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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契合[ABO]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十九瑶
“……”
omega抓起枕巾,蒙住了自己绯红的脸。
不久后,在一下又一下响亮的臀肉





最佳契合[ABO] 分卷阅读36
撞击声中,枕巾随着身体的剧烈晃动滑落到一旁,露出了那张迷失于情欲的脸。
曦光微亮,晨风游入窗户,吹开了一室铃兰香。
郑飞鸾靠坐在床头,臂膀搂着omega削瘦的肩。怀中人正安静地枕着他的胸膛浅眠,赤裸的身子躲进了睡袍里,藏在温暖的羊绒底下,只露出一双白皙修长的腿。他伸出手,拨开omega后颈处卷翘的头发那儿有一枚新鲜的齿痕,是他今晚第一次射时咬下的。
毫无理由的,郑飞鸾主动把一夜情过成了新婚夜,不仅标记了这个陌生的omega,还用液射满了他的生殖腔。
所以……他可能已经怀孕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郑飞鸾突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无意识地勾起唇角笑了。他不动声色,悄悄把睡袍撩开了一些,看向omega平坦的肚子。
再过几个月,这儿就会慢慢鼓起来,为他孕育一个玲珑可爱的、头发也有点儿卷的孩子。
或者两个、三个……
郑飞鸾被美好的想象蛊惑了,只想现在就拿一床被子兜住这只迷人的小夜莺,扛回去好好养一辈子。
“宝贝,别在‘鸟笼’接客了,跟我回家,只陪我一个人,好不好?”他亲了亲omega的额头,说,“我有一栋山上的大房子,九个房间,还有一栋市中心的公寓,五个房间,以后都是你的。我会请最好的厨师来给你做吃的,请最好的裁缝来给你做衣服。你就乖乖住在里面,想养猫养猫,想养狗养狗,什么都不用操心,没事过来找我撒个娇、让我抱一抱就行,怎么样?”
omega一怔,身体发僵,就像被什么咒术定住了。
郑飞鸾见他不吱声,又温声细语地问了一遍:“跟我回家,嗯?”
他一低头,omega正好抬起眼来看他,那双乌黑的眸子很亮,含着薄薄的一层水,像泪,却不够溢出眼眶落下。
“你要……带我回家?”
“嗯。”
“真的吗?”
“真的。”
“可、可是现在……”
omega下意识朝露台看了一眼,突然惊惶地往回一缩,躲进了羊绒睡袍的阴影里,像是被朦胧的曦光灼痛了眼睛。
郑飞鸾感到不安,急切地问:“宝贝,怎么了?”
omega用手背严实地捂住自己的双眼,或者说挡住了可怕的曦光。他瑟缩在那里,凄楚地说:“我想跟你回家,我一直都想跟你回家,可是……飞鸾,你看外面,来不及了,天就要亮了……”
天要亮了?
郑飞鸾一个字也听不懂,心里慌得要命,捉住omega的手从他脸上挪开,强迫他睁眼面对自己:“天亮了,所以呢?”
omega躺在凌乱的大床上,久久凝望着他,眼里终于涌满了泪水。
他说:“天亮了,你就要醒了啊。”
湿润的嗓音被晨风一裹,拉向远方,朦胧得像一场失真的梦。
郑飞鸾猛地睁开了眼睛。
露台空敞,雪白的窗帘还和临睡前一样,在他的视野左侧忽高忽低地飞扬。房间里没有一丝清甜的花香,只有蜡烛燃尽后冰冷而疏离的余香。
胸膛上安稳的重量不见了,他下意识拢了拢睡袍,却搂了个空。
是梦。
梦里飞来了一只完美的小夜莺,在他肩头停留了片刻,又在晨光中化作一团云雾消散了。强烈的真实与虚幻产生了巨大的失落感,让他堕入了绝望的深渊。
就在某个微妙的瞬间,记忆突然交错,一幅几乎被他遗忘的画面闪现在了脑海里:
他的小夜莺裹着一条单薄的毯子跌坐在床边,仰着头,满脸惊惧地看着他。而被那条毯子所掩盖的,是苍白如雪的皮肤、青紫斑驳的瘀痕,还有腿根处半凝半流的血。
第二十三章
画面一闪而过,郑飞鸾的血液瞬息降到了冰点。
他记得这个片段。
一年多以前,当他第一次在破陋的出租屋里醒来时,何岸就以同样的姿势坐在床边,裹着一条脏污的薄毛毯,惊慌失措地扭头看着他。
可是回忆中的这张脸……为什么变成了小夜莺的?
