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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歌小说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桐华
他既然是侯伯伯的徒弟,那大概听侯伯伯提过二哥,也许本就知道采薇是二哥最喜欢的曲子。
当时还以为是一种奇妙的缘分,却原来又是有意为之。
可为什么呢为什么要如此对她她哪里就值得他花费这么多心思
她拔下了头上绾发的金银花簪,又掏出怀中风叔给的钜子令仔细看着。当日的一幕幕,一点一滴都从脑中仔细回放过。
父母禁止她进入汉朝疆域,自己家中却一切都是汉人习俗。
风叔叔对她异样关爱,还有对她家人的打探,当时以为是因为侄子的终身大事,所以需要了解她的出身背景,现在想来,当日风叔叔的问题其实句句都只是想知道她的父母过得好不好。
如果没有她,风叔叔那天对孟珏的惩罚会是什么禁止他使用任何钱财和人脉
他向她表白心意,告诉她不会再和霍成君往来时,正是风叔叔重病时,想必那个时候,风叔叔正在思考把家业交给谁。
他特意带着她去见风叔叔。
云歌蓦然大笑起来。笑得身子发软,人一寸寸地往地上滑。
她的身子缩成了一团,抱着膝盖,头埋在膝盖间,一个人蹲在漆黑的街道中央。
风刮起落叶,呼啸着吹过她的身子,失去了绾束的一头发丝被风吹得张扬飞舞。
云歌迟迟未回家,刘病已打着灯笼寻到这里。
看到一条长长的街道,空旷凄凉。
一个缩得很小很小的人,像是一个蜗牛,蜷缩在街道中央。
在漫天飞舞的落叶中,青丝也在飞舞,张扬出的全是伤心。
刘病已心悸,一步步小心地靠近云歌,只觉一不小心那个人儿也会随着落叶消失在风中。
云歌,云歌
地上的云歌却听而不闻。
因为风太大,手中的灯笼被风吹得直打旋,一个翻转,里面的火烛点燃了灯笼,在他手中忽地窜起一团火焰。
原本昏黄的光芒骤然变得灿亮,云歌被光亮惊动,抬头看向刘病已。
长长的睫毛上仍有泪珠,脸上却是一个渺茫的笑。娇颜若花,在跳跃的火光下,恍惚如月下荷花上的第一颗露珠。
火光淡去,云歌的面容又隐在了黑暗中。
刘病已呆站了好一会,才扔掉了手中已无灯笼的竹竿,弯身扶云歌站起。
握住了云歌零乱的发,看到云歌手里拿着一只簪子,他想拿过来,先替她把头发绾好,云歌却握着不肯松手。
刘病已无奈,只能随手解下腰间挂着的同心结,用做发绳,把云歌的头发绾起、束好。
刘病已护着云歌避开风口,找了小巷子绕道回家。
两人走了很久后,云歌似乎才清醒,一下停住了脚步:我想回家,我不想再见他。
刘病已很温和地说:我们就要到家了。他晚饭前来过一次,看你不在,就又走了。他让我们转告你,他要去见一个人,办些事情,这一两天恐怕没有空,等忙完后再来看你。
云歌听了,没有任何表情,只是停住的脚步又动起来。
今天发生了什么事情你不等他做选择了吗
云歌摇了摇头,没什么。
云歌的脾气看着随和,执拗起来却非同一般。
刘病已知她不愿意说,也就不再问,只说:回家后好好睡一觉,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大哥和你保证,一切一定都会好起来的。
许平君听到拍门声,立即迎了出来。
云歌,刮着那么大的风,干什么去了真正担心死人,怎么这么狼狈的样子
当她看到云歌束发的头绳是她给刘病已打的同心结时,语声咽在了口中。
刘病已把云歌交给许平君,我去给云歌烧些热水,做些吃的。转身去了厨房。
在路上,云歌主意已定,她想回家。
知道和刘病已、许平君相聚的时光已是有限,伤痛中又添了几分留恋。
许平君帮云歌舀了热水,给云歌洗脸净手。
云歌看许平君眼光时不时扫一眼她的头发,虽然笑着,神情却有些奇怪,她一面去摸自己的头发,一面笑问:我的头发怎么了摸到绾着头发的发绳,她拿了下来,发现是一个同心结。
当日红衣教过她做。她后来才知道为什么红衣不肯打给她,要她自己动手。
同心结,结同心。
