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瓶的自我修养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樱雪待
那女子穿着一袭素色衣裳,没有半点花哨,但身姿婀娜,却也因挥剑利落而显得矫健飒爽。
蓝绮的目光落在她手里碧青色的剑上,只见那剑光仿若水纹,与敌人的兵器相接时,其声铮然,隐有回响。而对方的武器,却不知是因其锋锐,还是因那女子内力深厚,凡是碰到的,都尽数折断。
一片混乱中,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句:“秋水剑!是秋水剑!”
方臣梁闻言回头,却因为只顾着看持剑的人,忽略了身侧正刺向他的男子。
下一瞬间,方臣梁的右边传来了兵器相碰时凛冽的声音。
慕江白一把拉过他,低声道:“别乱看。”
……
等到一切归于平静,方臣梁携着蓝绮向他们道谢:“多谢二位相救。”
慕江白神色平静地指指楚唯:“谢她。”
楚唯早已收了剑,一脸漠然地站在他们面前。
蓝绮禁不住拉住了方臣梁的衣袖,而后者则用没有受伤的手轻轻拍了拍她,像是安慰,然后才对楚唯道:“多谢女侠,不知道你手里这把剑……”
楚唯将他们的动作尽收眼底,微微侧过脸,道:“是秋水剑。”
一时间林中一片静寂。
慕江白打破了平静:“这剑怎么在你手里?”
楚唯看了他一眼,说:“当初是我藏起了它,如今自然也该是我找到它。”
方臣梁敛起眉,面上有几分警惕:“不知姑娘为何把我的佩剑藏起?”
楚唯挑眉,像是轻蔑,又像是不屑地道:“这剑本就是我给你的,我愿意拿回来,便拿回来了。”
这是慕江白第一次见到楚唯如此疏狂的模样,他不禁莞尔:“原来这剑是你的。”
楚唯淡淡道:“是我从家中带出,当初他用的趁手,我便送给他了,没想到竟惹出这么多风雨,他遭此劫难,却是我对不住他。”
蓝绮拉着方臣梁的手,仰首问她:“你认识阿臣?”
楚唯不语。
慕江白却摇了摇头,叹道:“她曾是你口中阿臣的未婚妻,两人只差拜天地就是夫妻了,怎么不认识?——哦,我们中原的拜天地,就是成亲,这个你晓得吗?”
蓝绮眼泛泪光地望着方臣梁。
方臣梁又拍拍她的手,缓缓道:“我不认识她。”
他说得那样平静,落在楚唯身上的视线也那样陌生,仿佛他们从不曾相遇,也没有丝毫交集,不过真的是在这山野间偶然见到,一个遇敌,另一个施以援手,再无其他。
楚唯垂下眼眸,道:“天色将晚,这里不是安全之地,我们还是找个地方先歇脚吧。”
*
当晚,慕江白在客栈破旧的院落中找到了楚唯。她一手拎着一壶热酒,一手惧棋,正自顾自地在满是灰尘的石桌上与自己手谈。
慕江白夺过她手中酒壶,用剑挑起一颗白子,落在了棋盘右下方,道:“天阴,不是个适合在夜里手谈的天气。”
楚唯不说话。
慕江白坐在她旁边,也不在意她的冷漠,问她:“你有没有听说过尹绿袖?”
楚唯摇头,道:“没有。”
慕江白顿了顿,说:“她是我师妹,我年纪很轻的时候,在正阳观习剑,她在落英门。正阳观在华山上,落英门就在山脚下,她年纪比我小一些,也算得上是我师妹——若真说我曾经有一个想娶的人,那便是她了。”
楚唯疑惑:“那为何不娶?”
慕江白笑了笑,神态自然:“她后来遇到了一个落难的小子,据说是父亲被仇家所杀,母亲客死异乡,最后竟不知怎么,投到了落英门下。她说那年轻人虽逢大难,却积极乐观,武学底子扎实,常同她一道练功。”
听到此处,楚唯了然:“后来他们在一起了?”
慕江白点头道:“他们成了亲,过得很好,十年前我还与他们有过联系,后来……或许是江湖太大,竟再也没能见到。”
楚唯:“没想到你也有如此过往。”
“这样的过往也并不是坏事,”慕江白道:“年少时候或许总以为一定是那个人,等过了些年才能明白,不是她,也并不是坏事。”
“你在安慰我?”
