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枝玉叶:血嫁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远月
“如果在上面绣两个水鸭,估计效果也会很好。”某人这样说道,我感觉我的头顶又有一群乌鸦飞过,并且叫得响亮。
“那么小的锦囊,我没这个本事弄两个水鸭出来,一只可以吗?”我为难地说,就是一只已经很高难度了。
“不用了。”某人瓮声瓮气地说,我赶紧退了出来,回到房间我开始头疼了,我这十几年的确没碰过针线,如何绣一个锦囊出来呢?问小叶也是白搭,这家伙跟着我好吃懒做,干活还比不上我。
为了织出一个锦囊,我接下来几天,跑去了凉州最出名的刺绣坊,请教那里的绣娘。
“这针线是女人干的活,你一个男人干这种活干什么?”叫小梅的绣娘皱眉说,声音带着微微的蔑视。
“小梅姐,指不定这小子看上你了,故意找这个借口来接近你。”说话的女子声音响得肆无忌惮,这女人还真会想。
“死丫头,你说什么话呀,我的儿子都八岁了。”小梅拍打着说话女子,结果众女子哄堂大笑,这群女人简直就没拿睁眼瞧我一眼,反倒白眼不少,男人就不能学刺绣了吗?
“这小子虽然黑一点,但看准一点,那五官长得可真好看。”有女子啧啧称叹着。
“长得再好看也没用,居然大男人一个跟女人学绣花。”
“就是——”
结果可想而知,我落荒而逃,最后我请教了一位老奶奶,老奶奶仁慈,说我是好孩子,那句好孩子听得我乐开了花,她教我针法,我跟着她的做法去做。
“闺女,你怎么到现在才学?你这爹娘死怎么教的?可耽误孩子了,针线活不会,夫家会嫌弃的。”我差点喷血倒地,原来老奶奶老眼昏花没认出我是男子?我还以为我真是好孩子。
去老奶奶那学了两天,但学得有点提心吊胆,生怕那天她眼睛变明亮了,发现我是男子,不但甩我白眼,还那扫把赶我。
第三天我找到一个绣娘,直接给了她一两银子,要她教我,这回我不但没有被人甩白眼,还被人当大爷那般看待着,由这件事,我更加清楚要想过得好,袋子的银两一定要鼓鼓的。
一天没将锦囊送出去,我一天都觉得欠了冷凌风的,白天边学边织,织得不满意,我拆了,晚上继续挑灯夜战,一段时间下来,总共织了十五个,也拆了十五次,但十六次的时候,我竟能在上面绣了朵花儿,后来又绣了一个“冷”字,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亲手织的,所以越看越顺眼,竟有点不舍得给他了,只是拿出他当日那个墨绿色的锦囊,我才发现相差太远了,尤其是手工,简直就无法相比。
“听说你这段时间常常去绣坊。”这家伙似乎没有什么东西不知道。
“嗯,给冷大少送礼岂能儿戏,”我甜笑着说。
“你以前就没学过这些?”他看着我,似乎有点不相信,女人一定要学会这些吗?
“如果学过,还得却受人白眼到处去学吗?这给你的。”我替他倒好茶,然后送他锦囊,他死死叮住这锦囊,然后笑了,他笑得让我有点恼羞成怒,他嫌弃我织的锦囊?但这可是我的心血,并且我自认还过得去。
“嗯,的确是一个锦囊,不过就是丑了点。”虽然他说丑了一点,但我也没有多大的挫败感,毕竟这个家伙承认这是一个锦囊,这说明送礼这事,我总算是完成了。
“如果冷大少嫌丑,我再织过一个。”这段时间织出了一个锦囊,反而勾起了我这方面的兴趣,原来无聊的时候,还可以干这种活打发时间。
金枝玉叶:血嫁 第131章 水鸭(2)
“估计你就这水平,再织一百个还是一个样。”某人不动声色地将锦囊塞了进去,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了我的礼物,那是不是代表他不生气了?但我不敢再重新提起这事。
忙完这事之后,我的日子又恢复了往常那般,早上出去,晚上回来,不是去酒仿,就是玉轩,饭后回练一个时辰的剑,然后带他的寝室看书,看的时间长了,冷凌风会叫我弹琴,有时还会过来指导一下我,这日子似乎和以前没什么不一样,但我总觉得别扭。
这段时间去到酒庄,我都很勤快地帮主老鬼他们酿酒,而不敢在偷偷酿新酒,每次跟着冷凌风,我的心就不踏实,生怕他以为我跟着他,是有什么企图,有一次他说要外出,我没好意思跟着去。
这样的日子让我过得忐忑不安,从他身边学东西,但却不将学到的东西报效冷家,反倒开了两间店与他抢生意,我这样做,似乎真的不厚道。
晚上我在床上苦思冥想,得出的结论就是我不能再留在这里了,住在他这里,却做着有损他冷家的事情,我如何睡得安心?
