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点江山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江南一梦
从高处看,城里有人,但远远算不上热闹,与胡忧记录中的熙熙攘攘完全不一样,到处都是冷冷清清的,小猫都没有两三只。
“什么人,干什么的。”
如城并没有胡忧想像中的那么容易,刚才在高处看不清楚,接近城门胡忧才发现这冷冷清清的城市戒备非常的森严,此时光是瞄准他的机炮就不下十台,他要真敢有异动,怕不出十秒钟就被打成筛子。
“我只是想进城而已。”胡忧用他能达到的最接近标准的国语说道。从李三那里胡忧了解到无论是超现代人还是蛮族,都不太能说标准的国语,一直以前,这都是判断的标准之一。
“哟,说国语,你以为说国语就能放你进城了吗。想进城,去开介绍信来再说。”一个看着像官的小白脸阴阳怪语的哼哼着,正眼都不看胡忧一眼。
“介绍信,哪上开?”胡忧也不生气,和这样的人生气不值档的。
“我哪知道你上哪开,爱上哪上哪,开得了就开,就不了就给我滚。”小白脸今天看来心情不是很好,吃话像吃了大蒜,个个字都是臭的。
和这样的人,说理说情都没用,胡忧也不再浪费时间,转头就要离开。古代的城一般有四个门,现代的这个大城,在胡忧离开之前是没有设城门的,现在既然有城门,那就肯定不止一个,处门不让进,转别的门说不定会有机会。
“怎么,想走?”
胡忧只才动脚,小白脸那边又发话了。
胡忧这会也来了气,哼道:“怎么,进不让进,难道走也不让走吗?”
“你说对了,我这里可不是说来说来,说走就走的地方。现在怀疑你和超现代人有联系,要接受调查。”
“你怎么不说我和蛮族有关系?”胡忧讥笑道。
“蛮族算个屁,他们要敢来,我就让他们来得去不得,全我关起来!”
“住手!”
一般看电视到这个时候总会出来个什么人解主角之围,胡忧这次也算是遇上了。
来人是个女的,其实在来到城门之前,胡忧就已经远远看到这个女人,只是不知道她的身份,现在看来,这个女人至少与小白脸也是个平级。
“楚白云,这个班是我的,你没有权利管我!”小白脸看楚白云开口,脸色变得非常的难看。
楚白云哼哼道:“班是你的没错,但你当班不干人事,我就要管。人家犯了什么错,你说关就关?”
“我怀疑他是特务,怎么了,哟,我知道了,你是看人家长得帅,喜欢上了吧。”
一男一女居然为自己吵起来,胡忧活这么大还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事。他可没心思听这两个吵架,只不过他暂时不能离开,那边的枪可是枪着呢,他要敢走,那边肯定开火。
“黄丹鸿,我告诉你,姑娘我是喜欢上了,怎么的,告诉你,本姑娘喜欢谁是本姑娘的事,你管不着,有种你抓给我看看。那谁,你过来。”
最后一句话是冲着胡忧说的,这女人是不是在帮自己,胡忧还不敢肯定,此时他对小白脸没什么好感,对这个女人同样也没有多少好感。
可是人在屋檐下,该低头的时候,还是要低头。
“你好。”胡忧来到楚白云的面前,不卑不亢的与她对视。平心而论,楚白云长得还算是不错的,如果不是香水味太浓,应该会得到更高的分数吧。
给人家打分?
现在的胡忧还差了那么一点身份。
“你想进城?”楚白云也不知道是真对胡忧有兴趣,还是要借胡忧来和小白脸黄丹鸿斗气,反正这事一时半会怕是没这么容易有个结果。
“是。”胡忧耐着性子,眼下势比人强,没得办法。
楚白云远远瞟了黄丹鸿一眼,故意提高音量道:“有人说你是超现代人的特务,你怎么说?”
“我都没见过超现代人,他们长什么像,从什么地方来的?”
胡忧是确实没见过超现代人,但他这话听在楚白云和黄丹鸿耳朵里,那就是话里有话,别有用心了。黄丹鸿已经是气得不行,要不是楚白云在这,他非下令开枪不可。乱世人命不如鸡,以他的地位,杀个把没身份的人甚至都不需要向上汇报。
楚白云和黄丹鸿一向不对付,胡忧的话听入她的耳朵,那是舒服加爽快,天天都能听到类似的话,那才好呢。
“我看你也不像是超现代人,这样吧,我手底下还缺个使唤人,你跟着我,我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
怎么,这女人什么情况?
