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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淘沙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东川平湖生
进了禹余关,踏过长流水,登上太玄山。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人遁其一。
而另外一边,当林歧知道萧相早已离开之后,便再也不急着赶路了。
他在禹余关里晃悠了好些天,把关内长得好的撩了个遍,才慢悠悠地晃到萧途身边:“可以走了。”
萧途和苏仪本打算直接启程回山,奈何林歧死赖着脸非要和他们一起走,说他不认识去天衍派的路。
真不认识路假不认识路先不说,这位洞玄派的高功法师竟是个色胚,看见长得好的就走不动路,在关内逗留了一天又一天,萧途真怕他一时兴起,蹉跎到春会结束。
萧途等了三天,终于等不及要去问他什么时候走,谁知道人就自己跑了过来,说可以走了。
萧途面无表情地说:“我还以为你乐不思蜀了。”
林歧笑了笑:“哪能呢。只有你能让我乐不思蜀,我入赘你们天衍派好不好?”
萧途:“好。”
苏仪刚拾好东西跑过来,就听见这话,一捂脸又滚了出去,骑着马跑了老远。
萧途这两天耳濡目染,一时话不过脑就冒了出来。
说完他就愣了一下,差点没给自己一巴掌,连林歧都没反应过来。萧途默默地挪开目光,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坦然自若地走了出去。
林歧看见他略红的耳根,笑意爬上了眼睛。
苏仪不知道跑到了哪里去,林歧纵马到萧途身边,问:“你那个,是行岔了气吗?”
萧途看了他一眼:“你不是说不问吗?”
林歧失落地“哦”了一声,拨动马头垂头丧气地往旁边走,边走边感叹道:“都入赘了,还只是萍水相逢么。”
萧途:“……”
没完了还。
他轻夹马腹,往前蹭了一下,然后拿着马鞭打在林歧的马屁股上,那马顿时风驰电掣地往前冲去,空气中隐约还残留着林歧的鬼叫。
萧途轻声笑了一下:“赶紧滚吧你。”
他刚说完,身边就吹过了一阵风。
他浑身都僵硬了起来,不祥的预感从身后传来。他颤颤巍巍地转过脖子,就见那个本该消失的人正坐在他身后,笑吟吟地看着他:“你放跑了我的马,要怎么赔我?”
萧途忽然伏在了马背上,微微颤抖着。
林歧瞥了一眼他的配剑,上头的符文闪着金光,而当他替萧途温好脉后,那金光又暗沉了下去,剑也跟着安静了下来。
剑是凡剑,这个剑鞘倒是个不多得的宝贝。
林歧眯着眼问:“你师父是殳阳平?”
萧途“嗯”了一声,林歧双手从他的腋下穿过,拎着缰绳慢慢地往前走:“‘藏锋’剑鞘,你师父待你很好。”
萧途不可置否。
过了一会儿,走出了许远,他才说:“我的怪病自我有记忆以来就已经存在了,在山上的时候会好很多,下山后就开始反复。后来师父给了我‘藏锋’,把我的修为都封在了剑里。”
“藏锋”剑鞘是林歧的师父陵泉真人所铸,本来是专程用来管教当时不可一世的林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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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就被林歧坑了出来。
陵泉这一脉,修行有个规矩。入道前三年任凭你炼气炼得多好,也不允许筑基,得三年过后,把体内真气反复炼化无数次,才能解禁。
像殳阳平小时候就眼红旁的人修得比他快,人家开光了他还没被准许筑基。少年人都有争强好胜之心,当时就要去偷偷干坏事,可惜让林歧抓了个正着,“藏锋”剑鞘就这么到了他手里。
然而“藏锋”虽是做管教之用,东西却是顶好的法器。
殳阳平能给萧途,也足以看出他对萧途的看重程度了,说不定多少年后,这个孩子就是下一任天衍派掌门。
“师父说,带着‘藏锋’,天衍君就会自己送上门来。都三年了,我怀疑他在胡扯。”
“嗯,胡扯。”
第12章番外刀剑篇
冯家世代打铁。
刚开始的时候铸刀,后来铸剑。
冯家老爷子一辈子就铸了一把刀。这把刀不狂也不锋,问世数年无人问津,最后流于市井,成了地摊里最稳如泰山的钉子户。
几百年过去,人世变换几遭。
一个年轻人停在了地摊前,指着这把刀问:“摊主,这刀怎么卖?”
