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穿男]科举之路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从南而生
第一部分是从四书中出的题目,考题是在《中庸》中截取的一段,试卷上写上第一行“君子之道而隐”,以及最后一行“故大德者必受命”,中间的地方留白,将近上千字的空白,主要考察考生的记忆和书写能力,写字慢的第一场估计就要跪。
第二部分是从五经中选题,依旧是填空题,但不再是大段的留白,而是分成数个小填空题,每题大概留百余字的空白。
考题再简单,答题纸却有限,依旧是一沓红格子宣纸,要是全都折腾完了,这场考试也得跟着玩完。
叶信芳与所有考生一般,哪怕是这种单纯的记忆题,也要再草稿纸上先答一遍,以防记错写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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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考试期间,考生一天可以休息三次,这三次是用来解决生理问题的。一上午,叶信芳就摇响了一次铃铛,请示过巡考之后才被允许,如厕时身边还跟了一个军士,叶信芳解裤子时,那人也跟进厕所一眼不错的盯着,极其聚会神的样子,弄得他差点尿不出来。
当男人当久了,叶信芳的羞耻心已经快要没有了,一开始在厕所遇到别人,眼睛捂都来不及捂,如今还有心偷瞄着跟人比一比大小。
午饭是由考场提供的,一碗温热的清水,三个白面馒头。馒头味道尚可,叶信芳就着清水吃得干干净净。午餐不错并不是因为官府慷慨,关爱学子,而是因为考生们的伙食囊括在封卷中,每场考完都要交封卷,按朝廷规定是考过的考生才需要交这个钱,只取三分银子,而在实际操作中,不管考过与否,这个钱都要交,并且在一钱到三钱不等,视情况而定,如叶信芳这次府试的规定,就是每场取三钱银子的封卷。
三钱,就是三百文。
寒门难出贵子,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封卷不是府试独有的,而是每一场考试都存在的,县试没有提供饮食,五场一共取五钱银子,府试三场,算下来就将近一两银子了,而如果县试、府试都考过了,就会成为童生,这样的成功者也不容易,他们要提前送谢师礼,这笔钱一般在五百文到二两之间。
而在青山县一亩地的地租一年也才一钱银子。
学子赶考,考试、交通、吃饭、住店,这些的用杂七杂八的加起来,足以压垮一户寒门。
叶信芳心里暗自下决定,就是为了钱,也一定要争取一次考过。
吃完午餐,需要如厕的人比较多,叶信芳就觉得空气几乎是以递增式的速度发臭。特别是有个考生,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吃坏了肚子,一进厕所就稀里哗啦的响了起来,叶信芳在外面都听得一清二楚,每次对方出来,脸色都是惨白,而没过多久,又会再一次进去。
可机会只有三次,如果还没有弄完,他此次考试怕是凶多吉少。
下午过半的时候,叶信芳忽然听到一连串的响动声,似是桌椅一起摔倒的声音,有两个军士从叶信芳考棚间匆匆跑过,不多时,考场再次陷入安静。
叶信芳强迫自己不去想发生留什么,专注的誊抄答卷,因为患得患失,他检查答案用了很长时间,万幸他抄书练出来的速度,终于赶在黄昏之前誊写完毕。
太阳西斜,陆续有人开始交卷,答案既然已经誊写完了,结果就差不多注定了,叶信芳也没有强留,最后检查了一遍籍贯姓名这些考生信息,才晃动桌子上的小铃铛。
不多时,便有巡考前来询问,得知是交卷后,又唤来两人,一人将笔墨纸砚这些东西放进一个小篮子里,另一人拿白纸糊住答卷上的考生信息,待糊名完毕,将答卷放进一个长方形的木制小盒子中。
确认整理完毕,考棚内没有任何遗留,这才由巡考将叶信芳引出考场。
考场外等候着稀稀朗朗的人群,叶信芳扫视一眼,没有发现熟人。
此时满身疲惫的他,映着落日的余晖,缓缓的往寓馆走去,想起家中的亲人,心中竟升起了几分惆怅。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1月3号)因为有事,并且要上夹子,所以更新可能在晚上了,并且很可能很晚,放心,不是断更。
在我一开始的计划中,现在这一章是在上午写出来的,后来又以为我中午能写出来,最后的结果看到了,现在才写出来,这一章因为查阅了大量的考试资料,所以的时间比较久。
这一场写的比较详细,后面可能写的简单一些。
昨天还跟一个男频的作者朋友聊起角色塑造的问题,他说他不想塑造一个脸谱化的人物,而是一个更加特殊也更加真实的人物,我跟他的想法是一致的,一开始说过宋修之这个角色很重要,对于这个角色,我有非常全面深入的构想,甚至为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设定了发生的原因,这个人物的成长背景决定了他所表现出来的特质,他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熊孩子。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你们都贼讨厌他。
第26章刘俊彦
叶信芳一回到寓馆,就看到大堂内坐了许多人,人声鼎沸,一扫往日的沉闷气象。
这些人,考的好坏真是一目了然,自觉良好的高谈阔论、呼朋唤友,考得不好的低头苦饮,不发一言。
吴山坐在众人中间,手里拿着酒杯,神采飞扬,见到叶信芳两眼一亮,拿起桌上的一个空酒杯斟满,走过来拍了拍叶信芳的肩膀,“叶兄怎么才回来,莫非是考的特别好?”
