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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从了我吧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鸡子饼
由于我是一个人,便将我引至二楼角落的单人小桌。
这家酒楼的布局颇有现代感,不像古装剧里所看到的那样到处是四四方方的桌子。有单人小桌,双人桌,四人桌以及更大的桌子。
没有包厢,桌间的过道挂了珠帘,错落交织,取菜上菜极为不便,却也增添了几分神秘感。
窗外是平阳的东街,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我点了一壶清茶,一碟白切羊膏,一道毛豆烧鸡,一道笋干烧肉,想了想,全荤太油,便又点了一份萝卜鸡蛋汤,那是我们吃多了野味,白七煮来给我们解油腻的汤。
小二哥苦恼地望着我:“客官,我们这里没有萝卜鸡蛋汤。”
想来也是,萝卜和鸡蛋乃寻常可见之物,既非野味,谈不上珍贵,端上桌也只是绿叶衬红花般与荤菜同烹,难以单独成为主角。
没有便没有吧,我挥挥手示意店小二算了。
店小二刚要走,旁边的四人桌隔着珠帘笑我:“穷丫头片子,也敢来同福楼吃饭,这里是你能吃得起的吗?”
“别在这儿丢人现眼了,得到时候付不出饭钱来被扔出去!”
“哈哈哈……杨弟,萝卜鸡蛋汤,你听说过没有,这年头阿猫阿狗的都能进同福楼了——”
我听的火冒三丈,一拍桌子喝道:“你们懂什么?休要井底看人!萝卜鸡蛋汤的萝卜乃是珠穆朗玛峰雪峰顶上的冰玉萝卜,一百年才长一颗;鸡蛋乃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共和鸡所下的吉利蛋,这种鸡已经濒临灭绝,整个江湖不超过两只,可能还是母子。”
“一派胡言!休要在这里戏耍我们!”
其中一人甚至胡乱撺掇:“小二哥,我看你还是先跟她结了帐再上菜,得到时候她拿不出钱你还要挨你们掌柜的训!”
店小二是棵墙头草,听了那话后犹豫了一刻,居然真的伸手要我先结账!
我身上就五个铜板,肯定会被“请出去”,我之所以说来这里碰运气,是想着吃顿霸王餐,然后没钱付被扣在这里做工洗盘子。
兴许表现的好,还能在这里谋个差事。
现在可好,计划全被打乱了。
“你不信我的为人?”我严肃地望着店小二。啊喂!你以后可是我的同事啊。
他艰难道:“……信。”手却却没回,末了又补了句,“但我担心这个月的赏钱……”
“那你还是不相信我!”
“客官,这钱您早付晚付都得付,也没有区别啊,您现在付了,我保证您点的那些菜一个不差的端上来,您要相信我们同福楼的信誉!”
钱,我是断然拿不出了。
不由得悲愤从心而来,正准备站起身来离开,忽听得旁边有女子的声音传来:“你怪我这同福楼没有萝卜鸡蛋汤?”
反正我这饭是吃不成了,牛就随便吹吧,大不了被胖揍一顿扔出去,于是点头道:“是,你们这儿尽是些荤腥野味,吃多了,怕是会口干舌燥。”
“哦?”
那女子细细思索,不再言语。
旁边那人急了:“别听她在这里胡言乱语,太子妃娘娘!”
……呃,太子妃娘娘?罗寒他老婆?
珠帘被挑开,一袭华丽的红金两色裙首先映入了我的眼睛,再往上,肤若凝脂,眸若星辰,姿容艳丽无双,眉宇间透着一股淡淡的傲气。
这应该就是罗寒的太子妃。
“草民无意冒犯太子妃,请太子妃恕罪。”
太子妃没跟我废话,淡淡道:“你给本宫做出那萝卜鸡蛋汤,倘若合格,本宫便不为难你。”
“敢问太子妃何为合格?”
