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退两男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viburnum
于是,很是享受这种优越感的郑君家礼先生,就干脆自觉自愿地,在自己浪漫文人外加豪门公子的身份之外,又添了一笔浓浓的……春色。
只不过,绝非所有人,都羡慕他这个被众美人上赶着只求一嫖的春得够劲儿的少爷的。
就比如同样是风月场上游走的褚江童。
那个生得美艳绝伦,却不肯对任何人动心的男人,是郑家礼唯一拿不下来的阵地,越是拿不下来,也就越能激发斗志,时间久了,他开始认定了自己对那男狐狸是真心的,追求,也就愈加一发不可拾。
不过,这都还好,这是情场上的狩猎,是乐趣,是腔调,是可以给生活锦上添花的。跟“某些情况”,截然相反。
而制造这“某些情况”的罪魁,榜首,元凶,便是那个姓夏的“老学究”。
夏广霖。
夏广霖是那种奉行温良恭谦乃文人之本,忧国忧民乃学者之实,熟读经史子集,出口五绝七律,铁画银钩写得一笔好字的老派读书人,对他而言,那见了鬼的郑家礼,是真的……太见鬼了。
这一点,郑大公子领教过,因为“见了鬼”这种说法,就出自于夏广霖某一次公开对他发表的言论之中,当然了,这大约也是因为更之前他先对夏广霖出言不逊有点特意的狂妄了,但总之,郑夏之争,宛若浪漫与现实,新潮与传统,西洋与华夏,新与旧,张与弛的争斗,作为两个敌对方的领军人物,他们各有各的拥趸,而谁都知道,一旦有了支持者,想要再轻易从争斗之中退却下来……
都已经是骑虎难下,没那么容易简单的了。
习惯了高高在上的郑家礼,没有认输的打算,他以一种雄性动物特有的幼稚的好胜心坚持着,用各种手段引人注目,也引夏广霖注目着。就像羽毛鲜亮的斗鸡,走路都一定要昂首挺胸,冠子翎子,都要确保被最耀眼的那一束阳光照到。
文友会上迟到,就是郑家礼的炫耀方式,之一。
没身份的人,迟到了只好灰溜溜贴边进门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有身份的人,迟到了才是王道,因为他的身份注定了他没有等别人的义务。
然而,郑家礼没有料到,就在今天,他有史以来头一回,成了等别人的那个。
如他所想,在暨春园吃过早饭,看着报纸喝着茶歇了一会儿,才坐着视线所及内最新最干净的一辆洋车,从后头翘着二郎腿,看着拉车的汉子宽阔的肩背和结实的手臂,春风得意马蹄疾的郑大公子,直奔文友会而去。
但可惜的是,他只是倒数第二个来的。
还有比他来得更晚的。
夏广霖。
从被前呼后拥进了厅堂,就开始四下里用余光搜寻着从来都躲在人群之中低调到极致的老学究的身影,郑家礼怎么都没想到,以往在和人家视线交汇时,彼此目光中噼里啪啦爆裂出死对头特有的电火花的情况,今天,并没有如计划中发生。
因为他进屋大约五分钟之后,夏广霖被前呼后拥送进了大门。
脸上泛红的男人有几分不情愿,眉心略锁着,那平时废话都不爱说的夏广霖,在这种阵势之下,显得局促而抵触,这种负面情绪,在被一路推到屋子正中,和那个敌对方将领四目相对的瞬间发展到了极致。
但他的拥护者们,看不出来,更不打算轻易还给他那份低调。
“夏先生的《大道之行》被晨报转载了!在文艺版的头条呢!”有人喊了这么一嗓子,这一嗓子好像当头一闷棍,打在了郑家礼的脑门上。
《大道之行》?!晨报?!这不就是他刚才喝着白毫银针随意浏览手里那份报纸的时候看到过的标题吗?!他居然没留意作者是夏广霖?!他居然就那么因为觉得无聊给空过去了?!
果然是……见了鬼!!
晨报头条,转载大作,此等殊荣,是文坛巨匠或者惊为天人的文章才有资格享受的吧?!他夏广霖凭什么?!
