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在洪武末年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青史尽成灰
“对了,王妃不是说要给将士配驱蚊包吗!我准备了。”刘淳笑呵呵道。
小胖墩一跃而起,立刻拉着刘淳去见母妃。
……
麻布小包,结实耐用,有巴掌大小,针脚十分细密均匀,抽口处系着一条绳子,装上药材,把口扎进,挂在腰带上就行了。
徐氏看得很满意,连说好好好。
“东西虽小,可见你上心了,一万个也不容易,要多少钱,你说吧!”
刘淳忙道:“王妃,按理说草民该孝敬王爷的,可这些东西,是不少妇人熬夜赶制出来的,我可不敢欠她们工钱。一个就要八文,全都给她们,我一个铜板都不会揣进腰包的。”
徐氏轻笑,“该是你的就是你的,堂堂燕王府,可不会占你的便宜。只是才要八文钱,不会亏本吗”
刘淳连忙摇头,“王妃,实不相瞒,做荷包的布匹不是新的,有些是从北平布庄绸缎行收来的碎布头,有些呢,是用粟米换的旧衣服……不过王妃放心,这些布全都放在热水里煮过,清洗干净,绝对没有问题。”
给士兵用的,的确不用那么太仔细,新布反而是浪费。
徐氏点头,“没看出来,你还挺会算计的,那些乡下的贫妇也不容易,为了养家糊口,白天操劳,晚上还要做女红。这样吧,按十文钱一个算,再有以后王府的三卫,需要制作鸳鸯战袄,袍服衣甲,也都交给你,这是我跟王爷说!”
嘚!
刘淳心花怒放!
他费尽心思,散尽吕家的财产,为的是什么
巴结朱棣只是一个方面,他是想弄到一条稳定的来钱路子。
而按照朱元璋的理想,任何投机倒把的路子,都被堵得死死的,哪怕天下最赚钱的营生……食盐,在洪武年间,也是有亏本的可能!
因为需要运送粮食到九边,才能换取盐引,然后从盐场领了食盐,还要官府运输,官府销售,一个环节
第27章 二十年前的姻缘
刘淳迷迷糊糊,就被朱能从被窝里提了起来。
刘淳的起床气还不小,挥拳就打,朱能连忙躲开,讨饶道:“我说柳兄弟,你想打等晚上,随你动手,现在可不行!”
刘淳揉了揉眼睛,发现朱能居然人模狗样,崭新的衣甲,崭新的披风,明代起自南方,颜色尚红,朱能穿得跟红火炭似的,冷眼看去,竟好像个新郎官!
“朱老哥,你不是要娶媳妇吧”
朱能哭笑不得,“说啥呢,俺的媳妇还不知道在哪呢!今天是宋国公校阅人马,关乎北平人马的脸面,柳兄弟,你快点跟我走吧!”
刘淳还纳闷呢,我又不是兵将,校阅人马跟我有什么关系朱能也不给他多解释,只是拉着刘淳,赶快洗漱出发。
等到了校场,刘淳这才发现,情况的确非比寻常。
被蓝玉打脸之后,朱棣痛定思痛,加强军纪,短时间之内,北平的人马,气象一新,虽然距离禁军有很大差距,但胜在剽悍勇武,骑射娴熟。
朱棣穿着威武的铠甲,骑着大黑马,亲自指挥,一队骑兵向前冲锋,当他们掠过一片靶子的时候,几乎同时张弓,箭如蝗虫过境,纷纷射中箭靶,赢来一片喝彩之声!
好就是好,在场都是大行家,骗不了人。
众星拱月之中,是一员老将,年过半百,花白的胡须,但腰板笔直,威风凛凛,尤其是狭长的眸子,寒光内敛,被他瞪一眼,浑身都哆嗦!
此人可不寻常,他就是宋国公冯胜。
朱元璋亲口说论起开国功劳,冯胜排第三!
那在此老前面的人是谁呢
一个是徐达,一个是常遇春!
目前这两位都已经死了,换句话说,冯胜是活着的第一功臣!
蓝玉牛气不,他可以不在乎燕王朱棣,唯独在冯胜面前,乖得跟孙子似的。没法子不这样,当年冯胜跟常遇春就是好朋友,蓝玉只是小崽子而已。
常遇春死后,蓝玉在军中崭露头角,一直干到了永昌侯,离不开冯胜的提携。
军中的等级资历,远比文官严格多了。
老冯随便甩蓝玉几个巴掌,他都要忍着,还得赔笑脸,说打得好!
好在冯胜没有那么无聊,老爷子年纪大了,又位极人臣,还有什么可奢求的若非上一次北伐不顺利,这次务必成功,冯胜宁可在京城含饴弄孙,也懒得出来统军。
可既然来了,老头子就不会马虎。
他仔细看过了北平的人马,微微点头,“燕王殿下,兵马雄壮,十分难得!”
