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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吧,亚当们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我独顽且鄙
到了后面,几乎全是我们床笫大战的情形。
吻着我,抱着我,回应我,我爱的人。
这些都真实得有点太多,绝对不是普通致幻剂的威力可以媲美。
证据就是当我清醒过来后,我发现我不仅仅是泪流满面。
在无意识中,我享受了极乐!
难怪,“发胶”可以靠它支使人。
那极致的快乐,只需药效发作,便唾手可得。
我暗自庆幸自己只有一颗,而且,这种被操纵的快乐实在有违我的洁癖。
第二天我出门了,在附近找了家乌烟瘴气的网吧,泡了整天。
不是要寻找什么解决事件的蛛丝马迹,此刻我全然没那个念头。
我将网上能找到的陈风出演的影视作品全部找了来。
包括错过的那次颁奖典礼。
并非自虐,我只是想弄清楚一件事,他演戏的能耐,到底有多少。
等将他第一部作男二号的戏看至半时,我终究再难支撑。
剧中他与谢岚深情对视,让人找不到半点破绽。
入戏的原因吗?
所以与我的相交也是天才演员本色。
这种时候还纠结这个问题的我真是天字第一号傻瓜。
看完陈风与谢岚在颁奖礼上的对唱,我更加确信无疑。
心如死灰,还是得想着今后如何生活。
目前的积蓄倒是能支撑我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入,甚至迁移他处也未尝不可。
只是倔犟上来,不能输不肯退。
再说这里还有老爹的墓地。
我决定找工作。
从网吧出来,为了熟悉环境,我随意晃荡。
偶然中,经过一家拳击馆。
这是家门面沧桑的平房,有着类似仓库的面积和结构。
鬼使神差得我进去,然后几乎一下子便被为数不多的练习拳手吸引住了。
换了从前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向来认为拳击粗鲁不堪,暴力血腥,对于热爱和练习它的人们敬谢不敏。
然而现在,当我看到别人拳出如风时,血管内的血液莫名沸腾起来。
对着沙袋挥出第一拳的时候,无可避得想起了陈风。
他陪我练习的种种。
真的是演戏吗?
我狠狠地一拳打出。
之后的之后……我成了这家拳击馆的会员,在它对面的餐馆,找到了一份送餐的工作。
在这种地方没人会质疑我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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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我的出身,只要我要的工钱不多,而且够卖力。
我对自己的适应能力之强表示无限敬佩。
天天累得日子结束后仿佛只半死的狗,我甘之如饴。
一周过后,当然没有人来找我,或者说没有人能找到我。
本来可以过上像样的新生活,直到某日我把自己扔进了麻烦中。
某夜餐馆到一份宵夜的外卖订单,有五份之多,地点是隔了几条街的一处“特色”夜总会。
老板是个小财必捡的瘦男人,虽然电话过来的时间已经接近子夜档,他还是乐呵呵得回到厨房开始快速炒饭。
而本来要走的我也不得不可怜巴巴留下来等待送餐。
附带说明一下,这间餐馆有老板兼厨师一人,打杂下手一人,专门负责外卖的我一人……要不是打杂的胖子嗷嗷叫着“比种地还辛苦”要辞职的话,我还没那么容易找到工作。
提着五份沉重的饭盒,大概十分钟后我到了目的地当然是从偏避巷子的后门进去的。
是这家店的保镖们要吃,店内的小姐还得再过一两个小时才能忙活完。
了钱,直接回去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糟就糟在我跑了一趟夜总会的洗手间,出来再到后门,走没有两步,就看到一对人影在几乎空无一人的巷子里。
他们人是躲到了电线杆背后,但是影子却长长得拖到地上。
我会留意,全因为走到稍近处时,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女声。
余余哀求着:“哥,求你了,别再赌了。你就安生一点,我保证养你一辈子。”
毫无疑问,那个佝偻着身子,几乎缩在余余影子里的人,是我只打过照面的余余哥哥。
男子的声音太小,我完全听不到他说什么。
两分钟后余余怒骂:“开什么玩笑!凭什么人家的钱我能伸手要?哥你疯了吧!”
