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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花风雨古人诗[穿书]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杨柳垂堤
落花风雨古人诗[穿书]
作者:杨柳垂堤

一朝穿越,莫名其妙变成了一本三流武侠小说中的大炮灰,完颜绰不认命,也不能认命啊!不然就跟原著中的大炮灰一个结局了!想来想去,保命之策就是远离那群武功盖世,又自以为是的世外高人们,什么独门秘籍,什么天下第一,爱谁谁谁谁!小爷我不跟你们这些蛇病们一起玩了!殊不知,造化弄人,完颜绰万万没有想到,远离了江湖的刀光剑影,血雨腥风,命运却把他推向了另一条荆棘载途的道路,从此,尸山血海,虽千万人吾往矣。能征善战的纨绔子弟受vs恶名远扬的魔教少主攻排雷1、本文穿书,但却是跟正史半毛钱关系都没有的半架空yy文,不走武侠风。2、本文主cp为姜邺x完颜绰,cp不可拆也不可逆,请提前站队,以误食。3、本文为渣作者脑洞大开后的产物,与正史出入较大,权且当作茶余饭后的娱乐,考据党们请勿较真,如果硬要说的话,可以理解为完颜绰一系列作死行为引发了后序的一连串蝴蝶效应,历史将会被重新改写。4、最后,附渣作者的打油诗一首,《南乡子》,赠给“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的荣王世子完颜绰。5、《南乡子》:月似故乡圆,歌儿舞女影蹁跹,长恨归途无路,何欢,不若浮生一朝眠。山城古碑残,浔阳夜灯火阑珊,犹记少年行乐处,寄言,白首同归淡烽烟。





落花风雨古人诗[穿书] 分卷阅读1
☆、盛世太平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小说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小说,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小说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




落花风雨古人诗[穿书] 分卷阅读2
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本质上并无差别,就连日后蒙古铁骑南征,四处争占土地,接连灭了夏,金,宋三国,亡国的百姓永远都是最可怜的,蒙古人可不分什么金人,宋人,一律当做南人俘虏来处置,有元一朝,金人和汉人的处境都分外艰难,到后来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分辨不出了。
完颜绰有心想要改变历史,至少不能让蒙古铁骑继续糟蹋我中原的大好河山,但是没办法,宋国现在就是一个猪队友,朝政腐败,文恬武嬉,完颜绰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投奔宋国,只会死得更快,而且面对来势汹汹,国势力如日中天的蒙古,今宋两国都得举白旗投降!没办法,蒙古国就跟开了挂似的,不论南下还是西征,一路打来所向披靡,周边各国们都招架无力,唯一的办法就是想办法促成三国联合,聚沙成塔,尚且可以和国势如日中天的的蒙古帝国一较长短,若是各自为政,或是表面上赞成联合,背地里却互不信任,坐山观虎斗,只会被蒙古坐渔翁之利,分而击之,一点点蚕食殆尽。
纵观华夏五年里历史,不外乎四个字,成王败寇!成吉思汗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屠夫刽子手,史官们不也大笔一挥,给了一个“一代天骄”的至高赞誉吗?未穿越之前,完颜绰看见这段历史也不会惊奇,但是自己设身处地生活在此,他就没办法这么淡定了。
退一万步说,金宋两国再是世仇,也应该在这时候摒弃前嫌,同仇敌忾,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永远都只有□□裸的利益二字,金,宋,夏三国,犹如汉末时的魏,蜀,吴三国,三足鼎立,各自发展生产,休养生息,百姓们也能安居乐业,还有什么可不满的?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一将功成万骨枯,平民老百姓的生计,那些位高权重的当权者们是否又真的在乎呢?宋国上下整天叫嚣着要北伐,复幽云十六州,复往昔之疆域……现实一点来看,宋人的叫嚣简直是痴人说梦,遥想当年,南宋立国之初,有岳飞,韩世忠这等当世名将,都没能北伐成功,如今宋朝上上下下,更是应了那句诗词,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
朝臣文恬武嬉,军队师软兵疲,就这样还想着北伐,真当金国军士们是吃素的啊!就算金国将士这些年安于享乐,战斗力有所消退,但是打不过关张,还干不过刘备吗?蒙古人就算了,一比一单挑肯定会吃亏,但是宋朝军队,说实话,还真是不堪一击。
宋人看不清楚天下局势,死咬着金国这个世仇不放,甚至不惜背弃盟约,勾结蒙古,与虎谋皮,重演了当初连金灭辽,引狼入室的悲剧,自食恶果。
完颜绰怎么也想不明白,偌大一个宋朝,怎么就没人看清楚这么简单明了的道理吗?连弱抗强,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事关亡国,亦或者亡天下的问题,哪儿能凭着古来的恩怨,个人喜好轻率妄为?唇亡齿寒,户破堂危,希望这一次宋朝能多出几个明白人。
原著作者明显是褒奖蒙古而贬低金国的,所以对金国的一应宗室贵胄们各种抹黑,就连完颜绰都不能幸,跟着被泼了不少脏水。
唉,人生已多艰难……
☆、完颜满都
每次面对完颜洪熙时,完颜绰总觉得有些浑身都不自在,这种不自在,是带着一种提前知道了故事走向的优越感,也隐隐有种物伤其类的感怀。但是不得不承认,完颜洪熙是一个很合格的父亲,对孩子疼爱有加,又不过分溺爱,一个人是不是真心对你好其实很容易分辨,特别是完颜绰这个年纪的小孩子,心思更加敏感,随着这些年的朝夕相处,完颜洪熙对完颜绰好的没话说,完颜绰自然也投桃报李,将这人当自己的亲生父亲一般敬重,其实也确实是他的亲生父亲。
没办法,带着穿越之前的记忆,总是会在不知不觉中感到记忆混乱,不好分辨。
“绰儿,你母亲身体不适,此次就不随我们父子俩一同入宫觐见了。”完颜洪熙还是那副笑嘻嘻的样子,看到这个唯一的儿子,笑得一脸和善。
完颜绰不置可否,什么身体不适,他母亲是根本不愿意跟金国的宗室贵胄们扯上关系,这些年来,他们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顿饭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完颜绰实在是搞不清楚父王和母亲的恩恩怨怨,这两个人,人前恩爱非常,换了王府里的谁来说,都会认为他们是一对人人称羡的神仙眷侣,偏偏这两人私下里又是两院分居,一副互相都不待见对方的模样,到底是在搞什么鬼?
完颜绰一个炮灰人物,原著里对他父母亲的这一段恩怨纠葛也是寥寥几笔带过,没有过多描写,所以纵然完颜绰十分好奇,也无从下手去查。
还得再等等!
一路无话,荣王携世子入宫觐见。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金国国主在宫中召开宴会,叫了所有王爷公主们入宫,连同一些关系亲厚的宗室贵胄们一同庆贺。
“儿臣参见父皇。”
完颜洪熙一本正经地跪下行礼,在他身旁,完颜绰也有样学样,规规矩矩地跪下磕头,他模样长得俊俏,粉雕玉琢的,童声清脆,很是讨长辈的喜欢。
“孙儿给皇爷爷请安。”
完颜洪熙的生母




