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酒点江山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江南一梦
面对士兵们信任的目光,胡忧感觉身上的压力空前的巨大。他知道自己必须想到一个最好的办法,可是现在,他没见那个时间,前后两边敌人的脚步声,都已经很近了,再不做出决定,他们就将永远都没有机会,再为自己决定任何事了。
死人是不需要做决定的。
胡忧还年轻,他可还不想死。废话难道年老的就想死吗?
决定必须做,可是真是太难了,胡忧几次开口,都没有能说出话来。五千步兵对抗五千骑兵,跟本没有胜利的可能。也就是说,往前冲,基本是个死。
往回跑?
身后是五万步兵,也不见得能好多少。
胡忧长这么大,真的是没有这么难过。如果是他一个人,那还好办一些。现在是全军的命,全都系于他的身上,他一句话,决定的可是几千条生命。
“往前,一路往前,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胡忧终于用尽全力的叫了出来。身后是五万人的敌人,转回身是不可能了。只有以血肉之身,硬顶骑兵看看,只要能抢到一些马,未见得就是必死。
做出决定之后,胡忧的心也就定了下来,反正已经是那样了,就不必在多想了,一条道走到黑就行。生死由命,富贵在天,赌一把了。
“传我命令,弩弓兵检查所有的箭矢,全部上膛。长枪兵阻马,刀兵准备随时抢马”
胡忧一项项的吩咐下去,恨不得拉过每一个士兵的手,教他们怎么做。
成不成,就看这一把了。
煮酒点江山 144章 修罗来援
144章修罗来援
胡忧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士兵们也做好了拼死一战的决心。半年的艰苦训练,锻炼的不仅仅是身体素质,还有一颗坚强的心。
尽管从来没有人想过,他们的第一战,居然会打得如果惨烈,几可以说是有全军覆没的危险。可是遇上了,也就不怕了,没什么了不起的,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胡忧的视线,扫过身边那些脸上写着刚毅士兵,心中暗暗的点头,心中涌起的,是一股浓浓的自豪感。
“这是我的兵”胡忧在心里对自己说。
纵使他们经验不足,纵使他们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毫无疑问,他们都是好兵。
好兵
是的,好兵。
哪怕他们因为经验不足,而造成了这次险境,但是胡忧却并不会去怪他们。
不错,如果是换了不死鸟特战队,或是奴营,今天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如果今天是他们在,肯定能先一步发现三国联军,在三国联军摸上来之前,不声不响的撤离,躲开这场战事。
可是如今的**团,只不过还是新兵,他们怎么比得了那些人。奴营就不用说了,这些人本就是在战场上打滚的人,他们一个个都对危险有天生的感知,天知道这些每天都在生死线挣扎的人,身上有多少本领。普通人想要他们吃亏,可不容易。
不死鸟特战团也要比**团强得太多。不死鸟特战团的人,在加入之初,就已经是原来各军团的兵王。又与胡忧共同经历过这么多事,一个个精得跟鬼一样。他们还想去占谁的便宜呢,想不知不觉的包围他们,让他们吃亏?做梦
“各队准备”胡忧拿出了白蜡枪,走在了队伍的最前面,危机,是危险,同样也是机会。胡忧要在让这些菜鸟兵亲眼看看,不死鸟的传说,不仅仅是传说。
“快看。是督将大人。他冲在了第一个。”一个**团的士兵,眼睛红红的说道。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头本来就是那么勇的人”另一个士兵也是两眼发光。这听得多不如见一次,原来胡忧大人,真的是身先士卒啊。
“都别愣着了,咱们得冲在胡忧大人的前面,保护胡忧大人”
“对对,保护胡忧大人。杀呀”
胡忧此时并不有知道,正是因为今天这突如而来的一战,让他真正的收获的了**团士兵的心。在日後的岁月中,虽然面临著无数次强敌的威胁,盟友的背叛,甚至是手足兄弟的分道扬镳,**团也从没有离开过胡忧,哪怕是**团的士兵,已经换过了几碴,**团的士兵依然对胡忧不离不弃。
因为忠于胡忧是**团的传统,胡忧是**团的军魂。无论胡忧是朝廷的将相,还是大逆不道的反贼;无论他是救国的豪杰,还是篡权的枭雄,在士兵的心里,胡忧永远都是他们的头。
他们的忠诚,总是默默的。相比起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的辉煌,**团的名声,一直不大,于民间的名望,也不是很高,甚至很多人都不认识他们。直到几十年之后,一个史学家,调阅过大量的绝密资料,才骇然的发现,原来最忠于胡忧的部队,并不是民间口耳相传的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而是这个新兵**团。
现在还处于生死一线的**团官兵和胡忧本人,都不知道今后会发生什么事,更不会知道,因为**团对胡忧的狂热忠诚,还将会在这天风大陆上,掀起怎样的血腥恐怖。
“杀”
随着胡忧的一声令下,**团的士兵们,被点燃了心中的漏*点。数千张口,喊出同一个声音。
“杀”
无边的战意,一传十,十传百的层层叠加,举刀为林,射箭为雨。有马很了不起吗?现在谁不喜欢无马的
“杀”
狂暴的喊杀声,居然响起了回音。
不,似乎不是回音。
三国联军的后队,出现了混乱,似乎有人再暴他们的菊花!
