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渡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弄简小号
楚淮南当年“肃清异己”,独揽大权的事迹,在江沪市的商界,被传得都有些妖魔化。
虽然歌功颂德的很多,但在暗地里指责他无情利己、不留情面的也不在少数。
楚淮南一向不觉得在他这个年纪就手握实权,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儿。相反,这种形式的大权在握,仿佛时时刻刻在提醒他,楚家家长的早逝。
从某种程度上看,沈听和楚淮南都是心理比生理更早熟的典范。在如今这个年代,“早熟”似乎变成了一件,特别值得骄傲的事情。
而“少年老成”、“稳重持礼”的年轻人,往往会被许多同龄人当做楷模标杆。
可实际上,人的成熟程度和人生阅历紧密相关。
一个永远生活在蜜罐里的年轻人,哪怕他读过万卷书,并且能够敏锐地从文字里,窥探别人的人生,并吸取教训,得到经验。可那毕竟只是纸上谈兵。思考出来的道理和实践得到的“真知”,到底分量不同。
也曾有人,把人心比作一个苹果,说心智成熟的过程,其实就是苹果被氧化、逐渐腐烂的过程。
一个人,有着远超同龄人的心智,其实一点都不值得骄傲,相反,这是一件相当可悲的事情。因为,这在某种程度上,印证着他所经历的苦难。
往日里,但凡有人当面提起“年纪轻轻”、“掌握实权”这样的词,楚淮南都会下意识地生出不悦。可今天,他却只觉得沈听说的那句“不是人人都有本事,能像你一样……”听起来格外顺耳。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有些不可理喻。
明明最不喜欢被设套,被利用,却居然很喜欢听对方跟他明着诉苦,暗着奉承。
这算不算得上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共享烦恼呢?
第48章
就这么一来二去的几句话, 心思通透的楚淮南便完全了解了这通电话的真正目的——大树底下好乘凉, 对方是想要把他的支持, 作为争夺天汇实权的筹码。
做什么都至少要共赢, 最讨厌被人“”利用的资本家,态度体贴而自然, 主动问:“所以, 我能帮上什么忙吗?”
沈听打这通电话, 本来是想点到为止地跟楚淮南透个底,再试探一下对方的口风。心里早做好对方完全不接招的打算。——毕竟,他们“分房而寝”的这点交情, 远不到“不分你我”的程度。
逐利的资本家, 大多不见兔子不撒鹰。还没尝到甜头, 就要出力气,这不符合科学逻辑。
但感情就是这么不讲道理,楚淮南见对方迟迟没有应声, 语调温柔,哄骗般地“嗯?”了一声。
压得低低的声音, 魅力十足, 透过电话,震得鼓膜发痒。
不是“十指连心”吗?怎么连耳朵也连着心,光听这一句“嗯”,胸口便微微有些发烫。
不过, 沈听对疼痛和痒的容忍度一向很高, 他对自己胸口升起的那一丁点热气浑然不觉, “楚总真仗义啊,不过目前我应该能搞得定。”想了一想,又补充道:“要是往后有需要你帮忙的地方,我不会跟你客气的。”
电话末了,楚淮南提出让司机张叔回棠城滨江接送他,被沈听果断地拒绝了。
他的胳膊、肩膀本来就都没事儿,躺了几天更是生龙活虎,更何况虽然宋家的那点财力,在楚淮南面前只是沧海一粟,但车和司机还是养得起的,哪儿用得着楚淮南给他另外指派。
中午和林霍吃了餐便饭,又顺便聊了这几天董事会的动向。
沈听看得出来,林霍的心情很好。
谈话间,这个说话文绉绉的宋诗心腹,特别高兴地告诉他,几个本来并不赞成他经手公司业务的董事,都纷纷主动示好,表示年轻人早一点进班子里历练历练是很有必要的。这无疑是给宋辞进入天汇的管理层,开了一路绿灯。
在去见贝爷的路上,林霍反复叮嘱,说贝隆疑心重,活到这把年纪就更怕死了。进他的门天王老子也要先搜身,这是板上钉钉的铁规矩。
而在他身边伺候着的几个小姑娘,旁人更是不要多看,最好连看都不要看。
“哎哟,他的女人是金子做的啊?看一眼是能磨损还是怎么着?”