摊主懒洋洋地晒着太阳,闻言抬了抬眼,比划了个“二”。
二钱银子。
年轻人就这么买走了刀。
不久之后,“雁北刀”横空出世,力战群雄而未尝一败,北刀门成了天下刀客神往之地。
摊主眯着眼,想起了当初那个年轻人。
万里人南去,三春雁北飞。
不知何岁月,得与尔同归。
“就叫雁北刀吧。”
年轻人是个二愣子,没读过两天书,也见不惯南方人的君子动口不动手,但他记住了一句话: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雁北刀于他有扬名之恩,雁北刀的铸造师便是他北刀门的恩人。
冯老爷子早已作古,后世儿孙也不从此行,年轻人寻了一世也没找到恩人,含恨而终。直到数百年后。
江湖上有了一个铸造世家,所铸刀剑与雁北刀有异曲同工之妙,当代北刀刀主便寻了去。
冯家当时正值多事之秋,湛的铸造技术让有心人红了眼,北刀赶到之时就只剩下一个少年坐在火炉边,地上是他父母的尸身。
少年冷静得不像一个正常人,他拿着记载着铸造术的羊皮纸,转手就扔进了熊熊烈火之中。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北刀知道,如果不速之客仍不退却,下一步,扔进火炉里的,就不是一张羊皮纸了。
于是他走了进去,背对着少年,雁北刀刹那惊鸿:“以多欺少啊?可巧,爷爷我最喜欢以一敌众。”
北刀把少年带回了北刀门。
当时剑道已兴,南方的剑客大多看不得北方刀客,少年又是个土生土长的南方人,别看北刀看着顶天立地,心里其实在打鼓。
人家要是不喜欢怎么办?
哎呀,他皱眉了,是不是觉得我们很粗鲁?
偏偏这个时候,北刀不到三岁的小儿子泥猴一般地从外头跑了进来,拿着一把木刀虎虎生威地喊道:“爹,听说你拐了个南人给我当二娘,是他吗?”
北刀糟心地捂了捂脸,那一天没敢去看少年。
少年从此在北刀门住了下来。
春去秋来,少年给北刀门铸了无数把刀,并在日复一日地打铁中悟出了一套刀法。
北刀道:“你这个不像刀。”
已经长成青年的人没有答话,两年后,北刀看见他坐在高炉边,正在擦拭一把剑。
刚出炉的剑。
也是他的第一把剑。
北刀靠在门口,抬头看了看天,转身走了。
他知道,青年想家了。
那一年中秋,青年辞行,北刀一路送至长流水畔。
“过了河,就是江南了。”
“嗯。”
“我们还没有认真打过一次,能让我给你的剑开刃吗?”
