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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活着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鬼丑
坐到了晚跑时间,就有许多想要偷懒的女学生跑到自习室里了。她们大多数是高中生,也有几个是初中的,最开始不敢说话,晚跑持续了十分钟,她们就开始聊天了。
我头也没抬,看了会儿习题,这时候,有一双洁白的手,轻轻敲了敲我的桌面。
☆、独占
第二十一章
那双手又细又小,一看就是属于女人的。我抬起头看看,没认出那是谁,以为我挡住了人家的地方,于是我挪了挪凳子。
“陈启明。”女生笑眯眯地喊我的名字,声音很大,让我有些尴尬。
我连忙对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看着她觉得有些眼熟,却怎么都想不起来到底是在哪里见过她。
女生声音没有压低,反而更加尖锐,她说:
“是我啊,我是余之轩,怎么,你不认识我了吗?”
我有些惊讶。确实是不认识的,第一次见到她她还浑身都是臭泥巴,第二次见她刚军训完,黑得要命,现在看,我感觉她白了不少,应该是化妆了。
我对她点点头,就低头看书了,并不想和她说话。余之轩也觉得无趣,她有些局促地拽了拽衣角,和她一起来的女生对她使眼色。
我觉得有些吵,就站起身来,准备离开。谁知道余之轩伸手就要拽我。我向后退了一步,没让她拽着,余之轩尴尬地笑笑,从兜里掏出一张纸条,递给我。
“我们都听班主任说了,你要跳级了吧?真好……这是我的手机号码,有时间可以多联系。”
说着,女生就低下了头。我本来不想下来的,但是想了想,突然问:
“这号码可以给别人吗?”
余之轩愣了,随即就点头,道:“当然可以。”
于是我把纸条了下来,我知道赵耳朵会很高兴的。
我背着书包就要往外走,余之轩竟然跟在我身后。我回过头盯着她,她脸都红了,声音颤抖地问:
“能不能把你手机号也告诉我?”
“我没有手机”
余之轩很失望地说:“哦……那家里的电话呢?”
“不行。”
“……”
我低着头往前走,余之轩就跟着,一直跟着我走出校园。我看她也没背书包,不知道她为什么跟着我出来。
我并不想和她说话,很无奈地四处看。我发现孟穹已经来了,可是现在才五点五十,还没到放学时间。
见到我,孟穹也没有高兴的表情,他面无表情的看着我走来,又看了看余之轩,没有说话。
我觉得有些奇怪,也没说什么,坐在自行车后面。余之轩见我要走了,有些沮丧地朝我摆摆手,道:“再见。”
我点点头,跟着孟穹回家。
到了家门口,孟穹掏出钥匙开门,突然对我说:
“大哥,你是不是早恋了?”
我猛地抬起头,有些惊讶地看着孟穹,心说,什么?早恋?和谁早恋啊?
但是我马上就想到了放学时孟穹不寻常的表情,心说他这是误会了吗?我没说话,只看见孟穹脸上的表情有些局促不安,他用手蹭了蹭裤子,手心里有汗,他捏不动钥匙。
孟穹干脆不开门了,他转过身,虽然和我面对面却不敢看我的眼睛,他说:
“……我是不是应该管一管?你还太小,又跳了级,我……,现在还是以学习为重吧。”
说完这句话,孟穹自己也无话可说了,学习当然可以当成借口,但如果铁了心要谈恋爱,家长也没什么办法。
孟穹拍了拍我的肩膀,转过身开门。我发现他的手有些抖,我不知道他这是紧张还是愤怒。
我能隐隐感觉到,这世的孟穹已经和前世不一样了。他对我更加亲密,更加依赖,那种虽然刻意掩饰却仍旧能看出来的独占欲,让我迷茫。
“……现在不谈,早晚也是要谈的。”
我看着孟穹的背,突然说。
孟穹开门的手一抖,‘铿’的一声,门就开了。我没有向前走,他也没有。孟穹转过身看着我,说:
“你太小了。而且还跳了级,我觉得这不好。我不会同意的。”
我叹了口气,说:“我的心理年龄和你们是一样的。”
这倒是实话。
