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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缚此身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驰月君
找了这么久的东西就这么大张旗鼓堂而皇之地放在了城中心,亏得自己城里城外地跑,还真是瞎了。
这一边,薛半夏以手撑地,像个普通人那样从地上坐起。
而一丈外,渐渐失去警觉性的云珀突然发现下半夜的星斗已经移至中天,衣衫内的启明沙逐渐熄灭,嘤嗡地震颤着。
他惊坐起身,赶紧起散出的真气,才发现不远处也有一人坐在地上。
云珀心猛的一跳,那人不会是个守卫吧,刚才怎么没发现?不会被抓起来吧?随后他又有些淡淡的尴尬,犹豫着要不要亮出捕快牌子说明一下。
谁料对方看到他也是一愣,并没有质问他的意思。
两人就这么隔着几丈距离,各自走了几步。云珀是假装闲庭信步想靠近,那人是一言不发往后走。
云珀蓦然意识到对方不是守卫,步子立刻停了。
莫非是女妖?
不,刚才的身形是个男人。
男人也顿了一下,黑暗中四目相对。
这一刻两人不知道该表现出什么样的情感,是该制住对方让守卫来,还是默默走开当成什么都不知道。
最终,两人默契地朝着对方的方向一拱手。
这是属于乌云城当地人的招呼,是一种“自己只是无辜的路人,深夜睡不着出门散步刚好偶遇也是一种缘分,就此别过吧”的礼貌行为,表示双方都将选择性遗忘这一段尴尬的经历,今后纵使见面也当成没见过。
临行时,云珀借着那人跃起时脚下泛起的微薄光芒,看到面前这人穿了一双黑羊羔软皮靴,外面披着的竟然是绣了繁复花纹的薄纱罩衫,半夜出来这一身衣衫还真是过分华丽,也不嫌冷。
这人的打扮似乎有些熟悉,可惜没看到脸。
云珀如是想。
如果此时在这里的是弗老大,大约看个身形就能立马就认出来。乌云城无论白天黑夜都穿着四季如春的锦衣在城里晃荡的只有一个,沉香药铺,薛半夏。
云珀没能一眼认出薛半夏是因为一个月前他才从北什查案回来,还没休息好就碰上了这起案子。薛半夏这名字他仅仅是从弗晓口中听说过,平时最多就是在城里远远看了个影子罢了。
这边薛半夏倒是把云珀看了个仔仔细细,十七八岁,厚实的白边蓝色捕快服,眼神犀利,看样子是来调查这个案子的。想必就是弗老大时常挂在嘴上的少年捕快云珀,能查到这里来,真是比弗老大机灵多了。
他哪知道云捕快走的是先包围再拢的稳扎稳打路线,于是薛半夏对一根筋云捕快的第一印象相当好。
回到万绮楼,薛素衣乖乖等在楼下,也不知道等了多久。
“走吧,素衣。”薛半夏长手一挥,隔空抛给薛素衣小块物什,“遗憾得很,改日再来,今晚未与妖怪相会,害得我只抠了块石头作纪念。”
薛素衣听声辩位一把接住,摊开手掌,果然是一小块石头,这形状竟真是随手抠起来的。
薛半夏走近,弹了弹那块石头,手指与石头相触的地方蔓延开海蓝色的微光,如同刚刚涌起的海潮,带着自然的气息。
“九曜镇魂石!”薛素衣失声道。
“河对面的院子和鸢飞塔全都是顶着定海石之名的镇魂石,连我都差点遭遇神魂震荡。惊不惊喜?”
“怎么会?你还好吧?”薛素衣急切上前扣住薛半夏的手腕脉门。
薛半夏任他抓住,丝毫没有习武之人的防备,十分纵容。
“遇到镇魂石的人,通常有两种反应。普通人会觉得内心安宁,所以会认为镇魂石能镇压邪灵。身负武艺的人则容易被石头吸引而陷入休眠,内力越强越容易受到影响。所以也不能怪那儿的守卫每晚睡成猪,毕竟也是有内力的人,倘若换成你去大概可以睡上十天半月呢。当然,我是不一样的,别担心。”
薛素衣不说话,板着脸检查了一下薛半夏的身体,确认对方没有任何不对劲才再次开口。
“那这些石头也来自九曜之墓?”
“应该是。九曜之墓多年前被偷过一次,据说看墓那臭老头气得跳脚,暴躁得把那一片的生命都折磨的死去活来,还绞尽脑汁布下的新阵,让方圆百里狂沙封路,无人能靠近。我当年被困在阵里,无头苍蝇一样撞了半年都没找到出口,最后还是老头看不下去了放水让我出来的。所以我确认这个阵很强,应该没有人有能力再敢去偷一次。”
“那老头是睡着了任人偷?一次偷了这么多?”