“他祖母的,不管你是谁,我都爱死你了。”胡忧高兴的在心里大叫。
叫完之后,胡忧的心里,也同时产生了疑问,这个地区,是谁的部队在?
暴风雪军团的大部份军队,现在都还在乐同城,就算是能赶回来,也会去驻守令归城。有谁会记得这个小小的江斗村还有一支新兵团。
“是科库”胡忧身边的红叶突然叫道。
胡忧也同时看到了科库,不错,那张黑堂堂的脸,那粗犷的身材,不是科库是谁。胡忧怎么也没有想到,来援的居然是,实在是太少了。去年安融入侵青州,战况最困难的时候,令归都还有三万士兵呢。
“先守着再说吧。”胡忧摇摇头,这令归似乎已经成为被攻击的带名词,这才多久了,令归就已经多次受到进攻了。去年崩塌的城墙还没有完全修复,那些旧日的灰黑,依稀可见。现在,又一场大战要来了。
突闻一阵马蹄声起,胡忧和朱大能都寻声看过去。
“是秦明回来了。”胡忧淡淡的说道。不知道怎么的,每次看到秦明,他的心中,总是会升起一股无名的压力。他总是本能的不喜欢这一个人,哪怕他曾经救过秦明的命,而秦明刚刚又摔部救了他。他对秦明,依然升不起那种患难与共之情,相信秦明的心里,也同样是这样想的吧。
朱大能明显对秦明也没有好感,他深深的看了秦明一眼,冷哼道:“果然是血修罗,一千多人,能跟着他回来的,还不到三百,一仗战损七成。”
做为曾经的同队战友,朱大能对主动秦明调出第一小队,去第二小队的做夫长的做法,一直心存芥蒂。在他看来,那是一种对战友的背叛。还有再那巴坡的时候,秦明为了逼当年造反的陈大力投降,居然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举起刀子,当着陈大力的面,杀死了陈大力的父亲,那做法太不仗义了。
“不过他这一战,确实打得不错。”胡忧在实事求事的说道。尽管他对秦明心里存生看法,对他的所做所为,也多有看不惯。不过对于秦明的功绩,他还是认可的。
不错,秦明这一战,自损七成,看是一场大败。可是胡忧如果这一次,没有秦明出兵援救,**团就算能冲破敌军的包围,能活着回到令归城的,也不会超过一千人,甚至可能超不过五百人。无论怎么算,都不可能会是现在的四千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团有半数以上的人,欠着秦明部队的一条命呢。
“嗯,确实不错。”朱大能点头道。这一点,他是不可否认的。
觉得不服气,朱大能还是补了一句“不过他最后的冲杀有些过了。”
胡忧带**团撤出战场之后,曾经派朱大能去给秦明打出安全的旗号,让秦明见机撤退。然而秦明跟本没有理会朱大能,又带着部队在敌军的阵营之中,足足多打了近二十分钟,才从另一条路撤离战场。朱大能指的是这个问题。
相比起秦明,朱大能要更喜欢胡忧的处事作战风格。在朱大能看来,胡忧是把每一个士兵,当成自己的兄弟,每一次作战,都尽可能的想办法,减少士兵的伤亡。而秦明跟本不拿士兵当人看,他的部队,一仗打下来,往往都得损失大半,甚至有时候,只甚下他一个人回来。
难道不是吗?在林梅森林和顶泗,秦明的部队,不都是全死光,就剩下他一个人活着吗。这些朱大能可是亲眼看见的。
对于朱大能之后补的这一句,胡忧没有接话。因为在胡忧的心里,与朱大能有不一样的看法。
朱大能认为秦明完全没有必须之冲击那二十分钟,胡忧虽然当时并不在场,但是他觉得,秦明应该不会是为了出风头什么的,硬是多在五万大军之中,多呆二十分钟。他之所以这么做,肯定是有原因的。只是现在得道的资料太少,他还不能判断秦明当年的想法。
