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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从了我吧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鸡子饼
那个粗壮结实的身影立刻出现在沈月卿面前,抱拳道:“沈爷有何吩咐?”
沈月卿将帖子交给他,说道:“你带朱珠去百里坡找钟先生。你们俩嘴笨,不要在钟先生面前乱说话,给宁王府丢了脸。”
“是,沈爷(总)。”
“切记、切记在子时之前回来。”
沈月卿一连叮嘱了两次切记,刚被罚过月钱的我和阿影都不敢怠慢。
*
这是我这么多天以来第一次出宁王府。
绿林轩是南诏存在百年之久的老字号国货,在南诏国内大街小巷都可见它旗下的胭脂水粉铺。南诏女子生的柔美动人,家中的脂粉香膏自然是少不了,瞧准了商机又有靠山的绿林轩生意越做越大,若不是因战争动乱,差点都做到西凉去了。
沈月卿让阿影带我去找绿林轩的当家钟先生,而钟先生却不在任何一家门店里。
他住在距离南诏国都平阳东城门百里坡外的一处风水宝地。
我不是风水大师,自然不知道那里算不算风水宝地,我想多知道一些关于钟先生的事情,阿影却一点也不透露给我——我知道阿影不待见我。
我翻墙进沈月卿的小院,阿影正在偷偷打盹,所以没注意到我。
他跟随沈月卿六年有余,这还是他第一次犯错被罚月钱。
马车上,阿影一句话都不说,只沉默地看着窗外。赶马的是个性子开朗的小哥,一路唱着悠扬的山歌。
我想到晚上还要熬夜工作,干脆就在马车上打了个盹。
我的觉实在好睡,十几年从没失过眠,合上眼就睡得跟死猪一样不知时间,直睡到日落西沉。
“!!!”
我是被屁股上传来的疼痛弄醒的。
睁开眼睛,阿影双手环胸,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他竟是直接把我踢下马车的!
“几次了,叫不醒你,怕误了沈爷的事,故而得罪了,请朱姑娘不要怪罪阿影。”
……鬼知道他是不是公报私仇。
叫醒我的方法有千百种,为什么偏偏选择把我踢下马车这种最惨烈的?
怪罪他?我还能怎么怪罪他?他都把话说死了,他是怕我贪睡而影响了事情的进展,他也是不得已这么做。
要是我去沈月卿那里告状,他如此反驳,沈月卿也绝不会为我出头。
“朱珠贪睡,阿影先生心了。”
我从地上爬起来,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
阿影颔首:“朱珠姑娘,前面就是钟先生的宅子了。”
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我看到一栋烟青色的古宅。
三面环山,还有一面是水,不知究竟算不算风水宝地。
宅子应是有了岁数,隔的那么远都能看到墙面斑斑驳驳。
墙角杂草丰茂,却被修剪地整整齐齐,这倒是稀奇,极少有人不种兰草而种植杂草——钟先生怕也是个性情古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
阿影递交了沈月卿写的帖子,门口的小厮进去通报了片刻,回来后引我们去了偏厅。
“请二位客人稍等,钟先生现在正在陪其他客人调香,今日府中来了位白公子,钟先生过会就来。”
小厮恭敬地说完,又让两个丫头端了茶水和糕饼上来。
钟先生家的茶不是普通的茶水,而是淡粉色的香茶,颜色澄澈透亮,香气怡人,虽然十分漂亮,却让人不知如何下口。
我索性去吃那盘子里的糕饼,糕饼做成小巧玲珑的圆饼状,上面不但细细地绘了牡丹的图案,连同那牡丹叶子也填了色。
我不得不佩服起艺术家的闲情逸致了。
同样是吃进肚子里的东西,有的人只图果腹能吃就行,有的人却讲究色香味俱全,更有甚者,比如钟先生,他这里的点心已经致到了艺术品的境界。
糕饼团里包着豆沙馅,拌了金丝桂花蜜,绵软香甜又不腻口。这点心虽然致,但一盘子只放了两个。
我吃了一个,还有一个留给阿影。
阿影在喝香茶,瞥了盘子一眼没说话,也不吃点心。
“影先生!”
