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其他

(重生)活着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鬼丑
我含糊着说:“你去吧,别管我。”
赵耳朵抱怨了一声,说什么研究生就是好然后就开始拾东西。他的动作很麻利,看得出来平时也是这样抓紧时间的。
我躺在床上想了半天,后来决定不想了。想这么多有什么用呢?明天回去问问孟穹就知道了。无论他是不是和我一样重生过,对我来说都没什么关系。
这算什么?
当时听说孟穹打人的时候,心里最多的是担心,剩下的就是对踹了孟穹一脚的警察的愤怒,那时候没觉得孟穹给我找事儿,可是在求张蒙帮忙的时候,就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了,多少有些埋怨孟穹的不成熟。
可现在我心里更多的是感动。这感动绝不是因为孟穹帮我打了一个人,而是他把我放在心上,任何伤害我的人,他都觉得像是伤害了他自己一样。
我脑海里不由浮现出那时孟穹在澡堂里和我说的话,他那么悲凉伤感的说:
“因为我恨他。”
那时我还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恨一个和孟穹没关系的人,但是现在我知道的。
孟穹用他的行动告诉我,他很在意我,他恨所有伤害我、把我从他身边带走的人。
那种痛恨,让他即使清楚现在那个李竹笙的父亲是无辜的,都无法压制住他的怒火。
我很认真的做笔记,听课,但是教授的话一个字都没进我的脑子里。我有些心不在焉,好不容易熬到了下课,我就往孟穹的蛋糕店跑,刚下课店里人很多,孟穹站在银台那里非常忙。现在他都是晚上做好糕点,白天的时候就自己当银员,只请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帮他看店,防止有人拿着东西不给钱就走了。
见我来了,孟穹先递给我一包糖,然后让我进来帮他银打包。现在是不好说这些事情的,于是我只能忍了忍,低着头帮他忙。
这不是我第一次帮孟穹银了,以前也会遇到同学,他们都很惊讶地看着我,问:
“陈启明,你这是兼职打工吗?”
孟穹总会抢先说:“不是,他是我弟,来帮我忙的。”
所以现在来这里的人都知道了,这个年轻的老板有个非常漂亮的弟弟,学习很好。
都是大学生,排队很有秩序,过了放学的高峰期,店里就安静了。我本来想现在问问他,可旁边还有个不认识的看店的小姑娘,那些话就怎么都问不出口。
后来孟穹看出来我的欲言又止,就让那小姑娘先走了,提前关了门,和我一起往学校走。他问:
“怎么了?”
我说:
“今天我看到你上次你打的那个人了。”
“哪个人?”孟穹一愣,说,“……那个,李向前?”
李向前,对,就是这个名字。
我道:“嗯。”
孟穹沉默了,摸了摸我的手背,说:“都过去了,也没什么的。”
我问:“你为什么要打他?”
孟穹抬头看着我,半晌才叹了口气,道:“我也不知道……我现在说你会觉得非常荒谬,大哥,咱们能别说这人了吗?我不知道怎么说,等以后我知道





(重生)活着 分卷阅读102
怎么告诉你的时候再告诉你,行吗?”
我一愣,‘荒谬’?孟穹为什么会觉得我会感觉荒谬。后来我反应过来了,原来孟穹他根本就不知道我这个身体里,装的是拥有两世记忆的灵魂。
于是原本想说的话,我又憋到了心里。现在确实不适合说,我只能相信孟穹,等他跟我解释。
那天晚上孟穹接到了一个电话,说孟天马上就要被枪决了,现在可以去探望,也是最后一次探望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很是惊讶,因为以前说给孟天判十年,怎么会变成死刑呢?
