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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掠三国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琅骑竹马
    而随着界桥之战的失利,大片地方,都给袁绍战局了。

    换言之,公孙瓒如今对于原本界桥附近的地盘,已是无力控制,处于半放弃的态势了。

    高郅心中明白,倘若只自己一人,凭借快马长枪,昼伏夜出,倒也无甚难处。

    但是身后的数千骑兵,一起行动起来,就有些麻烦了。

    好在有荀攸于旁帮忙算计。

    他们一路南下,来到这里,又按照荀攸所言,派人探路。

    之前对峙袁军的时候,双方经坚壁清野之策后,此时附近一带已是人烟稀少,又兼无郡兵屯扎,无疑是此行最佳的突破口。

    想到此节,高郅终于长长吐了一口气。

    最难的一关已有应对之策,剩余细节问题在经过细细思索之后,亦陆续清晰浮现。

    晨风和煦,天高云淡。

    他此时迎着朝阳伸了个懒腰,用力之下,胸腹手臂上的肌肉贲起,线条纵横分明,在阳光下更显熠熠生辉。只一呼一吸间,一股沛然的精力顿时涌入。

    “继续出发!”

    他大喝一声,震动山林,身后两千多名精锐士卒紧随其后,披盔戴甲,戈矛林立,战马抖擞。

    既然知道可能有追兵在后,一行人也不




七百五十四 重振旗鼓
    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公孙瓒这个人,作为一名边境悍将,于作战方面的能力,无疑于还是要高于汉末大多数诸侯的。

    要知道,之前公孙瓒在幽州的根基尚且不稳,而袁绍在冀州却是根基深厚,即便如此,公孙瓒也能够抓住机会,压制住袁绍的大军,按在地上摩擦。

    可以说,公孙瓒能够在北方创出偌大的名声,靠的可也不仅仅是武力。

    此人对于战机的把控确实了得,一下就发现了袁绍的要害,而且一击即中。

    他之前的战略快准狠,打得袁绍没个一年半载恐怕回复不过来。

    按照正常的局势,公孙瓒是有一举拿下袁绍,并吞幽、冀、青的趋势。

    谁知风云突变,界桥一战,袁绍居然以奇兵制胜,公孙瓒在离身于幽州的时候,前军白马义从竟然一败涂地,无力再战,一时之间,也只能匆匆收拾残兵败将,撤回幽州去了。

    一下子冀州原本迷乱的局势豁然开朗,袁绍成了胜利者,牢牢地控制了这方土地

    得知消息,正从幽州解决掉刘虞准备折返解决袁绍的公孙瓒,当真被气得怒火冲天,脸上青一阵红一阵,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直把牙齿咬得滋滋作响。

    毕竟,他这一次的损失不可谓不惨重。

    除开严纲带领的白马主力外,他还有上万大军,搁置于冀州境内,被袁绍吞没。

    之前的胜利果实,这一战就基本上归零了。

    这感觉,就好比煮熟的鸭子从嘴边飞了,还带翻了一众锅碗瓢盆。

    想到这里,公孙瓒已是怒火中烧,狠狠一甩手上马鞭,仰天怒吼道:“袁本初!袁本初!”

    有些人会一见钟情,有些人则恰恰相反,一见成敌!

    此时的公孙瓒之与袁绍,便是如此,就感觉像是遇到了自己生命中的宿敌。

    从一开始,他们之间不可能成为朋友,只会是龙争虎斗!只会是你死我活!

    望着不断传来的坏消息,公孙瓒的脸色也是变得有些扭曲而恐怖,似乎要变身成一条择人而噬的疯狗。

    “这一次算某栽了,不过,还没有完!袁本初,我们再战!”公孙瓒低声咆哮。

    在他看来,这个世界没有平安幸福,只有互相杀伐,战士是要一生投入于战场的,那是他公孙瓒的宿命。

    只是,他公孙瓒,绝不会,也不能倒在袁绍的手下!

    现在的幽州与冀州,犹如一座被浓烟笼罩的巨大火山,已经积蓄了太多的能量,只要轻轻一碰,立刻就会喷发出无边的火焰,人力是根本无法阻止的。

    要像停止这场战斗,唯有以战止战!用手中的兵刃杀出一个朗朗乾坤,太平盛世!

    ...

