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坑吧祭司大人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兰花疏影
金璜看着凤歌:“那,公主殿下要不要做点什么?还是在这看?”
“我可以做什么?”
“到小溪的上游打些清水回来,烧开备用。”
“好。”凤歌走了几步,又回来,“你也不要叫我公主殿下了,给旁人听见不好。”
“那叫你什么?”
“叫我的名字,凤歌。”
第七章
妇人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这个小姑娘也昂首向天,嘴里学着刚才狼王的叫声,这孩子看起来漂漂亮亮干干净净的,莫不是个傻子?
狼群停下脚步,似乎在听着什么。
难道这么拙劣的模仿,竟然真的得到了狼王号令的髓?妇人觉得自己的三观被粉碎了。
接着,它们转身,开始疯狂的往回扑。
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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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事了?
很快,空气中弥漫起了浓重的血腥味,狼群被偷袭了,是谁在偷袭?
黑暗的林间,什么都看不清,只能听见狼群的怒吼,肉体被砍中的声音,狼尸重重落地的声音……
狼王亲自行动了,它没有像其他野狼那样与偷袭者搏斗,而是扑向毫无反击能力的凤歌,林中飞出一把短刀,狼王将它一巴掌拍飞,从嘴里又发出一声短暂的啸声。
剩下的狼群更加激烈的动作起来。
狼王一步步走向凤歌,长长的獠牙,闪着不祥的寒光。
妇人早已瑟缩在一棵树下,紧抱着树杆颤抖,而凤歌她竟然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脸上还露出挑衅的笑容。
狼王冲着凤歌又是一声嘶吼,凤歌有样学样。
狼王后腿猛蹬,强壮的前肢向凤歌的肩膀猛抓下来。
凤歌从容的向后退了两步,狼王一击扑空,落在地上,久久没有起来。
它背上有七个小小的突起,那是飞梭的尾部,金璜的飞梭。
“快去帮帮他。”凤歌的声音十分急切。
此时的林中已恢复了宁静,没有人走出来。
“看来不用帮了。”金璜清脆的声音从树上传来,接着她轻轻巧巧跳下来,落地时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凤歌冲进林中,只见狼尸横七竖八躺在地上,没有关林森的身影,她暗自松了口气,转而一想:“他会不会受伤?”
“当然会,短刀都扔出来了,他也只不是一个人类,手撕野狼这个工作难度比较大。”金璜蹲在狼王身边,一把一把的将射进狼王脊椎中的飞梭拔出,擦干净,好。
凤歌此时忽然才感觉到了后怕,如果不是关林森在危急时分将短刀扔出,将狼王的注意力引开,只怕她等不到金璜赶到。
“喂,受伤要治呀,你出来呀。”凤歌也不知道关林森会藏在什么地方,徒劳的对着山林大喊,
山谷中回荡着“出来呀,出来呀,出来呀……”
金璜努力拔着狼牙,一面低低的哼着:“你有本事打野狼,你有本事出来呀,出来呀,我知道你受伤,嘿。”
“他肯定受了很重的伤,怎么办。”此时的凤歌就像一个普通的十四岁少女,慌张而不知所措。
“没事,他受再重的伤,只要你没见到他的尸体,他还是会做好他份内的工作。”金璜满意的看着集的四颗狼牙,小心翼翼的到荷包里。
却被凤歌一把抓住她的手:“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受伤,什么都不做。”
金璜不动声色的挣开,将荷包揣进口袋,嘟囔着:“你根本都没见着他,哪来的眼睁睁……”
见凤歌还是一脸的焦虑,金璜叹了口气:“暗卫是不可以与主人见面的。”
“道理我都懂,但是……”
金璜止住她继续往下说的欲望:“但是暗卫可以与药见面啊,你把药放着,他自己会拿的。”
“万一伤在背上,他够不着怎么办,万一伤很深,一瓶药不够怎么办,万一他……”
“好好好好好,暗卫也没说不能与侍女见面,对不对,我去!我去看他行了吧!”金璜摇摇头,凤歌那一大串“万一”实在是搅得她头痛,刚认识的时候那个斯文淡定从容冷静的储君大公主上哪儿去了?
