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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是朵两生花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唐七公子
他笑了笑:“我最讨厌这样的人,可没想到,有一天我也成为了这样的人。”
我瞬间明白他话中所指,握住他的手说:“不是的,林乔,你没有绑架我的感情,人生做许多选择并不是仅仅依从感情,我选你有很多的原因……”
他反握住我的手指笼在手中:“但不是为了爱,对不对,宋宋?”
我哑口无言。我只是太诚实,因为太诚实,反而说不出话来。
他的眼中慢慢浮起一层暗淡,却轻声安慰我:“不用在意,宋宋。”
他天生就该做一个医生,无论何时都能保持冷静,不管是安慰自己,还是安慰患者。
他的声音依然很冷静,却透着疲惫,他说:“你知道吗宋宋,如果你没有陪在我身边,我一定没办法好起来,你不知道你对我意味着什么,我在暴风雨里撑着一只小船,而你一直是我的灯塔。”他闭了闭眼,“在我病着的时候,只想着你是我的灯塔,而当我好起来之后,我想了很多。我还是想要和你在一起,尽管你不快乐,但我……我甚至尝试说服自己,就算一开始是出于怜悯,只要我们在一起,总有一天你会再次爱上我,总有一天你会再快乐起来,毕竟,你曾经是爱我的。”
他一向惜言,今天却说了这么多话,这样感性的话,竟将我比作一个灯塔。心口狠命跳起来,我预感到他还要再说什么。
他看着我:“我想让你过得好,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这样的心情从没有改变过,但……你的幸福不在我这里。”
秋天已经快要到来,窗外的阳光是这个夏日最后的阳光,像要留住什么似的,有一种懒洋洋的热烈。
林乔就在这样的阳光中靠近我,我微微仰着头看他。自他出院以来,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他。
他已经恢复得几近从前,有黑而柔软的发丝、黑而沉默的眼睛,穿着黑色的衬衫,英俊挺拔。
他的嘴唇擦过我的脸颊,轻声在我耳边:“我错过了得到你的最好的时光。我放你走。你为我做的,已经足够了。”
我茫然地看着他,不知道事情为什么突然如此急转直下。他的眼中浮着悲伤的情绪,声音却很平缓,他问我:“宋宋,你曾经是爱我的,对不对?”
我愣愣点了点头。
他的手撑着桌面,略一迟疑,嘴唇在我额头上点了点。
玻璃门打开,碰到门边的风铃,一阵叮咚轻响。玻璃门外,林乔的背影渐渐远去,融入油画一般的街景里。我才发现,街道两边那些在阳光下发光的梧桐树,他们都长着心形的叶子。
我一点一点啜饮着杯子里的玛奇朵,发现这种饮品在凉掉以后越发甜得腻人。心中有一层一层的情绪浮上来,伤感、茫然,然后是,轻松。就像三层蛋糕,叠得整整齐齐,一口咬下去,有着最原始的甘甜与苦涩。
这是我最初认识的林乔,我喜欢过他,在我最懵懂的青春时光里,虽然因为这份喜欢,我们各自都经历了很多伤痛,但那时候,我没有喜欢错人。
我们还是结束了,说不定内心深处,我早已预料到这结束。
就像听到一段岁月的列车,呼啸着从我耳边急驰而过。
我端着杯子,缩进巨大的椅子里。
我在驯鹿咖啡馆坐了近半个小时,正准备离开,面前突然有人影挡住日光。
我当头一愣:“好巧。”
许久不见的程嘉木啪地将一本杂志甩到我面前:“巧你妹。”
没等我回过神来,已经气势十足地落座在我对面:“我打电话给你,你把手机落家里了,我差点拨你手机拨到我手机没电,估计你儿子听不过去接了电话,告诉我你在这里。”
我一摸挎包,果然没带手机,问他:“你找我是……”
他瞥了一眼我的杯子,眼神透着凌厉:“snoopy就要和别人结婚了,你还在这里喝枫糖玛奇朵?”
我愣了一下:“snoopy结婚?是和加菲猫吗?”
他也一愣,骂了声“shit”,改口道:“stephen!”继续谴责我,“stephen就要和别人结婚了,你还在这里喝枫糖玛奇朵?”
我沉默片刻,说:“不是枫糖,是焦糖。”
他说:“什么?”
我说:“是焦糖玛奇朵。”
他用看外星人一样的目光看我:“so what?管它什么鬼的玛奇朵,stephen要和别人结婚了啊,蛋挞,你反应能不能给我正常点?”
