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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栋梁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米糕羊
我做不到!!
李笠决定救人,但不敢鲁莽,琢磨着不如去找王郎搬救兵,对方人脉广,说不定...
可李笠怕一耽搁就再也找不到梁森,他不确定控制梁森等人乞讨的恶势力,到底是过路的,还是本地的。
如果是过路的,那么很有可能是‘流动乞讨’,乘船运人在沿江城池游走,错过这一次,可能梁森就永远找不到了。
李笠心中焦急,抬头看看四周,见官船距离不远,有许多官吏在上船,或者在码头上聚着聊天,有了主意:
有这么多猫在场,我就不信你们这些老鼠敢乱来!
李笠觉得自己一会只要大喊大叫,引来官吏们的注意,那么混杂在人群里的监视者,就不敢把他怎么样。
李笠拿定主意,决定先找人壮声势,一把扯住前面的小吏:“我遇见同村了!”
“啊?什么?”那小吏还没回过神,被李笠拉着往回跑,李笠跑到梁森面前,一把将发小扯住:“灰鸭,是我!寸鲩!”
梁森被人猛地扯起来,先是一惊,见着居然是发小李笠,瞬间愣住了,嘴巴一张一合,说不出话。
连喉咙都被人弄哑了?!
李笠只觉得怒火上涌,随即对着过往行人嚎叫起来:“他是我的同村!被人拐走了,被人拐走了,我要告官!”
码头上人来人往,众目睽睽之下,他要先声夺人,把事情闹大,让幕后黑手不敢现身抢人。
果不其然,过往行人听他这么一喊,纷纷停下脚步,有好奇的人还靠过来。
李笠扯着梁森,高声呼喊着,被他扯来的小吏,脸色惨白的看着四周,而围上来的人们,基本上都是一脸茫然看着李笠。
因为李笠说话是鄱阳口音,在寻阳就是外地口音,许多人听不懂,只看见他扯着个乞丐,要往外走。
忽有数名男子从人群中挤过来,把李笠和梁森团团围住,又把看热闹的人挡开,那小吏见状要喊人,却被来人之中一个秃头狠狠瞪了一眼。
“你敢坏老子的事?活腻了!”
秃头低声骂着,小吏面色一变,跟过来的另几个小吏,似乎认得秃头,吓得停下脚步,见同伴被秃头推出来,赶紧扶着人起来,不敢靠近。
李笠见有人围过来,小吏们又如同老鼠遇见猫,知道不妙,拔出腰间匕首不断挥舞,继续大喊大叫。
“寸鲩,别,别!”梁森忽然开口,面带焦虑,李笠见发小能说话,还没来得及问,却见发小的断手断脚已经愈合了。
怎么回事?你是假...
李笠脑海里刚冒出个念头,只觉后脑疼,随即两眼一黑,栽倒地面。
失去意识前,心中骂道:光天化日之下,你们...
一个大汉将李笠打昏,其他人把李笠围起来,又有人瞪着看热闹的人,一边用本地话喊:“看什么看!没见过抓逃奴的!!”
那几个小吏见状不敢上前,想走,却被秃头追上。
“你们看见了什么?”秃头阴恻恻的问,小吏们仿佛老鼠见了猫,吓得话都说不利索:“没,没...”
“我可认得你们几个..一会该怎么说,不用我教吧?”秃头又问,面目狰狞,面颊上的刀疤似乎要爆裂,又看着远处的官船方向,那边,有许多人往这里看。
甚至已经有人过来,看样子是要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
小吏们哆嗦着:“不不,不用...”
“若是老子听见半点风声...”秃头说完冷笑起来,“有什么后果,你们知道的...”





乱世栋梁 第七十九章 光天化日之下
船舱里,被反绑双手的李笠蜷缩在角落,他嘴被堵上,出不得声,看着船舱里其他几个如自己一般的少年,无可奈何。
他在码头上,撞见自己发小梁森,当场就要救人,没想到自己折了进去。
毫无疑问,他落到了拐卖人口的拐子(人贩子)手中,前途堪忧,而寻阳治安之差、有活力社会组织之嚣张,远超他的想象。
人来人往的码头,还有官府的人在附近,光天化日之下,就敢有人当众掳人,没有人管,也没有人敢管。
本来应该是老鼠怕猫,现在居然是猫怕老鼠,或者说猫与老鼠一家亲?