雁北刀和打铁剑的第一次相遇,便在那时。
刀剑之战引来了无数江湖浪客,北刀南剑霸占了长流水畔,江河不渡,山水不转。
打铁剑在雁北刀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剑痕。
两道身影分立两畔,江河长流。
雁北刀送尔扬名。
青年有一个女儿,北刀有一个儿子。
两小无猜,青梅竹马。
儿子说:“等我长大了就娶你。”
女儿一听就跑,却笑开了沿途春红。
儿子提着刀,站在原地冲她喊:“你要不愿意,我入赘也可以的。”
可最后女儿跟着青年过了河,一辈子没再出过江南,结婚生子,终此一生。
都源于青年的一句话:“配不上。”
南剑配不上北刀。
儿子背着刀离家出走要南下入赘,被北刀拖了三十里地,说的也是“配不上”三个字。
北刀也配不上南剑。
冯家成为了南剑宗,与北刀分庭抗礼。
然而,北刀总担心南剑性子软容易受欺负,从小就要求自家崽子好好练刀。
刀剑刀剑,刀为剑先。
后来江湖上有了刀剑大会,南剑北刀受邀入席。那时正值前朝末年,民不聊生,唯有江湖荡千秋,一刀一剑皆成美谈。
刀剑双侠的名声,从此传开。
及至南剑行差踏错,北刀灭门。
南剑宗的少宗主握着密信怒斥生父,断发还恩,自此不见踪迹。
少宗主换了人,南剑也抵不过大浪淘沙。
曾经的少宗主站在覆灭的北刀门口,听着一片叹惋之声,走进了火海里。
北刀之子一身血污,从断梁之下拖出雁北刀。
他把刀插在地上,磕了两个头,算是祭奠了尸骨无存的父母宗亲,然后就提着刀往外走,要去报仇。
这时候,就看见了走进来的少宗主。
他们曾经在刀剑大会上见过。
北刀之子不,北刀,他笑了一下,头上的血流进眼睛里,朝他伸出了手。
“别害怕,北刀还没有亡。”
第13章第十二章皓月
临近冬至,大罗天里张灯结,准备着祭天大典。
春分祭日,夏至祭地,秋分祭月,冬至祭天。此四祭被合称为奉天四祭。
奉天祭分为大祭和小祭,小祭每年都有,由当朝宰相萧常,领文武百官进行祭祀,而大祭则专指三年一次,由天子亲自主持的祭天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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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冬至,恰逢奉天大祭。
林歧直接就进了大罗天都,然后就不见了踪影。
萧途牵着马在城门口晃悠,心里还在掰算着距离春会还剩下多少日子,能不能按时赶回去。
“要么我自己走了吧?”
“鬼知道那色胚又上哪家入赘去了,一时半会儿怕是回不来。”
他这么想着,于是牵着马走出了城门,可是没走两步又退了回来。
“我就等一会儿。”
正值奉天大祭前后,大罗天守备森严,城门口的守卫眼见着他进进出出不知几许次,当即把他列为了重点关照对象。
在被数次盘查之后,萧途终于牵着马,进了城。
就在他准备随便逛一逛打发时间的时候,就听说天街上有个小姑娘和谁打起来了,听描述,倒像是他的小师弟。
萧途背后陡然生出一层冷汗,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他好像弄丢了一个谁。
天街是达官贵人才能走的道,普通老百姓都是往两旁走。可那两个打架的偏偏就选在天街的正中央,这会儿正是下朝时分,把一干栋梁股肱都堵在了回治所的路上。
可偏偏没人敢吱声。
连官兵都只是远远地看着,没有一个人敢上前。
架已经停了。
两个人中间隔了数十尺,谁都没再动手。
其中一个正是苏仪。
苏仪手中的剑裂开了一条缝,红色的发绳也被剑气划开,不知所踪。
长发披肩,反倒让她现出了些许本相。
周围人吸了口气,另一个当事人却皱了皱眉:“女孩子?”
苏仪一向穿得灰扑扑的,又习惯了短打装扮,扎着英气的高马尾,佩刀执剑,再加上还没完全长开,第一眼很难看出来是一个女孩子。
她抱着臂,冲对方抬了抬下巴:“怎么,看不起女孩子?小爷我今天是好久没打过架,手生,你等着。”
对方是个少年,和萧途差不多大。
不过苏仪能看见,他的身上泛着浓郁的金光,是个实打实地金丹大能。
少年穿着浅黄色的衣衫,衣襟和袖口为月光白,绣着月见草枝叶,点缀着月见花瓣,衣襟处还有几片爬出了襟缘,作欲拒还迎之态,袖口两株月见草簇拥着一颗金丹,金丹作太极之象。
月见草,外丹道盛仙门的标志。
