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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童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贾浪仙
郑鸨头不见喜怒,却俯下身来,仔细审视百灵眉眼,似在探究他话中几分真实。
眼前的人,论长相,在‘蓬门为君开’里绝对算不上出挑,甚至,身段的高挑一度让许多客人将其拒之门外。所以百灵最初被送进来的那段日子不受重视。只是,这家伙不肯认命,就因为自己随口夸一句嗓子不错,就毛遂自荐学唱曲子,与客人周旋也是下了狠功夫,起初的两年不挑客,什么人都接。渐渐练就一身功夫,说的话总是得体到位,还不带谄媚之嫌。
看着这不起眼的货色,一步步夤缘而上,郑鸨头也是有所防备的,只是到而今,百灵离开之际,透露了自己原本的打算,郑鸨头才发现,时至今日,非分之想,至今未在百灵身上发现痕迹。
思量至此,郑鸨头心底难得浮起一丝情绪,拇指擦掉百灵残留嘴角的一丝痕迹,道:“看你也倦了,今儿就准你休半天假。秦爷刚捎的口信,说初五辰时来接你,消息我是压下来了。你虽东家已定,但这剩下几天,也不许怠慢客人。沙鸥这厮给你处置,回头给我个说法。”
片刻,不见郑鸨头再有其他吩咐,百灵才起身,躬身告退。
回到钟灵殿,只一盏茶的功夫,就有龟公敲门。百灵允了,人进来,失去行走能力的沙鸥被架至厅里,百灵淡淡扫了一眼,做了个手势,其中一名龟公上前放了个包裹在桌上,便退下了。
房门被带上,百灵径自往香炉里添了些瑞脑,盖上炉盖,瞥一眼地上的人,倒也不上前,站着,高高在上地端详了会儿,见地上的人没有开口的意思,转身欲走。
没迈出两步,就听见沙鸥低低喊了一声‘师傅’。
百灵止住了脚步,回头,终于与地上充血通红的一双眼对上,眼睛的主人抿唇一笑,或许是腿伤太重,笑得很吃力。
沙鸥见师傅不答,低了头往前爬,直到百灵跟前,才抱住百灵的腿,喃喃道:“师傅……我知道你要走,我不想独自留下,才偷了你的银票。可是,我没有告诉郑鸨头你藏钱的事儿,无论他怎么打,一点儿都没说。”
头顶的人没有即刻回答,一会儿,才听得咬牙切齿的几个字:“我要你跟着作甚!”撂下狠话,百灵直踢开沙鸥,回了内堂。
只是不一会儿,百灵又出来了,抱起地上的人,放在坐榻上。沙鸥一靠在软垫上,整个人顿时软倒在靠垫里,嘴上却未松懈:“刘公说给他三千两,他就带我出院。可郑鸨头不过一个眼神,刘公就吓没胆儿了,还一口咬定这全是我主意。”
百灵侧身蹲在坐榻旁,着手褪去沙鸥裤子,虽然对郑鸨头的下手已经心里有底,但亲眼看见时仍不由一惊。沙鸥两条腿被鞭打得皮开肉绽,尤其是小腿,衣物跟血肉粘连在一起,褪完亵裤,百灵额际已是汗水涔涔,半晌才对沙鸥的话反应过来,冷冷道:“光顾‘蓬门为君开’的人你也信,活该教训。”
方才送来沙鸥的龟公,提了桶水进房,百灵试了试水温,从包裹里取了药粉撒些进去,再抱起沙鸥小腿,放进水里。沙鸥嘶了口气,立刻要抽腿,被百灵狠狠压了回去,身边没有抱枕,沙鸥不由分说,抱住了师傅的头颅。
七厘散的滋味,百灵不是没尝过,所以沙鸥抱着自己脑袋颤颤发抖,百灵也只是单单拍了拍沙鸥后背。僵着身子拿毛巾沾了水,敷在沙鸥药水未能浸泡的大腿上。
“师傅,其实,我没太指望刘公能带走我……我想着,要是让郑鸨头发现,被打死了,也未尝是件坏事……”只是话未说完,就被百灵揪了脑袋,一记响亮耳光顿时把沙鸥打得歪倒在榻里。
