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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水行周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米糕羊

    宇文温眨了眨眼睛,感觉自己眼睛没花,道理很简单,杨丽华的保养水平可是顶级的(耗费也很高),皮肤光滑,肤色很好。

    至于他的继女,大概就是一般“家庭主妇”的保养水平,肤色不怎么样。

    另外,常年坚持锻炼的杨丽华,身材保持得很好,充满活力,曲线依旧,前凸后翘,至于继女,有些暮气,而且好像是水桶腰...

    对继女评头论足,这不道德,宇文温把念头收起来,继续向前走。

    但是念头依旧挥之不去:当妈的比女儿看上去还年轻一点,又漂亮许多...果然有钱保养、健身就能逆生长么

    要是女婿见着夫人看上去还没丈母娘年轻漂亮,那会是如何一种心情

    宇文温停下脚步,深吸一口气,把乱七八糟的念头收起来。

    然后还是收不住。

    扬州过失杀子案,现在案情有了转折,应该叫做“嫡兄杀弟、父亲替罪案”,案情明了,但量刑却不简单。

    这种牵扯家庭成员的凶杀案,一直以来就容易在量刑上产生非议,道理很简单,按照“主流观点”,断案要讲究“礼”、讲究“原心定罪”。

    以命案为例,就是先判断凶手的动机,再按照其动机来量刑。

    若判断凶手无蓄意谋杀的动机,那么这个案件就不是蓄意谋杀,凶手不该重判。

    这是儒家的主张,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以来,大儒董仲舒主张的春秋决狱、原心定罪就开始影响司法,以礼入法渐渐成为共识。

    “古代”就有相关的案例,而且是“弑君而不定罪”。

    春秋时,许悼公生病,在服了其子止(许止)所进药之后死去,因此许止是“弑君”,但许止并非想毒杀悼公,只是所进之药不合适,也没有为父亲尝药,所以最后没有被治罪。

    与之作为反例的是赵盾弑君。

    赵盾“纵贼弑君”,侄子杀害晋灵公,虽然他本人没有弑君,但却是“贼首”,毫无疑问有动机,所以,赵盾有弑君之罪。

    判断凶嫌的动机,然后以此来定罪,这就是“原心定罪”。

    即便罪行尚未发生,只是未遂,也要从重处罚嫌疑人,因为嫌疑人动机险恶。

    由此,扬州“嫡兄杀弟、父亲替罪案”可以这么判:

    主审官判定,蒋义榕没有明显动机杀庶弟蒋义渠,因为当着父亲之面杀弟弟于情不合,所以不是谋杀,是“即兴杀人”,应该从轻发落。

    其次,蒋父蒋万年为子担罪,动机完全是好的,是父亲爱护儿子,所以不惜担上杀子的恶名,此情足以感动天地,所以无罪。

    至于死去的蒋义渠,唉,这都是意外,毕竟谁也不想的....

    想到这里,宇文温腹诽不已,忽然觉得脚下一绊,随后一个趔趄向前栽倒——他进殿时走神,被门槛绊倒了。

    亏得随行宦官眼疾手快,一把将他扶助,宇文温才没落得一个饿狗抢屎的下场。

    原心定罪、原心定罪...

    宇文温心里嘀咕着,向书房走去。

    。。。。。。

    夜,寝宫,奋力耕耘的宇文温渐渐停止动作,搂着杨丽华轻轻喘气,舍不得分开。

    贵妃一如既往的主动,他也没有让佳人失望。

    女为悦己者容,杨丽华坚持保养、健身,当然是为了愉悦夫君,宇文温对此很受用,所以不吝给予“奖励”。

    他的后妃们都很努力的保养、健身,所以宇文温也很努力的尽夫君义务,此刻搂着杨丽华,忽然有感而发。

    原心定罪,所以当年我和俏太后那什么,完全应该没罪的嘛!

    想到这里,宇文温居然有点小兴奋。

    若论辈分,侄儿和寡居堂嫂那什么,按照亲属相犯的罪行,那是要斩的哟!