“是啊,九曜守墓那老头内力有多强,我简直无法想象。”
“那你当年进去的时候睡了多久?”
“我?我可是例外啊,不然老头怎么会些可恶的手段将我困住,然后扔进阵里当试金石呢。”薛半夏声音里尽是怀念的笑意,“说起来,等手上的事情解决之后,我倒也想抽空撬几块来当我的墓地基石呢,美得很。”
“雪哥,这说法不吉。”薛素衣语气极为认真。
“你还真相信了那个牙都没长全的小和尚说我有血光之灾?”薛半夏叹气,“哎,都说了他是胡说八道的,也只有你这认真过度的性格才会信以为真…”
说话间二人已回到药铺,轻手轻脚地关上了门,走进了药铺的地下室。






不缚此身 分卷阅读8
下室墙壁周围挂着六只琉璃盏,灯盏里没有灯火,有的只是莹莹发亮的六颗珠子,每个珠子里面都蜷缩着几根荧夜草,光芒正是这些草发出来的。
薛半夏坐在一张与药铺里一模一样的黑檀木桌前,背靠着椅子,那一小块镇魂石捏在他两根手指间。
他面前摆着一把剑,剑鞘放在一旁,剑身狭长,比普通的剑要长一些,泛着黑红之气。
握紧那块暗淡的镇魂石,传说中坚硬无比的石头像是做最后一次挣扎般,微微一闪就碎成了砂砾。
“没想到真的只能用一次,怪不得守墓老头那么吝啬。不过,你需要的不多,我们慷慨的城主大人,应该是不会介意的。”
***
第二日中午,乌云城衙门。
近来衙门的捕快们忙得昏天暗地,其实他们也不知道去哪里找女妖的线索,只能一遍又一遍地审问当事人,寻找目击者,白天黑夜加强城里的巡逻或者去周边城镇打听穿着异国衣衫美丽不可方物的女人。
中午商讨了下一步之后,捕快们终于不用再出城。要知道这几日吃衙门统一发的干粮已经吃得眼冒绿光,这下终于能吃到自家娘子送来的饭,突然觉得平日寡淡的家常菜才是人间美味。
弗捕头最看不得这种郎情妾意。
那边是眯着眼睛一脸惬意的吃菜,明明就是素炒青瓜,可看那表情还以为吃的是龙肝凤髓呢。这边是捏着娘子小手迟迟不肯放人的新婚夫妇,千叮咛万嘱咐,回家这个词说了无数次就是走不了。
一脑子噪音的弗老大终于忍不住想去沉香药铺蹭个饭,顺带给自己家老爹也带点东西回去。
刚迈出偏厅门,一个人影像孤寂的小雀飞快掠过他身边,还边跑边嘤嘤哭泣:“云珀,你就是个混蛋!”
那人摔下了自己亲手做的一篮金银糕,悲愤地跑出了衙门。
随后一堆明晃晃的东西在阳光中落到地上,发出令人心碎的闷声。
云珀摸了摸后脑勺,目光从夺门而去的姑娘迅速落到了滚落一地的金色糕点上,那窈窕背影似乎完全没有致的花纹上沾的那一层薄薄的灰好看。
“这糕点的味道我在案发现场闻到过,我就多问了她一句而已...”
他有些茫然地看着弗老大,似乎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第6章沉香药铺
“见过傻的,没见过那么傻的,怪不得叫你云木头啊!”弗老大有些不忍地拍了拍云珀的头顶,“要是有姑娘连续半个月天天给我送吃的,我直接就去她家下聘了。你这小子居然跟人家说你一口没吃全送人了,还怀疑人家和妖怪有关,活该只能当光棍!”