“小叶,我走了,你是留在这里,还是跟着我。”我问小叶,小叶许是觉得突然,微微愣了一下,那样大眼睛就这样看着我。
“小姐出到哪,小叶就跟到哪。”听到这话,心里别提有多暖,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不离不弃地追随着我。
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敢当面告诉冷凌风,反倒等他出门那天才走,走前我将他之前奖励给我的三万两交回给帐房,然后在他的书桌上压着那三种新酒的方子,当是我感谢他教了那么多东西给我。
“丫头,你真的要走?”老爷子的声音除了遗憾,还带着微微的焦急,我亲自去向老爷子辞行,老爷子对我不薄,我不能不辞而别。
“嗯,我在这里都呆了一年多了,白吃白住白喝了那么久,总不能再赖下去,我没这个脸了。”
“要不等等我家那混小子回来再走,你们都在一起,他得给你一个名分,要不太对不起你了。”老爷子边说边派人去找冷凌风。
“我们没有在一起,冷少爷他只是为了让你放心,才故意亲近我的,我们什么都没有发生,老爷子放心好了。”怕见着冷凌风,我带着小叶匆匆离去了,小叶离去时数度回头,估计也很不舍得。
出了门,我禁不住再次回望这座雄伟的府邸,心竟有点不舍,毕竟在我斩断双翅之时,在最艰难的时候,我是在这里遮风挡雨,但如今真的该走了。
“小姐,我们这是去哪?”出了门小叶禁不住问我,眼神带着忐忑与不安,许是害怕再过那种颠沛流离,三餐不继的生活吧,这生活换谁都不想过第二次,但这丫头还是毫不犹豫跟我走了。
“我之前在近郊的地方买了一处宅子,不是很大,也不够豪华,但我俩住足够了,凉州有一间胭脂阁、一间玉海阁,都是我开的,以后你就多跟掌柜学东西,等你学得差不多了,给一间铺子给你做掌柜?”我笑着对她说。
“小姐,你说的是真的吗?你哪有银两?你不会是故意逗我开心吧?”小叶直愣愣地看着我,似乎并不相信我说的话,我简单地将这银两怎么得来告诉了她,说完很久小叶的嘴巴都没有合拢过来,似乎被什么吓着一般。
“小姐,你这一年挣了那么多银两,学会了那么多东西,但我似乎跟以前一样,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小姐你以后会不会嫌弃我,不要我了?”想不到这丫头会这样想,我禁不住失笑。
“想我不嫌弃你,那你以后也得多看书,勤干活,我们没有父母可靠了,只能靠自己了。”小叶听完重重地点头,其实她尽管什么都不学,我都不会嫌弃她,因为在我最落魄的时候,她始终跟在我的身边,如果没有她,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撑到现在?
“我真的能做一个掌柜吗?我似乎什么都不懂?”小叶迟疑地看着我,但目光却带着兴奋的光芒,活了十几年,她除了浑浑噩噩跟着我欺欺霸霸之外,倒真的没做过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你嘴巴够甜,人够机灵,只要你肯学,你没有什么不会的。”听到我这么说,小叶的脸儿兴奋得红扑扑的,这一路离去不但神采飞扬,而且嘴巴多得不行,一会向我打听怎么酿酒,一会问我怎么辨别好的玉器,我一一解答,但她却总嫌我答得不够详细,这样的小叶更讨人喜欢,换一种活法,我们会过得很好。
买下了的宅子在近郊,以前显得有点偏僻,但这次过来,却发现周围人流多了很多,竟然有了好几间像样的店铺,看起来很热闹,打开屋子的门,一阵潮气扑鼻而来。
一年没有过来了,长久没有人气,让这房子显得有几分阴森,桌子、床都布满了灰尘,庭院杂草丛生,只是院子那棵大树依然郁郁葱葱,充满生机,让人看着就充满了力量,一点都没有颓败之感。
“哇,这么大的屋子,小姐,这屋子以后真的属于我们了吗?”这屋子与冷家的府邸相比,就显得太寒酸了,但我和小叶依然很高兴,因为这是属于我们俩的房子,我们那抹布将整个屋子的桌子、窗户、床都抹了一遍,然后就去院子里拔草,整整干了一天,在我们勤劳的双手之下,这屋子焕然一新。
桌子、床一尘不染,厨房干净整洁,院子绿树成阴,翠竹摇曳,花圃里那一丛梅花开得红火,看着让人心里暖暖的,虽然干得那么辛苦,就连细嫩的手也因拔草弄损了皮,但我们都觉得很满足,这样的生活让心觉得踏实。
金枝玉叶:血嫁 第132章 登堂入室
晚上我们去买了点菜回来,我亲自下厨,替冷凌风熬汤那会,我天天进厨房,不仅学会了熬十几种不同功效的汤,还会弄几个小炒,滋味还都不错,自己弄饭给自己吃,倒也惬意,我并不觉得讨厌。
“我是丫鬟,你是小姐,我怎能看着你干活呢?但我都不懂这些。”小叶憋红着脸站在我身后,一脸的羞愧。
“离开西京之后,我就从没当你是我的丫鬟,我当你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了,在你还没有找到如意郎君之前,我们就相依为命吧,这活我们一起干,你烧火,我炒菜,怎样?”