女子把自己的心意结在穗子中,系在心上人的腰上,希冀着永结同心。
云歌大窘,忙把同心结捋平,还给许平君,我,我她想不出来如何解释明明挂在刘病已腰间的同心结怎么跑到了她的头上,因为她也很恍惚,只记得她和大哥在巷子里面走路。
许平君笑着把同心结收起,没什么了男人都对这些小事不上心,你大哥只怕根本分不清同心结和其它穗子的区别。一面找了自己的发簪帮云歌把头发梳好、绾起,一面似乎十分不在意地问:你和孟大哥怎么了我最近在你大哥面前提起你和孟珏,你大哥的神色就有些古怪,孟大哥欺负你了吗
云歌听出了许平君语气下几分别的东西,心中又多了一重悲伤,感情已去,却不料友情也是这么脆弱,直到现在许平君仍旧不能释怀。
云歌忽然觉得长安城再无可留恋之人,侧身把许平君拽到自己身旁坐下,姐姐,我要走了。
走走哪里
我要回家了。
许平君愣住:家这里不就是你的家什么你是说西域为什么你大哥知道吗
云歌摇了摇头:大哥不知道。我是突然决定的,而且我害怕告别,也不想告别了。
孟大哥呢他不和你一块走
云歌的头倚在了许平君肩头,他会娶霍家的小姐。
什么许平君怒气冲头,就要跳起来。
云歌抱住她,姐姐,你有身子呢可别乱生气,你看我都不生气。云歌将金银花簪和钜子令放在许平君手中,孟珏来时,你帮我把这两样东西给他。
许平君想到她们和霍成君的差距,心头的火气慢慢平复了下去。再想到连云歌这般的人都有如此遭遇,不禁十分悲哀,云歌,你不去争一争吗为什么连争都不争就退让呢你的鬼主意不是向来很多吗你若想争,肯定能有办法。除了家世,你哪里不如霍家小姐了
不值得。况且感情和别的事情不一样,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强求来也不见得幸福。云歌伸手去抓盆子里的水,一只手用力想掬住水,可当她握成拳头的手从盆子里出来时,水都从指缝间溜走。她向许平君摊开手掌,里面没有握住一滴水,而另一只手随随便便从盆中一舀,反倒掌心都是水,这就是感情,有时候越是用力,越是什么都没有。
云歌的话说得饶有深意,许平君下意识地握住了袖中的同心结。不会,我自小知道的道理就是想要什么一定要自己去争取,我可以握住这个,我也一定可以握住我们的同心结。
云歌,我们还能再见面吗
为什么不能我只是有些累,想回家休息一段时间。等我休息好了,也许就会来看你们。即使我不来长安,你和大哥也可以来看我。云歌一直笑着说话,可她却不知道自己现在神情憔悴,眉尖也是紧锁。
许平君轻拍着云歌的背,心下舍不得,还想劝一下云歌,但话语在心头徘徊了几圈后,叹了口气,未再说话。
霍府嫁女,到时候只怕比公主大婚还盛大,云歌若留在长安城,难道让她去看长安城大街小巷的热闹吗况且没有了孟珏,云歌就是独自一人了
你什么时候走
自然是越早越好,我不想再见他了。
许平君眼里有了泪花:云歌
云歌声音也有些哽咽:不要哭老人说怀孕的人不能哭,否则以后的孩子也爱哭。
听到刘病已在外面叫:可以吃饭了。
许平君立即擦去了眼角的泪,云歌笑着小声说:等我走了你再告诉大哥。许平君犹豫了一瞬,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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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歌小说 第一部全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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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火焚天
长安城外骊山的温泉宫始建于秦始皇,汉武帝时又多次重建,刘弗陵登基后虽在温泉宫再花费银钱,但当年的奢华气息仍充斥于宫殿的各个角落。