正在我发呆之际,有个穿青衣黑靴的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
他眉目还算清秀,眼角有淡淡的纹路,一看就是笑多了的。
“钟先生。”
阿影上前行礼,我也学着他的样子行礼。
钟先生让我们礼,又问我:“想必你就是沈爷说的朱珠姑娘,我听沈爷说你提出了改良点绛唇的提议。”
点绛唇是那款口脂的名字。
“……小女子不才,以为用手刮涂的方式有些不妥,比方说无水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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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的磕磕巴巴,心里也有些局促不安,某种意义上,这是我第一次正式和正常的古代人打交道,在说话上还没人教我礼节,有些敬词也不知晓说的妥不妥当。
……不能给宁王府和沈月卿丢脸。
听完我说完长长一段话,钟先生微微一笑,挥了挥手。
立马有丫头端上来一个托盘,托盘里放了一个小木盒。
我认出那是沈月卿也有的口脂盒。
钟先生拿起口脂盒,将它打开,递到我的面前:“朱珠姑娘不妨试一试。”
我犹豫了一下,伸出手刮了一小块。
我并没有把它涂在嘴唇上,而是涂在了手背上。
口脂的质感像花瓣一样柔软,在手背上涂开来是鲜艳娇美的正红色。
“朱珠姑娘以为这种柔软的口脂,真的能做成你所讲的那种形态吗?”
我心中一惊,若是按照这种材质,勉强做成型了也是极易断裂的,更经不起涂抹时的施力了。
钟先生顿了顿,又道,“口脂的主要配方是牛脂,这无论如何也不能做出材质较硬的口脂。
若是能如姑娘所愿做出心中所想,势必要改变原有配方,离烟花三月节剩下不到半月,沈爷敢冒这个险吗?”
“若是在东玄女使面前出了差错,别说沈爷,就是整个宁王府也担待不起!”
我哑然无语,灰溜溜地和阿影回了宁王府。
阿影一句话没有,直接跪在了沈月卿的小院里。
我原先有些内急想去方便一下,但看阿影这样,也只得忍着内急跪在了他后面。
沈月卿不在院中,石桌上的帐簿也都不见了。他估计都看完了,这个点他应该正在屋里用晚饭。
日落沉沉,阿影跪的笔直。
其实他也没犯错,沈月卿让我们子时回来,我们傍晚就回来了,按照道理还提前了。
但我的事情却是办的一塌糊涂。
所以当沈月卿出现的时候,我们俩神都高度紧张,大气不敢喘一下。
生怕他来一句:“事情既然办砸了,你们两个也给我滚蛋吧。”
阿影为沈月卿和宁王府做牛做马了六年,已经有了感情,自然不愿离开。而我是忙活了这么多天,还没有领过一笔月钱,自然也是不甘心的。
沈月卿端着一小盘鲜艳欲滴的樱桃,边吃边打量着我们。
我偷瞄了他一眼,他没有什么表情,只将果盘递到了我面前:“殿下赏赐的车樱,吃几个吧。”
又对阿影说:“你也来吃几个。”
我伸手拿了一颗,阿影却泫然欲泣:“沈爷——”
沈月卿叫我们起来。
我将前因后果告知了沈月卿,他并没有什么的情绪波动。
“材质太软么?”
沈月卿拽掉一颗樱桃上的杆,将那颗樱桃放到了阿影的手中,阿影一看是半颗坏樱桃,内心估计是:黑心肝的家伙,敢把坏的给我吃!但他面上不敢不敬,还是将半颗坏樱桃吞了下去。
沈月卿没有因为事情没办成而责骂甚至开除我们,我颇为意外,当然我也不会自讨没趣追问他的。
但我内心还是有些郁闷的。
本来是个美差,怎么的就忘记口脂的材质了,要是做出一堆一涂就断裂的口红来丢了南诏的脸,估计我要切腹给南诏女使谢罪了。
……
认字的计划也落了空。
夜里我在为宁王殿下采摘落梅花瓣时,突然在浴池边看到了一个人。
他穿着白衣白鞋,不知在想什么,见我来铺花瓣,呆萌的脸上露出温和的笑意:“我等你很久了。”
“你找我能有什么事?”
