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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穿男]科举之路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从南而生
“不会说话就别开口。”宋修之一句话,差点把杨平噎个半死。
这样一看,宋修之的无差别实话实说攻击技能,还有点用处。
“杨大公子既然没有道歉的心,就不必说这些话。”叶信芳淡淡说道。
刘俊彦闻言,也仔仔细细的打量着这两个人。
杨平摸了摸脑袋,“我不太会说话,叶兄不原谅也正常,今后看我表现就是。”
叶信芳只觉得看到这个人就来气。
宋修之突然盯着叶信芳,一字一顿的开口:“叶、家、哥、哥。”
叶信芳惊的差点都从板凳上掉下去,转头看向杨平:“你表弟中邪了?”
宋修之脸颊顿时气鼓鼓的,原本就满是婴儿肥的小脸,此时更是如同一个充气的河豚一般,“我没有中邪,跟你打招呼,叶、家、哥、哥。”
说话还好,一旦到那四个字又变成了一字一顿,听着叶信芳得慌,对方玉雪可爱的小脸在昏黄的灯火下,叶信芳竟然觉得有几分阴森。
“你到底怎么了?”叶信芳不耐烦的问道。
“我娘说,你娘是我的救命恩人,你就是恩人的儿子,我应该感激你,看到你要叫哥哥。”宋修之双眼认真的盯着叶信芳。
你娘是不是个幼师?还是教的特别机械的那种。
叶信芳心中五味陈杂,唯独没有感动那一味,只觉得满心的怪异,看了一眼正在下馄饨的老头,对宋修之道:“好像在下你那一碗馄饨了。”
果然对付洁癖,只能这样来。宋修之也不再死死的盯着他了,因为个子矮,还站起来认真的往老头的手上和锅里看。
第28章馄饨
叶信芳就那么看着宋修之,脸上的表情一会紧张,一会放松,脸色变幻,最后变为满意之色。
刘俊彦轻轻的拉了他的衣袖,“那不是……”
叶信芳脸上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压低声音,“嘘,别说出来。”
宋修之脸上带着期待,看着煮馄饨的老爷爷,端着两碗馄饨往他这边走。
近了,近了,拿着一双筷子两眼亮晶晶的模样,弄得叶信芳都差点不忍心了,最后还是迅速站起身来接过,道:“谢谢您了,老人家。”
老人家脸上露出一个慈祥的笑容,“小伙子,多吃点。”
叶信芳美滋滋的欣赏了一波小孩表情幻灭,笑着道:“也谢谢宋公子。”
转而看向刘俊彦,“多吃点,吃饱了不想家。”
宋修之瞪大着眼睛,坐下来气鼓鼓的看着他们。
“不好意思,之前看错了,这次好像真的是在下你的。”叶信芳没有丝毫不好意思。
宋修之到底还是不放心,又站起来伸着头去看。
小馄饨入口鲜香爽滑,皮薄馅嫩,汤水清亮,鲜香扑鼻,滚烫的小白胖子,一口一个,叶信芳只觉得从头到脚的舒服。
杨平看着叶信芳那般享受的模样,吞了吞口水,“叶兄怎么不加醋?”
叶信芳摇了摇头,“吃的就是这个本味。”
终于等到他俩的馄饨上来了,叶信芳看宋修之张嘴咬下来半口,吃起来小心翼翼的样子,感觉有些违和,问道:“你不是不吃路边摊吗?”
宋修之嗷呜吃下一口小馄饨,待吞了下去,才答道:“这家小馄饨是老字号,代代相传,不是路边摊。”
那老爷爷听得高兴,笑着道:“这位小公子知道的真多,我这摊子还是从我曾爷爷那会传下来的,祖传的老手艺了,可不是普通的路边摊。”
“老人家您心实,手艺好。”杨平吃得满口鲜香。
老爷爷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哪是什么手艺好,主要是用料新鲜、舍得,要是以次充好,弄了一回就坏了名声,以后谁还敢来这吃。”
“老头子,来客人了,下馄饨,就听着你在那跟后生吹牛。”他身旁的老婆婆喊道。
老爷爷也不在意,笑了笑,开心的下馄饨去了。
这家馄饨是真的好吃,叶信芳一连吃了三碗,往常胃口很小的刘俊彦也吃了两碗,杨平这个大胃王更是吃了五碗。
至于宋修之,保持着两口一个的速度,细嚼慢咽,如同机器人般的进食频率,最后只吃了一碗。
“你觉得不好吃吗?”叶信芳摸着浑圆的肚子问道。
宋修之摇了摇头,“叶、家、哥、哥,很好吃,但我每餐吃多少,都是固定的。”
叶信芳只觉得耳朵生疼,摆了摆手,“别这样叫,真这么懂礼貌,喊一声叶哥就行。”
“叶、哥。”宋修之从善如流的一字一顿。
叶信芳只觉得牙疼,“不想叫就别叫。反正你娘也不在这里,小朋友,你就这么怕你娘啊?”