韩老三的手术很成功,金璜将所有的碎骨取了出来,敷上凤歌带出来的接骨续筋的膏药:“等着吧,大概过三个月就能好……”她将“吧”咽了回去。
香喷喷的烤兔腿也塞不住金璜的嘴,她一边大口的啃着兔腿一面抱怨:“饿死我了,我给他取骨,还修房顶,修房门,又把他们家的柴房给拾了,晚上好睡,本以为出来能有晚饭等着我,结果出来一看,人都没了,大宝二宝说你们俩一起出去玩了,我寻思着自己上山找点吃的,才会遇到你们。”
凤歌一点点撕着兔腿上的肉,心不在焉的听着,她很担心关林森,不知道他在哪里吃东西,在哪里休息,伤怎么样了……
临睡前,她找出一瓶生肌止血膏,委托金璜交给关林森,金璜笑道:“代人送货,要钱的哟。”
“书上都说了,侍女丫环就是要负责给小姐传递东西的。”凤歌一脸的骄傲,“我读书不少,你可别骗我。”
金璜的脸上露出贼兮兮的笑容:“那你记不记得,侍女丫环替小姐传的都是什么呀?”
“什么?”
“定情信物呀~~~”
凤歌的脸一下子红了,追着金璜就要打,金璜早就大笑着跑的远远。
***
夜深人静,金璜捏着生肌止血膏,悠然的坐在屋旁的大石上:“赶紧的,我要去睡觉了。又不给夜班。”
草丛中一阵响动,关林森慢慢走出来,他腰背还是挺的很直,金璜冷冷一笑:“装什么装,你的右腿再不治,明儿我就可以在你身上试试新学的快速锯腿。放心,不。”
关林森接过她手中的药瓶,抬手撕开裤腿,一片血肉模糊,三道爪痕森然,触目惊心。
“你到底有什么目的?”关林森看着金璜的眼睛。
金璜笑道:“你是什么目的,我就是什么目的。”
“如果你敢对她不利,”关林森冷冷的看着她。
金璜一脸贱贱的表情:“怎样?你来打我呀。”
凤歌在屋里隔着小窗向外偷看,大石上,金璜与关林森坐在一起,晚风吹起金璜的长发,她的身子前倾,看样子笑的还很开心。
“感情真好啊……”凤歌忽然想到,也许这两人本来就是一对,正是因为关林森成为了自己的暗卫,金璜才会非要跟在自己身边做侍女。
生死相依,不离不弃,真是好羡慕,可惜自己身为储君,就算父皇母后不把她打包送给什么人,她也必须考虑自己的婚姻对整个王朝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又往窗外看了一眼,凤歌带着满满的羡慕去睡了。
晚风努力的吹呀吹,最终也没有将两句话吹进她的耳中。
“我会杀了你。”
“好啊,为你鼓掌,为你加油。”
夜将尽,东方即白。
凤歌从梦中醒来,这是她在皇城外度过的第一夜,她无数次幻想过没有人叫自己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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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睡到自然醒的日子将会多么愉快。
现在倒是自然醒了,可是看外面的天色,应该不超过四更正刻,唉……十多年都在同一个时间起床,就算有心多睡一会儿,却还是敌不过强大的生物钟。
凤歌睁眼之后,又在草堆上躺了一会儿,充分享受赖床的快感,脑海里却悲哀的自动循环着《帝德》,根本停不下来。
唉,睡不好了,起来吧。
忽然她发现身上盖着一件厚厚的棉被,难怪在这破旧的柴房里也没有觉得太冷。奇怪,是谁给盖的,自己的行李里没有棉被,金璜根本就是晃着两只手出来的,难道是他?
凤歌轻轻站起来,向窗外望,她并没有期待可以看见关林森,但是也没期待会看见一只黑狗,蹲在地上,发现她之后,还傲娇的扭过头,不看她。
宫中虽然也有狗,但都是体形娇小,十分可爱的那种,整天被宫中女眷抱在手里,几乎连地都不踩的。
眼前这只狗比宫里的可大多了,身形瘦长,看起来颇为矫捷,凤歌一直想养狗,但是母后不让,说她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就不要去折腾另一个生灵了。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凤歌想要养狗的心思从来就没断过,甚至想过若她有一日登基继位,第一件是就是要抱只小狗来养。
现在,她的愿望实现了,一只狗主动跑来门口蹲着,可是,她一点都不想理它。
她想要养的是看起来萌萌的,摸起来绒绒的,乌溜溜的眼睛看起来天真无邪的那种,而不是这只看起来桀骜不驯,还傲娇的大狗。
也许是村里什么人养的吧,她转身离开窗口,正看见刚才还睡着的金璜正端着一盆热水跨进屋:“跟它聊完了?”
