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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酒点江山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江南一梦
这次的行动代号有一个名字——碎玻璃。
把不死鸟军团化整为零不过是碎玻璃行动的第一步。
一切才刚刚开始。
亲帅万大军向东部地区推进的林卿并不知道铜城的不死鸟军团总部所有人员加起来还不足五人,而这些人也已经分成了一个个行动小组,随时可以像雨点落入大海一样消失不见。
他们之所以存在,为的就是像夜空中的灯塔,吸引林卿的目光,让他不至于迷或是走错方向。
对此,林卿一无所知。
此时的林卿很不开心,准确来说他正在生气。只不过他生气的方式与一般人不大一样,他即不会大喊大叫,也不会摔东西骂人,而是静静的坐着,目光平静,嘴角带笑。
距离林卿不远处的泥地,林战跪在那里。被剥去天才名头的林战如被霜打过的茄,垂头丧气,就算是摆个绝色美女在他的面前,他怕也无法硬起来。
跪在这里已经整整两个小时的林战被林卿看了两个小时,那种嘴角带笑而眼神冰冷的注视让林战瑟瑟发抖。
身为林卿最出色的生,对那样眼背后的意义神林战了解了,那样的眼神从来都是射向那些让林卿失望的员身上,而今天,它射在林战的身上。
每想到这一点,林战的脸色就更苍白一分。
“老师……”林战终于受不住开口。他怕再被林卿这样看下去他会疯掉的。这早有先例,就发生在林战认识的一个师兄身上。
现在回想起来当时那位师兄的错比起自己在铁城的失败真是微不足道。铁城一战,林战失损了十几万部队,其实包括个精锐师团,那可是老师林卿的班底。
“知道我在想什么吗?”林卿打断了林战的声音。他不想听什么求饶的话。
林战茫然的摇头。林卿心里在想什么,永远不是他能猜到的。
“我在想用什么方法处决你。”林卿淡然的说道。
林战一震,伏下身。他心里很清楚,林卿想要他的命非常的简单,甚至不需要对外公布任何的理由。因为林战是林卿的生。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在林河帝国的制下,林卿处决林战属于家事,外人无权过问。
“我曾经以为你是我最优秀的生,可这一位。你让我很失望。那边有面镜,你过去照照,看看你是个什么样。”
镜里的林战,蓬头垢面,军服上沾满暗黑色的血迹。已经分不出原色的泥土,脚下的军靴一只黑色,一只灰色,都是左脚。
这还是那个意气风发的林战吗?
林卿叹了口气,道:“天下没有长胜将军,胜败乃兵家常事,但败也要有一个败的样,你这样,算什么,丧家之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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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庭威有一个霸气的名字。在不死鸟军团他却没什么名气。
他是十九军第七大队第小队小队长,第小队包括他在内,一共就只有十个兵。加入不死鸟军团年,这样的成绩并不算好。
碎玻璃计划有大碎也有小碎,王庭威的第小队是最碎的那块。他这块碎玻璃只有一个小队组成,王庭威是这个小队的玻璃头。
分组定下来的时候,王庭威身上全都是羡慕的目光,因为做为一块小玻璃的头领,王庭威有非常大的自主权,他甚至可以独自决定战略目标。
这在以前那可是想都不敢想的。一个小队在军中唯一能做的就是依令而行。上司命令冲锋那就上前,命令打扫战场那就低头,哪有什么自主思想。
能独自决定战略目标是危险的,却也是巨大的机会。因为目标是自己定的,那就没有成败惩罚之说,这不同于领命行事,上头下命令要拿下哪个山头,就算是命不要,那上头也得拿下。拿不下就是作战不利,就是犯罪。自己制定的目标只需要对自己负责就行,成功了那是一件功绩,如果一时无法成功,不必去用强,可以缓口气再去,或者直接放弃去寻找其他的目标,自主权非常之大,几乎可以说是只会有功而不会有过。
王庭威接到分组名单的时候整个人都傻了。他有理想,有能力,有智慧,但都是他自己觉得的,他知道在别人的眼里,他普通平凡,并不任何过人之处,可他却得到了这么一个机会。
这可是最优秀的基层官兵才获得的机会呀,居然就落到自己的身上。
一开始,王庭威真以为是弄错了,各个小队都已经出发,他却没敢动,他在等待着任务纠正的命令。可是左等也没见,右等也不来,他这才大着胆领着他的队员离营,离营之前他都已经想好了,要被拦着出不去,他立马回头。
离营比王庭威想像中的还要顺利。卫兵看了命令就开启大门,连一句盘问都没有。
于是,王庭威领着他的小队来到现在这个地方。
这是一个野外无人区,因为王庭威一直认为命令是下错的,离营前也没制定什么计划,现在出来是出来了,他却并没有目标。
“队长,我们上哪?”有士兵问道。
第一次能自主行动的士兵们都很兴奋,他们憋着劲要立大功呢。
“这……”王庭威高速运转着大脑,做为小队的指挥,离营之后整个小队的命运就掌握在他的手里,对于这些交托了生命的战友,他并不想让他们知道自己心里没底。
人心散了,队伍可就不好带了。
“我们去铁城。”
“铁城?”