亦或是过往的人们,听不懂他这外地人大喊大叫说些什么,搞不好以为是主家抓逃奴,就这么袖手旁观,看热闹?
寻阳作为大州州治,居然是这种地方,官府小吏们,见了那个秃头像见了鬼,身陷囹圄的李笠,现在后悔已经没有用了。
但是梁森手脚完好,没有哑,想来,也算是件好事。
李笠如是想,安慰着自己。
看样子,梁森也许是因为家人受控制,所以被迫假扮残疾,在码头乞讨,假扮残疾,总好过是真残疾。
李笠看着眼前几个少年,琢磨起自己的结局,他不知自己会有什么结局,若是被卖做奴隶,大概还有逃出去、回到鄱阳的机会。
若被人打断手脚,扔到路边讨饭,那真是万事皆休。
想到这里,李笠有些失神,但很快便振作起来:朱元璋开局一个碗,我还能有他惨?
若真被人打断手脚扔去乞讨,那老子就拉一个人渣同归于尽!
苦中作乐的李笠,想着想着没那么慌,还暗暗下了决心:人贩子丧尽天良,人人得而诛之,你们别给我机会,我有机会就要弄死你们这帮人渣!
李笠侧耳倾听,听外面的动静,感觉自己是被关在一艘船上,就不知道接下来,船会去哪里。
寻阳位于长江中游,如今是十一月,北风渐起,船只顺流而下(往东走),算是侧风,可以很方便的抵达下游三吴地区。
若逆流而上,吃力不说,还不划算:建康所在三吴地区,权贵、世家众多,对于僮仆的需求量很大,把拐卖来的人口运到建康销售,很方便,且‘资金回笼’快。
至于其他地方,譬如彭蠡湖地区,李笠觉得不可能。
因为他的发小梁森,看样子是被这伙人控制,出来扮惨乞讨,成了赚钱工具,团伙头目必然会从梁森口中,得知他是鄱阳人。
那就不会就近把他卖到彭蠡湖周边地区。
至于梁森...
李笠心中无奈,梁森大概也是身不由己,又能为他做什么?
如果自己真被买到三吴地区,那还算好的,若是被这帮人卖给不知哪里的豪强,亦或是什么寨主,恐怕难见天日。
想着想着,李笠想到了家人,他若就此消失了,娘应该会很伤心。
不过,他给家里留下了卖鱼苗赚来的八十万钱,又有城里的一座大宅子,想来家人靠着这些钱财房产,能过好日子。
就不知道,当乱世降临之后,家人能否活下去。
。。。。。。
院子里,屋檐下挂着个鸟笼,鸟笼里一只红绿相间的鸟儿正在鸣叫,一名中年人站在旁边逗鸟,而屋檐外地面,梁森跪在地上。
中年人样貌平平,身高平平,一双吊角眼,给人一种奸滑的感觉,他一边逗鸟,一边说:“他是你的同村?”
梁森回答:“是,小的从村里逃出来时,他帮了大忙。”
“现在,你求我放了他?”
“是,他父兄早亡,家里就只有一个寡母,和一个小侄儿,若出了意外,他家就完了。”森说完,磕起头来:
“小的愿为郎主做牛做马,求郎主放了他。”
中年人的吊角眼眯起来:“你现在,不就在给我做牛做马?”
“小的下辈子也给郎主做牛做马....”梁森磕头磕得‘“砰砰”响,额头开始淤青。
地面是青石板铺成,很硬,梁森这么磕头,不仅疼,还容易头晕,旁边的仆人们看了,一个个默不作声。
梁森当然觉得疼,头也晕,但他依旧磕着头,要为李笠争取一条活路。
他没想到自己会在寻阳碰到李笠,没想到李笠会不顾一切救他,结果发小因此被抓了起来。
去年李笠救他的恩情还没还,现在,他不能看着李笠因为再救他一次而倒霉,只有苦求这条路。
“我若放了他,他必然去告官,你,也就能回鄱阳了,是吧?”中年人又发问。
“小人不敢,小人一家都有赖郎主才活到如今,小人只想还了他的救命之恩,小人、小人会和他说,莫要再管小人的事了。”
中年人不置可否,等梁森额头磕破脑门开始流血,血流满面,他笑起来:“好吧,既然你这么求我,我就不为难他。”
“你,自己去跟他说,就说一旦把你的去向说出去,你弟弟就要沉江了。”
梁森赶紧道谢,随后想要起来,却因为头昏,差点扑倒。
中年人示意一人过来,扶梁森出去:“你带他过去,到船上去。”
“是,郎主。”
待得两人出了院子,中年人又让一人近前:“把这个养不熟的小崽子,和他那好友,一并卖了。”
那人点点头,问:“东主,不知卖到何处去?”