“好,小姐你当我是亲人呀!”小叶的眼睛笼上了烟雾,似乎要哭鼻子,我拍了一下她的头,这家伙怎么变得那么矫情了,弄的我的鼻子酸酸的。
炊烟袅袅升起,饭菜的香味在屋子里萦绕,我感觉这屋子一点都不阴森了,反倒暖暖的,这顿饭我们吃得很饱,菜得一根不剩,米也一粒不留,撑得我们的肚子圆滚滚的。
小叶说这辈子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比当年醉香楼的醉鸡还要香,我现在才知道靠自己双手挣来的银两最踏实,靠自己劳动得来的饭菜最浓香。
但到晚上准备睡觉的时候,我们傻眼了,因为这屋子没有被子,我们忙乎了一整天,竟然将这个忘了,如今天色已晚,店铺早已经关门了,虽然已经过了隆冬,但晚上还是冷,结果我俩没敢躺下,披了几件厚衣服,背靠背地聊天,但聊到半夜,终是睡着了,新屋过的第一晚真是难忘。
第二天起来窗外已经阳光明媚,新的一天开始了,我和小叶去附近买了两张被子,一个扛一张回来,一边扛一边吭着曲子,心情大好。
自从被冷凌风知道我胭脂阁的老板之后,我的心也就坦然了,起码现在过去不用再偷偷摸摸。
“小叶,我带你去胭脂阁看看,以后你就跟着胡掌柜学做生意,记住多看多听少说话,别吱吱喳喳的让掌柜烦了,有时间多到街上的丝绸坊转悠一番,看看什么新花式最受欢迎,价钱如何?自己多摸索一下,自然知道那些料子好,总之你每天空闲的时候都去转转,把有用的东西记下来,我以后有用。”我对小叶说。
“小姐,你想开丝绸坊。”这家伙倒挺聪明的。
“还说不准,要多看看才能决定,并且现在银两不足,先经营好这两间店铺再说。”上次一下子种满了十个山头的茶树,我已经知道一口吃不了一个大胖子出来。
“胡掌柜,这段时间生意比较好,店里人手不足,我找了一个伙计来帮你忙,以后掌柜有什么活多交给她做,小叶,你有什么不懂,要多请教胡掌柜。”
“是——”小叶恭恭敬敬地回答,但一双眼睛倒圆溜溜地张望,似乎觉得很新鲜,胡掌柜也很爽快地答应了,将小叶交给胡掌柜,我就准备去玉海阁转转,看看这次回的货怎样?