卫太子之乱前夕,汉武帝刘彻中了巫蛊之毒后,曾选择在此地休养。
因为当时局势混乱,而刘彻晚年的疑心病又非同一般,从皇后妃子皇子到臣子都不能相信,所以不许长安城内侍卫进入温泉宫,此处的护卫靠的全是藏皇上身后的影子太监。
因为先帝的遗命在前,又有刘弗陵的默许,于安经过十年的苦心经营,将宫廷中,除禁军的另一支力量在此处大力培养,如影子般悄无声息地得笼罩着整座骊山。
整个温泉都在宫殿内,温泉四周是雕着莲花纹的镶金汉白玉,既是装饰,也是为了防止因为湿气而打滑。
一层层台阶渐次没入温泉中,白朦朦的水汽笼罩着整个宫殿。
刘弗陵此时正坐在一层台阶上,温泉水只浸到肩膀,靠着身后的玉石枕,阖目似睡。
刘弗陵不喜欢人近身,所以于安只能守在珠帘外。
有太监悄悄进来,朝于安行礼,于安上前和他低声说了几句话,匆匆回去。
因看不清楚帘内的情形,于安不敢轻易出声打扰,只能搓着手等。
刘弗陵没有睁眼:什么事情
于安忙回道:皇上,奴才无能。奴才已经把当日在甘泉宫的女子都查了一遍,查到现在,也还没有找到那晚可能唱歌的女子。不过倒是有别的消息。不知道皇上还记得曾给皇上做过一次菜的雅厨竹公子吗她当时也在甘泉宫,后来被奴才下令轰出了甘泉宫。听服侍过公主的太监富裕说雅厨虽叫竹公子,却原来是个女子。
刘弗陵慢慢睁开了眼睛,沉默了一瞬问:她叫什么名字
因为富裕在公主府时,并非公主的心腹,而公主府中知道公主事情的近侍大都已死了,所以还没有打听到她的名字,不过竹公子是长安城七里香的厨子,奴才已经命人去七里香查了,估计最迟明日晚上就会有消息。
刘弗陵回忆着当日吃过的竹公子做的菜,猛然从温泉中站了起来,匆匆擦了下身子,一边穿衣一边说:于安,去命人备车,回长安,直接去七里香。
于安跪下磕头,皇上来温泉宫不是为了等着见孟珏吗虽只见过一面,奴才对此人的印象却很深刻。听闻他和霍家小姐情投意合,有人说霍光对他极为赏识,待他如儿子一般,却不知道他为何求到了奴才的手下,求奴才代他求皇上见他一面。奴才琢磨着这里面定有些文章。皇上,不如等见了他,再回长安。
刘弗陵整理好衣袍,掀帘而出,他什么时候来
于安估算了下时间,他说今日晚上设法离开长安,快则半夜,慢则明日清晨了,不过他即使半夜到了,肯定也不敢打扰皇上休息,定是等到明日寻了合适时间找人通知奴才。
刘弗陵微颔了下首,我们星夜赶去长安,他明日若到了,命他先候着,朕最迟明日晚上见他。
于安一想,虽觉得皇上之举太过反常,可时间安排上也算合理,遂应了声是,退下去命人备马车。
马车内,刘弗陵靠在软垫上,闭着眼睛似乎在睡,心内却是一点不安稳。
不敢去想竹公子会不会是他等的人。这么多年,他守在长安城内,唯一所能做的就是静静等待,这是唯一一次的主动,主动地去抓命运也许不愿意给他的东西。
其实最明智的做法是在骊山静静等候消息,如果是,再行动,如果不是,那么一切如旧。
他如此匆匆下山,虽然尽量隐秘了行踪,也故布了疑阵,可并不见得能百分之百地避开暗处窥视的耳目,但是他静静等候的时间太久了,久得太怕错过,太怕万一。
如果竹公子真是她,他一定要尽早见着她,万一有人欺负她了呢万一她不开心呢万一她要离开长安呢万一她遇见另外一个人呢一天之间可以发生的事情太多,而他早就对老天失去信心。
下山时,还没有风,可越走风却越大,走在山道上,人都觉得要被风吹跑。
于安实在不安,大着胆子凑到马车旁,皇上,今夜风很大,实在不宜出行,不如回去吧最迟明日晚上就有消息了,实在不需皇上亲自跑一趟。
刘弗陵眼睛未睁地说:你可以回去。
于安立即说:奴才不敢。又退了回去,继续行路。
一匹黑马,一身黑斗篷,云歌纵马驰骋在风中。
风刮在脸上刀割般地疼,她却只觉痛快。
很多日子没有如此策马狂奔过了,可惜坐骑不是铃铛,也不是汗血宝马,否则可以享受和风赛跑的感觉。
爹爹和娘亲不见得在家,有时候去远点的地方,两三年不回家都是正常。二哥也不知道在哪里漂泊。幸亏三哥是个懒鬼,肯定在家。现在想着三哥,只觉温暖,甚至十分想念三哥冷着脸对她爱理不理的样子。