“他们三人同时满意即为合格。”
她指的是刚才与我争吵的那三人。
我摇摇头,很不乐意:“他们三人对我有成见,未见得公平。”
“我们三人对你有成见是真,但在太子妃娘娘面前,我们对你的评判不会带有私人成见,必定公平公正。”
太子妃瞥我一眼,又看向店小二:“带她去后厨,她要什么就给她什么。”
店小二颔首:“小人遵命。”
作者有话要说:
不是美食文,不过会写到些美食。
第10章比试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古往今来,在寻常百姓的厨房里,总不会缺少萝卜和鸡蛋两物。
萝卜,家中富余时炖肉炖猪血,贫寒时红烧清蒸皆可,亦或是切成薄片儿用醋和糖渍了就着粥吃,那爽脆劲儿,喝个两大碗是不成问题。
鸡蛋,可与杂蔬同炒,或是点醋做成赛螃蟹,味道都是极其鲜美的。
但在同福楼,食材会依着稀缺的程度,受到不同的待遇。
珍贵如猩唇熊掌狮奶豹胎,被封存在高高的储物台上,有专人看守。
而廉价如大白萝卜黄芽菜圆茄子,却是直接堆放在角落,无人问津。
这里的萝卜品质实属下等,原本绿油油的萝卜缨子已经开始发黄。我在里面挑挑拣拣,选了两根表皮还算平整,分量较重的,这样挑到空心萝卜的概率会比较小。
我打了一桶清水,将萝卜上的烂泥和污垢刷洗干净,刮了皮,然后深吸了一口气,准备开始切萝卜。
——这是我人生第一次做菜呢。
我不禁又想起了那次喝萝卜鸡蛋汤时的场景。
那日我们在山中猎了一只野猪,分了很多肉给当地的村民吃。
因着烤到冒油的山猪肉吃的太多,我和罗寒还有碧池都口干舌燥消化不良。
白七见状向村民要了几只草鸡蛋,又在菜地里拔了几根萝卜,做了萝卜鸡蛋汤给我们喝。
朴素的萝卜鸡蛋汤并没有加入任何珍稀食材,调料也只用了盐这一种,但喝起来却异常鲜美。
萝卜在山间饮着晨风雨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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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甘甜爽口,带着脆生生的辣,还有一丝淡淡的清苦。喝完那碗萝卜鸡蛋汤,我出了一脑门汗,心情渐渐平静,口腔里的焦躁也被慢慢抚平。
望着沉睡在深山里安静朴实的村落和欢闹的鸡群,我竟有种“阅尽千帆终执手,此心安处是吾乡”的感觉。
现在轮到我来做这一碗汤了,我的刀工却是惨不忍睹。
第一刀,我把萝卜缨子剁了。
第二刀,我把萝卜尖尖剁了。
第三刀,我把萝卜横着剁成了两半。
第四刀,切不下去了,萝卜在滚动。
我想了一下,试着将萝卜竖着切成两半,然后再横着切。萝卜不再滚动是好切了很多,但我刀工不行,切的厚薄不均,十分难看。
不管了,大不了被胖揍一顿然后再被扔出同福楼。
下一步是烧水煮萝卜,热油煎鸡蛋。
古人的炊具品种有限,暂时还没有能人发明平底锅,只能用普通的锅一只蛋一只蛋的煎了。
我挑了几个鸡蛋,生了火,锅热了之后
倒油煎蛋,鸡蛋在油锅里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有一滴油甚至飞溅到了我的手上,我握住铲子,大意不得,迅速翻蛋。
好不容易三只蛋都煎好了,虽然形状丑陋,但好在没有焦。
我把煎蛋用铲子捣成小块,让蛋黄部分露出来,然后一并扔进萝卜汤里去煮。原本清水状的萝卜汤渐渐煮成了漂亮的奶白色,最后,撒盐,起锅。
我尝了一口,萝卜已经熬到透明,香酥软糯,再喝一口汤,鲜香不腻,回味悠长。
至此,我的心中已经没有任何遗憾。他们公平评判也好,不公平评判也罢,我已经尽了我平生最大的努力。
*
同福楼上。
冷若冰霜的太子妃一手端着茶杯,另一手握着茶杯盖,在茶杯上刮来刮去,就是不喝。
另外三人也是坐着的,但显然坐的很拘谨,腰板挺得笔直。
想必是这太子妃平时就性情古怪,招惹不得。
三碗萝卜鸡蛋汤被搁在他们面前,冒着热气。
良久,太子妃淡淡道:“喝吧。”
三人如蒙大赦,端起碗齐声应道:“是。”
只听得咕嘟咕嘟的声音,眨眼间,三碗汤就被他们吞了下去。
——必然不是因为汤好喝。
太子妃抚着茶杯看着我:“方才的功夫里,本宫想了很多,关于这同福楼的往事。”
然后,便没了下文。
我应声也不是,不应声似乎也不是,于是干脆低着头看鞋尖。
另外三人也是,让他们坐着,应该比让他们跪着要更加煎熬。
有关太子妃和同福楼的往事,我们是不太想知道的。
“你们三个觉得这萝卜鸡蛋汤味道怎么样?”
