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尘莫问/恋恋凡尘移世爱
作者:非言非默
前尘已了,今生莫问!妖孽受温柔攻,轻松恶搞路线,有部分情节微虐,大团圆结局。内容标签:强强前世今生奇幻魔幻穿越时空
前尘莫问/恋恋凡尘移世爱 分卷阅读1
第一章
对于梵景文来说,林默此人,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林默是方行介绍过来的。
有一天方行非常诚恳地打来电话,说要介绍个人给他认识,希望他能抽空见一见。
方行与梵家合作多年,人又知情识趣,算是少数几个能入梵景文眼的人物之一。
虽然他心里觉得多个小小的探员,根本就没有他亲自去会面的必要,但是方行的面子不能不给,所以梵景文没有驳他的脸,当下答应会亲自过去一趟。
“这是林默探员,我的一个远房侄子,以后还请梵先生多多关照。”那日,约定的茶楼包厢中,方行看到他进来,连忙站起来为他介绍。
梵景文没有去纠缠为什么方家的远房侄子不姓方却姓林之类的小白问题,只是微笑着向方行略微点了点头,才看向那名叫做林默的青年,然后就发现对方也正在仔细地观察他。
看到对方眼中一亮,转眼即逝,梵景文呼吸停顿了一下,过了十几秒后,才慢慢镇定下来。
“客气,以后还要请林探员多多关照。”梵景文这话说得真心实意,此时连眼中也有了笑意,愉快地伸出手去。
“不敢当,也请梵先生多多关照。”林默的笑容也很璀璨,优雅地伸出手来。
双方打量完毕,显然第一印象都不错,愉快地握手,然后主客落座,没有谈工作,仅仅聊些轻松的话题。
梵景文记不清哪位古人曾经说过,茫茫人海中,我第一眼就能认出你,我最爱的人,因为我们三生石上已有约定。
是的,无论时光流逝,岁月变迁,无论斗转星移,沧海桑田,纵使你的容颜已改,神情不再,我还是第一眼就能认出你,我最爱的人。
那一天梵景文第一次感谢天上的诸神,让他鬼使神差地答应方行的请求,亲自过来见林默,而不是派助手来,虽然他从来不信神。
感谢神让我终于见到你,这一次我一定会好好珍惜,初见林默的第一眼,梵景文就在心里对自己这么说。
梵景文不知道林默有没有认出他来,虽然林默一开始眼中一亮,但是后来马上恢复了镇定,镇定到让他忐忑不安起来。
但是转念一想,就算没有认出他来也没有关系,爱他是种本能,这是林默亲口告诉他的,他相信林默一定会带着这种本能转生。
因此,所有的担心都是多余的。
是的,所有的担心都是多余的。
期间,方行去洗手间,包厢内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林默见状,立刻靠近他。
“梵先生,你很合我的意,不如我们有机会切磋一下?”
梵景文很想把林默的话听成比如说切磋武艺什么的,但是林默弯弯的眉眼,微翘的嘴角,暧昧的语调,已经爬上他的大腿正在不安分挑逗的右手都不容他误会林默的意思。
“好啊。”这种情况下,梵景文只能说好,难道他还能说不好把这个人往外推?
