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点江山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江南一梦
“这是我路上招的,帮着我带马。”胡忧简直的一语带过。招的这五千混混具体怎么用,他已经在路上想好了,不过这些他并不打算告诉毕克林。做主帅嘛,还是不时保持一些神秘感会比较好。
有一万多匹战马可以组建骑兵部队,毕克林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现在他们的敌人是看不到摸不着的,要马儿能有什么用。
“总有办法的。”胡忧知道毕克林的难处。朱芳菲能把士兵虚实转换的问题同样也是压在胡忧心口的大石头。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不死鸟军团就算是再强大,也得让人家玩死。林河帝国之所以同意和朱芳菲合作,最大的原因肯定也是因为这一点。
“希望吧。”
胡忧的来到让铁城的守军一下提起了心气,他们之中很多人在入伍之前就听说过关于胡忧的故事,而经过各种版本的演义,故事里的胡忧简直就是上天下地,无所不能的。现在胡忧来了,那些可恶的看不见的敌人肯定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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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级战备的关系,铁城的士兵几次都已经上了城头或是前沿阵地,营房被空了出来。胡忧暂时让混混军住进营房,反正他们也不会在这里呆多久,用不着再给他们建新的营房。
其实这支混混军看着虽然还是混混,却已经被胡忧有意无意的训服,他们并没有一眼看上去的那么差,只不过要看懂他们需要花些时间而已。把他们带来铁城对胡忧来说也可以算做是场意外,连胡忧都没有想到他们居然无意中帮上胡忧一个大忙。
事情发生在混混军进入铁城的当天晚上,那会已经是半夜,胡忧和毕克林都没睡,突然就听到一声狗叫。这声狗叫像是乐队的指挥挥动手里的小棒,随着第二声狗叫急跟而出,这狗叫从点成片,再也压不住了。
铁城也有居然养狗,但都是那种玩具狗,毕克林一听声音就知道狗叫是来自胡忧天白带入来的混混军团,这些混混之中不少人都有养狗,而且都是那种大型的家伙。
“怎么回事?”胡忧也挺纳闷,混混喜欢养狗他是知道的,可这一路那些狗都挺听话的,几乎就没怎么叫过,今晚这是怎么了。
胡忧决定去看看。
快步来到距离最近的营地,胡忧迎面就看到葛天良死命的拉着条猎狗不停的努力着想让它平静下来。
“它怎么了?”胡忧问葛天良。以胡忧的耳朵,自然听出了葛天良这只猎狗就是第一个出声的那只狗。它是什么品种胡忧还真不知道,不过距葛天良所说,它是有狼族血统的。
“我也不知道,它从来都不这样的。难道是水土不服?”葛天良的猎狗叫黑贝,力气极大,凶猛那就更不用说了。
“黑贝,你怎么了?”胡忧蹲下身子,观察着黑贝的情况。他知道狗是通人性的,虽然不会说快,但只要仔细的观察,就能看出它想要表达什么。
“放开它。”胡忧突然葛天良道。根据他对黑贝的观察,发现黑贝是想要扑击什么东西。应该是有所发现。
“少帅,它可凶,要咬着人……”葛天良有些犹豫,黑贝是他养的他知道这家伙要真狂起来,谁拿它都没办法。
“不怕,你只管放。”
黑贝身上的锁链一开,就如黑影划过空气,瞬间出了营门,胡忧早有准备,一个箭步跟上,也消失在葛天良的视线之中。
“我什么时候能有这样的速度就牛了。”葛天良擦了把汗,离开家乡他才发现,外面的世界不但大,能人还多,像他这种的,一板砖下去能砸到好几个,不努力加强不行呀。
黑贝的速度快,胡忧的速度也不慢,一人一狗在空旷的街道如赛跑,一下到了路的尽头。此进的黑贝凶狠的看着城墙,嘴里发出低唔,却再没狂叫。
“在墙的那边吗?”
胡忧小声的问黑贝,也许它并不一定能听懂他的话。
让胡忧意外的是黑贝点了头。
墙的那边会是什么?
胡忧挺好奇,他无声无息的正要到墙头上看个究竟,突然感觉到危险,而黑贝的叫声也同时再次炸响。(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煮酒点江山 卷十七2732章 狗能破敌
胡忧一个翻身到了墙的那边,动作轻灵得像只猫。
墙的那边已经在胡忧的眼前,什么都没有,胡忧的眼睛没有发现任何东西,却突然感觉到巨大的危险。
窥视!
