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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士的庄园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脂肪颗粒
“绅士始终保持表里如一的高尚节操、友善乐观的仁慈内心、高雅体面的审美品位、温文谦逊的礼貌言行。”
“完美的修养,就是一位合格绅士的全部要求。”教师总结说。
我的家人们严谨的秉承了这一切,他们像所有的贵族那样,享受高雅的生活,来往于贵族阶层,被声色犬马围绕。美酒佳肴,华服珠宝,受用不尽的奢侈。日子在骑马打猎、聚会歌舞中不断重复,如同生活在一出永远也不会落幕的激昂华尔兹中。
我见过无数在这浮华中醉生梦死的人,他们愚昧可笑,贪婪懒惰,沉迷于各种欲望和享乐,那些酒醉后的嗤笑声曾给年幼的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他们也是绅士吗?可他们跟您说的一点也不一样,他们蠢得像栅栏里的猪,只知道吃喝睡觉,纵欲享受。”我坐在书桌前,不赞同的对家庭教师说。
家庭教师叹息的摇摇头,架在鼻梁上的金框眼镜微微闪烁:“富贵之人,未必拥有绅士的品质,但他们依然是绅士。我希望爱德华少爷您不仅仅是个拥有绅士地位的人,您应当拥有真正厚重沉稳的内心和坚毅不拔的品格,而不像那些人,他们早已经被腐蚀掉了灵魂。”
12岁那年,父亲送我去洛克公学读书,在那里我遇到了这辈子最重要的人。
至今为止,我见过的所有绅士阶层的人,无一不是高傲自恃,将他们的身份和地位看的极重,甚至等同于生命来维护。对任何有损他们尊严的事都坚决抵制,特别是对那些暴发户商人,恨不能将他们统统驱逐出境,以免他们仗着有钱在真正尊贵的人面前露出丑态。
而那个人居然为了一个初识的陌生商人子弟跟我们作对,甚至不惜放下尊严,对我做出卑微的举动。他简直让我手足无措,一时间我所有的游刃有余都被他动摇了。
而他的特立独行却获得了院长修士的赞扬,并且被同学们一一接受。
年幼的我认为这是对我极大的羞辱,院长修士并非贵族子系,所以他当然偏向那些暴发户泥腿子。我决心要盯着那个不识好歹的臭小子,总有一天他会为冒犯了我而承受后果的。
原以为他是个倔强讨厌的人,可我渐渐发现他温文谦逊、知书识礼,而且是个十分有进取心的人,这赢得了我的好感。他多次试图跟我和解,可是我没有立即原谅他,身为贵族,被如此冒犯了尊严,岂能因为几句道歉就冰释前嫌。我必须让他切实的认识到自己的错处,然后郑重向我道歉。
可是没过多久,他居然把我忘在了脑后,压根不再理睬我。
这惹怒了我,他怎么胆敢如此傲慢的对待我,因为在老师同学间受欢迎就自满了吗?如果我夺走他拥有的一切,老师的褒奖,同学的喜爱,看他到时候还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东西。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渐渐不再出现在休息室里,每天都匆匆忙忙,连走在路上都是用小跑的。这可不是什么体面的行为,他简直像那些为生活忙碌的小人物。我们都是绅士的儿子,良好的举止修养和有条理的生活方式才是符合我们身份的要求。其实,那时的我忽视掉了最重要的原因,我很想见他,如果他总是躲在房间里,我就见不到他了。
烦躁之下,我只好找来那个胆小如鼠的约翰,命他把他带出房间,多多享受户外活动,而不是变成一个书呆子。
“亚当想要获得奖学金,他父亲跟他的关系很糟糕,不肯为他支付学费,他没有办法。”约翰说。
我派人稍稍打听了一下肯特郡的奎因特庄园,得到的结果令我皱眉。那家伙的父亲简直不像话,娶了个情妇出身的妻子,还把私生女养在家里。
这样看来,那小子其实也挺可怜的,在这上面我就放过他吧。但是我得让他知道,是我本着宽容仁慈之心放过了他,他要知道感恩才行。
而当我迈入少年时代,事情却陡然变得复杂起来。一切使我惶恐不安,却又有种美好朦胧的期待,我仿佛变成了一只鸟儿,雀跃的飞向天空,不管不顾。