“你自己看着办,不过要快。”中年人说完,看着天空,感受着北风,哼哼着:
“眼见着年底将至,大把人家为了还债,卖儿卖女,你们动作快些,手头上有现货就赶紧出手,不然卖不出好价钱。”
交代完毕,中年人让仆人把鸟笼带回房间,自己转到另外一个院子。
院子里的房间,有两个侍女守在门口,房内传来哭喊声。
中年人踱上去,侍女赶紧行礼,将房门推开。
房间里,一个年轻女子哭喊着“放我走!”,被两个健妇挡着,出不了门。
她样貌姣好,衣着不凡,哭得梨花带雨,十分可怜。
见着中年人来了,还用炙热的目光看着自己,女子愈发害怕,只能唬人:“你可知我是何人女眷!”
“你们出去。”中年人挥挥手,健妇识相,赶紧往外走,把门关上,女子见着房里只剩一男一女,害怕得话都说不利索。
“你放我走,我、我有钱,我用钱赎我自己..”女子哀求着,眼泪不住的流,浑身发抖,没想到自己会有这么一天。
寻阳可是州治,怎么就有人如此大胆,胆敢光天化日之下掳人?
她想不明白,但后悔已经没有用了。
“我知道,你不过是个外室,良人经商,带着你出来,当做游山玩水。”中年人笑道,向站都站不稳的美娇娘走去。
“往日,你如何伺候你的良人,现在就如何伺候我。”
“今日,你若伺候得不好,明日,我就把你扔到乞丐窝!”
弱女子被这么一吓,哪里还敢反抗,浑身发软,被中年人拦腰抱起,往床那边走去。
房外,健妇听着里面莺啼婉转,一脸见多不怪的表情。
寻阳是个好地方,人来人往,船来船往,官宦多,商旅多,家眷也多,所以‘赚头’也多。
把人一拐,往船上一扔,当日就能跑到数百里之外。
亲属想找,去哪里找来?




乱世栋梁 第八十章 划算
北风呼啸,大雪纷飞,一处院子里,脚戴镣铐的青少年们,只有身上破旧的衣服能够御寒,于是聚在房间各角落,挤在一起,相互取暖。
梁森默默地坐着,旁边则是李笠,满屋子的人都是垂头丧气模样,独独李笠精神抖擞,口中念念有词。
梁森见发小似乎不为前途而忧虑,心中钦佩,却满是苦涩:他求情不成,还被人当做奴婢卖了。
如今和李笠在一起,可日后两人也不知会被卖到何处,甚至极有可能是分别卖掉。
日子没有越过越好,反倒是越过越差。
去年,他家外逃,当时他以为是做‘山湖人’,给一个寨子的寨主当佃户,结果,却是被人转卖。
他们从村子里逃出来,确实逃了债和赋税、劳役,没想到只是从一个火坑跳到另一个火坑。
他一家四口,被人拆散了‘出售’,耶娘不知下落,他和弟弟被人转卖到寻阳,梁森扮乞丐,在码头、寺庙处乞讨。
弟弟被人教了手法,去做偷儿。
无论是乞讨还是做偷儿,每日必须获取一定的财物,如果乞讨、偷回来的财物不够,不仅要挨打,还没有饭吃。
弟弟一开始束手束脚,总是偷不到东西,回来自然要倒霉,梁森作为兄长,拼命护着弟弟,把弟弟该挨的打受了,自己偷偷留下几口饭菜,给弟弟吃。
兄弟俩就这么挣扎着,勉强适应了‘新生活’,但耶娘生死不明,也不知今生今世还能否相见。
思来想去,无论是留在白石村,还是逃出来,对于他家来说,都是绝路。
这个混账世道,寻常百姓根本就活不下去!!!
梁森心中苦涩,看着精神抖擞的李笠,自己既有愧疚,也有迷茫。
去年,他欠李笠的恩情,没还上,现在还让李笠倒了霉,所以梁森心中愧疚,想到弟弟留在寻阳,孤苦无依,他很难受。
这样的苦日子,何时是个头?
