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点江山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江南一梦
了解到这一点之后,胡忧的心里,也就有底多了。聪明人有时候,并不需要知道实事的全部,只要给他们一点,他们就能顺着这条线,知道很多。
告诉范尼自己同意与赵尔特会面后,胡忧送走了这个老同学。这一次出来,看来是不虚此行。在防山镇见了一个索雷特,在这里又遇上个池河帝国不得势的王子,盐还没有送到地头,收获已经很大了。
第二天,范尼就传来消息,下午赵尔特会与胡忧会面。虽然胡忧并不介意到赵尔特的营地里去会面,但是赵尔特选的地方,确并不在他的营地之中。
因为下午要见赵尔特,胡忧对今天的行程,略做了一些调整。今天没有像往日那样,走到太阳下山才安营,而是中午过后一点,他就下令在一处树林地,建立今天的营帐。
距离营地两里地之外的一处坡地,胡忧第一次与赵尔特会面。虽然在两人的一生之中,曾经有过无数次的会面,但是这一次会面,对于两人来说,都是最重要的。
山坡上,赵尔特一袭白衣,却很自在的坐在草地上,这时候的他,更像一个书生,而不像一个王子。
胡忧吊着两条腿,坐在赵尔特身边不远处的一块o]o~。大石头上。由于两人的落差,胡忧略略有些俯视赵尔特的意思。
这一次会面,两个人都没有带着属下,就连给两人牵线的范尼,此时都不在这里。经过一开始的试探**锋之后,两人进入了实质会谈。
“不死鸟之名,果然名不虚传。”赵尔特佩服的叹了口气道:“你能不能告诉本王,你是怎么猜到本王此时不得势的。不要说是范尼告诉你的,范尼已经跟了我十年,他绝对不会告诉你这些。”
对于胡忧的单刀直入,赵尔特显然有些防备不足。他知道自己瞬间的反应,已经被胡忧察觉,所以也就干脆不再掩饰。反正这也不是什么机密的事,胡忧只要是有心,迟早总有一天,会知道的。与其那时候产生隔阂,还不如大家摊开来说比较好。
胡忧高深的笑了笑,心说果然和我猜的一样。不过这个赵尔特敢大方的承认,到是值得佩服。
胡忧把一根草咬在嘴里,声音略有含糊的说道:“对于这一点,要猜到也不是很困难的事。首先,你的侍卫虽然都是高手,但是人数太少了一些。二来,你的侍女不够漂亮。三来嘛,你身上还缺少一点上位者的霸气。”
反正都已经猜到了,这理由瞎编就成。胡忧可不会蠢到把自己的路数,交底给赵尔特。这可是吃饭的本事,教了徒弟就饿死师父了。
赵尔特听了胡忧的话,不由一愣:“侍女不够漂亮,这也是理由?”
赵尔特从来没有听过这种理由,再说他的侍女也不差呀,只不过在气质方面,比不上这家伙的那个叫楚竹的侍女而已。
胡忧暗暗偷笑,脸上确一本正紧的说道:“那当然,有道是看一个人的品性怎么样,看他身边的朋友就能知道。看一个人的身份怎么样,看他的侍女,也就明白了。”
“你这是歪理。”赵尔特苦笑道:“算你过关吧,反正你都已经猜到了,你爱怎么说都行。咱们闲话少说,谈谈正事吧。你知道我这一次,为什么要与你会面吗?”
