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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体回收法则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还风
“小柳。”林宗海叫出对方的名字。
坐在地上的人抬起头,让林宗海一愣。只见他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灰尘像粉一样盖住了面,脸颊上蜿蜒着两道泪痕,被擦成脏兮兮一块灰垢。
林宗海立刻明白了什么,道:“是不是又被人欺负了?还是小歪那几个?”
小柳不说话,淡漠的神情透着几分倔强,他紧紧抱着自己的黄狗,红肿的眼睛盯着地面。说来奇怪,小柳一副发育不良的样子,他的狗倒是壮实健硕,被他竹竿一样的胳膊搂在怀里,看起来不和谐得紧。
“在这坐多久了?前面有条溪水,去把脸洗干净吧。”林宗海看了一眼他身边空空的竹篓,蹲下身道:“我正好要去刘家村捡点煤块,你跟我一起去,顺便割点草回去,我知道那里有块地,草忒多,还能捡柴。”
闻言,小柳才把目光移到他身上,思考了一阵,才点点头起身背起竹篓,跟着林宗海往前走。
小溪宽阔平坦,中间点缀着奇形怪状的石块,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一副草绿水清的静态画面,只有蹲下身,把手伸进凉爽的溪水中,才能感受到它微乎其微的,源源不断的涌动。
小柳把脸洗干净,就着袖子去擦湿润的眼睛,他身上都是灰土,一擦后污迹又印到了脸上。
林宗海笑了笑,走过去伸手:“行了,你越擦越脏。”他用自己卷起的袖子里面那层布料给他擦干,“这不就好了。”
小柳垂着眼,面无表情说了句“谢谢。”
“谢啥,都是一个村的,你的脸还疼不?回家用热毛巾敷一下。”
“嗯。”
他们坐在草地上看大黄在溪边喝水,林宗海随意找了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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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有几个兄弟啊?每次看到你都一个人。”
“七个,有些现在在地里插秧,有些去镇里卖东西去了。”
林宗海好奇道:“对了,你怎么没去上学?这小身板可不适合干活啊。”
小柳有些不高兴地看了他一眼,道:“我干活不比别人差,家里那些猪和羊都是我养的。”
“没看出来,挺能的。”林宗海又笑问道:“你多少岁了?”
“十六岁,早过了上学的年纪。”小柳望向前方的眼眸中带着一丝向往。
“你看着真不像十六岁,我只比你大三岁,也没上过学校,为了让两个弟弟读书,只有多帮家里干点活,减少些爹妈的负担。”
小柳转过头,被溪水润湿过的眼睛亮晶晶的,他小声说道:“你对你弟弟真好。”
“我是家里的大哥,怎么说也要让着他们,反正长得粗壮,那些活都干得来,要是换他们那些细胳膊细腿的,怕是干到天黑也干不完。”说完林宗海苦笑了一下,望向小柳,“他们不像你,每天带着一个只狗还能干这么多活。”