士兵全都一呆,铁城可是刚刚经历过恶战的地狱级城市,去哪里干什么?
“对,就是铁城。林河帝国万大军要进入东部地区就一定要经过铁城,我们去给他们制造一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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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一个笑话:说蚂蚁对大象很不满意,暗中计划着在大象奔跑的时候伸脚拌它一跤,第小队的士兵感觉自己就是那蚂蚁。去铁城给林河帝国万大军找麻烦,那不是以卵击石,自寻死吗,弄不好他们的下场要比那蚂蚁更惨。
王庭威却不那么想。随着目标的制定,他的思也越来越清晰,他当然不会天真的认为以手里区区九个兵,总人数刚满十人的战力去硬拼林河帝国的万大军,那可确确实实是去找死。
制造麻烦不是硬拼。它要安全得多,而且千变万化,只要够灵活够聪明,再加上一点点运气,那就肯定不会有问题。
王庭威决定就去铁城,他却不知道,不少与他有着同样想法的‘碎玻璃’已经到了铁城,甚至越过铁城前出到林河帝国部队的必经之寻找着属于他们的机会。
对敌要狠!
这是胡忧对不死鸟军团的要求,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天下军队唯狠不破。狼一样的军队可以被打败却永远不会被征服,他们对敌人狠对自己也狠,只要让他们抓住一线机会,他们就会卷土重来。
在这样的背景下,林卿的行军开始受到影响。
一颗大树毫无征兆的就倒下来,两个士兵和一匹拉车的马被砸死,多人受伤。这已经是今天的第起,虽然受亡不大,可林河士兵都有几分人心惶惶。
这么长的,那么多的大树石头。天知道哪棵树或是哪颗石头会砸在自己的脑袋上。士兵们的注意力开始留意那山那树那石,却突然发现,原来脚下的地也并不安全,走着走着就会出现一个大坑。
“你之前行军时也这样?”林卿问林战。他从不小看对手。却没想到胡忧那么难缠。什么大小破坏他都弄,也不管是不是能制造出重大伤亡。
“不。”林战摇摇头,林卿对他的处罚让他感到很意外,降级随侍左右,这算是很轻的,对很多人来说甚至是求之不得。跟在林卿的身边。那能到多少东西呀。
“之前并没有发生过这样的情况,一直到铁城。”
想起铁城,林战的脸色不由微微一变,那对他是一身的阴影。
“看来胡忧是不想让我们顺利的前进,哼,他以为这样就能拖住我吗。命令下去,先头部队继续前进,两翼派出保障小队,凡遇破坏者,先杀后报!”
强硬,是林卿的风格。在他看来,胡忧虽然胜了林战,却也是元气大伤,越是用这样的小,越是证明胡忧虚。很多年后,林卿才知道这是碎玻璃计划的一部份,那些袭扰的部队确实是不死鸟军团的,但并不是胡忧下命令让他们做的,他们不过是自己发现机会自己决定行动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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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庭威没想到自己的创意居然已经被别人用上了,而且还不止是一波人,这让他有些急了。
“队长,那些树呀山石什么的都让他们抢先了,我们怎么办?”
