛离得有些远,足足隔了三层楼。
但林浅樱总不嫌麻烦地过来找林千岛,比如这次,她站在门口浅浅笑着,面容恬静如四月樱花,身边站着个高挺俊秀的人,就是姜伦学长。
林千岛之前不懂,现在懂了。
林浅樱和姜伦两人都是学生会干事,林浅樱只在和姜伦学长待在一起时才来找自己。
而自己从前太幼稚,察觉不出林浅樱那副温良笑容下的危险气息,还以为她就是单纯关心自己。
林千岛走出班级,林浅樱笑着递出手里的东西:“岛岛,吃饭了吗?刚才我和姜伦学长出去吃饭,恰巧看见奶茶店没人排队,就顺便给你带了你最喜欢的奶茶。”说罢,她嘴角扬起合适的弧度。
熟悉的笑,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话。
“谢谢姐姐,谢谢学长。”林千岛接过,即使姜伦学长看着她,她也不再避开目光。
林浅樱依旧保持着微笑,又关心了她几句后离开了。
*
晚自习的时候,林千岛没喝姐姐送的奶茶,而是直接将它推给了同桌孙琳琳,弄得孙琳琳很吃惊:“你不喝?你不是一直很爱喝么。”
确切来说,是林浅樱给什么,林千岛她就喝什么,像条听话的小哈巴狗。
“不想喝。”林千岛耸耸肩,有些呆。
“唉。”孙琳琳叹口气,把奶茶推开了,“谁喝这个,奶茶店里明明有更好喝的吧,下次我请你。”
恰好高二刚开学,林千岛熟悉起这个阶段的课程很容易,两节晚自习就写完了作业。
其实,不写也没人管的。
课间时,她整理了一下东西,忽然翻到从前的绘画本,愣了一瞬。
她一直很喜欢画画。高中时,这个本子就一直躺在自己桌洞里,她闲着没事会在上面画些东西。
此时,随便翻开一页,纸页上基本都是同一个人,儒雅高贵,和学校里大多数打扮张扬、花里胡哨的男生不一样,那种贵气源自气质,是曾经随意一瞥都能让她脸红心跳的姜伦学长。
最可怕的是,如果林千岛没记错的话,自己曾不小心把这个本子给从窗台上弄掉下去过,正好砸中宋时洋脑袋。
好吧,不仅初次相遇像烂俗小说,后来的经过也像某某名著,潘金莲不小心把撑窗户的木棍弄掉了,砸到了西门庆脑袋。而现在,这木棍上写得明明白白——我爱武大郎。实在煞风景。
总之,怎么想都不太美好。
想到这里,林千岛轻蹙下眉,像丢飞盘一样把本子往窗台上一扔。
她不想让宋时洋看见她画姜伦的事重蹈覆辙,虽然,宋时洋后来依旧喜欢她。
现在,她心里的小秘密和之前完全不同,在那天还没到来之前,她想重新画本宋时洋的,用那本砸他,就这么大胆又突兀地告诉他——“宋时洋,其实我喜欢你。”这样,故事的开头大概会更美好些吧。
而这个承载过往废弃记忆的本子,此时在她看来如同垃圾,不要也罢。
可是,用力过猛,被林千岛如弃敝履、随手丢开的绘画本飞出了窗外。
当林千岛意识到本子飞了出去、被别人捡到绝不会是件好事后,她赶紧从窗户探出头。
虽然她明明白白记着,自己用绘画本砸中宋时洋的那天不是今天,也不是在这个地方,但偏偏很多事让人难以预料。
也好像,老天就是这般喜欢捉弄人一样。
林千岛探出头的那瞬,看见了宋时洋。
她看见,宋时洋手里握着她的绘画本,漫不经心地翻了几页。
但随便看了看,好像就有点烦了,他慢慢抬起头,正对上她惊愕的目光。
冷白皮肤映着教学楼和操场的斑驳灯影,宋时洋全无笑意,只是如同白天一样淡而冷冽,让林千岛不禁打个寒颤。
林千岛的错愕慢慢变成无助,有些瘫软地趴在窗台上。
她看着宋时洋慢慢抬手,先将手里的烟摁灭在本子里的某个人像上,然后,把绘画本扔进一旁垃圾桶里,若无其事地和一群似笑非笑的兄弟们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 雨停了,天晴了,宠妹儿觉得她又行了。(?
可能日三,可能日六,可能偷懒...




泪痣与梨涡[重生] 泪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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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琳琳有点无语:“林千岛,下面有什么啊,你为什么要看这么久?”
林千岛没反应过来,满脑子还是宋时洋几人渐行渐远的背影,最后隐匿在夜色里,好像梦境里一个交代不清的结尾。
没得到回应,孙琳琳自作聪明地想了一下,尔后不怀好意地笑了:“难道说,是姜伦学长在下面?”