对于宋修之他娘,逼着他对叶信芳讲礼貌这件事,叶信芳是觉得莫名其妙的。
宋修之摇了摇头,“我答应她的事,都要做到的。”
叶信芳倒不好说什么了。
距离府试放榜还有几天,叶信芳想着能不能在府城找点事做,这与刘俊彦一拍即合。
两个书生,就算是去做苦力,人家怕也不会,最后还是干起了老本行:抄书。
府城最大的书店是位于永临街的墨香书斋,墨香墨香,一进去叶信芳就闻到浓厚的墨香味,书斋面积挺大,里面穿梭这七八个伙计,还有不少书生在这里蹭书读,也不见店家驱赶,只伙计盯着的频率高了些。
叶信芳在里面翻了翻,书籍千奇百怪,类别极多,叶信芳甚至在里面看到一本解说女子衣饰的书籍,但最多的还是科考书籍和话本小说之流。这些科举书籍有的讲述非常全面,叶信芳都想买下来,一问价钱顿时偃旗息鼓,而有的书,只针对一个细小的知识点往死里抠字眼,这在叶信芳看来完全没必要。而那些话本小说,则多数是才子佳人之类的故事,甚至许多描写青楼名妓的话本,其中隐秘的性暗示,都能让他这个现代人看得面红耳赤。
在跟伙计说明意图之后,本以为对方会带着二人去见掌柜,没想到这小伙计直接做主拒绝了。
叶信芳看着那小伙计面带自豪,拍着胸脯道:“别的店可能需要不少人手抄书,但我们店里大多数书都用刻版印刷,也供了一些抄书人,不太需要您这样的短期抄书人,不若您去别家问一问。”
大店底气还真是足啊,叶信芳感叹,客客气气的拒绝,两人又一路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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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家,但价格都压得很低,刘俊彦比较缺钱就先接了,而叶信芳总想着多看几家。
最后看的结果,就是越看越低,甚至降到了千字五十文,青山县人少活也少,叶信芳一个人几乎吃了整个书斋的肉,而县里其他的抄书人只能跟在后面吃肉渣,提起他的时候咬牙切齿。
叶信芳那样的字在县里算是上乘,但到了府城却没那么吃香了。
在大街上没头苍蝇一般的转了转,叶信芳决定写一本话本试试水,如果不成,还是回归老本行。
一开始没有这样做,一来是因为青山县地方太小了,什么事情都瞒不住,二来是作为一个立志科考的人,不知道写这些有没有影响。
他也想清楚了,真要出了问题,捂紧小马甲,死活不承认。
说写就写,叶信芳匆匆回了寓馆就开始构思起来,现在的小说话本大多形式单一,词句优美,用语含蓄,而读者,以男性为主。而现代网文已经完美的证明了,爽就是一切,中国网文成功帮助美国毒/鬼戒/毒的故事,难道还不够感人吗?而爽,说到底就是酣畅淋漓的装逼打脸那一套,真的是百吃不厌。
历史爽文可以写,但是涉及政治比较多,万一遭遇古代404就不是封书的事情,甚至有可能没命,多半这类书书店也不敢,叶信芳首先就排除了。
那就只能玄幻仙侠灵异悬疑里面选一个了。
叶信芳用了两秒钟就决定好了,悬疑。作为一个推理探案爱好者,当然要从这个开始了。叶信芳没有多作考虑,就将男主确定为包公。
毕竟这位宋朝有名的大人,在民间享有盛名,素有“包青天”之称。
叶信芳用了一下午时间,将自己的第一本小说,列出了四个故事框架:刺史被杀案、盐商灭门惨案、军备贪污案以及大名鼎鼎的狸猫换太子。这几个故事,狸猫换太子是历史上鼎鼎有名的,军备贪污写出来也没什么,宋朝出了名的对外软弱,也不怕被说是映射当朝,而其他两个案子,盐商怎么写都没关系,而刺史则有点麻烦,这恐怕是最容易被404的一个故事。
叶信芳为了写好这些故事,努力回忆了许多现代的悬疑剧集、小说,仔细推敲故事情节,终于将这些故事全部填充起来。