“梵先生的身材真好,技术也是一流棒。”事后,林默对他赞不绝口。
“你一直这么直接吗?”这么随便地邀人上床,这个人真的是他的林默,是那个他曾经偷偷地亲一下都会脸红的人。
“我对英俊的男人天生没有抵抗力。”林默趴在那里夸张地叹气。
“这样啊,我对你的感觉也很好,不如以后我们多多切磋。”这话梵景文很顺口地说出来,顺手搂过他抱在怀里。与其让他和别人切磋,还不如和自己切磋。早在悠久的岁月之前他就已经决定,无论林默会变成什么样,他都会爱他的。
所以,这不算什么。
真的不算什么。
林默很郁闷。
自从遇见梵景文,林默就很郁闷。
现在,当然是越来越郁闷。
林默第一次在资料里面看到梵景文的照片的时候,就觉得这个男人英俊到天怒人怨,简直是典型的祸国殃民的蓝颜祸水。那时候林默一边盯着他的照片猛瞧,一边想像对方剥光的样子,最后丢脸地流下了口水。
梵景文,梵家年轻的家主。表面上温文尔雅,一副翩翩佳公子的作派。暗地里,道上却送了他一个“暗夜修罗”的名号。自然,这个名号不是白白得来的,林默可以想象其间经过了多少腥风血雨。
“果然,越美的东西越有毒。”看完手上的资料,林默趴在桌上没有形象地哀嚎。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没有发现梵景文的任何弱点。吃喝嫖赌毒,梵景文一样不沾,而梵景文那几乎一片空白的纯洁私生活差点让林默崩溃。
这个男人,真的是生活在21世纪世界上最糜烂都市之一z城的现代人,还是说他有什么难言之隐?如果是后者的话,林默就可以理解这个男人的内外反差为什么会这么大了。果然,先哲的话是正确的,一直憋着会憋成变态的。
初次见面林默是带着恶作剧的心态调戏梵景文的。
当梵景文说好的时候林默瞬间石化,他怀疑梵景文是否正确理解了他话中的意思,但是梵景文用一个晚上教他学会了千万不要随便相信资料上的东西,因为那个男人用充沛的体力娴熟的技术直接把他做趴下了。
查不到就干脆点说查不到,为什么要骗他说没有呢?那时候,林默简直是欲哭无泪。
这么好的技术,分明是身经百战的结果,怎么还会有纯洁的私生活?总不会说我们的梵大少爷是用充气娃娃锻炼技术的。
正当林默恶毒诅咒资料搜集者的时候,梵景文从浴室出来了。
“怎么了?”温柔的抚摸,亲昵的热吻让林默又开始兴奋起来。再做下去肯定会尽人亡的,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工伤?林默心里沮丧地想着,身体却仿佛有着自己意志似的热切回应着对方。
就像林默认真了解过梵景文一样,梵景文也仔细研究过林默。
总的说来,林默是一个混蛋。
贪生怕死,欺软怕硬,嚣张拔扈,贪财好色,厚颜无耻,吃里扒外,见风使舵,三心二意,不择手段,自恋成狂,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认定的事情九头牛也拉不回来。
除了左右逢源,男女通吃的脸蛋身材之外,梵景文没有发现林默的任何可取之处。这个浑身上下一无是处的男人,就是他的林默。
梵景文有时候忍不住会想,欠债果然是要还钱的。美好的时候他不懂得珍惜,当他下定决心要珍惜的时候,早已面目全非。
神不会给他第二次机会。或者说,林默不肯再给他机会。
偶尔,梵景文会听到那些淡淡的声音穿过遥远的岁月而来,恍然间他听到那个缠绵病榻的人对他说了什么。
他喃喃地说,桃花已落,然后,闭上了眼睛。抬眼望去,窗外,已是漫天飞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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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落尽。
梵景文轻声笑了起来,原来他没有记错,那时候林默已经给了结束语。前缘已断,所以,再续前缘只是一个笑话。就像爱情对现在的林默而言只是一个笑话一样。
很久很久以前,林默渴求他唯一的爱,他给不起也不能给。现在梵景文终于有能力给他唯一的爱的时候,爱却成了林默避之惟恐不及的东西,这果真是一个笑话。
所以,他们之间只能维持床伴的关系。不过,对于林默这种不把他放在眼里的行为,梵景文不知道自己还能忍受多久。也许,该把这个人用链条锁在床上才行。
当然,这样的念头梵景文也只是放在脑中想想。林默是林默,并不是那个人,他对此已有觉悟。
这恐怕就是林默不愿带着记忆转生的原因。每一次都是全新的自己,每一次都是全新的开始,这才是转生的意义。
梵景文也知道自己始终不肯遗忘那些记忆的原因。如果他也忘记了,那他们的结局只有一种。纵使相逢,也只能擦肩而过。那可能是林默的愿望,但不是他的愿望。
每一次,都被那人抛弃在身后,每一次都品尝相同的无奈,锥心刺骨的痛,那样的结局,对他而言实在是太残忍。
所以,他宁愿带着悠久的记忆降生,永远被早已消散在时间长河中的感情束缚。
作者有话要说:
旧坑新填,妖孽受和温柔攻的故事。z城是架空城市。
第二章
林默的郁闷已经持续了很久,而且目前看起来始终没到结束的时候。
某天早上,林默站在浴室的镜子前开始深刻反省是不是他的魅力不够功力大退,以至于他的目标至今没有上钩。林默对自己的容貌身材和床上功夫一向都很有自信,但是对手表现出来的恬淡镇定让他的自信首次有崩溃的趋势。
其实也不能算太糟,就凭他现在站的这个地方,事情的进展也还算是顺利吧。为了避自信遭受毁灭性的打击,林默努力给自己打气,苦苦思索了半天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一个勉强能够增强信心的地方。
这里是梵家家主主卧的浴室,林默相信能够站在这里的人没有几个。
除了第一次在酒店里度过,以后的每次切磋他们都是在这里进行。梵家绝对不是普通人想来就来的地方,林默本来以为要经过一番纠缠才能达到这个目的,但是梵景文第二次就干脆利落地派人将他接到了这里,过程顺利到林默目瞪口呆,自信心极度膨胀。
可是……
唉,林默对着镜中的帅哥长长地叹气,镜中的帅哥同样对着他长长地叹气。
难道是他人老珠黄了,所以才没法虏获梵大少爷的“芳心”?