士兵也同样着急。之前他们觉得王庭威的创意不怎么样,可这会他们发现,自己想用都没有机会了。
“总有办法的,少帅不是常说:机会永远留给有准备的人吗?”
看队员被自己影响得也开始急躁,王庭威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他把自己带入到胡忧的角色之中,胡忧有很多让在佩服和称道的地方,王庭威独爱他的冷静。
无论在任何时候,胡忧都能做到绝对的冷静,这在王庭威看来是非常了不起的。
随着王庭威对情绪的控制,他发现队员也慢慢变得冷静下来。他们把目光放在王庭威的身上,等待着王庭威给出答案。
“咱们回铁城。”王庭威说道。
铁城是王庭威一开始的目标,可是到了铁城之后,他发现铁城空空如也,更多与他们一样的独立小队越过铁城,到更前边的地方去给林河人制造麻烦,于是他也带着小队来了。
冷静下来的王庭威发现这并不是自己最被的目标,他要回到铁城,回归到最初。
林卿表面上是冷静的,可是他的心却是狂怒的,那些的家伙,给他的行军制造了多的麻烦。
进往东部地区的这一,但凡是桥都被炸了,但凡是隧道涵洞都被堵了,那些蝗虫一样的家伙在每一个能制造麻烦的地方给他制造麻烦,真是不可原谅。
最让林卿生气的是派出去的保障部队,人数少的被吃掉,人数多的跟本找不到敌人。那些家伙也不知道被胡忧怎么教出来的,一个个比泥鳅还滑,遇到比他们弱的一哄而上,遇上比他们强的一哄而散,上蹿下跳,又撕又咬,这哪里是正规部队,简直就是街上无赖,流氓混混。
“下滥!”
要不是有属下在,林卿肯定把手中的报告拍到桌上。这才多少天的功夫,那些可恶的家伙就已经让他损失了近千的士兵。虽然这相对万大军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可林卿这张老脸没地方摆呀。
林卿是个军人,可更多的时候他以者自居。帝国最大的军事院校——帝国陆军校军事指挥系的系主任,那可是被誉为将军摇篮的地方。这次他亲自领万大军却被人家这又抓又咬的弄死一千人,传出去还怎么见人?
把怒气压进肚里,林卿把目光放在地图上。地图上的铜城已经变他用红笔圈出,他拿起黑笔,加上一个大大的x。
“胡忧,就先让你得意一下又如何,等我大军进入东部地方,兵临铜城,我看你还能不能笑得出来!”
“来人,传我命令,先头部队加快速,十日内,我要见到铁城!”
越过铁城,铜城就在眼前,铁城已经被成废墟,铜城还能蹦跶多久?
哼!(未完待续。)





煮酒点江山 卷十七2741章 气不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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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城,无期。
距离没有改变,却变远了。
这条林卿曾经是走过的,那时候,没这么难走。
现在,几乎是每一个脚印都带着血。
“的家伙,可恶!”
