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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在钢琴上的男神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乔安笙
孙瑛却是不开心,板着脸低声说:“阿森,你就不能笑笑?你看人家程朗——”她说着,指着不远处与一名大腹便便的男人说笑的程朗。
程朗笑容灿烂,眼眸染笑,那张红润的嘴唇开开合合,也不知在说什么,但逗的那人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果然是个惯会伪装、油腔滑调的男人!
他莫名地不爽起来。
事实上,他错怪了程朗。
与程朗对话的男人叫马成功,有点人如其名的意思,真的马到成功了,是新近出名的土豪。他两年前一贫如洗,买张票中了两百万,就去非洲开矿产。也该他走运,听说挖到了黄金,瞬间暴富的流油。
当一个人有钱了,接着就会想要名声。附庸风雅这词,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
马成功不想只当个土豪,近几个月来最喜欢结交些艺术圈的人。而红火一时的程朗,理所应当地成为他结交的对象。
瞧,多么年轻俊朗的男人啊!长得就跟朵花儿似的!
马成功绞尽脑汁也只能想出人比花娇这个词语了,老天啊,倘若我能得到这娇花儿一丝的喜欢,我都愿意倾尽我所有的财富。
没错,马成功看上程朗了。所以,极尽恭维之能事,还能在爱意的刺激下,罗里吧嗦出一万句对程朗钢琴技术的赞美:“程大师,您刚刚弹奏的钢琴曲真是太美了。听听那清新悠扬的旋律,我仿佛嗅到了玫瑰花的芳香。啊,听着这天籁之音,仿佛尘世间的喧嚣、烦扰,也远去了、消散了。太美了!请问,您怎么能弹奏出这么美的曲子呢?您是贝多芬大师的转世吗?还是莫扎特大师的后代血脉?我深深为您的钢琴曲倾倒了……”
程朗:“……”
他发誓,这是他所听到的最浮夸的追捧。如果是以前,他或许还能听听当乐子,现在,只觉马成功在故意寒碜他。这些话若是被陆安森听到了,绝逼是天大的笑料。
程朗听不得这些话,可伸手不打笑脸人,他也不能说其他的,只能笑着表达谦虚,然后,东扯西扯,止住他的吹捧。
可又能扯什么呢?
程朗压根就不认识他,而且也没有认识他的想法。不是他相貌歧视,而是面前的人长相实在对不起观众。三十多岁的人,头发秃顶不说,身材也发了福,瞧那挺着的肚子,说是怀孕九个月的孕妇,估计都有人相信。
程朗欣赏不了这种美,忍着嫌弃,勉强聊了几分钟。他其实也暗示了自己有别的事要忙,可男人太热情了,几次伸手拦住他。大庭广众下甩脸子,有损他形象,理智还在线,是万万不能做的。
“说实话,我听过您好几场演出呢。孤儿院那次,我去了,可能您没看到。对了,还有养老院那次。程大师,您真是一位善心而伟大的钢琴师。我对您的敬仰之情,宛如长江水,可谓滔滔不绝啊……”
罗里吧嗦又一顿追捧,程朗听得都快要吐了。他是真心听不下去,笑的脸也快僵硬了。真亏了他伪装能力高,不然,早就动起手扁人了。
程朗正饱受煎熬中,就看到陆安森投过来的讽刺视线。那眼神,轻蔑的、冷笑的,还带着点儿失望,简直比马成功的追捧还要让人难以忍耐。
第28章 建国后,动物不准成
陆安森……为什么要这样看他呢?
他知道,他在嘲笑他,笑他虚伪、笑他可怜。
可他能怎么办呢?
他能摆着冷脸骂人吗?
他能说,拜托你滚远点,看到你的脸,我跟吃了大便没差吗?
不能!