    幽州,渔阳郡。

    此时的公孙瓒内穿锁子甲、外披鱼鳞甲,手持貊弓,腰悬钢刀,胯下一匹纯白色没有半根杂毛的高头大马,整个人显得英武不凡。他的身后数员将也都是同样打扮,而再后面的二百名亲随也是如此。

    在他们的后面,是驻扎的军营。

    寨连寨,营连营,百步之内有戎帐,目及之处狼烟垛,方圆十里连绵絮,持枪鹄立竖矛戈。

    营盘之中,来往的军士车攻马同,气势如虹,当真是好一副军容。

    即便界桥一败,公孙瓒依旧有着强大的军容。

    说起来,公孙瓒还真应该好好感谢一下高郅。

    现代社会曾流行着一个很是炫目的词语,叫做:蝴蝶效应。

    用比较科学的说法,就是说在一个动力系统中,初始条件下微小的变化能带动整个系统的长期的巨大的连锁反应。

    用通俗易懂的说法,就是世事难预料



七百五十五 再焚粮营
    天色已是完全的黑了下去,日头早已渐落西山,一丝暮间的吹风拂过,带着冰凉的花草芬芳,令人神清气爽,一看就知道,今晚将是格外空明。

    林中小道里,一队约莫两千余骑的军队正在快步赶路。

    以伍曲为队,每隔五个人,手中持一个火把,把周围路途照得甚是明亮,大小路障一目了然,队伍行进极快。

    为首一人,跨骑白马,手持长枪,正是领着骑兵于冀州赶回幽州的高郅。

    从界桥一路走来,他们已经绕过了七个县城,一座郡城,在高郅的约束之下,倒是做到了沿途不扰民的效果。

    对此,荀攸表示点赞。

    高郅和荀攸都认为一支真正的王者之师,应该是行利而不害,让百姓富有、安全和有尊严地活着,不扰民要放在首位。

    正如《六韬》中所说:“无取于民者,取民者也;无取于国者,取国者也;无取于天下者,取天下者也。惠施于民,必无忧财。民如牛马,数馁食之,从而爱之。”

    历史证明,只有一支军纪严明,受百姓爱戴的军队,才能称得上是王者之师,在旷日持久的战争中,才有源源不断的有生力量和后援支持,哪怕是敌国百姓都会夹道欢迎,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不过,对于袁军,他们可不会心慈手软,比如现在,高郅他们的目光,盯上了一支驻扎于丛林河道旁的袁军的粮寨。

    说来也巧,这个粮寨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看押粮草,必要时赶赴前线支援,而粮草之所以放在河道边,就是因为可以直接装到船上,然后,运抵界桥!

    “看来,要想办法再烧一次袁军的粮草了。”高郅沉吟道。

    “哈哈哈,将军,刻不容缓,某愿为先锋,立即率领一支精兵去将粮草烧了!莫要被那群狗娘养的连夜运走!”穿着乌黑软甲,身材魁梧,满面虬髯的牛莽昂首阔步,咧嘴一笑,连忙道。

    “烧了”一旁的荀攸沉吟了一下,淡淡道:“难道长恭你,不想夺过来么”

    高郅一愣:“夺过来”

    “此次,我们出征带的粮草有限,这样下去,再过几天士卒们就得饿肚子了,此时有一批粮草押运而至,岂不是天降大礼”

    高郅沉吟了一下,点了点头:“半夜来一个奇袭,杀他个措手不及!还有,把周围的斥候都清理一遍,在靠近袁军十里以外的地方,尽量不要让他们知道。”

    “好!”

    接下来,荀攸又与高郅商讨了一下详细计划。

    荀攸建议高郅先将此地粮寨截毁,然后迁延时日,静候时机,等袁军粮秣将尽,军中生变时,再一举出击,撤离冀州。

    高郅表示认可,决定赶赴粮草之地,见机行事,主要目标是夺下粮草,而最后,就算是不能夺下粮草,也要用火烧个干净!

    “传令下去,全军加速前进,注意动静,尽量不要让敌军发现!”高郅发号施令,让传令兵通告各个队伍。

    一时间,全军的火把全部熄灭,借着柔柔月光,加速前进。

    明月高悬。

    沉闷的脚步踏在土渣地上,扬起浓厚的灰尘。

    一齐出动,数千人的行军,闹出的动静非常大。

    好在,由于战乱肃清,路过之处,偌大的一个村子里,不见一家人点灯,就连狗吠声都听不到,倒也没有影响。

    袁军粮草囤积之地,是在十里开外,士卒们紧赶了小半个时辰才到达。

    此时天色已是彻底变得深沉,繁星点点衬托着一轮皓月当空,皎洁的光芒如同一抹轻纱,遮盖着这片充满血腥而又潮气勃发的土地上。

    放眼看去,袁军大营分两寨而屯,前寨屯兵,后寨屯粮。

    俏立于山峦之间,依偎在错落有致的群山环绕之中,营寨四周林深叶盛,道路虽细窄却不艰险,若非处于战乱之中,这里倒也算是个风景依然的度假胜地。

    此时此刻,于大营的正面右翼,一支兵马正缓缓的行进而来,这支队伍走到极为小心,两旁的士卒一边走一边警戒的巡视四周,查看是否有可疑的痕迹。

    &



七百五十六 劝说
    “轰!”