“你什么时候醒的?”凤歌一向觉得自己挺警觉的,怎么金璜从起床到推门出去,她都不知道。
金璜将盆放下:“就在你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好歹我也是领五两银子月钱的人,要是你醒了我都不知道,还怎么混?来,洗脸。”
“是你给我盖的被子吗?”凤歌问道。
金璜指着屋角:“你是说那个被子?”
凤歌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惊讶的发现被子被刚才那只黑狗咬在嘴里,正拖着往墙角钻,堆积的稻草被狗压住,露出墙角一个大洞,黑狗拖着被子的身影很快出现在屋外,然后,它向遥远的某处奔去,转过一道弯,就看不见了。
“它……成了?”目睹了整个过程的凤歌,说出了她唯一想到的理由。
金璜却十分淡定:“啊,狗不都是这样的吗?洗脸洗脸,饭一会儿就好。”
狗都是这样的?凤歌觉得自己需要将“狗”这种生物重新定义一下。
洗完脸之后,金璜让她坐下,为她梳了一个款式简洁的发型,凤歌对着水盆照了照,颇为满意:“看不出,你梳的真不错,不比我宫里的侍女差。”
“谢谢夸奖,等你回宫以后,要不把我也带回去吧?”金璜笑眯眯的看着她,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凤歌觉得金璜正在欢欣鼓舞的摇着尾巴。
“啊……再说吧,要看宫里的编制满了没有,每个人的宫女都是有定数的,要是超编会被谏官骂的。”
金璜陷入了沉思:“……谏官有几个人?”
“二十多个?”
“这么多啊,还是宫女方便。”
凤歌一怔:“什么宫女方便。”
“啊,没什么。等着,我去端饭。”金璜蹦蹦跳跳的出门,不一会儿又回来了。
只见她双手平举,左右手各扣着一个碗,碗里是白米粥,头上还顶着一只碗,碗里是几只包子,左臂上一排四个小碟,里面是四样干果,右臂上一排四个小碟,里面是四样咸菜。
凤歌张了张嘴,还是忍不住问:“你原来是耍百戏的吗?”
金璜狭长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得意:“不是每个侍女都有资格拿五两银子的月钱。”
在破屋的草堆上吃这样丰富的早饭也是一种奇特的体验,凤歌忽然想起了关林森,虽然她相信他一定不会饿着自己,可是,如果真的是一刻不歇的在她身边护卫着,那他什么时候才能吃饭呢?
想着昨天金璜说的,把想给的东西丢出去,他想要就会拿走。
也许他想吃包子?
凤歌想着,对着窗外喊了一声:“要吃包子吗?我扔出来,你接好哟。”
说着,便将一只包子砸出窗外,本以为会看见包子在半空消失之类的奇景,没想到,那只包子笔直飞出,准确无误的砸中了什么,停下,“啪”的落在地上。
一双桀骜不驯的黑眼睛望着她。
那只黑狗不知什么时候跑回来了,那只包子砸中的是它的鼻头。
“啊,对不起。”凤歌双手合什向它道歉。
黑狗闻了闻地上的包子,愉快的吃掉了,用行动表示什么叫“肉包子打狗”。
“完了,它会一直跟着你了。”金璜笑道。
此时天色已大亮,凤歌出门,走到那只黑狗前面:“你想跟我走?”
黑狗又傲娇的一扭头,摇动的尾巴出卖了它真实的内心,凤歌叹了口气:“我真怀疑你是一只猫。”
黑狗的前爪抬起,又拍在泥地上,超级凶的看着凤歌:“你可以侮辱我,但是不能侮辱我的出身!”
凤歌揉着太阳穴,转身看着背后的金璜:“它同意你给它配音了吗?”
金璜看着黑狗:“喂,你反对吗?反对就在地上打个滚。”
黑狗默默的看着她,卧倒,翻滚一周,起身,完成!
