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掠三国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琅骑竹马
《史记》上说秦始皇时,有精通望气术的人说:“五百年后,金陵有天子气”。于是秦始皇东游,以厌之。
《史记孝武本纪》载:“入海求蓬莱者,言蓬莱不远,而不能至者,殆不见其气。上乃遣望气佐候其气云。”
就连昔日项羽的谋士范增说刘邦:“吾令人望其气,皆为龙虎,成五彩,此天子气也。”
先秦、秦汉时期,望气术已广泛应用于军事领域。
《汉书艺文志》记载汉代尚有《别成子望军气》、《常从日月星气》等望气专书,可见当时望气术的兴盛。
观气,也可观相。
人的相理主要是先天遗传的状态,例如一个人的脸型、肤色、头发、骨骼等基本是爹妈给的。
因此,与人的出生八字一样,相理是盖棺定论的,它自然而然反映出人一生的基本状况。
既然这样,为何有“相由心生”一说呢
其实,“相由心生”的“相”主要不是指脸型、肤色等,而是指人的“气”。气是人受到疾病、环境的影响所产生的反射,所以气色时时刻刻都可能改变。
气色与眼神需综合观察,气色好时,表明五脏六腑的运作较佳,能够推动血液正常循环,皮肤因为获得充足的营养,能散发出强壮明亮的“气”,头脑也就随之清晰灵活。
一旦精神、气色俱足,眼神自然明亮清澈。但精、气、神呈现的比重因人而异。
例如说“印堂发黑”,其实是由于气有滞碍,需连同精气的状态与眼神的明亮度一起评估,并非只是印堂一黑就会大难临头。
观气,看似一个很玄乎的事情。
任何事情、任何人都生活在有诸内必显诸外的规律当中。
因此当你的心境足够安静时,便能很轻易地感受到不同人、不同场合的气场。
人一旦能够感受到这个的话,
八百八十二 自荐
当然,所谓的不见兵符不调兵的说法,虽说是有些偏移的,但是却也从另一方面,体现出它的重要性。
说起来,乱世之中,能够调动兵马的兵符,到底还是重要的。
不说别的,如果没有将领明确的指挥,在战乱时,事从紧急之下,谁又会在意持握兵符的人,是不是自己认识或者熟识的人?
一旦真的有人持握着兵符,想要使坏的话,其实还真的能够做出许多的事情的,尤其是在持兵符的人并非庸才的前提下,更为如此!
所以对于司马朗突然提出的要求,高郅先是一愣,而后便是眼睛微微一眯。
不过,想了想,高郅还是有所决断。
毕竟,对于司马朗此人,他自是非常看重的。
毕竟,天下之大,士林士人多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然而真正的有学之士却是少之有少。
更有甚者,真正的评论起来,那些能当上官吏的人,是否有才华说不准。
但是其在当地,必定颇有声望,这就与当代的人才举荐制度有关系。
中国历代选拔人才实行的制度不同。
汉朝实行察举制度。西汉以举荐贤良为盛,东汉以举荐孝廉为盛。被举荐的吏民经过皇帝“策问”后,按照等级高下授官。到了汉末,其弊端越来越明显:“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举荐的秀才,居然不认字;举荐的孝子,竟然不和父亲同住。
正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
在这个时候,陈群还没有提出来九品中正制,东汉的天下,施行的还是察举选才。
不过,寒门士子与士族之间,依旧存在了一条天沟,仿佛天下格局有着士不出寒门,文不出士族的说法。
士族子弟名门大阀,一般来说基本不会与寒门子弟有什么接触,同时他们也会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与寒门多接触,免得脏了自己的高贵。
士族不会出于寒门,自从东汉以来,这隐隐约约就变成了一个潜规则,就算寒门出了才华横溢者,也会被士族及时发现,从而纳入士族中,脱离寒门,故而文不出士族!