李笠见梁森一脸苦相,便低声安慰:“想那么多作甚?船到桥头自然直,我就不那么难过。”
“黄团如今出息着呢,我又结识了大鲶彭,就是鄱阳城南鱼市卖鱼的那个大口鲶。”李笠轻轻说着,“他们会照顾我娘,我不担心。”
“现在,我们别的都不要想,只要想我们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办。”
梁森很悲观:“也不知,我们会被卖到何处,甚至,我和你都不一定能在一起,能被同一个买家买了去。”
李笠说:“这是概率问题,概率就是...算了,日后解释,我们现在只能尽可能增加被卖给同个买主的概率。”
”譬如,来个两人搭档,让卖家和买家知道我们两个协作的话,顶得三个成年人。”
“寸鲩,我们要如何做?”
李笠在梁森耳边低语几句,梁森还是很担心:“那万一我们运气不好呢?”
“不好又如何?难道哭么?”李笠说完,收起笑容:“这世道,不相信眼泪!”
。。。。。。
陌生的地方,占地颇广的庄园,庄园一隅聚居着许多人家,其中一户,是李笠和梁森“奴婢之旅”的终点。
他俩作为新来的僮仆,有了一个新主人:一名彪形大汉。
新主人有一大家子人,把他俩一起买来,是听说他两个能顶三个人用,而现在,就是李笠和梁森证明自己价值的时候。
除夕将至,这户人家杀猪过年,一部分猪肉要制作成腊肉、熏肉,以便长期保存;一部分新鲜猪肉需要烹饪,于是李笠开始施展厨艺。
厨房,脚上铐着一条铁链的李笠正在做菜,因为做菜需要动刀,而他又是新买来的僮仆,主人家怕他暴起伤人,故而上了手段。
李笠有厨艺,但这个时代的厨具不如后世那么丰富,甚至连铁锅都没有,也没有许多调味料,所以他要烹饪出好吃的猪肉可不容易。
这个时代炒的烹饪技巧未普及,甚至未出现,百姓家里家常菜的做法主要是蒸、煮、炖、炙,亏得李笠有了将近一年的‘适应期’,知道如何利用现有条件来做出比较可口的饭菜。
今日主人家杀猪,李笠要做的菜,就是极其简单的炖猪肉。
炖猪肉很容易做,但要做好,不容易。
古代,平民百姓难得吃一次肉(渔民、牧民另说),即便是杀猪,也都是为了过年,所以,大部分人家对于猪肉的烹饪不是很拿手。
加上没什么像样佐料,猪肉的做法,要么是炙(烤),要么是用清水炖,适当放些盐。
这户人家,当然没什么像样的佐料,李笠选择做炖猪肉,一来是条件限制,二来是他有把握。
第一步是浸泡,挑选合适的五花肉,洗净、切块,放在清水里浸泡至少一炷香时间,洗去猪肉里残留的血水,确保猪肉的‘纯香’。
第二步为腌制,把浸泡好的猪肉洗干净,然后剁成小块状放进盆里,加入酒、盐。
酒是主人家喝的酒,度数应该很低,和后世料酒没得比,但用来除腥还是可以的。
第三步是焯水,这一步很关键,炖猪肉炖得好不好吃,关键之一就是焯水。
李笠提前用一小釜煮水,却只是小火,在釜里水还不热的情况下,将腌制好的猪肉放入釜里“焯”一下,从一默数到三百。
按说要看钟,但这年头没有时钟,所以李笠凭借经验把握时间,不一会釜里水面有泡沫浮起来,他将其一一撇去。
如此焯水过的猪肉,肉质不老,又更加干净。
第四步为爆香,李笠用铜铛把猪肉和姜片一起煎,先用姜来爆香,再煎得猪肉发黄,放出来冷却。
这才是把炖猪肉做入味的办法,若傻乎乎的只是用水炖,只会炖出寡淡无味的熟猪肉。
爆香后就是炖,把煎过的猪肉放到清水里炖,再适当放盐调味。
于是,一大釜清香扑鼻的炖猪肉就做好了。
忙得满头汗的李笠,等炖猪肉做好,才得闲看外面,结果一看吓一跳:厨房的门口、窗户,都挤满了围观的人。
炖猪肉的香味,以及李笠娴熟的烹饪技术,让围观的人们看得眼都直了。
他们是户主的亲戚,事前都没有想到,这个看起来没什么特别、口音怪怪的少年,烹饪起来竟有如此之多的花样。