孟穹抿着嘴,没有说话。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你以后也会谈恋爱的,你是从我这个年龄段过来的,你应该会明白我的感受。早恋……其实很正常吧。”
他可怕得沉默着,半天都没讲话,我刚才讲话的时候,楼道里一直有回音,到现在都好像有人在说话一样,在我的耳边嗡嗡作响。
我抬头看了看孟穹,他的脸色很不好,但是也没生气,他转过身,似乎是毫不在意地说:
“……进来吧。”
我知道孟穹的情绪





(重生)活着 分卷阅读30
已经在失控的边缘了。那天他连饭都没吃,一人蹲在阳台上抽了一个小时的烟,回屋的时候都能闻到他身上刺鼻的味道。前世他吸烟大概是没有这么凶的。我的感觉很微妙。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
我是希望孟穹好的,我感激他,并且真的把他当成我的亲人。如果他愿意,我自然会像他的儿子一样,等他老了,养他,照顾他。
但是孟穹偏偏不稀罕这些,他要的不是我的照料,他要我。
我就没办法了。
我那么希望他好,想让他正常,是绝舍不得让他被人骂成‘变态’的。无论我多么在意他,也不要表现出来,如果可以,我要尽量和他保持距离,还给他一个正常的人生。
那天晚上,我暗自下了决心,前世的我因为什么都不知道而让孟穹走到这条岔路上,这世决不能重蹈覆辙。
我有些悲凉地想,这是我对不起孟穹,还是孟穹在逼我?
一大清早,我就被楼上的动静吵醒了。一个尖锐的男声响起,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哭喊。那时的我还在睡梦中,却被立刻惊醒。我连忙睁开眼睛,听了一会儿,觉得是楼上有人在打架,我想了想,就往外面走。
一打开门,我就看到楼道里铺天盖地的废纸和卷子。孟穹没在,大概出去劝架了。我一开门就听到一个尖锐的女声骂:
“没用的东西!就会吃!养你还不如养一头猪呢!”
随后就是小男孩抽抽噎噎的哭声。我听到孟穹低声劝阻:
“大姐,别这么和孩子吼。”
我就知道打架的是谁了。
赵耳朵有一对儿脾气暴躁的父母,说起他父母暴躁的脾气,就不得不提赵耳朵云霄飞车一样的成绩。他本来学习成绩很好,考上了这里最好的初中,但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上了初中,他的成绩一落千丈,快在班里垫底了。赵家父母本着‘不打不成材’的封建教育思想,三天两头儿对这个儿子来个男女混合双打,今天情况比较严重,大清早就开始了。
我拿着钥匙,走到楼上,就看到赵妈妈正拧着赵耳朵的耳朵,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我看赵妈妈那架势,恨不得要吃了赵耳朵。我还在想赵耳朵到底犯了什么滔天罪行值得赵妈妈这样的时候,就看到赵耳朵眼圈突然红了。
赵耳朵嘹亮地哭了一声:“你打死我算了,反正你们都喜欢陈启明,要他当你儿子啊!!”
赵妈妈被赵耳朵的吼声弄得手松了一下,随即气的浑身发抖:“对啊,我迟早有一天不要你!”
一听这话,我觉得有点过分了,赵耳朵眼睛通红,用力推了他妈一把,转过身就往外跑,眼泪哗啦啦地往下流,走的时候还狠狠瞪了我一眼。
孟穹对我点了点头,我就转过身,追着赵耳朵,捂住他的嘴不让他发出声音,然后把他拉到了我们家。
赵耳朵情绪很激动,扯着嗓子吼:“让我出去!我他妈不要这个家了。”
他脖子上的青筋都起来了,我知道他为什么这么激动,青春期的孩子大概都会无法轻易控制自己的情绪。
我就让他发泄,等他安静了,才从书包里拿出余之轩的电话号码,一字一顿地对赵耳朵说:
“我把你人情还干净了,你爱去哪儿待着就去哪儿待着。”
赵耳朵冷静了,看到那张纸条上的电话号码,突然就愣了。他抬起头愤怒地看着我。
孟穹正好回来,看见赵耳朵,说:“我送你们两个上学去吧,那什么,你这几天先在我家住行吧?等你爸妈消了气再回去道个歉……”
“凭什么?!”赵耳朵突然喊了一声,那声音里包含着委屈和不解,“我不就是逃了半天的课吗?至于的吗?天天跟我说学习学习,你们知道陈启明逃了多少天的课吗?!!”