那只狗解渴后,便也趴在草地上逗蚱蜢玩儿,小柳凝望着它,声音不自觉柔和:“大黄是我的好帮手,有时候提东西提累了,我就用绳子绑住竹篓,一边给它咬住,自己就在后面慢慢跟着,它可乖了,每次都帮我拖回家。”
“这狗被你养得好,不给主人干些活不就成白眼狼了。”
小柳低头抓着地上的草,道:“我倒不求它能干多少活,只希望大黄能活得久一点,”
“瞧你说的,狗子跟人不一样,最多活个十年,你盼着它能长久一些也不中用,不如跟你那哥哥姐姐亲近点,以后大了,他们总有人去镇上安家,还可以指望捎上你这个老幺。”
林宗海不知道小柳家里的详细情况,只隐隐猜到他跟兄弟姐妹关系疏远。这番话只是想让他明白亲人的陪伴才更长久,一家人磕磕绊绊,也总有过去的时候,何况从他接触的两次来看,小柳的性格似乎也不是那种逆来顺受,会讨好兄长的类型,若是能乖巧一些,也许跟家人的关系会更融洽。
可惜小柳听了他的话,只是怔怔地摇头。林宗海等了一会,见他没再继续说话,脸上又是一副郁郁寡欢的模样,便起身拍拍裤腿:“休息够了,咱们还得继续干活呢,走。”
小柳跟着起身,朝溪水那边喊一声“大黄!”,大黄立刻摇着毛茸茸的尾巴朝他们奔来,见它前脚一跃一跳,身上的肉在空中抖动的画面,林宗海忍不住笑道:“真是好家伙。”
说罢,当大黄来到他们身边,还去揉了揉它的头,手掌意外地被狗子暖厚的舌头舔了几下,林宗海脸上的笑意更深,“这大黄一点都不像主人,它可比你好处多了,”
莫说林宗海上次帮了小柳,就凭这次两人相遇,从开始聊到现在的时间,他都没见小柳笑一次,总是冷冷的板着脸,说话也一股子犟劲。
小柳用沉默面对他的调侃,脚下步伐却渐渐跟林宗海保持一致。两人穿过草地,来到混着砂石的土黄泥地,留下一大一小两双脚印,旁边还乱糟糟盖着小几倍的狗爪模子,在滚滚烟尘下,他们的痕迹从近至远,衔接到了田野上的绒绒白云。
这次的交集之后,两人渐渐熟识,成了午后一起去邻村干活的同伴。林宗海也愈加了解小柳,知道他不过是个假装有余威的野猫,表面倔强不服输,其实心里总归盼着好的,不开心也是一个人默默受着,虽然他大部分时候都不开心。
这都来源于那些欺负他的同村男孩,他们总是笑话小柳没读过书,大字不识一个,没事就写一张骂人的话折成纸飞机,放学路过就往小柳喂羊的羊圈里丢,小柳虽不识字,见他们嘻嘻哈哈的表情也知道不是什么好话,却只能默默拾,把那些乱涂乱画的纸飞机从窝里捡出来。
还有些村里不学无术的混混,盯上小柳身板弱,又没家里人出头,总是心情不好来找茬一番,按说他们手里的软柿子也多,随便挨一顿骂任他们欺压几次,等没了趣味也就不会常常找同一人了,偏偏小柳性子就是比他瘦削身材硬,总是对抗着来,那些混混见不得有人反动,也就愈发来了劲,偏偏想着花样来捉弄他和他的狗。
林宗海遇到过几次,都帮着小柳解困,赶走了那些寻他开心的人,可是就跟苍蝇盯了一下不轻不重,没什么效果,该玩弄该戏谑的依旧持续着。直到某天林宗海无意看到小柳背上的伤痕,才发狠拿着烧燃了的长木炭,想起往常欺负他的那些人名,挨家挨户的找,那些小毛头本来就欺软怕硬,见这个年纪比自己大,又强壮有力的男人拿着红碳找上门,一脸凶神恶煞的样子,早就吓得屁股尿流了,哪还管对方说的什么话啊,都连连点头满口答应。
自那后,村里便再也没人敢欺负小柳了,他们都说小柳有人罩着哩,不好惹咯,虽然还带着鄙夷的神情,却没有人再借故挑事。