很小的时候,我就见过男女间的情事。
最早是六七岁的时候,有一次我在庄园的马房里看新出生的小马驹。一个马夫把一个厨娘放在牲口架子上,撩起她的裙子,打开她的双腿。然后马夫解开裤子,抱着女人前后摇晃,木头架子吱嘎作响。闷热的午后,我躲在草垛里,怀抱着小马驹的脖子,耳边传来女仆压抑的呻吟声。男人女人的声音交织在一起,没有片刻的停息,那声音有时候像笑,有时候又像哭,还有时候好像动物在抓心挠肺的嚎叫。
我见过两条狗,我家里养了一群纯种比格猎狗,春天的时候,他们狂躁不已。有一次两条狗在花园正中的地方连在了一块,路过的仆人们都会笑骂两声。我从没想过原来人也像狗一样,真正看见了才发现,原来是一样的。马房里充斥着牲畜和粪便混在一起的味道,还有一股腥臊的臭味。男人女人的表情似是愉悦似是痛苦,急躁而慌乱的高潮后,他们像死人一样摊在地上,要不是他们粗重的呼吸,我都以为他们真的要死了。
那时候觉得看到了很邪恶的事情,我还告诉了母亲,母亲把他们二人赶出了庄园。可后来见得次数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除了仆人们私下里偷情,每次宴会结束后,那些放浪形骸的客人在阴暗的角落里,僻静的树丛后媾合。这种事情不分身份地位甚至性别,对他们而言,发泄欲望就像吃饭喝水一样平凡。
小时候觉得这种事情很恶心,我曾发誓永远也不会做这样肮脏的事情。
可是进入青春期后,一个人的面容却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我的梦境中,有一次我从迷乱的梦中苏醒,发现自己弄湿了床铺。我羞耻极了,可一种隐约的欲望却从心底升起,想着昨夜里缠绵悱恻的梦境,什么肮脏都被抛在了脑后,美妙和幸福的感觉充斥着我的内心。
我想我爱上他了。
不同于少年对女人朦胧的倾慕,我似乎对女人没有兴趣,反而更喜欢漂亮的男人。
他无疑是很漂亮的,我还悄悄为他绘制了很多肖像画,然后小心的夹藏在一本枯燥乏味的哲理书中。画这些画时,我是快乐的,幸福满足的。我开始无限的向往他,更加迫切的想要接近他,那种憧憬打破了我的固执,我向他低头道歉了,恳求他的原谅,恳求他把目光放在我身上。因为我想要跟他有更加亲密的关系,我无法满足只在远处遥望他。
我得偿所愿了,他当然没有办法拒绝我,我们成为了亲密的友人,虽然那个讨厌的约翰经常没有眼色的插入我们独处的时间。那段日子对我而言,明媚的像春天的阳光,美丽而炫目,在他身边的每一分钟都让我喜不自胜。
我邀请他来我房间做客的时候,我画的素描被他发现了。
没有人可以了解我当时的难堪,因为我在暗恋他,却被他发现了,对于我们这种身份的人而言,这是多么羞于启齿的事情。我朝他发火,把他赶出房间,其实只是在掩盖自己的羞恼。
事后我后悔万分,骨气勇气询问他的想法。
令我庆幸的是,他压根没发现我画的是他,而令我失望的也同样是这个原因。
也许他根本没开窍,所以迈克提议去高级妓院逛逛的时候,我把他也拉上了马车。在昏暗的娼馆里,我要了两个男人,并让他们在我们面前表演。他似乎受到了惊吓,仓皇的跑掉了。然后我听到了令我难以接受的宣言,他居然打算终身不婚,像那些生活在梵蒂冈的教士一样禁欲苦修。
我不能接受自己的恋情以这样可笑的原因终结,我更不能忍受恋慕的人近在咫尺,却只能以朋友的名义保持距离。至少我要努力争取他,就算将来被拒绝,我也不是什么也没做就放弃的懦夫。
可是一年的努力都白费了,我吻了他,向他表白,而得来的只是对方强烈的拒绝。
“……男人间的爱情有违伦理,违背法律,肮脏下流,我希望你今后再也不要对我说出类似的话,否则我永远都不会再见你。”
这些话让我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他觉得我肮脏下流?
也许我是肮脏下流的吧,喜欢男人的确有违常伦,普通人怎么能轻易接受呢?他被一个男人喜欢上也很无奈吧,因此拒绝我,我又能说什么呢?
我狼狈的逃走了,我觉得再也无法面对他,倘若他对我流露出厌憎恶心的目光,我该怎么承受呢?