林霍瞪了一眼又开始耍嘴皮子的宋辞,语重心长:“一会儿不管发生什么,你都得敛着性子,不要跟对方起正面冲突。毕竟贝隆的辈分在那儿,作为晚辈,几分薄面还是要给的。”
沈听吊着眼梢,很不屑地笑话他:“这话你都说了第三遍了,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俊朗的脸上,满脸写着『我明白、我都懂』,“等会儿,他要搜身就让他搜,他的女人不给看,我就不看呗。”
……
贝隆约着喝茶的地方,是他在徐流区的一栋小洋房。
看得出来主人很会享受,屋子被打理得很好。四周围了一圈小花园,目测不到四百平,虽然占地面积不大,但在寸土寸金的旧租界,也已算得上奢侈。
院子里满园鸟语花香,连修剪花草的花匠,都是长得眉清目秀的小姑娘。
车刚到门口,就立刻有人前来引路,一前一后地押队,一路领着他们,一直送到小洋房二楼的书房门口。
书房门口的保镖认得林霍,但依旧要求搜身。
林霍被象征性地检查了口袋。
在确认里面除了一把防身用的64式手枪外,并没有其他枪械后,保镖朝林霍冷淡地点了个头,让他在一旁等一等。
可连枪都没带的宋辞,却被搜得格外仔细。
负责搜身的,是个满身腱子肉,一脸凶相的男人,他态度礼貌,动作却很粗鲁。在反复检查了口袋、又把宋辞浑身都搜了个遍后,竟连大腿内侧也不肯放过,犹豫了一下,便伸手来摸。
沈听知道,这八成是因为能抗事儿的宋诗倒了,老爷子想给接手小朋友的来个下马威。
按照江湖规矩,初来乍到是要忍的。
但“宋辞”一向拎不清,从被摸胸口的那一瞬间起,年轻的脸上便已隐隐有动怒的前兆,当对方的手伸向大腿内侧时,他终于忍无可忍,勃然大怒地一拳打向对方的鼻梁,骂道:“老子裤裆里的枪,你长成这样也配摸?”
另一个握着枪的保镖,立刻举枪对准了他。同一时间,林霍也举起枪瞄准了对方。持枪的两路人,脸上都浮起互不相让的冷冽杀意。
剑拔弩张时,门后传来低低的笑声。
苍老粗哑的声音里,有种特别没诚意的假好心:“小朋友难不懂事,放他们进来吧。”
保镖闻声了枪。林霍却刻意放慢动作,黑洞洞的枪口在对方的眉心刻意多瞄准了几秒,才悠悠地把枪放了下来。
满脸不爽的沈听,一进门就看到了端坐在书桌后的老头。老头的身后除了一名孔武高大的保镖外,还站着一个四十岁上下,一脸谄媚巴结的中年人。
这个老头少说有六十岁了,穿着一身青灰色的唐装,右手手腕上盘了串凤眼菩提。和林霍给他的照片一样,很瘦,脸上都是褶子,戴着副镜框很小的圆框眼镜,看人的时候像眼镜蛇盯住了猎物。
他身旁围着仨看上去最多十三四岁的小女孩,一个正为他捏肩捶背,另一个正动作娴熟地在连着书桌的茶海上,泡茶布水。还有一个则蹲在他腿边,青葱般的手轻柔地按着他瘦得跟竹竿似的腿。
女孩们很年轻也水灵,却都穿着一袭不符年龄的高领开叉旗袍。特地设计过的一抹低胸,配上一路叉到臀部的开叉,衬得这些稚气未脱的姑娘们个个妖娆玲珑。
沈听厌恶地磨了磨后槽牙,用不着靠近,隔着七八米远,他都能闻出对方身上那一股子人渣味。对这么小的女孩子,都能下得去手,这种猥琐而作恶多端的老头,建议逮捕后原地枪毙。
林霍脸上浮现出读书人特有的斯文笑意,他朗声跟贝隆打了个招呼。
贝隆虚应了一声,却连看都没看他,眼神一直锁在“宋辞”身上。
被眼镜蛇般的一双眼紧紧盯住的沈听,挂着一脸没心没肺的笑,一点犯怵的样子都没有。
如果把犯罪者比作眼镜蛇,那作为刑警的他,大概就是合法的捕猎者。再毒的蛇,拔掉毒牙,取出蛇胆,也不过是一滩冷血的骨肉。
“以前就常听阿诗提起你,今天见了面,才知道什么叫‘百闻不如一见’。”
“是吗?以前我也常听我哥提起您,坊间总有误传说您老身体不太好……”沈听的眼神扫过正趴在贝隆腿上为他轻轻揉着腿的小姑娘,若有所指道:“今天见了才知道,贝爷老当益壮,不减当年。”
老头闻言发出的爽朗的笑声,前额到眼角的褶子,皱得像朵棕红色的菊花。他用干树皮般的手,拍了拍半蹲在腿边的小姑娘,揉腿捏肩的两个女孩立马都停了手上的动作,一脸乖顺地垂眼站在了两旁。
那个负责泡茶的女孩娇俏地笑着,将已经泡好的普洱倒进并列放着的三个金黄色的小杯子中:“请爷喝茶。”