小柳不再去那个经常去的草地割草,倒不是为了躲小歪那群人,而是习惯性跟林宗海一起去领村捡煤球,还可以割草。两人省去中午休憩的时间,一人一个大竹篓,带上大黄,乘着细细春风徒步到领村,忙忙碌碌割采集完,再原路返回。
通常时间有余,他们便在村边交界处那条溪水旁歇息。
溪河一边排立着杨柳,枝条细长柔韧,叶身通体呈绿,比地上的翠草颜色浅一点,又比潺潺水流中的新苔深重。坐在柳荫下,无论抬头垂目都是一片葱茏绿意,不禁令人心旷神怡。
“来,把这个换上。”林宗海从自己竹篓中拿出一物,笑着打开用来包裹的干净旧布,是一双新鞋。
“这是给我的么?”小柳的眼中闪过一丝惊喜,随即有些狐疑地望着对方,他犹豫着,没有接过那双鞋。
“不是给你的还能给谁?让我家大姐给做的,她手艺跟那些镇上卖鞋的差不多,你试试,看看码子合适不。”
林宗海把鞋放在小柳脚边,满脸笑容等着他换上,小柳踟蹰一阵,才把自己脚上磨得比纸还薄,破了几个洞的旧鞋脱下,小心翼翼把脚伸进面前崭新的鞋里。
盯着小柳换鞋的功夫,林宗海也将他脚上两双袜子瞧了个遍,全都缝着粗糙的补丁,线脚像是被人胡乱揉成了一个线球,毫不对称。
“你家没一个人会针线活?这袜子缝的实在看不过去。”
小柳低头在认真穿鞋,装作不经意道:“没人给我缝,这是我自己弄的。”
林宗海心下一动,喉咙涩涩的,他真不该又去问那些话,明明已经知道小柳在家里的处境。
“海哥,刚好合适。”小柳笑意融融,拉上裤管,给对方展示上脚后的新鞋。
林宗海也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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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笑道:“哪有刚穿上就知道合适不合适的,站起来走两步看看。”
小柳照着他说的话,站起身在林宗海身边走了一圈,坐下后敛笑容,郑重道:“海哥,谢谢你,我……我不知道有什么可以送给你。”
林宗海揉了揉他的头道:“看你说的,送来送去成什么了?我送你东西也不是讨什么回报的。”
微风轻送,吹动他们带着泥土与草木气息的碎发,柳枝条在身侧摇曳生姿。
“我知道,只有你是真的对我好。”
“我也没做什么,你就惦记着那点好。”林宗海扬唇,看了看放在旁边的旧鞋,拿过来用布包好放在自己竹篓里,“以后你那几个哥哥轮着穿下来的鞋子就不要再穿了,都破成什么样了,连码子都不对,这每天从村里跑出来再走回去的路程,得需要一双扎实的鞋,改天我再让我大姐给你多做几双。”
小柳赶紧道:“不用了海哥,一双就够穿很久了,多做几双放在那里岂不是浪。”
“鞋又不比粮食,放在那也不打紧,你用布包好,哪天脚上的鞋穿不了拿出来穿还是崭新的,方便得很。”
未等小柳说话,林宗海便默默叹上一口气,道:“今年秋天我大姐就要嫁出去了,以后也没人帮着做鞋,所以她说要在那之前先给我这个弟弟把需要用到的东西备好。”
小柳知道林宗海跟他唯一的姐姐关系最好,此刻谈到这些,脸上也是一层忧郁,便劝慰道:“就算嫁人了也是你的亲姐姐,以后还是会经常见到。”
林宗海摇摇头,道:“她嫁到镇上去,以后哪有什么机会见面……不过这也好,她去镇上跟人家过好日子,总比在村里一辈子干农活强,我应该为她高兴。”
