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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师是条鱼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噩霸
可是,他到底查到什么?会突然要去这处五百多年前的村子?
第37章香艳和寂寞
江殊殷觉得,这个新发现的线索很有必要跟沈清书说一声。就慌慌张张的抬着烛台,蹭蹭蹭的从木制的楼梯一路绕了上去。
来到沈清书的房门前他习惯性的推门而入。屋内比较昏暗,几盏烛台散发出暖色的橘光,然而却空无一人。
这屋子虽小,却仍放着一架屏风,以此挡住背后的浴桶。
江殊殷并未多想,抬着蜡烛凑到屏风边,随意一个探头却猛地面色一红!结结巴巴退到屏风后:“对不起对不起,我我我我我没想到……”
原来沈清书正靠在浴桶中,雪白的一腿轻轻抬起离开水面,而江殊殷这一探头,好死不死正好靠在他光滑的小腿上。
细腻滑润的触感,不由吓得他赶忙撤退,绯红的红霞愣是来到脖子根!
水中的沈清书默默放下白暂修长的腿,语气有些闷闷的:“薛公子来的真是时候。”
江殊殷很尴尬,平日巧舌如簧的他,几次张张嘴都像是情窦初开的少年郎,遇上心仪已久的姑娘般笨拙不已。最后只能红着一张脸,迅速夺门而逃!
一气呵成的关上自己的门,他气喘吁吁的靠在门上,双颊飞红。
有些飘飘然的思绪却穿过墙壁飞到隔壁屋中,想着方才的一幕:沈清书慵懒的靠在浴桶中,滚滚飘渺的雾气冉冉升起。清澈水中青丝浮动,晶莹剔透的雾水染上他浓密的睫毛,形成一颗颗水晶般的颗粒。
而后,一道水珠从他紧贴脸颊的黑发上滑落,润湿淡漠的唇。
水中浸泡着纤细的腰肢,他一腿轻抬,修长暂白,光滑且细腻……
想着想着,江殊殷只觉满身的血液都向脑袋冲去,不禁抬起手就给自己一巴掌:“敢想师父,简直大逆不道、畜牲不如!”
说罢,他一口吹灭蜡烛,屋内顿时被无际的黑暗吞噬。
稳下心神他借着幽幽的月光,摸到床上,将自己蒙在被褥中。一连翻来覆去几次,江殊殷才踢开被子,在黑暗中喊了声:“笨笨。”
意料之外的没有丁点声响,不由将他一惊,猛地从床上坐起来,不确定道:“笨笨?”
确定没有一点声音,他才抬腿摸黑穿鞋,打算点灯看一看,却突然间想起刚刚在沈清书房里时,貌似看见他桌上坐了一个湿答答、似乎在等晾干的毛球……不由脸色一黑:感情他现在成孤家寡人了?
连小雪貂都弃他不顾,蹭到隔壁和沈清书一起洗澡,一起睡觉!
明白这个现实的江殊殷心底大受创伤,仰面往床上一倒,顿时一股冷气从窗外刮进来,吹的他抱紧自己,心中一阵空虚寂寞冷。
静默一会,黑暗中又响起一声清脆的巴掌声,只听江殊殷骂道:“欺师灭祖,畜牲一个!你还能堕落到去嫉妒一个长毛的?”
不就是跟着一起洗澡,不就是能上床一起睡觉,有什么大不了的!
想当年他不是也有这种待遇,没什么好嫉妒的。
说到想当年,江殊殷脑海里突然间闪过断断续续几个画面。等这些画面慢慢拼接在一起后,他抱着被子沉默了。原来画面中显示的,是他在坠云山中为数不多的小秘密中的一个。
那时的江殊殷刚值弱冠,才是一个调皮好动的少年郎。
眉宇顾盼之间,灵动璀璨、机智开朗,似是两颗晶莹剔透的黑色水晶,随时随地都爆发出令人不可忽视的光芒!
他成日穿着一身雪白的衣裳,面容俊朗潇洒,微扬的唇角透出一股霸道的感觉。行走在路上时,又好似一只顽皮狡猾的狐狸,拖着一条大尾巴淘气的像一个孩子。
这日,因他手闲捉弄了别人,被沈清书知道后,自然是一阵说教。
江殊殷两手拽着他的袖口,像个幼儿般晃着他的衣袖:“师父我错啦,你就不要罚我抄书了好不好?”