成绩尚未出来,叶信芳不敢把话说得太满,摇了摇头,道:“好坏难料,静待结果,只求做个孙山即可。”
吴山摇了摇头,道:“叶兄过谦了,日日见你苦读,肯定是考得极好的。”
旁边众人一起附和,各类吹捧之词如同不要钱一般倒出来。
“来,为了庆祝考得好,叶兄喝了这杯。”吴山将酒杯举在叶信芳身前。
叶信芳见不得这种阵仗,自来滴酒不沾,摆了摆手道:“我喝不得酒,还请见谅。”
“别嘛,今天高兴,叶兄一定要喝一杯!不喝就是看不起我们!”众人起哄。
叶信芳一直不懂,为什么从古至今的人类,都对于酒类如此的热爱,那些酒桌文化例如什么不喝就是不给面子、感情深一口闷,更是让他觉得难以理解,每次尝试饮酒,他都只能感受到刺鼻的味道以及十分辛辣的口感。
而这些,被酒鬼们称作清香甘醇。
尴尬不知如何脱身之际,只听得旁边传来一声嗤笑。
“不过是第一场,就这般志得意满,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已经中举了呢。”声音沙哑,面容憔悴,开口之人正是叶信芳另外一个邻居,整天阴沉脸的刘俊言。
众人一噎,一个身着青色长衫的书生站了起来,醉醺醺的开口道:“你自己自命清高不理人,我们不招惹你就是,你干什么讥讽人?”
“你们吵到我了,吃饭都没心情。”说完咳了两声,转而对小二道:“乌烟瘴气的,送到我房间里去。”
叶信芳也跟着对小二道,“一碟青菜,一碟土豆丝,两碗姜汤,一份米饭,也送到我房间来,卯字二号房。”
说完,对着众人拱了拱手:“今日疲惫了,就不陪着诸位了。”
吴山还想挽留,只听旁边那青衣书生挖苦道:“强拉着人家做什么,他跟那死人脸才是一家的,瞧不上我们这些俗人呢。”
叶信芳充耳不闻,忽然想起从前看的修仙文里的一句话:不至化神,皆为蝼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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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还只是古代最底层的士族,而就算府试过了,也只是有一个童生的名头,考到胡子花白还是老童生的比比皆是,童生还称不上士这一阶层,顶多算个预备役。叶信芳觉得,有这时间在大堂里互相吹捧,还不如回屋里多写两个字。
寓馆的服务很好,不多时便有饭菜上门,叶信芳端起一碗姜汤,刚打算敲门,便想起吴山的嘱托,清了清嗓子,扬声问道:“刘兄可在?”
“你找我干什么?”刘俊彦打开门,不高兴的问道。
想了想又补充一句,“不能敲门,是吴山说的吧?你的喊声,还是打扰到我了。”
有点孤僻?叶信芳心想,面上却露出一个笑容,说道:“刚才在大厅里多谢刘兄解围。”
刘俊彦神色有些不自然,微微侧过脸,移开视线,道:“我又不是为了你,只是看不惯他们而已。”
叶信芳透过敞开的门,看见屋内桌子上,只有一碗红薯饭和一碟咸菜,显然对方家境贫寒。
“刚才在大厅里听见你咳嗽,怕你着凉,找店家要了一碗姜汤,趁热喝了吧。”叶信芳脸上带着关切、
“不用,我不喝。”
刘俊彦刚一说完,脸上有些懊恼,似乎是觉得太过失礼了,又补充道:“我不是嫌弃,而是,而是。“
斟酌了许久的措辞,终于说了出来,“我身体好得很,不用喝。”
刚说完,喉头又痒了起来,一阵猛咳。
令人窒息的尴尬。
刘俊彦直接别过眼,耳根通红,再也说不出话来。
叶信芳柔声道:“风大呛到了?我本来只点了一碗,店家错送了两碗,也喝不掉,倒掉也太浪了。你就拿着吧。”
刘俊彦还是不接。
叶信芳只好说:“听人说你学问很好,我以后能不能跟你请教?”