“走吧,我们下去见见老朋友。”拍拍还要说话的朱大能,胡忧拉着红叶,走在了前面。
秦明三百于人进城,得到了士兵们的掌声。拍手的,多是胡忧**团里的人,他们是秦明出击的受益者,自己得表示感谢。
秦明对于掌声,并没有任何的反应,也许是见得多了,也许不削。他下马大步的来到胡忧的面前,行礼道:“末将见过督将大人。”
秦明是偏将,胡忧是督将,上属给上级行礼,是一种带表尊敬的意思。可是胡忧却完全没有从这个行礼中,感受到任何的尊重。这小子的行礼,和平常的说话,并没有两样,连个笑脸都不给。
“秦明将军,好久不见了。没想到今天一见面,你就救了我一命。”胡忧哈哈笑道:“秦明将军,多谢了。”
胡忧回到令归城才发现,原来他的官,现在在令归城里,算是最大的。这里有十多个偏将,就他一个督将。无论这个令归城是不是要守,他都要和这与偏将打好关系。尤其是秦明,因为令归城里很多部队,都是他聚回来的。
苏门达尔带大军去了同乐之后,令归的城防,整个都空了,只有区区不到八千人马,还分属不同的指挥。
秦明是最先发现安融三国有异动的人,他一发现情况不对,马上招集散落于令归周围各村的士兵,使令归城的士兵,比原多了一倍。
胡忧因为被苏门达尔雪藏在江斗村半年,现在在令归城的人气,已经有些比不上秦明,所以在很多地方,得借住秦明的力量。
煮酒点江山 145章 暗涌
145章暗涌
“客气,将军也救过我的。”秦明的左手,有意无意的轻抚着脖子道。
秦明的脖子上,有一个鲜红的伤痕,虽然现在已经结了疤,但是从那伤痕的样子,还是能看出那伤痕的当初深度的。只要再深一点点,秦明今天也就不要站在这里了吧。
胡忧瞟了一眼那伤痕,对秦明的动作,没有做任何的表示。那伤痕是怎么回事,全世界没有人比胡忧更清楚了。那是当时道。
城外,足足五十万三国联军部队,一层层,一堆堆的,把整个令归城给围在了里面。想要以不到两万的人马,突出五十万兵力的包围,无论怎么想,都没有可能成功。
突然,胡忧的脑中闪过一个问题,其实在早之前,这个问题,就已经闪出过胡忧的脑海,只是当时,他并没有注意。现在想来,这不太正常呀。
三国联军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他们的进攻并不积极,往往是打几下就跑,跟本就没有进攻过。不然以敌方五十万的部队,怎么也能打了三天,还没拿下令归城。不但如此,军中士兵的伤亡情况也不太正常。两万部队,居然都没有死多少。
这是在打仗吗?
胡忧之前一直以为这是因为三国联军的指挥协调出了问题,三国的士兵,都是出任务试的走过场,典型的出工不出利。
现在看来,似乎不是那么回事。
“传我的命令下去,各师团减弱防守强度,不需要与敌人硬拼。”
红叶听到胡忧的命令,一时之间想不明白胡忧在干什么。减弱防守强度的意思是让敌人轻意的攻进城来吗?
红叶没有去传胡忧的命令,因为她认为这个命令,存在着重大的错误,她此时得弄清楚胡忧的本意。
“你觉得很奇怪?”面对红叶的问题,胡忧给出答案道:“我的命令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胡忧说着,走到城墙边,指着远处正在操练的三国联军道:“你仔细看看那些士兵,你见过有哪个国家,在攻城之前在,还要操练士兵的吗?”
红叶想了想,摇摇头道:“没有,这说明什么?”