阴影里的人伸出手抓着余余的两肩晃动,余余胸部摇得厉害,我差点受不了要上前阻止。
却有人快我一步,从分岔的小道上闪身而出,双掌推开男子。
“干嘛干嘛,每天都来骚扰你妹妹,恶心地跟虫子差不多!”
无需开口,光凭身形我就知道来人是圆圆。
三人的音量小了不少,变成了窃窃私语。
隔着一根电线杆外加不亮路灯的灯柱,我听得到人声却听不清楚。
不禁多少有些懊丧。
在原地等了又等,好不容易等到三人分开,余余圆圆往前去,与夜总会反了方向。
而余余哥则从岔道离开。
我暗叹口气,小心翼翼得跟随在两个女孩的后面。
原本以为她俩是在拍带颜色的那种小短片,不想还是亲身上阵,更想不到的是,看两人的情形连驻店都没有,竟然是站街。
是来这热闹声色犬马地方揽客吧。
远远得看着她们花枝招展有十来分钟,神奇的事情出现了。
圆圆比余余先拉到了一位客人。
我很想凑前去看看那位男性的尊容,圆圆的体重至少一百五六,有欲望吗?
剩下余余,她大概是更着急了,上前拽住一人,那人兴许是熟客,笑呵呵得并没有拒绝。
却又突生变故。
冷不丁得从旁蹿出两个身穿夜总会保镖服的男人,一人一边,将余余夹在中心。
熟客眼见不妙,脚底抹油得溜进夜总会。
余余看来并不慌乱,挺胸踮脚,气势汹汹得与对方争执。
然后保镖之一不客气得扇了她一耳光。
我心知,余余这算是坏规矩的,跑人家地盘上拉客,算什么呢。
只是护亲不护理是我一贯的原则,再加上,男人当街打女人,比抢客更恶劣……
等等,这好像不是我的理念。
纠结中,那边俩保镖已架着余余往偏僻处去,我再难忍耐,冲过去。
他们背对我,当然无防范,我不客气得一人一腿踢向他们的膝关节。
两人应声倒地,趁他们挣扎间,我抓起余余就跑。
直到余余在我身后喘着气叫:“水寒哥,你这笨蛋!”
我停下脚步,余余因为惯性直接撞到我身上,差点带着我一起翻到在地。
“水寒哥,”她胸前的巨大物体因着急促的呼吸上下起伏,“你真是,你打了他们,以后我怎么靠近那地方啊……对了,这几天你怎么没跟风哥一起回来?”
我没答她问题,反问道:“我不是看着你被那两人欺负么。”
余余笑了:“哎,这没什么。平时他们都对我们睁只眼闭只眼的,今天肯定是被他们老板看到了吧,不对我凶点那里交代不过去。水寒哥,你在这里做什么?这可不是风哥的地盘,就你的身份很容易出事的,还是快回去吧。”
这回轮到我笑了。我的身份?
我还有什么身份吗?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这文真是冷出新境界,耸肩。
第32章第三十二章、
63、
和余余这场意外的相会以老板的催命电话告终。
小家子气的老板打来电话怒吼:“一百多块也要卷款潜逃吗?”
我颇为尴尬地在余余面前挂断手机,也不顾她诧异若大街上发现章鱼的眼神,赶紧逃窜。
回到餐馆,老板已然关了店门,人却站在门口等我。
他一见我出现,倒并不如我料想般伸手要钱,反而长出了口气。
“你小子跑哪去了?以为这是哪里?大半夜得到处溜达,保不准就给人捅一刀,还只能自认倒霉。”
原来老板是担心我的安危……
倒也是,连我都觉得鄙人身上浓浓得散发着不属于此地的气息。
这一页翻过,又是好几个平静的日子。
除了忙得人仰马翻外。
体力劳动的好处在于肢体筋疲力尽时,大脑也会跟着停止运转。
所以才有人说,人生事,归纳不过两种:
吃不饱的;吃太饱的。
更不要说有时间去关注回忆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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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过了二十五的大关还做送餐小弟实在有点太老,但于我何尝不是幸运?