林卿一样力的保持自己的风,可是他发现,自己的风越来越脆弱,他想要骂娘,当着所有部下的人骂。
从来没有,从来没有这么可恶的对手,那简直就是一群混蛋。他们在每一块石头,每一棵树下埋放炸弹,拆毁一切能看到的桥梁涵洞,他们甚至拆掉了牌……
就在十分钟之前,一挺吃错了药的机枪在山坡上向行进的帝国部分疯狂开火,付出大的牺牲才冲上山坡,发誓要将可恶敌人碎尸万段的士气愤怒的发现,开火的是一只被拴在机枪扳机上的兔。没等士兵踩死那兔泄恨,地雷响了,又十几个士兵懵懵懂懂的成了烈士。
这应该算是烈士吧,如果这十几天来倒在行军上的近五千帝国士兵能算烈士的话。
十天前,林卿损失士兵的数量是一千,十天后,损失的是五千。敌人的效率在提高,他们在实战中到更多卑鄙无耻又行之有效的战术。
林卿绝对不承认那是战术,在武界千年的战争史中,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战争方式。战争,应该是光明正大的,应该是饱含荣誉的,而不是卑鄙的。
“傻逼才会那么想。”胡忧嗤之以鼻。
胡忧不是一个职业军人,在二十岁之前,他从未对战争有过任何的准备。是命运把他丢入这个战争的泥潭,让他只能在里边扑腾。
什么光明的,正大的,这在胡忧的眼里一分钱都不值。他只知道兵不厌诈,只知道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才是战争的本质。战争永远都是血腥的,暴力的,从来就没有光明过,又何来什么光明的战法。
“我们距离铁城还有多远?”砸掉手中的茶杯,林卿感到前所未有的痛快,暗想着早应该试试的。
林战从目瞪口呆中回过神来。从师十年,他从来没见过林卿这样。永远讲究风的他居然用粗话骂了进来报告坏消息的士兵,还砸了最心爱的茶杯。
“还有五公里。”林战不改再用‘天’来做计量单位。因为他无法确定每天的行军速。
说起行军,那全是泪呀。万大军行进本就不易,再遇上那死缠烂打,又撕又咬的可恶家伙,那就更难,就说昨天吧。在不下雨的情况下。全军才行进了五公里,那些可恶的家伙。不但在公上挖坑埋炸药,居然还拉屎。按这样的速。五公里还得走一天的。
林战敢打赌,他要说还有一天的程,林卿能把那已经砸成碎片的茶杯再捡起来砸到他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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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志。不死鸟军团特九团上校团长。碎玻璃计划开始之后,他手里剩下一人,算得上一块比较大的碎玻璃。
离开铜城总部,黄大志领部队越过铁城,本意也是给林卿找些麻烦,可他发现自己动作慢了,友军几乎已经包揽了所有能想到的活。
看友军一个个都有不小的战绩,黄大志眼睛红的跟兔一样,手下的士兵更不用说,一个个叫嚣着也去埋地雷挖基拉屎……
黄大志觉得那没创意,要就不做,要做就做大的。
“什么是大的?”士兵一个个瞪眼看着黄大志。特九团在不死鸟军团中被好事者称为狼崽,他们从来不怕事大。
“烧粮草!”黄大志能稳稳坐在特九团老大的位,自然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在万军中烧敌人之粮草?
士兵眼睛都发绿,不是怕,是有创意了,要真能玩这么一把,就算是拼了命不要,那也值了。
可怎么烧呀,人家总不会摆好粮草泼好油,让你去点火吧。
“老大,你说怎么干吧。”
知道自己没长那机灵脑,士兵干脆不去想,等黄大志拿出章程,他们按着去做也就是了。
“挖个坑。”黄大志说道。
所有人都发愣,黄大志这说的是什么,听不懂呀。
不懂不要紧,黄大志细一解释,大家就都明白了。
黄大志这个坑不是随便挖的,那得算准了敌人可能安营的方位,最好是能算准敌人粮草的堆放地,然后再挖这个坑等着。等晚上夜深人静,从坑里爬出来,泼上火油点上火大功告成。
“就是这么简单。”黄大志哈哈大笑。这样的创意在他看来比那些个在大树下面埋炸药把树炸倒砸着几个士兵或车辆高级多。
“老大,这个坑,不好定位吧。”有士兵小声道。
说得真是挺简单的,可这真要成事,那可就难了。单是挖坑藏起来不让敌人发现就不容易,还要把坑挖在人家的粮草旁边,这其中多的不确定,万一那坑上正好是敌人的岗哨怎么办。
“这有什么的,哥几个都跟着我,我一保定他个七八不离十。”一个士兵把嘴撇到耳朵根道。
黄大志看他开口,嘿嘿笑得更坏了。
这开口的士兵也姓黄,不过和黄大志没什么关系,不是亲戚也不是本家,而是一个偷,人称黄炮。