胡忧懒散的甩着两条脚,没有半点将军像,流理流气的说道:“如果你是一个公主,我有理由相信,你是因为对我有意思。可惜你却是个王子,而我又只爱美女,不好龙阳。那么答案就很明显了,你是想与我合作。”
这个问题别看胡忧说得轻松,实事上他从昨晚见过范尼之后,就一直在想着这个问题。他知道,赵尔特要与他会面,肯定不单单是想相互认识那么简单。所谓无利不早起,每个人在做每一件事的时候,都是有其目的的。特别是像赵尔特这样的人物。
胡忧想了很久,最后才确定这个答案。除了这个答案外,胡忧想不出,自己与赵尔特还可能有什么交集之处。就算有,也不是胡忧想要的。
赵尔特没有否认胡忧的话,他从草地上站了起来,拍拍衣服上的草屑,来到胡忧的身边,斜靠在胡忧坐下的大石头上,看着天上的白云,淡然的说道:“我们池河帝国与你们曼陀罗帝国不一样。那里很冷,种不出太多的东西。我们过的是游牧的生活。追逐水草而去,有草的地方,才能有温暖,才能有生活的希望”
胡忧静静的听着赵尔特的话,没有半点打扰他的意思。他知道赵尔特心中有苦闷,想要发泄出来。这些苦闷,不能在手下的面前表现,只能在他这个还算陌生的朋友面前,略略发泄一下。
赵尔特越说越感慨,他像老朋友一样拍着胡忧的肩头道:“胡忧,你知道吗。我们并不向往你们中原的生活,虽然你们过得要比我们好,你们有温暖的天气,有丰美的土地,有那青山绿水,和那娇嫩得跟花一样的姑娘。
但是那却并不是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世界,是在草原上,而不是在这城市里。”
胡忧同意道:“是的。每一个种族都有他们赖以生存的生活方法,这样的生活方式,一但被改变,那个种族,也就不再是原来的种族了。”
废话,现在曼陀罗帝国的敌人已经够多了,难得跳出来一个不喜欢中原城市的,当然要大加鼓励才行。
赵尔特点头道:“你说的不错,我们池河帝国的人民,就应该在草原上生活。可是有些人,他要破坏我们的这种生活,他们告诉我的父皇,告诉我国的人,城市很好,比草原好上千倍万倍。中原的美酒,要比我们的马奶酒更香。中原的美食,要赛过我们的烤全羊”
胡忧很想告诉这个赵尔特,确实是那样的。中原的物产,真真正正的要比草原好上太多太多。不过他不能说,他在等着赵尔特的结论。
“我这次来曼陀罗帝国,就是想亲眼看看,中原是不是有那么好。不是,一点也不,这里的空气浑浊不堪,这里的山是那么的低矮,城市是那样的小,这里的所谓美食,跟本比不了我们的烤全羊。”
胡忧算是看明白了,这是一个神精质王子。他们草原人都住帐篷,想来没有门,所以他肯定不是脑袋被门给夹了,估算被马踢过的可能性很大。
“所以,我要阻止我的子民进入中原,我要把那些说中原好的人,全都赶出去。
胡忧,你说得不错,我确实是想要与你合作。”
胡忧直回到自己的营帐里,那嘴角上的笑,都还平不下来,今天笑得真是有点多,脸都有些抽筋了。
“老天怎么就那么优待我呢,把这么一个天字号的大傻蛋给砸到老子的头上来。马拉戈壁的,刚才我要的是不是太少了,唉,久不操此事,真是连老本行都丢了。居然只是狮子大开口,我应该来个大象开口才对嘛。大象,大象”胡忧心情一高兴,居然唱起了大象歌。
哲别一进来,就来看胡忧一脸傻笑的,两手插腰在那里扭呀扭的,不由奇怪的问道:“少爷,你怎么了?少爷,你不会是让马给踢了吧。”
“呸呸呸,说什么话呢,你才让门给夹过呢。”胡忧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刚才的动作,确实有损形像。
哲别问道:“少爷,你不是去和那个池河帝国的王子会谈吧,谈得怎么样了?”