“我只是在教你,你看,你还是个年轻的小姑娘。”
楚唯的笑意在夜里看不清楚,声音却比平日里轻松许多:“我可从来都不是小姑娘。”
*
楚唯与方臣梁重聚,秋水剑再次出现,追杀他们的人莫名地减少,而另一条消息却不胫而走。
传闻秋水剑原本不名秋水,而唤做清泓,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五的利刃,原是几十年前江湖第一高手方墨的佩剑,后来方墨爱上了楚家的大小姐楚秋水,便将宝剑赠予了佳人。
原本沉寂多年的江南楚家,突然又引得人议论纷纷。
而纷纷扰扰的消息中,又有一条说,秋水剑来自江南楚家,极有可能是方臣梁从他未婚妻楚唯那里得来的,而其中至宝,或许不在方臣梁身在,而在楚唯身上,或者在不现江湖多年的楚家之中。
循着这个线索,慕江白他们终于调查到,近几年来对楚家关注颇多的,竟然是一向不问世事、隐居岭南的残雪派掌门。
而之前秋水剑中藏有宝物消息最先传出的地方,也正是岭南。
残雪派无雪,却多竹。
据说早年成立门派的人爱竹如命,故而在所建立的宫殿四周种下竹海,以君子自比,门派环境清幽,即便是在炎炎夏日,也有伴着竹叶声的习习凉风。
残雪派的掌门得知他们前来,竟一改往日不爱见客的习惯,于竹海中的一处高台上设宴,亲自款待他们。
宴是鸿门宴。
原来那掌门的父亲曾是楚家一个负责看管书籍的书僮,因为有天赋,也曾按着楚家私藏的秘籍偷学武功,并且在之后娶了楚家一个远方的女子。
他学得多了,武功渐高,便不再满足做一个小小的书僮,于是,在一个夜晚卷了几本秘籍,携着家人出逃,打算逃到江湖中去,从此逍遥。
却在下山时被楚家的护卫抓到,当即处死。
书僮的儿子侥幸活了下来,一路逃亡至华山下,投到了一个名门正派门下,后来又娶了掌门的女儿,终于成了一个有身份的人。
“我放出那些消息,不过是想借那些贪婪之人的手,杀掉这世上的楚家人,可惜我以为方臣梁是楚家的传人,却没有想到是他身边看似手无缚鸡之力的未婚妻。”那人道:“我虽错了,但现在也不算晚,你们四人,一个不会武功,一个重伤未愈,一个从来都不爱管旁人闲事,只剩下一个楚唯。”
慕江白笑了笑:“从来都不爱管旁人闲事的,可是说我?”
无人应答。
慕江白只好摇头:“可惜这里还真的有我想帮的人。”
残雪派人多,掌门武功更是极高,四人以寡敌众,并不是明智之举。故而慕江白一早就叫了人埋伏在周围,只待里面人一动,外面的便冲进去。
而他与楚唯,则只与掌门一战。
慕江白以为他们能赢得轻松,毕竟以他们二人之力,江湖上能与他们一敌的恐怕还都隐居着,但他却未料到,赴宴前一天晚上方臣梁旧疾复发,蓝绮别无他法,只好求到了楚唯这里,称若楚唯愿意施救,她可以离开方臣梁,让楚唯唤起方臣梁的记忆。
而楚唯拒绝了蓝绮的提议,耗费了大半夜的时间为对方运功疗伤,到了清晨,体力已然不支。
结果掌门死在慕江白的剑下,楚唯亦是重伤。
“你长得这样娇柔,怎么爱起人来像个男人。”慕江白抱着楚唯,无可奈何地道。
楚唯一动唇,便有鲜血从嘴边留下,故而说起话来格外艰难,她最终只摇了摇头,又冲着慕江白笑了笑,才闭了眼。
竹子被风吹着,发出沙沙的声响,慕江白心里,却满是那个身穿素衣、方才还在竹叶间挥剑转身的姑娘,她在空中运起轻功来,黑发飘扬,与那竹叶很是相衬。
*
那年冬天,慕江白第一次爽了药王谷老友的约,一个人跑去了极北之地。
白雪皑皑,银装素裹,他辗转来到一个普通院落的门前,叩响了门。
那扣门的姿态与最开始,他叩响京城衣裳铺大门的模样并无二致。
但打开门的,却并不是当初那个眉眼冷漠、毫无表情的绣娘,而是一个裹着裘衣,面目温和的女子,她衣着与附近的村民没什么不同,却因为面容精致,看起来格外好看。