毕业的时候,我去向他道别,他要去牛津大学神学院读书,而我在法学院。从此之后,我们就不可能日日相见了,也许随着时间流逝,我们将再也没有重逢的一天,更别提重修往日的情谊。
他面对我的时候一脸歉意,我知道他是个善良的人,也许他在后悔当初对我的不留情面。可我觉得自己不能再像过去那样跟他以普通朋友的身份来往了,恋爱也许很美好,可单恋却是种折磨。这次道别,我也有跟自己的恋情道别的意思,从此之后,我会放弃对他的迷恋。
然而,这次毕业回家,却带给了我毕生难以磨灭的可怕经历,以至于我的人生从此天翻地覆,如同从天堂直落地狱。曾经我信任的一切都毁于一旦,以一个赤裸裸的姿态,把最卑鄙无耻的一面显露在我面前,打得我措手不及。
行刑的地点就在主持绞刑的看台上,一个光秃秃的架子撑着一根高高长长的木头,我被绑着跪在上面,坦露胸膛。天空阴沉沉的,一只乌鸦嘎嘎叫着飞向远方,身穿黑袍的处刑人,取出一根黑亮的长鞭,一鞭一鞭打在我身上。
钻心的疼痛让我几欲昏厥。
我很不清醒,一张张脸谱在我脑海里划过,最终凝结成父亲冷酷的面容。
“因为费蒙特这个姓氏,才有了你高贵的身份,否则你一钱不名,难道这也不足以让你为这个姓氏做出牺牲吗?”
母亲和姐姐哭泣着,却吐出冷酷的话语:“爱德华,必须保住你哥哥,如果他被抓,那么我们把他推进议院用的力气就全都白费了,求你,求你保护他。”
迷蒙中,家庭教师的话突兀的在我脑海中响起。
“富贵之人,未必拥有绅士的品质,但他们依然是绅士。我希望爱德华少爷您不仅仅是个拥有绅士地位的人,您应当拥有真正厚重沉稳的内心和坚韧不拔的品格,而不像那些人,他们早已经被腐蚀掉了灵魂。”
我木呆呆的望着远方的天空,忽然,黑色的长蛇在我眼前一闪而过。
一阵剧烈的疼痛后,我昏了过去。
等我再次醒来,脸上已经留下一道贯穿面容的疤痕。疤痕在面部正中央,像一条扭曲可怕的虫子,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我残酷的现实。
第23章
父亲派来的仆人告诉我,我将会被遣往印度,五年内不得回国。
他命仆人偷偷塞给我两千英镑,并通知我因为政治原因,已经断绝了跟我父子间的关系,希望我能用这笔钱在印度安稳度日,将来自有再会的一天。
我坐在前往印度的航船上,这条船上有很多像我这样的罪犯,他们大多是平民百姓,因为偷盗或者杀人被抓。以前我总是高高早上,认为他们是卑贱的蝼蚁,根本不屑一顾,而如今,我跟他们一样。我们都是卑贱的蝼蚁,在权利和金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无足轻重。
即将进入茫茫的大海,前途未知。而我望着故乡的土地,心中却没有丝毫留恋。
航船启动了,巨大的船桨整齐的波动海浪,耳边是水手们集体喊号子的声音。
船渐行渐远,我忽然在岸边的人群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我不确定是不是他,他知道我的事情吗?他会来给我送行吗?这一切都没有答案了,因为航船不会停留,它正渐渐远行,直到驶入无边的大海。
很奇怪,作为犯人被押解殖民地的我居然爱上了航海。
我喜欢大海上乘风破浪的日子,每一次暴风雨都像在经历一次生死,但只要挺过去了,就是天晴。
我经常独自站在船头的顶点处,迎着海风和炽热的阳光。强烈的风吹拂着我的身躯,许多鱼随着航船跳跃前行。我像只不惧风浪的海鸟,迎着风飞向大海深处,那种感觉是从未有过的心潮澎湃。
开阔的大海带给我全新的感受,似乎英国的一切都远去了,甚至连亲人的背叛和威胁都随着一个浪头落下,从此消失无踪。
在印度,我花钱贿赂了当地的总督府,获得了自由经商的资格。为了避免麻烦,我还更改了姓名,叫爱德华·加里。全新的身份让我重生了,人们以为我只是个毁了容的普通商人。
几年时间,我赚了一些钱,然后召集了一些船员打造了一支船队。我们来往于各个殖民地间,收购当地农产品,然后在欧洲销售。通过跟其他船队的合作,我们的收入很不错。
海上的冒险生活几乎让我忘记了自己的过往,直到我听说有人在各个港口打听一个叫爱德华·费蒙特的人。
谁会来找我呢?是父亲吗?
