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何江湖里
作者:妍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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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何江湖里 分卷阅读1
卷一:【宝剑起风云】
第1章桃花林中
初春的江南,天空如清水滤过一般洁净,温润微凉的气息揉掺在风中,绿色如泼墨一般浓艳,给这荒郊的山色增添了无数生机。沈昀牵着他那匹骨瘦如柴的老马走在山路上,一身青灰色粗布长袍略显落魄,酒壶系在腰间晃荡,步履轻快,神情颇是惬意。
一间简陋的茶寮立在路边,草毡搭起了一个小棚子,桌凳露天摆放着,稀稀拉拉坐了几个人,店小二杵在路口热情的向来往路人打招呼:“客官,进来喝口茶歇歇脚吧!”
沈昀看看天色,已经快正午了。他走过去把老马系在柱子上,找了个位置坐下,店小二见来了生意,连忙跑过来殷勤地擦桌子倒茶,满脸笑容地问道:“客官,您是赶远路来的吧?今儿可是赶巧了,咱们店里刚酿好了几坛杏花酒,味可香着呢,您要不要来点尝尝?”
沈昀解下腰间的酒壶抛给他:“把酒壶装满,再炒两个小菜。”
店小二欢喜应下:“好咧,您稍等,马上就来!”说罢,他拎了壶就扎进内堂里。
沈昀喝了口茶,眼睛有意无意扫过周围。
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因为江湖永远没有真正安全的地方。
茶寮一共坐了四个人,在他左边的是一对商贩打扮的中年夫妇,一筐货物塞在桌子底下,拿着馒头正吃得津津有味。前面坐的是两个身着劲装的江湖人,一个年纪稍长,满面虬须,身形高大,看起来颇有几分威武;另一个约莫二十余岁,手中握着剑,一边观察周围动静,一边说道:“大哥,无瑕山庄的事你听说了吗?”
虬须汉子道:“江湖上都传开了,慕百川要传位给少庄主慕云择,现在有哪个不知道。”
年轻人道:“我说得是另一件事。”
虬须汉子奇道:“哦?还有什么?”
年轻人往前凑了凑,刻意压低声音道:“我听说,赤霄剑会在传位大典上出现。”
虬须汉子眼前一亮:“此话当真?”
年轻人笃定地说道:“自然是真的,据说请帖都已经发出去了,江湖上有头有脸的大人物都被邀请前去参加大典,如今那无瑕山庄可是里三层外三层,戒备森严!”
虬须汉子惋惜地说道:“可惜咱们无缘一见呐。”
那年轻人嗤了一声,不屑道:“我瞧那无瑕山庄也就是虚张声势,赤霄剑若真藏有绝世宝藏,为何这么多年都不见他们前去寻找。”
虬须汉子附合道:“贤弟说得有理,左右跟咱们摊不上干系,来来,喝酒喝酒!”两人端起碗来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年轻人畅快的叹了口气,又给两人碗里斟满:“江湖上觊觎宝剑的人不少,无瑕山庄这般大摆排场,我估摸着要出事。”
虬须汉子道:“要不咱们去凑凑热闹?”