胡忧可不是来找工作的,这都没什么着呢,一份工作就砸脑袋上。
使唤,好多年没让人这么瞧不起了,没想到他胡忧还有当人跟班的机会!
“怎么,不想?”楚白云似乎看出胡忧心里的想法,压底声音道:“帮我是帮了,接不接受那是你的事,别怪我没提醒你,那边那个家伙可是恨你入骨,我这一走,你的小命怕就不保。”
虎落平阳呀。
胡忧看得出楚白云不是吓唬他,那个叫黄丹鸿的眼睛能喷出火,恨不得生吃他的肉,给他抓到机会,肯定有麻烦。
既然是这样,那就先跟楚白云混好了。这楚白云看着有些势力,借他的势力,也许能查到些有用的线索。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人生地不熟,什么都不知道,吃点亏能得到自己需要的,未尝不能接受嘛。
“既然姑娘抬爱,小子听命就是了。”
(未完待续。)
煮酒点江山 卷十七2813章 遭遇战
就这样,胡忧进城的同时也成为了楚白云的部下。做女人的部下在很多人看来是无法接受的事,对胡忧来说到不会有这样的困扰,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有本事就可以做领导,这有什么问题吗?
说到问题,胡忧此时脑子里还是有不少疑问的。就拿眼前的情形来说,他除了知道这座城市名叫新南城外,几乎对它是一无所知。不过他现在更想知道的是黄丹鸿和楚白云的身份,他是离开这个时代不少的日子,但那并不代表他对这个时代已经完全没有记忆,他清楚的记得,这个时代是没有城主的,楚白云和黄丹鸿看着也不像是城主。
“我们是雇佣军。”楚白云似乎看出了胡忧心里的疑问,主动解释道:“不错,各国都有军事力量在保护着自己的子民,但是要分到每一个城镇,甚至是乡村,那就力有不及了,我们是应运而生的,使命就是保护民众。”
“是保护出钱请你们的民众吧。”以胡忧的在经验,听到这里就已经能猜个大体,也许细节上还有些分歧,那已经不重要。
“你要这么说也行,我们也是拿命在搏,理应该获得回报,不是吗?”
“这话到是真的。”胡忧认同的点点头,正所谓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他们做了应该做的,就应该拿他们应该拿的。
“我这边说得也差不多了,还是说说你吧,如果我没看错,你应该不是本地人吧。”楚白云撩撩长发,露出较好的容貌,双眼好奇的看着胡忧。
“这年头,应该也不分什么本地外地了吧,我之前是在山里住的,不幸遇上蛮族,得以不死,跑到这里。”
胡忧半真半假的把自己的身世说了一遍,假里有真,真里有假,楚白云这里应该是过关了,也许楚白云跟本就不在意这些。
谁知道呢,这年头,今天不知明天的事。
在楚白云的有意告知之下,胡忧也知道了不少关于佣兵团的事,知道他们这个佣兵团名为平安团,楚白云和黄丹鸿都只不过是团中的小队长而已,在他们的上面,还有中队长,大队长和团长,他跟着楚白云混,身份不过是团中最小的兵罢了。
在新南城除了平安团外,还有一支大约两万人规模的正规军,名义上他们才是新南城的守护者,但那不过是说给老百姓听,安他们心的。事实上在一个月前的那场战斗中,正规军几乎全军覆没,他们早已经没有能力保护这座城市。
“所以你们就可以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了。”胡忧几乎是被用枪指着加入楚白云他们的,这心里自然是相当的不爽。
楚白云无所谓道:“随你怎么说,不过,这样的话,在我这里说说没什么,可不要到外面乱说,不然,后果可大可小,你也不是喜欢给自己找麻烦的人,对吧。”
雇佣兵和土匪还是有区别的,至于在新南城,平安团还是很有些水准,很是受到老百姓的喜受。
楚白云和黄丹鸿的主要工作是负责倒班把守城门,也就是胡忧进城时走的3号城门。胡忧现在是楚白云的手下,守城门的工作自然也有他的一份。
曾几何时,胡忧就带人守过城门,这下好,又干回老本行了。