“……”
“……”
孟穹眨了眨眼睛,他说:“大哥那是被保送了,他不用去上课,学生不上课干什么去啊,难道和我一起洗车去吗?”
“狗屁!”赵耳朵梗着脖子,说道,“他早”
“你闭嘴。”我突然开口,对赵耳朵说,“别对我指手画脚的。”
赵耳朵突然蹲下来,嚎啕大哭。
他这种大起大落的行为,让我和孟穹都愣了,孟穹无措地看了看我,都忘了该问问我,赵耳朵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今天是周六,要不是清早的闹剧,我们可能还在睡觉。我自然是不会安慰赵耳朵的,于是自觉走到厨房煮面,让孟穹和赵耳朵聊一聊。
等我走出来的时候,我发现孟穹竟然显得非常开心,他对我笑了笑,走上来帮我端碗,好像昨晚发生的一切都忘了。
只是后来我知道了,那一天孟穹发现了赵耳朵手中的电话号码,赵耳朵告诉他这是我给赵耳朵要过来的,余之轩的手机号。孟穹立刻就明白了,余之轩那女孩对我有意思,我对她却一点感觉都没有。
☆、牵手
第二十二章
时间很快的过去,天越来越冷了。
我和孟穹很默契的都没有再提起关于‘恋爱’的话题,我们两个像是普通父子一样相处,他对我依旧充满耐心,会请整整一天的假来帮我跑关于保送的各种程序。
他这样,让我根本忍不住不亲近他,我发现只要孟穹不做出格的事情,我的手就永远不可能把他推开。我猜孟穹也知道这一点。
短短一段时间,当我再次量身高的时候,我已经长到一米五四了,
保送的消息终于确定了,只是我原本申请的是直升高三,到最后批准的是过了这个学期,跟着李老师一起上高二。
白天的时候,我就待在图书馆,给张蒙做零活,除了粘碎钻,他还让我学了许多别的工作,比如给手表换电池、清理;镶嵌、打磨装饰品,都是从最简单的开始,然后慢慢加深。
张蒙不是个好老师,往往讲两句他就开始暴躁,扔下来不想讲了。但是他的手上功夫很利落,做什么都快而准,有时候不用他教,只看他做个十几遍也能学会。
我觉得张蒙懂的东西很多,他对装饰品研究的非常透彻,手艺活也过硬,让我经常怀疑他就是这出身的。
张蒙从来不和我说关于他家里的事,就像是我从来不和他提起孟穹。我们两个都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对方,不让对方轻易跨进自己的领域半步。
与此同时,我终于明白,孟穹给我的那种奇怪的感觉是什么了。
那感觉名叫欲望。
周末的时候,我偶尔会看到他一个人躺在我的床上,什么都不做,只是发呆。见我走进来,他才会慢吞吞地爬起来,用那种很复杂的眼神看我。我不清楚那眼神里包




(重生)活着 分卷阅读31
含的东西叫做什么,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那样看我。
孟穹尝试着像那天一样摸我,我会挡住他的手,对他说别闹了。
孟穹就说:
“让我帮帮你,”他的表情有些忐忑,“你不难受吗?别人,也会这样的。这不奇怪。”
我摇头,沉默的看着他。我和他都知道,这很奇怪,没有‘别人’会像我们两个。
孟穹的表情从原本的忐忑变成冷静,到最后站起身出去。
我不知道孟穹到底去了哪里,但是当他回来的时候,他身上的味道变得非常冷冽。我就明白了他在外面站了很久。
这件事情并没有让我们生疏,相反我们越来越亲密。走到外面的时候,孟穹还会拉住我的手。
我的身体长高了,但是脸颊的轮廓还没有变得成熟,那是少年特有的稚嫩,孟穹拉着我的时候,是没有人觉得奇怪的。
我们两个那么默契,十指相扣,仿若生来就是这样的姿势。
但是我知道,等我长大了,等我日后再和他这样牵手,就没有人觉得正常了,他们会用诡异的眼神上下打量我们,然后嗤笑一声,冷冷的撇下一句:
“变态。”
我越来越忙。张蒙总有无数的事情让我做,从最开始的简单劳动到复杂劳动,事情越来越难做不说,最可恶的是,他从来不张口提涨工钱的事。我忙着重新捡起我的语文和英语,高中的知识虽然简单,但是我忘了很多,再捡起来就辛苦了。
那一天我背着一大书包的加工品来到张蒙的店铺,他看都不看就扔给我两百元钱,说:“快过节了,你以后别过来了,这就算是你的过节吧,别总说我小气了。”
我抬头盯着他,忍不住骂了一句,这是过节,那今天的加工呢?