原来孟天手上早就有人命,盘根错节的关系是被一层一层剥离出来的。
那冗长拖沓的法律审判最终还是给孟天判了死刑,他上诉两次,拖了这么多年,妻子变卖家财给他请律师,做担保,可这么多年了,还是逃不过一死。
孟穹带着我来到关押孟天的监狱,律师没有感情但是充满辩解意思的回答:
“如果孟天是女人就有办法了。如果他是女人,只要现在能怀孕,就可以避死刑。”
这话让孟天的妻子很是尴尬,可又不能翻脸,只得陪笑,说麻烦您了。
我和孟穹走到监狱里的时候,隔着透明防弹玻璃,他正温柔地和自己的闺女说话。那小家伙没怎么见过父亲,开始有些怕生,无论孟天的老婆怎么让她叫爸爸她都抿着唇瞪大眼睛,一句话都不说。毕竟是小孩儿,适应能力强,没一会儿就爬到桌子上,隔着防弹玻璃,充满童真的亲着永远也亲不到的父亲。
“等我死了,你就改嫁吧。”孟天沉默着对明显苍老了的妻子说,“我对不起你,这辈子没让你过什么好日子。一开始那么混蛋,幸好遇到了你……我就给你留了一个孩子,你一个带着孩子的女人也不好改嫁。你把她送人、给孤儿院都行,我不怪你。”
孟天的妻子就哭了,说:“孟天,我真恨你,你怎么这么傻,这么狠心。我这辈子就只是你一个人的女人,你别想甩下我,我孩子也只有一个爸爸。”
“爸、爸。”小姑娘突然喊了一句,后来越来越开心,在桌子上手舞足蹈,对着孟天挥舞拳头,笑眯眯的说,“爸爸,爸爸。”
“哎,好宝贝。”孟天一声一声的应,最后眼泪‘刷’的一声从脸上流了下来。
68进展
然后孟天让孟穹拿起听筒,对孟穹说:
“弟弟,我以前做过不少蠢事,那时候太王八蛋了,本来没脸见你,可是我就你这么一个亲人了。”孟天讪讪地低下头,顿了一下说,“以前觉得朋友比亲人好用,现在才知道那时候有多傻。都是骗人的,哪个能比得上亲人呢?”
孟穹尴尬地看着我,然后我对他点了点头。
孟天愣了一下,很惭愧地说:“我能不能求求你可怜可怜我?我的女人硬气着呢,肯定不会再嫁。她一个女人,拉扯孩子这么多年,欠了不少钱了。你就看在咱们妈的面子
上,以后能不能帮帮我媳妇儿?不要给她们钱,就可怜可怜她们娘俩,给她们口饭吃……”
说着说着,孟天又忍不住低下了头,他在里面吃不好,再加上时时刻刻担心外面的女人和孩子,这么些年瘦的都不成人形了。他也知道自己的要求很过分,后来都绝望了,眼巴巴地看着孟穹。
孟穹又看了我一眼,眼里都是犹豫和困惑,我知道他想帮忙,就又点了点头。
孟天见我点头,高兴得发抖,一边对我说‘谢谢’,一边说‘对不起’。
似乎每个人都是在最后关头才会突然清醒,回想自己曾经做过的一切错事,悔不当初,泪流满面。而当一个人镇定的承受一个接着一个重大的不幸时,他灵魂的美就闪耀出
来。
万幸的是,我遇到的都是别人的苦难,而不是自己的终结,这些苦难让我一遍一遍的看清自己,看清自己爱的人,爱自己的人。
张蒙在加工市场出事的时候把店卖了,因为旁边有一个老板把他们家的童工打得差点死了,最后被记者照了照片,放到了报纸上。张蒙是最早得到消息的那一部分人,当晚就把店低价卖了出去,他觉得童工现象确实是问题,无论多么不在意,政府也不会放过人命的漏洞。
他又分别在内环和大学城旁边买了店,内环都是高档翡翠珠宝,针对的是那些爱美的富人阶层,大学城则是便宜的小饰品,客流主体当然是那些寂寞的男男女女。
张蒙在广州那边谈了无数次,光带着我就跑了好几回,最后高价买了那家加工店,把工人和器具都卷跑了。这些器具被装到大学城旁边的饰品,店铺的主要电路都被拆了,用来适应新的用电需求,随后所有装潢都改革一新,最主要的负责人就是姚钟文。
这时姚钟文已经毕业好多年,虽然还没有日后那样飞黄腾达,可在装潢界也是小有名气。他正在德国学习,我给他发了邮件,告诉他有事请他帮忙,他就在放假的时候回来了。
那时候姚钟文已经忙的不可开交。德国的毕业证书非常不好拿,论文的每个字都像是黄金一样珍贵。我是后来才知道他忙成那样,本来不打算劳烦他,结果姚钟文就说陈启明,我欠你人情,我必须回来。
这几年张蒙的生意是风生水起,光分给我的红利就接近五十万,他说我现在只能拿百分之五的利润,等我毕业就可以拿百分之十的利润了。我说,你干什么白给我,对我这么好?张蒙就笑,说,那是,咱俩不是过命的交情吗?