三个杯子呈冷金黄色,行家细看便会知道,是早已经绝品的紫砂黄金段六方杯。
贝隆的这一套做派,倒挺像封建时代的员外老爷。沈听在心里不齿地啐了一口。大清朝亡了一百多年了,这种还做梦“一树梨花压海棠”,专门祸害小姑娘的封建余孽,真该早点抓起来关死牢。
“阿辞,坐。”贝隆不知道眼前这个颇有胆色的青年人正默默在心里给他量刑。他和善地抬起棕红色的手指,指了指面前的太师,椅示意对方入座。
椅子只有一把。仿佛在暗示,身为秘书的林霍在贝隆面前不配占一席之地似的。
林霍也不恼,握着枪无声地跟在沈听的身后,客气又戒备地站着。
“阿辞,阿诗的情况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托您的福我哥的情况一直挺稳定的。就这么稳定地一睡不起,也不是不可能。要不然,今天也轮不到我来陪您喝这杯茶。”斜勾着嘴角的年轻人特别江湖气地曲起手指,用食指指节在茶海上敲了三下。——以手代首,这便算是第一次前来拜谒喝茶的晚辈,向长辈磕过头了。
贝隆神色欣然地看着他,这个宋辞和传闻中不太一样。虽然浑身都透着痞气,嘴角也勾着散漫的笑,但眼神骗不了人。极黑的瞳孔,冷漠中带着点草菅人命的傲。用不着开口,便散发出一种——“恕我直言,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的不可一世。
看来,宋诗确实把这个弟弟护得很好。小朋友不仅不懂规矩,更不懂得要敛光芒。这样一个把野心写在脸上的青年人,一钓上楚淮南便急着亮出底牌,倒也不奇怪。
沈听拿捏着表情,眉角眼梢都是戏。斜着睥睨他人的眼尾,是个锐利的、锋芒毕露的锐角。对宋辞这种城府不深的纨绔子弟来说,韬光养晦是不存在的,针尖对麦芒,才更符合宋辞的智商。
论心智成熟程度,沈听一向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
人生在世,本该一层层地去体验世情。不同的年龄段都有独属于这个阶段的快乐。
但在沈听的成长过程中,父亲沈止一直忙于工作,本来就有角色上的缺失。而母亲又是个温婉柔弱的家庭主妇。
小孩子就应该有小孩子的样子,这句话对沈听来说,非常的奢侈。
他从小就被教育,要成为一个稳重的、懂事的、凡事能自己消化的,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还记得,小的时候曾被同学们扯进过顺口溜里。
『沈听的爸爸是警察,每月工资二毛八,买不起鸡买不起鸭,沈妈妈气得想自杀。』
他气得张牙舞爪,把起哄得最厉害的胖小子打得哭着求饶。
沈妈妈擦着眼泪,带他去人家门上道歉,后来还反复叮嘱他,作为警察家属,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一定得学会忍。不要动不动就以暴制暴,简直像个流氓。
从那一刻起,那个“忍”字,便被懵懂的孩子与委屈的辩解一起咽进了肚子里。那是妈妈流着眼泪叮嘱的“忍”啊。
不“忍”不行的“忍”。
后来,父亲因公殉职。命运为少年的成长又一次按下了加速键。残酷的苦难在摧毁天真烂漫、透支人生的同时,也用千锤百炼,让他忍出了一颗刀枪不入的心。
因为学会了忍耐,学会了掩饰自己真实的情绪,沈听得以冷静地做一个生活的旁观者,他揣摩人心,深谙世事,能演好每一个任务里的角色。
贝隆所谓的喝茶,不过是想借机摸底,顺便敲打。继刚刚门口的下马威之后,喝茶时他又来了一出“忆苦思甜”,特别感慨地提起了许多旧事。开口闭口都是“我跟你哥打天下的时候,你还在穿开裆裤”。
暗渡 第51节
我从来没穿过开裆裤,沈听在心里默默地想。他小时候,因为家中老人的反对,所以真的没有穿过开裆裤。
尽管如此,在贝隆越发过分地炫耀资历时,他还是十分应景地做出了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打断道:“贝爷,我知道您老了,但好汉不提当年勇,总提十几年前的事儿,似乎也没什么意思吧?”