而当那个人的身影闪现在我视野中时,我简直呆住了。
港口上,他正行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身黑色修士教袍,苍白的肌肤被阳光晒得发红,柔顺的发丝被汗水打湿,贴在脸颊上。他还如同我记忆中的那样,那样温和,那样英俊,在出现的瞬间,就打乱我平静的内心。
他为什么来这里?他来找我做什么?
我站在高高的船舷上,居高临下的望着他。可在他即将看见我时,却转身躲到了帆板后。
过了一会儿,我悄悄望过去,他已经不见了人影。
夜晚的海港是热闹的,水手们三五成群聚集在一起,他们喝酒吃肉,享受女人,大声喧哗,为了一点点小口角打的头破血流。
这样的夜晚,天空却显得更加辽阔了。群星遥远,海洋上飘来的气流却似乎送来了比星空还要遥远的东西,犹如冰雪降落在心灵深处,使人悲伤不已。





绅士的庄园 第16节
我独自站在房间的窗口前,床头柜上一盏白蜡烛发出盈盈的光辉,光辉洒在玻璃窗上,映照出我的面容。
一道狰狞的鞭痕从眉间到嘴角,依然清晰的印在我脸上。我望着这张丑陋的脸,伸手捏灭了蜡烛,烛心在我指尖发出兹啦一声响,房间里变得漆黑一片。我把桌上的东西统统扫到地上,然后伏在玻璃上重重的喘息着。
我如今丑陋可悲,身上还背负着杀人犯的名声,我要怎么面对他?我该怎么面对他?他为什么要来找我?他不是讨厌我吗?如果找不到我,他就会自动放弃了吧?
第二天,我下令出海,把他抛在了身后。
我每次出海前都想,等我下次回来,他一定已经离开了。
谁知道他是个那么固执的人,一找就找了两年,经常在各大口岸出入,有时候还去内陆。我多想就这样出现在他面前,告诉他不用辛苦找寻了,我就在这里。可每当这个时候,我就像耗尽了勇气,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懦夫。
我还记得几个路边的孩子用石子丢我的情形,他们丢了石头,然后迅速跑掉,边跑边朝我喊:“疤脸!疤脸!”
跟我交易的商人们,面对我也会露出鄙夷,我知道他们私下时常重伤我。
别人的冷眼和嘲讽,经历多了,也就不放在心上了。可他却不是别人,他是我喜欢的人,小时候,我恨不能时时刻刻在他面前表现出最好的一面,我不要在他心中留下难看的回忆。
现在他真的当了神职人员,在教堂工作,因为帮助当地人的关系,教堂耗资很大,我听说他正四处筹款。我派船员给他送钱并隐去身份,心中却隐隐有种期盼。
他会找到我吧?如果他真的找到了我,我就再也不离开他。
……
爱德华跟我说起了他这些年的日子。
说的时候,他嘴角始终挂着笑容,内容也轻松诙谐,仿佛他这些年过的很满足。但我知道,一切并不如他所说的那样简单美好。常年在海上航行,日子一定不好过,说是在拿生命冒险还差不多。
原本那个一举一动都如同被绅士准则雕琢过的贵族青年,如今像换了个人似的。
他眉宇间的厚重和沉稳是历经了危险和风浪造就的,与青年人故意摆出的冷淡姿态截然不同,有些让人看不透了,看不透他那幽深的眸子,看不透他平静的表情下在想什么。
我们度过了整个下午,大多数时间是他在说自己海上的生活,他谈的兴致勃勃,经常引我发笑。我能感到他在特意讨好我,每当爱德华想要获得某个人的好感时,他总能做到的。我们虽然有过隔阂,后来又分开多年,可他却能轻易营造舒适的谈话氛围,而不会让我感到局促,我最初见到他的紧张无措统统消失了,就好像我们从未断绝往来,一直是最亲昵的好友。
到傍晚的时候,我起身向他道别。
他挽留我说:“我还想要好好款待你呢?今晚就留下来吧。”
“今天晚上教堂有活动,附近的太太们要为即将到来的圣诞做准备,我负责主持祷告。”印度一年四季都很炎热,以至于会意识不到圣诞节的到来。
“你介意我跟你一块去吗?”他笑着问我。
“我很高兴能跟你一起。”我望着他说。
从那天起,爱德华成了我们教堂的常客。他几乎每天都来找我,不需要有很多话说,我们就可以静静的斯磨一整天。我们还结伴到处游玩,像少年读书时那样。这样幸福的日子快活的像个幻影,我甚至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一切让我忘乎所以。
