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言情

填坑吧祭司大人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兰花疏影
庞大的队伍缓缓动了,凤歌在人群中,踮起脚尖,想要看看金璜是否也在人群里,可惜个子太矮,只能看见周围那些黑压压的人头。
“她不在这里。”关林森好似能看穿凤歌心中所想,在她耳边低声说,凤歌心中一块大石总算放下,金璜这个人看起来不怎么可靠,但是就这么久相处下来看,她是嘴欠人懒心眼多,但是每每都能带来意外的惊喜和消息,能被母后挑中的人,绝对不会差。现在就希望金璜足够机灵,可以找到破解此案所需要的线索,否则,麻烦就大了。
一品大风堂的位置在城西一处巨大的宅院里,高堂轩亮,着实气派非凡,不愧是西夏皇帝直属的组织,刚进大门,迎面就上来了几个人,将队伍按男女分开,关押在不同的牢房,凤歌咬着嘴唇,看着前面的人一个个被带走,不知前途如何,心中着实慌了。
垂在身边的手,忽然被一只温暖的手握住,还轻轻的捏了一下,是关林森,来不及再多说什么,关林森被带到男牢,他想回头再看一眼凤歌,脑袋上却重重地挨了一巴掌,凤歌感觉心脏猛地一跳,那一下打在关林森的头上,更是打在了她的心上。
不容她多想,一个肥胖的女牢头过来,将她带入女牢。
这里牢房的条件,相对于很多地方已经算不错,起码干净一些,亮堂一些,地上铺着的干草,也是新鲜的,凤歌听人说过天牢里终日暗无天日,不透风也不见光,只有昏暗的油灯,人被关在里面,根本都看不清自己的手脚,地上铺的稻草也是腐烂发臭的,老鼠和蟑螂在里面钻来钻去。
想到这里,虽然面前的稻草还是金黄爽洁的样子,但是,凤歌却是连坐都不想坐,万一里面钻出个虫子老鼠的,那该多吓人。
凤歌站在牢房中间,打量着这窄小的囚室,想到父皇在历练之时是上阵杀敌,骑马打仗,迎娶母后,自己却是害关林森受伤数次、在边关差点闹出两国纷争,现在可好了,本来只是想来买根发条,结果还体验了一下坐牢的感觉。
不知道母后看见描写这段的阅历日志时,心情会是怎样。
凤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觉得自己愧





填坑吧祭司大人 分卷阅读412
对列祖列宗,愧对凤家血统,对不起父皇母后的教导。
一个人没事干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的不断的阴暗下去,为了转移注意力,凤歌开始仔细观察这间牢房。
宽度共六步,长度共十五步,顶高还可以,伸手摸不到顶,地上的稻草很厚,堆到了她的小腿肚。
实在无聊,不如数数一共有多少根稻草吧。
凤歌认真的数着:一五,一十,十五,二十,二五,一十,十五,二十……
嗯?好像有哪里不对……
凤歌心烦意乱地将手中的稻草丢开,气恨恨的将旁边堆着的稻草扒开,抱了满满一捧,向天上撒,这种充满孩子气的举动,若不是此时只有一个人,她是绝对干不出来这事的。
当干枯的稻草从空中纷纷扬扬落下时,她忽然发现,在之前被稻草遮住的地方,刻着许多字。
竟然用得还是大恒国的文字?
不知哪位不幸的同胞也被关在此处,凤歌趴在稻草堆上,前两行的内容很好懂,这个人说自己追寻着自己的爱人来到这里,可惜爱人翻脸不认人,还因为攀上了高枝,所以命人将他关在这里,他有能力可以马上离开,却又幻想着爱人会到这里来审问他,这样起码还可以再见上一面,在漫长的等待中,他闲着无聊,决定将自己毕生所学刻下来,留待有缘人。
再往下看,却满篇的奇门遁甲,五行八卦,虽然凤歌在太学中只学过一些些皮毛,但是架不住同学杜书彦对这种神叨叨作怪的事情特别有兴趣,总是有事没事就拉着她一直试验自己的理解对不对。
被逼无奈之下,凤歌对这些东西,竟也能说出个一二三来。
墙上所刻的东西,无论是用在武功上、排兵布阵上,或是房屋搭建上,都会有极大的帮助。
可惜她现在只会一点点基本功,那还是母后硬从她的睡眠时间里挤出来一点点时间,强逼着她学的。那会儿凤歌可反感学功夫了,父皇亲口对她说过,学武功没什么用,如果需要皇帝亲自下场了,那就代表皇位已经玩完,还不赶紧一死以谢天下,还打什么打。
唉唉,现在悔之已晚,果然还是不能听父皇的,要不是因为临走时母后把天水碧和金丝护甲硬让她穿着,只怕她都走不到这里来,难怪母后平时不发话,她说的话,连父皇都要听,母后才是真理!