也没想到,李笠的同伴梁森,炖鱼也做得不错。
李笠在帮杀猪、炖猪肉的时候,梁森也没闲着,先在主人家监督下去河边钓鱼,然后把钓来的几尾大鱼处理好,开始炖鱼。
两人手拿尖刀,脚上铐着铁链,在厨房里忙活,不需要帮手,干净利索的把炖猪肉和炖鱼做好。
猪肉和鱼肉的香气,勾动旁观者的馋虫,他们迫不及待的要大饱口福,李笠和梁森却第一个吃:他们要试毒。
其实在烹饪的时候,李笠和梁森借着试味道的理由,已经吃过几口肉,如今试毒,又能多吃几口。
这就是李笠想出的吃肉办法,捎带着梁森,名正言顺吃了肉,毕竟,自从被贩卖之后,两人从没得吃过一口肉。
炖猪肉和炖鱼被人带到正房,李笠和梁森蹲在厨房角落,吃着野菜羹,李笠笑道:“灰鸭,你手艺见长啊,去年你的炖鱼还没那么好呢。”
“嗨,也就是乱炖,哪里能和你比。”梁森笑笑,今日居然能吃到肉,这可多亏了李笠的主意,他是真佩服。
“别说,黄团的厨艺也进步不少,日后,你得尝尝。”
“寸鲩,我们、我们还能回去么?”
“当然能,这不还有我么?会有办法的。”
李笠这么说,梁森就这么信,他觉得李笠一定有办法。
李笠确实有办法,给两人设计了一个“卖点”:划算二人组。
除了都会做事、是同乡之外,李笠的“卖点”是会烹饪,梁森的“卖点”是会钓鱼,那么,他两个若搭在一起卖,那就是两个顶三个甚至四个。
果不其然,卖家问清楚他们情况后,把他俩一起卖,买家也看中这点,把他俩一起买回来。
于是,就像李笠说的那样,他们自己争取到了机会,即便被人转卖,也依旧在一起。
自从李笠和梁森被贩卖后,李笠都没愁眉苦脸过,有时还说笑话,这让梁森心里不那么悲观,对未来,也有了些许期盼。
也许,他们真的有机会逃出去,回到家乡...
不,他得先去寻阳,找到弟弟,把弟弟救走。
不知过了多久,正在厨房里打扫的李笠和梁森,被人叫到郎主处。
正在剔牙的大汉,以及几个家人,满意的看着两个少年,问:“你们会做饭做菜?”
李笠习惯了这户人家的说话口音,回答:“小的会一些。”
“你们还会钓鱼?”
梁森回答:“小的自幼打渔为生。”
“嚯嚯,我这是走了运。”大汉笑起来,笑得很开心:“果然是两个顶三个人用,你们还会钓鱼、做菜,值了!”
“今日你们做的猪肉、鱼肉,很好吃。”大汉沉吟着,看向自己的儿子,“从今晚起,就让他们从草棚搬到房子里睡吧。”




乱世栋梁 第八十一章 红与黑
爆竹声中一岁除,李笠和梁森这对苦难搭档,在不知名的地方,迎来了新的一年,而他们的新人生,也有了剧烈的变化。
从一开始睡猪圈、柴房,每日做杂务的僮仆,变成和其他人挤在房间睡的僮仆。
又因为多才多艺,已经不需要做杂役,而是专门钓鱼、煮鱼,负责一日两餐。
这户人家,和庄园里许多人家一般,是庄园主的依附民,家家户户虽然养着猪,却轻易不杀、留着过年,所以平日里要想吃肉,只能去打猎,或者钓鱼。
但是,庄园终归是庄园主的庄园,打猎的地方,不是他们可以随便去的,所以河里的鱼,成了住户们主要的肉食来源。
可是要捕鱼也不容易,必须张网,渔网需要花钱置办,用着用着,还得经常补,庄园里的人家,哪里知道干这些活。
鱼做起来比较麻烦,要去腥,这就要用到去腥的佐料,譬如姜;要想把鱼煮得好吃,又要用油,这对于寻常人家来说,可不容易。
所以,既能稳稳钓到鱼,又能低成本把鱼做好的李笠和梁森,成了主人家的‘宝贝’,每日里只需要钓鱼和煮鱼即可,不需要做什么重体力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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