我们并没有对外说明彼此的朋友关系,所以来礼拜的人们还是会在私下里向我抱怨他。
“真讨厌,他怎么突然到我们教区来了?”一个妇人说:“还每天都来,我听说他过去从不上教堂的。”
“自从他来了,我先生都不爱来做礼拜了。”
“小孩子会被他吓到,他看上去就个野蛮的海盗。”
也有先生说:“交谈过几次后,我发现他的礼仪修养都很不错,如果他不是那么贪婪苛刻,也许还可以接纳他,毕竟他也算是个有能耐的男人。”
人们虽然私下里集体声讨他,但当面遇到时,却是完全不同的嘴脸,极尽讨好之能事。在我向大家宣布了爱德华向教堂捐款的事情后,人们对他来教堂礼拜的事情也无法反对了,甚至还有人悄悄打听他的身家。每一个有钱的单身汉都是夫人们眼中的蛋糕,哪怕卖相不好看也无所谓。甚至某些夫人还觉得,因为长相丑陋,所以没有人把女儿嫁给他。寻思着如果自家不嫌弃他,答应把女儿许配给这个毁容的男人,能从他手里换多少钱。
而我也遇到了新的尴尬。
每天早上都会有围在我身边等我祷祝的年轻小姐,过去也不觉得麻烦,可最近却越来越令我紧张。每当这个时候,爱德华都坐在教堂大殿正中的某个位子上,远远的看着我。我向他微笑,可是他却不像平时那样回赠我一个微笑,反而面无表情,幽深的凝视我。
“这里的姑娘都很热情,并不如绅士阶层的女士(lady:绅士的妻女)那样矜持。”有一次,我居然没头没脑的向他解释了起来,而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解释什么。
“在很多商户眼中,你是个不错的女婿人选吧。”爱德华毫不留情的戳穿了我的掩饰。
“我……我已经对很多人说过终身不婚的决定了,可是……你知道……我不能因此而粗鲁的推拒她们,我是牧师,照顾教民是我的职责。”我讷讷的说。
“呵呵,是照顾年轻女性美梦的职责吧?”他讽刺我说。
我记得这家伙小时候就喜欢长篇大论,说些略带尖刻的话。长大后,长篇大论是没了,尖刻却好像刻在了他的骨子里。
“绅士不应当让人难堪。”我无奈的说:“你就不能假装没看到吗?”
“我早就失去绅士的地位了,何况作为一个正直有礼的人,我没办法对令我不舒服的事情视而不见。”他挑了挑眉说。
他头一次当面谈论自己的身份,我心中微微酸涩,于是没有反驳。
“你不如就答应了某位小姐的追求如何,我相信只要你招招手,大批姑娘都会沦落。等他们的父母送上厚重的嫁妆,你将来的生活会变得非常富裕。”他继续说。
“我早就说过了。”我说:“我不会结婚的。”
“或者你看不上商人的身份,想要娶一个地位匹配的绅士阶层的女士。”爱德华不依不饶的说。
“够了!爱德华,我们不要讨论这个话题了,我对女人没有兴趣!”我生气的说。
“哦,这还真是个令我高兴的答案。”他翘起嘴角,嗤笑道。
第24章
我对爱德华动不动就用语言挑拨我的行为感到生气。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经常会有一些暧昧的暗示。或者伏在我耳边喃呢,或者动手动脚,甚至开挑逗性的玩笑,我时常因为他白天的一句话或一个动作而烦恼的夜不能寐。
时隔多年,我再次陷入了深深的纠结之中。过去苦苦寻找他的时候,每天都在思念和焦虑中度过,没有闲心考虑自己追寻的东西是不是正确。而相见之后,事情已经不是我可以掌控的了。
过去我害怕彼此的前途会被这份背德的恋情伤害,如今他已经不是伯爵的儿子了,可我却成了一名神职人员。在森严的宗教理法下,我感到自己的心灵正在神的面前接受鞭笞和拷问。我的身体站在圣洁的殿堂之上,心灵却被污秽和罪孽填满,圣主永远都不会宽恕我这样的人。
在内心的谴责下,我痛苦至极,无处倾诉,只能选择逃避。
我不再去港口找他,他来教堂礼拜,我也总是躲着他。他似乎发现了我的刻意行为,倒也没有紧逼不放,这使我紧张郁结的内心稍微轻松了一些。
科尔牧师的身体好了很多,已经可以外出传教了,所以他出门传教的时候,我就留守在教区,负责指导教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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