太子妃终于把话题绕回到了正道上。
这三人在喝汤前食用了大量的油腻荤腥,又喝了很多烧酒,必定已经唇焦舌燥。萝卜汤生津止渴,利水消食,这一碗下去,味道虽然不是惊为天人的好喝,但至少也让他们身心舒坦了不少。
于是他们齐声说道:“回太子妃娘娘的话,此等俗物,自是比不上天字一号同福楼的任何一物。”
我偷偷瞄了眼后窗,距离我也不是很远,如果这时候突然跑过去跳下去——逃过一顿胖揍的几率有多大?
太子妃听他们这么说,脸色稍微温和了一些:“本宫要听的是公平公正的实话,你们是不是都在欺骗本宫?”
那三人连连否认:“下官句句属实,不敢有任何地方欺瞒太子妃娘娘。”
太子妃点点头,又看向我:“你还有何话可说?”
我自然是无话可说,扭头就向后窗逃去,然后一跃而下。
跳下的那个瞬间,我有点后悔,但是这是两层楼,应该也不会摔死。

……
………
我从地上爬起来,眼冒金星,脑袋发昏,但我也顾不上了。
后面就有太子妃派来的追兵,甭管他们武功高强与否,反正都比我强。
我一边跑一边把路边摊的东西抢过来扔到后面沿途制造障碍,渐渐的,追我的那些追兵里也多了不少沿街的小贩……
终于,我跑不动了,但我也不能停下,一旦被抓,我可能会被群殴致死。
突然,我看到一辆停在路边的马车,马车的后门微微敞开着,不管三七二十一,我一脚蹬了上去,然后关上了门。
“呼——”
我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一回头,看到两个十五六岁的清俊少年正目瞪口呆地看着我。
他们一个手里拿着木棒,一个脱了裤子正撅高了屁股。
如此场景,若在平时我定要看个仔细,现下却没有半点心思。
“嘘!”
我示意他们别出声,背过身钻到了座位底下,然后一拉椅子上的红布,把自己遮了起来。
我藏好后没多久,有追兵追上了马车,才刚开口说了句“你们”就被“啪”一声甩了个大耳光,然后被狠狠地踹下了马车。
“滚!”
是少年暴跳如雷的声音。
“宁王殿下,小人无意冒犯,只是得罪太子妃娘娘的人可能藏匿到了您的马车上,毕竟是太子妃娘娘的口谕,您看是不是——”
“清风,掌他的嘴!狠狠掌!打烂了有赏!赏你鸡大腿和花姑娘!”
已经很暴躁的宁王殿下愈发暴躁,嘴里骂骂咧咧道,“敢搬出张素云那女人来压本王,本王非打死你们这些狗腿子不可!”
我掀开红布一角,偷偷观察外面的情况。
名为清风的少年许是真为了鸡大腿和花姑娘,非常卖力地抽着那追兵的耳光。
而那位宁王殿下,正咬牙切齿地瞪着马车外面的所有人。
“清风,我们走!”
暴躁的宁王一脚踢飞扒着马车后门的追兵,然后不准痕迹地偷偷揉了一把自己的小屁股。
清风跳到了马车前边驾马,车厢里只剩下了我和宁王两人。
他用脚尖勾起红布,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你是谁?为什么张素云要抓你?”
刚才他和张素云的侍卫发生冲突,可以看出这位宁王对张素云成见颇深。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也许,这次我可以抱到一只好大腿。
“回宁王殿下的话,张——不,太子妃娘娘是因为我在同福楼说错了话,所以要治我的罪。”
“你说什么了?”
“我说那里的食物过于油腻,容易上火。”
“这不是很对的话吗?”宁王拽着我的衣领把我从座位底下拽了上来,示意我站好,“几天前太医院的刘太医还讲张素云痔疮犯了,她不是因着自家饭吃多了吗?”