胡忧瞟了耳朵都已经竖起来,摆明了在偷听的楚竹,撇嘴道:“去去去,大人的事,你个小屁孩打听什么。快去看看饭好了没有,这池河帝国的人就是小气,谈了半天,连顿饭也不管。”
这话也就是胡忧这种没脸没皮的人,才能说得出口。他也不想想,他都占了人家多大的便宜了,居然还有脸抱怨人家不管饭。那饭才值几个铜板呢。
不过话又来说回,现在这一切还都是虚的。真正的便宜,还得双方各自准备好,进行交易之后,才能看到实在的。
那么胡究竟和赵尔特达成了什么交易,能让一向冷静的胡忧,喜形于色成这样,这一直是后世史学家争论的焦点,也是胡忧帝国十大谜团之一。
谜团嘛,咱们现在当然还不能说,后文书自会有交待。
第三天,胡忧与赵尔特分道,赵尔特转道向西,而胡忧继续向南,进入到金沙州,目标直指华西城。
金沙州在帝国大版图的西部地区,与色百帝国接壤。西部狂狼军团驻守在这里,最大的目的,也就是看着色百帝国,不让他们乱来。
金沙州的物产相对于洞汪城,或是青州,都要来得丰富。这里没有什么特别重点出产的东西,可是江南州的米,花河州的煤,金沙州都可以自给。
“呼,这金沙州的天气真不错,比起我们洞汪城好千倍都不止呀。相比起这里,我们洞汪城真不是人住的地方。”胡忧坐在马上,走马观花的看着这眼前的繁华。进入金沙州之后,他就不再步行了。
金沙州是帝国这几年来,唯一没怎么遭灾的地方。这里的民众,相比起其他地方来,生活要好得多。
当然,这与狂狼军团驻守有很大的关系。狂狼军团从进驻金沙州开始,就大力的改善这里的民生生活。不但鼓励金沙州的民众大力开荒种地,兴修水利,发展水运,兴资修缮公路,桥梁,还鼓励贸易,与色百帝国大力发展多边经贸合作。用金沙州的物产,从色百换回来大量的牛马羊等牲口,使得整个金沙州兴旺发达。
说到这些,就不得不提狂狼军团的军团长,蕾娜塔的父亲苏亚雷斯了。苏亚雷斯这个人,与其说是一个武将,还不如说是一个商人。他是帝国五大军团里,最不管军事的一个军团长。这也是为什么狂狼军团,实际上是蕾娜塔这个城守说了算的原因。
苏亚雷斯不喜欢军务,他喜欢经商。他的脑子里,总能想出各种绝妙的商业决策。正因为他的关系,使得狂狼军团在五大军团之中,是装备最好的军团。
狂狼军团的‘狂’字,多少与这一点有些关系,狂嘛,自然要有钱,才能狂得起来啦。
煮酒点江山 176章 难缠绝色
176章难缠绝色
曼陀罗帝国四十年八月,就在胡忧拉着盐去金沙州,四处兜售之时,帝都龙城十万皇家骑兵团士兵,开赴古都浪天。
这群在巴伦西亚的宣传影响下,把战争当作当作耍帅的青年人,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的入伍参军,誓要收复古都浪天,杀灭那里的红巾军,把浪天重新归入曼陀罗帝国这个老娘们的怀抱。
不得不说,这一次算是巴伦西亚重掌军权的胜利,他成功的利用了那些幼稚的心灵,让他们把血淋淋的战场,幻想成了英雄主义浪漫的后花园。
巴伦西亚的野心是要重掌帝**权,成为一个和他爷爷一样伟大的皇帝。他要把曼陀罗帝国的旗帜,插遍天风大陆每一个角落。
在成功打压了暴风雪军团,和让红fen军团裁军十万之后,巴伦西亚在皇叔皇家骑兵团统领库比拉斯的支持之下,把皇家骑兵团从五十万人,成功的阔充到七十万人。在人数上,仅皇家骑兵团一军的人马,就要超过东南西北四大军团的人数总合。
有了人马,巴伦西亚自然要立威,他要让西门玉凤,苏亚雷斯这些人怕了他。这威怎么个立法,自然是显示军力了。所以巴伦西亚接纳了皇叔的提意,兵发古都浪天。
不得不说,巴伦西亚是一个应该身到墙上的小蝌蚪,而不应该是曼陀罗帝国的皇帝。因为他的大脑结构,是与一般人类不一样的。
他居然听信皇叔库比拉斯的话,要以十万贵族兵,来立这个威。也就是说,这次发往浪天的十万部队,全部都是来自帝国上层的贵族子弟,从将军到士兵,最差的也是有钱人家的公子。