苏仪虽未去过太常山,但盛仙门弟子的服饰倒是认得一二,甚至还知道普通弟子是没有资格在衣纹上绣月见草的。
正在这时,一个家丁模样的人走了上来:“世子,国公爷回来了。”
少年点了点头,旁若无人地转身离开。
苏仪下山第一败,还败给了外丹道。
奇耻大辱。
她垂头丧气地往旁边走去,堵着的天街才又开始畅通起来。股肱们朝官兵们摆了摆手,当做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地过去了。
天街恢复了宁静,苏仪在看见萧途的那刻,撇了撇嘴:“师兄,我丢脸了。”
林歧靠在窗边,正好能看见底下的人。
他在这儿坐了好些时候了,笑眯眯地看完了起因经过结果,也不晓得去拉个架。
起因是定国公家的世子,骂了一句“天衍君”。
屋外笛声毕,一个人走了进来。
那人打扮得花枝招展,浓妆艳抹,分外妖娆,身上还散发着奇怪的香水味,但出乎意料的,并不难闻。
林歧所在的地方,是整个三十六天里最大的花楼春楼。
而这个人,是春楼里的头牌,当红花旦。
然后,就见花旦大马金刀地往林歧面前一坐,发出了臭男人的声音:“师兄。”
这个花旦,还是九君之一的天衔君。
花旦的花名名扬四海,然而花旦的本名却无人能知,他的身份更是全天下臭男人都想知道的一个谜。
他姓萧名知意,是安国公萧常,萧相家的大公子。
林歧在北刀城,就是给他传的信。
只是萧相早有预见,信还没到便已做好了对策。
萧知意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吹了一早晨的笛子,嘴都吹麻了,他决定一会儿出去就身体抱恙。
林歧从乾坤袖里拿出一颗金丹,推到他面前:“看得出来出自谁手吗?”
萧知意拿起来看了看。
然后放回了原处。
他站起身,望向窗外,穿着月见袍的少年尚未走远,随衣摇曳的月见花海若隐若现。
月见袍的颜色,是皓月初升时的颜色,就像天底下第一颗金丹问世,伴着初升的月光。
“师兄专程来大罗天,不就已经心有所疑了吗?”
第14章第十三章盛仙
奉天河畔山外山,香炉昧火出神丹。
三因开阳得大道,洞灵玄府有真仙。
盛仙门地处大罗天都,奉天河畔。
是天顺朝的国教。
一门三军九派,两山两水三十六天。
太常山上盛仙门,自前朝起便是皇家宫观。凡人修仙,也源自太常。
盛仙门是仙道的发源地,也是天下道统所在。
仙道起于外丹,兴于内丹。
九君风头再盛,九派名声再旺,也比不得盛仙门下“正统”二字。
定国公世子唐欢,正是盛仙门这一代弟子的翘楚。
林歧从春楼里走了出来,苏仪蹲在路边磨刀,萧途正拿着一根发绳给她扎头发。
苏仪眼睁睁地看着林歧从对面楼里出来,眼珠子都快蹦了出来,一时管他什么“唐欢”“李欢”都抛到了脑后,义正言辞地看着萧途:“师兄,这种浪荡子不能要。”
浪荡子满面春风地走到他们身边,无视了苏仪的挑拨离间,冲萧途咧出一口白牙:“在等我吗?”
萧途:“……”
传闻洞玄派是个双修门派,门下弟子皆出入成双,林歧却是独来独往,没见身边跟着个疑似道侣的人。
南下的路上闲聊,萧途还跟他说到过这件事,谁知道那不着四六的浪子把下巴搭在他肩上,蹭了蹭:“这不是等着你么。”
从此萧途再不敢跟他提相关话题。
洞玄派一旦合籍,便是一生一世一双人,他本以为林歧只是个还没玩够的江湖浪子,直到看见他从春楼里出来,才知道他没有道侣的原因。
试问天底下哪个人愿意自己的另一半到处勾搭男男女女,还日日流连勾栏。萧途感同身受地设想了一番,最后决定打断他的腿。
林歧为了保住自己的腿,别人为了省一点力气,两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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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自然就单到了现在。
在洞玄派里都找不到道侣,活得也够有出息的。
萧途给苏仪扎好头发,就要走了。
林歧背着手跟在后头,像个犯错的孩子,一声也不敢吱。直到路过丞相府,他才越上前,拦住他们:“别吃味啦,我请你吃好东西。”
丞相府门口还停着一辆马车,林歧看了一眼,目不斜视地走了进去。
他大概是常客,门童也不拦他,反而毕恭毕敬地将他往里头引,连带着萧途和苏仪也跟着沾了光。
“师兄,林道长关系这么硬的?”