他是靠粉丝吃饭的,是靠这些财大气粗的商人吃饭的,离开他们,他什么都不是。这世界上有才华的人太多了,长得好看的人太多了,可惜,太有脾气的人,活不下去的。
程朗想起刚成名那段时间,也曾见过一个出色的名叫洛成浩的钢琴师。他其实钢琴弹得比他还要好些,也出演了几次商业演出,可他太过清高,不屑弹些流行的乐曲,弄得一些大老板很难看。久而久之,就没什么人请他弹钢琴。而他长相只能算是中等,也没什么粉丝支持,很快就昙花一现、如流星一般陨落。
去年,他去杭州与一个流行女歌手拍mv时,曾见过他一面。他已经不再弹钢琴了,那双手整天摸着方向盘,成了碌碌无为的出租车司机。
人人羡慕他们光鲜亮丽,殊不知娱乐圈这块繁花地,新陈代谢比消化系统还要发达。你不知道因为什么,而突然间声名狼藉、一败涂地。
当然,仅因为这些,就畏畏缩缩,未有些谨小慎微、懦弱无能了。
可是,居安思危的准则已经刻进了他的脑海。
简单说,程朗他,并不是如表面展现的那般,是个乐观的人。
这一点,从他的出身背景就能探得一二。
程朗没有父亲,母亲一人抚养他。虽说给了他最好的母爱,可是,缺失的父爱让他生来便没有安全感。
单亲家庭,且母亲未婚先孕,这样的事是瞒不住的。童年时期,他没少因为这些而遭人冷眼和欺辱。神上的欺凌便罢了,物质生活上的不安稳,也让他经常羞窘。上学时,穿不了新衣服、吃不了好饭菜,学钢琴时,买不起钢琴、请不起老师……太多太多类似的事情了……总之,程朗在这样的环境下,没长歪,完全是他天性良善。
后来,他成名了,经济上富有了,可这种突然的富裕就如同海市蜃楼,给他一种虚幻的感觉。
不真实、患得患失。
谁能看到程朗高傲外表下,其实敏感脆弱的心呢?
此刻,程朗看着男人眼里的讥讽和冷笑,心里委屈地想哭。他衣袖里的手微微握着,然后,也不管马成功说什么,径直往陆安森的方向走。
陆安森见他走过来,脸色不是很好,微微皱起了眉头。他其实很不满,程朗能轻易勾起他多余的情绪。他看不得他不开心。
“我头疼,我觉得我可能脑震荡了。”程朗走过来,随意给自己扯了个蹩脚的借口。
“嗯。”陆安森应了一声,迈步往楼上走。
这是什么意思?
不管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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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没同情心了!
程朗还没来得及体会心寒的感觉,走在前面的人回头看他,眼眸说着:跟上。
程朗看懂了,迈步就跟了上去。他不知道男人想做什么,但心情糟糕的他看着对方高大伟岸的身影,心里就舒服了很多。
这个人背影看着多么成熟稳重,他沉默寡言的样子也带着深沉内敛的魅力。
程朗心想,多么讨人喜欢的男人啊!一举一动,都那么优雅迷人。如果我是女人,我会向全世界宣告,他是我的。
可惜啊,真是太可惜了……
程朗跟着陆安森又一次进了房里除了他们,多了个孙管家,恩,还多了一只……超级萌超级萌的狗狗。
纯白的毛发,看上去具有高贵的气质,小巧可爱的体型,远观像是一个毛茸茸的球体。它的脑袋很小,黑溜溜的眼睛带着灵气,面部表情很丰富,透着聪明、机警,以及好奇的天性,煞是讨人喜欢。
程朗觉得自己的心被这萌物给萌化了,情不自禁地走过去,把它抱在怀里。多可爱的小天使,闪着黑溜溜的眼睛看着他时,好奇又友好。
刺啦——
友好的狗狗伸出爪子,勾坏了他的衬衫,裂开的口子露出一点艳丽的茱萸。
程朗脸色顿时拉了下来,刚夸它友好来着,尼玛,这脸打的啪啪响。他面色不悦,把狗狗放下来,看它摇头晃脑去扒男人的裤脚,心都碎了。
不科学啊!
他这张盛世美颜,再配上这么温柔友好的笑容,狗狗,为什么不能跟他友好交流,还见面就抓坏了他的衬衫呢?简直跟他主人一个德行!欠虐、欠拾啊!
“陆哥,你家狗抓坏了我的——”程朗说到一半顿住了,因为他意识到自己似乎再跟一只狗较真,这……不符合他的身份及气质。
他可是优雅高贵、温柔大方的钢琴男神程朗啊!