有眼睛在窥视自己,不是一双,是数不清的眼睛。胡忧看不见他们,但是能感觉到他们正在注视自己。
是那些人,那是看不见的敌人!
胡忧的心明镜一样,狗儿不会无缘无故的叫,那是因为它们感觉到了危险。胡忧感觉到了狗儿感觉到的危险却看不见敌人,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们来了。
他们就在眼前!
瞬间,胡忧汗都下来了。在战场上打拼那么久,他从来没遇上过这样的敌人。听说和亲见是不一样的,现在他能体会到士兵的心情,更为他们没有被这样的敌人击垮而感到骄傲。
胡忧没敢动,一动不动。他知道那些敌人同时也发现了他。他们很可能对他发动进攻,把他这个突然跳墙而出的家伙干掉。
不是可能,是一定。
突然,天气不经意的愰了一下,一个光影凭空出现,那是一个士兵,光明帝国的士兵。
“砰!”
胡忧抢在那士兵开枪之前开始,血花飞溅,他想要干掉胡忧,却被胡忧先一步干掉。杀戮是相互的,在他想要干掉胡忧的同时,胡忧也获得了干掉他的机会。
无往不利的虚实作战居然就这么被破掉了吗?
光明帝国的士兵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失败。为了走到今天这一步,他们付出了太多太多,他们甚至放弃做为正常人,为的就是让光明帝国的阳光再一次照耀大地。
空气仿佛被撕裂,整整一队光明帝国士兵出现在那里。这一次胡忧看着他们,没有马上开枪,因为胡忧知道,虽然他们已经现身,却依然是虚体,并不是实体,他们在月光下没有影子。
胡忧在等待最好的时机,等待影子出现的那一刻。
那一刻,胡忧的动作比所有人都更快,拿枪的手瞬间震动好几下,每一次震动都必有一个士兵倒在血泊之中。
半秒钟后,胡忧闪身而出,几乎与此同时,他刚才所在的地方已经被打成了蜂窝。
枪声在继续。墙那边,有不死鸟军团的士兵也翻身过来,他们看到了这边的敌人。没有任何的犹豫,这些百战老兵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已经现身的光明帝国士兵不再是威胁,他们的强大再于他们的神秘,当大家处于同一起跑线时,他们也不过是普通士兵而已。
甚至还要不如。
无往不利的光明士兵没能沉住气,越来越多的同伴被打死让他们被血蒙住了眼睛,失去了往日的冷静,他们急不可待的现身,他们想要报复,可获得的却是更加无法承受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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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哧……”
朱芳菲一口鲜血喷在地上,整个人像突然被抽空了精血,一下老了十岁都不止。
“公主!”李秋水跳了一跳,赶紧放下手中的活跑过来。
“我没事!”朱芳菲咬牙坐好,心中却没有表面这么平静。她知道前进部队完了,整整一个大队的虚实兵,一个都没有机会再回来。
“胡忧!”拭去嘴角的血渍,朱芳菲从牙缝里吐出两个字。是胡忧出手了,朱芳菲自信世上没人能破掉她的虚实士兵,只有胡忧是例外的。之前只是预感,现在预感成真了。
“公主,我们斗不过胡忧的,不如放弃吧。”李秋水说不出对朱芳菲是心疼还是埋怨,这个世界原本就已经够乱的,朱芳菲的加入,让整个世界更乱了。还有那么多无辜的士兵和忠于光明帝国的人,这其中还包括自己,朱芳菲已经伤害了那么多人。
“住口!”朱芳菲把带血的手绢丢在地上,怒道:“叫我女王,我是光明帝国的女王。所属于我的,我都要一一拿回来,我没有对不起谁,这是他们欠我的!”
李秋水不在说话,她知道现在的朱芳菲已经不是以前的朱芳菲,她不在善良,她的心长出硬壳,把她整个人都包在里边。
缓了口气,朱芳菲站了起来。她要去见一个人——林河。
是的,正是林河,林河帝国的现任皇帝,这个同样入侵了光明帝国的人,他现在在朱芳菲的手上,只要朱芳菲愿意,随时可以要他的命。
阴暗的地牢比起皇宫那是差得太远,这里空气浑浊,闷热,蚊虫比天上的星星还多,吸起血来比贵族还狠。
“你杀了我吧。”这样的活着比死要更难受,林河已经没有勇气活下去。
“想死,没那么容易。”朱芳菲冷笑道:“当年你入侵我光明帝国的时候,你怎么不让我杀了你?”