就是我不找麻烦,乐天知命,不代表麻烦不来找我。
有天夜里老板档,我才出餐馆走不多远,却见到了呆站的余余。
她见我的神情怎么也不似偶遇。
我怔了怔,余余面色惨白,无论如何不像有值得庆贺之事。
“水寒哥帮我。”果然开场白便让我头皮发麻。
我叹了口气,拉她离开街边,换了个说话的地方我临时租住的笼子。
幸好还算是整洁干净,又或者余余根本没有余力来注意到这点。
她进了屋来,脸上更难看了。
“水寒哥,能不能陪我去会一会老叶那边的人?外号叫‘大雁’的……”
蓦然想起小陌事件里,那个长相我已然模糊,清楚记得那道伤疤的人物。
“你惹他了?不过你来找我干嘛?陈风呢?”
出事了?我第一反应。
余余现在怎么也算他那边的人,若真有事,陈风不可能置之不理隔岸观火。
“这事不知道怎么跟风哥开口啊,只怕他知道了,我哥命不保。”余余满脸为难。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
余余哥从余余身上捞钱尚嫌不足,脑筋动到了圆圆身上。
某天下午,临近傍晚的时间去了“乐春院”打算找圆圆,以帮她们拉生意为名赚中介钱。恰巧那时候余余带着一个生病的孩子去老蔡头那边,而圆圆在厨房做活。
他探头探脑,被小羊逮个正着。
小羊是义务护院,当然要驱赶这人,两人厮打起来,但地点却因为小羊追逐的缘故而离“乐春院”稍远。
不知道为什么,在此过程中,小浅托付给小羊的虎斑猫跳了出来。
咬着余余哥,他一脚把猫踢飞,猫惨叫一声倒地不起。
这回小羊急了,冲上去与余余哥拼命。
但说到底,十岁出头的孩子当然比不过成年男子的力气,他很快就被余余哥制服。
虽然余余语焉不详,但是从那含糊的口气中我已然猜到小羊一定是受了伤,而且可能伤得还不轻。
要不后面的事情不好解释。
余余哥受了刺激之后利令智昏,索性把小羊给绑走了,以此来向余余和圆圆逼钱。
等到余余匆忙赶到家里后,早已不见小羊的身影。
追问之下才知道原来债主上门讨债,余余哥再出下策,将小羊拿去抵债……
“等等,”我听着不对劲,忙打断余余,“拿小羊去抵债什么意思?那是男孩子,还是陈风的家人,他们真了?也太傻了吧!”
余余深吸口气,告诉我这才是难办的地方。
想必那帮人已经明白小羊与陈风的关系,但这并不是他们亲自动手抓的人,而是通过买卖,就不算违反彼此不动家人这条规矩。
我仍是听得云里雾里,只有任由余余继续说完。
好不容易打听到是“大雁”的人带走了小羊,余余和圆圆全都傻眼了。
矮子老叶的地盘和陈风连得最紧,两股势力明争暗斗已久,早已势成水火。
这却怎么去要人?
“我找了‘大雁’,他居然同意见面谈。水寒哥,我一个人……你能陪我吗?我没有人可以求了,圆圆为了我已经被店里赶走了,要是风哥知道的话,我哥肯定没命了……”
余余声音发颤,却仍是没有掉泪。
“我陪你去没问题。”我说,本是想把当前的处境和盘托出,但看着余余的眼睛,又把话吞了下去。
她不可能没意识到我已脱离陈风,否则她不会来求我。
既然人家已然聪明到绝口不提,我何必自讨苦吃?