林千岛没说话,孙琳琳又自以为说中了,很欠揍地继续脑补:“那我猜,下面应该还有你姐,是姜伦学长和你姐在搂搂抱抱卿卿我我,对不对!”
“……”
林千岛回过神,孙琳琳的话慢慢进入她脑子里,使得她双眸暗了暗:“孙琳琳,以后别提姜伦学长了好不好,我有说过我很喜欢他吗?”
默了会儿,孙琳琳揣测着林千岛莫名其妙的暴躁,忽然笑了:“哈哈哈,林千岛,都气得翻篇不认了,他俩不会亲上了吧?”
“……”
“你是不是有病!”
*
所有人都觉得自己喜欢姜伦学长喜欢得要死要活。
但不得不咬牙承认,三年前,的的确确就是这样。
晚上,在宿舍洗脸的时候,林千岛对着镜子发了很久呆。
杉藤私校所有宿舍都是配备豪华的两人间,林千岛的舍友是一名安静又很温柔的女生,清高中带着点娇矜,典型的大小姐做派,两人一直井水不犯河水。
此时,大小姐已经睡下,林千岛伫立在阳台发呆,安安静静的不发出一丝声响。
阳台外,草木的幽香随着夏末的风袅袅飘浮在空气中。
面前,偌大一面镜子装饰复古,镜面纤尘不染,清晰映出阳台灯光下自己的模样。
一张和林浅樱一模一样的脸,一头和林浅樱一样长长的黑色直发,光滑柔顺。
为了保持这样的发质,林千岛每天都要学林浅樱用很好的洗发水和护发素将头发洗上两遍,一早一晚,尔后细细地梳。最后,头发真的就可以像洗发水广告里演的那样,皮筋扎上会往下滑。
可不管怎么努力让外表与林浅樱相像,镜子里自己的神态,却永远学不出林浅樱哪怕三分之一。她那样清冷又温柔的味道,顾盼间带着孤芳自赏的淡淡哀伤。
或许曾经很介怀,也很懊恼。
但现在,让林千岛介怀和懊恼的只是头发本身,这样邯郸学步的做派简直像个小丑,林千岛漫不经心用手指卷着头发,对着镜子看了半天,决心周末就把它烫了。
*
林千岛深刻记着,自己用绘画本砸宋时洋脑袋的事到底发生在哪天。
不是因为曾经对他的记忆有多深刻,而是说来可笑,那天,恰好是林浅樱告诉自己,她决定要和姜伦表白的那天。
当时,林千岛觉得天都要塌了,才把那天记得无比刻骨铭心,又引出了此后的无数蠢事。
第二天起床,舍友大小姐已经出门吃早餐了,林千岛一直起得比较晚。
睡过一觉,整个人感觉比昨天清醒精神了不少,也接受了重新来过的事实。
甚至,觉得很满足。
还在这个世界上,还可以回到温暖的家,还可以爱着爸爸和妈妈,还可以肆无忌惮地埋头在他们怀里撒娇……
还和宋时洋一起在这个世界上,还可以慢慢靠近他,就算彼此间的回忆都随风逝去了,再也寻不见,也没什么关系,因为那些都是灰暗的。
还能重新开始,就有希望。
站在露天阳台上,沐浴着北城初秋难得暖融融的阳光,林千岛大大地伸了个懒腰,体会到了小猫咪晒太阳时的慵懒惬意。
远处,校园里各式各样的绿植随风摇曳,不断涂抹出一片片绿色的光影,看不见的鸟雀们在其中啁啾鸣叫。
“靠,林千岛,你他妈这么晚起床不赶紧下来,还在阳台上伸懒腰?”
楼下忽然一阵怒吼,瞬间打破清晨里的所有清静美好。
林千岛晃过神,诧异地往下看,只见孙琳琳正作势要把给她买的早餐往一旁垃圾桶里扔,她赶紧俯身冲她喊道——“对不起对不起,我这就下来,你别扔!你别扔!”
“爸爸——”
“……”
在路人好笑又无语的注视中,林千岛迅速收拾好,飞奔着下楼。
孙琳琳是个嘴毒心软的人,本来和林千岛约着每天早上一起去吃早饭上课,却发现,林千岛是个每天都不能按时起床的人。
一再被耽误,孙琳琳怒了,最后放出豪迈之语——“以后干脆我每天给你买早餐得了!”