    然而,按照原心定罪,还是没事。

    按动机,我没道理和太后私通,毕竟两个人又不熟,风险又大到要被砍头;同理,太后也没动机和我私通,毕竟地位悬殊,男方又不是潘安。

    全都是那什么药,导致我们两个意乱情迷,然后在不清醒的状态下有了男女之实,甚至导致太后怀孕。

    按原心定罪,我们俩




第六百三十二章 辩论
    清晨,宫城沐浴在晨曦之中,冠冕堂皇的宇文温在侧殿里坐着,准备“上班”(上朝),座钟指针走到六点三十分,距离早朝开始(七点)还有三十分钟。

    如今的朝会制度分三种,第一种是元日、冬至日举办的大朝会,场面最隆重,王公贵族、在京九品以上文武官员、番邦使节参加;

    第二种是每逢初一、十五的朔望朝参,在京九品以上文武官员参加;

    第三种就是日常的常朝(早朝),又称“常参”,目前是每隔三日举行一次,在京五品以上文武职官及勋官、监察御史、太常博士参加。

    今日是常朝(早朝),常朝开始时间是卯时七点,一般持续一到两个小时,长话短说、效率至上,方便各部官员趁早回官署处理公务。

    宇文温自即位以来,除去出巡等特殊情况,迄今保持着上朝的“全勤记录”,从没迟到过,也没因为自己的原因罢过一次朝会。

    宦官为他送来今日的早报,因为时间充裕,宇文温便看起报纸,这是他近年来养成的习惯,每天一早,都要看看有什么“大新闻”。

    天下太平,他不希望看到什么天灾**的“大新闻”,而这段时间以来,报纸上最热门的新闻,莫过于天下学者(州学博士、助教及以上)参与议论律法修订之事。

    学者不是官员,没有上书言事的权力,此次朝廷允许学者们通过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允许各地学者进行礼、法的学术辩论,算是大开言路的“德政”。

    也是宇文温想要营造的氛围。

    凭借电报而实现快速发展的报纸业,其报纸就应该成为思想、文化交锋的载体,让全天下关心时事的百姓,都能够从大辩论中获得启发或者感悟。

    宇文温认为,活跃且良性的思想、文化、学术公开辩论,是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而这项政策实行的效果,目前来看还是不错的。

    对于读书人来说,学而优则仕,是无数人追求的目标,但是如何让自己的名字、才学“闻达于诸侯甚至君王”,是一件极难做到的事情。

    若按传统方法,读书人想要让自己的名字、才学“闻达于诸侯”,就得想办法参与地方官组织的各种活动,或者参加士人们的各种“朋友圈”,游山玩水、舞文弄墨“刷名声”。

    靠着经营人脉,让各类“朋友圈”帮忙宣传自己,让自己的名字能够引“官”注目。

    然而这样的办法,对于财力和出身要求不低,大部分读书人都做不到。

    可是,现在有了更好的办法,那就是在报纸上发表文章。

    报纸的普及程度可谓日新月异,虽然只是在各大都会、商埠才有报纸发行,但是仅凭这点就足以让作者的才学和观点最大化的展示给权贵、官员甚至皇帝。

    再不济,也能以文交友,在读书人的圈子里刷名声。

    这样的机会,收效极大但是成本极低,可谓前所未有,所以借着朝廷广开言路的机会,许多州学博士、助教积极投稿,就律法的修订发表自己的学术观点。

    与此同时,批驳意见相左者的观点,或者相互辩论。

    各家报社,还会把那些著名州学内关于礼、法的学术辩论内容刊载出来,让读者们看看,关于各种礼、法问题,正、反双方的意见、说法是怎样的。

    各家报社报纸刊载的文章,可以相互转载(要注明出处),各种观点在报纸上的交锋,引得读者们趋之若鹜,导致各地报纸发行量暴涨。

    所以,一场规模浩大、覆盖全国大部分范围的礼、法学术论战已经拉开序幕,作为始作俑者的宇文温,乐见其成。

    现在,他手上拿着的报纸,刊载了不同观点的文章,就“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段话,展开各自阐述(辩论)。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段话可谓耳熟能详,宇文温当然对此再熟悉不过,现在他很好奇,想看看围绕这段话,能有什么不同论点。

    第一篇文章如是“说”:

    《孟子离娄(上)》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

    此事涉及典故,上古时,舜(还没有成为君王)因为父母对他不好,所以婚事没有着落,当君主尧要把女儿娥皇、女英嫁给他时,舜没有告诉父母就成婚了。

    舜的行为是不告而娶(不告诉父母擅自结婚),但没有错。

    后汉赵岐,对《孟子》做注,解释了这段话:

    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



第六百三十三章 辩论(续)
    数日后,六点半,在侧殿等着上朝的宇文温又在看报纸,今日的报纸,刊载了一个很有趣的文章,文章作者以春秋典故“曾参耘瓜”,来讲述儿子不需要一味听从父亲的命令。

    曾参是孔子的弟子,某日在地里为瓜松土(耘瓜),却不小心锄断了瓜的根,其父曾皙非常生气,举起一根大棍来打儿子的背。

    曾参被打得晕厥,倒地不省人事,好一会才苏醒过来。

    然后高兴地从地上爬起来,走近曾皙问道:“刚才孩儿得罪了父亲,父亲为教导我而用力打我,父亲的身体没有什么不舒服吧”