我想幸亏我的英文水平比周越越要高一些,否则真是很难和他完成这场中英文夹杂的高层次对话。上次在火车上,程嘉木看上去就要内敛很多,倒真像是个神秘的先锋小说家。我灌了一大口玛奇朵下去,力求给出他一个正常的反应,沉着地对他说:“其实上次就想问你了,stephen,谁啊?”
许久,程嘉木用看钢铁侠和美国队长喜结连理一样的目光看着我:“蛋挞,你怎么了?”
我仍然保持着沉着,说:“程嘉木,我失忆了,八年前我怀着颜朗的时候被车撞了。”我指了指自己的脑子,“八年前的所有记忆,这里都没有了。上次我看到你时,其实不知道你是谁,你说我是什么蛋挞,老实说,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你认识的那个蛋挞,我都不知道我是谁。我那时候那么和你说话,只是敷衍你,不想你来打扰我现在的生活。”
程嘉木的反应终于有点符合他神秘先锋小说家的定位。他没有震惊,也没有惶恐,他很平静地说:“哦,原来你失忆了。”又说:“你当然是蛋挞,我们俩青梅竹马,我不至于认错你,就算世界上有人和你长一模一样,”他举了个例子:“比如我和日本的那个藤木直人,但不至于连手心的痣你们都长得一模一样。”说完皱了皱眉:“哎,等等,你说你失忆了?”
我说:“嗯。”
他终于想起来惊讶:“意思是你把我给忘了?”
我说:“嗯。”
他看起来一副立刻就要跳起来揍我的样子,我赶紧将椅子往后挪了两步,还没等我挪到安全距离,他又停下来:“不对,那岂不是你把stephen也忘了?”
我说:“嗯。”
他立刻就平静下来,手一挥道:“哦,反正你连他都忘了,忘了我也没什么。”
我将挪远的椅子又重新挪得靠近桌边。
程嘉木看了我一眼,打开烟盒拿出一根烟,却没有点燃,他皱着眉揉了揉太阳穴,他说:“蛋挞,让我理一理。你的意思是,你现在过得很好,有了新的生活,你不希望知道过去的事,不希望过去再来打扰你,你是这个意思?”
没等我回答,他已经朝后靠坐在椅背上:“但你说你怀着孩子时遭遇了车祸,也就是说车祸前,你的所有记忆都是存在的?那你还记得孩子的父亲是谁吗?”
我摇了摇头。
他却苦笑起来,喃喃说:“孩子的父亲只可能是stephen。”他望着天花板,“你生下了他的孩子,躲在这个城市里,他却以为你死了,什么都不知道,还要和别的女人结婚,可现在你也不希望再遇到他,你就像是另一个人,过着另一种生活,要是从前,看到你把他甩了我简直要乐疯过去,可现在……”
我打断他的话,我说:“程嘉木,我以前是怎么称呼你的?”
他的目光回到我脸上,说:“你叫我木头。”
不像小说中那些失忆者,听到从前提惯的某个称呼,立刻就有似有若无的熟悉感浮出水面,我没有任何这种感触,只觉得两个小伙伴彼此竟然称呼蛋挞和木头,都是日常生活消耗品,看来真是很热爱生活。
我说:“木头。”
他看上去又要接话,我赶紧凌厉地说:“闭嘴,先听我说。”上次火车上相处太短,当时没有看出来他是一个话唠。
程嘉木闭了嘴,我十指交握撑住下巴。他见缝插针地说:“你真的就是蛋挞,你小时候就爱做这个动作。”
我简直想用这家店特质的双层蜂蜜蛋糕塞住他的嘴。估计是看我面色不善,他主动做了个在嘴上拉拉链的动作。
我说:“木头,你知道上次在火车上,我为什么没有和你说我失忆的事吗?”话一脱口立马反应出来不能问他问题,话题到了他口中我就别想抢回来了,看他果然跃跃欲试,我立刻机智地接口,“让我来告诉你。”他很丧气。
我说:“因为那时候我生活得很顺,人在顺境中过习惯了,就容易失去勇气。见了你之后,我其实想过我就是你口中的蛋挞。”我叠起手指笑了笑,“那简直就是一定的,有个女孩八年前从你们身边消失,八年后我在这个城市里出现,和她长得一模一样,还失忆。如果我不是她,我又是谁。但我什么都不想从你那里知道,因为我不想改变。承认我是她,我的生活会再次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我最怕变化,我从来不想找回过去的记忆。”
他眉头紧皱,终于找到当口插话:“那你今天为什么不继续敷衍我?”