“你是说,她想让我娶她?”云珀的脑子似乎终于转了一下,“可是,这糕点只有她家有,我就是想问一下她给谁做过这个糕点,说不定就可以知道她是否见过凶手。”
“那也不能一脸凶相质问人家小姑娘凶案发生那天她在哪里,是否给凶手做过糕点这种话啊!更加不可以告诉她最开始你去找她也只是因为你想查案好吗?不喜欢人家,那就别对人家笑,别人家东西啊!”弗老大欲哭无泪,“今年你都要十七了,是不是头顶的软骨还没长好?啊?要不要去看看医师?我可以把薛医师介绍给你,保准针到病除!你...害得衙门的兄弟们以后都没有暖玉阁的金银糕吃了。”
其他捕快不约而同朝这个方向投来了幽怨的眼神。
衙门里的已婚捕快,家里自有如花美眷管得严,根本不可能去花井吃乌云城有名的烟花糕点,什么玲珑醍醐酥,暖玉金银糕,流云茶团,总听着旁人提起,想着都流口水。
一干老吃货就指着那些未婚捕快想办法弄点来尝尝。
弗老大是指望不上了,天煞孤星一个,非常自觉地从来不去花井。
这年轻的小捕快里就数云珀长得好,一众人上次把花井巡视的任务交给云珀之后,感谢上天垂怜,暖玉阁的流瑾姑娘真的就看上了云珀,还十分懂事地连续送了半月的暖玉金银糕到衙门来。
这下好了,这不懂风情的云傻子彻底毁了捕快们的愉快生活。
“好麻烦,”云珀习惯性摩挲着手里的蔷薇玉佩,“怪不得大家说女人是一种难以捉摸的动物,也怪不得老大一直不成亲,果然麻烦。”
弗老大看着云珀那张人畜无害的脸,努力咽下那口并不存在的老血,学着薛半夏的样子,拇指顶在了眉心,他觉得头疼。
清俊的年少捕快似乎完全没意识到他惹了众怒,一把拉走了孤单的弗老大,留下被家属掐到五官扭曲的兄弟们。
“老大,你注意过一个大冷天披着绣花薄衫的人么。”
云珀把弗老大扯到一边。
“没有,本捕头才不像你,从来不去烟花之地。”弗老大被逮住之后丝毫不露怯,义正言辞答道,连眼角眉梢都透着凛然正气。
“我不是说妓坊的女子,我问的是男人。”
云珀回想了一下那个人,比女子要高挑,那长袍和靴子像是男款。
“好啊,去了这么久北什,云木头你学会旁敲侧击了,”弗老大突然就理直气壮起来,“我告诉你,你老大我虽然不受女人待见,但不至于没事去注意男人啊。”
这声音很大,让刚刚吃上饭的其他捕快们集体给了个不屑的眼神,也不知道是谁天天缠着人家薛医师。
注意到周围人的眼神,弗老大有些不自然,道:“我常去药铺,只是因为正事,绝对不是看上谁了懂么。”
这不打自招的言论,连送饭完毕路过大门的亲眷们都开始摇头。
幸运的是,云珀根本没听懂。
“我是想问你,是否见过他。”云珀说,“昨晚我上街查案见到一个很可疑的人,半夜在路上闲逛。穿着一双上等的的黑羔软皮靴,穿着绣花纹的薄衫。”
“薄衫?你什么眼神哪!那明明是鲛绡!遇水不湿的鲛绡!”
“你怎么知道是鲛绡?你认识他?他是谁?”
弗老大闭嘴,眼睛斜视,可还是被盯出一身毛毛汗。
一炷香时间之后,弗老大终于在云珀正义而执着的眼神中吐出四个字,逃之夭夭。
“沉香药铺。”
***
乌云河南岸,沉香药铺开张半年依然是看病诊金只药材。乌云城包括近百里村镇的病人都愿意到这一家药铺抓药,时常人满为患。
云珀回城之后第一次到沉香药铺来,这是一间小铺面。
不高的屋檐上挂了个黑木牌子,草草刻出沉香药铺四字。这四字气韵流畅,风神洒荡,洒脱肆意的心境令人心驰,细看却又笔力劲险,令人不自觉生出一丝畏惧。
如果这是那个薛医师的笔迹,这个医师应该是不错的医师,云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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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想。
门梁下吊了一个贝壳做的鱼形风铃,风铃下坠了青布香囊。门槛上原本的水色清漆磨损挺严重,泛白的原木色已经透了出来。铺子的对面撑了几把油纸大伞,伞下摆了几张长条凳子供人歇息。