好不好?自然是不好。
沈清书撇开脸,闭着眼睛,语气不冷不热的回他二字:“谈。”
江殊殷闹的更厉害,不依不饶的挪到他前方,一双爪子依旧晃着他的衣裳:“师父,我错啦,我知道错啦,你就原谅我,我保证我再也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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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
沈清书由他一阵摇晃,仍旧淡淡道:“话莫多说,今日抄不完,不许吃饭睡觉。”而后抬腿就走。江殊殷可怜巴巴的在他身后眨眨眼,埋着脑袋默默跟上。
书房内阳光明媚,一支粉桃斜斜插入,为屋内平添了一抹绿意。
熟知徒弟脾性的沈清书不劳辛辞,亲自上阵监督他,而江殊殷也不知是不是真的因为师父在,趴在桌上哼着歌,手里握着毛笔乖乖抄写。
沈清书坐在竹藤编织的椅子内,翻着一本书,看的认认真真。
也不知过了多久,江殊殷突然间伸了个懒腰,捏起最新抄完的一张小心翼翼的吹了一下,欲想把墨水吹干,而后昂起脑袋,得意洋洋道:“师父我搞定了!”
沈清书靠在竹椅内不语,打开的书本放在腿上,头微微的偏向一边。
江殊殷不解,小心翼翼摸索过来,才发现他靠在椅子上睡着了,不由心底泛起小小的激动。
沈清书睫毛浓密纤长,阖上时只感微微翘起,漂亮且谦和。
他细细看了一阵,小声小气贴近他的耳朵叫了几声:“师父,师父?”
沈清书该是睡的熟了,一丝反应也没有。江殊殷暗自激动,又看了他一阵,突然飞快在他脸上亲一下,然后赶忙慌慌张张抓起桌上的书本,假装看书。
这次等了许久,也没听到他的动静,江殊殷只觉得自己一颗心都要紧张的跳出来。一边却还是将挡住脸的书往下移了一点点,偷偷摸摸的看他。
这一看就看了许久许久,直到屋里的太阳都偏了偏,一个绿裳少年突然毫无预兆的打开门,一进门就是一愣,狐疑道:“江殊殷你别告诉我,你这一整天都把书拿倒了。”
江殊殷不动声色的把书拿正:“要你管!”
绿衣少年白了他一眼:“吃饭时间到了,我也来喊过了,你爱吃不吃!”说罢转身就走。
江殊殷对着他的背影做了个鬼脸,将今日之事当作自己的小秘密,悄悄珍藏起来。而这些不为人知的小秘密,最后居然成了他自我安慰的良药。只要每每想起来,总会觉得时光不曾改变,自己还是承欢在他膝下的弟子。
想着想着,他翻身抱紧被子,将脸埋进被褥中,偷偷笑出声。
次日清晨,江殊殷是被一阵敲门声吵醒的,屋外的沈清书声色轻柔:“薛公子,你醒了吗?”
听到他的声音,江殊殷一个鲤鱼挺就坐起来,慌慌张张蹬上靴子道:“抱歉抱歉,我一不小心睡过了,还望浅阳尊莫要见怪。”
屋外沈清书还没说话,小雪貂就开始对着门叽叽喳喳的嚷起来,江殊殷穿上外衣,黑着脸:“你闭嘴,昨天偷偷摸摸背着我跑到隔壁,我还没教训你呢,居然还来嫌弃我起的晚!”
小貂哼哼几声,沈清书才笑道:“昨日薛公子来找我,可是有什么事?”
江殊殷想起昨日在他屋中发生的事,顿了一会,才开门道:“我猜的果然不错,这块石碑背后的事真的不简单,还有秦忌公子曾经就因为石碑背后的故事,而来过此地。”
沈清书惊讶:“秦忌公子来过此地?”
江殊殷道:“正是。你先进来,我跟你说说昨天我打听到的事。”
而后,江殊殷把自己从小厮嘴中听到的全都复述一遍,最后总结:“择日不如撞日,这事情蹊跷的很,五百多年了,村中仍有烛光亮起,我觉得不如今晚咱们就去瞧瞧,看它究竟是如何亮起的。”
沈清书沉吟片刻,猜测道:“你说会不会有可能,不是什么妖魔鬼怪,而是修真之人?”
江殊殷挑眉:“修真之人?”
沈清书道:“我也只是说有可能,但究竟是不是还要今夜去亲眼看一看才知道。”
江殊殷想了一阵:“这样吧,我再去问个仔细,看是天天都会亮起呢,还是有特定的时间。”
说罢,他打开门朝着下面来一句:“掌柜的,有好酒好菜吗?”
掌柜抬起头笑弯了眼:“有啊,公子是打算到下面吃,还是做好了送上来?”