黄炮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偷,他是一个盗墓的,一手打盗洞的绝活,那是要哪打哪,都不带修正的。
军中知道黄炮有这手活的人不多,黄大志是最清楚的人之一。在入伍之前黄大志是个警察,和黄炮一抓一逃斗过好几年。战争暴发,黄大志脱下警服加入了不死鸟军团,因为有勇有谋,几次升职,一直到现在的特九团团长,而黄炮则是去年才加入的,现在还只是一个小兵。
正是因为对黄炮的本事了解,黄大志才敢定烧人粮草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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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黄大志有点意思。”胡忧看完刚刚传回来的件,一脸笑意。
“是不是看到了你当年的影?”红叶一句话就道破了胡忧的心思。
可不吗,黄大志这次干的。正是以前胡忧干过的。挖地道烧人家的粮草,虽然只烧了个几车,却足可以让林卿暴跳如雷。
这可是在万大军的眼皮底下干的呀。对军心士气打击那个大。用脚指头都能想到。
“好久没干这样的事了,还真想去回味回味。”胡忧呵呵笑道。
碎玻璃计划不过是刚刚开始,已经让胡忧收获不少的惊喜。这再次证明人的创造力是很丰富的,只要给予足够的空间,想像的翅膀就能无限的翻飞。
第一次的成功给了黄大志一干人等大的鼓励,在不损失一兵一卒的情况下在万军中烧人粮草的快感让他们跟本停不下来。一群狼崽眼睛冒着绿光盘算着。
招不怕好。有用为灵单呀。
“下次。咱们烧他个大的。”士兵们一个个摩拳擦掌。
“你们说,哦们要是挖个地道埋个炸药把林卿的大帐给炸了。那是不是比烧粮草更酸爽?”一个士兵突发灵感。
瞬间,空气安静下来。连黄大志的目光都转到黄炮的身上。
这事要干成了,那可是林卿会想到我们在这里埋炸弹吗?”一个士兵问道。在他看来,如果林卿能想到,那他们的努力就全白费了。
王庭威擦了把汗,问道:“现在你是知道的,你拆一个给我看看。”
士兵一愣,顿时反应过来。对呀,林卿就算是想到又怎么样,除非他不走这里,要不就必须得面对。这些建筑摆明了就是装有炸弹,他能做的不过是派人来拆。
“拆就炸死他,看他有多少。”想通这点,士兵又快乐的继续他的伟大事业。
同样是士兵,林河帝国的士兵是不快乐的,换了是谁,每天这么提心吊胆的活着,都不可能开心得起来。
他们真是弄不明白,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要知道这可是万大军呀,和那些个号称多少多少的势力不同,他们是货真价实的万大军,武器武备充足,实力强大。按说敌人应该闻风丧胆,落慌而逃才对,怎么的提心吊胆不是敌人,而是他们自己呢。
行军到现在,林河帝国士兵个个心里都窝着火。他们最想做的就是和敌人真刀真枪的拼上一仗,就算是战死,也比现在这样吃不敢吃,睡不敢睡的强呀。
“再忍忍,等到了铜城,就有他们好看的!”老兵安慰新兵道。
这同样也是安慰自己的话。
敌人的招无耻而无赖,不过毕竟不是正面大规模对决,要想把万大军全都死那是不可能的。
再难的也有走完的时候,只要到了铜城,他们就玩不出什么花样了。
“铜城!”林卿在地图上再加一个大大的x,他已经决定,就算是胡忧跪下来求饶,他也不接受投降。他要把这些天的恶气全撒在胡忧的身上,让他后悔来到这个世界,反悔做人。
“铜城。”林战看林卿赤红着双眼瞪着地图上的铜城,没由来的身体一颤。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觉这事怕。
胡忧会在铜城和他们决战吗?
派往铜城的探总是一去不回,现在手头上关于铜城的信息还是几个月之前的,几个月,能改变的东西实在是多了,林战不敢去想当他们历尽千辛万苦到达铜城时会看到什么样的影像。
也许是连林卿都预料不到的吧。(未完待续。)




煮酒点江山 卷十七2742章 人去城空
铁城,不少林河帝国的士兵走出十几公里还忍不住回头看一眼这座城市,不是留恋,而是庆幸自己还能活着。
那是是住着魔鬼的地方,可怕了。
那里仿佛一切的东西都会爆炸,所有的建筑都会倒塌,谁也不知道脚下的会不会在下一步踩到陷阱,更不知道天上什么时候就会砸下东西,弹,手雷,甚至是同伴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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