一时火大,郑家礼忘了自己也曾经有独揽霸着晨报文艺版头条不放的光辉历史,他只觉得这份光辉不该被夏广霖披挂在身上。这会让他觉得不安,觉得慌乱,不安和慌乱直接导致了忿然,忿然发展到极致,花花公子忍不住嘴痒了。
“果然是世风日下啊……若是盛世龙腾,天下太平,大道小道的,估计也上不了头条。”
一句酸溜溜带着贱笑的念叨,声音不高,却让屋子里骤然安静得结了冰。
所有人都先是看着始作俑者郑家礼,后又齐刷刷看向被攻击的夏广霖,沉默中,谁都以为这淡然的老派文人会下不来台,可令所有人意外的是,这老派文人,当众反唇相讥了。
从来只是在文学流派和观念意识上来言去语,第一次听到如此小家子气的讽刺,夏广霖在极短的惊讶过后,从眼神深处,流露出嫌恶来。
要说,他是真的连自己都不甚清楚,那份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酸劲儿是从何而来的。
“郑先生说得对,我的文章,不过就是得益于如今是民国乱世才能上得头版。我只是个一心想为国为民说几句话的硬骨头的老古板,比不了郑先生,您的鸳鸯蝴蝶花前柳下法兰西英吉利才是文学的正根儿,就是不知道等乱世过了,您这份儿八国联军最喜欢的西洋小曲远比黄钟大吕高雅的调调,还能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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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久!”
这样一番话结束后,人人都觉得屋子里的冰,厚到炸药都炸不透了。
大家面面相觑,等着郑家礼开口出声,而有史以来,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被反讽到通身上下每一个骨头缝儿里都刺痛起来,似乎有一万句话想说,却又半个字也吐不出来的郑大公子,则在咬牙切齿的沉默过后,只剩了拧眉瞪眼,提起文明杖,拽拽那身手工定制的西装的衣襟,迈开脚步,穿过众人,扬长而去的本事。
*** *** *** *** ***
夏广霖此时此刻,面对的境况,非是尴尬二字,不可形容。
他不是很明白自己为何要追出来,尤其,是追那个号称是浪漫到了骨子里,已经近乎于伤风败俗的郑家礼。
这么些年来,他一直是体面严肃的正经人,家中是几代文人,诗礼传家,温良恭谦,曾祖辈还曾经在朝为官的夏家,虽说随着年代更迭,进入民国后已经大不如前,可那股子世世代代传下来的斯文劲儿,并不见衰退。
夏广霖深受家族熏陶,命里注定,要做个老派文人。
他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踩着凳子站在桌边,由祖父手把手教写蝇头小楷,少年时每天凌晨就被父亲叫起来站在当院大声背诵经史子集。可能正因于此,他没有某些文人身上那种猥琐劲儿,站有站相悬腕提笔全神贯注的书写,背着手扬着下巴抑扬顿挫的诵读,让他从小就熏染提炼出一身的大气与潇洒。于是,虽然个性是个低调隐忍的人,那身硬骨头,可不是假的。
世人对于文人,总有种莫名的偏见,好像舞文弄墨者,就应当是白面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张口闭口之乎者也,弓着背,畏畏缩缩,只会满嘴空谈,都不用说真遇上事儿就废了,估计在集市上买个萝卜白菜都不会算账吧。
对于这种偏见,夏广霖并不陌生,因为他身边也确实有这样的所谓文人。之所以加个“所谓”,是因为在他眼里,这样的货色,绝非文人,能称得上文人的,应该是柔中带刚的典范。唇舌是软的,但说出话来,得是硬的;毛笔是软的,但写出字来,得是硬的;皮肉是软的,但外至目光,内到气度,得是硬的。文人不是武夫,不可嚣张跋扈吆五喝六喧哗招摇以高声大力占上风,但举手投足为人处事,都要有分有量。
文人应如蛟龙,藏匿于远空却可行云布雨,贵为万物之灵却懂得悲悯苍生,看得透因果,参得破名利,居空山而独享寂寥,处闹市亦不惧喧嚣,自洁,自节,虚怀若谷,厚积薄发,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文人应如腊梅,花开叶落顺应天时,敬畏自然恪守本分,一年只盛放一次足矣,剩下的时日,还是该老老实实竭尽所能抱着脚下一方水土汲取营养,结得出硕果,熬得过严冬,方不辜负上天造物的恩泽。
至于郑家礼那样的……
啊哈,他不是腊梅,他是妖娆风骚的大朵月季花,稍微有点儿阳光雨露就给你争先恐后开个姹紫嫣红,他更不是蛟龙,他是忽上忽下飞舞在富贵人家园子里的大花蝴蝶,一身的色斑斓鳞光闪闪闹心刺眼的程度一如市井小民最偏爱的那种新婚之夜的喜被。
造了多大的孽,才让他夏广霖遇上郑家礼这个要命星啊……
然后,最要命的是,这个郑家礼还跟他对着干,从一开始,就跟他对着干,到最后了干不过他,还玩儿拂袖而去这一套!