见到慕江白,也没有丝毫惊讶,脸上还带着久别重逢的笑意:“你来了。”
门内的院子里,桌上正温着酒,酒香伴着袅袅热气上升,而酒壶边,正是那仿若一泓秋水的宝剑。
*
《秋水剑》的档期并不是最好的,但与它同期的电影题材恰巧都十分小众,于是误打误撞之下,它也算得上是同期上映的电影中最值得一看的一部。
实际上,影片首日票房收益并不是很突出,但在之后,票房数据却很是诡异地逐渐增高,甚至有很多人表示,专程去电影院看第二遍。
看过首映的几个电影杂志评论人说,诚然,这部电影的故事性不比《繁星》深刻,情节性不比《吴越》跌宕,演员阵容也远不如前一阵大热的好莱坞动作片,但没有人可以否认,《秋水剑》拍得很武侠,也很美。
它的美,并不在于特效的精良,而在于画面构图,更在于山水古意。
有影评人称,电影里几乎每一帧都可以截下来做海报、做电脑桌面,无论是岭南竹海的静谧幽深,还是云滇苗地的异域风情,又或者汴京人来人往的街道,甚至是春日里街边桃树上的每一瓣花,每一个细节都让人感觉赏心悦目。
因为其中所有场景的,都是向晖在斟酌、设计许久后,带着所有工作人员奔波大江南北拍出来的,其中许多处在他们去之前,甚至都没有人烟,但他对于美景的拍摄,又不仅停留在其景色之美,更在它与剧情、动作以及故事中人物的结合。
有一个粉丝颇多的网友,在自己的微博上po出电影中的一张剧照,并且说:在电影院看到这样有武侠味又养眼的电影,才是真的享受。
剧照中楚唯与慕江白在竹林中飞身相会,两人衣袂飘逸、眉目如画,场景既有肃杀之气,又有几分旖旎动人。
而除过影片精致到让人忍不住献上膝盖的画面和场景,还有几个主角令人动容的表演,尤其是基本上在片中出场最多、挑起大梁的女主角。
实际上,向晖本人在看过成片后,也对初初表示很满意:拍摄的时候或许还会觉得有些许欠缺,但当剪辑完成后,才发现这个姑娘对于镜头的掌控力令人瞠目,所有最适合剪辑的片段中,她的表演都恰到好处,让人几乎挑不出一丝错来。
“她距离影后不远了。”向晖在首映的时候说。
但初初一时来不及深思这个问题,因为她刚刚休息了两天,就要在周一参加齐盛集团的董事会,且无论是在之前,还是在这两天中,她数次约见白董事长,对方都没有答应。
纪行止得知后叹道:“他一定是已经有自己的想法了。”
初初沉吟:“如果他保持中立,我的胜算有多大?”
纪行止:“也不算小,前一阵你跟齐盛的关系曝光,齐盛并未受到不良影响,甚至因为你的知名度,股价还有所上升,这对你来说是最好的消息。”
初初微微一笑:“……所以或许无论什么时候,自己总是最可靠的。”
花瓶的自我修养 第九十二章
齐盛的总部位于帝都y区cbd中心,办公大厦高耸入云,从下往上看,往往仰得脖子都酸了,也看不到最高层。
初初自从穿越后,在片场大都穿戏服,晚会自有礼服,平日里为了不引人注目,则喜欢穿得休闲些,第一次穿正装,觉得自己颇有些不适应。
john安慰她:“你看起来还挺像回事的。”
初初谦虚道:“还好,这一关过了,以后凡是职场精英的本子,我就都能接了。”
john:“……”
董事会在九点整准时召开,秘书提前准备好了会议文件,放在桌上。初初到得早,便先行坐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开始翻阅文件。
纪行止也有提前的习惯,进入会议室后,就看到打扮成熟的女生正一脸认真的看材料,能看得出面容仍有些稚气,但气场还是有的。
他坐到初初旁边:“你在看——”
话说到一半顿住。
初初把手里的东西立起来给他:“剧本。”
纪行止:“……”
这姑娘到底是胸有成竹,还是心真大?