“镇上离这里很远吗?”小柳打出生就一直在这片地上,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就是领村了,他没什么概念,对于人们口中的“镇子”只觉得是个没有具象的地名。
“远啊,要坐船,还要坐车,我只去过三次,都是跟着他们把东西拿到镇上去卖的时候,那里没有茅草屋也没有庄稼地,比农村干净多了,不过道路窄,房子挨着房子,哪有我们村里宽广,可以随便野。”
说完林宗海还拍了一下大黄浑圆的后腿跟,正自己玩得愉快的大黄一跳,歪着脑袋看身后的两个人。林宗海吹了个口哨,拿起用柳枝编的圆环,斜着往前面一丢,大黄立即撒开腿往那里飞奔。
看着它抖擞的身躯和翻飞的毛发,仿佛也能感受到恣肆游乐的趣味,小柳和林宗海不约而同笑出声。谁也想象不到城镇的发达繁盛,但此刻却能品足这乡间田野的快意和悠然。
☆、第22章
春意阑珊,景物轮换,他们在和煦柔风里远足、小憩、看又近又远的白云飘然而去,有时给大黄抓身上的虱子跳蚤,大黄随主人愈发亲近林宗海,总是刚一坐到树荫下,便摇晃着尾巴凑过来,又舔又挠,像个孩子一样让林宗海陪它玩耍。
林宗海摘一根柳枝逗他,不消一会就乏趣,开始教小柳识字。他知道小柳没上过学堂,别说不写字念书了,平常连书本都没机会摸。林宗海上进勤奋,颇有远见,家里虽没条件供他上学,他倒会自己找机会,每天盘问弟弟检查读书成果的功夫,粗略记下简单几个汉字,长此以往,见到那些字会念也能写了。
由于一天时间大部分在外务农,需要用到那些悄悄熟识的汉字的地方几乎没有,他便让大姐托她的未婚夫,从镇上捎回一些废物回那捞的旧书刊,薄薄的一本,大多是城里孩子念完书的课本,上面每篇文章都标注了拼音,方便林宗海连贯阅读,有时也夹杂着过期老久的报纸,他叠成正正方方的一小块放在裤兜里,种庄稼休息时,就坐在田埂上看。
凭着这股坚持的好学劲到现在,比那两个不成器的弟弟会认的字还多,跟小柳闲聊时也会拿出快翻烂了的破旧小书,读个一两句,这个时候小柳总是神采奕奕望着他,当林宗海抬头的时候,才知道对方是在瞧书上一行一行的黑字。
心知小柳受家庭冷落,无法跟其他同龄人一样接受过知识洗礼,还因此常常遭到奚落,他自卑敏感,对不了解的文化领域心生向往,又倔强要强,使得他无法主动跟自己开口表达求知欲。林宗海便借机教他写名字,开始每天短暂的自由教学。
“昨天还会写,不知道今天是不是忘了?你写给我看看。”林宗海拿着小书册问。
小柳捏着捡来的细枝,在地上一笔一划,缓慢地写出那个让他深感复杂的字眼。
“海哥,对不对?”
“都对了,你在纸上写一遍。”
为了节约笔墨,他们一般是先在地上练几遍。小柳接过笔和纸,放到膝盖上,头埋得极低,小心翼翼、无比认真在空白处写出一个“柳”字。
每一个比划都像是重重描绘过,字体微微倾斜,林宗海看到后喜上眉梢,欣慰道:“不错,这次是真的会了。”
小柳微微笑道:“学了后才知道这个字长得这么复杂。”
“这可是你的名字,不会写怎么行?不要小看这个字,它有很多寓意,前几天我就看到了一个成语,里面就有这‘柳’字。”林宗海故作神秘道。
小柳扑哧一笑,“除了你在报纸上看到的‘杨柳依依’,还能有什么?”
“这个成语叫柳暗花明。”
小柳跟着读了一遍,“柳暗花明……这是什么意思?”