能得到老前辈的肯定,朱棣慌忙抱拳,“宋国公谬赞,俺朱棣承蒙父皇错爱,镇守北平,自上任以来,练兵不辍,为的就是扫灭鞑子,扬我大明天威!”
朱棣侃侃而谈,器宇轩昂,冯胜暗暗赞叹。
还真是像当年的洪武皇帝啊!尤其是眉宇之间的自信,更是一般不二。
真是可惜,朱棣既非长子,也非嫡子,皇位注定和他无缘……冯胜微微甩头,沉吟道:“北平距离金山,近两千里,大军远征,靠的可不只是骑射本事,燕王殿下,你准备如何了”
提到这里,朱棣连忙让朱能牵过三匹战马。
一匹战马空无一物,只有马鞍,一匹战马带着衣甲兵器,一匹战马驮着许多布口袋。
“宋国公请看,这是我和鞑子学来的方法,一人三马,交替轮换,可以连续疾驰。”朱棣又伸手,把装军粮的布袋拿起来,这可是他独门的宝贝。
“宋国公请看。”朱棣抓出一把军粮,放在了手上,“此物混合了粮、豆、盐、油,经过炒熟碾碎,混合而成,味道尚可,正好能充当骑兵军粮。一匹马驮一石,足够杀到金山!”
冯胜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军粮,以前的军中,只有飧饭,盐块、醋布等物,老将军和士兵素来同甘共苦,深知那些东西的难吃。
尤其是醋布,简直就像是穿了十年的臭鞋,在大夏天,扔到泔水桶里,发酵了十天,又混了一大堆烂鱼烂虾,实在不是人吃的。
可既然当了兵,就没有选择。
冯胜抓过一些军粮,直接扔进了嘴里,慢慢咀嚼。
“嗯,味道还成,吃着也顶饱!”
老头子没有轻易放过,他又随手点了几个骑兵,让他们把军粮也带过来,随机抽查。
一番检验,冯胜大惊。
“燕王殿下,你的军粮何以完全一样,就没有差别吗”
朱棣傲然答道:“绝对没有,一万人,一万石粮,全都如此!”
“哎呦!”
冯胜吃惊不小,过去军粮一般是交给民夫分散处理,质量参差不齐,有好有坏,吃到差的,只能认倒霉。
一万石军粮,做到完全一致,绝不容易!
“燕王,你准了多长时间”
朱棣笑了,“前后不到二十天!”
“什么怎么这么快!那,那你是动用了多少人”冯胜琢磨着,这么
第28章 给老爹说媒
老冯胜也没有料到,还能见到柳三,几十年的征战,死了太多的袍泽兄弟,还有很多人被分派到各处,屯田戍边,相距几千里,想要再见,怕是要到阴曹地府了。
因此冯胜立刻让人,把柳三叫到军营。
三爷风尘仆仆赶来,他也算是见过大世面,伺候过朱元璋,面对再大的人物,也不会失态,可见到了冯胜,却一下子跪在了地上。
“三儿见过国公爷!祝国公爷福寿安康,长命百岁!”
冯胜哈哈大笑,主动过来,把柳三给拉了起来。
敲了他半天,然后感叹道:“你都胡子一大把了,也当爹了,真不容易啊!”
柳三脸色微红,不好意思道:“国公爷,那小子是我收的义子,俺,俺还是光棍一个哩!”
“哦”冯胜好奇道:“你小子傻了,咋不知道娶媳妇哩”
柳三无奈挠头,只好把经过说了一遍……冯胜这才知道,敢情在大都之战后,柳三被调入了拱卫司。
拱卫司是锦衣卫的前身,有一项使命就是监督朝中文武,冯胜也在其中,而且当时他还在外面领兵征战,没见过柳三,是情理之中,柳三也不敢往冯胜身边凑合。
后来冯胜回京,柳三却主动请令,到了北平,一晃就是二十年的时间!
想起当初,柳三是朱元璋收养的众多孤儿之一,他长大从军之后,最先在冯胜手下当兵,后来足足干了两年多的亲卫。
直到攻击大都前,柳三才被调到徐达手下。
要说起来,跟这帮开国功臣,最熟悉的就是冯胜。
“国公爷,请恕三儿的罪过,这么多年,都没去给国公爷问安。”
冯胜倒是很大度,笑道:“你也有自己的职责,当年跟着老夫的那些亲卫,活下来的十不存一,等有空了,你去见见老朋友吧。”
“哎!”柳三痛快答应。
他们又说了几句,冯胜身为宋国公,三军统帅,也不便在柳三身上多浪费时间。他这是来勘察朱棣的兵马,老国公亲自去查看了那些净水的木桶,勉力几句,就想要离开。
刘淳眼见得人要走了,可还有大事没说呢!