一天轮一班,工作不是很辛苦,胡忧可以空出不少的时间来打听关于这个世界的消息。这个世界整个几乎全都乱了套,各种各样的消息满天飞,就算是天上的神都很难分清楚那里是真,那些是假。
“胡忧哥,听说你打过仗?”田七边把手里的饭递给胡忧边问道。田七今年二十五岁,参加平安团差不多有一年的时间了,因为是后勤部的,所以一直没有机会真正上过战场,对在前线打过仗的人很是羡慕。
“听谁说的?”胡忧不以为意的接过饭,乱世的伙食总是很差的,这年头,能吃饱就已经很了不起,吃的是什么,并不是那么重要。
“大家都这么说。”
雇佣兵以打仗为生,可不都是像田七这样的菜鸟,什么人上过战场,什么人是新兵蛋子,他们一眼就能看出来。尤其是像胡忧这种长年在战场上生活的老兵,更是逃不出他们的眼睛,真以为楚白云收胡忧入旗下是因为胡忧长得帅?人家那是跟本一眼就看出了胡忧是老司机,拉上战场就能用。
“相信我,打仗并不是好玩的。”胡忧叹了口气,从第一次进入战场到现在,胡忧都已经记不得多少次在战场上睡着,可那又怎么样,战场是永远都无法让人真心去喜欢的怪物呀。
此时的田七并不知道,他所期待的战争场面一天之后就硬生生的摆在他的面前。
这天天气不是很好,太阳升起的时间比昨天晚了有半个小时,早餐是每人两个冷包子,说是包子,其实几乎没什么馅,田七做完了自己的活又来找胡忧聊天。
正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楚白云突然匆匆而来,跟在她身后的两个亲卫几乎是一路小跑的跟着都还有些跟不上。
“你,你,还有……你们拿上武器,跟我走。”
田七也是楚白云口中的‘你’,虽然不知道楚白云要领他们去哪,却还是一脸兴奋的跟着,胡忧本想提醒楚白云的,但想想还是算了,田七也已经不算年轻,既然加入雇佣兵,上战场那也是早早晚晚的来。
楚白云对留下来的人交待了几句,就领着胡忧一行近二十个人,带着武器急急从3号城门出城。这是胡忧加入雇佣军以来第一次出城,至于目的嘛,暂时还不知道。
离城走了大约十分钟,楚白云这才对任务做出解释。原来上头接到情报,有敌人的密探在城外活动,他们要找出并抓到这些人。
“记住,活的只要有一、两个就够了!”楚白云此时完全不像个女人,所有关于女人的东西,她全都已经收起来。
“你是不是一早就知道?”胡忧小声的问田七。
这次出任务非常的突然,事先没有任何的预兆,田七却带了大量的干粮在身上,这太不合常理。
“不,我真不知道。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听说这几天可能会有行动。”
有人想远离战争,有人却千方百计的拥抱战争,一种米养百种人,世界大了,什么样的人都有,胡忧不能说田七不对,舍身处地的话,他也不会那么做。
楚白云的情况也不知道是哪里得的,整整一个白天过去,不说是敌人,连战友都没见到过一个。
“队长,天快黑了,我们是不是先回城?”胡忧不认为今天会有收获,回城好好吃点东西睡一觉,明天再出来找看来是必然的了。
“上头下的命令是必须找到,找不到,我们不回城。”楚白云语气肯定,完全不像是在说笑。
“可是我们什么都没带,就田七那几块压缩饼,支持不了的。”
“胡忧,你能帮我的,对吗!”
能说不吗?
胡忧苦笑摇头,是非只应强出头呀,没事找楚白云说这些干什么。
住的问题不大,这天不冷不热,弄点什么树叶,再有堆火,也就差不多了,难的是找吃的,生在乱世的动物日子也不怎么好活,要想弄到二十人份的晚饭,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胡忧哥,你说我们有可能打到野猪吗?”田七挺义气,主动报名做胡忧的帮手,跟着胡忧一起出来找食。
“这里四周没有农作物,可食用的植物也不多,并不适合野猪生存,不太可能有野猪,能有兔子就不错了。”
“那我们是要抓兔子吗?”