因为九个月后,就在刚才,半个小时前,我的生活再次天翻地覆了,又只剩下我和颜朗两个人了。已经没有拼命保护如今这个我的必要,没有太多牵挂,这个我反而不再那么脆弱,过去的那些记忆,她已经可以面对了。
但这些当然没有必要和他说明,我朝椅背上靠了靠:“因为我成长了,明白了一味拒绝过去不过是幼稚和软弱。你一定有很多事想要告诉我对不对?我过去是怎么样的?你说过我的养父养母,他们是怎么样的?我为什么要离开你们?还有……颜朗的父亲,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程嘉木点燃手中把玩良久的香烟,尽量侧身,让烟雾远离我,似乎在斟酌:“当然,”他说,“这是很长的一个故事,蛋挞,你的前十六年简直精彩纷呈。我是你最好的朋友,简直是你的御用垃圾桶,你什么都和我说。尤其是你和stephen,你们的所有故事我都知道,从你们第一次见面开始,你和他说过的每一句话,他每一个让你印象深刻的表情。那时候你天天和我说他。”
他第一件事并不是向我介绍我的家庭,他将之前甩在我面前的那本杂志翻到其中一页,指给我看:“这就是stephen,你从前简直爱他爱得要死。”
我说:“你还是先告诉我我的家庭和我的年龄,我对这个比较……”边说边瞟了彩页一眼。
那一瞬间,就像被点了穴道。
在和程嘉木这场对话的前半段我已经想好,并且做好各种准备来迎接传说中的stephen。就算在程嘉木的描述里我们过去有过怎么样可贵的姻缘,但我想,现在的我毕竟不是过去的我,我会将他看作前世的男友,祝福他即将到来的今世良缘。我并不是要寻找过去,只是想知道颜朗的生父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个角落有很好的光影,杂志上的男人穿着深色西装,微微颔首,露出完美笑容。
命运的洪流像一面悬挂在山巅的瀑布,陡然横冲而下,瞬间将我击得粉碎。
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轮回?
我在2008年的夏末,得知颜朗的亲生父亲,竟然是秦漠。
像有无数的闪回镜头从我眼前掠过,让我头晕。
去年的冬天,我第一次见到秦漠,是在一个餐厅里,我在那家餐厅相亲,临出餐厅时发现他的目光。那时我觉得他的目光太凌厉。而此时才终于知道,那不是凌厉,是震惊。
第二次我们见面,他帮我将颜朗送进医院,他失手揉我的头发,说颜小姐你长得很像我的一位故人。他说出这句话时,我觉得他的神情古怪又僵硬,而此时我终于明白他那时的心情。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发现我就是他失踪的未婚妻,或许第一面时他已经察觉?
他一步一步介入我的生活,他说:“你觉得我为什么要对你这么好?宋宋,因为我在追求你。”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喜欢我,觉得这喜欢来得太莫名,自私地不敢投入,只是在被青春的遗痛伤害时,一味向他索取救命的养分。
我们像是要登台表演一幕爱情喜剧,一切准备就绪,但女主角却忘记背台词。幸好男主角十项全能,每一步都能给她提示,这场喜剧终于磕磕绊绊地演了下去。但女主角却一点也不尽心,一直掉链子,到最后,还自私地先从舞台上逃走,导致喜剧变悲剧。
我以为这场两个月的爱情太单薄,敌不过将我团团缠绕的过去。可将我缠住的过去不过两年,而这场爱情原来不止两个月。
怎么会有这样荒唐的事情?
程嘉木有些慌:“蛋挞,你哭什么?”
我竭力压抑住声音中的颤抖,对他说:“没什么,眼睛可能进了飞虫,有点痛,你跟我说说秦漠的事,跟我说说我们过去是怎么样的?”
程嘉木赶紧递给我纸巾:“你知道stephen中文名?啊,他现在是个名建筑师。我有八年没有再见过他,你知道当初我问你喜欢stephen的理由时你怎么回答我的吗?”