郑飞鸾早已记不清何岸的相貌了。
清醒时他只见过何岸一面,omega的五官太平庸,泯然于众,实在没多少记忆点。就算两人的容貌确实有那么一两分相似,小夜莺也无疑要致得多但凡何岸有其十之八九、甚至十之三四的姿色,郑飞鸾知道自己绝对做不到心如止水。
是记忆与梦境混淆了。
不,他随即又否认了这个猜想:昨夜的鱼水之欢铭肌镂骨,怎么可能仅仅是一场春梦?
小夜莺必定是真实存在的。
郑飞鸾向“鸟笼”索要了每一只小雀儿的照片,逐张翻找,却一无所获。他不肯罢休,把昨晚出过笼的小雀儿们全叫到了会客室里,甜美的omega信息素味道融杂在一块儿,比熬稠了的糖浆还要浓腻人。
他亲自看过了每一张脸,又亲自查验过了每个人的后颈皮肤光洁无损,没有一个曾被标记过。
小夜莺不在里面。
“他就是……就是昨天后半夜那个,弄得全会所都关了窗的……”
“对,就是他,味道一模一样!”
小雀儿们窃窃私语。不少人春潮躁动,流露出了爱慕的神色这个alpha的信息素太强大了,有哪个omega不想被它浸浴?
其中一位显然是还没睡饱就被喊下了床,浑身上下冒着起床气。他举了举手,懒洋洋地说道:“您不用这样一个一个找。就凭您昨晚的信息素,谁要真跟您做了,别说这家会所,就算隔了十条街您都能逮到他。您闻不到气味,就说明他不在这儿。”
其他小雀儿们纷纷点头附和。
有几个大胆的上前两步,毛遂自荐,笑着说:“先生,您要不别找了。他好看,我们难道不好看吗?您挑一个顺眼的带回去养着呗,说不定养久了就喜欢了呢。”
郑飞鸾退后一步:“抱歉,打扰各位了。”
他的态度疏冷且明确,无意接纳飞来的艳福。小雀儿们互相看了几眼,面露失望,一个个扭头离开了。
会客室里只剩下了郑飞鸾一个人。他坐在沙发上,倦怠地仰面靠着沙发枕垫,手指深深插入发间,用拇指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
时间在飞快流逝着。
头顶的时钟拨过了八点,然后是八点零一、八点零二……
陆陆续续不间断地有电话和短信进来,询问他身在何处,催促他尽快露面,提醒他今天还有堆积如山的工作在等着处理。
郑飞鸾不为所动。
如果找不到他的omega,疲于奔命地工作又有什么意义?久盛有成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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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万的人撑着,缺他一个不会垮,可他的omega……怯生生爬上了他的床,渴求他的保护,又被他打上了标记,从此以后除了他,还能去依赖谁?
他的时间、金钱,乃至情感,应当无一例外地供奉给他的omega。
当这个离经叛道的念头出现在脑海中时,向来以事业为重的郑飞鸾竟未察觉到一丝异样。他把推送到手机屏幕上的消息一一忽略,然后打开相册,从“近期删除”里拖出了一张照片。
落昙镇,青石桥。
何岸抱着女儿,站在晨曦淡淡的光晕里。
照片里的omega背影薄怯,后颈苍白,黑亮的头发打着卷儿不是那种夸张的、理发店烫出来的波浪小卷,而是从发根处弯出一道温和的弧度,蓬蓬松松延伸至发梢,再翘起一个俏皮的勾。
那是他昨夜抿过、吻过的发梢,是他连舌尖都记得的撩人形状。
郑飞鸾盯着这张背影照,耳内忽地一阵嗡鸣,手腕和手指不受控制地发起抖来他的小夜莺倘若穿上了衣服,恐怕就是照片里的模样。
但是,这又怎样呢?
只是背影而已啊。
这世上背影相似的人不计其数,转过身来,依旧是千般面貌。郑飞鸾坚信只要得到何岸五官清晰的正面照,就能立刻摧毁这荒谬不经的臆测。
可是,他要去哪儿找何岸的正面照?