刘俊彦点了点头,想了想又补充道:“请教可以,但不能拿太简单的来问,还有,也不能问多了,不要拿些鸡毛蒜皮的事来打扰我。”
我要学习,学习使我快乐。叶信芳觉得,这大概就是刘俊彦的心声了。
叶信芳脸上笑意更深,“放心,不会打扰到你的,你要教我学问,这碗姜汤用来感谢你。”
刘俊彦这才脸带不情愿的下了。
叶信芳倒觉得这人挺不错,出身贫寒,但不卑不亢,虽然性格有些小别扭,但心地善良。
隔了两日,就见放榜,榜单一出,哀鸿一片。
叶信芳此次排名比较靠前。吴山低空飞过,就差当个孙山,刘俊彦学问真的很好,排在第二。而排在榜首的,依旧是那个非常刺眼的名字:宋修之。
寓馆里的书生议论纷纷,好奇这个宋修之是何许人也,得知对方也是青山县人士,许多书生都上门来询问,扰的叶信芳不胜其烦。
最后还是刘俊彦跑出来闹了一场,这些人才消停下来。
学霸果然是为了学习什么都能做,拿着板凳就怒气冲冲跑过来,指着对方道:“你要是再吵,我就砸死你。”
虽然众人知道刘俊彦肯定不会这么做,但他都这么豁出去了,总要给点面子,不然就太难看了。
科举考试,前期如同养蛊一般,一批一批的淘汰,第一场成绩出来后,寓馆里,也空下来三分之一的房间。
第二场考杂文,这是一种最初由南朝人提出的文体,特点是“杂而有文”,短小、锋利、隽永,历史上具有代表性的杂文,如枚乘的《七发》、扬雄的《连珠》。而此次考试的题目是“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要求一赋一诗。
这句话出自杜牧的《阿房宫赋》,意思是:秦统治者来不及为自己的灭亡哀叹,只好让后世的人为他们哀叹。
而这篇赋的重点,叶信芳一直觉得是后面一句: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叶信芳对这句话的体会很深,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观遍上下五千年兴衰,朝代更迭就如同滚滚向前的车轮一般,提起笔来,洋洋洒洒的一气呵成。
真正让叶信芳抓耳挠腮的,还是那首诗,苦思冥想东拼西凑,又修修改改,终于在最后润色下看起来还算尚可。
出了考场,叶信芳就看到脸色惨白的刘俊彦,身形摇摇晃晃,风一吹仿佛就会倒。
叶信芳赶忙上前扶住他,手在对方额头上摸了摸,“你生病了,我送你去医馆。”
刘俊彦摇了摇头,“不去,我能顶住。”
叶信芳不认同他的想法,十分严肃的道:“你现在这么虚弱,要是不急早治疗,万一病倒了,后面还有一场考试怎么办?”
刘俊彦抿着嘴唇,摇头拒绝。
叶信芳也不再劝他,直接背起他,“我送你过去,反正你也没力气反抗。”
刘俊彦沉默着,许久,叶信芳只感到肩膀上传来一丝湿润之意,回头只见对方已经两眼通红。
“我不去。”干瘪的嘴唇上被咬出一抹血红,神情倔强。
“我知道你是好心。”刘俊彦声音很低,许久才继续说道:“可是我已经没有钱了。”
叶信芳心下一顿,不在意的开口道:“我知道,我借给你。”
“我甚至,都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还钱的能力。”
身后传来对方沙哑的声音和压抑的哭泣。
“没事,朋友之间,不是应该互相帮助的吗?不要分的那么清楚。”叶信芳一时想到从前那个,因为贫穷,连交朋友都不敢的自己。
“朋友?”刘俊彦疑惑。
“你喝了我的姜汤,我们就是朋友了。”叶信芳有些无赖的说道,“别人以酒交友,我用姜汤。”
刘俊彦愣了许久,方才缓缓的将头搭在叶信芳的肩膀上,只觉得从未有过的安心与温暖,心里酸酸涩涩的,微不可闻的说了一句“谢谢”。
到了医馆之后,大夫诊断是风寒,开了一剂药。
看过病后,叶信芳又将他背回寓馆,此时大堂里没有几个人。
叶信芳帮他点了一份白粥,又跟店家借了炉子和药罐煎药。
等全部弄好之后,又跟店家买了一壶热水。
刘俊彦看见叶信芳端着一盆热水进来,神情有些怔愣,“你这是作甚?”