去到玉海阁,夫妇俩刚好做成一笔大生意,挣了三千两,夫妇倆开心得很,自从我找大夫治好了他们独子的病,夫妇俩就更加卖劲。
每天最早打开门做生意,最迟一间铺子关门,无论是怎么难对付的客人,他们显出了常人没有的耐心,加上我已经清楚拿货的渠道,对玉器也了解,每次都能用比较优惠的价钱,拿到好货,所以我这个玉海阁在众多玉石铺当中有了一席之地,并且越做越好。
我见玉海阁的生意越做越红火,心中高兴,多奖励了一个月的工钱给夫妇俩,夫妇俩并不肯拿,还说没有我,他们的儿子早就病死了,我是他们的恩人,他们做多少,都无法表达他们对我的感激。
这对夫妇这样做,倒让我深受感触,似乎冷凌风、冷老爷子之于我来说就是这样的恩人,没有他们,也许我现在依然流浪街头,以后有空得提壶酒去陪老爷子喝喝酒,至于冷凌风,我该怎么感谢他呢?希望那三张新酒的方子能让他高兴高兴。
我喜欢在凉州的街头到处转悠,只有多看多观察,才能知道什么商品最走俏,哪一件铺子的生意最红火,一天过得很快,晚上我去胭脂阁接小叶,从今天开始,我得开始教她武功了,要不晚上回家遇到歹徒就麻烦了,毕竟我不能时常陪在我的身边。
从胭脂阁出来,我和小叶骑马奔驰,小叶一路上有说不完的话,不过让我惊讶的是这丫头,竟然将那么品种的胭脂水粉、珠钗手帕的价钱记得清清楚楚了,虽然不比我还,但这记忆力也是惊人。
一路上她还津津有味地说着今天她买的一盒岚州胭脂挣了多少银两,今日来的一个女子看起来是怎样的高贵,但买起东西是怎样的小气,但她是怎样的有耐心,终于做成了一笔大生意,我很久没见她那么开心,那双眸子竟然散发出异样神采。
我一路静静地听着,并不舍得打算她,因为她此刻的心情我完全明白,那种重获新生的感觉,那种拨开云雾重见天日的兴奋,我曾经如此清晰地感受过。
晚上回到我们的屋子,我淘米她烧火,两人心情很好地哼着曲子,很快就能闻到浓浓饭香,今天我弄了一个红烧排骨,然后在炒了一个青菜,那颜色绿油油的,馋得我直流口水。
“小姐——”突然小叶脸色微变,小手指了指门外,我回眸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冷凌风站在我们的后面,长身玉立,好不洒脱。
我记得大门已经拴好,估计这个家伙爬墙进来的,想起爬竿节他矫健的身姿,这堵墙对他来说简直可有可无,但敲一下门会死吗?非得这样来吓人。
金枝玉叶:血嫁 第133章 不习惯(1)
“冷大少爷,这饭菜一端上来,你闻香而来了,你可真会挑时间,小叶有贵客到,还不赶紧拿多一双碗筷出来?”小叶从短暂的惊吓中缓过来,迅速拿来一个碗,可惜这家伙忘了拿筷,被我一说,死丫头又一阵风去拿了,这家伙就是冒失鬼。
冷大少爷也不客气,自然无比地坐了下来,似乎是这屋子的主人,但他一坐下来,小叶就不自在了,匆匆扒了几口饭,丢下饭碗溜得无影无踪,但这家伙溜了,就轮到我不自在了。
“这饭菜我做的,自然比不上冷家的大厨子,冷大少你就将就着吃。”我嘿嘿笑着,连自己都觉得笑得有点怪异。
“卖相一般,吃起来倒好。”今天莫非太阳从西边升起来?这家伙今天居然说吃起来倒好?
“如果好吃,冷大少爷你多点吃。”第一次听到他这样直接的赞美,我有点热血沸腾,恨不得将整盘红烧排骨都夹在他的碗上,结果不用我夹,这红烧排骨依然吃得光,就连青菜也一条不剩,莫非我的厨艺进了?
吃完饭拾好碗筷,我自己泡了一壶茶,这事在冷府干多了,如今再做就有点驾轻就熟了,庭院前面,大树底下,刚好有一张桌子,我将茶端到石桌上。
“冷大少请喝茶,这是上等的碧螺春,不比冷府的茶叶差,你尝尝。”我无话找话说,得太安静,气氛尴尬。
“你什么时候买下这宅子?”冷凌风一边问,一边打量着这个院子。
“差不多有一年了吧。”我答。
“你从来没打算留在冷府,所以一早找好了房子?”他轻轻用盖子刮过茶面,动作娴熟而优雅,袅袅茶香从杯子飘了出来。
“我怕被你赶出来,无处为家,所以一有银两就买了下来,但幸好买了,一年前买下来的时候很便宜,因为地段还是比较偏僻,但现在感觉周边的人多了很多,街道也热闹多了,我听说这样的宅子要想再买,起码是一年前两倍的价钱。”说起自己的英明决策,我心中还是有那么一点得意。
“凉州人越来越多,商业会越来越繁荣,日后会往这方面发展,现在的地还不算贵,等这里成为中心,旺起来之后,这里会变得寸金寸土。”冷凌风淡淡地说。
什么?日后会往这边发展?冷凌风的话在我心中掀起了巨大的浪滔,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应该及早下手,抢下几个好地段,日后想做什么生意都行,但转念一想,这家伙说的话可信程度有多高呢?