沙鸥捂着滚烫的半边脸,看着师傅冷冷的眼,呆了片刻,痛觉传来,沙鸥只觉得脸上的疼要比腿上的痛清晰千百倍。当众毒打时都没涌上来的泪,而今心底一酸,顷刻像开闸的水,蓄满一双眼,在眼底汇成珠。表达心意的热情又一次被浇灭,只剩下最后的摊牌。
“师傅,你怎么可以这样……”啜泣连连,竟难受得说不上话,好一会儿,才继续道,“没有师傅,就没有沙鸥的今日。师傅,我敬您、爱您,您让沙鸥明白很多道理,唯独一项,沙鸥至今不认可。您说,世上无人可信。师傅,容沙鸥大胆一次,如果连我您都不愿意信,那这世上,就真再没您可信的人了。”
沙鸥看师傅神似飘渺,似有所动,便撑起身子,扳住百灵的肩膀,轻声道:“所有人都喊您公子,可我不喜欢,我知道你也不喜欢……我一直期待着,有一天,能喊您一声师傅。剩下没几天了,师傅,您答应一声,好吗?”
只是,百灵百灵心里却是另一股想法。他前所未有地懊恼自己当初对沙鸥太过手下留情,才让他至今还未能认清自己处境,心存幻想。
思量至此,百灵自眸底浮起坚定的寒光,硬生生掰下沙鸥手腕,起身,又是高高在上的俯视。“我干甚废这么大气力培养你,为的是再过几年从你身上抽油水养老!还真当自己有人疼有人爱了?”
百灵冷笑数声,背过身,接着道:“懒得给你上药,就胡乱给你拿药水泡泡。药倒是用了最好的,今晚就可以给我继续接客了。虽只有最后五天,但你入的所有银子如数上交。”说罢,百灵回头看了眼药水,道“泡得差不多了,来人!”侯在门外的两位龟公应声而入,百灵厉声吩咐:“把这窃贼给我拖到前院。”
‘蓬门为君开’分成前中后三院,能进来消的客人,身份都不会太差,但仍有所区分,止步一楼前院的,为普通客人,有特殊癖好的也留宿前院;中院则是‘蓬门为君开’入的中流砥柱,像百灵这等身段的红倌便在此处会客;而后院,除了炭房外,还有炊房等料理杂物的庭室。
所以,一听到‘前院’二字,沙鸥不由得上前拉住百灵衣摆,百灵止声。沙鸥低低问道:“公子,你就忍心?”
百灵冷笑,抽回衣摆,道:“你现在烂成这样,一般客人不会要你。这五天就呆前院吧,给你配这样的客人,赚的钱不比你完好的时候少。”转身俯视榻上人,以往回头总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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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的温暖眼神,这一次没有锁定在自己身上,只见沙鸥盯着天花板,眼睛瞪得老大,一双眸子通红,只是眼中的泪被蒸发殆尽。
百灵径自回了暖阁,阁外狼藉,就让龟公拾去吧。
第3章第3章
南越的雨,总是深夜发生,清晨锁住。好梦将嘈杂的雨声阻拦在外,留下一袭清透湿润的晨景。可对百灵而言,雨声淅沥听了无数,但清晨的温润倒是鲜有机会目睹。
昨晚一夜会客,时至清晨,百灵已觉困倦,送走客人后,一场彻夜持续的倾盆大雨仍没有止势。同为难得之事,百灵对雨后的清朝美景可谓兴味索然,但对伴雨入眠却兴致盎然。安然缩进被窝里,任凭屋外风吹雨打,只有在这时候,被遮蔽的安全感才会如此真切。
卸妆梳洗之时,百灵突然想起今明两日的安排,都被一位名叫沈越的两淮巡盐御史给包下了。
即便是当红小倌,在素未谋面情况下,客人顶多包下一天尝鲜,况且,南越第一名倌百灵三月初五将被南越药材大商秦爷赎身的消息传遍城池,在这微妙时刻订下百灵整整两天的客人,用意何在?