想到这里,她又叹了口气,继续看下去,大概是因为能偷偷写字的地方不多,所以,每句话都很简单,必须是有相当基础的人才能看懂,否则就算是认识字的过来,也只会每一个字都认识,却不知道整句话在说什么。
写这个东西的人很有才华,用词炼,没有一个多余的废字,凤歌读着的时候,心中就已经构建起了庞大的框架,计划好了将这些理论运用到实处的方法。
等回去,就让工部的那些死宅们给她修一个别苑试试,要以鲜花池塘列阵,让人轻易进不去,也轻易出不来。
想到别苑,凤歌心中又是一凉,罢了,一定会被户部和内务府联名投诉乱花钱,最后还得连累父皇被御史谏官们喷一脸唾沫星子,算了,身为一个孝顺的女儿,不能这么做。
一口气将所有的内容都看完,已是黄昏时分,凤歌揉了揉酸痛的脖子,闭着眼睛,将方才所看见的一切在脑中又迅速的过了一遍,每一个重要的内容,在她的脑中都不仅仅是文字,而是可以直接拿来使用的方法。
在她还想在脑中想想应该这些内容还可以有怎样的用处时,听见有脚步声由远及近,竟是向自己这间走来?
凤歌站起身,迅速用脚将稻草拨向那面墙壁,将所有字迹挡了个严实。然后,她就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静静的站在囚室中,看着来人停在自己这间牢房门口,拿出钥匙开门,是刚才那个胖胖的女狱卒。
“大人要见你。”除这五个字之外,女狱卒再没有多说一个字,凤歌在前面走,她紧跟在后面,不用回头,都能感觉到她那双冷冰冰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生怕她这个人犯会平空在她面前消失似的。
待到了大厅,凤歌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一旁喝茶,薛其锐对他说话的态度,客气了许多。
“王爷?”凤歌看见李云清,知道是救兵来了,一下子放松许多,可是下一刻,她却听见李云清说:“不错,就是她,她就是母后为我选定的王妃。”
惊喜陡然变成惊吓是一种什么体验,凤歌的小心脏猛跳个不停,脸上却是毫无波澜,连个表情都没有。
薛其锐起身上前,向凤歌一揖到底:“原来是宁王妃,实在抱歉,下官不知此事,职责所在,行事鲁莽,万望王妃见谅。”
“薛大人的官腔打得十足,真不愧是一品大风堂的掌事呢。”凤歌的话语中满是讥诮之意,薛其锐抬眼看了她一眼,那凌厉的眼神,让凤歌心中猛然一惊,这样的眼神,对她这个“王妃”,哪里有半点尊敬之意,方才那通套话,只怕也是碍着李云清的面子说两句,就算她是个真王妃,今天落在他手上,只怕也没个好。
“呵呵,今日之事,完全是个误会,王妃为何不好好在王府里,为什么会在药庐与那些人混在一起?”薛其锐皮笑肉不笑的看着凤歌。
凤歌瞥了他一眼:“原来堂堂王妃去哪里,也要向你汇报了?”