年轻人兴奋地说道:“大哥此话正合我意,好歹也是一桩江湖盛事,咱们兄弟可不能落在人后。”
虬须汉子一口饮尽碗里的酒,豪气地说道:“那还坐着干什么,走啊!”他掏出一碇碎银子扔在桌上,两人翻身上马,也不管这茶寮里正在吃饭歇脚的人,双脚一夹马肚,尘土四扬,转眼间已飞驰而去。
沈昀离他们最近,面前的一碟卤牛肉一碟炒青菜被溅上了一层灰,他倒不介意,夹起片牛肉吹了吹就塞进嘴里。那对中年夫妇皱眉看了他一眼,嫌恶地嘀咕了一声:“穷鬼!”那声音虽小,沈昀却听得清清楚楚,他不以为意的笑了一笑,就着杏花酒依旧吃得津津有味。
酒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它能消愁,能解忧,能让无数恩怨情仇在酒桌上泯然,当然,它也会误事。
沈昀是嗜酒之人,但他从不买醉。
醉,会让失支理智,失去防备,甚至失去自我,失去生命。在这刀光剑影的江湖里,只有时刻保持清醒,才能让这颗脑袋继续留在脖子上,才能继续品尝天下美酒。
沈昀是江湖人,做的自然是江湖事。
江湖事,都是是刀口上舐血,在剑影中求生,有人求名利,也有人,只求快意恩仇。
喝完最后一口酒,沈昀准备走了。
他掏出酒钱放在桌上,向店小二知会了一声,牵上那匹老马,不忘把那装得满满的酒囊别到腰间。店小二见那碇银子足有五两重,忙追上去欲唤住沈昀,而那道人影已在山路上走远。邻座的中年男子轻蔑地哼了一声,对自家婆娘说道:“原来是个傻子。”
若不是傻子,怎会用五两银子去换区区一壶酒和一碟牛肉?
沈昀当然不是傻子。
他不但聪明,还比这天下大部分人都要聪明的多。
钱财与美酒之间,若真要衡量的话,他会毫不犹豫选择后者。钱财乃身外之物,而美酒,则是口腹之福。
天色已经不早了,一缕斜阳照在寂静的山路上,而路的尽头,就是无锡城。
沈昀去无锡城,与赤霄剑无关,但又与赤霄剑有关。
无关,是因为他并非为剑而来;有关,则是因为他要找的人,是为剑而来。
他是江湖上身价最高的赏金猎人,被他盯上的人,从来没有一个可以逃脱。但他大部分时间都很穷,有时候甚至穷得付不起酒钱,只因钱财到了他手上,很快又会被散了出去,所以他身上的衣服总是很旧,身边的老马总是无打采,而刚才那五两银子,就是他身上最值钱的家当,在抓到“草上飞”朱霸之前,兴许连一日三餐都是问题。
那朱霸乃是江湖上恶名昭著的大盗,奸淫掳掠,无恶不作,为人阴险无比,轻功尤其了得,数次从官府手中逃脱,通缉的榜贴满了各地驿站,虽然开出了五百两赏金的高价,但揭榜者寥寥可数,江湖上赏金猎人很多,而像沈昀这么穷的却太少了。
所以他揭了榜。
所以,他要去无锡城。
天色渐暗,昏昏淡淡的晚光笼罩了整片山林,斜阳已深,只余些许赤红在天边若隐若现,老马倦怠地走在山路上,马蹄声在空旷与静寂中单调回响着,沈昀解下腰间酒囊仰头喝了一口,几片花瓣随风飘过来,在他眼前打着转儿落下。沈昀伸出手,一枚花瓣轻飘飘落在他掌心里,淡淡的粉色,似少女含羞的脸颊。
微风送来阵阵沁人心脾的花香,沈昀转目朝那处望去,但见林深道远,那盈满枝头的绯色在春风下落花如雨,一道人影静立于芳菲之中,素白的广袖缎面锦袍清雅绝俗,墨发如瀑,丝丝缕缕散落在衣上,用一根流云锦带松松束起,花瓣落满他的肩头,他抬起手,露出袖下那只青釉色的玉壶春酒瓶仰头喝了一口,衣袂轻扬,落花翻飞,他仿佛便是花下风华无双的谪仙,叫这十里桃林都成了陪衬。
沈昀闻到空气里那股馥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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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香,低低叹气一声,那人移来目光,微微上扬的眼角带着似笑非笑的风情,抬手一扬,便将手里的酒壶扔了过去。沈昀顺势接住,放在鼻下轻嗅而过,仰头喝下一口,高声赞叹道:“好酒!”