“那个……国公爷,您提到,要,要让我爹当侄女婿,这,这是怎么回事啊”
柳三不知道冯胜讲了什么,他狠狠一瞪刘淳,“小崽子,你别胡说八道,冯家姑娘,何等尊贵,也是你能编排的,还不赶快闭嘴!”
他转头要替刘淳请罪,冯胜却长叹一声。
“三儿啊,若是当初,我能坚持,兴许那丫头就不会这么苦命了!”
冯胜终于把事情说了出来……原来冯胜还有个哥哥,叫冯国用,当初两兄弟一起投靠朱元璋,冯国用的本事可比弟弟大多了。
冯国用文武全才,他对朱元璋有多重要呢
仅仅举一个例子就知道了,攻击金陵,作为争霸天下的根本,就是冯国用提出的。攻下金陵之后,招降了三万多俘虏,当时人心不定,老朱从俘虏中挑选五百人,担任自己的亲卫,以示信任。
而冯国用,就是唯一跟在朱元璋身边的旧人,等于是老朱把一条命托付给了冯国用!
这份信任,那叫恐怖如斯啊!
假如老冯能活着,至少是跟李善长一个级别的,搞不好能跟徐达和常遇春一较长短。
可惜的是冯国用英年早逝,三十六岁就在军中暴毙。
即便如此,等老朱登基之后,还是追封冯国用为郢国公。
冯胜提到的侄女,正是冯国用的女儿。
“大哥生前就跟我讲过,我们兄弟两个。已经十分显赫,切不可以姻亲的方式,结党营私,因此他主张在军中找个老实可靠的人当女婿。不要官职多高,关口是人品方正!
“当时你小子人长得好看,虽然粗鲁一点,但老实正直,老夫就想着把侄女许配给你。”冯胜道:“我那侄女也是同意的,奈何啊,老夫晚了一步,我那老嫂子提前做主,找了一个国子监生当女婿。”
难怪冯胜不愿多谈,这里面还涉及到他们冯家的密辛。
冯国用的妻子认为大将难免阵前亡,丈夫在军中暴卒,她不想女儿再受苦,就急急忙忙,找了个监生,指望着女儿能安安稳稳,过太平日子。
可等成亲之后,老夫人才发现她错了,错得离谱!
那小子没装多久,就原形毕露,参加文会,花天酒地,结交朋友,到处吹嘘,尤其过分,还跑去秦淮河,逛花船,狎名妓。
他公然跟狐朋狗友讲,一看到妻子的那双大脚,就恶心呕吐!
一个
第29章 挣钱娶媳妇
,
“王爷,妾身跟你说件奇事。”徐妙云掩口轻笑,就把刘淳请她帮忙说亲的事情讲了一遍。
朱棣听后哑然,“这个小兔崽子,倒替他爹保媒,传出去,也是一桩奇闻!”
徐妙云笑道:“柳小郎还是有良心的,别看他认了干爹不久,可处处都替他干爹想,什么好事,也不忘了他。”
朱棣不客气道:“可好事也不能总围着他们家转!柳三区区一个百户,就算冯胜有意点头,冯姑娘那边也未必答应,更何况冯家大房还有人呢!你这事管得多余!”
徐妙云道:“王爷,非是妾身多事,还不都是我那个三妹,她小时候多病体弱,父亲为了能让她平安长大,就把她放到了尼姑庵住了三年。谁知道这下子不打紧,这个妮子反而喜好上了佛法,有事没事,总往冯姐姐那边跑。她年少不更事,冯姐姐又心灰意冷,我是真怕她受了冯姐姐的影响,这要是成了尼姑,一辈子岂不是完蛋了!”
徐达有三个女儿,最小的,也最受全家宠爱的就是老三徐妙锦,朱棣没来北平之前,还去过几次,小妮子古灵精怪的,可招人喜欢了。
“夫人,你这是用心良苦啊!把冯姑娘的亲事解决了。咱三妹就没了去处,可以老实在家里待着了。”朱棣恍然大悟。
徐妙云哼了一声,“那小妮子才不会老实呢,妾身琢磨着让她先来北平散散心,要不去二妹那里也行,玩个三年五载的,找个合适的人家嫁了。我爹走了,我这个当姐姐的不能让她受委屈不是!”
……
刘淳不知道徐妙云的想法,他只是觉得事情无比顺利,王妃居然这么好说话,不会是把我当成了心腹看待吧
刘淳臭屁了一会儿,就赶快来见柳三。
三爷还郁闷着呢,他还想帮帮冯姑娘,可又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人家叔父都没有法子,他一个外人,又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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