我瞥了他一眼,又继续往小径上铺洒花瓣。
“看你这么辛苦,想帮你。”
月光下,他的眼神犹为真诚明亮。
纵使我很不喜欢白七,也不得不承认他确实很不错——最起码他有本事和心机让所有人都喜欢他。
“这是——”
我看到他朝我摊开了手心。
作者有话要说:
这几天有点忙,处理好操蛋的事,南诏国的地图就要全部打开了。
第15章要钱
“这是蜂蜡。”
接上我的话,白七说道,“昨日下午我在绿林轩的钟先生那里调香料时,偶然听到了你们的对话。牛脂的塑性不好,我思索蜂蜡或许能克服它的缺憾,所以特意带来给你。”
他掌心托着一块小小的、莹白色的方形蜡块。
这是蜂蜡中经过提纯后的顶级白蜡,比黄蜡要更加难求。
“白先生,你现在出现在这里,是想让我陷于不忠不义之中吗?”
我没拿他的蜡块,也不敢拿,“如果你真的想帮我,等你能光明正大地走进宁王府来再说吧。
我们为人奴者,不管心里如何想,主人的规矩是要优先恪守的。先规矩再办事,宁王府里没有人可以逾越。”
白七的态度是很诚恳,我这话说的也确实冷漠了些,但我并没有说错。
这个时辰悄无声息出现在宁王府,并未得到任何通报和应允,白七的武功肯定不是泛泛。
更何况这里是全王府最需小心谨慎的地方——那位宁王殿下会在此沐浴焚香。
但不管他的武功如何,只要被任何一个人看到,我就会被怀疑是出卖宁王府的叛徒。
沈月卿的第一条规矩就是:任何人,有通报才可进入宁王府。
这一点楠丁跟我强调了不下十遍。
她还告诉我:“朱珠,沈爷脾气不差,但他毕竟是主子,你别碰触他的底线就好。”
沈月卿的底线,就是宁王,和所有可能危害到宁王的因素。
“抱歉。”白七起蜡块,语气平淡,“……是我唐突了,我以为可以帮到你。”
几乎就是在他飞走的那个瞬间,长发飘飘的宁王殿下踏着满地的红色洛梅从小院外走入。
沈月卿从容地跟在后面。
我放下花篮,恭敬地跪在地上。
他们从我的面前走过,目不斜视。
一切如常。
伺候宁王沐浴结束后,我回到朝林苑休息,楠丁已经起来换班了。
简单的打水梳洗整理了一番,又喝了一碗热茶,我躺在床上,却翻来覆去都睡不着。
情绪很多。
有因白七半夜闯入宁王府的后怕,也有因没被沈月卿发现此事的侥幸,还有对白七为什么会来帮我的疑惑,我可不认为他这么做不带目的。
但更多的是对未来的迷茫。
身下是冰冷又坚硬的床板,咯的骨头和肉都疼,每天睡下和清醒的时候,它都在提醒我,我已经身在古代了。
远离文明发达的现代,在这个车马很慢,书信很远,一生能娶很多妾的古代。
庇我佑我的家人和朋友,没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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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
在这里,我只有我自己了。
我伸出十指。
每根指头上都有被洛梅花茎的小刺刮伤的痕迹,在黑夜中虽然看不到那些伤口,但轻微的刺痛,稍稍一动便无比清晰。
“我到底该怎么做呢?”