“你究竟想要什么,帝国的军队指挥权我已经给了你,难道还不够吗!”
林河不是一个硬骨头,被朱芳菲派人抓来没几天,就把所有能给朱芳菲的全都交出来了,为的只是保住这条小命不受苦。他怎么都没有想到,朱芳菲在拿走属于他的一切之后,把他丢到这生不如死的地方。
他可是一国之主,就算是做俘虏,也不应该是这样的待遇呀。
“我要什么,你不知道?”朱芳菲精神质的笑道:“我要让你们把欠我的全都还回来,吃了我的,全都吐出来。你林河帝国毁了我光明帝国,我要毁了整个林河帝国,这是你欠我的。”
“当初进攻光明帝国的可不只是我。”
林河感觉自己很冤,也有些后悔,这好好的林河帝国皇帝当着多爽,你说吃,你说穿,你说女人,要什么没有呀,干什么非要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现在好了,锅里的没得着,碗还让人家给碎了。”
“不用你提醒我,放弃吧,不单单是你林河帝国,黑暗帝国,不死鸟军团,胡忧,谁都别想跑。现在,给我命令林桂帝国向不死鸟军团发动全面进攻,我高兴了,也许会给你一片面包……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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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大破虚实兵让不死鸟军团上下士气一下提到了新的高度。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敌人不是很厉害吗,让他们再凶凶看!
接下来的几天,铁城没再受到那种让人恶心的突然袭击,朱芳菲似乎没能力再组织那样的进攻。
胡忧不敢大意,他下令把全城的狗都集中起来,而后重新分布到铁城每一条街道或每一个军事区,具体工作由暂时没什么事的混混军负责,他们不但对煮狗肉有一套,对狗也有一套。
胡忧一口吸还没喘顺,毕克林就新自找来了。只看他的脸色,胡忧就知道又有新的麻烦。胡忧不怕麻烦,可各种的麻烦总是不断的出现也是让他挺窝火的事。
“说吧,什么情况。”胡忧没等毕克林行礼就开口问道。
“林河帝国动了。”毕克林果然没给胡忧带来什么好消息。
林战已经脱离了和海塞冬的纠缠,亲帅大军二十军向铁城而来,最多十天,他的先头部队就会出现在城下。
“朱芳菲那边有什么动静?”胡忧更光明的是光明帝国,这是已经不复存在的国度在朱芳菲的引领下暴发出让胡忧也感头疼的能量。种种迹象表现,朱芳菲已经不能再用常理推论,帝国的责任和仇恨已经让她失去理智,连胡忧都猜不透她想要干什么。
如果她只是想复国,那到没什么,就怕她想的是人们都没敢想的。
朱芳菲的光明帝国在哪都没人知道,毕克林更不可能知道朱芳菲有什么行动了。他唯一知道的就是海塞冬似乎准备看戏,看场鹬蚌相争。
“到这个时候,他还想做渔翁?”胡忧摇摇头,道:“虽然海塞冬与我们算是有合作关系,但这世道,能靠的只有我们自己。让老百姓撤吧,十天应该够他们转移了。”
“林战不过是领二十万部队而已,我们有必要这样吗?”