幼稚不幼稚?!
可是,他又是为什么一路追了出来的呢……
总觉得假如不追出来,就会触犯了某种禁律一样,好胜和骄傲,是治学之人不该有的,有什么话,至少也要当面说清楚,哪怕是当街辩论引人侧目,也比小孩子闹别扭似的做法强多了。
忍了又忍,他追了出来。
还好,那公子哥儿舍不得穿着那双高级皮鞋一路狂奔,只是沿着街快速行走而已。于是,夏广霖没有多大力气,就赶了上去,逼近那个背影时,叫了声:“郑先生!”
郑家礼站住了。
认得出那声音的主人,男人没有马上回头,而是照例就那么站着,沉默过后问了句:“有何贵干?”
我的苍天……幼稚啊!
“郑先生,我有件事要问你。”皱着眉头看了看头顶的天空,暗自念叨着到底是哪位锅炉的野神仙把这宝货扔到我命里的,夏广霖沉了沉心思,让表情平缓下来,主动走上前去,和对方面对面站定。
郑家礼好一会儿才撇着嘴抬起眼皮,瞧着面前似乎比自己还略微高出去一点点的男人,看着那黑色的长衫,和干干净净的千层底布鞋。
“有话请讲吧。”他两手插在裤子口袋里,一副用泰然自若伪装的防备状态。
夏广霖决定温和地开门见山。
“郑先生,这么久了,我一直想问一句,我究竟从何时起得罪了你?”
“……啊?”
“若是不经意间有过什么冒犯之处,还请郑先生不吝赐教,直接告诉我。”
“你……什么意思?”
“我是说……”突然卡顿了一下,夏广霖努力压制着肋侧胸腔里的无名火,不可发怒失态,脸,他还是要的,“郑先生,当今文坛,浪漫派不在少数,可之前我一直与他们井水不犯河水,从无相干啊。不过就是各自治学,各投所好而已。直至后来……恕我直言,是因于郑先生先一步对我的文章言辞尖锐,才开始了这一段‘争斗’,我只想知道,我究竟是何时得罪了你,还是你只是单纯对我这个人看不过去?”
话,其实不说到这么明白,郑家礼这个明白人也能迅速明白的。
真正强有力的,是那种勇于先尝试破冰的举动。这份沉着的爆发力让郑家礼一时间竟然对这个老学究有了几分刮目相看,虽说这老学究提出来的问题让他还是想抄起挎在腕子上的文明杖迎头打过去。
“你居然觉得是我对你看不过去??”右手从裤子口袋里撤出来,指了指自己的鼻尖,郑大公子一脸不悦,“分明是你先蔑视我的啊!”
“……郑先生,你这是从何说起?我几时蔑视过你?”想着蔑视二字原就是学问人最要不得的心态,夏广霖脑子里几次三番回忆不到相关信息时不由得皱起眉头。
还好,郑家礼给了他答案。
“就某一次文友会上,你那会儿还是初见我,眯着眼,皱着眉,也不说话,就只有一脸的蔑视,好像我写浪漫文学就等于以笔为镐字字句句都在刨大成至圣先师的祖坟一样!”
“我……”
“你敢说你没有?”
“……”夏广霖敢说他没有,但比“没有”更合理的解释跳到口边时,急于告知猛然想起的真相的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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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让这个保守派没能沉住气。
他脱口而出了。
“那是因为我近视啊!”
第一句话说完,郑家礼愣了。
“别人告诉我说,你就是那个写旅欧游记的‘葭鲤’,我自然是想要努力看清楚的!”
第二句话说完,郑家礼被震住了。
“当时厅堂里那么多人,我被阻碍了视线,不那样怎么看得出你和游记扉页上的肖像是否是同一个人?!”
第三句话说完,郑家礼心跳过速了。
再然后,夏广霖陷入了尴尬的沉默。
再然后,打破这种沉默的,是一声低低的,忍不住的笑。
“等会儿。”抬手做了个“打住”的手势,郑家礼摸了摸鼻梁,尽量不让自己笑得像个流氓,“别的先放下,夏先生,看过我的书?”
“什么?”
“是你说的啊,想要看看我‘和扉页上的肖像是否是同一个人’。难不成,你真看过我的书?”
