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万种死法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未知
那个专栏记者写道。 在“都会简讯”专栏,我看到鲍厄里区有两个流浪汉在阿斯特广场地铁站大打出手,为的只是他们中一人在垃圾桶里找到的一件衬衫。其中一个用八英寸长的折叠刀将另一个刺死。死者五十二岁,凶手三十三岁。我想,要是这件事不是发生在地铁站,那报纸是否还会报道。他们在鲍厄里区的廉价旅馆里互相残杀已不足为奇了。 我继续翻阅报纸,仿佛在找什么,那种朦胧的预感仍萦绕不去。我微微觉得有些宿醉未醒,但又提醒自己昨晚并未喝酒。这是我戒酒的第八天。 我走到银行,把五百元报酬中的一些存进户头,剩下的换成十元和二十元的小额钞票。我来到圣保罗教堂,想赶紧捐掉那五十元。但那儿正在做弥撒。我又来到第六十三大街的基督教青年会,结果听到最沉闷的演讲。我觉得这位演讲者把他自十一岁起喝的每一杯酒都提到了。他以一种单调的声音足足嗡嗡了四十分钟。 会后,我在公园坐下,在路边摊上买了一个热狗吃掉。三点左右,我回到旅馆,打了一个盹,四点半左右再次出门。我买了一份《邮报》,拿着它拐过街角走进阿姆斯特朗酒吧。买报纸时我肯定瞟见了大字标题,只是没有在意。我坐下来点了一杯咖啡,然后看第一版,那条新闻就在那里。 “应招女郎被剁成r酱”,标题写着。 我知道有可能是她,但也知道可能x不大。 我闭上双眼,静坐了一会儿,两手紧握报纸,试图完全通过意志的力量来改变这个故事。颜s,她北欧式眼睛的湛蓝s在我紧闭的双眼中闪过。我的心紧缩,喉咙深处再次隐隐作痛。 我翻开那该死的一页,果然第三页上就有我预感到的内容。她死了。那个杂种杀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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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八百万种死法(20)
金?达基嫩死在银河旅馆第十七层楼的一个房间里,这是五十年代在第六大道上建起的少数几个摩天大楼中的一座。房间租给了一位来自印第安纳州韦恩堡的叫查尔斯?欧文斯?琼斯的先生。他先付清了现金,在星期天晚上九点一刻登记入住一个晚上,此前半个小时他曾打过电话预约房间。根据初步调查,韦恩堡没有查尔斯?欧文斯?琼斯这个人,他在住宿卡上登记的街道地址似乎也不存在,可以断定他登记的名字是假的。 琼斯先生进房后没打过电话,旅馆的账上也没有他点过任何东西的记录。说不清是几个小时之后,他离开了,也没费神去把旅馆的钥匙留在前台。实际上,他在房间门口挂上了“请勿打扰”的牌子,一直到上午十一点过后,旅馆的清洁人员都谨慎地遵照那个牌子的指示行事。后来,一个清洁女工打电话到那个房间,当电话无人接听时,她就去敲门。没听到任何反应,她用总钥匙打开了房门。 她走进去,见到了《邮报》记者所说的“无法形容的恐怖现场”。一个l体女子躺在床脚的地毯上,床上凌乱不堪。床和地毯浸满了她的鲜血。女人身上伤口重重,不知被刺了多少刀。据法医判断,凶器可能是刺刀或砍刀。凶手把她的脸砍得“血r模糊”,但一个娱乐记者从达基嫩小姐“位于默里希尔区的豪华公寓”拿到一张死者生前的照片。与平时不同,在照片中金的金发披在肩头,只编了一条发辫盘在头上,像花冠一样。照片中,金明眸善睐,容光焕发,天真无邪。 死者身份是根据现场发现的钱包确定的。钱包里的一些现金使警方办案人员排除了为钱杀人的动机。 还像模像样的。 我放下报纸。发现自己的手在抖,这并不奇怪。我的心抖得更加厉害。我捕捉到伊芙琳的目光,她过来时,我点了两杯波本酒。 她说:“你确定吗,马修?”
“不可以吗?”
“嗯,你好久不喝酒了。真的要开戒吗?”
我暗想,孩子,跟你有什么关系?我做了个深呼吸,说:“也许你是对的。”
“喝点咖啡怎么样?”