不过我最终还是没说话,把钱放到我胸前的口袋里,扣上了扣子。
等我走出张蒙的店,我才想起来,学校还没放假呢,怎么可能快春节了?
我转过头看张蒙的店铺,有些发愣。
拿到这些钱,我想给孟穹买几副手套。孟穹擦车的时候不带手套,一部分是因为他懒得带,一部分是因为那手套爱湿,到时候冻在手上反而更难受。我要给他买那种塑胶防水的。除此之外,还想给他买一副棉手套,不用多贵多好看,只要防风,足够保暖。加上这些天攒下了的,如果钱够的话,我还想给他买很厚的羽绒服。
这些本来算得上是必用品的东西,在孟穹家里是找不到的。我感觉到孟穹在攒钱,他很少买他需要的东西、绝不会买任何奢侈品,他每天每天都在凑活着过,他的节俭甚至让我难过。
我并没有挑特定的节日把东西送给孟穹,浪漫这种东西对于两个男人来说似乎不那么重要,能让他早一天骑车的时候手不被冻僵,对我来说比浪漫更重要。
我清点了我从张蒙那里赚的钱,手套一点都不贵,尤其是那种比较笨重的棉手套,如果去市场买还会便宜一点,张蒙旁边那条街的店就有卖手套的,还可以看看有没有卖羽绒服的。
所以我趁着考试那几天,到加工市场又转了转。
因为时间紧,以前我几乎没有在这边转过,当我向前走之后,我才知道这个市场到底有多大。
无数的小贩就躺在门口脏兮兮的棉被上,他们享受着冬日的阳光,看起来似乎和张蒙做的是同一件事情,可我能清楚的分辨他们之间的不同。这些小贩眼里零星有那么点‘认命’的无奈,而张蒙眼里没有,他的眼睛里只有慵懒,和在做生意时才露出来的明。
我挑了两家店,买了四副手套,是那种没有经过加工,上面一点装饰都没有的手套。这里东西齐全,当然也有卖羽绒服的,但是大部分是那种没有加工好的,没有缝线或者安装拉链。没有机器是弄不好的。手套我还可以拿回去自己弄弄,羽绒服就没办法了。
我问他们加工这样一套羽绒服要多长时间,他们说一个小时后就可以拿,我点点头,说:“好吧。”
等待的时候,我不知道为什么又绕远路到了张蒙的店铺。别人家都还开张,只有张蒙的店铺早早就关门了,锁上明显的锈迹,一抹就一手黄。
我眯起眼睛,踮着脚尖向店铺里看了看,但是里面拉着窗帘,我什么都看不见。
我慢慢走在市场里,一看我一个人,马上就有人从店铺里走出来,四处看看,然后对着我神秘地招手,问:
“你多大啊?”
我犹豫了一下,停住脚,问:
“你们这里有计数算钱的工作吗?”
“有啊。”那人故意和蔼地笑了笑,“加工首饰,完成一个我给你两毛钱,怎么样?”