眼见着两人之间的火药味越来越浓,李云清忙上前打圆场:“嗨,她的一个远房亲戚受了点小伤,女人家么,总是大惊小怪的,明明已经好了,却还说将来会留疤不好,于是去药庐,想去买一些祛除疤痕的药膏。薛大人你说,一个大男人,留疤有什么要紧,偏生她非得折腾,结果还给薛大人添麻烦了。”
第七十章
“嗨,王爷说哪的话,大风堂也是为皇家做事,误会解开也就好了,什么麻烦不麻烦的。这些新抓来的,都要挨个审问,下官就不留王爷久坐了,来人,送王爷。”薛其锐话音刚落,两个高大威猛的男子就站在凤歌与李云清身边,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凤歌忙说:“我的那个远房亲戚,还被你们关着呢。”
“王妃放心,刚才王爷一吩咐,已经将他放出来了。”薛其锐低头看着手中的卷宗,竟是头也不抬一下,看都不看凤歌一眼。凤歌看着他这般的傲慢,心中不快,有心要与他再杠上几句,转念一想




填坑吧祭司大人 分卷阅读413
,一个敢在大亲王面前如此骄横跋扈的人,一定有其背景靠山,在事情未明的情况下,还是不要轻举妄动的好,得给李云清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她也没再说什么,转身大步向门口走去,果然,关林森就站在门口。
回到王府,李云清往椅子上一瘫,好像脱力似的,毫无坐相,他先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我说公主殿下,你也太能玩了吧,怎么招惹上那个邪魔。”
“邪魔?为什么他可以在你面前都这么嚣张?”凤歌不解。
李云清疲倦的闭上眼睛:“因为,他就是有这个资格啊,现在陛下还没有亲政,别说我了,如果母后说要废了他,换一个人做皇帝,陛下马上就不是陛下了。大风堂,只忠于皇权的实际拥有者,而不忠于任何一个人本身。这也是他们能从前朝一直留存下来,而没有被太祖干掉的原因吧。”
曾经有一位皇帝,边疆战事完全倚重一位姓年的大将军,将军飞扬跋扈,当时军中,只知年大将军,而不知有皇帝。
除了那个大将军之外,根本没有人可以镇得住那些蛮族,所以,皇帝对那位大将军宠信有加,赏赐无数,还娶了大将军的妹妹为妻,这位年将军在军中几乎就是一面不倒的旗帜,就连皇帝后宫里的事,他都要伸手,哪个后妃得罪了他的妹妹,他就一定会借口关心妹妹而无心军务,吓得皇帝不得不冷淡了所有的后妃,对外号称独宠她一个。
那样的滔天权势,在当边疆渐渐稳定之后,皇帝便开始动手慢慢地抽掉了他的权力,他在军中的确是称霸一方,但是暗中想要取而代之的人也不少,当军权慢慢被分化掉之后,最后,皇帝亲手写下“十大罪状”,条条皆是死罪,最后,一杯毒酒,完结了他一世的雄图霸业。
这个故事,是同学杜书彦告诉她的,因此,在凤歌的认知里,历朝历代不是没有这么嚣张的人,可是这些人能活下来,完全是因为身为统治阶级的皇族认为这些人还有用处,一旦没了用,还敢这么嚣张,能不能看见明天的太阳都难说。
“一品大风堂手里难道有谁见不得人的内幕吗?比如什么身世,什么始乱终弃,致使民间女子被家人赶出门,十八年后有女儿带着画和扇子来认亲之类的……”凤歌说着这话,眼神有些诡异的看着李云清。
李云清只觉得背上一阵恶寒:“堂堂大恒公主,居然知道这种奇怪的坊间话本故事,贵国皇宫里的藏书品种之丰富多还真是有些出乎本王的意料。”
那这本《金瓶梅》是不是能代表着大夏国皇室超凡脱俗的品味?”凤歌的话把李云清吓了一跳,原本瘫痪状铺在椅子上的李云清,忽然整个人好像装了弹簧似的,一跃而起,扑向书桌,忙不迭地将那本隐藏在书堆中,只露出一条薄薄书脊的《金瓶梅》往书堆深处又推了推。
把书塞好了,李云清这才松了口气,转过头,看着凤歌,认真的说:“一品大风堂对大夏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凭他们只对皇权忠诚,对于一个国家的稳定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他这样遮遮掩掩,想必是再说下去就涉及到了国家机密,凤歌也知趣的不再继续追问此事,转移话题问起关于北燕使节团那几个死人的事情。
李云清无奈地看着她:“公主殿下,本王好不容易把你从大风堂的手里弄出来,你能不能消停一会儿,让本王好好歇歇,好不好?算我求你了,哎……我上辈子是作了什么孽,才会招惹上你的。”
“谁让你堂堂大夏亲王,半夜三更不好好走马路,非要高来高去在天上飞。”凤歌想起那天的事,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你还把匕首架在人家的脖子上,现在还说什么作孽,真是的。”
“求别提……”李云清深深叹了口气,都是自己作的孽啊。
“那不如告诉我,北燕使节团的事到底为什么突然发生如此大的变化,是不是北燕那里要求马上给一个结果,不管这个结果是不是真的?”
李云清叹了口气:“的确是。”
“独孤怀信已经在调查这件事了,相信很快就会有……”凤歌还没说完,就被李云清打断了。
“求你了,这件事你就别管了好不好?”李云清的脸色比刚才看起来还要差,眉间满是无奈,“你们来这里不就是想要最新的兵器吗?铁傀儡你也买了,石磊那里的也早就做好了,明天我就安排车队,送你们回恒国,好不好?”