百灵全方面打探了这位客人的背景,了解其为苏州簪缨世家出身,为人以冷酷著称,至于其他,由于沈越来自外省的缘故,暂无线索。
但单单沈越冷酷的一面,竟能传开千里,这就足够让百灵不敢掉以轻心了。难得感到些许悸惧,不过困倦占据上风的此刻,百灵决定一切都等睡醒再说。
不过春季,盖上被子却给闷出一身汗,百灵踢开束缚,侧了身想继续睡下,门‘砰’一声被撞开,脚步声急匆匆冲向自己,百灵还没来得及睁眼,就被一个柔软的怀抱抱起。
被扶正了身子,百灵才看清来人一位年轻妇人。百灵没睡清醒,任凭妇人胡乱给自己套上衣裳,拉了自己的手冲出房外。跑得急促而力,但却让百灵渐渐清醒。
身边的景色从黄灿麦田、变成黄土坡地、穿过小溪,跨越丛林,最终来到江南小屋。妇人拉着百灵进了一座草房子,百灵回头,终于来得及仔细端详妇人,一身普通布衣也不能令其失色的姣好脸庞,鼻子嘴唇脸蛋,线条纤细而利落,唯独一双眼,灵动之余隐约透着一股忧郁,分外熟悉。
第一眼看到这张脸,百灵就放下了该有的防备,任凭妇人拉着自己跋山涉水。一阵清风自身后拂来,驱走了最初的燥热,百灵回望床外,看尽春夏秋在眼底冬变迁。人活一世,不过图个现世安稳,百灵多么希望时光驻留在此刻。
只是窗外变幻的景色突然定格在秋天,金黄的树叶似凝结了胭脂,逐渐加深,粗壮枝干最终承受不住一树妖艳欲滴的火红,化成一场漫天大火,吞噬了小屋,百灵再一次被妇人拉着跑向世界,只是这一次,沿途不再风和日丽,身后烈火紧追不放,暴风骤雨的袭击让妇人渐渐体力不支,脚步最终停留在一处山。百灵清晰看见妇人临终前回望身后紧逼火势的绝望,突然,妇人把百灵紧紧保护在怀里,一同跳下山崖。
与失重接踵而至的,是前所未有的恐惧,百灵在坠落中尖叫、挣扎,闭紧了双眼,惊惧中听到不断有声音在呼唤,一会儿是‘壑儿’,一会儿是‘百灵’,一会儿是‘师傅’,只是混乱没持续太久,嘈杂最终汇集成一声声‘公子’,百灵不愿再被恐惧挟持,猛地睁开双眼。
悬崖峭壁不见,眼前只有平静的床顶。百灵惊魂甫定,一声公子更是将他吓得迅速回头。原来是守房的龟公李四,自打沙鸥被赶出去,百灵最后几天的日常,都暂由李四料理,周到是周到,只是终究缺了份心照不宣的默契。
百灵出了会儿神,床外敞亮,日头还没升到正中。一场不时上演的噩梦让百灵避了沉于睡眠,时间宽裕,百灵缓缓起身,吩咐李四准备温水沐浴。
水汽包融是百灵最为享受的放松时刻,水里放了药材包,带起的蒸汽散发着草木香气,百灵捞起面巾,拧干水敷在脸上,休憩了片刻。
拿开面巾,百灵起身,李四应声而入,却被百灵阻止上前,毕竟要见的客人不寻常,百灵提前做足了功课,尽所能打探到了这位江淮客人的消息,凭着多年经验估摸着他的喜好,从而进行衣着打扮,所以,方才在李四准备沐浴汤水的间隙,百灵亲自挑选了上身的衣物。
过去无数次想要逃离的地方,真到了离开前夕,百灵还是想要演好这最后一出戏,留一个圆满的落幕。
李四在妆台上忙碌,把百灵稍后要取用的脂粉摆好在台面,伴随着屏风拉开的响声,李四也布置完毕,转过身,不禁呆住。
在蓬门为君开做事四载,李四自诩蓬门为君开龟公元老,美色没少见,但能够美到让人目不转睛,连周围空气的美好因子都能被调动起来的,这真是头一回见。