张蒙赚钱赚的太多,又深感自己无聊无水平,最后决定和我当两年的同学,在大学里一起读研究生。我研究生一年级的下学期,张蒙拿钱搞到了一张本科生毕业证书,报考了我们学校的在职研究生。在职研究生水分很大,几乎是拿钱弄出来的,可张蒙学的是珠宝鉴定专业,自己工作又小有成就,被人白眼也无所谓,因为没人敢当面给他白眼,只能暗自嫉妒。
我说:“我是商学院的,你跟我碰不到。”
张蒙说:“我就说着玩,你还当真?”
我说:“你有什么要帮忙的,找我。”
张蒙就笑,道:“行吧,你有时间帮我看店就行了。”
不过张蒙还真没打算混事,好几次我都在自习室看见他。他趴在桌子上,还戴了一副眼镜,看起来更像是书生,不过他在社会打磨这么多年,身上早没有大学生的那种纯真,一眼就能辨别出来。
所有人都在慢慢变化,所有事都在向好的方面发展。当我不经意看看日历的时候,才惊讶地发现现在离我前世死去的时候正好相差两年。
时间过得太快,我几乎已经忘记了,我是死过一次的人。
孟穹也想买一家店。他似乎沾了张蒙的好运




(重生)活着 分卷阅读103
气,短短几年赚的也不少,口袋中一有闲钱就想扩大经营范围。和我商量之后,他选了一家刚要建造的百货商场,店铺就在刚进门的一楼,地理位置很好,不过花了不少钱,流动资金一时很是紧张。
这时候几乎就要到北京房价的巅峰了,有人愿意出两百六十万买孟穹的楼房。考虑到日后泡沫房价的风险,我和孟穹把楼房卖了,买了一栋远离城市的小别墅,平米很大,就是交通不算便利。
研一寒假的时候我考了车本,张蒙还惊讶了一阵,他说他还以为我害怕开车。我确实害怕开车,那是前世留下的阴影,每当我过十字路口的时候心脏就会‘怦怦’狂跳,可不能因噎废食,我和孟穹总要有人会开车。
张蒙出了钱,给我买了一辆车,我很惊讶地看着他,说:
“我以后会自己买。”
张蒙就吸烟,一边吸烟一边眯着眼睛看我,最后揉了揉我的头,说:
“你小子,就不会说一句谢谢吗?”
张蒙对我好,非常好,在我最艰难的那段时候,如果没有张蒙的资助,我可能真的走不下来。我总是会想起那天我决定要去加工市场的时候,那时候我为什么会这么幸运,
走到了张蒙的店里。
很快就开学,我升入了研究生二年级,赵耳朵读大二,在本校军训。我们学校军训比较严格,都是统一服装,赵耳朵的皮靴非常不合脚,第一天下来就把小拇指磨破了,脚心都是血泡。
我说:“你跟你们教官说一说,要不干脆请假。”
我记得我们那年都是后面狠训,第一天就这样,也挺可怜。
赵耳朵呲牙咧嘴地往脚上倒云南白药、贴创可贴,说:“不请假,死也不请假。一个大老爷们第二天就请假,多丢脸。”
我说:“那你站得起来?你们教官没说什么?”
赵耳朵说:“我们教官说‘是男人就要学会吃苦!’”
说这种话的教官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大学生的军训怎么会说这样的话,怎么也应该是‘是人就要学会吃苦’吧,难不成还有性别歧视?
我有点奇怪,问:“你们教官是?”
我只是随便问一句,因为我不可能认识他们的教官,谁知道赵耳朵竟然说了一个让我耳熟的名字,他说:
“我们教官叫张扬,扬起的扬。”
我愣了一下,反应一会儿,心想张蒙的弟弟是不是也叫张扬?
那天我特意在下课的时候往操场走了走。操场是一天内都会被太阳照到的地方,大二的学生就在那里训练。
好不容易找到赵耳朵的班,就看见一个穿着武警服装的男人,面对着太阳,被晒得很黑。男人站的笔挺挺拔,身材匀称修长,出的汗把身上的衣服都浸湿了。
怎样的训练能让汗把身上的衣服都浸透了啊?我听着本科生喊口号,觉得饶有兴趣,就想找个地方坐下着看。
结果一眼就看到了靠在树下,盘腿坐着的张蒙。
我没说话,坐在他旁边,用下巴指了指赵耳朵那个班,问:
“这是你弟?”