若是心大,那跟自家那个熊孩子倒还真的蛮相配的……等等,似乎有什么奇怪的念头混进去了。
*
虽然是初初第一次参加的董事会,但实际上,会议内容与她不参加的时候并没有太大分别,只是大股东们、董事们聚在一起,听一听总经理想说的话,再听一听执行董事想说的话,最后再听听董事长想说的话。
话说完了,会议记录人也记录好了,大家就可以散了。
初初亲眼看到最远处一个上了年纪的股东从会议开始睡到了即将结束。
等到白董事长终于结束了他的演讲,坐在一侧的沈青突然开口:“我有件事要说。”
她今日穿着黑色套装,长发盘起,露出了饱满的额头,看起来精明干练,唇色与指甲的颜色都涂着复古的大红,看起来又颇有女人味,这样冲突的气质在她身上融合的极好,让她看起来格外有魅力。
而这种魅力的集中体现,便是坐在她对面的某位中年谢顶董事,盯着她根本挪不开眼。
虽然沈青说得突然,在座的所有人脸上都没有丝毫意外之情,包括刚才一直打瞌睡、在她说话时被她嗓音惊醒的的那一位。
白董事长跟自己的秘书说了什么,然后对沈青道:“你说。”
沈青微笑:“大家都知道,我的侄女,沈初初也算是齐盛一个大股东了,而且依照她父亲的遗嘱,我也应该把自己保管的10%的股份……交给她了。”
她没有用“归还”这个词,不少人都疑惑地抬起头。
而沈青先是看着初初,而后将视线落到了白董事长身上,笑着说:“但大家也知道,我这侄女不太靠谱,几年前还把她父亲气得住进了医院,可惜我大哥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不得不把所有遗产都给她,不过他自己也知道,这孩子是管不了事的,就把一部分股权给了我保管。如今,她也满24岁了,我却从她身上还是看不到可以依靠的品质,这样一个小姑娘,若是在齐盛有了很大的话语权,恐怕就不会像今天这样,安安静静地坐在这里了,而到时候——也不知道现在在座的各位,又有没有位置了。”
众人哗然。
不少人已经开始同邻座的人交流起来,窃窃私语、声音嘈杂。偌大的会议室里原本人就不少,沈青的话仿佛一粒石子,投进了原本平静的水池,激起了层层波浪,而她本人,则淡定地立在波浪中心,正微笑看着初初。
众人交头接耳之际,纪行止用手肘碰了碰初初。
初初放下手中原本握着的钢笔,也笑了笑,凑近面前的话筒,轻声道:“姑姑这话,说得就有些没道理了。”
她一开口,原本嘈杂的声音立刻静了不少。
初初没有看其他人的神色,依旧盯着沈青,说:“我几年前确实糊涂了些,但也比不上姑姑当年胆大任性,姑姑如今尚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商人,我为什么就不能做一个齐盛安静的股东呢?再者说,就算在我最不靠谱的时候,我也没有让齐盛因为我的缘故,遭受任何损失,姑姑又如何断定,我今后就会让在座众位股东无立足之地呢?我若有此能耐,只怕如今姑姑已不在席间,姑姑尚且在,说出这样的话,就真的没道理了。还有,姑姑能坐在这个会议室里,与这么多对齐盛有所贡献的叔叔伯伯一同开会,是因着我父亲的缘故,我父亲曾经为了这个企业奉献了大半辈子,他的遗愿,想必姑姑也是尊重的。”
她语气平静、面色平和,既没有因为被逼迫的窘况,也没有急于反驳别人的暴躁,反而说得条理清晰、字字在理。众人见她年纪虽轻,但也并不像传闻里的那样不堪责任,便又讨论起来。
沈青见状,正要说话,纪行止截断了她:“我与沈大哥是好友,他的愿望,我自然是要维护的,遗嘱里怎么写,自然就要怎么做。”
不少人听到一贯不怎么参与讨论的纪行止开口,禁不住点了点头。
沈青再次开口时,仍旧平静:“我自然尊重他,我按照他的吩咐,保管了这部分股权这么些年,难道不是尊重?我只是说,或许你更适合去做一个纯粹的演员,毕竟你对商业一窍不通,也并不打算有所涉猎,我来保管,所有就都还如这么些年来一样。但若交给你,如果你有心,拿着25%的股权,能做的或许太多。”
纪行止笑了:“沈女士或许是在国外呆久了,不熟悉国内的情况。股权变动自有法律章程,若你真想与沈小姐有股权转让,那么私下找律师协商即可,又何必在这会上提出来,显得大家成了你强买强卖的帮手。”
周围依旧嘈杂,白董事长终于轻轻拍了拍桌子,响动通过话筒传出,讨论声也渐渐平息。
他年纪已不轻,头发花白,但眼眸锐利,其中光芒更不逊于年轻人,看起来精神矍铄,像是根本不会被时间影响。等到大家都停止说话,他才开口道:“行止说得没错,股权变动自然要通过法律,若是法律上规定董事会要做些什么,我们自然照做,但现在,却并不是那个时候。沈青,这里也并不是你拿着别人股份说话的地方。”
尘埃落定。
初初松了一口气,却听纪行止在旁边嘀咕:“立场这么坚定,还能说出如此得罪人的话,把事情敲死,明摆着告诉沈青就算她能用别的方法逼你卖出股权,他也不会让沈青迈入股东会——这不是老白的风格,你说服他了?”