整套动作完成度非常高,动作流畅,丝毫不拖泥带水,滚完之后,它再次昂起头,全身散发着凛然不可侵犯的傲然。
第八章
“死狗!”与金璜的咆哮同时到达的还有一根粗大的树枝,树枝带着呼啸的风声向黑狗身上落下,黑狗机敏的向凤歌身后一蹦。
脆弱的枯枝拍在泥土上,应声而断,一根尖利的断枝被巨大的反冲力弹起,飞向凤歌的眼睛。
凤歌一惊,向后退,却被地上的草根绊住,眼看着她的命运是眼睛被刺中后还要摔倒。
千钧一发之际,一道白光从侧面飞来,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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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击飞。
紧接着,一道灰影如鬼魅一般,无声无息的出现在凤歌身旁,将她扶住。
“如果再有下一次,我会将你视为危险,杀掉。”关林森看着金璜,用十分平静的语气说着要将她杀掉。
金璜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低着头,准备去捡飞出去的飞梭,却发现那只黑狗已经把刚才射飞断枝的那枚飞梭给叼回来了。
“哼……”金璜傲娇的扭过头。
这一幕为何如此熟悉,凤歌揉着太阳穴:“我觉得,这狗是来找你的,不如,你就养着吧。”
关林森又不见了,凤歌已经习惯了暗卫会消失的基本属性,依旧与金璜说说笑笑,还有一只黑狗端端正正的坐在一旁。
“你现在要回宫去说税赋减的事吗?”金璜问道。
凤歌摇摇头,她看着村民家屋顶上升起的袅袅炊烟:“为帝王者,应该看的是全局,筹划的是天下,设定一条规则就要想到所有可能造成的后果……税赋减,只怕不是这么简单的事。”
“那就快走吧,今晚我可不想再睡在这种地方了。”
***
“前面就是丰县,啊,我要去吃好吃的!”金璜一口气冲上山头,“我与红烧大排的距离只有一个山……混蛋!”
凤歌气喘吁吁的挪到山顶的时候,发现丰县的城门正在缓缓关闭,偌大的城门变成只容两人过、只容一人过、一条小缝,无缝可钻……
丰县的城门已经严严实实的关上了,再次开启的时间,是明日五更。
凤歌有些歉意的看着金璜,如果不是因为她,金璜这会儿只怕已经在吃第二顿了。
“没事,”金璜摆摆手,“等天黑了再想办法进去,这墙不高,我随便就能进去了。”
凤歌听着这个好主意,用力而坚定的摇头,恒国法度有规定:城门关闭之后的,只有持特别许可的人才能入城,否则都会被当成奸细,格杀勿论。
游历期间的储君除生死关头、国家危机之外,不允许向任何外人曝露身份,如果为了开城门这种小事就要亮明身份,很快就会被召回宫中,然后……要迎来无穷无尽的谏书、指责,轻则禁足思过,重则废除储君之位。
“事先说好,翻墙头这种事我绝对不干!我宁可睡在野地里,也不要违反法度。”凤歌义正辞严。
金璜不开心,蹲在地上,黑狗默默凑过来,一人一狗面面相觑。
“我想吃排骨,带点脆骨,肉软软的,半溶在汁里,还要放芋头一起炖,芋头一咬,都是肉味,再来一碗白米饭,浇上肉汁,拌在一起……”金璜扁着嘴,望着已经关严实的城门,城中已经次第亮起了灯笼。
“汪!”黑狗坚定的叫了一声。
凤歌默默咽了一口口水,提高声音:“红烧排骨有什么好吃的,等明天进了城,进最好的酒楼,点最贵的菜,我请!”
说着,她自己的肚子也不争气的发出一声“咕噜”。
金璜又摇头念道:“世间什么最好吃啊,饿字最好吃。”
为了今晚能吃上一口红烧排骨,金璜提出了各种建议:
“给你找个面具来?”
“我的易容术特别好,绝对看不出来!”
“给你戴个小老虎头套?”
“……”
凤歌还是坚定的摇头:“不能知法犯法。”
面对这样坚定的守法好公主,金璜很暴躁。
火焰!
熊熊火焰!
灵魂那道因红烧排骨而起的熊熊火焰无处释放!