“节约用水,一起泡脚。”叶信芳道。
“不、不用了。”刘俊彦拒绝。
“泡泡脚,今晚再发发汗,风寒就好了。”叶信芳继续道:“我知道你爱干净,不洗一下是不会睡觉的,你已经这样了,真的不能再用冷水了。”
叶信芳曾经碰到过一次,刘俊彦提冷水洗澡。
刘俊彦拒绝不了,试探着将脚伸进热水盆中,他只觉得脚下冒着热气的滚烫,最终都一点一滴的化为温暖。
有朋友,原来是这样的感觉吗?刘俊彦想着。
关心朋友,原来自己也会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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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叶信芳想着。
作者有话要说:后面可能还有一更,估计会很晚,你们就别等了吧。
第27章府试(下)
第二场考试很快就放榜了,叶信芳这次勇夺第三,得了榜首的照样是那个小讨厌鬼。
刘俊彦不知是不是因为身体原因,成绩不佳,但也吊着车尾上了榜,而吴山,却黯然离去。
原本还算热闹的寓馆,此时也冷清了起来。
照旧是天不亮就出门,最后一场考策论,连考两天,算是一场硬仗,叶信芳有些担忧刘俊彦的身体,虽然风寒痊愈了,但身体看着还是有些虚弱。
他却不愿意放弃,若是这一场放弃了,又要从县试开始考。
而如果过了府试,哪怕院试没有过,下一次院试开考,可以直接去考,不用再经过县试和府试的摧残。
叶信芳劝不住他,只是再三叮嘱,若是觉得不舒服就提前离场。
在考场外,叶信芳还看见了宋修之,头虽然抬得高高的,但在一群成年学子中间,还是跟个小鸡仔一般。
最后一场考策论,就是指在当前政治问题中选一个,由考生向朝廷写一篇献策的文章,有点像现代公务员考试面试出的那些题目,考生的作答必须提出解决办法,并且要言之有物,策论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更多的是在考察学子们解决问题的能力。
最后一场,经过千军万马,三千人杀得只剩下一千百人,而最后成为童生的也就三百人。
青山县本是小县,送考的人数只有百人,大县送考五百人,中等县送考三百人,最后第二场的第一和第三都是来自青山县,让这个小地方在府城狠狠出了一回风头。
考试座位是按照上一场的成绩来的,所以这一次,叶信芳的位置十分靠前,他前面的考棚就是宋修之,他一个人单独一排,而叶信芳与另外八人一排。
叶信芳想着,这案首也不是那么好当的,要是心理素质不好的,怕是给考官吓得手都拿不住了。这熊孩子年纪轻轻,每次都是第一,显然心理素质是极好的。
真是脑残儿童神经粗。
这次考试一共有三题,一道关于教化民风,一道关于水患,一道关于皇帝去年发布的那道“惠农令”。
策论表面上是献策、阐述,但是封建科举考试,有一个绕不开的内核,就是歌功颂德。如第一题,叶信芳从历朝历代的民风政策说起,分条评判优劣,然后又将本朝的相关政策全部阐述一遍,重点是吹捧,重点中的重点是吹捧本朝皇帝的政策。向第三题的惠农令,那更是要往天上吹捧,措辞华丽,极尽夸张之能事。
叶信芳暗搓搓的想着,宋修之这个铁头娃会怎么写,是一副实话实说,还是跟他一样吹吹捧捧。
他先是列提纲,然后再慢慢的开始在草稿纸上书写,写完第二篇的时候,正好是午饭时间,照例是清水加馒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人变少了,叶信芳感觉这馒头好像大了一点。
解决完生理需求后,叶信芳小心翼翼的将笔墨纸砚拢在一边,趴在桌子上睡了半个时辰。
待休息足够后,方才开始答第三题。
等到全部题目做完,天色已经有些发暗了。
考场内也开始发放棉被和晚饭了,晚饭是一碗清汤和一大块面饼,清汤颜色清浅,里面几乎见不到油花,据说这是一碗鸡蛋汤,叶信芳只觉得别说蛋花了,连蛋壳也没看到,喝起来还带着一股刷锅水的味道,面饼很硬,但味道尚可,叶信芳就着清汤一口一口的吞咽下去。