定下的时间便是凌晨两点。
幸好餐馆不做早餐生意,要不我肯定得翘班。
地点是在一家舞厅的地下室。别看上面闹腾得天翻地覆,走了下来,厅门一关,安静得能高层会议。
这也算一种掩护吧。
我又长了些见识。
四张长沙发围在一起,呈个边角开口的方框,厅的旁边摆着张台球桌,有四个身着休闲的男子聚着玩。
沙发上只坐着那位刀疤脸“大雁”。
不等他和余余发话,我已然抢先笑道:“大雁哥,好久不见。”
“大雁”估计没料到出现的人是我,稍稍一怔,迅速恢复常态,回以笑意:“你是风哥的……真少见,请坐。”
我示意余余坐我旁边,她挨着我坐下,碰到她的胳膊,冰凉一片。
“余余告诉我,这边的兄弟不知道什么缘由,带走了‘乐春院’里的孩子。大雁哥,成年人的事,没必要去为难孩子吧?”
我看了余余一眼,继续道,“听说带走孩子是因为欠钱的关系?我们出钱赎,不知道大雁哥能不能卖这个面子?”
“大雁”瞥了眼余余,微微一笑:“本来么,风哥的那位都来了,这面子自然要卖。只不过……有些事不是钱的问题。”
我大笑:“大雁哥不要自欺欺人,什么事说到底都是钱的问题。”
趁他脸色一变,我压低了声音道:“你今天卖我这个人情,明天我当然会还。有些事不是现钱的问题,是将来钱的问题,你说是不是,大雁哥?”
“怎么说?”大雁表现出兴趣。
“大雁哥,明人不说暗话,你家老大在我们风哥那里是毫无胜算,我可不信你连一点考虑都没有。”
赌注已下,□□转起,我暗自捏一把汗。
就凭余余告诉我的那点比狗毛浅的情况能这么玩吗?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火烧脚边,不得不跳罢了。
“大雁”露出一个高深莫测的笑容,他霍然站起,猛逼到我面前,一拳就冲我砸下。
我反应不差,伸出胳膊一挡,矮下身后借力往他腹部狠撞。
他趔趄着后退一步,我趁机站起,紧紧得盯着他,并不进攻。
余余此刻才惊叫着起身。
适才玩台球的几人停下了娱乐,视线全往我和“大雁”身上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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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无人动作。
“大雁”咧嘴笑道:“别以为我不知道,这妮子根本不敢把这事告诉陈风。我卖什么面子?卖了陈风也不知道小孩子可以还给你们,但你要留下。”
我怔住了,万万没料到是这个条件。
不过只消脑筋一转,我便已答应。
余余急得直拉我衣服,我转头悄声对她道:“他找你就是想在陈风身边安插个卧底,你来找我不也是料到了?别怕,我会对付他,你带小羊回去,别告诉陈风我的事。”
“水寒哥……这人很可怕的……”余余几乎要咬到我耳朵般得说。
“大雁哥不会对我做什么,”我将声量放大,“小孩子在手他没牌,有我在又不同。对吧,大雁哥?”
“大雁”自然微笑得点头。
64、
小羊出现在我面前时仍然是昏迷的。
幸好,从外表看他没受什么伤。
当我把征询的目光投向“大雁”时,他耸肩作无辜状:“这样你们也方便带回去是吧?”
我将小羊抱起,道:“容我带到分界处去?”
这里的地盘有没有界碑啊?