“入赘入来的。”
“二位道长,粗茶淡饭,请自便。”
下人把他们领到后院,就退下了。
后院的石桌上是刚刚摆上来的饭菜,虽不及下人所言的粗茶淡饭,但也比不上山珍海味。
而且,这倒像是早就准备好的,他们只是凑巧来蹭了个顺风饭。
就在这时候,从假山后头钻出来一个人,淡黄色的衣衫像极了含苞待放的花朵。
他弯着腰,拎着兔子耳朵,用红色的带子打了个结:“再跑试试。”
流年不利,冤家路窄。
林歧把萧途二人扔给下人后,自己去拜见了萧相。
今天也不知道吹的什么风,整个天顺朝里一叫名字山河都要为之颤抖的三个人不约而同地聚集在了此处,两人白发成霜,一人风华正茂。
“二位国公爷,好久不见了。”
武定国,文□□。
唐家沧涯定江山,萧家贤相安天下。这已经是整个天顺朝不争的事实。
人们只要见到沧涯军的军旗,整个心都安了。
每次朝报一出来,只要相爷姓萧,出自安国公府,百姓们就乐上了天,敲锣打鼓地庆祝好日子还能继续过下去。
连皇帝都越发地懒散起来,终日莺歌燕舞,甩手掌柜当得不亦乐乎。
有时候林歧就想,天顺朝皇帝一代不如一代,都是让这些贤臣给惯的。
可是这样的河清海晏,谁不想要呢?
唐梁老将军常年驻守在外,一年到头也回不了几次大罗天,整个人都被西北的黄沙染成了小麦色,就算脱下了战甲,一袭黑色长袍,也生得顶天立地。
他已经老了,但一点也不显老态,站如松坐如钟,反观年纪轻轻的林歧,活像被春楼掏光了气,一进门就歪上了旁边的太师椅。
萧常摇了摇头,早已见怪不怪。
因为萧知意的缘故,林歧和这位相爷的关系要更加熟稔一些,就像他能随随便便出入相府,却不会不知轻重地把定国公府当自己家来往。
他和唐梁的交情,也仅仅在于九派之人从军,要天衍令加印。
萧常道:“老唐,你接着说。”
方才将相二人正是在谈一件怪事。
唐梁镇守大赤关,那里有一条河,发源于隔壁的毗茨列国,最后流入天顺朝的奉天河。
毗茨列人称之为刹波,小奉天的意思。
那条河最近干了。
一夜之间,什么都没有了。
没过不久,毗茨列就多了一片海子,人们推倒信奉多年的道家神,改信起了真神。
本来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因为北刀城之变,谢西川汇报之时提到一句真神,才让唐老爷子多了个心。
林歧道:“移山填海之术,我不会。”
林歧很少说自己不行,几乎没有。
他是那种不胖也要打肿脸去充胖子的人,但是这一次他认。
移山填海,呼风唤雨,他都不会。
这个世间,没有“人”会。
他们虽修仙道,可到底还是人,没有渡劫飞升。
唐梁目光倏地一沉。
天衍君做不到的,天顺朝再没有人可以做到。
真神来自域外。
唐梁心事重重地离开,连自己的儿子都忘在了丞相府。
萧常喝了口茶:“你有事要说?”
林歧点了点头,把金丹又拿了出来。
天顺朝以外丹道为道统,然而如今内丹道却日占上风。萧家出了个天衔君,自然偏心于内丹道,然而唐家世子,却是外丹道的承衣钵者。
林歧作为内丹道之人,掺和外丹道之事,难会让有心人觉得居心不良,所以他没在唐梁面前提起。但此事事关重大,又不能任其不管。
“相爷,我想见北蛮王。”
“北蛮王死了。”
第15章第十四章情义
北蛮王死了。
老死的。
他被押送进大罗天的那一刻,是黄昏。他靠在囚车里,两眼焕发出了生机,炯炯地盯着落日,从夕阳西下,到沉入太常。
他从北蛮,来到大罗天,最后到了七宝城。
天已经黑了,月亮升了起来,太常山上开出了一片月见花海,照亮了整个大罗天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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