……呃,虽然我也不喜欢张素云,但他讲的也太直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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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洞察秋毫,见微知著,朱珠佩服。”
随便吹捧一番,总归是有好处的。
“既然你也讨厌张素云,不如到本王的阵营来,协助本王对付她——”宁王在我的肩膀上拍了拍,缓缓道,“还有罗寒和他的师弟碧池。”
……噫。
作者有话要说:
发现剧情节奏太快了,想办法解决一下。
另,小猪头改了名字叫碧池。
谢谢大家的喜欢。
第11章工作
“噫”
我直起腰杆子,用手捶了几下,然后看了看身旁的两个花篮。
现在是半夜,三月的夜风吹在脸上很凉,王府派发的工作服很是单薄,我却满身是汗,一点都不冷。
因为我已经辛勤劳作两个多小时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第十天了。
自那日被宁王带回宁王府,我本以为我会受到重用,然后飞黄腾达,从此叱咤风云走上人生巅峰,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哪知他的大马仔、宁王府的总管沈月卿竟只给我安排了一个采摘花瓣的工作。
我也不是没有提出过抗议:“我不想只摘花瓣,这工作无法实现我的生命价值。”
我不知道我的生命价值是什么,但毕竟只要不是色盲,随便谁都能做这事。
沈月卿问我:“你可会抚琴吹箫?把你安排到曲廊?”
曲廊里的都是王府来贵客时负责表演歌舞的琴女,平日里不用做活,当小姐养的。
我摇摇头:“不会。”
沈月卿又问我:“那你识字懂文吗?让你去文沧阁整理王爷阅过的书卷和文献?”
我迟疑了一下,依旧摇了摇头。
南诏国的文字我是不认识的,无论现世读了多少书,在这里仍然算个文盲。
“女红做的如何?”
“不会。”
我连缝个袜子的破洞都歪歪扭扭,更别提古代各种复杂的刺绣了。
“伙房帮厨想去吗?”
“不想。”
会做道萝卜鸡蛋汤也是因为偷师了白七,实际上只会吃不会做,刀工也是一塌糊涂。
……
“你什么都不会做,还如此挑三拣四,”沈月卿用骨节敲了敲算盘,缓缓道,“留你图个看着开心吗?”
他的语气冷冷冰冰,话里没有任何调笑的意味。
我再挑下去,他肯定直接让我滚蛋了。
我低头道歉:“这么算来,采摘花瓣的事很好,很适合我,多谢沈总管。”
沈月卿看了我一眼,警告道:“宁王殿下最讨厌两种人,一种是眼高手低之人。”
说完他飘飘然走了,留我一人在原地发呆:那宁王讨厌的第二种人是什么呢?
再来说一说我们的宁王殿下,他虽然看起来挺不靠谱又爱喳喳呼呼,但可比南诏国的正牌太子罗寒操劳多了。
十岁封王,十三岁征战沙场立下战功,十五岁时开始参与朝政,还经常不顾群臣反对,大包大揽下许多原本要委派给罗寒和其他皇子的任务。
当然了,在上早朝这件事上,这位殿下也是绝不含糊。
——这就是我这几天辛劳的根源呐。
南诏国的早朝时间折成北京时间是凌晨五点钟,宁王府到皇宫的车程要半小时,宁王晨沐要半小时,穿戴焚香要半小时,喝茶也要半小时,掐头掐尾,他三点钟就要起来了。
而我更惨,我夜里十二点就要起来了。
因为宁王沐浴有个恶俗的习惯——泡花瓣澡。
宁王府中心养着很多洛梅,这种梅花一年四季都能开花,一朵花上有六片花瓣,三片洁白如雪,三片火红似血,团在一起,煞是好看。
宁王晨沐用的就是洛梅的花瓣。
但他恶俗的却不是这点,而是花瓣必须严格分开,浴池里只允许撒入白色花瓣,而通往浴池的小路上则要铺上一层红色花瓣。
花瓣不能撒错,铺路要铺的均匀,花瓣的形状也必须保持完整。
……沈月卿讲的很清楚,我记是记下了,但我白日里实在太疲惫,一沾到枕头,就睡的昏天黑地完全忘记起来了。
直到半夜被同住的小姑娘楠丁拼命摇醒:“朱珠,你不要命了?你难道忘了沈总管吩咐过你的事了吗?”