交领大袖花锦袍服,朵朵缂丝绣制的芙蓉花样,伴随着主人的走动,随光线明暗闪现光泽,百灵腰系白玉装祥文束带,宽肩窄腰的线条被勾勒到极致,衣摆轻盈,步态轻巧而不失端庄,颀长的双腿线条,走动之时若影若现,一双蜜色弯头鞋在裙底犹抱琵琶半遮面。
洗尽铅华的素颜,在艳色衣物的衬托下异常干净,乌发沾水,服帖着披散开,不算出众的五官,却整齐一致得轻薄,那轻轻翕动的鼻翼,更似蝉翼一般,透着沐浴后的粉嫩,吹弹可破。
直到手上兽骨梳被拿走,李四才回过神来,赶紧抢回梳子,取了手边毛巾,把百灵头发上多余的水珠吸掉,正要替百灵梳头,再一次被阻止,这最后一场节目,百灵决定一切亲力亲为。
一切准备就绪,百灵便在自己的天籁阁候客。不过午时一刻,小厮便前来告知客人已到。斟酌片刻,百灵决定走出阁外迎接。
‘蓬门为君开’并非建在平地,稍有坡度,中院地势为最高,而在中院之内,又数百灵所住的天籁阁占据制高点。因而,百灵出了阁门,只需凭栏眺望,蓬门为君开一众景况便可尽眼底。
午时,来客不多,因而百灵一眼就看见了由李四领着入院的人。看不清脸庞,但古铜色皮肤与一袭黑衣相衬得巧,走路大步流星,腰杆笔直,两淮巡盐御史作风凌厉的传闻,来人矫健的步态已尽然彰显。
春风拂面,带落一朵玉兰,百灵出手接住,花瓣柔软雪白,却透着生命的硬挺。
真是个好季节呢!
能够碰上英姿潇洒的对手,这一场落幕戏的开端,百灵算是满意了,笑意悄悄在眼底积聚。
只是,真正看清客人面目,百灵略微惊讶。
眼前的人沈越,百灵见过。
秦爷表态要赎走自己的那个下午,走出茶楼之时,便碰上了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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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
只是当时,沈越一身布衣,该是身负要事,与秦爷打了个照面便上茶楼去了。见面虽匆匆,但沈越似捕食者打量猎物般检视自己的眼光,时隔五日,依旧清晰。看秦爷招呼时的情态,想必他二人有所交情,只是百灵回来便碰上了沙鸥的事,便无暇多想。
中院的阶梯为观景所设,宽阔而平缓,使客人在跋涉中不觉疲累。可惜沈越似乎无意赏景,拾级而上,踏完最后一阶,终得与百灵平视。四目相对,百灵主动颔首一笑,生得的一双细长桃花眼,弯起来别样的柔媚。
“百灵有幸,前日匆匆一面,不过数日,又得与沈爷再会。”
再寻常不过的几句话,却让百灵说得沁入心脾,饶是沈越见多识广,也有瞬间被这般天籁嗓音所折服。百灵百灵,真是人如其名。只是沈越的回话,却一点儿也不客气。“花钱就能办成的事,谈何荣幸。再说,与我再会,幸还是不幸,有待考量。”
自百灵蹿红,就几无客人如此不客气,即便有,也不会在初次会面。
能进入蓬门为君开中院的客人非寻常之辈,再加上有前车之鉴,因而对于初次见面的客人,百灵都会事先了解背景。迅速在脑海里翻卷阅宗,百灵能想到的,也只有沈越与即将赎走自己的秦爷交好,除此之外,二人再无交集。未做亏心事,也就不怕鬼敲门,思量至此,百灵稍稍定心,但突然好奇:沈越寻上自己,除了狎弄,还有什么其他目的?