难怪老人常说娘的心在儿身,儿的心在石板,儿女快乐得意时,常常忘记家,可一旦受伤,最想回去的地方就是家。
曾经以为爱她的人定会把她视做独一无二的珍宝,不管她在别人眼里如何,在他眼里却一定是聪明可爱美丽的,是不可替代的,是千金不换的。可现在才明白,那不过是少女时最瑰丽的梦。
人太复杂了,人的欲望太多了。很多时候千金不换,也许万金就能换了,甚至也许一千零一金就可以了。
云歌感觉眼睛又有些酸涨,却实在不愿再为他掉眼泪,迎着冷风,扯着嗓子大叫了一声,冷风割得腮帮子火辣辣得疼,眼泪硬生生地被逼了回去。
来时,长安是天朝大汉的都城,是世上最繁华雄伟的城池,更是她自小向往已久的地方。长安盛着她的梦,盛着她以为的快乐。
可是,现在,她只想永不再想起这座城池,想把这里发生的一切都忘记。
马儿跑快点,再跑快点,把一切都丢开,都远远丢开
黑色的马。
最容易隐于黑夜的黑衣。
面容被遮去,只一双黑沉的眼睛露在外面。
虽然明知道即使半夜赶到骊山,也见不到刘弗陵,可还是要尽量减少在路上逗留的时间,减少行踪泄漏的可能。
幸亏今夜风大,路上几乎没有任何行人,而他们却可以因为刀子般的风,顺理成章地蒙面赶路。他的缓兵之计已到尽头,再拖延下去,霍光肯定会起疑。
刘弗陵是他现在唯一的希望,而且刘弗陵既然肯答应避开所有人见他,应该已经预料到他想说的话,也应该会同意。
虽然他的家破人亡、满门血仇和刘弗陵并没有直接关系,可他一直对和刘弗陵合作十分抗拒,所以他一直都只是为了自己的目的远远地审视着刘弗陵,估量着刘弗陵。却没有想到最终被世事逼迫到如此,就如同他没有想到从小一直憎恨着的刘病已,竟然会有同他执棋论事的一天。
如果是以前,一切都会很简单,他肯定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做法娶霍成君。
霍成君不同于霍怜儿,她很清楚自己要什么,也有能力为自己争取,霍成君的心性才适合辅助他在长安城得到一切他想要的东西。
而云歌的利用价值,和霍成君比起来,已经不值一提。
他当年初进长安,一介布衣,既无人又无钱。小贺虽然承诺助他,可在先帝的消藩政策下,所有藩王的财力都严格受朝廷控制,小贺在长安城的势力也有限。他的所有计划都需要风叔叔的产业和人力支持,可风叔叔深受义父影响,对朝廷争斗避而远之,绝对不会支持他的任何行动,他想用风叔叔的财富和人脉介入汉朝党派争斗中,根本不可能。
唯有云歌,他义父深爱女子的女儿,能让一切不同。义父是风叔叔心中的神,而他是义父唯一的后人,云歌加上孟的姓氏才能让一切从不可能到可能。
事实证明了他的推测,风叔叔本来当日已经对他动怒,可见到云歌发上的金银花簪时,别的一切在风叔叔心中立即都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看见了一个姓孟的少年执起了那个金银花下女子的手,弥补了他们心中最深的无可奈何与遗憾。
可是现在风叔叔已经将大汉朝的产业全部交给他,虽然三个伯伯还不肯将西域的产业交给他,但在权倾天下的霍氏家族面前,那些产业已经不再重要。
他一再尝试,也无数次想说服自己,甚至他抱了霍成君,还尝试过吻她。他一遍遍告诉自己都是女人,闭上眼睛抱在怀里不都一样吗况且只论容貌,霍成君并不比云歌差。
可是不一样,虽然他理智上怎么想都觉得应该一样,可就是不一样。
他会脑子里说一样,一样,慢慢俯下身子去吻霍成君,可心却在极其明确地告诉他不一样,不一样,然后在最后一瞬,就在他要吻上霍成君的唇时,他竟然控制不住自己地推开了霍成君。
面对霍成君惊伤和不能置信的神情,他立即笑着安慰霍成君,道歉说自己不该一时冲动冒犯她。
可心中明白只是因为那个人是云歌,他只是无法让那个人从他指间溜走,那是他的小云歌呀
是在他最肮脏,最无助,最潦倒时,仍然会反握住他手的云歌。
是在他冷言讥讽时,仍然会灿笑的云歌。
是他以为自己厌恶了很多年的娇小姐。一边厌恶着,一边却牢牢记住了她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笑容,她的绿罗裙,她的名字。