贝隆脸上的笑容僵了一僵,不等他说话,一直站在他身后充当鹰犬的中年男人,顿时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地扑上来,怒道:“小兔崽子你说什么?!!”
沈听慢条斯理地站起来,笑悠悠地从林霍手里接过枪,指着对方的下巴,缓缓上了保险:“说人话。”
第49章
气氛一下子就微妙起来。谁都没想到, 这个传说中只会混吃等死的少爷秧子, 竟在言笑晏晏间突然拔枪相向。
贝隆的保镖第一时间也想要举枪, 却被贝隆喝止了。
再怎么说, 宋辞也是宋诗的亲生弟弟。他断不能因为一条走狗,就对名义上仍是天汇一把手的宋诗的家人动刀动枪。
这团虚假的和气不是不能伤, 却也要掂量着来, 看伤得值不值得。
本来想为贝隆出头的中年男人, 被手枪坚硬的枪口顶得表情扭曲,微微侧过脸,想向仍端坐在椅子上的主子求救。
刚刚还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沈听, 笑容一敛, 眉眼间的戾气浓得化不开,手腕猛地向上一抬,沉声提醒道:“别动, 子弹不长眼, 从下巴进去, 运气好的话可以立马从颅顶出来。但要是运气不好——大概只能等你火化之后, 才能重见天日了。”
“贝爷!”被枪指着的男人额上的汗小溪般地流了下来, 两条发软的腿,抖如筛糠。他不敢再乱动, 只两颗眼珠子急得乱转:“贝爷,您快让这小畜生, 不、不!是让辞哥、让辞哥把枪放下, 有话好好说!”
“现在知道要好好说话啦?早干什么去了?”说话间枪口又微微一抬, 青年人俊朗的脸上浮出一股蛮狠又冷漠的霸道。
一直没说话的贝隆,虽仍勉力维持着八风不动的样子,但脸色却已经很难看。
俗话说,打狗也要看主人。在他的地界上,便是宋诗当家时,也不曾有过这么大的“排面”。
林霍早就预料到,这个小祖宗可能会闯下点祸。却不料宋辞进门还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就已经用枪捅破了天。
在道上混的长辈,最忌讳年轻人当面提这个“老”字。更不喜欢晚辈动不动就在自己面前舞刀弄枪。
宋辞倒好,初来乍到地拜个码头,却把大家心照不宣的两个禁忌,一下子犯齐活了。
见贝隆的整张脸,被气成了酱红色,却仍兀自硬撑出泰然的样子,林霍又好气又好笑,连忙笑着打哈哈:“宋辞的脾气一向如此,年轻人嘛,难沉不住气。”他用眼尾轻蔑地瞟了瞟吓成猪肝色的中年男人,客气道:“这条命只要贝爷您开口,宋辞肯定愿意给您这个面子。”
他不愧是宋诗的心腹,短短两句话,却句句有乾坤。
一方面看似在责备宋辞的年轻气盛,埋怨他是个一点就炸的火药桶。可实际上却是在提醒贝隆,万事不要做得太过分,以惹火了宋辞,闹个鱼死网破。
另一方面,还讨了个顺水人情。
喏,这个人出言不逊,我们本来是要杀的,但只要贝爷您一句话,哪怕是人命关天的人情,我们也愿意顺水推舟。
在自己的地盘上,被人驳了面子。贝隆余怒未消却又被林霍的这一番话,推到了另一个进退两难的地步。他憋了半天才终于伸出手,息事宁人地往下按了按,“阿辞,消消气,坐下来陪我喝杯茶。”
沈听笑了笑,很顺从地放下枪。
他将枪柄重新塞回林霍的手里,半个身子靠在椅背上,大咧咧地斜着一坐,又用余光睥了眼连裤裆都湿透了的中年男人,悠悠道:“贝爷您还是心太软,这种爱胡乱攀咬的狗,总有一天会给主人惹不必要的麻烦。要么,您老以后记得时刻把他栓牢,要么——”修长的手指并拢作掌,指尖在脖子上轻而缓地一划,露出一个玩笑意味浓重的笑容:“死了的狗,才最安份。”
“你——”被年纪轻轻的沈听,指着鼻子骂成狗的中年人,气得浑身发抖,可刚发了个音节,便又想起刚刚惊险的生死瞬间,只好咬着牙,忿忿不平地退回了贝隆身后。
这场鸿门宴,宋辞大获全胜。回去的路上,林霍笑着骂了他好几句。
“刚刚简直就是胡闹,当着贝隆的面拔枪,你是直接想把你哥气死?”