微施胭脂的两片薄唇,再次染上笑意,百灵做了个请的手势,二人便入了房。
挥退了正好端茶水进房的小厮,百灵请沈越入座,轻叩两声桌面,桌角一处木板自动抽空,升起一只绿玉斗,百灵转身前往博古架,抱来一个景泰蓝小瓮。
炉上的水早已烧好,百灵取过绿玉斗,连同茶盘上原有的茶具一同,提壶浇水烫了,添置茶叶,灌水泡发,第一泡润杯,原先暗淡的玉色在茶水滋润下,转瞬苍翠欲滴。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可全程下来,沈越目光只锁定住了百灵的一双手,一袭肌肤柔嫩润滑,在光线下散发出饱满的光泽,修剪整齐的指甲,圆润地盖在指尖,骨节分明而修长,在杯盏间自如游移。沈越第一次觉得无法否认,这是他见过的,最美的一双手,无论男女。
百灵早已察觉了沈越目光,只是已然习惯被人观赏,默不作声把茶盏轻轻置在沈越面前,也不吝啬,一双柔荑交叠着放在桌沿。
百灵其实是在试探。进蓬门为君开的,都为寻欢而来,还没进门就已黏紧小倌上下其手的客人比比皆是。
但沈越显然不是。
无论是见面的一番话,还是进门后选择与百灵相对而坐的疏远举动,都让百灵不敢妄动。
而当下,虽无大动作,但沈越终究将目光投注于自己身上,那就有路了,百灵心下稍松。
沈越视线上移,由百灵绣着似锦繁花的领口,到鲜花相比也要逊色三分的面容。五官致,线条纤细,顶好的脂粉均匀服贴在脸,未见任何瑕疵痕迹,两朵桃花在两颊氤氲漫开,眼角稍稍勾起,相较前日相见的素净,当下平添几分妩媚,但凭一张粉装玉琢的脸,就已足够勾魂。
百灵感受到了沈越打量的目光,虽没有前日捕捉猎物般的锐利,但这背后的意味,说不清,道不明。
突然,沈越出手,百灵不由一惊。
没想,沈越出手,不过为端起茶盏,一饮而尽。
或许又是自己多疑了,但防人之心不可无。百灵平复情绪,笑得温和,给沈越添上茶。“沈爷生意做得开,走南闯北阅尽大千世界。这沏茶的水,不知沈爷能否品出源头?”
“怪道你要从瓮里取水,原来这里连泡茶的水都不简单。刚才喝得急,但还是能感受汤水醇厚,过口留香。这香味……不是茶味,更像花味。至于源头,各地的水多少沾过口,但让我认,倒真是为难了。”说罢,沈越垂眸,举杯,这次却是小啜一口,思忖了会,最终无奈微笑。
沈越第一句话里藏刀的讽刺,让百灵一时窘迫,但而今却有些许怔忪,因为百灵发现,沈越这一笑,竟然全然无害,或许是垂了眸,眼里锐利的光被掩盖住的缘故吧。
百灵嗓音温软,一出口便能将百炼钢化为绕指柔,只听他悠悠道:“沈爷您说尝出了花香,百灵不为难人,既然设问,必然是料想沈爷能答上来。这沏茶的水啊,其实跟花是生在一块儿的,沈爷不觉花味相熟么?”
“我不懂花,尝不出来。”
“沈爷不懂花还上蓬门为君开采花,也是有心了,”如果是其他客人,百灵或许会加上一句‘备感荣幸,但对手是沈越,料他不会给自己阶梯下,百灵也就不自取其辱了,继续道:“这水是百灵去年托人从苏州带的,是日出前采的绿萼蕊心里的雪,到手后一直埋在这院中最大一株玉兰花树下。得知苏州也是沈爷您的桑梓,昨儿特意挖出,想着今日让您尝尝。”
沈越听了,不由得再次啜了口茶,闭眼品味,良久,道:“这梅花的差别,还是尝不出来。沈某一届粗人,糟蹋了如此好物,罪过。”嘴上抱歉,眼里却是玩味。
沈越处处明枪暗箭,都指向一个意思,那就是瞧不起自己。
至此,百灵已心下了然,沈越是专程找麻烦来的。既然他仍然没有亮剑,那么自己就该主动一些了。“沈爷难得光临寒舍,是想听百灵唱曲子呢?还是照此,以茶相伴,叙个旧?”