那人嘴角微弯,说道:“原来兄台也是贪杯之人。”
沈昀笑了一声,解下腰间的酒囊抛去给他:“阁下若不嫌弃,不如尝尝我这杏花酒。”
这酒囊是用羊皮制成的,跟了沈昀好些年头,自然已经陈旧廉价,远不及玉壶春致,那人倒也不嫌弃,揭下塞子便饮了一口,眉头微蹙,说道:“这若是杏花酒,那白玉含香之名怕是世人空传了。”
沈昀爽朗笑道:“阁下果然是懂酒之人,只不过这世上虽有许多成名的美酒,但也有无数不知名的佳酿,总归要去品尝,才能辨得清好坏。”
那人不禁奇怪道:“拿银子换了这么一壶劣酒,你难道不恼吗?”
沈昀笑道:“用身外之物换口腹之福,为何要恼?”
那人扬了扬手中的酒囊,不屑地说道:“这也算得口腹之福?”说罢,他将酒囊一倾,那酒水哗哗流了出来,好似洒在沈昀心头一般,直叫他苦笑不已:“阁下若不喜欢,还了我便是,又何必暴殄天物。”
那人将酒囊扔还给他:“那酒便当是赔你了。”桃花如雨,自他周身飘零而下,这灼灼其华的美景,却远不如他嘴角那抹充满戏谑的笑意。
沈昀晃晃空空如也的酒囊,惋惜地叹气一声,玉壶春虽好,可终究,是他人之物。沈昀随后一掷,将那釉青瓷瓶抛了回去,那人不解道:“莫非兄台不喜欢这酒?”沈昀笑了笑,将自己那只旧酒囊别回腰间,说道:“既然是劣酒,自然不值当阁下用美酒来交换。”
那人眼中的笑意深了几分:“你倒是个好脾气的人。”
天色似明似暗,他站在落花如雨的桃树下,春风的暖意似乎染上他的眉眼:“在下苏潋陌,他日有缘必要与兄台饮尽天下美酒。”
沈昀拱手笑道:“若是有酒,即便天涯海角,我沈昀也愿千里赴会。”
苏潋陌向他走去:“沈兄可是要去无锡?”
这条山路的尽头便是无锡城,沈昀点了一点头:“正是。”
苏潋陌眉目含笑,几朵桃花依旧沾在他的衣襟上,白衣绯花,正如那双微微上扬的桃花眼,充满着风流慧黠之意:“恐怕沈兄今夜到不了无锡城。”
第2章雨夜初遇
老马在沈昀身旁踱着步,倾倒在桃花林中的酒香弥漫在空气里,沈昀看着他脸上那抹似醉非醉的笑意,问道:“莫不是无锡城今夜有宵禁?”
苏潋陌摇头:“自然不是。”
沈昀牵住老马笑道:“既然如此,我又为何入不了城?”
苏潋陌拿起玉壶春酒瓶淡淡饮了一口,春意涌动的桃花眼透过半掩的袖袍向沈昀望来:“沈兄可有听过天有不测风云这句话?”昏淡的天色下,唯有他的眸子水光潋滟,清亮犹如破晓晨露,带着三分讥诮,却有十分风流。
沈昀笑了起来:“风云总在变幻,但这路,却还是要走的。”
苏潋陌惋惜地叹气一声:“那在下唯有祝沈兄一路顺风了。”他转身背对着沈昀摆摆手,踏着晚光离去,衣摆随着他的脚步起伏,抖落几朵沾在衣上的桃花,静静掉在山路上。沈昀倒不去阻止他,只望着那背影无奈一笑,牵上自己那匹老马继续往无锡城走去。
江湖上多有故弄玄乎之人,他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至少酒是好酒,饱了口福,又何需再去在意其他?沈昀并不急着赶路,空旷的山路上只有他一道人影在悠闲行走着,一声闷雷忽然在头顶炸响,他抬头看去,但见天边乌云翻滚,隐隐有电光击破云层,风大了许多,吹得沙石枯叶乱舞,老马似有些不安,发出几声低鸣。
原来这才是他所说得“天有不测风云”吗?