原本以为只要我提出改良口脂盒的方案,立下大功,沈月卿因此信任我,教我认字读书,我便能平步青云在古代混得风生水起,走向人生巅峰。
但这崛起的第一步就遇到了阻碍。
改变口脂盒子的形状,却也改变了它的性能,让它从单纯的容器变成了便于上妆的半自动工具。这个创意总体上说很惊艳,但牵一发而动全身,对膏体的硬度也有了考量。
牛脂的塑性不强,勉强做到极致也是膏泥状,很难变成既坚固又有韧性的形态。
白七推荐的蜂蜡或许真可一试——
我猛地从硬板床上坐起来,推开窗户,外面夜色如水,月光温和,满院的洛梅花随风起舞,仿佛在冲我招手。
一切都很平静,我却再没法平静下来。
*
早晨天刚亮,我就去了沈月卿的院子外候着。
沈月卿还没起,阿影尽职地守在小院门口,抱着佩剑虎视眈眈。
我站在台阶下,也不同他搭话。
直到沈月卿卧室的门被轻轻推开,那个一脸疲惫走路步伐极其呆滞的年轻男子闭着眼睛走出来时,我才敢跟阿影说话:“阿影护卫,麻烦通报一下沈总管,朝林苑的朱珠求见。”
阿影瞥了我一眼,才缓慢回过身,进院通报。
片刻后,他出来对我说:“沈爷允了,你可以进来。”
我点头谢过:“多谢阿影护卫。”
沈月卿依旧坐在歪脖子树下,抱着几本账簿,闭着眼睛,虽然身体坐的笔直,但面色苍白,表情很是疲惫。
石桌上只放了一杯清茶,杯中茶叶在微熹的晨光中缓缓舒展开来。
我恭敬地行礼:“朱珠见过沈总。”
“这么早来,你有什么事?”
沈月卿微微睁开眼睛,话语里带着慵懒的鼻音,看样子还没有完全睡醒。
“回沈总的话,朱珠一夜没睡,冥思苦想有关口脂的事情。牛脂的塑性不强,勉强做到极致也是膏泥状,很难变成既坚固又有韧性的形态。既然如此,我们不妨换用其他材料一试,比如塑性良好的蜂蜡。”
沈月卿揉着眉心,又闭上了眼睛。
见他没有说话,我上前一步:“但是蜂蜡的价格颇为高昂,朱珠恳请沈总拨给些银两用于研究……”
“说了半天,你是来跟我要钱的?”
沈月卿这回是彻底清醒了,两眼里睡意全消。
“……是。”
果然,一跟领导开口谈钱,领导的脸色和语气都不好了。
我赶紧说道:“没有研究,哪来创新!沈总,您不是也很赞同之前的想法吗?”
他一定心动过,否则也不会让阿影带我去绿林轩找钟先生商议了。
“牛脂在南诏用于制作口脂已有百年之久,不可能凭你一句话就改的,”沈月卿顿了顿,又说,“若我现在拨钱给你,你有几分的把握能成功?”
十成十的把握我肯定不敢说,万一失败了他不抽死我,只好稍微谦虚一点:“九成把握。”
“哟,把握还是挺大的嘛。”沈月卿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然后摊开账本,“不过没有十成的把握,我是不会拨一个铜板的。”
说罢他便开始提笔做账,不再管我。
我心中挣扎片刻,努力思考着说服他的理由。
沈月卿是个非常务实且保守的人,没有百分百的回报,他拒绝任何投资。
尤其是像我这样,在他这里没有博得一点好印象的人。
“沈总,我可不可以预支半年的月钱?”我咬咬牙,狠心道,“创新之路总需要投资钱财,我是不会放弃的。”
话虽如此,还是心痛。
一分钱都还没领过,就要先预支半年的工资拿去做研究,且这研究还不一定能成功……
“预支半年的月钱?”沈月卿抬头,表情古怪地看了我一眼,“你第一天就罢工没做事,是我帮你采摘了洛梅,已经扣去了你四个月的月钱,昨日你不经通报就自己翻墙,是为不守规矩,也扣了两个月的月钱,你自己算算,这半年的月钱,你还有吗?”
四个月加两个月等于六个月,就是半年,这恶毒的沈月卿,竟然扣了我半年的月钱。
我只差没把牙齿咬碎了:“那沈总,我预支下半年的月钱,这回可以了吧?”
量他也不可能一下子扣到我下半年的月钱上去。
沈月卿斩钉截铁地拒绝了我:“不行。”
我只差没跳起来了:“为什么?”
凭什么?