凤歌还想说什么,李云清越发的急躁:“你即不是大夏子民也不是北燕人,要以什么身份来插手这件事?你的真实身份一旦被大风堂的人查出来,大恒公主私入大夏境内,只怕不是可以善了的,还会牵连到我!”
说到最后,他那张白净的脸都涨红了,凤歌从来没有想过李云清也会有这样失态的模样,她怔住了,心里升出一丝后悔,这么久以来,李云清对她也算挺好,今天还帮了她一把。
又想起他的身世,不是皇帝亲生,小时候又是在恒国长大,刚开始符太后还只是贵妃的时候,想必他的日子也不是那么好过,如今宁亲王府门前能有这样的热闹,想来也不仅仅因为他是符太后的儿子吧。
他今天在大风堂的人面前把自己带走,已经被许多人看在眼里,如果再执意这么查下去,万一当真惹出什么是非,只怕他以亲王之尊,也难辞其咎。
想到这,凤歌心中油然升起一股内疚:“对不起,我不该这样死缠烂打,实在抱歉,就当我刚什么都没有问过。”
听她这样说,李云清这才微微叹了一口气:“总之,这件事你千万就不要再插手了,明天我就送你离开。”说罢,便离开了房间。
“真的不管了吗?”关林森问道,凤歌微微皱着眉头,没有说话,此时她心中也是波澜起伏,不知应该如何处理,红芳阁中的三位虽然都是大恒子民,但是,毕竟这店是开在西夏境,别说以她现在的身份权力无法将人救出来,就算她是亮明身份,做为一个进行正式国事访问的大恒国公主,也不能就这么随便把涉及到北燕使节团的人命案子的嫌疑犯给放出去。
“当然不能不管,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管了。”凤歌头一回尝到挫败的滋味,她揉着太阳穴,脑袋的胀痛却没有减轻些许,而且越来越难受。
关林森轻声道:“大殿下,是不是很不舒服?属下见您额头上的青筋都浮出来了。”
凤歌深深的叹了一




填坑吧祭司大人 分卷阅读414
口气,晃了晃脑袋:“胀痛的厉害,不知道怎么回事。”
“想必是这几日殿下思虑过度所致,属下曾经习得一些舒缓的按摩手法,不知殿下可愿一试。”关林森依旧恭恭敬敬,就好像从赵元家里买来的铁傀儡似的不带感情。
此时凤歌只觉得头越来越胀,别说只是按摩一下了,哪怕是开颅放血,她都愿意,遂点头同意。
关林森请她坐在厅中放着的泰山椅上,自己站在她身后,双手轻轻搭在她的头部两侧,拇指触碰到颈部的风池穴,不轻不重的揉着。
第一次真正碰触到他的手,让凤歌的身子忍不住微微一颤,关林森敏锐的感觉到,忙问:“是不是手太重了?”
“不是,这力度正好,只是,没想到你的手指上有这么厚的茧,这是练什么东西才会练出来?”凤歌从来没有想过指腹竟然也可以长出这样的茧,她打小被太傅盯着读书习字,只有右手的无名指第一根关节上,有一层薄薄的笔茧。
关林森一面继续按着,一面淡淡说道:“练暗器练的……”
“暗器?从来没见你用过暗器呢,你练的是什么暗器啊?”凤歌好奇问道,她一向觉得像自己这种靠机簧射出暗器的人都是厚颜无耻之徒,徒手甩出去的才是真本事。
“……那是不可能的。”关林森不紧不慢的又接上一句。
凤歌觉得自己原本已经缓解的头部胀痛又加剧了,上回金璜是这样,现在连关林森都这样,关林森原来不是挺老实的吗,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是受了金璜的影响才会变成这样的吧。
“啊啾!!!”遥远的一处酒楼里,金璜揉了揉鼻子,继续专心对付面前的手撕椒麻鸡,一旁的小二十分热情:“哎呀姑娘,看您是从大恒国来的吧,虽然现在是夏天,但是咱们大夏这里早晚温差大,眼看着这太阳就要落山了,阴气重,您看要不要再来一坛香蜜流云酒?这可是本店招牌!不零卖,一坛十斤酒,三两银子。”
“来一坛。”金璜嘴里含混不清的应了一声。
吃饱喝足之后,发现酒坛子里几乎还是满的,十斤酒最多也只不过喝了一两不到,本想充款爷,大方的说一句不要了,离开酒楼之后,她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手里拎着那么一个大酒坛,金璜自嘲的抓抓头:“真是穷惯了,没救。”
走在路上,她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背影,没看错的话,应该是高真北。
她倒吸一口凉气,转身就想跑,好死不死,高真北刚好转头,两人四目相对,高真北见到她挺高兴:“姑娘,你什么时候来的?”