江殊殷道:“送上来吧。”
掌柜的点点头,叫了一个小厮先把酒和几碟下酒的小菜抬上来,江殊殷见上来的小厮正好是昨天讲故事的那一个,便也不打算兜圈子,直接开门见山:“小哥,昨天你给我讲的故事还没讲完呢!”
小厮没想到他还要听,配合着问道:“公子觉得哪里还不清楚?”
江殊殷道:“你没告诉我,那个看见烛光的是谁,还有那个烛光几时亮起。”
小厮挠挠头道:“这看见烛光的,也不止一个人,不过要说几时亮起,嘶,好像没什么规律。”
江殊殷试探道:“这么说,那几个看见烛光的,都不是同一个特殊的日子,或时间了?”
小厮想了想,点点头:“应该是这样的,总之那里去不得就是了!”
作者有话要说:求评论!?(w)?
第38章所谓的凶险之地
从小厮口中,二人得知,此处村子被人称之凶地。有“一铲黄土,一铲枯骨”之说。
原因就是当年这处村子虽是极贫之地,但村里人却是不少,满村人被屠后无人料理,尸体暴露在空气中随处可见。但渐渐的经过岁月洗礼,尸体化为森森白骨,竟全全掩入泥土中!
故而又传出这么一个说法:说这些亡魂死不瞑目,见自己不能入土为安,就操纵着死去的躯体,自己将自己埋入土中。
这个说法经过一番添油加醋,曾一阵疯传,周边百姓全是信以为真,怕的要死。更是流传出这么一句话:黄沙埋骨,故地重游。
此话意为:黄沙底下埋有枯骨,枯骨亡魂不得安定,盘旋在村中久久不愿离去。
江殊殷走在漆黑的山林中,想起这个说法一阵摇头:“不可能,这根本不可能,死尸怎么可能自己把自己埋了?他们虽是横死,可生前性格都是敦厚老实,且我看这里风水不错,没有条件诈尸养成凶物。”
沈清书与他并肩走着,一面留意周围,一面与他道:“那就只有修真人士。”
江殊殷听得连连皱眉:“不应该呀,哪个修真人士寿命达到五百年之久不曾坐化,都该是名扬一方的人物,怎会流连这种穷乡僻壤之地?”
沈清书脚步慢了一拍,突然道:“有可能。”
江殊殷道:“什么可能?”
沈清书借着烛光看他的眼睛,一字一顿:“此地,是他的出生地。”
江殊殷的心跳,猛地漏了半拍!
几乎同一时间的踉跄了一步,沈清书以为他要摔倒,赶忙手疾眼快扶住他。谁知被他反倒一带,差点一头栽进他的怀里。
江殊殷身子撞到一旁的树上,树木遭到撞击轻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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晃了晃,飞落下许多树叶。
沈清书一手抚在他胸口,一手还扶着他的胳膊,江殊殷微微低着头,薄唇就轻轻吻上他的额头。空中明月朗朗,繁星满天,片片绿叶纷纷而下,竟犹如粉桃一般,烂漫美艳。
两人挨的极近,互相都能感知到对方的呼吸。
江殊殷一颗心都快蹦出来,惊吓过度的他瞪圆眼睛,浑身僵硬一动不动。暗自道:亲上了吗?这是亲上了吗?我居然亲上了!
他唇下,沈清书也是一愣,眉心绯红艳丽的朱砂妖艳无比。轻轻颤了颤,他垂下眼睑,松开他的胳膊,后退一步。
江殊殷还保持这原来的姿势,大脑一片空白。
不知是惊喜还是惊吓的干激动一阵,他又想到:要是沈子在这,他今天一定会把我削了!
还是沈清书抬眼,伸手捏去他鼻尖的树叶,轻声道:“我听说,嘴唇太薄的男子,很薄情。”
江殊殷凝视他,许久才道:“胡说,没有这回事。”
沈清书道:“哪里胡说?”
江殊殷完全没经脑子的脱口而出:“我就很专一,很痴情!”
见他说的很笃定,很严肃,沈清书道:“薛公子有喜欢的人?”