“好。”
我重看那条新闻。根据初步检查,死亡时间确定在午夜时分。我努力回忆当她被害时我在做什么。聚会结束后我去了阿姆斯特朗酒吧,但何时离开的呢?我记得那天晚上回去得很早,不过即便如此等我上床时也将近午夜了。当然,死亡时间只是大概估计的,所以,在他砍死她时我可能已经睡着了。 我坐在那儿,不停地喝着咖啡,一遍又一遍地看着那条新闻。 从阿姆斯特朗酒吧出来,我来到圣保罗教堂。在后排长椅上坐下后,我尽力思考着。我与金两次见面的景象与同钱斯谈话的景象j替出现,在我的脑海中闪来闪去。 我把那于事无补的五十美元投进募捐箱。然后点起一根蜡烛,凝视着它,似乎期待蜡烛的火焰中会跳出什么影像来。 我再次坐下。一个年轻的神父走过来,告诉我晚上关门时间已到,他声音和缓,略带歉意。我点点头,站了起来。 “看上去你好像有烦恼,”他主动说,“我能帮上什么忙吗?”
“我想不能。”
“我看你常来这儿。有时同别人谈谈会有所帮助的。”
“是吗?”
我说,“我根本不是天主教徒,神父。”
“那无所谓。如果有什么事让你感到烦恼——” “不过是些坏消息,神父。朋友意外死亡。”
“那总会让人感到难受。”
我怕他给我灌输关于上帝的神秘旨意之类的东西,但他似乎在等我讲下去。我好不容易才离开那儿,在人行道上站了一会儿,不知道接下来该到哪儿去。 大约六点半。聚会两个小时后才开始。可以早到一小时,坐下喝点咖啡,跟大家聊聊,但我从来没那么做过。我有两个小时需要打发,只是不知道做什么才好。 他们对我说不要让自己太饿。自从在公园吃了热狗之后,我什么都没吃。一想到食物,我的肠胃便开始翻腾起来。 我走回旅馆。似乎我经过的地方到处都是酒吧或酒铺。我上楼回到房间,一直待在那里。 我提前几分钟到达会场。有五、六个人叫着我的名字跟我打招呼。我倒了一些咖啡,坐了下来。 演讲者简单讲述了自己的酗酒史,然后就把剩下的时间都用来讲四年前戒酒后所发生的事情。他的婚姻破裂,最小的儿子被车撞死,肇事司机逃逸,他长期失业,并有几次忧郁症发作,以至于入院治疗。 “但我没再喝酒,”他说,“当我第一次来这儿时,你们这些人对我说,喝酒只会令事情更糟。你们告诉我,要想戒酒成功,就是死也不能喝酒。我告诉你们,有时我想,我能滴酒不沾,靠的完全是他妈的固执。没关系,让我g什么都行,我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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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八百万种死法(21)
休息时,我本想一走了之。结果,我倒了一杯咖啡,拿了几块巧克力饼g。我似乎听到金在告诉我,她非常喜欢甜食。“但我从未增加一盎司体重。我幸运吧?”
我吃着饼g。感觉像在嚼稻草,但我咀嚼着,然后就着咖啡吞下。 自由讨论时,一个女人没完没了地讲她的人际关系。她真讨厌,每晚重复同样的话。我不再听了。 我在想,我叫马修,我是一个酒鬼。我认识的一个女人昨晚被杀了。她雇我保护她,我信心十足地向她保证她很安全,她相信我。杀她的人骗了我,而我相信他。她现在死了,我却无能为力。这件事困扰着我,我却不知如何是好,每个角落都有酒吧,每个街区都有酒铺,喝酒不会让她起死回生,但可以不必清醒,我他妈的为什么要遭这份罪?为什么? 我在想,我叫马修,我是一个酒鬼,我们坐在这个该死的房间里,没完没了地说着同样该死的话,与此同时,外面的那些野兽正在互相残杀。我们说不要喝酒,参加聚会,我们说重要的是保持清醒,我们说做起来很容易,我们说一天一次慢慢来,当我们像洗过脑的僵尸一样叨咕个没完时,世界正走向毁灭。 我在想,我叫马修,我是一个酒鬼,我需要帮助。 当轮到我时,我说:“我叫马修。谢谢你们的经验。我很喜欢听。我想我今晚听听就好了。”
祈祷之后,我离开那里。我既没去科布角,也没去阿姆斯特朗酒吧。而是朝旅馆方向走去,经过旅馆,再绕了半个街区,来到第五十八大街的法雷尔酒吧。 这儿人不多。自动电唱机里放着歌星托尼?贝内特的唱片。酒保我不认识。 我看看吧台后方,第一眼便看到了名为“早年时光”的波本酒。我点了一杯,不加冰块。酒保给我倒了一杯,放在我面前的吧台上。 我拿起酒杯,端详着它。我不知道自己希望看到什么。 我一饮而尽。
没什么大不了的。开始时我甚至都没感到在喝酒,然后觉得有些头晕,像是要呕吐。 唔,我的身体系统不再适应酒精。一个星期没喝酒了。上次整整一个星期不喝酒是什么时候的事了? 我记不起来了。可能是十五年前吧。也许是二十年,或更久。 我站在那儿,前臂搭在吧台上,一只脚踩在身旁吧椅底部的横档上,努力判断自己的感觉。我认为,同几分钟前相比,现在不那么痛心了,而是有种古怪的失落感。但失落了什么呢? “还要一杯?”