“写美景的,不过也表示”林宗海挠挠头,作思考状“表示事情朝着好的一面发展。”
“那这是个好词。”小柳高兴得眼睛笑成一条缝,就像是自己被认可了一样,忍不住去揉揉大黄的头。
“可不是嘛,我看村里的孩子都没学过。来,我教你。”说罢,林宗海捡起自己旁边那只代替笔的细树枝。
小柳突然道:“海哥,你每天教我,会不会腻?我这么笨,一个字都要学好久……”
“刚开始都这样,我那会才叫笨呢,第一天会写第二天就忘了,你比我机灵,学起来认真,有这种好学生我怎么会腻?而且你现在多识字,以后等我去镇上了,才能给我写信啊。”
小柳的眼底,顿时泛起一抹雾色,他垂下头,一声不吭。
林宗海抬手去摸他的头,笑道:“以后的事谁也说不准,还不一定能去,就算我去了,等在那里赚到钱稳定下来,你就过来投靠我,这样也不用在村里受委屈了。”
“真的吗?我也能去镇上?”小柳抬起头,用怯懦又期待的目光和他对视。
林宗海规划着向往的蓝图:“我能去你当然也能去,到时候我给你寄钱买船票和车票,等你到了我就去接你,我们可以一起赚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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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活可比村里的轻松多了。”
“嗯!”小柳点头,终于不像之前那样低落忧伤。
“所以趁现在,要多学点字,以后才能在信里多跟我说你的情况。”林宗海突然一拍头,摸出另外一个小书册,笑着岔开话题:“我还找到了一首关于‘柳’的诗哩,来教教你……”
他们站立在清澈冰凉的溪水里,感受水流唯一的方向,它们温柔地从膝盖下方滑过,像是被游鱼摆弄的尾翼无意拍打般,带来轻微瘙痒。与脚底传来的阵阵舒爽不同,林宗海和小柳早已被暴烈的夏日晒得皮肤通红,混合着大颗透明的汗液,掉进溪水中,立即失去灼热的温度,就像他们和大黄,巴不得一直泡在水里。
适度降温后他们才光着脚回到树荫下,林宗海靠树干而坐,小柳枕着他的腿躺下,大黄四肢张开,肚子贴着地面,两人一个狗,就听着远处鸣响的夏蝉齐齐入睡。
他们还穿越过金黄得发亮的麦田,半人高的麦穗,上面一颗颗结着饱满的麦粒,穗须细长伸出,随风摇曳,远远看去,一波一波的麦浪由深变浅,飘到云霞薄光里,相印出洒满金鳞的巨大轻纱,绚烂得让人无法移开视线,他们追逐藏在麦浪里的风,像是要抓住这不停晃动,为秋覆上最后色的帷幕。
冬日严寒,村庄一片萧条之色,小柳衣服穿得少,林宗海给了他几件自己穿小的衣裳勉强御寒,却无法改变因为身体受冷饥饿感放大的空胃,夜里无人,四下静谧,林宗海总是踩着一家一户门窗透出的微光去找小柳,然后把白天自己偷偷藏起来的热红薯给他吃。
小柳每次吃完都无比满足,脸上挂满了食物残留的香甜,他的鼻子和耳朵冻得红彤彤,身体和胃却被温暖填充。他们坐田埂上互相搓着手,闲聊几句,偶尔遇到好时候,蓝灰色的天空中点缀着几颗稀疏星光,就一起抬头遥望。
冬日的星辰,如屋瓦檐下凝结成水滴状的冰霜,它剔透、莹润、有着极具形态的美,也倨傲、凛冽、有短暂易逝的寒辉。
夏日的星幕近得仿佛伸手就抓到一把宝石,冬天却截然相反,那几颗发出熠熠耀光的寒星,高悬在遥不可及的夜空里,似乎悄然地凝视着这片荒芜辽阔的田野,它因置身事外的独特漠然而美丽,足以让人沉醉,也有着让人无法直视感到羞愧的力量。
“哟,今天有星星,明天肯定是个大晴天。”
林宗海总是略带喜悦说出这句话,仿佛这自然的小小恩赐,也能给他们带来生活中的好运,然而,好运总是微小渺茫,他们没有等来多少所谓的好运,就迎来了人生中的离别。
开春后,林宗海的姐夫捎来消息,说有个赚钱的好机会要找他合伙,两人一个出钱一个出力做生意。林宗海拼了这么多年,自然不想放过这个好机会,便一口答应了姐夫,得到家人首肯,便粗略拾行李,跟姐夫报了个日子,就准备出发。
走的那天,小柳也背着竹篓跑来送他,大黄跑在前面奔向林宗海,林宗海蹲下身像往常一样亲昵地抱住它,等站起时就看到小柳已经到跟前,双眼一层水汽,眼眶渐渐发红。
“可别又哭了。”林宗海挤出一个笑容,道:“如果我在镇上做不下去就回来,做得下去就接你,咱们一起过好日子,我不是答应过你么?”