叶信芳写字速度很快,不过两天就将第一个故事写出来了,为了增加读者的代入感,他选择排在第一个的故事就是狸猫换太子。
老瓶装新酒,这种戏文里都写烂了的故事,也不用担心政治影响,叶信芳选择了重新去书写这个故事,用与以往的戏文都不一样的方式去叙述。这个故事耗了大量的笔墨,叶信芳最终洋洋洒洒的写了上万字,差不多可以独立出书。
拿着一沓书稿就兴冲冲的跑到墨香书斋去了,这次倒是得到了书斋掌柜的亲自接待,对方神色间有些不耐,似强忍着才没有发作出来,匆匆翻了几页,就将书稿还给叶信芳。
叶信芳神情忐忑的看着他。
只见那肥头大耳的书斋掌柜笑着道:“公子的书,词句太过写实,与我们书斋不太相宜。”
叶信芳听懂了,委婉版的你是个好人。
神情有些失落的出了书斋大门,叶信芳努力给自己提气,又向第二家书斋走去。
然后,“公子的书,遣词造句能否再推敲一番。”
叶信芳觉得自己没有问题,一本悬疑小说词语要怎么华丽,自然是走写实风。
“字都不认识几个,就想写话本。”叶信芳听到背后掌柜低声与伙计如此说道。
一家、一家又一家,拒绝的话他已经听得有些麻木了,这些人看着书名开始皱眉,翻开两页就开口拒绝,叶信芳总算知道怀才不遇的苦闷了,不禁心里产生了怀疑,是不是自己写的不好,难道也要写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才有市场?
及至最后一家书斋,很小的店面,门面甚至有些破败,那书斋里只有老板一个人,对方翻了几页,神情渐渐认真起来,偶尔还露出抓耳挠腮的样子,叶信芳只觉得一天的时间都浪掉了,神情恹恹的坐着,也不催促对方,想着一会还是找份抄书的活计算了。
“好!好看!”那留着两撇小胡子的老板神情激动,拍案而起,胡子都跟着抖动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写得很卡,我这个人心态不好,看了评论区,一天都心态爆炸,为了更好的码字,我以后减少回复评论的频次,尽量少看评论区,专心码字。
第29章放榜
一声喝,吓得叶信芳差点坐到地上。
书斋老板跑过来拉住叶信芳的手,“公子,我老胡没服过谁,您这故事实在是太了,看得人抓心挠肺的,看了还想再看!”
终于遇到一个能欣赏的人了,叶信芳只觉得跟见到了亲人一般。
“只是,”胡老板顿了顿,继续道:“我店里这情况您也看到了,连个掌柜都请不起,这……”
看来这亲人也不是亲生的,叶信芳挑了挑眉,“直说就是。”
胡老板搓了搓手,讪讪的道:“公子的书是好书,只是我这庙小,囊中羞涩。”
“胡老板能出多少?”叶信芳心里有不祥的预感。
胡老板笑了笑,有些不好意思的伸出五个手指。
“五十两?”叶信芳问道。
胡老板摇了摇头,手掌做了一个向下的动作。
叶信芳拿起稿子转身就走。
“唉唉唉,公子别走啊,不满意咱们坐下来慢慢谈。”胡老板死死的拉住叶信芳的衣袖。
“这样谈可就没意思了。”叶信芳面露不快。
胡老板脸上有些尴尬,道:“小家小业的,难抠抠搜搜的,让您见笑了。”
叶信芳现在掌握着主动权,这才有时间仔细的打量起这间书斋,位置挺偏,门面很窄,书架上只摆了一半的书,大多还看起来很破旧,叶信芳待了这么久,也没见几个客人上门。
“恕我直言,你这店,有生意吗?”叶信芳很是怀疑。
胡老板神秘一笑,“我自然是有客人的,别看我这店小,但大有乾坤呢。”
叶信芳皱了皱眉,张嘴做出一个“禁”的嘴型。
胡老板赶忙摇头,“瞧您说的,这哪敢啊,我不过是卖些比较好看的画册、过于坦白的话本而已。”
遮遮掩掩的,原来是小黄书啊,叶信芳秒懂。
说话间,就见一个头戴黑色小帽的青衣小子步履急促的走了进来,张口就问道:“胡老板,我家少爷差我来问,可有新书?”