胡忧说道:“说明他们攻城只是为了做戏,他们的重点,并不在于拿下令归城。反正是陪戏,我们不如干脆少出些了人马。”
胡忧判断得到了证实,随着他的防守强度减弱,三国联军的进攻,也弱了下去,有时候甚至只派百十来号上来,随便放几箭,就回去了。
胡忧的视线,转向了帝都,他知道,那里肯定发生着,他所不知道的事。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的进步,在再解决问题上,已经延伸出很多的方法。要解决挣端,已经不一定需要战争了,尤其是一方实力足够强大的时候。
三国联军确实没有认真地进攻令归城,因为他们已经找到了一个更加好的办法。可以兵不刃血的拿到令归,甚至是整个青州。这是他们一开始就已经制定好了的目标。
曼陀罗帝国,帝都龙城。青州的仗还在打着,这里已经出现了安融,林桂,池河三国的皇族使者。而他们出现的地方,是在帝国的心脏——水上皇宫。
在展现出现强大的武力之后,三国联军的人此时正在和巴伦西亚谈判,他们打算以更和平的方式,拿到他们需要的东西。
同时出场的,还有宁南帝国的大臣欧阳治,此人是欧阳寒冰的叔叔,他是代表宁南帝国,来参与这个谈判的。
宁南帝国这次没有出兵青州,但是他们也想要分一杯羹。他们有实力那样做,因为他们手里已经掌握着曼陀罗帝国半数的粮食供应,这可是命脉。
煮酒点江山 146章 惊天秘闻
146章惊天秘闻
上头的大佬是不会在呼前线士兵死活的,他们在呼的,永远只有自己的利益。前方士兵打得血肉横飞,两眼血红,后方的几国大佬,却在把酒言欢,真是亲兄弟都没有那么亲。
士兵的英勇杀敌,在他们的眼里,不过是谈判的筹码。死一百人,当五十双,士兵的生命,于他们的眼里,不过是一串数字,高兴时看两眼,不高兴的时候,他们连看都不会多看。看美女都忙不过来了,哪有时间看你那些玩意。死就死把,让下面的那个草民再多生点,不就得了。
令归城,两军的战火,已经暂时的停下来了,什么时候会再打,会打成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因为这不是由士兵们决定的,此时两军前阵的将官,也做不了主,还得看上头的意思。打与不打,都是上面的一句话。
胡忧坐在城头上,看着下边热闹的人群,看着那熙熙攘攘的街市,脑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如果谁告诉你,这里几天前还在打仗,你肯定会认为他疯了。
“真想不到,居然会是这样。”红叶坐在胡忧的身边,一双玉脚摇呀摇的,可爱之极。
“这就是商人的魅力了。”胡忧长叹了一口声。几天之前,这里出现了一些商人,在阵前给两军卖东西。一开始,大家都防着,可是试着买了些东西之后,发现并没有什么问题,然后大家也都来了兴趣了。
军中的生活是很艰苦的,睡野地,翻野岭是很正常的事情。部队里,除了必须的粮草外,什么都没有。这些商人的出现,大大的满足了士兵的需求。
一开始,商人卖的东西,还仅仅的酒肉之类的吃食。这才没有几天,各样的商品,就都上来了来。简直是吃穿用度,什么都有。没几天就在这里,形成了一个集市。
人说有需求就有市场,这个方圆五平方公里的地区,集中了近五十万部队,要知道军人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一般出手都会很大方的,这是多大的市场呀。
胡忧把视线从街市收回来,看向红叶的腿。那腿藏在裙子之下,随着她的摇动,不时会露出一些小小的*光。其实细看起来,看不到什么东西,不过那种偷窥的心理,却很刺激。
红叶无意中发现胡忧的目光不对,脸红红的打了他一下,低嗔道:“看什么看,又不是没有见过。”
胡忧嘿嘿笑道:“没有这样看过。”
“讨厌。”红叶白了胡忧一眼,心里美滋滋的。
胡忧忍不住伸手在红叶的小脸上摸了一把,感受着她那弹指可破的肌肤,由衷的说道:“红叶,你真美。”
红叶拿脸在胡忧的手上蹭了几下,低声道:“都二十六了,老了。”
天风大陆各地的风俗并不一样,对于男女成亲,也没有一个年龄的标准,全都是由家里的老人决定的。在曼陀罗帝国,大家默许的成亲年龄是女方十八岁。一般女孩子在娘家住到十八岁,就会出嫁了。