落花风雨古人诗[穿书] 分卷阅读3
是金国国主最宠爱的元妃,一度还差点儿当上金国的皇后,可惜元妃不是女真人,朝中大臣们不会允许一个汉人女子母仪天下,或许是因为愧疚,国主对完颜洪熙很是宠爱,爱屋及乌,对荣王这个唯一的世子自然也是喜欢到了心眼里,再加上完颜绰自小从聪慧机敏,读书识字,过目不忘,其实这都是废话,完颜绰一个提前读了剧本,开了外挂的穿越人士,不过是困在了一个懵懂孩童的体内,又不是真的傻了,上一世的学识都还在,再多学一次,自然觉得简单。
“满都,快过来让皇爷爷看看,最近好像又长高了一些啊。”
满都是完颜绰的女真名,意为,渐强壮也,翻译成汉字,意思大概是长大、成熟之类的,完颜绰的汉字名是完颜洪熙翻检古籍亲自取的,寓意为何,完颜绰参悟不透,想来也是寄予美好希望之类的吧。
听到金国国主有召,完颜绰赶紧手忙脚乱地爬起来,刚一上前,就被国主一把抱进了怀里,笑着捏他肉呼呼的小脸,别看完颜绰年纪小,但是他嘴甜会说话,拉着国主的衣裳下摆好一通撒娇,三言两语就哄得金国国主眉开眼笑,忍不住将粉雕玉琢的小家伙高高举起,额头抵着额头轻触一阵,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这动作寻常人家做来也没什么,可是身为一国之君,难有些不合礼制,完颜洪熙赶忙出声制止:“父皇不可!绰儿已经大了,别这么骄纵他,我们女真族男儿,可没有那么身娇肉贵的!”
国主板着脸,故作生气地回瞪了完颜洪熙一眼,道:“满都是朕最疼爱的皇孙,宗室贵胄,本就是天之骄子,纵然是骄纵一点了又怎么样?谁人敢妄加指摘?”
此言一出,完颜洪熙也不敢多说什么了。
一旁的元妃见了,只是以长袖遮了嘴角暗暗发笑,并不多说什么。她素来不太喜欢儿子娶进门的王妃,倒不是看不起的意思,她自己本身就是汉人,当然不会自轻自贱,只是同样都是女人,她知道女人到底是什么心思,楼心月对他儿子就算有诸多爱慕倾心,这些年估计也给磨得差不多,相看两相厌,两人勉强绑在一起过日子也是貌合神离,同床异梦,更何况两人成亲多年,虽然住在同一个王府,但一直是分居两处,这样的日子又有什么乐趣可言呢?可惜儿子情根深种,满心满眼都只有那个对他已经无情无义的女人,没有再纳妾婢,说来也可笑,荣王天潢贵胄,身边却连个可以随侍的妾婢都没有,以至于荣王人近中年依旧子嗣单薄,元妃本来就对楼心月很有意见,之后更是愈渐不满了,好在楼心月生了一个好儿子,在同辈的宗室弟子当中,满都是顶顶聪明的。
在这后宫之中,除了必须八面玲珑,长袖善舞之外,母以子贵也是亘古不变的法则。金国国主的嫡长子乃早已仙逝的前皇后所出,汉文名完颜洪然,刚一出生就被立为了太子,储君之位已定,轻易不会再有变动,荣王是金国国主最小的儿子,虽然一直很得国主的喜欢,但是等太子继位之后就不一定了,元妃心里很清楚,太子一直不怎么喜欢她,跟荣王的关系也不咸不淡的,这么些年了,积怨难返,妄图现在再来弥补修复关系,根本不可能,好在满都自小就聪慧过人,很得金国国主的喜欢,所以特例允许跟太子的嫡长子完颜绪一同在宫中接受圣人教诲,两个孩子从小一起长大,关系亲厚,有了这么一层关系在,想必日后就算是改朝换代,上位者也不会那么不大刀阔斧地对荣王一派反攻倒算。