“嗯。”张蒙毫不在意地说,看了看旁边没人,就用炫耀的语气对我说,“帅吧?”
“……”
张蒙啧啧有声,摸了摸下巴,点评着自家兄弟,说:“穿上军装还人模狗样的。就是没我帅。”
张蒙正得意呢,突然听到张扬那边,喊了一声:
“你们的动作都太不标准了,软绵绵的都是姑娘啊。”
张扬擦了擦脸上的汗,说:“让学长教教你们,怎么样?”
学生一个个面面相觑,不知道张扬是什么意思。
张蒙愣了,还没来得及跑,张扬就猛地冲了过来,拽住张蒙就往那边拉。
“你他妈的……”张蒙还没完全骂出来,被张扬拽的几乎要向前栽倒。我用手遮住阳光,看着他们两个闹。
张扬把张蒙拽到前面,让他站军姿,手指若有若无地摸他的身体,口中说:“眼要正,胸要挺,腿要直”
张扬的手摸到了张蒙的后背上,搔痒一样抚摸一下,然后抻了抻张蒙的t恤。
张蒙脸色一变,却强忍着没说脏话。
张扬脸上的汗流到了下巴上,应该很累,但是笑了。
研二那年寒假比以往都要冷,刚十月份,风吹在脸上就像是刀子一样。我开着车和孟穹回小别墅,那里交通不好,公交车和地铁都不通那边,这就是我要学车的原因。因为地势偏远,路上没什么人,我开的很慢,不过孟穹也不在意,从今天起学校放假,我有的是时间陪他。
在家里休息了两天,孟穹就闲不住了,他说就快春节了,城里那两个店都忙的要命,孟穹不放心雇佣的人,觉得那些那些人肯定靠不住,要是资金再出现纰漏就麻烦了,春节人那么多,是理不清头绪的。
于是我们又开车回到城里,每天在那店里打下手。孟穹作为蛋糕店的老板,对员工有一种威慑力,不过他为人亲和,很快员工就放开了,偶尔还会和孟穹开玩笑。
他们问得最多的就是孟穹有没有结婚,孟穹每次都说没有,他们偏偏不信。
员工道:“您今年二十几?”
孟穹笑着,没说话。
员工说:“没结婚也要谈恋爱了吧,您这样的条件,女孩儿都要倒着追呢。”
孟穹垂下眼皮,还是不说话。那些曾经让他痛苦不堪的自卑都变成了别人无法理解的事情,他们只看到了孟穹现在光鲜的一面,却不曾见过他洗车时,为了一千块钱辗转反侧。
就像是外人能看到我身上名牌大学的标签,却不知道我曾经被生活逼得去当童工。
正是因为没看见、不知道,所以无法和别人亲近。
快到我生日了,那天早晨我就闻到家里馥郁的香味儿,孟穹一大早起来给我做蛋糕,纯手工,连奶油都是自己熬的,又干净又新鲜。他这么急是想赶在中午前做出来,他对我脆弱的胃担心不已,生怕错过中午,晚上吃让我犯胃病。
我醒了一次,在那浓郁的香气中昏昏沉沉,再次睁眼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九点多了。
“启明。”孟穹叫我,托着我的后背把我从被子里挖出来,伸手把我的睡衣解开,换成衬衫和毛衣,毛衣口袋里,是满满的一把奶糖,摸起来还有那种温热的感觉。
“生日快乐。”
69、求婚
第六十八章
新开的那家店和其他店都是一样的名字,那是一个生僻的英文单词,我都不认识。一开始我以为他是为了吸引那些喜欢英伦风的小女孩,才故意起了这么个生僻的名字。后来发现不对了,因为每次设计牌子的时候孟穹都会非常认真,他会仔细挑选字体,然后选择颜色,质量要求很高,一点都




(重生)活着 分卷阅读104
不含糊。
最后我查了查词典,才知道那个花体写出来的‘phosphor’是启明星的意思。
研二下半学期,我们学校附属的医院接了一位特殊的病人。她的特殊在于,我们都认识她。
那位病人名叫‘余之轩’,和我是初中同学现在是赵耳朵的女朋友。
她得了血癌,也就是日常说的白血病。余之轩在上体育课的时候突然晕倒,然后流血不止,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深度昏迷,几乎有生命危险。
余之轩有个双胞胎哥哥,可他们两个长的一点都不像,是异卵双胞胎,在进行骨髓匹配检测时,发现他们两个不合。
那时候我正和孟穹忙新店的事情,所以一开始并不知道这件事,后来回学校,我就看到赵耳朵躺在宿舍床上,无声的流眼泪。