小柳点头,声音暗哑:“我知道,你不会骗我。”
“那不要伤心了,之前给你的信纸和笔都藏好,别让你那些混账哥哥抢走了,有空就给我写信,要是谁欺负你一定要告诉我,知道么?”
小柳闷闷地应了一声,接着从竹篓里拿出两个小包袱递给林宗海。
“干嘛还送东西?这么沉,包着些什么?”林宗海打开一个包袱,里面是一双鞋,他立眉头一皱,“你哪里来的钱?”
“我把你送我的那些新鞋卖了,给你换了一双,海哥,你在镇上,总要有一双看得过去的鞋,我在村里干粗活又不见什么人,用不上好的。”
“那你也得跟自己留一双啊。”林宗海轻声责备,另一只手掂量没岔开的那个包袱,道:“这么重的东西是什么?”
说完他准备打开,小柳阻止道:“就是一罐酱菜,我不知道能送什么了……这个可以给你当个下饭的小吃。”
林宗海知道,即使是这一罐酱菜,肯定也是小柳每日一点从自己的小菜中攒下来的,他笑道:“还是你了解我,没胃口的时候吃这个最合适了,在镇上肯定吃不到家里正宗的酱菜。”
岸边断断续续来了一批人,船家连声吆喝,催促着互道珍重的人。
“等我到了那里,第一个给你写信。”
“好……”
“小柳,好好照顾自己。”
“我会的,你也是。”
摆渡的乌篷船离开小小的码头,浆声不断响起,劈开的水波发出阵阵荡漾,仿佛在林宗海心里搅动一圈圈透明涟漪。他伫立在船头,人却不断后退,所有熟悉的景物越来越远,从凝视变成眺望,岸边那瘦削的身影逐渐缩小,终于,变成一个模糊的圆点。
镇上的生活没有林宗海想象中如意,原先计划好的生意做的并不顺利,尽管他和姐夫两人已竭尽全力,还是以失败告终。姐夫作为出资方血本无归,林宗海在期间断断续续拿出自己为数不多的积蓄试图翰旋,也跟着一起打了水漂,两人什么好处都没捞到,手上只堆积了沾满灰尘的货。
后来他们才知道,所谓稳赚不赔的生意不过是别人空造的美梦,为谋财心切的人设计,不止姐夫和林宗海,有更多的人陪着他们,被细编织的蜘蛛网捕获,一样的损失惨重,更甚者几乎人财两空。
大姐传来怀孕的消息,这样的喜讯无疑带着一抹严峻警告,眼看姐夫为大姐鞍前马后,林宗海不忍向姐夫要回自己投入的那些钱。他无处谋生,又寄人篱下,只好独自去外面找寻出路,也就是那段时间,尝尽人间冷暖。
☆、第23章
小柳的信,是他唯一的慰藉。那总是迟来半个月的信,上面歪歪斜斜写着一些零碎的近况,村里庄稼,母猪产崽,公社搞了什么新条规,难会有错别字,和打了一个括号不知道怎么写的字,可林宗海总能顺畅看完。信的内容也不多,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能低下头看到最后面的一个“柳”字,比划流畅,端正有力,这是林宗海教过他最久的汉字。
走的时候他对小柳说,在村里受人欺负就告诉自己,小柳从未在信里道出过半点委屈,同样,林宗海也是报喜不报忧。他只跟小柳说计划有变,没有跟姐夫一起做生意,而是选择了自己另外找份工作,轻描淡写概括了失意的遭遇,实际上那个时候他还是个失业青年,在最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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