沈昀不禁失笑,一边安抚老马,一边寻找可以避雨的地方。风吹得枝叶狂舞,乌云淹没了天边最后一丝光亮,雷声大作,闪电狰狞的撕裂天际,一场暴雨似乎马上就要倾盆而至。沈昀四下看了一眼,丛林深处有一抹火光若隐若现,依稀可见房子的轮廓。
他翻身上马,像那处走去。
有火光的地方就代表人,有人的地方就不一定会太平,尤其,是在这种荒效破屋里。还未走近,沈昀就已经看见它残破的大门与墙壁,摇曳在窗外的火光在电闪雷鸣的衬托下,愈显得阴沉。沈昀走进院里,杂草在夜风中摇晃,屋桅下系着三匹高头骏马,发出轻轻的嘶鸣声。沈昀寻了个空地将自己那匹老马系好,伸手推开门。硕大的雨滴颗颗砸下,接成线,连成片,在他刚踏进门的那一瞬间席卷而来,淹没天地。
木门发现刺耳的吱嘎声,冷风灌进屋里,吹得火苗四下摇晃,两道寒光倏得交现,横在了沈昀身前:“这位兄弟若想避雨,麻烦请到别处去!”
拦在门口的是两个身形高大的壮汉,身着黑色劲装,面色肃穆,话虽说得客气,却不留半分商量余地,手中长刀交叉横在门上,将沈昀拦了个严实。沈昀不动声色地向屋里扫了一眼,只看见火光将一道修长的人影投映在地上,他笑道:“这山野破屋莫非也有主人?”
其中一个身形略高一些的壮汉说道:“我家公子正在此地休息,烦请兄弟行个方便。”
若换了平常,沈昀自然一笑而过,再寻其他地方便是,但听着屋外噼噼啪啪的雨声,饶是他也不禁苦恼地皱了眉:“我便在这檐下躲一躲这雨,可好?”
他是个好脾气的人,旁人能退五十步的事,到了他这里,便可以退出一百步,他好像从来没有在意的事,却又有着任何人都无法动摇的信念与立场,只要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他几乎就是个没有原则的人。
那壮汉面无表情道:“对不住了,我家公子不喜欢有人打扰。”
沈昀无奈地叹气一声,并不想多作争辩,转身便准备走了。老马在檐下低头喝着雨水,溅起的雨花已打湿了沈昀的衣摆,他伸手去解缰绳,忽听屋内传来一个清朗的声音:“请这位公子进来吧。”
缰绳方只解了一半,那壮汉便已奔了过来,拱手道:“我家公子有请。”
沈昀也不客气,将缰绳重新系好,往屋里走去。老马的半边蹄子本已在雨中,见状又踏回檐下,发出两声抗议似的嘶鸣。沈昀走进屋里,摇曳的火光下,一名身着玄青色锦衣的年轻男子向他微笑望来,伸手道:“请坐。”
他年约二十余岁,墨发高高绾起,以竹节玉簪束之,玄青色的衣袍上有银丝绣以流云纹,在火光下熠熠生辉,俊朗的眉目天生一股书卷清气,一双犹如古潭般深邃的眸子带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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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笑意,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一柄裹着玄色锦布的剑置于身旁,依稀可见铜色剑柄上那枚价值不菲的绿松石,在夜色中盈盈流光。
沈昀在他对面坐下,将打湿的衣袖凑近火堆烘烤,说道:“这雨来得着实急,幸好还能有这间屋子躲避,若不然可就有得苦受了。”
慕云择歉意地说道:“方才失礼之处,还望兄台海涵。”
剑虽放在地上,但离他的手也不过咫尺距离,在那波澜不惊的神情里,沈昀却已看见他眼里的戒备,他佯装视若不见,只笑道:“公子客气了,在下还要多谢公子让出这一席之地。”带了些许玩笑意味的话冲淡了那剑拔弩张的气氛,慕云择的视线停留在他身上,眼里渐渐浮起一抹诧异,询问道:“敢问兄台可是沈昀沈大侠?”