说曹操,曹操到。
完颜绰还窝在金国国主的怀里没下地,太子带着完颜绪,还有几个庶子入宫了,在他身后,还跟着睿王完颜洪煦,也就是金国主的第三子。
金国国主一共有六个儿子,除了太子之外,二皇子和四皇子早夭,根本没来得及长大成人,而五皇子则是前年染病去世的。
众人依次向金国国主行了礼,分主次落了座,完颜绰也顺势从金国国主的怀里跳下地,颠儿颠儿地往完颜洪熙的座位上跑,他是荣王世子,当然得跟荣王坐一块儿。
身后紧跟着传来金国国主慈爱的叮嘱:“满都慢一点,小心别摔着了!”
完颜绰脆生生地应了一声,头也不回地继续往前跑。
半路上,完颜绪一把拦住他,轻轻一带抗在自己肩膀上,转身仰头对完颜洪熙道:“六王叔,我也好几天没见满都了,心里实在是想念得紧,今儿就让满都跟我一同落座用膳吧?”
完颜绪年长完颜绰整整十岁,这时候身形已经长开,正是一副风度翩翩的贵公子模样,举手投足之间皆是能够独当一面的气势,完颜绰跟他的感情一向不错,也没挣扎,只暗暗掐了完颜绪一把,咬牙切齿地说道:“忽鲁,你快放我下来!”
完颜绰年纪小,力气不大,小胳膊小腿,真正是手无缚鸡之力,根本打不过自小文武双修的完颜绪,只能板起脸来虚张声势。
看到这两兄弟感情不错,金国国主满脸欣慰,不禁哈哈大笑,发话道:“忽鲁,别欺负满都!”
“哪儿能啊!”完颜绪笑得一脸坦诚:“皇爷爷,我疼满都都还来不及,哪儿舍得欺负他。”
说完,还恶趣味地故意掂了掂手上的完颜绰,小声嘀咕道:“这么轻!该不会是又瘦了吧?满都,你最近都没好好吃饭吗?”
“忽鲁,快放我下来!”完颜绰羞愤异常当即咬死完颜绪的心都有了。
“绰儿莫要胡闹!”父皇在宫中设宴,吵吵闹闹的成何体统?完颜洪熙很是头疼,面对皇长孙的请求,也不敢摆王叔的架子,亲切地笑道:“忽鲁,麻烦你多看着点满都,也不知道是怎么搞得,这几天老嚷嚷没胃口,本来就够挑食的了,你可别太惯着他。”
听了完颜洪熙的拆台,完颜绰暗暗腹诽:怎么可能有好胃口?一想到即将迎来自己悲悲切切的凄惨命运,他就难过得直想掉眼泪。
“六王叔放心吧,今儿一定想办法让满都多吃点。”完颜绪哈哈大笑,得了完颜洪熙的同意,扛着完颜绰回了自己的座位。
完颜绰规规矩矩地坐在一旁,偷偷翻白眼。
宫廷里开宴会,自然少不了歌舞宴饮,山珍海味,等宫女们端着各色美味佳肴上桌时,完颜绰才后知后觉地发现,金国国主今儿一改往日朴素的作风,宴会上所使用的全是流光溢,美轮美奂的餐具器皿,这些东西都是当年靖康之变后从北宋皇宫里劫掠而来的,珍贵无匹。
金国国主本就是文人性情,整日里研究诗词歌赋,风花雪月,自然懂得生活享受,但是念及祖宗教导,难有些别扭和心虚,这些器皿虽然珍贵豪奢,但毕竟曾经都是亡国之君所用,先祖们得之,一直在府库,未曾使用过,




落花风雨古人诗[穿书] 分卷阅读4
他现在享用这些,总觉得有愧于祖宗教诲。
“这些珍贵器皿,不是应该封存在府库的吗?谁准你们私自拿出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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