我问他怎么了,赵耳朵一句话都不说,那时我才知道出事了。因为我很久都没见过这样哭泣的赵耳朵了,他那么绝望,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赵婶儿刚跳楼时的他。
我和孟穹拿着鲜花去看望余之轩。她的脸色惨白,几乎和床单一个颜色,嘴唇都是紫的。那时她正在睡觉,但是很快就醒了,她并不吃惊,很温柔地笑。
我和孟穹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以前孟穹对这个女孩剑拔弩张,现在他看着余之轩就像是看赵婶儿,眼神中只有同情,没有厌恶。
我们不说话,余之轩也不说话,三个人安静地坐在房间,阳光顺着窗外缓缓爬进来,有的被树叶挡住,在余之轩脸上倾泻出斑驳的阴影。
余之轩很温柔地说:
“麻烦你们帮我照顾一下他。”
我和孟穹都知道她的那个‘他’指的是谁,所以我们都没说话。
余之轩就那样看着我们,她已经知道我们的回答了。
那天余之轩一直仰着头,阳光照在她的眼睛里,使得她的眼眸映出如同琥珀一般的黄色。那黄色让我想起几年前我在寺庙看到的那个孤独的老人,那时他的眼神和余之轩如出一辙。
祥和、安静、沉稳、内敛……
似乎每个词都可以形容他们的眼神,可每个词语都无法准的形容这眼神带给人的震撼。
和余之轩匹配的骨髓一直都没有出现,她越来越虚弱,到后来她也认命了,不再继续化疗。可药物的副作用让她头发全都掉光,不停呕吐。
赵耳朵开始很晚回宿舍,每天晚上我都听到宿舍里类似老鼠吃东西的声音,想想才知道那是赵耳朵在咬紧牙关,不停颤抖。
然后有一天,赵耳朵对我说:
“陈启明,我要和她结婚。”
我顿了顿,说:
“好吧。”
他要和一位半只脚踏入棺材里的女人结婚,可我一点都不惊讶,因为如果对方是孟穹,我也会毫不犹豫的接受。
我拿着当年那位老人送给我的念珠,交给张蒙,让他帮我加工成婚戒的模样。
张蒙看着我,问:“这是什么?”
我说:“念珠。”
张蒙就不说话了。他抓紧时间打磨这两枚特殊的戒指,终于在赵耳朵仓促的婚礼前赶了出来。
如果说赵婶儿的死亡让赵耳朵懂了勤勉向上,那么余之轩的行将就木则让他懂了沉稳内敛。穿上西装的赵耳朵显得相貌堂堂,他瘦的厉害,原本合身的西装空荡荡,脸色比旁边的新娘还要不好,却露出了这些天第一个笑容。
因为时间紧张,所以余之轩的主治医师就成了司仪。他穿着洁白的礼服,认真地问:
“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
“爱她、忠诚于她,无论她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你愿意吗?”
孟穹悄悄凑到我耳边,压低声音,用只有我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说:“我愿意。”
赵耳朵的声音同时响起,他拿起话筒,说‘我愿意。’
司仪继续道:
“你愿意嫁给这个男人吗?”
“爱他、忠诚于他,无论他贫困、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
“你愿意吗?”
然后我笑了。在孟穹的眼中,我看到一个人扬起嘴角,用口型说了句‘我愿意。’
那一瞬间,阳光屏住呼吸,天地都褪却了颜色。孟穹眼中只留下了,这个仿若星辰般美丽的人。
台上的余之轩抽抽泣泣地哭了,那句‘我愿意’半天都没有说出来。最后赵耳朵弯腰搂住她,给她一个吻,并且不停地亲吻余之轩的唇角,这个女孩才停止了哭泣,终于说出了那三个字。
交换婚戒的时候,用的就是我送给他们的那对儿,洁白的念珠安稳地躺在铂金上,那样怪异的搭配却被张蒙加工成了最合适的模样,看起来很是动人。
1...3132333435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