尴尬到了头顶快要冒出青烟的地步,脸上开始发烫,有种高烧不退的感觉的夏广霖低着头,扭着脸,抿着嘴唇,好一会儿才决定实话实说。
“是看过。可……”
“好看吗?”
“……”
“其实也没那么糟糕对不对?”
“……”
“?”
“……对。”
哈!
突然间就异常开心起来,好像心坎儿上的大砖头搬走了,肥沃的土壤让春日暖阳晒得蓬松温软,一颗快活的种子开始快活地萌芽,眼瞅着就能开出花儿来了一样。
郑家礼清了清喉咙,打算暂且见好就。
“既然,一切都源自一场误会,那现在误会澄清了,也就没必要揪着不放了。”整了整衣襟,放松了下来的男人解开一颗西装扣子,修长的指头摸了摸嘴唇,视线在对方脸上溜达,“夏先生,我这人,其实是好说话的。不如,咱们就在这儿握握手,把过去的不愉快都就此抛之脑后,如何啊?”
如何?
如何呢……
唉……
大成至圣先师的谆谆教诲打着滚儿地重压下来,夏广霖此时此刻,才知道什么叫为学所累。
他也许是不情愿的,也许是甘愿的,也许是都有,矛盾着,纠结着的,但他最终选择了应允,选择了接受那个建议。
说得积极一点,是化干戈为玉帛何乐不为,说得无奈一点,也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啊……
他堂堂体面文人,怎能像个锱铢必较的贩夫走卒一样咬着不放呢?成何体统不是?
于是,他低头看看对方伸过来的手,那戴着鸡血石戒指的手,那漂亮白净的手,到头来,还是把自己总是隐约沾着洗不掉的墨点的右手抬了起来,探过去,与之轻轻握了握。
好极了。
郑家礼满脸都写着这三个字。
“那,可就说定了,以后谁也别对过往纠缠不休了啊。”笑吟吟的男人回指头,看了看腕表,“夏先生,你该回文友会去了,今儿个可是你的‘专场’,别让众人久等了。改天,我自然会带了拜礼登门求见,谈谈文学,聊聊时政,希望到时候,夏先生可不要端着架子不肯见我。”
夏广霖没来得及说什么做学问怎么可以端架子之类的话,因为那双穿着昂贵皮鞋的脚已经迈开了步子,只在扬长而去之前,额外丢给他几句附加的话:“对了还有,该配眼镜还是要惦记着赶紧配了的,夏先生一双丹凤眼遮住了虽说有点可惜,但至少这么笔挺的鼻梁多个配饰终究不错~~”。
再缓过神来时,那个十足风流的背影已经横穿过大街,进了胡同,夏广霖觉得有点恍惚,好像刚才那种高烧不退的幻觉又出现了似的。他有几分讷讷地只记得自己还是要回文友会去,可耳边对方的声音依旧缭绕不绝。直至恍惚间走上了马路,险些跟一辆洋车撞上,车夫一声“借过嘞!”的吆喝,才让他恍然惊觉。
来不及跟车夫说话,只赶快对后头坐着的穿着白衣,一副医生模样的男人道了个歉,夏广霖重新返回到人行便道上,冲着文友会所在的那栋楼急匆匆迈步走去。
*** *** *** *** ***
卫世泽回到诊所时,已经是太阳升得老高了。
早上出诊还是挺累人的,回来途中也多少有点昏昏欲睡,直到在路上差点儿被一个行人撞上了自己坐的那辆洋车,车夫一声吆喝,他才完全惊醒过来。
回到住所,太阳升得正高,照在脸上颇为舒适。下了洋车,给了钱,看那车夫接过铜板时皴裂的黝黑的手,迟疑了一下,又摸出几个钱,连并自己刚才出诊时,那家主妇一定要让他拿上的刚出锅的热菜团子一起给了,他在车夫千恩万谢中摆了摆手,低头走进自己那栋小楼的院门。
这栋楼,这院子,都是他的。
是的,他只是个开私人诊所的大夫,但同时,他也有着丰厚的家底儿,和我们所谓“路子野得很”的家族背景。
老家无锡的卫世泽,其实是从无锡迁出来的一个卫家分支的一员。而回到无锡,清明桥头,古运河畔,一提到卫家,可以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更无人能扳倒。横跨政商两界的偌大的家族,算得上江山代有才人出,族谱一展开甚是金碧辉煌,皇帝老子还在的时候,有文官,有武将,进入民国,有的当议员,有的开银矿。卫世泽这一支,是家里老辈人看到了上海开埠的商机,迁居过去的。只“可惜”他这个曾被家族寄予厚望的男丁,偏偏不走寻常路,当了个医生。