铁城可不是小城,撤走老百姓可是数以百万计,先不说这个过程会遇上什么麻烦,就单单是铁城方面的工业损失,那都足可以让毕克林心痛到死。
铁城可是不死鸟军团重要的工业基本,没有了老百姓也就没有了工人,这铁城不是废掉了吗。
“林战不可怕,可怕的是朱芳菲,在没弄清楚朱芳菲的目的之前,我们不能冒那样的险。执行命令吧,趁还有时间。
胡忧又何尝想这么做。可不这样又能怎么样,朱芳菲掌握着文明的进退,她怕是有一百种办法可以让铁城寸草不生。
“要撤走这么多的老百姓,我的人手不够。”
毕克林不是人手不够,而是不想下达这个命令让手下的士兵去。要知道这些士兵很大一部份是来自铁城的,让他们去把自己的父母亲朋赶出城,太残忍了。
“让宋世道去吧。”
混混军,适合这样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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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战来了,虽然对帝国突然下达对不死鸟军团打战的命令林战有些想不通,但做为军人,他首先要做的就是服从。
没有战车没有炮,目前的文明前程让林战能用的只有枪。拿枪攻城和古代拿箭和刀攻城差不多,林战一个现代军人还真没怎么打过这样的仗。
一路上,林战找来不少古代战例,很是下了一翻苦功。
胡忧不用看书,在打风大陆,他打了几十年的冷兵器战争,现在有枪已经比天风大陆的战争高级多了。
“少帅。”凤飞琳的支援部队也赶到铁城。林战大这二十万可不是开玩笑的,毕克林手里不足十万的部队要硬扛会有很大的伤亡,将来的战斗不知道要的成什么样,手里的牌多一些,底气也更足。
“辛苦了,下去休息吧。”铁城和总部相距不运那是以车的速度来说的,现在已经没车,靠脚走那可是不近的路,凤飞琳这一路可真是累了。
谁能想到有一天要跑步行军呀。
“少帅,石头也来了。”凤飞琳犹豫着还是告诉胡忧关于石头的事。自从战争无法起飞,石头就没了实质的工作,这对已经把自己看成不死鸟军团不可或缺级人物的石头来说,是非常难以接受的。
胡忧点了点头,其实凤飞琳不说胡忧也知道,白冰儿早在石头刚刚离开总部之时就已经给胡忧来电说明了这个事。话说直到现在胡忧都没有弄清楚朱芳菲为什么在去掉了几乎大部份人类赖以生存的文明之后,依然保留无线电通讯是什么目的。
是因为朱芳菲离不开无线电通讯吗?
处理完手上的事,胡忧才让会把石头叫进来。石头已经长大了,不再是当年的那个小小子,龙行虎步,很有铁血军人的样子。
“少帅,你骂我吧。”石头知道这次没接胡忧的命令就私自来铁城是可大可小的。要往重判,枪毙都行。
“起来吧。”
胡忧轻喝一声,石头跳将起来,垂手而立,不敢看胡忧的眼睛。
“告诉我,你来干什么。你是空军主帅,怎么可以擅离职守?”因为文明进退的不确定,谁都不知道朱芳菲会不会让文明回到战机时代,胡忧早已经严令注意战机的变化,以便第一时间掌握情况。
“少帅,我知道我是有令不尊,可是我不能傻傻的呆在机库里眼看着战争结束呀。我分析过,朱芳菲的光明帝国就算是有也没几架战机,她是不会把战争拉进空战的。”
“她没有,林河帝国也没有吗?”胡忧气笑了。真是长大翅膀硬,都已经可以自己分析决定了,那还要他这个主帅干什么。
石头不敢再接话,他知道胡忧是动了真火。
煮酒点江山 卷十七2733章 铁城血战
胡忧没有让石头返回总部,这让石头暗松了口气。相比起总部的平静,他更喜欢铁城的硝烟。
文明倒退,枪成了主要的武器,这种以火药为击发手段的古老武器,让战场上永远飘着浓浓的硝烟之气,让战场更像战场,也让战争变得更加的残酷。
林战大军出现在城下的那天,风和日丽,是个出游的好日子,可惜谁都没有出游的心情。已经撤空老百姓的铁城显得有几分冷清,城头是火热的。
这是一场大战,所有人的心里都非常的明白,此时身边的战友可很能会倒下,而自己也可很永远的离开这个世界。
但他们不能退,身后就是亲人所在,那是他们愿意用生命去守护的地方。
战斗从城北开始,那里是第一声枪响的地方,和暖的风把硝烟之气带到城南,士兵们并不羡慕城北那些饱饮硝烟之气的汉子,因为他们知道,城南的战斗也马上就要打响。
“林战来势很猛。”毕克林沉声道。在此之前,他曾经提议在城外布置阻击阵地,让林战在见到城头前先损失一些实力,胡忧并没有同意毕克林的计划,铁城之外多是山地,按说可以很好的布置一些阻击阵,毕克林是提议并没有任何的问题,但胡忧另有想法。