我从几乎是被她扛着去了宁王的露泽浴池。
露泽浴池是露天建造的浴池,名为露泽,意为恩泽雨露,亲近自然。此处位于宁王本人居住的后院里,四周竹林环绕,清幽雅致,无人打扰。
“宁王殿下吉祥。”
我和楠丁扑通一声同时跪下,在我们面前是两个空了的花篮。
宁王没有叫我们起来,神色漠然地从我们身旁走过。
他没穿鞋,赤着光洁的双足走上那条红色花瓣铺成的小路。
有夜风吹过,将他长及腰部的头发轻轻吹起。
浴池里早就引入了热水,满池的白色花瓣浮动,飘出阵阵淡雅的香气。
这场景简直苏爆了,但难能可贵的是,据楠丁说宁王殿下十岁起就这么洗了。
下人们在背地里议论他,也有被沈月卿捉了去打断腿的,但没人能理解他这一举动。
多年以后,当宁王踏过宫墙里那条长长的血路,登基为帝时,他脸上漠然的表情和我记忆里走在花瓣路上的那个少年慢慢重合。
他时常仰望星空,并对命运保持沉默。
一直到宁王晨沐完,我和楠丁都是跪着的。有漂亮的侍女拿来焚过香的衣物替他换上,恭敬地替他梳理长发。
我跪的双腿发麻,刚伸手锤了两下腿,宁王幽幽开口道:“连跪着都不得安分吗?”
我吓一跳,回了手。
面前这个严厉的宁王,和马车中欢脱暴躁露出白嫩屁股的少年,哪有一点相似之处?
“月卿。”宁王扬了扬下巴,“新人要好好管教。”
“是,殿下。”
宁王穿戴好衣物就回他的前院喝茶了,留下我和楠丁,还有沈月卿三人。
我回过头才发现,沈月卿竟也是跪着的。
他问我:“我昨晚吩咐你什么了?”
“……抱歉,我太困了,睡过头了。”
“不要答非所问,昨晚我吩咐你什么了?”
“子时起来采摘洛梅……”
“我吩咐你子时起来,你没有起来,如果不是楠丁,你可能会睡到日上三竿,是不是?”沈月卿捡起一片红色的花瓣,示意我伸出手来。
“……是。”我伸出手,他将花瓣放在了我的手心。
“你的事没做,今天是我替你做了。”沈月卿继续道,“我不是帮你做,而是替你做。
你不做,我会受罚,因为我没把你管教好,这是宁王府的规矩。你以后切莫再连累我了。”
“……抱歉。”
除了道歉,我也无话可说。




师父,从了我吧 分卷阅读16
“宁王府的奴仆众多,每个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你就这一份工作,也没做,先前你凭什么还看不起它呢?”
“……”我竟也无言以对。
“明天你再起不来,耽误了宁王晨沐,就不用留在这里了。”
“……是。”
我惊出一身冷汗,萌生了迅速辞职然后走人的念头。冷静下来之后还是决定先留下来。第一是因为黑户口在南诏找工作不容易,第二是因为这毕竟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我对待它的态度太过马虎了,等同于上班第一天就翘班。
宁王给我栖身之所,使我于流离奔波,我本就该认真为他工作。
疲惫、困倦、贪睡,任何事情都不能成为迟到的理由。
第二天我没敢睡,拧着眼皮死撑到了午夜子时。
采摘洛梅的工作并没有我想象中的轻松。
数量就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分离花瓣也是个技术活,稍不注意就会将花瓣撕碎了,而且速度还得快,否则完成不了宁王的需求量。
三个小时后,我终于成功摘满两篮子花瓣。
我已经不觉得冷了,辛勤劳动过后我出了一身汗,浑身冒着热气,这份采摘洛梅的工作似乎也变得厚重起来。
宁王如时而至,焚香晨沐,一声不吭,沈月卿在一旁陪侍,也没再给我任何脸色。
至此,我在古代的第一份工作算是正式落实了。
作者有话要说:
沈月卿是个好上司。
下章要开始认字了~摆脱文盲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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