“怎么了?”陆安森闻声转过身来,他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一进书房,就直奔孙雷而去了。之前,他吩咐孙雷取条毛巾和冰块。程朗后脑勺有个包,需要冰敷下,消肿化瘀。
“没,没……”程朗咽下想要告状的话,走到沙发旁坐下,决定不跟一只狗一般见识。
陆安森接过孙雷手中的毛巾和冰块,挥手示意他下去。
孙雷看着自家少爷的举动,又看了眼直接坐到沙发上仿若主人的程朗,眉头皱了皱,眼里闪出些许深思。不过,他什么也没问,转过身出了书房,还轻轻关上了房门。
陆安森用毛巾包好了冰块走过来,见程朗眉头皱着,以为他是先前头被撞的后遗症,便道:“快趴好,我给你冰敷。”
程朗抬起头,看见他手里的东西,一目了然。他是刚刚才说脑袋疼,陆安森冰敷东西都准备好了,看来是早有此意。哈,还亲自给他冰敷,看来对他还很上心啊!
这么一想,他心里就乐了。男人就是嘴硬,身体还是很诚实的。切,刀子嘴、豆腐心。
程朗心里美着,就趴到沙发上,任由男人撩开他后脑勺的头发给冰敷了。
凉凉的触感很快传来,程朗身体一个激灵,身体颤了一下。
“别乱动!”陆安森皱起眉,左手按住他的肩膀。
“凉,痒——”程朗小声解释,表情痛苦又愉悦。
“痒什么痒,我又没挠你!”陆安森只当程朗在作妖,用力按住他的肩膀,拿着毛巾的手也用了力。
“痒,真痒,等下,疼,轻点,轻点,疼,真疼——”程朗半是痛苦,半是愉悦的哼哼。
“闭嘴!”陆安森被他哼哼的身体都热了,什么痒,什么疼,搞得他像是做了什么事是的。他心里有点气,手上动作又加重了几分力道。
程朗不知他心里想法,哭丧着脸,可怜兮兮地解释:“轻点,轻点,陆哥,我身体很敏感,麻烦您手上动作轻点,成不?”
身体很敏感?
越解释越特么撩人!
陆安森脸色更黑了,不过,手上力道却轻了很多。他也感觉出男人身体过于敏感了,这种喘气都加粗的趋势,让他明白了很多。
陆安森冷着脸一边给他冰敷,一边扫了眼正专心玩他裤脚的莎莎。他眼眸转了转,脸色缓和了些,伸手勾了勾莎莎的脖子,温声道:“来,莎莎,这是程朗,快,给他问个好。”
莎莎?
雌的?
程朗想着,觉得趴着有些累,便挪挪身体,将下巴枕着男人的大腿。硬硬的,肌肉结实有力,他有种想摸摸的冲动。不过,他很理智的克制了。因为枕着男人大腿,已经让男人不满地警告了:“程朗,你给我动作规矩点。”
肯定是怕自己起反应丢丑。
哼,他懂。
程朗心里偷着乐,换个更舒服点的姿势,便美滋滋转了话题:“你家莎莎还没给我问好呢。”他说着,伸手去摸莎莎的脑袋,继续道:“这傻狗半天没动静,肯定是没听懂你的话。”
“不可能!”陆安森立刻否定,他十分以莎莎为傲,自然见不得别人看低她。所以,冰敷也顾不得了,便用手顺了顺莎莎毛发,诱哄道:“莎莎,快,给他问个好。”
这次,许是陆安森表情认真了些,莎莎也感受到了主人的威严,还真的问起好来。她两腿着地,两只前爪缩着,小脑袋一点一点的,别提多可爱了。
程朗看呆了,满眼惊讶:“哈。我还是亲眼看到真的狗狗给人问好呢。真有趣。”
爱宠被夸,陆安森与有荣焉,俊颜露出只有大男孩般单纯的笑。可惜,那笑一闪而逝,很快恢复了面瘫脸,低声道:“莎莎是一只很聪明的动物,会问好,会开门,还会游泳,然后顺便自己给自己洗澡……”
巴拉巴拉,一堆莎莎的优点。
程朗心里很不爽,尼玛,怎么有一种男人跟狗是真爱的错觉?
他撇撇嘴,偷偷瞪了莎莎一眼,冷哼道:“会的东西还真不少,不过,你可要当心了,现在国家发了通知的,建国后,动物不准成。”
第29章 不如以身相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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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安森:“……”
程朗见他不说话,自己巴拉巴拉说个没完了。
“陆安森,如果有一天,你没钱了,就带着这只狗儿去卖艺吧。古时候,有耍猴的,你就去耍狗,哈,到时候你这狗,还可能一举成名,成为明星狗呢。想想就有趣!说不准比你开公司挣得还多呢。”
陆安森:“……”
都什么跟什么,越说越没谱了。
他黑着脸,又给他冰敷了会,便把他推坐起来,低声训斥:“程朗,你能不能别吊儿郎当、嬉皮笑脸的?”