“百灵歌喉,美名远扬,沈某远在苏州便有所耳闻。今日一来,确实有想听的曲目。《张协状元》的张协,《窦娥冤》的张驴儿,《赵氏孤儿》的屠岸贾,沈某都想一睹百灵公子的演绎。”
果然,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百灵暗暗咬牙。沈越所举的角色,没一个是好货。张协高中状元,便忘恩负义,抛弃了结发妻子;张驴儿设计陷害不成,反倒误杀了自己父亲,却诬陷是窦娥所为,致使窦娥冤死;而屠岸贾,更是赵盾灭族之冤的始作俑者,可谓罪孽滔天。
沈越见百灵虽然脸上笑容依旧,但眼里早已翻江倒海,不由冷笑,似乎很满意对手在自己进攻下溃不成堤的结果,继续道:“这些曲子,想必你早已烂熟于心。逢场作戏是尔曹的强项,以往对着赵爷李爷张爷唱,今日对着我沈某唱。呵呵!这些天也是苦了你了,一出出戏演得,一路唱进了秦府。想必就算进了府,你也不惯安分,不久糟蹋完秦爷,接着攀上什么杜爷孙爷,又换了拨听歌的人。”
百灵再没线索,至此也大概猜到沈越是为什么而来的了;但仍面不改色:“原来沈爷是为了秦爷,才屈尊光临寒舍。赎走在下,是秦爷的意思,秦爷是聪明人,若他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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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不愿意,小的就是长了七窍玲珑嘴也说不动。”
沈越笑了,玩味一笑:“你当是秦奋他真看上你了?”
话已至此,百灵长期压制的少年任气被激起,只是拿不了挑衅的人如何,强压了怒气,平静道:“愿闻其详。”
第4章第4章
沈越端起茶盏,却是往下重重一放,顿时茶水四溢。“你哪儿来的自信,确定秦爷三天后一定会带你走?”说完,沈越一甩袖子,背过身去。
百灵向来敏感,沈越转身的决绝,那样子,像是见着了极度恶心的东西,连看一眼都不愿。
同时,百灵也听出来了,沈越的话,不是疑问句,而是一个肯定。秦爷的承诺,看来要没望了,只是,百灵想知道理由。抬眸,又是夕日,晚霞勾勒出眼前男人伟岸躯干的轮廓,百灵心底有些发酸,但嗓音依旧淡然。“百灵请教沈爷,敢问秦爷有何理由不带走我?”
“怪就怪你糊弄错了人。既然敢在我沈越眼皮子底下耍花招,就没有我不管的道理。”沈越回身,居高临下,盯着眼前优伶的眼,一字一句道:“你为了攀上秦爷这根高枝,背后使了多少手段,秦恳老实,没觉察出来,你就当可以骗过所有人?”
百灵忖度片刻,抬眸,对上沈越,眼里却是媚态:“想必是沈爷不懂这一行规矩,青楼蓬门为君开,都是让客人逍遥所在,我们这些人不使出浑身功夫,又怎会让你们惦记……”
一语未完,就被沈越猛地打断:“我都找到这儿来了,你以为打岔子能糊弄过去吗!你说说,秦爷家里出的那些事,有哪件没你的掺和!”
话已至此,再没什么可虚与委蛇,百灵直视沈越,那眼神似在挑衅沈越继续往下说。
像百灵这种久经沙场的优伶,不到迫不得已,这种狗急跳墙的强硬是万万见不着的。沈越一时玩心上来,出手,挑起百灵下巴,端详了会儿,一脸妆容完美无瑕。突然使了力,摩搓着百灵下唇,好看的胭脂被揉搓殆尽,晕开在唇角。
上好的胭脂,上在该染的地方叫化妆,但碰到了手上,那便是脏东西。沈越抬指,看到指尖染脏,嫌恶地皱了皱眉,随手就擦在百灵粉妆玉琢的脸颊上,刚好不好,竖竖两条涂在眼底,像是两道血红的泪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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