初初下意识摇头:“我从头到尾就没能见到他。”
纪行止思索片刻,又问:“那你找人帮忙了?”
初初立刻道:“我没——”
纪行止看她话说到一半,立刻了然:“你找人了。”
初初沉默良久,而后道:“我没有找人,只是想到,或许有一个人,真的帮了我。”
纪行止见初初低着头,一副不愿多说的模样,也就没有再追问。
只是默默在心里给自己儿子点了根蜡:看样子,你的情敌不止那个帅气影帝一个人……
*
会议结束后,所有人陆陆续续离开会议室,初初感谢了纪行止,并与对方约定了下次与纪阳吃饭的时间,便也离开了大厅。
但她并没有直接离开齐盛,而是留在了电梯间。
没过多久,她便等到了她想要等的人:沈青。
因为两个人已经到了完全不需要掩饰伪装着说客气话的地步,所以初初走上前,站到她面前,无视了她旁边的助理和秘书,话说得直白:“姑姑失望吗?”
沈青看着她,似笑非笑。
初初继续道:“想必是不失望的,因为姑姑此次回国,醉翁之意不在酒,本就没有做好万全准备要拿到这部分股份,又有什么好失望呢?”
沈青笑容不变,眼光却锐利了不少:“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初初看了看四周,凑近她,微笑着说:“姑姑想要查的,不外乎是二十几年前那件事情的真相,这也没什么,毕竟自己的孩子可能还活着,换做任何人,恐怕都愿意不顾一切地调查清楚。可是,有人会阻止姑姑是不是?”
沈青不语。
初初:“有人盯着您,却没人盯着我。我的律师是父亲帮我找的,是个能人,他有一个朋友的姨母,多年前就在您生产的那家医院工作,而恰巧,也正是在产科,正是在您生产那几天上得班——今天早晨,我的律师告诉我,他已经通过这个人,弄清楚了当年的一切,但您知道,我早上要开会,还没来得及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会儿好不容易得了空,打算去见一见我的律师,并这位多年前的护士,您要同去吗?”
沈青微低着头,神色不明,眸中情绪翻滚,似乎是激动,又似乎是释然,半晌后,她问初初:“你为什么愿意这么做?”
“您要听实话吗?”
沈青颔首。
初初笑得一如往常,语气平淡:“因为您是我姑姑,而她是我表妹,这终究是我们家里的事。”
沈青叹息,只道:“……你同你父亲不一样。”
*
乘车前往申桓的律师事务所,途中,john问初初:“你到底是为什么乐意帮她?她都这样对你了……”
初初侧过脸:“你要听实话么?”
john点点头。
初初:“你不觉得被一个特别看不起的人帮到了,有一种吃饭吃到苍蝇的感觉?”
john:“……”
初初:“……你往后躲什么?”
花瓶的自我修养 第九十三章
实际上,初初对沈青和john都没说实话。
她让申桓查证的真正原因,是她自己想知道真相,让沈青一道去听的目的,不过是让她前去印证。
而到底是如何的心思让她如此在意这件看起来与自己毫不相干的陈年旧事,恐怕初初自己也说不出。
于是即便是在乘车去见申桓的路上,初初仍有些许犹疑,但下一刻,她又同自己说,或许有时候,我们不得不相信自己的直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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