这倒是叫沈昀吃惊,眼前这名丰神如玉的年轻公子,他若是见过,怎会不记得?慕云择看出他的疑惑,一笑说道:“两年前,沈大侠擒住恶贯满盈的采花大盗花燕蜂,将他送至镜湖山庄处置,在下那日也在庄上,远远见过沈大侠一面。”
花燕蜂此人沈昀自然记得,他平生所见恶人不在少数,却从未有一人能像花燕蜂这般厚颜无耻。此人胆大包天,好色成性,擅使迷药,其手段卑劣为世人所不耻,通缉榜早已贴满整个江湖,其中当属镜湖山庄赏金最高,只因镜湖山庄的大小姐阮心竹为花燕蜂所玷污,自缢而亡,阮庄主震怒,开出三千两的赏金,通贴江湖缉拿花燕蜂。
镜湖山庄在江湖中以博学著称,家传武学不过平平,花燕蜂便是以此掳劫阮心竹,对她百般侮辱,生生将一名柔弱的女子逼至绝路。花燕蜂阴险狡诈,擅于用毒与易容,才从赏金猎人手中数次逃脱,他本以为自己可以继续逍遥法外,却终还是在青楼里醉生梦死之际被沈昀所擒获。
押去镜湖山庄的路上,他先是破口大骂,尔后又威逼利诱,见招招不起效果,便痛哭流涕,哭求了一路,沈昀充耳不闻,直至将他交给阮庄主,这花燕蜂才跟烂泥似的瘫到地上,浑身抖得像筛糠一般。
越是穷凶极恶之人越是怕死,花燕蜂的下场是什么沈昀并不关心,拿了该得的三千两赏金之后,他便走了。想起这件两年前的旧事,他唯一记得最清楚的,便是当自己走出镜湖山庄的时候,身上又已经身无分,而对眼前这个人,他没有丝毫印像。
沈昀皱了皱眉,神情颇为尴尬,慕云择不以为意,笑道:“那日沈大侠离开山庄之时,将所得的银票尽数给了一位在路上遇见的妇人,对不对?”
他说得不错,那个妇人就是阮庄主的发妻,一个被丈夫冷落多年又失去女儿的可怜女人,在得知沈昀擒住花燕蜂时,她强撑着病弱之躯在院中等候,只为着亲口对他说一声谢谢。三千两对镜湖山庄来说或许不多,却足够她安稳的过完下半辈子,而钱财对沈昀来说,从来就不是衡量值也不值的标准,他所做的一切,就只是因为,他想要这么做。
沈昀摆摆手道:“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罢了,不足兄台挂齿。”
慕云择的眼里带了几许钦佩:“那日在下有要事在身,未能与沈大侠晤面,一直深感遗憾,看来在下要谢一谢这场雨,让我得以在此重遇深大侠。”他一边说着,一边抱拳作礼,沈昀禁不住这些客套,推托道:“在下不过浪迹江湖之人,怎担得起‘大侠’二字,公子莫要再如此唤我了。”
慕云择笑了一声,说道:“若不嫌弃,在下唤你一声‘沈兄’,如何?”
沈昀正欲回答,屋顶突然响起细微的啪啦声。
他们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皱起眉头。
雨势小了许多,淋淋漓漓敲在瓦上,风穿过缝隙呜咽,屋里很暗,弥漫着潮湿的霉味,那声音突兀的响起,打破了这雨夜的宁静。
屋顶有人。
风声呜咽,掩不住瓦片移动的声音。
在片刻地警觉之后,他们很快恢复如常,仿佛完全没有注意到异样,默契地令人惊讶。
沈昀拨弄着火堆,若有所指地说道:“公子不觉得奇怪么,下这么大的雨,居然还有动物出来活动。”
慕云择附合道:“总会有那么几只鼠类喜欢做见不得光的事,便是给再多的教训,也是驱赶不尽的。”
沈昀很认同地点头:“在家的还能锁紧大门,如今出门在外,实在是想避也避不过呀。
慕云择把玩着一棵小石子,说道:“既然避不过,那就只有让他们知难而退”
第3章公子无瑕
话音未落,他已将手里的石子击向屋顶。
哗啦
无数瓦砾碎片伴随着巨大的声音砸在地面,屋顶赫然出现一个大窟窿,一名蒙面黑衣人狼狈地摔下来。慕云择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语气里带了一丝嘲弄:“阁下这次是单枪匹马么,真是锲而不舍呀!”