巴伦西亚这一做法,引起了各大贵族的强烈不满,他们的子弟,送入军队是混资历的,可不是去打仗的。
普通老百姓对此做法,却表示欢迎。这到不是因为他们多么爱国,多么殷切的期望着浪天的收复,那些与他们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他们高兴的是,大街上那些恶少爷凶奴少了,自己家的闺女,可以上街走走,而不用担心遭到调戏了。
这些过惯了骄奢yin逸生活的曼陀罗帝国富二代,官二代的战力怎么样?现在还不得而知,他们此时正兴高采烈的,带着大批军需官砸破了百姓米缸得来的粮草,抱着满脑子脑残幻想,走在前往浪天的道路上。也许他们能像强抢民女那样,把浪天的红巾军,全给爆菊了呢?那谁知道。
金沙州华西城。
在经过长途跋涉,吃了不少黄土之后,胡忧终于抵达了这里。没有百姓的夹道欢迎,也没有官方的迎接,胡忧就这么着无声无息的来到了这里。他甚至进了城,都没有通知狂狼军团的人。
“呼,终于到了。”客栈里,胡忧大字型的倒在床上,这一路走来,真把他给累坏了。不过这个累是值得的,这一路走完,他的精神力又增加了一些,这在战场上可是能保命的。
“少爷,来洗洗脸吧。”哲别端着盆暖水走进房里。
忧坐起来,看了眼哲别的身后,有些奇怪的问道:“楚竹呢?”
楚竹和哲别这一路上都在争夺对胡忧的侍候权,这会只有哲别一个人,见不到楚竹,胡忧当然会奇怪了。
哲别回道:“她上街了,说是要买些菜什么的,给你做顿好的,让你好好享受一下。”
“买菜?”胡忧摸摸下巴道:“这客栈的厨房不是有现成的吗,她干什么要出去买?”
哲别摇摇头道:“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听她是这么跟士兵说的。”
忧任着哲别帮他洗脸洗手,没有再说什么。不说不代表他不想,他的脑子里,依想在猜着楚竹外出的用意。
胡忧还在猜着,忽地一道熟悉的幽香传入鼻内,不用抬头,就看到那双熟悉的绣花布鞋。胡忧一直很纳闷,这双绣花鞋,走了那么多的路,怎么一点都不见脏的呢。对了,老穿这双鞋,也不知道她的脚会不会臭。
楚竹的手里抓着只鸡,活的还会叫。盈盈来到胡忧的面前,举起手中的鸡,巧笑道:“少爷,咱们今晚有鸡吃了。”
胡忧看看楚竹手上的鸡,又看看楚竹,有些疑惑道:“你刚才出去买鸡了?”
“是呀。”楚竹回道:“之前路过集市时,我就看到有人卖鸡,不过那时候队伍正在行进,我不好让队伍停下来,所以一到客栈,我就出去了。还好,那个老板没有卖完。”楚竹说着还拍拍胸脯,一付很庆兴的样子。
胡忧大感头痛的同时,心中也升起了一丝暖意。不论这个楚竹接近自己,到底是什么目的,但是这一路上,她这个侍女,还是很尽职的。
如果不是看不透这个女人,胡忧还真的很想有楚竹这样一个侍女,至少这个侍女带出去,有面子。楚竹不但是人长得漂亮,而且气质高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想想吧,就连池河王子都承认他的侍女比不上楚竹,这得多么妙的一个人儿呀。
可惜,这个楚竹,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侍女的。虽然这段时间,她极尽的乖巧,不时还给胡忧弹琴唱曲。但是胡忧从楚竹的眼睛里能看出来,她虽然自称侍女,但是她从骨子里,看不起她眼中所有的人,包括胡忧在内。
楚竹的这种眼神,表现得并不明显,但是胡忧却能清楚的感觉到。十三年的江湖漂泊,胡忧已经不知道遇上多少这样的眼神,有时他就算不用眼睛,都是感觉到,这是一种上位者的鄙视。
楚竹偷偷瞄了胡忧一眼,嘴角绽出了一丝似撒娇般的笑意,小脸脸蛋红扑扑的,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少爷,你会杀鸡吗?”