“不,我们抓鱼,刚才经过河边的时候我看到河里有水草,应该会有鱼。”
二人边说往河边走,田七在前,胡忧在后,就快要到河边时,田七突然感觉眼前一黑,还没反应过来,就像是被牛撞到一样,整个人往侧边倒,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几乎是不分先后的钻进田七的鼻子。
直到此时田七才看清楚他们与敌人面对面的遭遇上了,一个敌人正要开枪,胡忧一个箭步抢前把田七撞开,手中的匕首顺势刺进死人的心口。
那是真正的血呀。
田七曾经无限的向往战争,希望能眼身去前线体验,而现在,他只希望这都是梦,梦醒了什么事都没有。
“快去通知楚白云!”
看田七还在那发呆,胡忧毫不客气的一脚踢过去,他们找了一天的敌人正在河边喝水,要是让他们跑了,怕是半个月都休想再找到他们。
跑?
这些人可没有跑的意思,同伴的血让他们陷入疯狂。手中的枪流水一样的向胡忧的方向疯狂进攻。
所谓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人家用的是枪,就算是胡忧,也吃不了几颗‘花生米’。
抢过一支枪,胡忧边战边退,楚白云他们距离这边并不是很远,只要能支持个几分钟,他们应该就能赶到了。
其实让田七去通知楚白云不过是给他离开的理由,以楚白云的能力,听到枪声肯定会过来查看的。
如胡忧料想的一样,楚白云一听到枪声就知道出事了,马上领着所有人马赶往枪声的方向,半跑又遇上往回跑的田七,更是基本掌握了应该掌握的信息。
做大队长楚白云怕是能力还不够,做小队长她却是做得不错的。她只用很短的时间就分清形势,命人从两个方向包围而上。
敌人方面差不多也有二十人,在人数上,他们并不劣势,但是在心理上,他们和楚白云这边的人可是不一样的。楚白云是出来找人的,他们是不想给人家找到的,楚白云更愿意跟他们打,而他们更希望能安静的来而安静的离开。
无法离开的话,那就拼了。
胡忧他们这一次遇上的敌人是超现代人,在武器方面,他们要更为先进,之前是因为不想打,所以才处处被压制,现在起了拼命之心,楚白云手里几支破枪想要拿下他们,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这样下去不行。”胡忧怎么说也是小队中的一员,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形势逆转而不理。
“你有什么好办法,快说。”楚白云连着失去好几个手下,急得嗓子都快冒烟了。
“看到那边那棵树了吗,集中所有的手雷,一起往那里砸。”
“这……”楚白云知道胡忧是老兵,可他是不是一个有能力的老兵,还需要时间来证明,万一他要是不灵,今儿这二十几条人命可全丢在这了。
“快,没时间了!”胡忧看楚白云居然这个时候还在犹豫,急得差点像踢田七那样给她一脚。
“好!”楚白云银牙一咬,这把她只能赌了。
轰轰轰……
楚白云其实也不知道胡忧为什么要让她集中全队的手雷去炸树,现在嘛,她多少知道了一些。
炸树并不是目的,胡忧真正炸的是树下的石头,那些石头是一个支撑点,正好支撑着超现代人那边的掩体,支撑倒则掩体倒,掩体倒了,超现代人也就跟鱼摆上砧板没两样了。
“居然会这样!”田七做梦也没想到形势会瞬间改变,整个人都傻在那里。
“快上!”楚白云的反应极快,打地鼠似的一起打中好几个,最后在其他部下的合力下,抓到三个活口。
任务到这里算是圆满的完成。
“我就知道你有本事,果然没让我失望。”楚白云还是第一次打这么漂亮的仗,兴奋得都快忘记自己姓什么了。
“先不要激动,等我们有命回到城里,再高兴也不晚。”
“怎么,敌人死的死,伤的伤,还有什么好怕的吗?”
“他们应该不是这次出来的全部人马,同伙说不定就在附近,现在天这么黑,我们是回不了城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找个地方藏起来,等天亮了再做打算!”