棉被挺脏,看着上面有不少污点,味道有些怪异。跟棉被一起发下来的,还有两根蜡烛,这两根蜡烛是定量的,一旦用完,就没有了。
叶信芳不想在夜晚继续誊抄,况且他得时间还算充足,吃过饭后,随意的考棚内走动着消食,衙役们见他没有闹出什么响动,也不理会。再次解决完生理问题,叶信芳便盖着棉被将自己卷成一个蚕蛹。
夜晚有风,透过前面敞开之处,呼呼的往里灌,叶信芳无论再冷也伸直双腿,这是他多年的习惯,腿蜷缩起来是越缩越冷,而伸直双腿才有可能慢慢变暖。
“我的卷子!”考场上忽然想起一声凄厉的惨叫声。
叶信芳吓得一个哆嗦,隐隐约约听见谁说了一句“着火了”。
接着便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甚至还听到了几声刀器摩擦的声音。
“我的卷……”像是被人捂住了嘴一般,那声音戛然而止。
叶信芳又听见似乎是拖动的声音,他不敢多想,随意一眼,看见前面宋修之的考棚,原本还透着微弱的烛火光,不过片刻,就暗了下去。
一夜无梦,晨起时,叶信芳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感觉还好,他有些担心刘俊彦,对方那种典型的书生身体,不知道能不能顶得住。
早饭还是面饼清水,叶信芳有些怀疑是昨晚上吃剩的,万幸没有变质。
他将答题仔仔细细的检查一遍,重点审查一些需要避讳的字词,修修改改,缝缝补补,上午过半的时候,才检查完毕。
确认没有任何纰漏之后,叶信芳才开始誊写。
叶信芳交卷的时候,考场了已经没有剩下几个人了。
出了考场时,已经将近傍晚,他一眼就看到路边等候的刘俊彦,脸色依旧苍白,但带着和煦的笑意,叶信芳见他神头还不错,也放下心来。
“永兴巷那边有一家小馄饨,那天听郑风说过味道极好,好吃的能让人将舌头都吞下去。他吹得这么凶,不去见识一般可惜了。你觉得呢?”叶信芳询问刘俊彦的意见。
郑风也是住在寓馆的考生,叶信芳与他打过几回交道。
刘俊彦笑着点了点头,“你决定就好,我现在是债多了不愁,这场考得不错,就当是提前庆祝了。”
他其实不在意什么口腹之欲,就算是再粗粝的食物,也能吃得津津有味,看叶信芳这么开心,他不忍拒绝。
永兴巷口那家小馄饨果然生意火爆,这时天色不过将将擦黑,不过四张桌子,已经坐了一般的人。
叶信芳和刘俊彦刚挑好地方坐下,肩膀就被人拍了一下,叶信芳回头一看,想骂人。
你们在我身上装了定位器吗?又是杨平和熊孩子宋修之。
“这么巧,叶兄也在,不介意的话,拼个座吧。”开口的是笑眯眯的杨平,他身后的宋修之正紧紧的盯着正在下馄饨的老头子。
说完,就拽着宋修之坐在两人身旁。
宋修之作为一个资深洁癖,当然不可能就这样坐下,叶信芳只见他从怀中掏出一方帕子,小心翼翼的铺在板凳上。
杨平脸上露出一个憨厚的笑容,道:“那天的事,一直没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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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机会跟叶兄道歉,在这里既然遇到了,就向叶兄赔个不是。”
叶信芳眉头皱了皱,什么叫“没找到机会”,他那些天一直都在家里,也没看到他上门道歉,这遇到了就道歉,没遇到是不是就当没发生?
这个人两片嘴一闭一合,差点害得被人进牢狱,不能因为没有造成伤害就当做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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