沈月卿淡淡道:“每隔半年,我会对王府内所有粗使细使仆人家丁进行一次整体考核,合格者方可留在王府内继续做事,不合格的,我会立刻让他走人,外面有的是可以顶替你们的人。你先熬到那个时候再谈预支下半年月钱的事吧。”
言下之意,半年后可能都不要我了。
什么烂人啊。
原本还想着此事若是不成,我最多混吃等死在采摘洛梅上,没想到现在还出现了职业危机。
我虽心中含恨,但面上还是恭敬地朝他行礼告退:“朱珠会努力通过王府考核,定不辜负王爷和沈总的期望。”
沈月卿点点头:“你加油。”
*
我仍不死心。
我当然不会死心。
任凭楠丁怎么劝我,我都不可能死心。
“朱珠啊,你有那个闲功夫,还不如每天多采摘些洛梅来敷脸呢。”楠丁只以为我改良口脂是讨沈月卿的欢心,并不知我同他提出的读书认字的要求,“你敷的白白嫩嫩的,打扮的美美的,沈爷自然会垂青于你,何苦非要为他分忧解难……你这么看着我干嘛?”
我目光炯炯地看着楠丁,一把抄起她的双手捏在手中,明明已经组织好了语言,终究还是没说出口。
我想和她借钱,但楠丁的境遇比我还差。
我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但她不是。她不止要养活自己,还要养活好几个妹妹。
她比我惨,但她比我有念想。我们是半斤八两。
蜂蜡是吧,不就是蜜蜂窝做的嘛,实在不行,我自己去捅蜜蜂窝!
这个大胆的想法在我脑子里产生之后,如同星火燎原一般,瞬间点燃了我的所有激情。
我开始着手寻找蜜蜂窝。
宁王府里虽然也有蜜蜂窝,但我可不敢捅,万一蜜蜂飞出来蛰伤人,我可再没有半分钱工资可以用来赔别人医药,也再也承受不了半点沈月卿的惩罚了。
目光只好放远一点。
据楠丁所说,都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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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有一片树林。树林深处,必有蜜蜂窝。
我向护院请示外出,得到同意后,带了两块长布,又背了一根竹竿,就向西郊的树林出发了。
这两块布,一块是用来蒙脸的,一块是用来接住蜜蜂窝的。而竹竿自然就是我用来捅蜜蜂窝的工具。
事实是我总是想法太理想,而忽略实际可能发生的事情。
比如说到西郊的这段路就很长,我怕时间仓促赶不上,只能连奔带跑,不一会儿就大汗淋漓口干舌燥了,可惜身上没带水壶,我又没有钱在街边的茶水铺子里买上一碗茶水喝,只能忍着。
竹竿选的又太长,拖着跑又怕撞到行人,只能举在手里我可赔不起任何人了。
等到了西郊时,大概已经过了一个多时辰了。我在小河边掬了几捧水,解了口渴,又洗了洗脸,就开始寻找目标了。
西郊树林边有一片油菜花地,此时正开着黄澄澄的油菜花,远远望去,如同一片金色的海洋。
微风吹来,拂面都是香甜的气息,沁人心脾。
顺着水源,我在空心古树下看到了我的目标一只足有一尺多长的蜂巢。
无数蜜蜂围着它飞进飞出,我在下面贪婪地看着。
这一杆子捅下来,别说口脂的样品有材料了,估计东玄女使的礼品材料也有了。
我赶紧全副武装起来,掏出布将自己的脸围起来,然后将衣袖和裤脚扎好,举起竹竿,在空中挥舞了两下。
我的心中闪过一点可忽略不计的犹豫,那应该是我残存的良心:我捅了它们的窝还要带走,那它们晚上住在哪里?
呃,算了,它们蜂多力量大,一定能够很快造好新家的。
于是我握紧竹竿,对着那蜂窝捅了下去。
一瞬间,无数蜜蜂惊起。
我看着蜂窝还牢牢地黏在树上,手上又下了几分力。
“啊——”
……
很久很久以前,久到我还在念小学的时候,年轻的老师第一天给我系上红领巾,问我:“小朱珠,你知道红领巾为什么是红色的?”
我背出大姐头提前让我记住的答案:“是烈士们的鲜血染红的。他们保护了我们的家国和尊严,献出了他们的生命。”
老师摸摸我的头:“好孩子,你要记得,犯我家国者、虽远必诛。”
……
我捂住被蛰痛的右眼皮,从另一只眼睛中,我看到无数血色红蜂,向我汹涌而来。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有点小忙,接下来会奋起直追。
第16章摘巢
被蜂群围攻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捅蜜蜂窝的防护措施要比我想象中的要严谨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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