楚漫云的爹是凉州城主,管辖着这片土地,撇开冷凌风与楚漫云的关系不说,单凭老爷子与楚漫云的爹是好兄弟这一点,他知道这些消息一点都不奇怪,但他会不会故意整我呢?怒我忘恩负义,抢他生意?。
“那如果我在这里买几块地,日后就是转手,是不是都有银子挣?”我笑嘻嘻地说,想打听得更多一些,但可恨的是这会冷凌风不吭声了,最怒他老是说一半留一半,让你心痒痒的难受极了。
“你上次对我说谎了。”虽然他的声音很淡,但那清朗的眸子微微染上愠色,我只要不瞎,都能看出这家伙生气了,我骗他的东西不多,并不难猜出他指什么?
“我这不是怕你生气吗?除了胭脂阁,我还盘下了一间玉器坊,但我那都是小本生意,对你冷家的墨玉坊根本不构成威胁。”其实他能跟到这里来,证明我今天的行踪他都知道了,这家伙的眼线那么多,估计我今日一出现在胭脂阁,就有人跑回去告诉他了。
“还有没有?”他问。
“我见还有点余钱,所以购买了几处山头,种了点茶树,这事我一早就想跟你说了,我们做生意不一定是你死我往的敌对关系,你都跟我说,赌玉只有一个人能赢,但做生意就不一样,可以共嬴。冷家的生意当中,茶叶稍弱,品种单一,产量不高,就只有两个茶园,虽然在凉州算是大规模了,但对一些茶乡来说,这样的茶园就显得寒酸多了,根本形成不了规模。”
“嗯,那又怎样?”这家伙不拿正眼瞧我。
“我茶叶的规模大,品种齐全,都是优良品种,可以提供廉价的茶青,你负责加工,到时再以高价销售,这笔差价倒不少,这样我们就不是可以合作了吗?”
我紧张地看着冷凌风,这点我在心中思量了很久,我无权无势,虽然这一年跟着他走南闯北,认识了不少商人,但论及人脉、号召力,我俩根本无法比,如果我这茶园的茶在他的手里,一定很快拓开销路,在我的手里就困难多了,虽然自己如果能同时肩负加工、销售,那利润无疑是巨大的,但以我的人脉,银两似乎冒险了一些。
当年那三种新酒,如果是别的酒坊主,不经过一两年,根本就推广不了,而他的只是通过一次盛会,就让他酒坊的酒驰名内外,如今凉州哪间酒楼没有冷家的酒?
“罗小欢,你还真行,你竟然还整了一个茶园出来?”冷凌风深深望了我一眼,他的话我分不清是褒奖,还是贬斥?他的表情我不知道是欣赏还是指责?总之我的心忐忑着。
“你觉得怎样?”我问他。
“说得好听是互相合作,共同获利润,但实际并不是这样,你在凉州人都不认识一个,要将你的茶叶推出去,短期根本就不可能,几个山头的茶叶,如果销售不出去,白白浪了,所以你才想到了我,想借我的人脉将你的茶叶推广出去,是不是?”
金枝玉叶:血嫁 第134章 不习惯(2)
“日后你的茶叶扬名四海了,资金也足了,就将我一脚踢开,自己加工销售,我冷凌风岂不是又替他人做嫁衣?”听他的语气,看他的表情,我的心拨凉拨凉的。
“我怎会一脚踢开你,我又不是这种人?”我无比诚恳地说。
“这事你不是没做过,我不相信你。”这话让我气结,但事实自己真的从他那里学了东西,就跑出来自立门户了,怎么说这都不够光。
“原来冷大少爷是担心这个,这个好办,我们可以定下契约,我们茶园长期以最优惠的价钱卖给冷家,如果冷家的茶叶需要量还不足够,我决不做第二家的生意,并且我给你的价格要比其他商家便宜一成,这总得行了吧。”我问他。
“嗯,这样还可以谈谈,但你不会还有别的条件吧。”这家伙气定神闲地喝着茶。
“嗯,有条件,但条件不多,就一个,我要求冷家每年必须替我销售出至少三分二的茶叶,如果不够三分之二,你得赔偿我相应的银子。”我笑着说。
“小欢,你这条件是不是太苛刻了?”这家伙将脸凑了过来,那深邃的眸子闪烁着睿智的光芒。
“怎会苛刻呢?冷大少爷既不用投入一点银子到茶园,也避了天灾蝗虫肆虐的风险,何乐而不为?冷大少爷是一个商人,应该知道我开的条件已经很不错。”我淡淡得说,但手却捏了一把汗,生怕他会拒绝。
当初买下山头种上茶叶的时候,我并没有想太多,如今发现销售茶叶是一个不容易解决的问题,如果冷凌风答应了,这茶园的销量就不成问题了,虽然会将一部分银子流到他的袋子,但却大大减轻了我的风险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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