十几个女人坐在河边长凳上叽叽喳喳,美艳是美艳,可她们身上的香粉交杂在一起传来简直可以作为一味让嗅觉失灵的□□。
云珀红着脸在一群女人“哎哟,小云捕快回来啦”的声音中踏进了沉香药铺的大门。
刚跨过门槛,所有杂七杂八的味道像是被突然吸走,嗅觉回来了,屋子里只有淡然而干燥的沉香味。
云珀略有些惊讶。
他知道很多厉害的医师不仅会治病配药,还有制香去味的本事,只是没想到这小药铺里的医师也会。
清淡的空气,似乎洗去了一身的疲惫和焦躁,头脑前所未有的空明。这让他对沉香药铺好感倍增,早听说老大爱往这儿跑,果然有其不同之处。
这药铺真的很小,两面顶到天花板的药柜,一个柜台,一张桌子,两张椅子放置完毕,留下的过道只能一人通过。好在窗户透光良好,阳关可以从窗户照进去,药铺也不算太灰暗。
进去第一眼,云珀就瞧见了那个在木桌前皱着眉毛给病人把脉的男人,或者说,少年。
少年跟云珀年龄相仿,一身黑灰,像是白衫染了一层薄墨色,浓淡相宜,可就是这暗灰的颜色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成很多。
他坐得笔直,那样子看起来不像是把脉,反倒是在进行一场战斗。
只见他两指一搭,一眨眼功夫就撤开了指头,挥笔写下一张单子。
“情思激荡,血气上涌,静心散三副。下一个。”
不是他,云捕快想,这字挺拔健秀,笔锋坚毅,却中规中矩,少了那股子风流倜傥的随性,这不是自己要找的薛医师。
薛素衣抬眼,硬邦邦看着面前的女病人。
云珀很想从那张死板的脸上看出白眼,不耐烦之类的情绪,然而并没有,这个医师似乎真的只在意病症,对美人视而不见,对美人没病找病看的原因不管不顾。
或许云珀自己都没注意到,这个医师的毛病跟他自己“视鲜花如粪土”的德行有异曲同工之妙,如果他俩不是捕快和医师,完全是可以在和尚庙里争取到两个蒲团的。
那女子别别扭扭地站起拿着,一步一回头,明明有一堆话想说,但碍着小薛医师平素不喜吵闹又憋了回去。
“扬歌妹子过来这边抓药。”
药柜旁边站了个的二十来岁的红发女人,色泽鲜艳的长发绾在脑后,高鼻深目,身姿婀娜。她轻轻朝着那叫做扬歌的女子招手,墨绿金边的袖口滑到手肘,蜜色的手腕上露出一个有怪兽花纹的致铜质铃铛。
“你要注意一下平时饮食…”
扬歌一展笑容跑过去拉着红发女人的手,撒娇道:“七娘啊,今天小薛医师的语气简直温柔得不行,今晚我肯定睡不着了。”
云珀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女人果然真是麻烦。
他走到薛素衣面前金刀大马地坐下。
“排队。”薛素衣头也没抬,左手两指捏住墨条匀速磨墨,右手朝着云珀挥了一下。
“我找薛半夏医师。”云珀眼尖,发现朝他挥来的手指沾上了些许墨迹,手背关节处还有极其违和的老茧。
“还是要排队。”薛素衣抬起眼睛看着云珀,云珀回瞪。
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木头相逢老木头胜。
两人对视很久,最终还是未曾经历风雨的云木头败退,乖乖回到女人堆里坐着头昏脑胀。
终于,天快黑的时候,病人们才差不多走光了。
云珀再次进到了屋里,淡淡的沉香,明亮的琉璃灯,鼻子和耳朵都得到了解脱。
“七七啊,为什么这些姑娘明明知道老薛是心狠手辣的薛半夏,薛毒医,还是天天想到药铺或者城里碰一碰他呢?你看我们素衣,清风明月踏实坐诊的薛医师,为什么她们就没那么垂涎呢?话都不敢多说一句。”
一个长相坚毅,眼角里藏着一股子风霜的男人握着一支琉璃笔坐在柜台前严肃算账,嘴里却蹦出了和外貌极为不匹配的问题。
七娘正拿着一个小抽屉给最后一个高大的病人抓药,闻言回答道:“越是在天边无法触碰的,就越想要去追逐,这世上,无关男女均是如此。且不说素衣年纪还小,就算再大一点,小姑娘也更喜欢浪荡一点的,笑起来无法抵抗的坏男人。像我这种脑子不好想找个老实男人嫁了的女人哪,少!”
