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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树上的女人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未知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g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g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g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c,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r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s,露出原本花白的颜s。脸上久经r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r,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d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 ,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s。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x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g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c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r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j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s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s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s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





面包树上的女人 第 2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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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二 恋人的感觉
闯入课室的男生,戴着一顶鸭舌帽,架着一副粗黑边眼镜,我没法看清楚他双眼,只看到他有一张过分苍白的脸,比一张白纸稍微有点颜s。他叫林方文,开课后一个月才到,肯定是后备生。
林方文选了前排的位置,就在我前面。他把饮了一半的可乐放在桌上,然后掏出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那本不是什么书,而是漫画,是《龙虎门》。大学中文系的一年级生,r常读物竟是《龙虎门》!
如果要看《龙虎门》,为什么不坐到后面呢?我跟他说。
他回头,大量我一次。
前面比较凉快。他说。
啊!原来是这样。
我最讨厌故弄玄虚的人。
象他这种人,一定会在三个月内勾搭一个女生,那个傻兮兮的女生便会替他收拾房间,他坐享其成,然后在离开大学前抛弃她。他的房间除了有大量《龙虎门》外,应该还有大批s情杂志和一副麻将。
第二天,林方文又选了最前排的位置坐下。他从背囊里,拿出一本《花花公子》。
林方文的花样真是层出不穷,先是看《龙虎门》,然后是《花花公子》,甚至马经。偶然,他会一本正经地看《号外》,总之,从来没有看课堂上应该看的书。
有几个男生跟他来往,他们说,他来自油麻地区一间不见经传的学校。他能考入港大,真是异数。
林方文从来没有摘下他的鸭舌帽,在校园任何一处,碰上他,他都戴着那顶鸭舌帽。即使三十三度高温,他仍然没意思摘下帽子。我想,他若不是额头有一个打d,便是根本没有头发。
一天,上新诗课的时候,他竟然穿了一双凉鞋,露出十只脚趾,翘起双脚看《姊妹》。《姊妹》是我上发廊才看的。他为什么看一本妇女卫生手册?难道他也有妇科问题?
那天我无心细想他为什么看《姊妹》,我只留意他的脚趾。我觉得脚趾是一个人身体最神秘的部分。除了在家里或去游泳,我外出一定不会让人看到我的脚趾。脚趾好比s处,让人看见,总是很不自然。
林方文的十只脚趾很清洁,不太长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开。最难得的,是他的第二只脚趾比脚趾公短,应该不会是一个穷人。看着他十只脚趾,我有偷窥的感觉。
下课后,林方文走到我前面,问我:你为什么一直看着我的脚趾?
他把我吓了一跳,我没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脚趾。
谁看你的脚趾!我若无其事在他身边走过。
我感觉到他在我身后盯着我。那是头一次,我对一个男人,有一点心跳的感觉。但,我找不到任何一个理由,我会喜欢他。如果有一点心跳,那是因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窥他,因此感到尴尬。
同r下午上另一节课,林方文脚上换了一对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头对我说:
我特意换上一双密头鞋,不让你看到我的脚趾。
说罢,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龙虎门》。而那一刻,我竟然没有还击之力,给他打得一败涂地。
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给我,里面有《人间》。迪之说,林正平已经一个星期没有找她。我不懂说什么,看着她哀伤地离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我在被窝里听《人间》:
有几多首歌,
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
我在歌声中睡去。
几个星期后的一个早上,下着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钟,还没法截停一辆计程车。终于有一辆计程车停在我面前,车上的人叫我上车,他是林方文。我已经全身湿透,不想再跟自己过不去。
谢谢你。我对他说。
他没有理会我,那顶鸭舌帽压得很低,脸很模糊。电台刚好播放着《人间》:
从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我的身体轻微随着歌声摆动。
你很喜欢这首歌吗?林方文问我。
我点头。他沉默不语。我们听着同一首歌。
那首歌,总是叫每一个人无端地伤感,连看《龙虎门》和《花花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
计程车到了港大,我找钱包付钱,林方文对我说:不用你付钱。
他就这样付了计程车费,完全不需征求我的同意。
喂!他叫我。
什么事?
他把外套脱下来扔给我:
你把衣服拿去。
不用。我说。
你的衣服湿透了。他说。
我不怕冷。我说。
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现在好象穿了透视装。
我看看自己,才发现身上的白恤衫湿透,整个胸罩浮现得一清二楚,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尴尬得不敢望他。
接着的一课,林方文没有出现。我的恤衫已g透。我把外套拿去宿舍还给他。
他不在宿舍里,房门没有关上,我走进去,以为自己走进了一间旧书局。他整个房间都是书,半张床给书本霸占了。房里并没有大量的《龙虎门》、《花花公子》或《姊妹》。有《战争与和平》,也有《百年孤寂》,他原来也看那些书。桌面很凌乱,翻看一下桌上的纸张,其中一张纸上,有《人间》的歌词。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他竟然那么无聊把歌词抄一遍。
即使抄歌词,也没有可能连简谱一起抄下吧?《人间》的填词人是林放,林方文,方字跟文字合并,不就是放字吗?难道林方文就是林放?
这个猛啃《龙虎门》的人,能写出那样动人的歌词?《人间》不是我听过最好的歌,却是最能感动我的歌。
我看见床上有一支颇为残旧的乐风牌口琴,是填词的工具吗?
你在这里g什么?他突然闯进来,把我吓了一跳。
我把外套还给你。
哦。
他没有理会我,把刚洗好的几件衣服挂在房间里。
《人间》的歌词,是你写的吗?
没想到吧?
是你?真是你?
你的样子很吃惊,是不是象我这种人,不象会写出这样的歌词?
我从来没想过,那段r子里,每晚陪着我入梦的歌,竟是他写的。一个我极心仪的填词人,竟然站在我面前,他是我认识的人。
我有点不知所措,我应该离去,却不由自主地留下,期望他会跟我说些什么。林方文没有跟我说话,温柔地拥抱着我,我竟然没有反抗,我好象已经跟他认识了很久。
才气令女人目眩,不是他的臂弯融化了我,是他的歌词,是他的才情,令我失去矜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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