我本想点头,但还是控制住自己,摇摇头。“现在不要,”我说,“可以给我换些一角硬币吗?我得打几个电话。”
他帮我把一元钱换成零钱,然后把公用电话的位置指给我。我把自己关在电话亭里,掏出笔记本和笔,开始打电话。我花了几个硬币来了解谁在负责达基嫩的案子,又花了两三个硬币找这个人。最后,我终于被转接到城北分局的办公室。我说想跟德金警探讲话,一个声音说道:“稍等,”然后,“乔,找你的。”
片刻之后,另外一个声音说:“我就是约瑟夫?德金1。”
我说:“德金,我叫斯卡德。我想知道你是否抓到达基嫩凶杀案的凶手了?”
“我没听清你的名字,”他说。 “我是马修?斯卡德,我不是要从你那儿打探消息,而是要提供消息。如果你还没抓到那个皮条客的话,我可以给你些线索。”
片刻停顿之后,他说:“我们还没抓到任何人。”
“她有一个皮条客。”
“我们知道。”
“你知道他的名字吗?”
“瞧,斯卡德先生——” “她的皮条客叫钱斯。那也许是名,也许是姓,或只是一个绰号。犯罪记录里没有他,至少没有这个名字。”
“你是怎么知道犯罪记录的?”
“我从前是警察。瞧,德金,我有很多信息要给你。我们谈一会儿如何,你可以随便提问。”
“好吧。”
我把自己所知道的关于钱斯的一切都告诉了他。我向他详细描述钱斯的体貌特征和他的汽车,外加驾驶执照的号码。我说他至少控制了四个女孩,其中有位索尼娅?亨德里克斯女士,可能大家都叫她桑妮,我描述了她的长相。“星期五晚上他把汉德瑞克斯送到中央公园西街四百四十四号。她或许住在那儿,但也有可能是去参加为一个名叫基德?巴斯科姆的职业拳击手举行的庆功宴。钱斯对巴斯科姆很感兴趣,也许那栋大楼里有人为他举行庆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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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八百万种死法(22)
他想要c话,但我不停地讲下去。我说:“星期五晚上钱斯得知那个叫达基嫩的女孩想要终止他们的关系。星期六下午,他到她在东三十八道街的住处找她,告诉她他没有异议。他让她月底搬出这个公寓。那是他的公寓,是他租下公寓把她安置在这里的。”
“等一下,”德金说,我听到沙沙的翻纸声。“登记的承租人是戴维?戈德曼。达基嫩的电话也列在他的名下。”
“你查到戴维?戈德曼这个人了吗?”
“还没有。”
“我猜也查不到,也许戈德曼是钱斯雇来为他做掩护的律师或会计师。我只能告诉你这些,钱斯看上去根本不像会叫戴维?戈德曼这个名字的人。”
“你说他是黑人?”
“对。”
“你见过他。”
“没错。虽然他没有固定的出入场所,但有几个地方他常去。”
我把几个地点开列给他。“我查不到他住在哪里。我猜他是有意保密。”
“没问题,”德金说,“我们可以逆向追查。你把他的电话号码给了我们,记得吗?我们可以根据这个号码去查他的住址。”
“据我所知,那是他的代接电话服务站的号码。”
“好,他们会有他的电话。”
“也许吧。”
“你听上去似乎挺怀疑?”
“我想他不愿让别人轻易找到他,”我说。 “你是怎么发现他的?你跟这个案子有什么关系,斯卡德?”
我想挂断电话。我把自己知道的情况告诉他们,但不想回答问题。但我比钱斯好找得多,如果我挂断德金的电话,他很快就会把我找去问话的。 我说:“我星期五晚上见过他。达基嫩小姐让我给她当调停人。”
“调停什么?”
“告诉他她想要跳出火坑。她不敢亲自跟他讲。”
“所以你就替她说了。”
“对。”
“怎么,你也是皮条客吗,斯卡德?她从他那里跳槽到你那儿?”
我握着话筒的手一紧。我说:“不,我不g那种勾当,怎么,德金?你妈想换个皮条客吗?”