“大雁”没反对,只派了台球组“护送”。
之后我将小羊交给余余,十二、三岁的男孩子份量不轻,余余抱不动,只好改背的。
“水寒哥……你能走吗?”因为负重,余余与我的身高差加大,我不得不屈膝才能听到她说话。
我摇头:“走也不是现在。记住,别告诉风哥。”
看不清余余的表情,但她似乎点了下头。
然后艰难得背着小羊走回家。
台球组的人之前站得稍远,此刻围拢上来,将我困在中心。
表情都算不上和善。
我叹口气,放手一搏的话,他们大可以直接为难余余和小羊。
大丈夫能屈能伸。
也想知道“大雁”到底打的什么鬼主意。
跟着台球组回到了有台球桌的地下室,“大雁”居然在看书。
书名还是吓死人的《xxx史》。
“大雁”见我,笑眯眯得放下书,起身让座。
我做个回请的手势,并不客气得坐下。
台球组不需老板多言,纷纷撤退回去玩台球。
“大雁兄,明人不说暗话,你到底把我留下做什么?总不能是找陈风互换人质吧?那很遗憾,你打错算盘了,我和他已经撇清关系。”
嗯,还是先把情况老实交代一下,省得“大雁”恼羞成怒。
“你若不信,可以去查查我的现况。我苦兮兮得地在一家餐馆当外卖员呢。”
说这话时我可是赔着笑脸的,尽管并无美□□惑的意思。
“大雁”微微一笑,他稍稍抬了抬手,立刻有人从我后方递过来一张照片。
照片放得很大,像是怕人近视。
扫上一眼,照片是偷拍,多人合影,不过显然我准确找到了焦点。
那人我还认识,是粉丝女家的“发胶”。
“大雁”察言观色,道:“这人萧少熟悉吧。”
他换了个称呼,多少让我有些莫名。
“认识,怎么了?”
“什么个关系?”我更加如坠云雾中。
“大雁”只当我不愿说,笑吟吟得给我讲了个我全然不知情的故事:前一段时间,“发胶”跑来找人,说是要教训我一顿,但是由于我与陈风的事在前,稍懂点情况的人都不愿趟浑水,只一些蠢血沸腾的小混混接了手。
但是风水轮流转,前些日子,这人又来了,还是要针对我,却不是教训,而是找人暗地里……保护我?
这般阵仗,别说“大雁”了,连我听着也犯晕。
“发胶”无疑是只听命于粉丝女的,但粉丝女管我什么闲事?
她现在不该乐呵乐呵得追求陈风中吗?
浏览过地摊的娱乐周刊,好像还有专稿写这事,富豪千金才女狂追星光美男什么的。
“大雁”道:“萧少与这人似乎孽缘颇深啊。”
看来不需我多言,他已然在心中杜撰好一篇狗血。
我苦笑,索性不多说。
心中隐隐猜到“大雁”找我的事情。
果如我所料,就听这人道:“萧少你说的事我不是没考虑过。只是人心要买,最直截了当得是钱。老叶是个很谨慎的人,懂看帐,在他手下不是那么容易浑水摸鱼。此人若是和萧少熟悉,萧少不就握着极稀罕的资源么?只是,无论什么事情都需要人手,我这里恰好有。就看萧少你的意思。”
毫无疑问,“大雁”是知道了“发胶”兜售药丸的事,也从中发现了金光闪闪的商机。
只是他没有路数去接近“发胶”而已。
我琢磨着,要是答应“大雁”的话,我能有啥好处?
这人显然是不甘屈居于人,若是他上来,那我岂不是在帮陈风树敌?
见我犹豫,“大雁”笑道:“萧少,主动权在你。”
到底老江湖,轻而易举得看出来我的顾虑。
转念一想,也有道理。
若我真能顺利说服粉丝女,尽管对她了解不深,但很难想像“大雁”能跳过我直接从她手上获得利益。
除非他能让粉丝女迷恋上他,或者让陈风痴迷上她。
二者发生的概率微乎其微。
我对“大雁”道:“可以。但我在你这里的事情,无论如何保密。”
“大雁”眯眼,脸上的刀疤跟着跳:“这也是我希望你做到的。”
他向我伸出手来,我自然而然得握住,会心一笑。
要保密的对象彼此应当心照不宣,我是陈风,他则是矮子老叶。
“大雁”问我什么时候才能得到答复,我也觉得此事宜早不宜迟,便答应明天立刻去找人联系,又跟“大雁”商量了如何避人耳目得接头,我又在台球组的“护送”下离开。
第二天天亮,去餐馆找老板辞职,老板一副要吃掉我的凶相,在我表示本月工钱不拿之后他稍微缓了下来,疑虑的眼神将我全身扫了遍,道:“小子,你可别去混帮派啊,看你这样,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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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卖了的命。”
我除了打哈哈,无言以对。
昨晚回来后,行动计划已经大致有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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