“今天刚到,我是来找姑妈的,可惜她家却不知道搬到哪里去了,正想要么明天还是回恒国去好了。”金璜微微低下头,脸上写满了淡淡的忧伤。
高真北的目光转到她的手上:“姑娘海量。”
“不不不,我不能喝,被小二推荐了一下,不由自主就买下了。”想着自己在他面前的人设都是病弱少女的模样,现在自个儿这么一只手拎着十几斤重的酒坛子,还迈着轻盈的步子,如此欢欣鼓舞的走在大道上的姿势被他看了个正着,就算是金璜,一时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合适。
好在高真北并不想让她解释些什么,只是对着她笑道:“姑娘今晚住在哪里?”
“悦来客栈,戈姑娘说她这几天暂时不住,就白白便宜我了。”金璜挤出来一个笑容。
“这么巧,我也是,正好顺路一起。”
金璜点点头,刚想迈步,发现高真北向她伸出一只手,她不解的看着他:“怎么?”
“我帮你拎着酒坛子,放心,不偷喝。”
两人回到客栈,高真北将酒坛子还给金璜,金璜摆摆手:“我真不能喝,送给你了。”“这种闻起来蜜蜜甜,香喷喷的女人酒,我可喝不惯。”高真北笑道,他从腰间取下一只小小的皮酒袋,打开,对着嘴喝了好几口,金璜站在一边就闻到冲鼻子的烈酒味:“你的酒量真好。”
“北燕是苦寒之地,我们从小就喝烈酒驱寒。”高真北抹了抹嘴,将皮酒袋放在桌上,对金璜晃了晃手中的油纸包:“刚才吃饱了吗?要不要再吃点?”“不客气不客气,刚才真的吃饱了。”金璜不希望自己在他的心中的形象从怪力女变成怪力饭桶女。
高真北有些遗憾:“那真是太可惜了,这家的牛肉丸可是一绝。多少达官贵人家里的厨子都做不出来呢。”
第七十一章
“有这么好吃吗?”金璜嘴上这么说,心里已经伸出了手。
高真北点点头:“我走南闯北这么多年,东方大陆四个国家里,只有这家的牛肉丸最好吃!不仅肉质弹性十足,而且味道也调得极好,牛的腥膻气被盖住,鲜香味却被完全吊了出来,上一次吃还是五年前,那个时候这家店刚开张,就天天排队,五年过去了,队伍排得越发长了。”
“真……真的啊?”金璜盯着那只褐黄色的油纸包,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
“当然是真的!尝一个你就知道了!”
“那,我就吃一个!”金璜的馋虫几乎要从喉咙里伸出手来了。
高真北对着小二大声道:“小二,过来,给我把酒袋装满,再拿两副碗筷来。”
圆溜溜的牛肉丸从油纸包里滚落,金璜刚想拿起筷子,高真北伸手摸了摸碗边:“冷了,得拿去热一下。”
金璜本以为他又会叫小二,没想到,他拿着碗,与小二说了几句话,便径直往后厨走去,从来没见过还有客人可以直接闯进后厨的,难道他要自己动手?
十分好奇的金璜也循着他的踪迹向后厨走去,小二知道她与高真北是一起的,也没拦她,还十分热情的给她指了厨房的路。
“你来的正好,刚才忘记问你吃不吃芜荽。”高真北正低着头切着一种绿色的菜叶。
金璜从来没听说过“芜荽”,一脸茫然,高真北拿起一片叶子递给她:“整个大恒只有丰县有这种菜,对了,恒国人喜欢叫它香菜。”
金璜接过,这种植物的气味独特而浓烈,凡是独特的东西,都注定不会被大众所接受,只不过金璜是个例外,她笑道:“没事,没有我接受不了的味道。”
“那就好。”高真北继续低头切菜,“我还担心




填坑吧祭司大人 分卷阅读415
你有忌口的东西。”
“不过,我也吃不出东西的好坏,吃所有的东西基本上都一样,只有菜烧糊了,调料没放,或是放得过多,才能吃出来。所以,不用在意我,按你的习惯来就好。”金璜笑着倚在门边。
锅里的油已经微微的在翻滚,高真北将早已剥好的几瓣蒜丢下去,“哧啦”一声,蒜瓣的香气被滚油最大限度的散在了空中,高真北挥着铲子在锅里翻动几下,又将切好的蘑菇片、玉笋片一样一样放下去,翻炒着。
1...113114115116117...178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