“到底怎么——” “小心你的臭嘴,如此而已。我可是把内幕消息都告诉你了,我本来不必给你打电话。”
他一声没吭。 我说:“金?达基嫩是我一个朋友的朋友。如果你想了解我的情况,过去有一个叫古吉科的警察,他认识我。他还在城北分局吧?”
“你是古吉科的朋友?”
“我们互不欣赏,但他可以告诉你我为人诚实。我告诉钱斯她想退出,他说他并不介意。他第二天去见她,跟她说了同样的话。结果,昨天晚上有人杀了她。你们仍旧认定死亡时间是午夜?”
“对,但只是估算。他们发现她时已是十二个小时之后了。你知道,尸体的状况几乎让验尸官考虑改行了。”
“唉。”
“我看最可怜的是那个旅馆服务员。她来自厄瓜多尔,我想她是非法移民,几乎不会讲英语,结果偏偏让她撞上那种惨状。”
他哼着鼻子说,“你要不要看看尸体,好帮我们确认一下?保证让你看了终生难忘。”
“你们确认是她吗?”
“哦,对,”他说,“我们有她的指纹。几年前她在长岛被捕过。当街拉客,拘留十五天。此后没再被捕过。”
“后来她在室内接客,”我说。钱斯把她安置在三十八道街的公寓里面。 “真正的纽约冒险之旅。你还知道些什么,斯卡德?如果我们需要你时怎么才能找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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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万种死法 第 4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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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别的信息了。我把自己的地址和电话告诉了他。彼此之间又说了几句客套话后,我挂断了电话,接着,电话铃响了起来。我的一角钱只够打三分钟电话的,我现在欠了四十五美分。我在吧台又破开一美元,将零钱放进投币口中,然后回到吧台又要了一杯酒。还是“早年时光”,直接喝,不加冰。 这回味道好些。酒一下肚,我感到体内的什么东西化开了。 聚会时,他们告诉你让你酩酊大醉的是第一杯酒。你喝了一杯,便一发不可收拾,不知不觉中,你会一杯接着一杯地喝,直到喝醉为止。好吧,或许我不是酒鬼,因为我的情形不同。我喝了两杯,心情比没喝之前大为好转,因此,我当然没必要再喝。 然而,我给了自己一个机会。我在那儿站了一会儿,考虑是否要喝第三杯。 不。不喝了,我真的不想再喝了。我这样很好。 我在吧台上留了一美元,将其余的零钱收起,然后回家。经过阿姆斯特朗酒吧时,我没想进去。我当然没有要停下来喝一杯的欲望。 此时,较早一期的《新闻》报应该已经出来了。我要走到街角去买吗? 不,去它的吧。 我在前台停了下来。没有留言。是雅各布当班,他正懒洋洋地一边哼着小曲,一边玩填字游戏。 我说:“嗨,雅各布,谢谢你那天晚上帮的忙。帮我打那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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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八百万种死法(23)
“哦,没什么,”他说。 “不,是帮了大忙,”我说,“我真的很感激。”
我上楼准备就寝。我疲惫不堪,气喘吁吁。有一会儿,就在入睡前的一刻,我又一次体验到那种古怪的失落感。但我到底失落了什么? 七天,你戒了七天酒,以及大半个第八天,然后你失去了它们。它们没有了。
第二天早晨,我买了《新闻》报。一桩新暴行已将金?达基嫩挤出了头版。华盛顿海茨住宅区,一名哥伦比亚长老会医院的年轻住院外科医生在河边大道遭抢后被枪杀。他并未反抗,但抢匪却毫无理由地s杀了他。死者妻子有孕在身,将在二月临盆。 妓女惨死案已经移到里面的版面。报道的东西没有超出前一天晚上我从德金那儿听到的内容。 我在外面走了很久。中午,我去了一趟基督教青年会,但心绪不宁,便在自我表述时离开了。在百老汇熟食店,我买了一个熏牛r三明治,并喝了一杯黑啤酒。我在晚餐时又喝了一杯啤酒。八点半,我回到圣保罗教堂,在附近绕了一圈,没去那个地下室会议室便回旅馆了。我迫使自己待在房里。