“忍住忍住忍住……”金璜对自己默念了三遍,面前这位是金主,如果揍了她,一个月五两银子的薪俸就没有了。
那可是五两银子呢,正常的六口之家可以吃三个月的。
金璜深吸一口气,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你等我一下。”
一阵疾风从凤歌身边刮过,她困惑的看着金璜冲进林间,“呀~哈!”随着金璜气壮山河的一吼,一棵大树的树冠剧烈摇晃,接着,慢慢倒下,轰然一声巨响,惊飞无数归鸟,几只小兔子小狸猫惶惶逃蹿,路过凤歌的时候停下看了她一眼。
不知怎的,凤歌竟觉得它们在指责自己,如果按金璜说的进城,它们也不会被吓到。
“呜噜噜。”凤歌身旁发出一声低沉的鼻息声,充满警告意味,那几只小动物再次飞速逃走,她扭头一看,是那只黑狗,呲着牙,还追着后面“汪”了几声。
凤歌对那几个仓皇而逃的背影充满歉意,如果不是自己走的太慢,城门就不会关,如果不是自己执意守法,树也不会倒。
“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等回宫了我就发一道罪己诏。”
林间忽然传来金璜的叫声:“哇,土地公公显灵啦!”
凤歌急匆匆的跑进林子,发现金璜双手揪着一个人的领子,将他紧紧按在树上,那人灰头土脸,头发上还有几片枯叶,徒劳的挣扎着:“放,放开我。”
“给我变出红烧排骨,我就放你走。”
“变不出来……”那人勉强说出四个字,脖子就被紧紧掐住了,金璜咬牙切齿:“连红烧排骨都变不出来,一定是妖怪,杀掉算了。”
眼看要出人命,凤歌忙上前拉住金璜的胳膊:“他是人,快放他下来。”
金璜松手。
那人一屁股坐在地上,捂着脖子,咳嗽不止。
凤歌蹲下来,同情的看着他:“你还好吧?”
那人本能的向后一缩,垂着脑袋,摇摇头又点点头,金璜冷哼一声:“就算是人也不是正经人,哪个正经人会从树底下冒出来。”
被金璜打断的树,树心中空,地面有一个洞,半边被树盖着,半边被草掩着。在这棵树的有生之年,很难发现这个洞。
凤歌皱眉:“翻墙打洞,都不是好人!”
金璜摸摸鼻子,假装没听见。
“这个洞通向城里吧!你是哪国的奸细?!”凤歌的声音严厉起来,“把他绑了,送官。”
那人闻言大惊,赶紧抬起头:“不不不,我不是奸细。”
借着最后一点阳光,凤歌看清了他的脸,一张清秀的文弱书生模样,脸上透着满满的可怜。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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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是不能以貌取人啊,谁能想到,这样一张楚楚可怜的模样之下,竟然包藏祸心。”凤歌摇头,“卿本佳人,奈何作贼。”
“我真不是贼……”那人无奈的看着她,“我是本县的县令林翔宇,这个洞是通向县衙后院的,还有,这个洞不是我挖的,接任以后,住进去的时候就有。”
金璜看着凤歌:“你认识他?”
“不认识,不过丰县的县令的确叫林翔宇,醇德四年的榜眼,本来在翰林院,后来一心想进工部,但是算学考了三次不及格,被翰林院同僚嘲笑,于是自请外派当了县令。”
林翔宇瞪大眼睛:“你怎么知道?”
凤歌颇为疑惑:“这件事很有名啊,各大酒楼跑堂的小二都知道,京城里的达官贵人们整整讨论了一个多月,每个学堂都用这个例子来教育小孩子不要偏科呢。”
“活不下去了。”林翔宇把脸埋在膝盖里。
“您二位要不要坐在这聊得这么开心,既然有地道直通城里,就走呗,从下面走没人看见。”金璜在地洞里露出半截身子,向凤歌挥手:“走啦走啦。”
凤歌仍一脸严肃:“君子要慎独,不能因为没有人看见,就做违法之事。”
金璜抱着双臂看着她:“你是君子吗?你是公……公认的淑女,就不要强行用君子的道德来要求自己了。”
凤歌看着她,金璜笑的得意非常:“我说错了吗,来反驳我呀~”
天渐渐黑了,从远方传来不知名的野兽啸声,想起昨晚遭遇狼群的事,凤歌不由打了一个寒颤,黑狗默默的向地洞走过去,跳下去……
“不行,我不能下去,这是违法行为。”凤歌的内心在动摇,但是她实在无法突破自己的心结,宫廷教育一直都是不能行差踏错一步,更不会有人敢使用诡辩之术来逃脱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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