“哦?你不会?”胡忧把目光从楚竹的脸上,转到她的纤纤玉手上。那双昨晚用来弹琴的手,正抓着一只小脚土鸡。鸡很精神,一直在不停的动,看来它对自己的命运很了解。
“嗯”楚竹点点头道:“我长那么大,还从来没有杀过鸡呢。少爷你要是会的话,能不能帮帮楚竹?”
楚竹那娇娇声音,对男人简直是致命的毒药。别说是帮她杀鸡,就算是帮她杀人也干啊。
胡忧刚想答应,突然心头猛的一跳。自己刚才怎么就生出那样的念头。帮她杀只鸡没有什么,可为什么会想着帮她杀人呢?
胡忧心中一囹,转念对楚竹笑道:“我这人平生只叫过鸡,杀鸡到也没有做过。我还是帮你问问看,谁会这手吧。实在不行,就把它送到厨房去,那里的大师父肯定会的。”
楚竹的眼睛,在不经意之间,闪过一丝淡淡的寒光。摇摇头道:“还是不要了,我不想假他人之手,我自己研究研究,想来应该不会很难。”
楚竹出去时,那泫然欲涕,真是我见犹怜,差点没让胡忧大叫,那鸡不用杀也能吃。
楚竹是怎么杀的鸡,胡忧不知道,不过楚竹炖鸡的手艺,确实是相当不错。也不知道她在鸡里下了什么,那鸡汤喝起来,浓香醇厚,一口下去,胃肠暖洋洋的,口齿留香。
“少爷。”朱大能手里拿着张大红请贴,敲门进来。
胡忧用眼色止住朱大能后面的话:“朱管家来得正好,快过来尝尝这鸡汤怎么样。这可是楚竹姑娘亲手炖的呢。”胡忧说着转头看向楚竹,问道:“楚竹,这还有吧?”
“有,我去盛。”楚竹看了朱大能一眼,低头出去。
胡忧给哲别打了个眼色,哲别会意的也跟着出去。胡忧不说,她也知道胡忧是要她看着楚竹。
胡忧看哲别关好了房门,这才对朱大能说道:“说吧,什么事,你手里拿的那是什么?”
朱大能把手里的请贴交到胡忧的手上道:“这是苏亚雷斯军团长派人送给你的请贴,他晚上在临溪楼给你接风。”
胡忧接过请贴,看那上面的属名,笑道:“狂狼军团果然名不虚传,居然这么快就知道我到了华西城。我还以会是蕾娜塔的贴子呢,没有想到是苏亚雷斯的,真是给面子。好,时间也差不多,让老爷子等也不好,咱们这就去吧。”
朱大能觉得现在就去,似乎有些早,不过早去一会,也没有什么。于是点点头,转身要去开门,却被胡忧阻止了。
胡忧指指屋后的窗道:“别让那两丫头看到,不然她们肯定也吵着要去。本少爷可没有带女人上青楼的习惯。”
朱大能惊讶道:“你怎么知道那临溪楼是青楼?”
胡忧笑道:“屁话,苏亚雷斯难道会选个澡堂子接待我们?”