    熊熊烈火炙热灼烧,大股大股热气铺面,浓郁灰烟漫天飞舞,让人心生惊惧惶恐,不过短暂片刻,蔓延开来的火焰已是渲染了半边之天。

    那迅速蔓延的火势,汹汹之势如狂潮翻滚,让人望之咂舌不已。

    火光晃动间,滚滚浓烟迅升,熊熊的火势,于顷刻间,将袁军营寨的上方天空,灼烧得如同白昼,分外显眼。

    袁军营寨,用它自身的燃烧,嘲笑着这幽静寂赖的无聊之夜。

    燃着的粮寨之火,在夜色中是那么的耀眼,是那么的璀璨光明。

    可惜此地的耀眼之火,在袁军看来,却并无丝毫炫美壮观,它反而像是一个无边的黑洞,将袁军将士们的心与士气都深深的吸入进去,狠狠地揉碎,践踏!

    高郅这一手,委实是将附近的袁军给震住了,而他麾下的并州狼骑,不愧是吕布精心训练出来的,精良的优异骑兵,果然是军素严整,奔袭时速度快,撤退时速度亦快,不消一会便如同潮水一般的退去,眨眼间就消失在茫茫的夜幕之中...

    ...

    晨光熹微,硝烟散去。

    要不是远处还有一滩滩血迹,没人看得出昨天晚上这里发生了一场大战。

    一片空地前,高郅大军于此暂做休憩。

    “来人,将昨夜擒将陈则,给某带上来!”高郅盘坐于一块岩石上,吩咐道。

    很快,他口中的陈则,便被其麾下将士带到了高郅面前。

    陈则,乃是此次看管袁军营寨的负责守将,年纪大约在五十一二岁左右,实力也不错,达到了凝气巅峰。

    别看这年纪不小,上了战场却也是不服输的主,昨夜的厮杀之中,此人身先士卒,一马当先,挥舞着手中战刀迎面而上,力图以自己一人之力挽回倾颓之势。

    怎奈他终归只是一人之力,面对倾颓的战势,也无可适从,只是尽力拼杀,力图稍作拖延。

    更为可惜的是,高郅在此,又怎能给陈则这种独显勇武的机会

    单枪匹马,擒拿活捉。

    此时的陈则,和昨天相比,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双臂被捆缚在背后,神态萎靡,衣衫脏乱,脸上还有一抹抹灰黑,整个人就像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体。

    看得出,他双目赤红,昨天晚上应该是一晚没睡。

    不过这也正常,换做任何一个人,吃了败仗做了俘虏,都该睡不着觉。

    更何况,这一位还是堂堂一方将领。

    “陈将军,昨夜可否休息好”高郅笑眯眯的问道。

    “哼!”陈则双目一咪,一股寒光从双眸中直射高郅,寒气瑟瑟,让人望之颤栗。

    “陈将军可是心有不服啊”高郅微微一笑。

    “哈哈哈哈!”陈则闻言大笑:“想我陈某戎马半生,最后竟败在一个年轻小儿手里,你让某如何信服!”

    “大胆!”

    高郅还没有什么表示,在他旁边的亲卫和并州狼骑们听到这话立即炸毛了,纷纷怒喝,其中一名狼骑一脚踢在陈则的后膝处,将之绊跪在地。

    陈则的脸色一下子变得鲜红无比,牙齿咬得咯咯直响,一对鼻孔忽张忽闭,粗气嗡嗡直喘,跟发情的公牛差不了两样。

    关键时刻,陈则的表现颇为血性,也算是没有辜负了合格将领这几个字的光辉头衔。

    一旁的狼骑见此愈发恼火



七百五十七 公孙瓒的原则
    《后汉书公孙瓒传》:“瓒恃其才力,不恤百姓,记过忘善,睚眦必报,州里善士名在其右者,必以法害之”、“襄贲励德,维城燕北。仁能洽下,忠以卫国。伯疏犷,武才猛。虞好无终,绍势难并。徐方歼耗,实谦为梗。”

    大致意思,说的是公孙赞此人有勇无谋,心胸狭窄,而且刚愎自用,不愿意听取别人的意见,为将尚且马马虎虎,做一方的首领人物绝对是不合格。

    这一点,貌似也是后世许多人,对公孙瓒的基本印象。

    貌似,公孙瓒,不怎么强啊!

    潜意识里面,估计很多人会这么认为。

    但是,千万不要小看那些在历史上打酱油的角色,能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留下名字的人绝对没有平庸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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