他是独一份儿,但幸好,没有人坚决反对他的抉择,发现他确实是真心喜好医学,真的以治病救人为人生信条之后,干脆支持他在北京开了诊所。
他是被友人吸引来的,为了最大限度接近当时走在业界最前端的协和医学院的学术氛围,他只身一人独闯京城,在胡同深处安了家。
卫世泽深知自己作为一个可以做喜欢做的事的人的幸运,于是也就加倍努力,去协和医学院进修旁听也好,一有空闲就细心钻研医书也罢,他一点点,一点点,把自己的事业操办了起来。
原本,他的计划是将来学成了,有足够的底气了,就把诊所变成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医院,不敢说跟协和之类的殿堂级医院平起平坐,至少,也要小有名气,为人称道才是。
他希望自己可以顶着某某院长的头衔荣归故里,毕竟这些年来跟无锡老家的亲属们都还来来往往不曾断过,总有一天,他得让在上海经商的父亲提到他时,是高高挑着大拇指的。
他给诊所取名“荣辛”,意义其实也简单易懂,不过就是荣耀来自辛勤,他确实辛勤,每一天都是辛勤的,然后,就在他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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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平常的,辛勤的日子里,他的诊所,来了个不平常的病患。
三更半夜,有人把他的门铃按得嗷嗷作响。
通常状况下,他是遇不上半夜急诊的,周边都是普通百姓,头疼脑热跌打损伤内科外科,一般都是白天来,白天忙着上工上学的,至多也就是晚饭后过来一趟。想着到底是出了什么急事,卫世泽连忙翻身下床,戴上眼镜,穿上睡袍,跑下楼,开了院门。
门外,是个扶着门框,气喘吁吁的男人。
身上的衣着很是华丽,然而凌乱不整,一张脸生得惊艳绝伦,然而落魄不堪。额角也好,嘴角也罢,都粘着血迹,眼眶更是一片淤青,显然是挨了打。
来人没有陪同,就孤身一个,发现门开了,那个气喘吁吁的身影抬起头来,看着皱着眉头的卫世泽。
他开口说话了,带着惨笑,开口说话了。
“大夫……你要看到什么时候?我疼都快疼死了……”
声音叫醒了怔楞着的男人,卫世泽赶快道歉,同时小心翼翼,把对方扶了进来,关好门。
他扶着他进了一楼大厅,让他在柔软的检查床上坐下,开了灯,看着那张太过漂亮的脸上的几处伤痕。
“请问,这位先生……”
“‘先生’个屁啊……”仍旧无力地笑着,对方指了指自己,“劳驾,帮我处理一下。”
“哦哦,好的,请稍等。”
见过那么多伤患,这次这个,是头一回让卫世泽觉得有那么点手足无措的,也许是因为他真的没完全睡醒,也许是因为这样相貌衣着都太出众的他还没见过,也许……是因为受伤的地方,在他意料之外。
本来拿来了药棉绷带止血膏,要帮对方处理脸上的伤痕时,对方却抬起手来,挡开了他的镊子。
酒棉掉在了地上,甩出一小块洇湿,然后很快就挥发掉了。
撩起那件白茶色缎子长衫的下摆,那漂亮男人指了指自己的小腹以下,然后就一侧身,躺在了床上。
脸上的血,粘在了消过毒的白床单上,随着心里暗自打鼓的卫世泽开始严肃谨慎地一点点除去他下半身的衣物,被伤处震惊得无法言语,然后皱着眉沉默着帮他消毒擦药,侧躺着的人开始喃喃自语。
他说他原本在天津讨生活,后来又去了一段时间上海,刚到北京没多久,不小心招惹了“同行”,抢了人家的“生意”,结果被实施报复,一顿好打不说,还变着法儿地折磨羞辱。这帮人也是下手够黑,知道他是出来卖的,专门照脸上和腿间下手,他拼命反抗逃出来,知道当务之急不是躲,是找个大夫,就摸着黑一路看门牌。荣辛诊所是他能找到的第一家诊所,而且说实话,如果没人开门,他也是真的没有力气再去找第二家了。
那些字字句句,卫世泽听到耳朵里,扎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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