胡忧说得不错,临溪楼确实是青楼。临溪楼不是华西城最大青楼,城东的‘’就比它要大一些,不过这临溪楼却是华西城各豪门大户,特别是世家公子最喜欢来的地方。因为号称狂狼军团之花的蕾娜塔经常会陪苏亚雷斯在这里会客。
蕾娜塔可是华西城最有名的美人,她不但是苏亚雷斯的女儿,而且为人多才多艺,诗书礼乐,无一不精。最重要的是蕾娜塔至今还没有婆家。谁要能入了她的眼,得抱美人归,那可是江山美女全都有了。
胡忧和朱大能侍卫也没带的溜出了客栈,几经转折,终于找到了临溪楼。算起来,这是胡忧第三次来青楼了。他的青楼运一向不怎么样,不知道这次,能不能好一点。
临溪楼随便一桌酒就得几百个金币,不是一般人可以消费得起的地方。所以相比起其他的烟花之地,这里要显得冷清一些。但是临溪楼的华贵程度,不是那些青楼可以比得了的。
胡忧和朱大能刚刚走到临溪楼的门前,就看到一个女子脸笑如花的迎了上来。胡忧一开始还以为是这里的神女要上来拉客呢,直看清来人,才知道,原来来的是蕾娜塔的女军师——李菲。
李菲还离着胡忧几步,就敛裙为礼道:“李菲代表苏亚雷斯大人,蕾娜塔城守恭迎胡忧将军,朱大能将军。”
李菲是蕾娜塔的亲信,在狂狼军团中的地位,可以说是仅次于蕾娜塔。苏亚雷斯派她在这里等胡忧,可谓是给足了胡忧面子,也从另一方面体现出对胡忧的看重。
胡忧敢紧回礼道:“不敢当,不敢当,怎敢劳动军师大人在此等候。”
李菲笑道:“胡忧将军真是好记忆,咱们不过是一面之缘,胡忧将军却能记得小女子。”
胡忧哈哈一笑道:“我这个人,别的本事没有。对漂亮姑娘,却是能过目不忘的。”
胡忧这话带有调笑的意思,李菲确并不在意,笑意不改的说道:“大人说笑了,小女子蒲柳之姿,那能称得上漂亮二字。大人请跟小女子来,蕾娜塔城守已经在楼上了。”
“有劳李菲姑娘了。”
随着李菲,胡忧和朱大能上到二楼,两个亮丽的小丫环,侍在门旁,见三人上来,赶紧把门拉开。
门分左右,一段琴声,从房里泄出来。那琴声初时委婉,而后变得喜悦,叮叮咚呼的,配以这临溪楼的装饰,几疑让人生出不在人间之感。
胡忧眼中闪过一丝异色,这段时间的,由于受到楚竹的熏陶,他对这天风大陆的音乐,也有了一定的鉴赏水来。虽然他弹不出这样的曲子,但是他却能听出来,这弹琴之人,是此中的高手。
凝神听到曲终,胡忧才走进了房间里。看到那坐于琴前的女子,胡忧不由讶然道:“没想到蕾娜塔城守居然能琴得出这么一手好琴,真佩服,佩服。”
蕾娜塔嘴角微微一牵,露出一付楚楚可人的样子,叹息道:“可只惜还入不了将军的法眼呀。”
蕾娜塔这是暗指胡忧拒绝与她联姻之事。她对自己一向很自信,自信帝国之内,除了在军事方面的成就,不如西门玉凤之外,无论在哪一方面,都不输于任何人。哪想到,亲自提出与胡忧联姻,胡忧却不同意。这对她来说,算是一个打击。虽然她当初对胡忧说的那些话,也不过是临时动意。但女人就是这样,她可以拒绝你,你却不能拒绝她。不然你就得有麻烦。
胡忧心中暗骂,这又是一个惹人的妖精。谁要看了蕾娜塔这表现,就敢认为蕾娜塔是弱女子,那肯定死得很难看。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