竟然和张蒙那里的价钱是一样的。我还以为张蒙给我的价格有多高。我摇摇头,从那家店走了出来。
“哎,别走,我给你加到两毛五……”
想到了张蒙,我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一点也不觉得失望。
回到那家店,羽绒服已经弄好了。我想把这东西都放到书包里,但是那衣服很厚,书包里都塞不下。
于是我抱着羽绒服,往外走,看看时间,孟穹应该已经来接我了。
老远我就看到了孟穹,他却没看到我,因为他的头一直望着学校那边。
上次赵耳朵和他说我逃课的事儿,孟穹一点都没往心里去,他可能觉得我是出去玩了。而孟穹从来就不介意我偷懒,他对我有一种别人没有的宽容。
“孟穹。”我在他背后喊了他一声。
孟穹一听到我的声音,就连忙转过头,他看到我抱着一件厚重的羽绒服,几乎呆了。
“给你的。”我说。
孟穹愣了好一会儿,才把羽绒服从我手中接过来,愣愣的不知道说什么,他慢慢蹲下来,低着头摸了摸羽绒服,然后突然抬起头看我。
我长得太快了,刚来的时候,孟穹这样蹲着我还可以直视我的眼睛,现在,他这样蹲着,我却可以看到他的头顶了。
孟穹看我的眼神,让我沉默。我感觉我的心脏被人捏了一把,揪心的感觉过后,就是一股暖流涌进来,那温暖还夹杂着酸涩,像是一杯温热的柠檬水,柠檬加的太多,就那么泡着我的心脏。
让我受不了。
孟穹顿了顿,然后在街上把过厚的羽绒服穿上,却没有拉上拉链,他向前顷身搂住我,很用力很用力。
我感觉到他的沉默、他微微颤抖的手。
他在我耳边说:“谢谢。”
我哪里要他谢。但是我没有说话,我把头埋到孟穹的肩膀上,厚厚的衣服非常柔软,我能透过那么厚的衣服,闻到他身上的味道。
我把他搂在我后背上的手拉过来,放在眼前仔细看。
他的手修剪的很干净,但是骨节很大,




(重生)活着 分卷阅读32
因为寒冷,已经发红了。
孟穹见我看他的手,有些不好意思地想抽回来。
我紧紧攥着他的手,看着他的眼睛,缓缓的,缓缓地把他的手,贴到了自己的脸上。
我的脸被寒风吹得和他的手一个温度,他的手背很粗糙,脸碰到却觉得很舒服。
我从书包里拿出那副棉手套,戴在他的手上,紧紧握了一下,然后放开。
孟穹站起身,他对我说:
“大哥,回家吧。”
“嗯。”
孟穹微微弯了下腰,把我的手拉住,我们两个就这样,往家走。
我从未觉得如此快乐。
23、试探。
第二十三章
孟穹没问我我是从哪里弄来的钱,他对我实行的是自由放任政策,但是我猜他心里其实早就已经有答案了,只是他不愿意和我说破,直到我用自己的钱送他东西,孟穹才确定,我之前的逃学,到底是去干了什么。
这之前,他也忐忑,怕我去网吧,怕我出去和社会青年混。但是他硬是一个字都没说,他那么信任我。
孟穹没有直接骑车回家,他绕远路来到了最近的百货超市,他说:
“我正想给你也买件衣服。”
我摇了摇头,我来孟穹这里将近一年,孟穹给我买了无数衣服,尤其是冬天的衣服。要买也应该是他自己买。
大概是因为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大冬天我穿着秋衣秋裤就开门的样子让他印象深刻吧,孟穹给我买很厚很厚的棉裤,还有很厚的外套,来抵挡北方刺骨的寒风。
孟穹笑着拉我,说:“去吧。”
就在我俩争执的时候,旁边一个小孩儿的哭声引起了众人的注意。
那孩子看起来也就是五六岁的样子,声音稚嫩而尖锐,大声的哭闹:
“我要吃吃香肠!呜呜……!”
他的哭声太大,吐音太清晰,以至于好多人都笑了起来。我也觉得有趣,看着那孩子脸上的鼻涕和泪水。孩子的爸爸非常尴尬,他一把抱起那个孩子,小声骂道:
“吃什么吃,那么咸你晚上又该咳嗽了,还想去医院吗?”
小孩儿哭闹不停,一直说要吃香肠。
孟穹原本是笑着看那对儿父子,过了一会儿,顿了顿,从口袋里掏出三个硬币,交给我,说:“去买一根吃吧。”
他以为我看着那小孩是因为我也想吃。
那硬币还带着孟穹的体温。我摇摇头,把硬币放到孟穹手心,还没来得及说话,孟穹就松开了我的手,自己跑到马路对面,用那三个钢,给我买了一根香肠。
“……”孟穹他,真的是把我当成小孩子对待。
我从孟穹手中接过那根香肠,底下的竹签还带着孟穹手上的温度,寒风一吹马上就消失了。我把香肠往上举了举,示意孟穹先吃,孟穹先笑,然后咬了一小口,连皮都没有咬破,就还给了我。
我已经长高到他的肩膀位置了,他却仍旧把我当成小孩子,他揉了揉我的脑袋,往我胸口前的口袋里塞了几张纸,让我吃完了擦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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