这个时代与后世截然不同,甚至就连取名之上,都有着各种的忌讳。
再则,至王莽篡权至今,名字,二字为贵,三字为贱。
士族的人,基本上都是二字名,而三字的却大部分留存于最底层的百姓中。
寒门中少但却是有,士族不与三字者相交谈。
即便是那些出身行伍的武将,都是取二字,例如关羽、吕布、董卓等等代表人物,可想而知,二字与三字之间的区别。
当然扯远了,言归正传。
高郅从思索当中顿时回过了神来,微微吸了一口气后,平复了一下心境。
既然遇到了司马朗这个人才,他便不打算放过了。
世家固然是乱世的起因和后世即将发生的一切的诱因,但世家也是这个时代的管理者和创造者。
世家对于这个时代的贡献也是毋庸置疑的。
过去的世家先辈们带着百姓开疆扩土,管理天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理所应当的可以享受这个天下。
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的他们已经不知道怎么办了,失去了先辈的进取之心,将目光局限在了这个大汉之内。
失去了目标的他们只能本能的壮大自身,通过掠夺土地和知识维系自己的强大和高高在上的地位。
无法开拓,他们只能选择强大自身,从这个大汉帝国身上吸取营养。
上层人物,醉生梦死,奢靡无度,而下层人物,易子而食,面黄肌瘦,生不如死,大部分如行尸走肉,混混噩噩!
这一个吃人的社会,就是如此的现实。
想着想着,高郅他的眼神突然渐渐凝聚了起来,身上的气势瞬间锐利非常。
一边想着,高郅的内心却是一边叹息不已,他有点领悟那所以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是何种道理。
可这不是他一个武人的身份,就可以改变的,大汉这么多年都在这一个怪圈中打转,始终脱不了出来,不知道要经历多少人流血牺牲,才可以换来真正的和平!
“将军?将军?”
司马朗好整以待,双眸如同平静的湖水,不掀一丝波澜,但蕴含在其中的神韵却让人不敢小觑。
只是单纯的因为被高郅这样直直盯着看,他心里可是有些不舒服,虽然不少的人以好男风为雅事,但他可不想沾染上这个中看似风雅,其实怪异非常的东西。
高郅回过神来,有些不好意思,这样直直盯着人看,的确是有些无礼。
“抱歉,一时想事情,想入神了,有多无礼之处,还请见谅。”高郅双手微微一抱,冲着司马朗施礼道歉。
高郅的态度,也让面前的人心中舒坦了不少,看向高郅的眼光更是欣赏,这样进退有据的武将,着实是少见了。
“无碍,人之常情,难免。”顿了顿,司马朗将话题继续放回到方才,该出头的时候,他自然要第一个冒头。
当然如果说该缩头的时候,也要及时的缩头。
至于说对于自己提出来的建议是否会被高郅他所采纳的这个问题,司马朗显然并没有太多的担心。
一举两得之事,稍微想一下,该如何去分析这其中的利弊得失,想想就晓得。
更何况,谈条件吗,如果对方真的不答应,大不了再改改,换一个同样有益于双方的要求,又未尝不可。
毕竟他所谓的求学,如今也不过是想要借助一个“平台”,来供给他自己施展拳脚,展现所学的知识罢了。
毕竟,心中有大志的他,所求的乃是大治之学,学的乃是名师之学!
前者乃是从天下中学习,后者乃是从名师名师中求学。
前者学的乃是大治之学,后者学的乃是治理大世之学!
虽然看似相同,但却有着不同之处!
这前者深入民间,了解民间疾苦,总会多出几分人情味,若是只有后者的话,则考虑的是纯粹的利益得失,从而丧失人情味。
八百八十三 不负韶华
稍稍考虑了一下,高郅到底还是决定答应司马朗的要求,毕竟,人才难得,遇到了那就不要放过。
不是有一句话是这样讲的——人生总是充斥着惊喜。
说起来,从一开始,高郅也没有想到,自己这一次准备回并州的途中,居然还能碰上这样的人才,心中有些激动。
东汉末年,无数热血映耀,悍勇武将,鬼谋智士,一个个纷纷在这个大舞台上留下自己的精彩的一笔。
吕布的武,关羽的忠,诸葛的妖,贾诩的毒等等,一个个都是让人铭记深刻。
诚然,相比起那些脍炙人口的三国名人,司马朗的名字看上去就要显得有几分黯淡无光。
但是,人家历史上也是坐上大官的人才,更是有个耗死诸葛亮的弟弟,司马家族也最终站在蜀吴魏三国巨人的肩膀上,建立了晋朝。
而且,通过交谈,也是能够判断出一个人的才华。
有的时候,在某件事情上面,不同的人发表一样的言论,给人的感受却是容易有些不同。
有些人说这话,却让感觉此人虚伪,但有些人说这话的事情,却让感到一种如沐春风,一听就知晓此人话皆发自肺腑。
此刻,高郅眼前的司马朗,就是属于后者,丝毫看出一丝的矫揉造作,满满的都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仿佛满满的皆是真心。
或许他的弟弟司马懿,更是大才,但是相较之下,高郅更放心司马朗。
“伯达先生的要求,高某认同了,这便是兵符,先生收好,此次能够遇到先生这般大才之人,也算是收获了。”
“将军言重了。”
“伯达先生之才,在下有所耳闻,今后也是多多关照。”
高郅斩钉截铁的说道,司马朗闻言浑身一震,听其言,看其色,不似作假,不似阿谀奉承之辈,但却不知眼前的年轻将军为何会如此的肯定。
“承蒙兄台看得起,我必定铭记。”
不过,有人称赞,有人打心眼里看得起自己,司马朗他的心里还是非常高兴的。
毕竟,人生在世,谁不想出人头地,受人尊敬,谁又不想名留青史,流芳百世!