我说:“是不是‘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他笑了:“不是这个答案,你给我列出了一大堆理由,你说他唱柳拜乐队的歌,看《科学世界》,无聊时玩磁石玩具,用你的画报做填字游戏,有时开朗有时沉静,舞台上专注打爵士鼓的样子很迷人。”
程嘉木定定看着我:“蛋挞,你变化真的很大,你现在这么文静沉着,我都快要不认识你了。八年前的你活泼开朗,热烈莽撞,想要什么就要得到什么,简直是个小太阳。”
夏日炎炎,我从程嘉木的口中,听到我失忆前的半段人生。
在这个过程中,我终于找到了程嘉木成为小说家的人生意义。或许命中注定终有一天我会车祸失忆,所以上天特地安排他成为一个小说家,花费数十年光阴学会怎么讲故事,然后到我身边来,为我讲述我失去的半段人生。真是中国好竹马。
唯有小说家才能将这段人生讲得那么清楚,就像在动一个手术打开我的脑袋,将它们严丝合缝地放进去。
程嘉木说:“蛋挞,你……”
我打断他:“你用第三人称讲这个故事。”
程嘉木将烟熄灭,改口说:“好吧,她,她叫洛丽塔,家人朋友们都叫她洛洛,她的家乡是s城。”声音高低起伏,有一种海涛的韵律。





岁月是朵两生花 第24章 岁月静好
故事中的女孩,她叫洛丽塔,家人朋友们都叫她洛洛,她的家乡是s城。
s城临近海边,终年有蓝天白云,腐朽的珊瑚化成白沙积满海滩,大海退潮时会留下许多海螺海贝。
她的养父母开一家建筑公司,两人事业平稳,感情融洽,人近中年,却膝下无子,于是从孤儿院领养出她来,当做亲生女儿。他们给她取名洛丽塔,因她的养父姓洛,养母姓黎,而两位都是工科毕业,文学素养欠佳,误打误撞起出来这个名字,初衷其实是为了表达对她的爱。
她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在一个充满爱意的家庭里懵懂长大,十六岁以前整个青春期最大的忧伤,是想改一个好名字。
十六岁是她人生的第一个分水岭。
那一年夏天,她遇到了二十一岁的秦漠。
那时候她念高二,离高考仅有一年,要开始为未来打算。父母让她考s美院,她誓死不从。并不是讨厌画画,只是犯了小孩子的通病,以为叛逆是种时髦,不能接受父母安排的人生。她妈妈的朋友秦太太从国外回来,到海边疗养,正好和他们做邻居。据说秦太太有一个很会画画的儿子,刚取得麻省理工学院建筑系硕士学位,陪着母亲一起过来疗养。
她妈妈带她去拜访秦太太,让她叫秦太太顾阿姨。
两位太太坐在客厅里喝茶,聊人生聊家庭。她们的话题她不感兴趣,端了一杯橙汁,端端正正坐在旁边的一个小凳子上研究对面的一台老座钟。
临海的两层别墅,客厅宽阔,欧式的花神雕像座钟放在博古架旁,是百年前的老古董。她学美术,正琢磨着它带了点新古典主义的艺术范儿,楼梯上就突然响起脚步声。
她抬头望,正下楼的青年穿着深色t恤浅色长裤,头发在客厅里灯光的照耀下泛出柔顺光泽,面目有着一种古典的英俊。
秦太太笑着对青年招手:“stephen你来得正好,我和你黎阿姨正说起你,黎阿姨的女儿洛洛明年要考大学,想考s美院,你反正也没什么事儿,能做洛洛的辅导老师吧?”
青年在他母亲身边坐下,和她妈妈打过招呼,转头看她。他的眼睫毛很长,眼睛很明亮,随意看人也像是专注的样子。他说:“洛洛?”
是询问的语气,听上去是要问她全名。
她为自己的名字感到瞬间的羞愧,却面无表情地逞强:“啊,洛洛,全名洛丽塔,看过纳博科夫·弗拉基米尔的禁书《洛丽塔》没,就是那个洛丽塔,英文名lolita。但是你不能叫我洛丽塔,你要叫我洛洛,因为我不喜欢……”
她妈妈瞪了她一眼:“这孩子就是话多……”
她装作没有看到,脸色不善地看着青年要给他个下马威:“我知道斯蒂芬·霍金,斯蒂芬·李,斯蒂芬·斯皮尔伯格还有斯蒂芬·杰克逊,你是哪个斯蒂芬?”