林默问镜中的帅哥,可惜帅哥光是皱眉,就是不肯回答他。
帅哥就是帅哥,就算是皱眉也英俊潇洒到没边,林默对镜中的帅哥形象非常满意,可惜再满意的容貌也无助于解决他目前面临的最棘手问题。
林默虽然没有爱过人,但是对爱情却有深刻理解。
爱是疯狂,爱是独占。
而梵大少爷从头到尾的波澜不惊绝对不是爱上他的表现。从来没有主动邀请他来,对他有意无意地口花花也是宽容以对,一笑了之。如果说这样的表现也算是爱上他了,那肯定是活见鬼了,就算林默再自恋也不敢下这样的结论。
好不容易堆积起来的自信大厦瞬间倒塌。
林默靠上镜子呻吟,必须拿到足够多的筹码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行动,轻举妄动的下场会很凄惨的。这种事,前车之鉴实在太多。
正在哀怨的时候,林默听到他的手机铃声响起。
真是活见鬼,竟然把手机留在了外面。一个小小的失误都有可能让他死无葬身之地,林默赌不起。
来不及多想,拉开门冲了出去,正看到梵景文从他的衣服口袋里掏出手机。
“我来接。”林默快步上前,不着痕迹地从对方手中接过手机。下一秒,他的身体腾空,被抱了起来。
林默不胖,但是体重绝对不轻,所以能轻易抱起他的梵景文是个不折不扣的怪力男。
“怎么没穿鞋就跑出来了?”梵景文柔声问他。
林默自然不敢说他是因为太急,才没有穿上拖鞋就出来了,只能装傻:
“赤脚踩在地毯上很舒服。”
“不是好习惯,小心着凉。”梵景文的语气中听不出什么异样,只是把他抱回了床上。
林默只用一句话就打发了电话那头的人。
“以后我会注意的。”林默抬起头,向正在为他擦头发的人保证。虽然不知道原因,但是林默敏感地意识到梵大少爷很不喜欢他赤脚踩在地毯上这件事,马上表示了知错就改的诚意。
果然,这种保证是梵景文爱听的话。他微笑起来,低头亲了亲林默。
“不如继续?”林默反手抱住梵景文的脖子,回亲他,暧昧地提议。
林默这个人,什么都好,但是有个很不好的习惯就是能把任何肢体的碰触与性联系在一起。
听到这句话,梵景文不由得在心里叹了口气。和这个人待久了,简直要和禽兽没有区别了。昨天晚上纠缠了一夜,早上还要继续,他怀疑自己很快就会肾亏不举。
“待会儿还有事。”他只能用很遗憾的语气表示了对不能和他继续的惋惜。
“这样啊。”林默似乎很失望地趴回床上。
“起来吧,你也要去上班的。”梵景文边说边继续帮他擦头发。
“那种累死累活薪水又少得可怜的工作,不做也罢。”林默及时表现了一下他对目前工作的厌恶心情。
可惜,梵大少爷愣是装聋作哑,不肯接下这个话题,只是扔下毛巾,取过床头的吹风机帮他吹干头发。
左季始终觉得林默有问题。没有证据,只是直觉上这么认为。
虽然林默的出身履历看上去无可挑剔,和梵家搭上线的理由很充足,贪财好色的性格也绝对不是假装,林林总总各种细节都能说明林默赖上他家少爷是理所当然,而非别有用心刻意接近,但是左季始终觉得林默有问题。
一点也没有瑕疵完美度为满分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是不存在的,同理,凡事一点也没有问题百分之一百就是有问题。
这个近乎谬论的结论,在辩证学上却有其道理。
不过对于他的提醒,他家少爷,年轻的梵家家主只是微笑以对,并没有放在心上,也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
左季当然不肯承认自家少爷的反常行为是为美色所惑,也绝不会承认他始终觉得林默有问题最大的那个原因是他看林默不顺眼,非常非常不顺眼。少爷这么做肯定是另有深意,他努力为自家少爷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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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左季就和那个他始终认为有问题的人大眼瞪小眼地“巧遇”在庭院里。