“行,听你的,你说怎么就怎么。”楚白云这会也冷静下来,她知道胡忧是对的,在自己没有想出更好的办法之前,最好就是听胡忧的。
(未完待续。)
煮酒点江山 卷十七2814章 与冰相逢
不断爆发的战争使得基础设施受到严重的破坏,就算是在城内,电力也不过只多每天供应六小时而已,城外自然也就顾不上了,除了少量的电筒光源,胡忧他们这个小队最可靠的光源只能是月光,月姑娘想出来,他们就多得点光亮,反之就只能在黑暗之中渡过了。
环境是差了一些,但只要挨到天亮,他们就可以回城。想到这次出城成功的完成任务,队员们心里都美滋滋的。要知道雇佣兵的收益与任务的执行度有很大的关系,每一个任务的完成都能大大的提高收入。佣兵可不是伟大的把生留给别人,把死留给自己的圣人,加入佣兵是卖命来的,拿命拼回的是家人的衣食。也许他们很现实,但这都是他们应得的。
“你以前在什么地方当兵?”今天的行动让楚白云对胡忧有了更多的认识,而对胡忧的认识越多,她就越是想知道更多关于胡忧的故事。
“就山里而已,没什么值得说的。”
胡忧的故事那真是说来话长,不说楚白云问得突然,就算是给胡忧足够的时间,让他自己去回忆,怕也无法一五一十的回忆全那些过往的经历。他的经历每一段说出来都惊心动魄,可合起来却又是那么的无趣。几乎天天都游走在生死边缘,难道不无趣吗。
时间已经来到半夜,最多再过三个小时天就要亮了,所有人都希望未来的三个小时顺风顺水的渡过,然后,最不希望发生的事往往都是会发生的,而且来得非常的突然。
如果不是胡忧发现得早,怕是要更加的突然。
因为与胡忧聊天不成,楚白云去了另一边休息,胡忧则无聊的仰望星空,离开这个世界已经很多年,这次回来,他感觉不到任务的亲切,满脑子全都是迷茫。到处都在打仗,什么什么和以前都不一样了。
正感慨,突然一道光亮划过,胡忧第一反应是流星,猛的感觉不对劲,那是手电的光,山上有人!
这个念头让胡忧顿时汗湿衣背,在休息之前,楚白云有过严令,天亮之前,任何人不许离开营地,雇佣兵别的也许差点,命令是绝对服从的,这样一来,山上的亮电就不会是他们的人,而现在是半夜,会有人出来闲逛吗,还这么巧的就在这附近。
胡忧不相信巧合,以他的经验,来人多半是敌非友。
“你不会是看花眼了吧。”楚白云按胡忧指的方向观察了好一会,什么都没发现,不由疑惑的看向胡忧。
“我也希望是。”胡忧摇摇头。那一闪而过的亮光不再出现说明这些人训练有素,敌人能力越强,他们相对的也就越是危险。
“来人,给我仔细查看那三个活口身上物品!”楚白云能当上小队长,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本事的,很快想到其中的可能性。这一次的搜查发现了一个追踪器,楚白云的脸色变得不好看了。
“怎么办?”
楚白云从来没遇上过这样的情况,如果胡忧不在这里,她也许还能静下来思考对策,而现在,她把希望放到了胡忧的身上。事实已经证明胡忧的能力远远在她之上,只要不是任性到和自己的小命过不去的人,相信都知道什么是最正确的选择。
胡忧沉声道:“敌人选择后半夜动手,相信已经是有了全面的部署,虽然不愿意接受,但还是不得不说,我们已经被包围了。
楚白云小队现在的位子是一面靠河,一面靠山,河水很急,大晚上的什么装备都没有,要强行过河的话,怕是除了胡忧外,其他人都要死,山这一边已经埋伏进敌人,在敌人没发动进攻之前,大家看似安全,事实上已经非常的危险,说命如悬卵真是一点都不过份。
“直说你的办法。”楚白云不爽胡忧在这个时候还要卖关子。她这个小队,从上到下都是有家有口的,既然把他们带出来,她就希望把他们都完好的带回去。
“唯一的办法就是先发制人。正所谓先发制于人而后发受制于人……”
“行了,不要说那些没用的,现在小队归你指挥,包括我在内,全都听你的,我只有一个要求——尽可能多的把弟兄们带回去!”
敌人在部属却还没有进攻,说明他们在等。形势对胡忧很不利,却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的。胡忧现在就有一条可利用,那就是敌人并不知道他们已经被发现,战争有时候就是躲猫猫,你以为你没被发现,却不知道你的一切都在别人的掌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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