事情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下来。
下了楼,林千岛接过孙琳琳的“爱心早餐”,很诚恳地说:“谢谢你的不杀之恩,给它一个进我肚子里的机会。”
孙琳琳嗤笑一声。
林千岛不在意,一边叼着酸奶袋拆面包包装,一边蹦蹦跳跳地跟在她身边往教学楼走。
孙琳琳很无语,不知道身边这妮子为什么突然这么高兴,就好像忽然中了彩票,此后一辈子都衣食无忧了一样。
不过,这所学校里,基本所有学生的家庭状况也就是那样的吧。
这个周二,与以往的每个普通上学日没什么不同。
还是那些老师上着自己该上的课,上完就走人。就这样一位接着一位,按照课表规定的次序出现后又离开。
学校里的老师都差不多,有个性没架子,大多温和又宽容,对学业操的心不多,视这些懒懒散散的富家子弟们如朋友。
这天,林千岛画画画得格外认真。
她找出了一本崭新的绘画本,画的都是宋时洋。
不过,尽管她对宋时洋的印象很深刻,甚至,就在昨天,那个少年就站在她面前,似乎认为是她走路不长眼,所以才那么唐突地撞到了他身上一样,很冷很冷地睨着她……
一口气画了许多页后,林千岛还是灵感枯竭了。
林千岛一脸喘不过气的样子憋了一下午,她身边的孙琳琳也不是瞎子。
“林千岛,你这一天干嘛呢?”
知道林千岛喜欢画画,但从没见她像今天这么拼过。再结合她今天不怎么正常的快乐气息,孙琳琳思考了一下,最后得出四个字——春心荡漾。
“你春心荡漾了?”
“嗯……”
“啊呸,什么鬼!”林千岛还在琢磨宋时洋什么样子自己没画过,回过神,她一手捂着画本,一手把孙琳琳怼开怕她偷看,“你少说几句吧。”
孙琳琳觉得很没趣,林千岛继续说:“对了,课间我会出去几趟,你不要跟着。”
孙琳琳眨眨眼。
出去,几趟?
“你尿频?”
“……”
“哦——”孙琳琳拖长了音调,觉得自己又懂了,“你要去偶遇姜伦学长!”
“……”
“你怎么不去死!”林千岛一拍桌子,愤愤然起身,心想这个人怎么一点记性不长,不是都说过不要再提姜伦了么!
同时又很无奈。
不知道这段黑历史似的过往,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被这些人遗忘。
*
林千岛说到做到。
灵感枯竭后的每个课间,她都会先把绘画本小心藏起来,然后看似很悠闲地在教学楼之间溜达,不在意任何人目光。
老是有人看她。
那些人多半是想看看,经过自己的是林浅樱还是林千岛。
也没什么目的,就是觉得好玩,因此林千岛总会觉得,这些人真的好无聊,双胞胎有时候也不怎么好。
看似漫无目的地溜达着,最后,林千岛都会停在实验楼的走廊上。
凝望着对面教学楼的天台。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晚自习某个课间,教学楼天台边出现了一个身影。
黑色的身影,比夜空颜色更深邃,即使距离不算太远,也看不清什么。
只有轮廓很清晰,高挑,偏瘦,但并不瘦得夸张,可以看出身材很结实。以至于,林千岛一想到昨天撞上那块胸膛的感觉,既有小鹿乱撞的忐忑,也有真心很疼的咋舌。
那身形的轮廓随动作变化,视线里先是一簇耀眼的火光闪烁,而后是一点腥红,在夜里竟带着点醉人的气息。
宋时洋在抽烟。
他有独自一人在教学楼天台上抽烟的习惯。
曾经,天台无疑是学生们闲暇时集聚地点的不二之选。地界高,视野好,远望总是令人心情舒畅,有风吹来时更是神清气爽。
无论干架,谈恋爱,还是只是兄弟们聚众抽个烟而已,此情此景都再适合不过。
然而,后来,宋时洋来了。
林千岛听人讲过。
如果宋时洋在天台上,而你很巧合很不幸地也在这里的话,几乎不怎么和别人说话的宋时洋会赐你两个字——“走开。”
你走,就没事。
但下次,他在你也在的时候,你就不要让他说,自己乖乖滚蛋就好。
当然,不来可能是个更好的选择,因为你不知道和他多见几面的话,他会不会恼。
最后,不管前种情况还是后种,你不走的话下场都一样。
“哪样啊?”一般,喜欢听这种传闻的都是女生,听到这里时,大家的反应基本一样。
说话者就会在这时咽口唾沫——“你说呢?”
不是卖关子,而是因为场景过于引起不适而不便描述。
大家会觉得很扫兴,但心里也懂。
大概,下场就是被揍成一个球,然后被从通往天台的楼梯上给一脚踹下来吧。
总之,后来的天台,除了宋时洋和他的人,就没什么其他人去了。
此时此刻,林千岛隐匿在实验楼夜晚无人,也没开什么灯的漆黑走廊上,默默看着天台上那抹身影。
举手投足间,依旧是那股孤高但又似乎很孤独的样子。
林千岛见过宋时洋太多样子,无论是人前的冰冷或张扬,还是私下里的心事深沉与温柔。
如果此时可以看清面容,那副面庞应如夜色般深沉。
深吸口气,林千岛缓缓举起手机,将镜头对准宋时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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