那两名壮汉急步奔过来,将黑衣人一左一右架起,那黑衣人居然也不慌张,仰着脖子冷笑说道:“既然已败在你手上,我等兄弟也没想过再与你交手,这次我只是受人所托,为他传一句话。”
沈昀听他们话里的意思似乎曾有过过节,便站于一旁不去插手。慕云择嘲笑地说道:“雪岭五煞何时成了他人的跑腿?”
此人竟是雪岭五煞之一?
沈昀向黑衣人望去。但见他年约四十,头包黑巾,眼睛狭长,两条眉毛斜斜下垂,目光闪烁不定,透出一股狠辣,虽然双手都被人擒住,却依旧神情据傲,拿眼角余光睨着慕云择,似乎颇为不屑。
那“雪岭五煞”在江湖上干着认钱不认人的营生,不管对方是谁,不管用什么手段,他们总会有办法能够得手。在江湖上他们算不得一等一的高手,却早已臭名昭著,为武林正派人士所不耻。此时那黑衣人一脸嚣张地说道:“跑不跑腿我们兄弟几个自有主意,轮得到你这个江湖小辈在这里指手画脚吗?今天我来就是要告诉你一句,即便赤霄剑现在在你手中,这能不能守得住,可就要另当别论!”
赤霄剑……!
沈昀心中陡然一惊,江湖传言,赤霄剑中藏有绝世宝藏,得之便可成为武林第一人,而赤霄剑的主人,便是无瑕山庄。
那无瑕山庄,乃是武林中最具威望的名门世家,如今的庄主慕百川在江湖上号称“仁义剑”,德高望重,处事素来公正严明,为世为人敬仰。月余前,便有消息称慕百川将传位于独子慕云择,届时赤霄剑将重现江湖。此事早已在江湖上传的沸沸扬扬,好奇者有之,觊觎者有之,无一不对那传闻中的宝剑抱着极大兴趣,至于传说是真是假,没有人去追究,只因宝藏二字,已足以叫心怀不轨之人前赴后继。
风华若云,公子无瑕。
这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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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字是江湖中人对无瑕山庄少庄主慕云择的赞誉,传闻中他温尔雅,品貌非凡,天赋异常,剑术卓绝,是江湖近十年来最出众的少年英雄。沈昀在江湖上行走的时候,也曾无数次听到过这个名字,现在,他就站在他身前,玄青色的衣袍被夜风吹起,包裹着宝剑的玄色锦布滑落,露出那镶嵌着绿松石的美剑柄,直叫黑衣人瞪大了眼睛,射出两道贪婪的光。
慕云择嘴角扯出一抹笑意,饶有兴趣问道:“如此说来,你们对此剑誓在必得?”
黑衣人挑眉叫道:“没错!”
慕云择叹气道:“阁下今日将这句重复了两遍,看来在下不得不去提防了。”
他语气中有些许嘲讽意味,仿佛是在笑对方手下败将,不足言勇。黑衣人明显不悦,哼了一声,说道:“话已带到,告辞!”
他转身就要离去,一道身影倏地拦在他面前,速度快得令他毫无反击之力。他强作镇定,质问道:“江湖素来就有规矩,不杀传话之人,难道你还想让我将命留下?”
慕云择一笑,淡然道:“阁下误会了,在下只是也有一句话想请阁下代为转达。”
黑衣人戒备地打量他一眼,道:“我倒要听听你想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