江殊殷突然支吾起来,经过极其复杂的仔细一想,他瞪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牙齿轻轻扣住唇瓣,摇摇头。仿佛摇头并不能说明什么,他纠结的开口道:“应该、大概是没有。”
沈清书瞧着他不语,一双温和雪亮的眼睛含有笑意。配合着眉心那粒血红的朱砂,怎么看都是风华绝代。
然而江殊殷却皱起眉,颇有些语无伦次的和他解释:“,你别笑啊。我是认真的,虽然我现在还没喜欢过谁,但我这个人啊,是最负责任的。”
沈清书撇过脸,强忍着笑。
江殊殷急了,绕到他前面,俊朗的眉头皱的更厉害:“你怎么不信呢?这样吧,我打个比方,假如我现在喜欢你,那我一定什么都听你的。天冷了我给你添衣裳,天热了我给你扇扇子,你饿了我马上烧水做饭,你渴了我立马端茶奉水,你晚上睡着踢被子,我就为你捏好被子……总之,你说东我就往东,你说西我就往西,不管好的坏的,我都听你的。”
沈清书憋的很辛苦,一双眼睛弯弯的:“你这是情人还是丫鬟?”
江殊殷深受打击,憋屈道:“自然是情人。”
埋着头一阵手对手,他又抬起头不甘心的嚷嚷一句:“你见过哪个丫鬟跟主人睡?”低下头看看自己,又加一句:“还长那么高大魁梧的。”
听到最后一句,沈清书终于忍不住,扶着他笑出来:“你对我错,确实没哪个丫鬟能长那么彪悍。”
江殊殷愤愤不平的斜眼,口中念念有词:“你笑吧,笑吧,最好是笑岔气了!”
之后,原本因为种种故事略为积攒起来的压抑感,愣是被搅黄。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走了一路,脑袋被冷风吹了许久的江殊殷这时才冷静下来,接着方才的线索思考:五百年的修为,且没有名扬一方,又流连一个穷乡僻壤的地方,甚至出生在此处。而淮南小镇的石碑上,大言不惭的刻下那样的话。
符合所有条件的,天下还真有那么一个人。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外貌看起来像是一个六七岁孩子,同时又是七恶之一的肖昱。
肖昱的故事,江殊殷并不清楚。只是从谢黎昕口中陆陆续续听说,肖昱就像天下传闻的那般,他出生贫寒,现在的性情、模样与早年的遭遇有很大的关系。
只是天下关于肖昱的传言,并不像谢黎昕说的那么友善。
人们说,肖昱出生卑微低贱,少时父母早早亡故,杀人如麻,暴躁如雷,应了有娘生无娘养这句话。更有人说,是他克死了父母,就是一个该死的魔头和扫把星。
而如今,江殊殷隐隐觉得,如果此处真的跟肖昱有关。那么,一定是个很悲惨的故事。
绝对不像传闻中的那样。
两人走了好大一段路,提着灯笼七拐八拐在树林绕了好长一段时间,才终于远远的看见村民口中的凶险之地。
远远看着那片地方,除了夜晚该有的薄雾外,并没有什么异样,同样的也没有什么烛光。
江殊殷提着灯笼走了一段,果然看见小厮口中的那块刻有村名的石碑。
也果然如他们所说,这块石碑久经考验,历经百年磨练,早已看不清上面的字。石碑上覆满了颜色不一的青苔,江殊殷蹲着用手在石碑上一阵摸索,突然有些不确定:“咦,浅阳尊把你的这盏灯笼也照过来,我感觉上面有字啊,虽然摸着感觉很浅,但也许能辨认出来也不一定。”
沈清书依言照过来,江殊殷拔了石碑前的杂草,眯着眼睛细细辨认。
经过好一番摸看,他才道:“不是名字。”
沈清书也凑过来:“是什么?”
江殊殷放开手:“恐怕是‘满村淫贼’这几个字。想不到,这个故事居然是真的。”末了,他又摸了摸:“许是这四个字当年刻的太深,以至于现在过了那么多年,仍未消失。只是我摸着,感觉这四个字被人用利器狠狠划烂。”
沈清书直起腰轻轻一叹:“造孽。”
在石碑上找不出什么破绽,两人继续向原来的村子里前行。
村中早已是一片苍翠的绿色,隐隐被薄雾环绕,竟生出几分美意。
江殊殷四处看看:“确实是被毁光了,你看原来村民们被烧毁的木屋,经过那么多年,竟然长出嫩芽了。浅阳尊你别说,若是不知道这里发生过这样的事,我真觉得,挺不错的。”
沈清书借着烛光打量一番,突然惊讶道:“这里有一处完好的屋子。”
江殊殷随着他的目光一看,果然也是一呆:“这么说,真的是修真者?”