云珀噗嗤一下笑了出来,这两口子还真是有点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
个人超爱的柏舒也上线啦~
第7章沉香药铺
云珀一下午坐在女人堆里已经打听了够多。
面前这个男人是药铺的掌柜柏叔,跟药师七娘是夫妇。平日里柏叔负责账管家,七娘负责采药抓药,夫唱妇随,很令人羡慕。
柏叔,姓柏名舒,据说从很多年前就跟薛半夏认识了,他与薛半夏关系也不像雇佣关系。柏舒常常被薛半夏气得跳脚,说其行为轻佻,头发披散太没有拾,常去酒楼喝酒不够检点之类的,比起薛素衣,他跟薛半夏更像是哥俩。
弗老大曾见识过柏叔当着病人的面对薛半夏劈头盖脸地进行声讨,而薛半夏笑着接受暴风洗礼,但眼神中明明就是“你等着,过一阵我再拾你”的神情。看了如此美好和谐的场景之后,弗老大评价其是条难得的不畏强权不惧武力威慑的好汉子。
其实所谓柏叔,比薛半夏也大不了几岁,只因为薛半夏说正常人到这个年龄孩子都满地跑了,叫他柏叔可以督促其早日生子,于是大家也都这么跟着叫,甚至老大娘都跟风叫他叔,刚刚三十一岁的柏舒实在是欲哭无泪。
七娘,莲七叶,西海哈卡人。听闻是继承父母衣钵而成为的西海游医,通西海药理。当年薛半夏救起了濒死的七娘,柏叔和七娘两人在游历途中互生好感,几经波折终究结成了夫妇。
七娘像很多三十来岁的女人,很有母性,心中温柔泛滥。虽然常常指责柏叔管得太多,转过头来还是会苦口婆心念叨薛半夏,那场面简直就像是老爹老娘在关心孩子一样温馨。
除了药理知识过硬,七娘的绣工也是一绝,薛半夏的衣服都是从中原带来的,本身也就是些素净衣衫,但七娘总把薛半夏当成自家小孩看待,认为他那张脸还是穿鲜艳些好看,于是一空闲就开始给那些衣服绣上华丽繁复的花纹,造就了薛半夏花花公子的形象。
云珀的笑声让柏叔和七娘两人同时停住,扭头看着他。
他霎时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两双眼




不缚此身 分卷阅读10
睛在云珀身上来来回回扫了好几遍,仿佛确定此人无害之后,两人才又继续自己手中的事情。
云珀摸摸鼻子,自己是不是知道了什么不该知道的事情?
薛素衣正在拾桌上的东西,眉毛也皱了起来。
“还没走?”
“是啊,我找你哥哥。”
他厚着脸皮坐在薛素衣对面。
“我哥不在。”
云珀不可置信地看着薛素衣淡然无波的眼睛,仿佛看到什么妖怪。“我等了这么久,你居然跟我说他不在?”
薛素衣颔首,但那毫无情绪的眼神在云珀看来就是嘲笑。
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云珀完全就是块来自温暖国度的木头,跟薛素衣这种长于极寒之地的硬木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人家堪比铁块,而他一点就着。
于是中原的云木头愤然站起,正想拍着桌子炸毛,一只手从旁边伸了出来,两根修长有力的手指捉住了他的手腕,一时间竟动弹不得。
“别拍我桌子,一整块黑檀的,不好找呢。”声音从旁边传来,柔和得像是在跟小孩讲睡前故事。
云珀扭头,只见一个人站在面前,比自己高半个头的样子,不过二十来岁,乌黑的头发高高束起,浓淡恰好的眉毛微微挑着,眉下那双浅褐色的眼睛像是染了水色的琥珀,在灯光下熠熠生辉,一眼看过去竟让人有些荡漾。这是一种介于英气和魅惑之间的感觉,不辨男女的惊艳。
顿时所有的话都堵在了嘴里,然后“咕咚”咽了下去。
“薛半夏?”云珀有些失神。
薛半夏嘴角噙着一抹温和的笑意,放开云珀的手,优雅地回了个礼。
“云捕快,失敬。”
他把身上的斗篷脱下放在了椅背上,露出了印着暗花的霜色长衣,衣襟袖口下摆都是手工绣的重华花纹,脚上赫然就是当晚云珀见到的那双黑羔软皮靴。
薛素衣恰到好处地让开位置,用标准的防御姿态站在桌旁护着薛半夏。
“你知道我?”云珀呆了。
“路上碰到弗捕头,他说你可能会来药铺找我。”薛半夏手掌按在薛素衣肩上,似乎是一种安抚。
随后就在薛素衣之前坐的地方坐下,背靠着椅子,姿势慵懒,像只猫咪,但是又感觉随时能变成一只豹子,那种深藏在北什雪山中的霜刃豹,一身融入环境的外表,却随时能暴起伤人。
“抱歉,小店狭窄,劳烦云捕快屈就一下。”薛半夏抬手示意云珀坐下。
这一句话明明在说抱歉,却没有任何歉意,后面的解释也十分正常。他一抬手,更是让人有种不坐不行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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