程朗面上挂着晃瞎人眼的灿烂笑容:“别不耐烦啊,你以后要是喜欢上我这吊儿郎当样,脸得打多疼啊!”
这对话进行不下去了。
陆安森把毛巾扔到一边,站起来,往外走。
程朗哪里肯让他走,直接从沙发上翻过去,往他背上一跳,双腿屈起,勾住了他的大腿。这等姿势,简直分分钟撩死人,偏他还贴着男人脖颈吹热气,笑声温柔:“陆哥,你刚刚对我那么好,又给我冰敷,又让莎莎讨好开心,我无以为报,不如以身相许吧?”
谁让莎莎讨好他了?
刚刚他那是见他身体太敏感,影响他冰敷,才让莎莎逗他、转移他注意力。
这人明明心里清楚,偏要给自己长脸,简直厚脸皮厚出结界来了。
陆安森冷着脸,低声训:“不需要!快给我下来。你能不能懂点自重?”
“我60公斤。”
“什么?”
程朗笑着给了迷之解释:“自重,自我称重,哈,我估计体重60公斤。”
陆安森:“……”
这对话又进行不下去了。
陆安森知道程朗嘴皮子功夫好,也不跟他语言交战了,躬身想把他甩下来。而程朗像是料准了他的动作,双腿卡住他双腿卡的那叫一个结实,跟铁焊上似的。
陆安森快要崩溃了:“程朗,你是不是欠艹!”
这下换程朗无语了。
一直以来,陆安森都走的冷漠贵公子路线,虽然偶尔也会骂人,但基本保持绅士素养。此刻,听着这声“欠艹”,野性的声音仿佛带着电流划过程朗的身体,电的他心魂大乱、电的他头皮发麻、菊花一紧。
程朗终于恋恋不舍下来了,俊俏的脸难得染上了点点羞红,低声道:“陆哥,文雅点,你突然兽性大发,吓到我了。”
陆安森冷冷瞪他,黑眸放射出的寒气冻得程朗颤了颤小肩膀。而他这无意识的颤肩膀,连带着衬衫也扯开,先前莎莎抓坏衬衫的口子显露出里面白皙的肌肤以及一点茱萸,艳若朱砂。
美景一晃而过,因为陆安森下意识地避开了视线。他咳咳了两声,低声道:“你衬衫坏了,就打算这么出去?”
程朗听了,低头瞥见衬衫裂开的位置,心知肚明。他眼眸闪过亮晶晶的光,咧嘴一笑:“你要是不介意,我也不介意。”
他介意个鬼!
被人看的又不是他!
陆安森冷着脸:“站这里别动!”说完,迅速转身出了书房。
至于他去哪里?
程朗知道,必须是卧室。
心是口非的家伙,明明心里在意的要死,就会装。不过,他爱死了这种装模作样,简直呆萌可爱极了。
恩,跟他家莎莎一样。
程朗一边想,一边弯腰抱起围着自己脚踝打转的莎莎。
鉴于莎莎已经跟他问了好,出于友好礼貌,他们就算是朋友了。
“莎莎,你好,我叫程朗,朗朗乾坤,前程似锦的程朗。你听懂了吗?懂得话,点点头。”
莎莎怒瞪眼:主人,我逮着一只深井冰!
程朗见她不点头,自言自语着:“好吧,就知道你不会配合。”语罢,用手按下莎莎的头。按罢一次还觉不够,又按了一次。
莎莎怒瞪:尔等凡夫俗子,竟然敢乱碰本汪的贵头。
程朗用手强行按了两下莎莎的脑袋,笑着点头:“恩,听懂了就好。那么,以后我在的时候,不要围着他打转。否则——哼哼——”
莎莎怒瞪:汪汪,这只深井冰,好黄好暴力。主人,快救本汪!
程朗跟莎莎斗智斗勇了三分钟,陆安森拿了件白色衬衫回来。看到他跟狗交流感情,唇角微微弯起一个弧度,便把衬衫递了过去。
衬衫很新,衣料致、做工细,标牌还没拆。
其实,他穿过的,也没关系。
程朗心里有种迷之遗憾,然后,把莎莎放下来,接过衬衫,当着陆安森的面就开始脱衣服了。
陆安森气的脸又黑了,看他动作,手握的咯吱咯吱响,这祸害不趁早弄死,他早晚死他手里。
程朗不知陆安森心中所想,动作坦坦荡荡,脱了衬衫,露出漂亮的胸膛,以及窈窕的小蛮腰。
很少有腰细的男人,程朗就是其中之一。
也许,因为他本来就是偏瘦体质,也许是他长期练瑜伽的原因,他的腰细的跟女人有的一比。
陆安森转过身,手背上的经脉动了动,连带着手指也在动。
如果有人看到,或许隐约能猜出,陆安森很想摸摸那小蛮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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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就那么细?