原来,这小小的屋子被深深藏在翠绿中,小屋内不知怎地,竟从中破出一颗高大挺拔的树。乍一看,的确是一个破败的屋子,可细细看下去,却会发现,这间小屋子除了从中破出一棵树之外,并没有任何破损。
两人对视一眼,一言不发的走到小屋前,江殊殷道:“那些小厮说的烛光,大概就是那个修真者入内点灯,正好被人看见而传出的说法。”
沈清书点点头,率先推门进入。屋里一片黑暗,随着两人进入,烛光照进,竟发现屋内无比整洁,除了有一层灰尘,能看出许久都无人来过外,置有一张桌子,一张椅子,还有一个柜子和一张床。
整齐简洁到让人不禁乍舌,江殊殷走到床边,随手拉开一旁的柜子。不由一愣:“这里有一封信。”
沈清书合上门:“谁写的信?”
江殊殷见这封信上积有灰尘,且已经被拆开,就从封口将信取出,才一看信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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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字,当即倒吸一口气:“秦忌,居然是秦忌公子的信!”
两人根本没想过,秦忌竟会在此处留下踪迹,见竟是他留的,赶忙凑到一起。
信上还是清清秀秀写着这几个字:肖昱亲启。
然而大致将信看完,两人都是一言不发,内心浮动巨大,犹如打翻了五味药一般,说不清什么滋味。
原来这封信里写的不是别的,正是肖昱那段不为人知的身世秘密!
第39章抢亲
天下皆知,有一魔头姓肖名昱,仅仅百岁就位列西极恶人首领之一。
他好战暴躁,曾率众多恶人与正道决战,所到之处枯骨无数,亡魂窜逃。而最有名的一事,是很早的一件陈年往事。
五百年前有人说,南边有座枯骨山,山上枯骨遍地,住了个魔头。只可惜这枯骨山在哪,是什么样的,却没有人说的清。
人们只知,在枯骨山脚下,立有一块石碑,碑上写有这样一句话:吾虽救不了苍生,却得祸害天下。
此事震惊一方,吓的百姓每上一座山,都要留意有没有石碑。
至于修真界却认为,凡人愚见,不足为信。
对此平民百姓束手无策苦不堪言,纷纷道:“正道世家门派的门槛高,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若是他们不出事,谁会注意到我们的死活?除非是像江殊殷一样,屠了一个城。”
“唉,也别提江殊殷了,他从残崖上跳下去准是摔死了。”
有人百思不得其解:“你说他好端端的屠什么城,安安心心做他的乾怜锋峰主难道不好吗?”
“嘿,谁知道!听说他屠城后整个人都疯了,逃到市井上整日酗酒,搞的他师父慌慌张张从南阳宴上回来。至于他师弟,终日带人在大街小巷抓他。”
“那怎么好端端的就跳崖了?”
一人摆摆手:“他闯下弥天大祸,要是被抓回来肯定不得好死,又正好被他师弟堵的正着,更是大开杀戒。听说两人在残崖上打的轰轰烈烈,江殊殷还差点杀了他师弟,嘶……不过这赢的是他,怎么跳崖的还是他?唉,不想了不想了,总之江殊殷是死定了!”
一群人扯东扯西,谈天说地,突然谈起修真界中的一桩婚事。
一人道:“听说,远处的灵月宗掌门之女最近要与李家嫡子李元博结亲了。”
“可不是,嗬那排场可壮观了,听说要摆上千桌酒席,不愧是世家豪门,随便干个什么,都足够我们普通老百姓逍遥几辈子。”
一群人咂咂嘴,也不知想到什么,纷纷摇头。
这些百姓口中的灵月宗,算是修真界里的豪门,家大业大势力更是不容小觑。只可惜灵月宗掌门只有一个独女,被其视作心肝宝贝,从来都是捧在手里怕飞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与其相比,参与此次婚事的李家就显得不值一提了。
原本灵月宗掌门对此桩婚事不甚满意,不愿将女儿嫁与李元博。赵雯雯不依:“爹爹元博当年救过我,你也说过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你怎么言而无信呢?”
掌门很不高兴:“救你是一回事,成亲是一回事,爹已经他为亲传弟子,还不算报恩吗?”
赵雯雯道:“可是女儿喜欢他。”
就连赵夫人也劝解说:“婚事虽讲究门当户对,但终究要女儿幸福才好。我看元博这孩子也不错,对雯雯很好,不如就答应他们好了。”
掌门主意已定,愤然起身离去。
这个李元博是个聪明人,知道师父不喜欢自己,也不沮丧。三天两头提着礼物往掌门处跑,尽管他总是被掌门否决,或是臭骂。但这些丝毫没有动摇他要娶赵雯雯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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