正如那些武将渴望着能够征战沙场,建功立业,封狼居胥,名扬四海。
文臣谋士,同样渴望着能够书写自己的传说。
正所谓士子重名轻利,名声为重,至于利益不过是附带的产品,在这个时代名声就代表了一切。
名声重于一切!
争名夺利!
这四个字说的是人事常态,但更适合比喻士林中的关键,但就如同字面上的意思,争名为先夺利在后!
功在千秋,名留青史,本来就是他这等人一生所追求之事。
作为文人,一个年轻人要如何出名,要么如同荀彧陈群那样由当世名士点评,有汝南的月旦评或者是南阳的那些名士进行一番点评都未尝不可。
但要名士出手,要么是名门豪族,要么就是出手阔绰,不然要让人免费替你点评赏析,简直是异想天开。
要么,就是通过实施政策,以实际行动做出表率。
名仕点评,作为河内司马家的嫡系,司马朗他自然不差,不过,在实践上,他倒是需要做出一番功绩来。
乱世之中,文人出仕,无非便是投奔一方诸侯。
相当于将自己作为资本,投资押注,这个时候,靠的便是眼光与运气了。
一步错步步皆错,一步先步步先!
毕竟,投资押注,本来就是一个赌博的行为,要么一错错到底,要么领先与人,走到最前头!
接过兵符,司马朗目光看向那些精骑。
此时正一个个站立整齐,均以右手捶胸行军礼。
这个倒算得上是军营中的规矩,自从汉文帝巡视细柳营,名将周亚夫说出那句:“介胄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的名言后,汉军之中大都是行军礼,只有极少数的人或者在特殊的情况下才会行跪礼,比如身份差距太大,或者跪地请降……
既然如此,那就先试试吧,并州吕布!
甩了甩乌黑茂密的头发,司马朗那一双湖水般清澈的朗目中,光芒四射,配合着身形修长,当真是从容不迫仪表堂堂。
所谓的人靠衣装马靠鞍,便是如此。
一个人身上的气质,有些时候委实是会影响一个人对于此人的看法。
一个人要是动不动就表现出痞子样,不三不四的样子,就算再穿怎样的华服,也不能掩饰他的庸俗。
但要是一个周身上都流流露着一抹智慧通达,彬彬有礼的书生样子的话,无论他穿着什么样的衣服,他人第一眼看到,心中就会觉得此人是书生,是个真正的读书人。
一个人不经意间表现出来的气质,往往则最能体现这个人的本质!
“既然如此,容在下修书一封,呈递回家,便即可动身尔。”整顿衣容,司马朗向高郅拱手。
快慢有致的步伐中,快一分则失态,慢一分则失礼,不快不慢则刚刚好,恪守礼仪!
所谓‘谋定而后动,知止而有得’不正是这个意思。
让随行下人取来纸墨,司马朗也不嫌弃地面脏,跪坐在一处石板前,毛笔在砚台中吸满墨水,显得格外的饱满圆润。悬腕提笔,横平竖直,一笔一画,距离都是一般无二。
他写的很慢,甚至还比不上一个刚刚学会写字的幼童,但是一笔一画,铁画银钩,力透纸背,给人一种铮铮铁骨,力度森严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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