城南的战斗很快也打响了,还是林战主攻,不死鸟军团主守,胡忧并不急着和林战硬碰硬,这是文明再次大倒退后的第一战,没有战机也没有坦克大炮,士兵需要一些时间来适应这样的战法,指战员也需要一定的实战来调整。
林战号称林河帝国的军事天才,在此之前,胡忧已经多次和他交过手,大部份都是胡忧占的上风,不过林战确实不是一个可以小视的人,他有勇,也有谋。
战争从来都不是美丽的,虽然它是以生命来谱写。林河帝国的士兵在上级的驱使之下,压低着身子小心的前进。没有坦克的掩护,他们只能靠盾牌,这样的攻城战对他们来说绝对不会成为美丽的回忆。
很血腥。
是的,短短不过十分钟,攻城部队已经趟了一地,不死鸟军团对这一战做了充分的准备,每一个士兵都知道自己的位子在哪,都知道应该做什么。
重机枪突突的火蛇让驾驭它的士兵感觉有些热,不是热血沸腾的那种热,热来自枪管。巨大的散热孔每时每秒都在散出大量的热,炙烤着周围的空气。
副射击手有些郁闷,面对潮水一船的敌人,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为重机枪装上一排排的子弹,他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主射击手,那样他就能把子弹像水一样泼到敌人的身上,不过在看了眼运子弹的工兵,他又平衡了,那些扛着弹药箱像蚂蚁一样在阵地上奔着的工兵甚至连子弹打到什么地方都看不到,副射击手虽然不能开枪,至少他能看到子弹带着怒火狂暴而去。
铁城像一块横在大海之中的顽石,任林河帝国一浪一浪的拍打而毅然不动。战争已经打了两个多小时,双方的伤亡渐渐的增多,到处都响起对医护兵的大叫,城南一个满编的师团被打掉了三分之一,胡忧命令他们撤下去休整,换上一个全新的师团,继续着之着的战斗。
战斗打得很苦,撤下去的士兵没一个不是黑脸破衣服,不过能活着总归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没有伤着的士兵决定用睡觉来做庆祝。两个小时高强度的战斗真是太累了,在尽可能击中敌人而又不能在敌人击中的矛盾之中,他们消耗了大量的脑力和心力。
有人问:要具备什么样的技巧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士兵。
是精准的枪法,还是料敌先机的智慧。
其实都不是,首先需要的是勇气。对敌人开火需要勇气,在子弹纷飞的战壕后抬起头更需要勇气。
北门被林河军冲破了一个缺口,一百多林河兵突入城中,这是一个危机的时刻,在战争中防守的一方确实是相对占便宜,可一但让人突破,后果往往是失败。人生可以有很多交失败,可是在战场上失败,往往会失去一切。
第478团的一个营拿身体法。
“我们不怕巷战。”毕克林表态道。来铁城这些时日,他可没有偷懒,各种应有的训练,部队都有练过,巷战更是重中之重。
“这不是怕的问题。”胡忧从不怀疑毕克林的能力。这是一个出色的将领,这次铁城的战斗胡忧如果不亲来,毕克林也能指挥好。
“那你……”
从用过饭到现在,胡忧一直在考虑什么,毕克林想知道胡忧的思路。
“我在想林战为什么打得那么简单。”
吃饭的时候,胡忧嘴里吃着,心里却在回忆着今天的战斗过程。从早上开始,林战就拉开了战争序幕,随后一个个师团被投入战场,打完一个又一个,这个号称林河帝国天才级将领的人,似乎除了猛攻之外,就再没有其他的手段。
这不应该呀。
虽然现在武器只剩下枪,可想比起古代这已经很先进了,古代的战争还有什么兵法什么计谋的,难道现在都不需要了吗。
林战,林河帝国年轻一代最杰出的人物之一。这几年但凡是与林河帝国有关的战争,几乎都是林战亲自指挥的。
来铁城之前,林战就知道这次的对手很可能是胡忧。对于胡忧这个对手,林战很是服气,却并不害怕,因为他有信心打败胡忧。
从今天的战斗来看,对方的指挥官确实是胡忧。林战从守军的调动布防看到了属于胡忧的那种细腻。胡忧的指挥与大多数将领都不同,他的命令往往细到每一个营,每一个连,甚至是每一个班。他能让每一个士兵知道自己战场上的位子,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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