也不知道怎么长的,他要是用点力,是不是就给捏断了?
等等——他在想什么?怎么会有这种奇怪的念头?
陆安森甩甩头,想要甩开这些撩人心魂的绮念,可越想丢开,这念头越像是藤蔓在他脑袋里扎根。他甚至想,听说程朗是练过瑜伽的,那柔韧度又是怎样惊人?
真特么想尝试!
陆安森脸黑黑的,觉得自己被程朗给带的越来越歪了。
一旁换衬衫的程朗就没有陆安森这么多花花心思了,当然,他有的话,也会直接说出来。
比如:
“陆哥,你这件衬衫真不错,穿上之后,感觉和你又亲密了不少。”
“陆哥,我这件衬衫,送你当纪念吧。这可是钢琴男神程朗的衬衫,拿出去拍个几百万没问题的。”
“陆哥,你还有没有同款?咱们一起穿吧,当情侣装。我活这么大,还没谈过恋爱呢。虽然第一次恋爱给你这种不解风情的木头,有些可惜了,不过,谁让我对你是真爱呢?”
……
陆安森对于他的这些废话,甩了个背影走人了。
程朗:“……”
他换好衣裳,美滋滋跟着下楼了。
孙瑛在楼下,看着两人一前一后出了书房,不禁想,他们是有什么话要说,怎么钻书房还钻出瘾来了?等等,程朗那件衬衫是怎么回事?没看错的话,似乎是她给儿子挑的吧?
孙瑛心里想七想八,但到底没想到腐路那条道上,只是不解地问:“怎么换衣服了?”
程朗回得很快,像是在掩盖什么,解释道:“孙阿姨,我衬衫被莎莎抓坏了。”
孙瑛想到莎莎爱抓东西的习性就想通了,点点头表示理解,还笑着说:“那狗儿被阿森宠坏了。”
程朗点头笑:“没,我要是有这么可爱的狗狗,我也会宠着它的。”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竟还扯起了养狗心经。
陆安森一旁听着,时不时看向程朗,眼里染上丝丝冷意。虚伪的男人!前一秒还对他说着甜言蜜语,下一秒就各种掩盖躲避。其实,他比任何人都害怕外人知晓他们的关系。不,他们有什么关系?连暧昧也算不上,可他就开始怕了。
这么胆小的一个人,竟然还口口声声说跟他是真爱。
真是讽刺啊!
陆安森苦涩地笑笑,程朗根本不敢爱他,而他明明清楚,却还是被他三言两语勾乱了心。
真真是自讨苦吃!
陆安森心中忽然涌出无法言喻的难受,这让他端过仆人托盘里的各种名酒,一杯杯喝个没完。
白色香槟酒、橙色威士忌、五颜六色的鸡尾酒……
混着喝,据说容易醉。
程朗跟孙瑛对话,余光一直注意着陆安森的动静。看男人寒着一张脸,把各种酒混着喝,他眉头皱得紧紧,薄唇也抿起来,满面不悦。
这是怎么了?谁惹他了?
程朗皱眉,又跟孙瑛闲扯几句,便走了过去。此时,男人把一仆人托盘的酒喝光了,就走到摆满各色美食、甜品与美酒的长桌旁,继续喝着。
他走到男人身边,也没说话,而是扫了一眼众宾客,寻找自己母亲的身影。他已经好久没见母亲了,怕她喝多了没人照顾。好在,很快看到母亲,她在客厅里侧的沙发上坐着,旁边坐着不久前向他发出生日邀请的女生。叫什么名字,他已经忘了。
看来是挺喜欢那女孩的。
程朗没有多想,视线才回来,手上一紧,惊讶间,人就被陆安森拽着往后花园的方向走了。
陆安森很气啊,在他面前,乱瞅美女,简直太可恶了。
他必须给他点颜色瞧瞧!
程朗被男人握住了手,惊讶只有一瞬,甚至还没感觉到喜悦,头脑就被恐慌占据了。
这是在宴会呢?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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