“林先生‘又’迷路了?”左季冷冷地丢了一句话过去,话里话外都在强调这个“又”字,希望眼前的人能够见好就,知难而退。
既然少爷在乎某个人到了某种程度,那么他就有义务防范某人做出让少爷失望的行为。虽然他横看竖看也没看出来眼前的这个人到底有哪里好,一个男人,一个近乎无赖的男人,凭什么能让少爷对他容忍到近乎纵容的地步。
哦,长相的确是好,可是性格只能用恶劣来形容,不,也许更糟。
这个名叫林默的男人,根本就是一个混蛋。
“是啊是啊,这里实在太大,建筑长得又像,还好现在遇见了阿季,否则真不知道要转多少圈才能出去。”可惜,某个厚脸皮的人脑袋里根本没有羞愧这种东西,毫不在意地顺着左季的话往下说,视线轻松地迎上来,闪也不闪,一幅迷路小朋友的纯良模样。
这么好的演技,不去演戏真是可惜。
左季在心底重重“哼”了一声,不愿再和眼前的混蛋多说半句话,转身带着林默在院子里绕圈子。
梵家的房屋楼舍一草一木皆由高人设计,又经历代经营修葺,其复杂程度肯定不是林默这种混蛋可以领会,这一点左季深信不疑,所以左季非常认命地担负起把散步散到再次“迷路”的某人带回少爷的餐桌这种无聊的任务。
可惜,左季似乎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混蛋不等于笨蛋。
偏偏实际上,林默是一个很聪明的混蛋。特别是在特意“迷路”这么多次以后,就算左季这次依然故意多绕了几个圈,林默对脚下的路还是渐渐有了头绪。
真的是很有趣的任务呢,出了院子后,林默微笑着回首望去,梵家的建筑群落占地极广,此时,亭台楼阁层层叠嶂都沐浴在落日的余晖里,显得即肃穆又神秘。
他此次任务的目标就在这个宅子的某个地方,可能是被珍藏在看守严密的密室里,也可能是被大大咧咧地丢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蒙灰。
这么不确定,是因为有关它的资料实在少之又少。事实上,除了那张电脑合成的图片外,林默还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的信息。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它在这里。
这似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不过报酬很可观。每次想到支票上的n个零,林默的心里就充满了干劲。
不过,进入梵家真的很不容易呢。在多次潜入失败后,林默最终选择了一个光明正大进入这里的方法,当然,梵景文的美色也在方案的确定中起了很大的作用。
古老而神秘的家族,英俊而多金的男人,还有那些现代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这个任务真的是很有趣,比他以前做过的任何任务都要有趣百倍。当餐厅里的男人微笑着向他张开双臂的时候,林默再一次确定。
同一时刻,欧洲某古堡。
十七世纪复古装饰风格的书房里,到处都是散落的大部头书籍,书桌上翻开的众多书籍资料大部分纸张有些发黄,空气中则充斥着书籍墨香与旧书霉味混合以后的奇怪味道,让刚刚推门进来的黑西服男子忍不住想要屏住呼吸。书房里唯一与整个房间的古典风格很不相符的是挂在墙上的巨幅世界地图,为散发着古老味道的书房增添了一抹现代气息。
“老板,6号目标确认完毕,经度xx,纬度xx。”身着黑色西服的男子尽量忽略房间里的奇怪味道,向背负着双手站在世界地图前的男人躬身禀告。