这还算是比较正常的事,因为曼陀罗帝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口比较多,打仗不会缺人。要是那些小国,特别是人口少的国家,那十二三岁成亲都是很正常的。有些女孩子在嫁人的时候,甚至连初潮都没有来。
“谁说老了,你现在正是女人最美的时候。”胡忧把红叶搂在怀中,安慰道。他这是实话。,三四十岁都没有出嫁的人,胡忧以前见得多了,他并不觉得红叶二十六岁会老。
远处传来脚步声,红叶赶紧推开胡忧,低头整理衣服。胡忧这个家伙是属色狼的,稍微给他点机会,他就不老实。
走过的是巡逻队,他们全都用羡慕的目光,偷偷的看着这对坐在城墙上的男女,有人认出了胡忧,想要上去行礼,被同伴见机拉走了。人家将军在这里谈情说爱呢,你跑上去干什么。
“他们走了。”胡忧看巡逻队走了,偷偷的在红叶的耳边说道。
红叶猛的从衣服里,把胡忧的手给拉出来,小脸通红的在胡忧的身上掐了几把,边掐还边骂道:“坏人,坏蛋,看你还使坏。”
这不打不行,刚才胡忧趁她不备,背着巡逻队的士兵,把手插进了她的小衣里,差点没把红叶给吓死。还好红叶因为紧张被发现,都没有敢回头看,不然让她知道,有一个士兵差点上来打招呼,她非得把胡忧推墙下去不可。
胡忧嘿嘿发笑,也不还手,任着红叶发嗲,反正也值了。暗想着刚才那一瞬间的手感真不错,有机会得再玩些更刺激的。
“你还笑。”红叶气不过,直拿眼睛瞪胡忧。她算是知道了,胡忧一身的健子肉,跟本不怕掐。
“好好,不笑,不笑。”胡忧强忍住了笑意。这女孩子得不时逗逗,但是不能过份,不然弄发火了,就不好玩了,凡事都得讲究一个度,有道是适可而止,过犹不及。
“哼,下次再敢这样,我要你好看。”红叶看胡忧老实下来,像一个骄傲的小母鸡,露出了胜利的笑容,完了还不忘挥舞着小拳头,而胡忧一点小小的警告。
别看胡忧打仗指挥军队时挺严肃,这小子是一个闲不住了人,又坐在了会,他就有些烦了,下面的街市很热闹,他想下去玩玩。
“怎么,你要下去?不行。”红叶听了胡忧的提议,连连摇头。下面全都是三国联军的士兵,虽然现在暂时停战,可是大家依然是敌对关系,胡忧做为曼陀罗帝国的军官,下去还是很危险的。
胡忧道:“我们不过是随便逛逛,不要紧的。他们又不认识我。”胡忧知道红叶在担心什么,不过在他看来,安全应该不是问题。
叶有些犹豫,她其实对胡忧的提议,也有些心动。在军中待得久了,她也想去看看热闹,卖些女儿家的东西。
“好了,别这这那的了,咱们去去就回。”胡忧没有再让红叶犹豫,拉着她的小手就跳回了城头。
他们当然不能就这么下去,得先回军帐换身衣服。
一个小时之后,胡忧和红叶出现在了一个路边的小茶摊里。斑驳的桌子,漆掉得差不多了,隐约能分辨出几分红色。胡忧和红叶坐在桌前,品着不知名的野茶,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享受着这一分钟的宁静。
良久,红叶长长的叹了口气说道:“你看这多热闹,要是没有战争,那该有多好呀。”
相比起这片刻的平和,谁也不愿去体验那种血与火的拼杀。尤其是像红叶这种曾经在战火中失去过亲人的人,更不愿意看到,也绝不想再去尝试。每次胡忧上阵,红叶总是把心悬着,直到**安回来。她才微微的安心。
胡忧摇摇头道:“那是不可能的。自人类出现以来,战争就一直没有停止过。战争和文明始终交错,既对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起着催化和促进作用,可以说,没有战争,人类就不能发展,没有进步。”
红叶出生军人之家,她知道胡忧说得不错,可是生为一人女人,她天性不喜欢战争。喝了一口茶,红叶有些伤感的说道:
“难道一定要战争才能解决问题吗?要是有一个聪明的人,能想出一个结束战争的方法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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