“哪能啊!”沈听不以为然地侧着头,用屈起的食指堵住一只耳朵,油盐不进道:“我是想把我哥气得从床上蹦起来!省得要我来接手这个烂摊子。”
“臭小子。”林霍又佯怒骂了一句,语气里的赞许却多过责备:“你这算是一战成名了!虽然贝隆今天吃了哑巴亏,但他肯定已经深刻了解了,你是个不太能惹的暴脾气,说不定下次的决策总结会议也不敢再不通知你。”
“决策总结会议?这和我直接进公司有什么不同吗?”
“当然。那个是大股东的小会。”林霍看了一眼前排正心无旁骛开车的司机刘胜,斟酌着用词:“你哥没出事的时候,够格参加小会的就只有三个人。”
“三个?”沈听盯着林霍的眼睛,一脸狐疑地问:“我哥、贝隆还有一个是谁?”
“楚振生。”
沈听立刻明白了,这个所谓的“决策总结会议”大概是“狼与狈”,就如何“为奸”一事,进行日常交流的“贼窝聚会”。
与其说这是公司管理的一部分,倒不如把这类会议当成是“帮会”首脑的内部探讨。
林霍顺路就把沈听送到了悦淮门口。
到底是做秘书的人,他特别“主仆有别”地先下了车,礼数周全地从另一边为沈听打开车门。
沈听下车后一抬头,便见不远处有个身材颀长的俊美男人正斜斜倚靠在车上朝他笑。
一垂眼,哟,是辆黑色的法拉利。
这辆车,不仅颜色有别于常见的法拉利红,比起常规款,车头也更尖。面盖上通风口的底部,是特别的碳纤维前唇。车身侧面线条比较复杂,比起同品牌的其他系列,多了好几个散热用的气道。
而斜靠在车旁笑得一脸桃花的,不是楚淮南还能是谁?
沈听向林霍挥了挥手,三步并作两步地走过去,脸上挂着连他自己都分不清到底是装出来的、还是发自真心的惊喜笑意:“你怎么在这儿?”
“接你。”楚淮南打开车门,绅士地曲臂做了个请的动作。
在沈听弯腰钻进狭小的跑车中时,他甚至伸手挡了一下门框。
这位连头发丝都比普通人来得矜贵的资本家,竟比林霍做得更熨帖周道。
跑车只能坐两个人,楚淮南理所当然地担任了司机。
沈听注意到,这辆车的钥匙是非常粗犷、复古的款式——两片简单到简陋的黑色塑料片中间夹着一根铜黄色的金属条,钥匙上只有锁门和解锁两个按钮。
看着非常帅气的车,车内却连个像样的一键启动装置都没有。想要发动,还必须先把钥匙插进锁孔里转一转,然后再按启动按钮。
车里的座椅都是一体的,想调整位置,也只能通过调节刹车油门踏板和方向盘的距离来实现。
沈听看了半天,忍不住问了一句:“都这个年代了,买辆要插钥匙才能发动的老爷车?你们资本家是不是都有病?”
楚淮南又被他逗笑了,点漆般的桃花眼含笑看过来,“病倒不至于。只是,既然什么都有了,那也只能求个情怀了吧。”
驾驶座前的中控区,窄且简单。操作台上只有三个按钮:r倒挡、auto自动挡、launch弹射起步。
楚淮南挂了自动挡,脚微微一点油门。黑色的跑车像阵风般冲了出去。
资本家连情怀都非常任性。
“简单的也好,复杂的也罢。老或新、便宜或贵……怎么样都好,重点是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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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普通群众中的一员,沈听对这番资产阶级色浓重的发言,表示嗤之以鼻。
可接下来楚淮南的话,却让他顿时提高了二十万分的警惕。
“宋辞,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你很像我以前见过的一个人?”
“你说过啊——”沈听曲起手臂枕在脑后,特别散漫道:“你上次就说,你在几年前见过我。”
“我总觉得你好像不是宋辞。”
出于自卫的本能,袖子中常年贴身藏着的刀片,缓缓地滑进了手掌。
这片贴身放着的超薄刀片,连贝爷那个外强中干的保镖都没有发现。
他的手心微微湿润,但额上没有汗,脸上的笑容更丝毫都没有受到影响:“你到底是在哪儿见过我?多伦多?还是墨尔本?”
“我不记得了。”楚淮南边开车边用余光看他,不徐不疾地打着太极:“反正就是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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