“有的,有的。”胡老板看向叶信芳,“公子稍坐片刻,我马上就来,再行详谈。”
胡老板转身进了后院,留下叶信芳和那小厮面面相觑。
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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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打量着那个小厮,那小厮也打量着叶信芳,猥琐的笑了笑,“公子也是来买话本的吗?这胡老板别的不说,货源还是很充足的。”
叶信芳刚想摇头,想到保密又点了点头,“就是听人说他门路广,这才慕名而来的。”
小厮嘿嘿一笑,“到这里来,就对了,全西宁府也就胡老板私货最多。”
片刻后,胡老板端着一个长方形的小木匣走了过来,满面笑容的看着那小厮,“这都是新到的,上次张公子跟我要,我都没给他,专程等着你们公子呢。”
小厮打开看了两眼,满意的点点头,“胡老板放心,我们少爷记着你的好。”
钱货两讫,那小厮就抱着小木匣匆匆离去。
“看到没有,府城大户人家的少爷,都跟我这里拿货呢。”胡老板得意说道。
“您既然生意做得这么广,怎么压价就这么狠?”
胡老板笑了笑,“您这书,我觉得好看,可别人不一定买账啊,您既然能找到我这里来,想必是府城其他书店都跑过了,除了我,他们都不,您觉得老胡说的可对?”
叶信芳失笑,称赞道:“有几分门道,聪明人。”
“可既然是聪明人,就知道您觉得好看的,肯定也还有人买账,你摸这良心说,这书不好卖吗?”
胡老板呵呵一笑,露出一个憨厚的表情,“公子这么自信是好事。明人不说暗话,您直接说个数,我们再谈。”
“五十两,一口价。”叶信芳连个磕绊都不打,就说出了心理价位。
“公子,过分了,您也看到了,我这小本经营的,这书要是不好卖,钱不是打水漂了吗?十两,老胡出一回血,您看怎么样?”胡老板不愿意。
“这书只要开卖,在府城卖个五百册,我觉得没问题。”这种小说形式很少,而新东西,也许会血本无归,但也可能会大赚,叶信芳不信自己是前者。
“这话本再好,它也卖不了多贵,顶多卖一两银子,我还要算成本的。”胡老板做出一副委屈的样子。
看着一个大男人卖萌装可怜,叶信芳险些将隔夜饭都吐出来。
“不走质而走量,话本又不是经义,哪家店里没有几套活字板,又不需要人工抄写,成本哪有那么高?”叶信芳今天也不是白跑的,活字印刷术在宋朝就被发明出来了,如今几百年过去了,早就推广开来,印刷成本大大降低。
活字印刷因为容易损坏的缺点,导致印刷中偶尔会出现不清晰的现象,所以经义书籍人们更偏向于购买手抄本,话本跟经义类书籍不同,但求能认个全即可,没有太高的要求。
“公子懂得挺多。”胡老板尴尬一笑,“但小店里祖传下来的活字版,损坏了不少,许多都不能用了。”
叶信芳也不知他说的是真是假,但看天色不早了,也不愿意再跟他耗下去,挑了跳眉,道:“这样吧,先期付十两银子,若话本卖出去五百册,再将剩下的四十两补给我,你看怎么样?”
胡老板眼睛滴溜溜的转,心里在啪啪啪的打着小算盘,“这五百册太少了,还是赚不了……”
叶信芳直截了当,“你要是还觉得不成,我就攒在手里,府城没有人欣赏,我就不信省城也没有。”
胡老板怕他真的拿着书走人,赶忙道:“五百册有的赚的,有的赚。”
“你也别想着糊弄我,我后头还有好几册,这不是一本书,而是成套的。”叶信芳怕这奸商玩花样,直接说透了。
胡老板拍着胸脯保证,“公子把我老胡当成什么人了,生意人最是重信誉的,只是这三天卖五百册,和三年卖五百册,都是五百册,您看这时间?”
“一个月。”叶信芳想着若是府试过了,院试今年在七月份举行,一个月后正好从西宁府经过。
“爽快!”胡老板夸赞,“就这么说定了!”