她妈妈惊讶得简直要去捂她的嘴,但她坐得远又说得快,说完还将凳子往后挪了两步,离她妈妈更远。她不愿意考s美院,谁来辅导她,谁就是父母的帮凶,不要想她给好脸色。她得意扬扬地想。
青年看着她,有点错愕。
客厅里有瞬间的安静,秦太太却扑哧笑出声来:“stephen,是不是觉得这个说话风格很熟悉,洛洛多像小时候的你啊。”
青年愣了一愣,眼里露出笑意:“我小时候说话可不会带这么浓的鼻音。”
鼻音是她的死穴,她脸一阵红一阵白,简直有点恼羞成怒。青年却友善地伸出手:“我是斯蒂芬?秦,秦漠。秦王朝的秦,沙漠的漠。我比你大很多,你要叫我秦哥哥。”
她把头偏向一边,心想谁要叫你哥哥,较劲道:“你是国外回来的,国外不都是直接称呼名字的吗?”
青年饶有兴味:“可我现在回国了,要入乡随俗,按照国内的规矩来。”
她有些被噎住,找不出反驳的话,求助地回头看她妈妈。
她妈妈和秦太太却只是笑盈盈地看着他们两个不说话。
她把头偏得更狠,跺脚道:“我才不叫你那个什么什么。”
秦太太终于哈哈大笑:“stephen你要好好补一下中文,不知道只有小两口才叫情哥哥情妹妹的吗?”
她不能置信地看向秦太太,完全没想到一个长得这么漂亮这么有气质的阿姨居然会在未成年人面前开这种玩笑。
青年眼睛里仍含着笑,听他妈妈这样说,立刻做恍然大悟状:“哦?还有这种说法?不好意思我中文不好,”又转向她,“但你至少要叫我一声哥哥。”
她觉得自己要被这一群大人弄哭了,大声道:“你又不是我妈生的,我才不叫你哥哥,我……”
还没有吼完,手心却一暖,青年握着她的手,将一串黑曜石的手链脱下来放到她手里,温和道:“不知道回国会见到这么可爱的小妹妹,也没有给你带什么礼物,就把这个送给你当见面礼吧。”说完揉了揉她的头发。
掌心里还放着别人给的礼物,再发脾气就太不懂事,她生生把没有吼完的话憋进肚子里,又想起礼貌,通红着脸说了声:“谢谢。”
青年含笑看着她:“要叫我什么?”
她一想,礼物都收了,还要跟人赌气就太不大度了,半天,喊了声:“哥哥。”
秦太太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对她妈妈说:“你这女儿可真是个宝。”
此后每天放学,她都去秦漠家跟他学画。她在画室里看到他画的那些静物,死的东西在纸上焕发生的颜彩,连石头做的雕塑仿佛都有了灵魂。她被那些作品迷惑,渐渐觉得画画也是件不错的事情,没准以后自己真能成为一个画家。她想从秦漠的画里找出点什么,想一下子画出像他那样有生命张力的画作,她开始爱上画画。
秦漠作画的样子认真又好看,炭笔握在他修长的手指间,就像武士握住一枚长剑。鹅黄色的窗纱被海风吹得卷起,他的眼神专注,只看得到画架上的世界。她有时会故意咳嗽一声打扰他,他一只手插在裤袋里一只手举着笔,丝毫不为所动。她使劲儿咳,咳得隔壁打扫清洁的保姆阿姨都来敲门,他只漫不经心指指对面的柜子:“嗓子疼?那里有金嗓子喉宝。”只要他拿着画笔,这个世界于他而言就像是无物。她存在于这片无物中,却想生出一点涟漪,引起他的注意,她自己都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她在秦漠家学画的时间渐渐由一个小时增加到一个半小时,再由一个半小时增加到两个小时。其实只是她自己赖着不走,秦漠总是时间一到就开溜。但她不在乎,她宁愿把时间大把大把耗在他的家中,仿佛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从前她总是把这些时间用来和她的青梅竹马程嘉木一起看电视吃冰激凌做作业,她把这些日常全部牺牲掉,牺牲得十分豪爽丝毫不觉可惜。
而直到三个月后,她才终于弄明白这种牺牲意味着什么。
她喜欢秦漠。一种基于艺术崇拜的喜欢。可能是真正的喜欢。因为不像班级里那些早恋的男女同学那样拉拉小手就能满足,它更加炽烈也更加成熟。她想使劲抱住他,尽可能地贴近他,想亲亲他。
她滋生出如此热情大胆的想法,只有十六岁,离十八岁还有两年,从各种意义上来说,都还只是个未成年人,一个小姑娘。
她和程嘉木聊自己的心事。当着程嘉木的面,她能将对秦漠的喜欢铿锵地说出口,但面对秦漠时,却一丝一毫不敢逾矩,连最含蓄的暧昧都不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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