男人闻言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只是取下地图下方夹着的笔,在美洲的某个地方写上了一个大大的“6”,仔细观察这张地图,前面已经有了“12345”这五个数字。
写完这个“6”,男人开始用笔将地图上标注六个数字的点连接起来。全部连接完成后,就可以发现这六个点竟然成六芒星的形状,而这六芒星的中心位置是在南太平洋上。
“计算出六芒星的中心位置所在地。”男人只是在地图上画出了大概的位置,具体位置的确确定当然要由计算机来进行。
黑西服男子马上对着耳机下达命令,没过多长时间,就有助手敲门进来将计算结果交给了他,附上的文件夹里还包括这个位置的所有相关资料。计算机计算出来的中心位置位处南太平洋上的某小岛。该小岛隶属于远东地区某小国,以旅游业闻名于世。
“想办法购6号位置和中心位置,所有的行动保密级别为sss级。”如果是无人的孤岛男人会选择买下整个小岛,不过这种出名的旅游胜地如果强行购的话难会引起有心人的注意,在万事还没有俱备的时候,男人不想引人注意发生别的事端,所有的行动都严令保持低调。
“是。”黑西服男子恭敬地应了一声。
“1号到5号目标建筑完成进度?”
“1号2号目标已经完成,3号4号目标已经完成百分之八十,5号目标筹建中。”
“建筑进度不能拖,六号和中心位置的购事项也要加紧。”
“是。”
“a号目标现在位置?”
“a号目标已经到达z城,顺利进入梵家,一切都按计划进行中。”
“如果是a号目标的话,我想我们不需要担心的。”男人走到书桌后坐下,示意黑西服男子帮他倒杯酒。
红色的液体缓缓流入高脚杯中,一片猩红,犹如很久很久以前那人脚下踩着的液体,让人迷醉。
男人端起酒杯,并不去喝它,只是慢慢转动着手中的酒杯,凝视着那绯红色的液体,很久以后他才开口:“毕竟那是他指定要a号目标去寻找的东西,如果a号目标都找不到,其他人更不可能。”
“是的。”黑西服男子始终保持着恭敬的态度在那里回话。
男人的思绪慢慢陷入遥远的时空,他想起那些古老的记忆,有些模糊,有些清晰,恩怨情仇早已模糊不堪,但是有些感觉却清晰地在他的脑海中萦绕,始终不愿消散。是的,那是不甘愿,无穷无尽的不甘愿,从遥远的过去一直到现在。
“我想我们很快就要再见面了,我尊敬的大人,相信到时候,你会带给我更多的惊喜。”
男人莫名其妙地笑了起来,对着遥远的东方举了举手中的酒杯,将杯中的液体一口饮下。
不知道为什么,黑西服男子听到他的笑声后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第三章
“秘鲁远古时期至印加帝国时期文物展在本埠开幕”。
最近,资讯媒体上连篇累牍都是有关文物展的消息,在晨报上再次看到报导的时候林默只是瞄了一眼,迅速翻过。他对黄金不感兴趣,
前尘莫问/恋恋凡尘移世爱 分卷阅读4
黄金太重,搬运不便,比起黄金,他更喜欢纸币,当然支票也是好东西。
以上纯属林默的无聊吐槽,文物的价值无法估算,而这世界上多的是有钱的冤大头愿意斥巨资把它们占为己有,林默对它们提不起兴趣,仅仅是因为他对坟墓里面挖出来的东西始终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
那种东西,一件就不知道沾染了多少怨念诅咒,更何况那么多件放在一起,他是吃饱了撑的才会去凑这个热闹。
但是林默现在不得不去凑这个热闹,不是吃饱了撑的,而是为五斗米折腰。来之前他曾强烈抗议,但是抗议被他的上司无情驳回,人手不够,他不想来也得来。所以林默此时不得不置身于幽暗的展品区中,欲哭无泪地到处观看,顺便检查一下有没有安全盲点。
他讨厌这种氛围,很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