自然不是就这么简单定下来的,叶信芳与胡老板签订了两个协议,一个是尾款协议,另外一个是类似于保密协议的承诺书。
胡老板的名字居然叫胡发财,倒是直白得可爱,而胡发财签承诺书的时候,也猜测叶信芳许是一名学子。
叶信芳揣着十两银子回了寓馆,路过夜市的时候,还买了一些吃食带回去。
寓馆里,刘俊彦还在点着蜡烛抄书,接的是千字一百文,叶信芳也不忍心打扰他,将吃食放下,就回了房间。
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叶信芳那般,写字又快又好,刘俊彦怕损坏纸张,每一个字都写得极为认真,这样速度就慢下来了。
第二天便是放榜日,这次考试阅卷用的时间最长,府试是没有衙差报喜的,都是学子自己去榜单那里看。
叶信芳也不再关门写小说,刘俊彦也放下了没抄完的书,一大早,两人就和寓馆里的考生们一起去了府衙门口等候,府试放榜时揭晓结果,被称作“发案”,每次发案,还要鸣炮庆祝。
发案用的是一张很大的圆纸,又被称作日圈。正中间是一个红色的“中”字,紧紧围着“中”字的有三圈,第一圈是有十个名字,是前十名,顺序是顺时针排名,中层九十名,最外层二百名,这三百个人,就是此次府试考中的童生了。
虽然一次一次的考试淘汰掉了很多人,但是府衙门口依旧围绕得人山人海,这些人中不止有考试的学子,还有许多是家眷下人之流,叶信芳和刘俊彦在人潮后面被推来推去,努力向里面挤了半天,最后反而离那榜单越来远远了。
两人对视一眼,决定等人少了再看。
忽见人群中挤出一个人,四十多岁的模样,一身朴素的洗的发白的长衫,身形狼狈,头发披散,两行眼泪顺着落下,伏地大哭不止:“为何中的人不是我,为何不是我!”
叶信芳与刘俊彦两人顿时产生一种兔死狐悲之感,只暗暗乞求这次考试能中。
又见人群中再次挤出一个人,衣衫凌乱,神情激动,脸上带着得意洋洋的笑容,“我中了!我中了!终于可以回家交差了!”
此人竟然是杨平,他看到叶信芳二人,高喊道:“叶兄,刘兄,你们也中了,第二和第三,我家修之照样还是第一!我虽然是个孙山,但也中了!”
旁边那个大哭的中年男子,抬起头来,满是嫉妒的看了杨平一眼,又趴在地上继续哭了起来。
宋修之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别高兴了,你快来扶一下我!”
叶信芳回头一看,顿时笑得不行,宋修之此时皱着眉头坐在地上,双手抓着右脚脚踝,要哭不哭的样子,瞥了嘴说道:“我被他们推了一下,好像崴到脚了,地上脏死了,快扶我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我努力敢在晚上十二点之前发出这一章,最后十二点之前赶到了,章节却




[女穿男]科举之路 分卷阅读46
不够3000字,哭唧唧。
第30章回家
杨平伸手想要拉他,还没有凑近,就听见宋修之不高兴的道:“你别碰我。”
叶信芳刚想说你不让人碰你就坐着吧,就见杨平面色不改,但手硬生生的在半空中换了一个方向,抓着宋修之的衣袖将他提了起来。
既是看到了就不能不管,叶信芳和刘俊彦就跟着一起将他送到了医馆,小孩始终一副要哭不哭的模样,皱着眉头还非要大夫隔着帕子,才给摸他脚踝。
老大夫脾气是真的好,行医多年,什么样的人都见过,眉头都不皱一下就照做了,然后搁着一层帕子,照样捏着小屁孩的脚踝揉得他哭爹喊娘。
叶信芳总觉得老大夫放下脚的时候好像笑了一下。
第二日一早,叶信芳便启程回家,刘俊彦家在柳门县,那是距离府城最远的一个县,而他家又住在柳门县最偏僻的一个乡镇,返程路远,故而不打算回去了,决定在府城一直住靠抄书维持生活,俭省一些还能攒些许银钱,两人便约定好五月底在府城碰头,再一起出发去省城参加院试。
叶信芳回到家时,已经将近正午,透过虚掩的院子门,看见杨慧正坐在天井下,手掌抚在肚子上,旁边的小板凳上放着一把青菜,也不知道杨慧在想些什么,神情竟然是出乎意料的温柔,如同一只最凶猛的兽,起自己所有的锋利。
而她身边的叶善安,脸上看着也有些肉了,此时正神情严肃的盯着自己面前的绣棚,像是在攻克什么难题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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