我想喝酒,但我已经喝了两杯啤酒,并且决定每天的定量为两杯酒。只要没超过那个限额,我想就不会惹麻烦。无论是在早晨喝,还是在睡前喝,无论是在房里喝,还是在酒吧喝,无论是独酌,还是群饮,都未尝不可。 第二天是星期三,我起得很晚,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吃了一顿延迟的早餐。我走到市图书馆,在那儿待了两个小时,然后在布赖恩特公园闲坐,直到毒品贩子让我神经紧张为止。他们已经完全把公园变成了他们的领地,在他们看来,只有潜在的买主才会劳神到这里来,所以不断地有人过来兜售兴奋剂、镇定剂、大麻、迷幻药,和上帝才知道的一些玩意,让你连张报纸都看不成。 我当晚去了八点半的聚会。聚会常客米尔德丽德宣布那天是她戒酒十一年纪念r,赢得一阵掌声。她说自己并无秘诀,只是戒一天算一天。 我心想,如果我睡前不喝酒,就会戒掉一天酒。我觉得,无论如何,我要做到这一点。然而,我会后径直去了波莉酒吧,一连喝了两杯酒。我和一个家伙展开热烈讨论,他执意给我买第三杯酒,但我让酒保换成可乐。我对自己很是满意,知道自己的极限,坚持住。 星期四,我晚餐时喝了一杯啤酒,然后去参加聚会。休息时,我离开那里。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停留,但不知怎么硬是没有点酒,之后匆匆离开。我心神不宁,在法雷尔酒吧和波莉酒吧进进出出,但都没点酒。离波莉酒吧不远的酒铺仍在营业。我买了丹特波本酒带回旅馆。 我先冲澡,准备上床。然后,我打开酒瓶,往杯子里倒了大约两盎司酒,喝完后入睡。 星期五一起床,我又喝了两盎司酒。我确实感到酒力,十分舒畅。整个白天我没再喝酒。就寝时,我又喝了一杯,之后倒头便睡。 星期六醒来时,我头脑清醒,没有喝酒的欲望。我不知自己为什么能这么成功地控制酒瘾。我甚至想去参加聚会,与大家分享我的秘密,但我能想象得出他们的反应。会心的表情,会心的笑。清醒者自以为是的样子。此外,能控制酒量并不意味着我就应向他人推荐这种方法。 上床前,我喝了两杯。几乎没有感觉,但星期天早晨醒来我觉得有点晕,于是慷慨地给自己灌了一杯醒脑酒,来开始新的一天。效果不错。看完报纸,我查了一下聚会记录,发现下午在格林威治村有一个聚会。我乘地铁到那里。聚会者几乎都是同x恋者。休息时我溜之大吉。 回到旅馆,我打了一个盹。晚饭后,我看完报,决定喝第二杯酒。我往酒杯里倒了两、三盎司波本酒并一饮而尽。我坐下,想再看一会儿报纸,但总是不能集中精神。我想再喝一杯酒,但又提醒自己当天的两杯已经喝完。 然后,我突然意识到,我早晨喝酒已是十二小时之前,这比我前一天晚上喝过后到今早那杯之间的时间还长。所以,早晨那杯酒早已从我体内散去,或许不该算作今天定额中的一部分。 这意味着睡觉前我有权再喝一杯。 我很高兴自己能够悟到这一点,决定好好喝上一杯以犒赏自己的d察力。我满满地倒上一杯酒,酒面离杯口不到半寸,然后细细品尝,拿着酒坐在椅中的样子就像俊男广告里的模特。我很理智,知道重要的是饮酒的杯数,而不是每杯的量,然后又突然想到我欺骗了自己。我的第一杯酒——如果算是第一杯酒的话——没有几滴。某种意义上说,我还亏欠自己大约四盎司的波本酒。 我倒了估计四盎司的酒,一口g了。 我愉快地注意到,酒对我并没特别影响。我当然没醉。事实上,长久以来我的感觉从未如此好过。老实说,好得都让我无法待在房中。我要出去,找一个适宜的地方,喝杯可乐或咖啡。不喝酒,因为首先我不想再喝,同样重要的是,我已经把今天的两杯喝完了。 我在波莉酒吧喝了可乐。在第九大道一个叫“小孩手套”的同x恋酒吧喝了一杯姜汁汽水。有些顾客看来有些眼熟,我想他们下午可能也参加了格林威治村的聚会。 往市区方向再走一个街区,我又有所发现。现在我已经一连几天成功控制酒量,此前我整整一周滴酒未沾,那不是一个证明吗。妈的,如果我能将自己的饮酒量控制在一天两杯,那就证明我没必要把自己的饮酒量限制在两杯。我过去存在酗酒问题,我无法否认这一点,但显然我已经超越了人生的那一阶段。 所以,尽管我不需要再喝酒,但如果我想,我当然可以再喝上一杯。而且如果我确实想再来一杯,那g嘛不喝呢? 我走进酒吧,要了双份波本,不加冰。我记得酒保有个闪亮的光头,还记得他给我倒酒,也记得我举起了酒杯。 那是我记得的最后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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