三个伯伯极其偶尔地会提起云歌的天山雪驼铃铛。
每次都只是因为他碰巧说到什么,才会让伯伯们碰巧提一两句他们刻意回避着的人与事,所以每一次他都会十分恰好、十分不经意地碰巧在场。
追逐着天山雪骆驼的足印,他在草灰蛇线中寻觅那个他所厌恶的人的消息。
知道她与铃铛到过厝木湖,去了孔雀河,还知道她的铃铛陪着她越过了兴都库什山,到了天竺国的迦湿弥罗,这趟行程她一去就是三年,音讯全无。
她那么任意,又那么自在地挥霍着时间,享受着生命。
而他在读书、在练剑、在学医、在用毒、在习琴、在跟着三个伯伯学做生意、在密切地观察着汉朝发生的一切。
他的每一刻时间都没有浪费。
他努力学习着一切,他一天只睡两个时辰,他边吃饭边背书,甚至睡梦中他都在反复练习着义父的一举一动,他要用义父的完美风姿掩去身上的戾气,他要他的敌人看见他时,绝无疑心,他要所有曾经蔑视过的他的人,都要在他面前自惭形秽。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曾潜意识想过,再见那个喜穿绿衣的丫头时,他要一切都是最好。
时间在林木枯荣间流逝,他安静地等着复仇的合适时机,安静地准备着一切,也许在他心中,在他从不肯承认的某个角落里,也还在耐心地等待她的归来。
他等待着她归来时,他和她的完美重逢。
他做到了他以他无懈可击的姿态出现,而这次她成了乞儿,可她视若不见、无动于衷。
她没有认出他
她当然不会认出他
介意释然
他鄙夷着她的蠢笨,嘲讽着她的伪善,厌恶着她对一切的不在乎,可是唯独没有惊讶。
八年的时间,在他的心底深处,也许他早已知道她是什么样子的人。
时间太久远了,牵绊也太多了,一切早在他自己觉察前已经发生,他已无法理智地抹去心中的所有印记。
在无数次隔着时间、空间的注视中,在长达八年的留意中,他已经习惯在他的时间、空间中,有她的存在。
所以他现在只能像个傻子一样,不在长安城享受温暖,却奔驰在冷风中;不去走康庄大道,而要去过独木桥。
这样大的风,很不适合出行,所以孟珏一路疾驰未见一人。
孟珏还以为可以就这样一直到骊山,却不料看到一辆马车出现在路的尽头,四周还有不少人相护。
这样的夜晚还要赶路,肯定有非比寻常的事情。
孟珏心中疑惑,放慢了马速,谨慎地让到路侧。他身后的六月和八月也立即随着孟珏让到路旁。
一行人都穿着大斗篷,不知道是因为在冷风中骑马,还是别有原因,面目也是如孟珏他们一样遮着。
马车周围的人看到路侧的三人,手都暗暗放在了兵器上。
六月和八月也是全力戒备。
彼此相安无事地就要擦肩而过,各自都松了口气。
可突然之间,路侧的树林内一群蒙面人攻出,直扑马车而去。
马车周围的人立即将马车团团护住,六月和八月也是一前一后护住了孟珏,只看刀光剑影,一场厮杀已经展开。
此行所带的太监,全是高手,是自先帝起,就暗中训练的影卫。来者人数虽多,于安却并不怕,震怒下喝道:全给我杀了
孟珏虽知道有误会,可因为刺客正是从自己身后的林子攻出,怎么看都像是自己一伙的,一时根本解释不清楚,而且对方已经下了杀手,他们不能不自保,只能稀里糊涂地打了起来。
所有太监都是自小经过严格训练的好手,不仅是功夫,更有杀人和折磨人的法子。
来行刺的刺客也都算好手,奈何碰到一群锁在深宫里,从小到大,什么事情都不做,就专心练杀人的人,而且因为六根不全,大部分人的招式都是充满了阴狠的杀意,招式比刺客更狠毒。
刺客渐渐不敌,纷纷倒在太监们的软剑下,而且全是一些最痛苦的死法。
刘弗陵听到外面的兵戈声渐小,轻敲了敲马车壁,淡淡说:口供。
于安懊悔地跺脚,刚才被气糊涂了,立即喝道:留活口。扫眼间,却只剩下孟珏那边的三人。于安纵身飞出,直扑孟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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