    他回到房间后,边弹琴边唱歌,想让父亲听见,以知道他的身体健康无恙。

    孔子听说了这件事很生气,告诉门下弟子:“如果曾参来了,不要让他进来。”

    曾参来见老师,却被师兄弟们挡在门外,不得入内,问清楚缘由,自认为没有过错,却依旧入不得门。

    不得已,他托人向孔子请教。

    孔子让人传话,说:“你(曾参)没听说过吗昔日瞽叟有一个儿子叫舜,舜侍奉父亲瞽叟,父亲使唤他,他总在父亲身边;父亲要杀他,却找不到他。”

    “父亲轻轻地打他,他就站在那里忍受,父亲用大棍打他,他就逃跑。”

    “因此舜的父亲没有背上不义之父的罪名,而舜自己也没有失去为人之子的孝心。”

    “现在,你(曾参)侍奉父亲,任由父亲暴打,若父亲下手重,往死里打,你却不躲避,如果你真的被打死了,就会陷父亲于不义!“

    “相比之下,哪个更为不孝你不是天子的百姓吗你父亲杀了天子的百姓,这样的罪过会受到何种惩罚”

    曾参听了中间人传达的这些话,恍然大悟:“我的罪过(任由父亲毒打却不躲)很大啊!”

    于是再次拜访老师,承认自己的过错。

    文章作者以“曾参耘瓜”(又名曾参受仗)这个典故,对最近热议的新律条款进行评价:父亲有管教儿子的权利,但儿子是天子之民,做父亲的若杀天子之民,是犯罪,要受惩罚。

    至圣先师(孔子)都是这么说的哟!

    所以,新律法里规定(拟定)的“父杀子有罪,要接受刑罚,不得过度减刑”,这是没错的。

    只是要根据现场调查取证,判断动机,分为故杀、过失杀,以此采取不同的量刑。

    但无论如何,天子之民不是野狗,即便是双亲、尊长也不得擅杀,管教卑幼可以,但要注意轻重,否则一旦闹出人命,无论动机如何,都得接受刑罚。

    双亲是这样,兄弟间亦是如此,作者又以刚公布案情的扬州“嫡兄杀庶弟、父亲担罪”的案子,阐述自己的观点。

    蒋义榕打死蒋义渠,还是当着父亲的面这么做,有人认为以此可以判定蒋义榕不是蓄意谋杀,因为没道理当着父亲的面杀害弟弟。

    但是文章作者认为,蒋义榕居然当着父亲的面杀害弟弟,如此暴行,是公然挑战父子人伦之情,如不严惩,恐怕有人效仿。

    无论嫡庶,都是父亲的儿子,即便父亲不待见某个儿子,也不是其他儿子下重手进行人身伤害的理由。

    所以,文章作者认为,蒋义榕罪大恶极,当按故意杀人罪处极刑,蒋万年护子心切,情有可原,当免罪。

    不如此,不足以为天子之民蒋义渠讨还公道,不如此,不足以震慑世间不悌之兄弟。

    宇文温看完文章,暗道写得不错,作者以“曾参耘瓜”的典故,引出孔子说过的话“杀天子之民,其罪奚若”,强调天子之民这个概念,为《明德律》相关条款的立法之必要性摇旗呐喊。

    “曾参耘瓜”的典故,记录在《孔子家语》上,这本书相传为孔子门人所著,在《汉书文艺志》收录有书名和目录,计有二十七卷,但其书早佚。

    到了汉末三国时,有经学大师王肃收集并撰写的《孔子家语》十卷本,数百年来,多有学者认为此书为伪作,但同样有许多人认为此书是王肃根据残缺正本编著而成。

    宇文温所看文章的作者,就是以王肃版《孔子家语》所载“曾参耘瓜”故事,作为文章的论据。

    反对者除非把王肃版《孔子家语》的真实性给否了,否则就无法绕过孔子“所说”的“杀



第六百三十四章 民律出 忠孝亡
    ..,

    散朝后,宇文温没有回宫,而是在太极殿旁的侧殿看报纸,方才他在上朝前,无意间瞥见报纸内一篇文章的标题,震撼非常,所以一散朝便迫不及待的看起这篇文章。

    文章的标题很“震惊”,由不得他不重视,其名为:

    民律出,忠孝亡。

    这个标题,宇文温觉得若用后世影视剧里的台词风格来转述,大概就是:皇上啊!咱大周国要完了!

    如果文章作者没有失心疯,如果报社编辑没有失心疯,这篇文章就不会是故作玄虚、用惊悚标题吸引读者的“震惊文”。

    所以,宇文温要看看文章作者是如何论证“民律出,忠孝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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