他拿着手机,鬼使神差地打开了通讯录黑名单。
昨天被他拉黑的手机号就躺在黑名单的第一条,152开头,注册地点江南省落昙市。郑飞鸾几乎一秒也没犹豫,将它拖出黑名单,切换消息界面,飞快地输入了五个字:
给我正面照。
想了想,又补充了两个字:要快。
他的手指移到“发送”上方,准备按下去。就在皮肤接触屏幕的一刹那,指尖猝然发麻,如同被冬季的高压静电狠狠扎了一下。
郑飞鸾瞬间僵住了动作,呼吸顿止,后背阵阵阴寒。他如梦初醒地盯着屏幕上自己亲手输入的七个字,似被一盆冰水浇透了全身。
他是疯了吗?
他现在这样,和寻偶症发作有什么区别?!
正在这个时候,手机屏幕上方跳出了一条新的消息推送,内容很短,只有两个字。郑飞鸾本想直接删除,一看到发信人的姓名,他不由愣住了:
郑弘明:速归。
半小时后,郑飞鸾赶回了临湖山庄。
渊江今晨落了一场小雨,十一月气温很低,牛毛雨丝里已经夹杂了几羽零星的白雪。刚打开车门,一股寒风卷着湿气呼啸而来,温度透骨奇冰。郑飞鸾没穿西装外套,当场鼻子发痒,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二少爷。”
家中徐妈抱着一件厚软的裘皮大衣守在门外,见他回来,匆匆下了台阶,严严实实地为他披上,心疼道:“怎么伞也不撑,外套也不穿?大冬天的光秃秃一件衬衣,像个什么样子。”
“还行,车里不冷。”郑飞鸾进了家门,问,“父亲在哪儿?”
徐妈一指客厅边角的雕花小门,那处铺着一条碎石僻径,是往湖畔去的:“老爷今天兴致好,说初雪天,风又静,鱼儿都要屯食,吃口肯定重,大清早天没亮就去小竹亭钓鱼了,现在还没回来呢。”
说着端了杯热茶给郑飞鸾:“暖暖身吧,徐妈给你加了甜枣子。”
郑飞鸾便接过喝了一口,又问:“我爸呢?”
“夫人还没起,在二楼睡觉。”徐妈压低了音量,悄悄地说,“他前些天着了凉,神一直不太好。你等会儿记得去看看他,别总让他惦念你们兄弟俩。”
“好,我会去的。”
郑飞鸾点了点头,搁下茶杯,脱了那件保暖的大衣,推开角落的小门出去了。
门外一条宽约半米的碎石小径,穿过庭院,沿着山势向湖畔蜿蜒了百余米,尽头有一座四四方方的竹亭。郑飞鸾走近它,只见一个双鬓灰白的男人坐在栏杆边,手持钓竿,正在潜心垂钓。
这是他的父亲,郑弘明。
郑父行走凡尘俗世几十年,是个说一不二的狠角色:金山银海他走过,刀山火海他也走过;鲜少施仁布德,也不算大奸大恶;一双手从没真的沾过血,但要说久盛的亿万家财一分一厘都来得干净规矩,不欠血泪与冤魂,那无疑是个天大的笑话。
他已过花甲之年,体力的确不比从前了,便隐退下来,不再插手久盛的重大决策,回归田园,整日钓鱼、下棋、烹茶,做些修身养性的事。在外人眼中,这象征着久盛的实权已经落入了郑飞鸾手中。可实际上,稳如泰山坐在董事会主席位上的人依然是郑弘明。
郑弘明相貌儒雅,透着一股大学教授的学究气,目光却明锐利,融合了商人的冷血、果断与睿智。
众人都说,郑家长子继承了父亲的气质,而次子继承了父亲的性格。可惜于郑弘明看来,他的两个alpha儿子,一个狠厉不足,一个圆滑尚缺,还远远不够资格继承他的衣钵。
尤其是郑飞鸾。
当江祁在电话里吞吞吐吐地把整件事情全盘托出的时候,郑弘明简直失望透顶。
他最器重的儿子,面对一个地位卑微的omega,居然昏招频出,把一局必胜棋走到了今天满盘皆输的地步。
够了。
他不能坐视不管,纵容郑飞鸾再这么不计后果地胡闹下去了。
第二十四章
“父亲。”
郑飞鸾站在亭外沉着嗓子唤了一声,姿态谦卑,但脊梁挺直。
郑弘明却像没听见似的,既不回应,也不转头看他,还是一动不动地望着辽落的栖山湖。一枚长梭型浮标悬于水面,正随着波澜左右摆动。
山间风缓,点点雪绒呈垂直状沉降下来,触到冰凉的湖水,似盐粒消融了踪迹。
郑家家规严苛,长辈不发话,晚辈便不能擅作主张。纵然郑飞鸾在外呼风喝雨,回了家,来到父亲面前,一样要做个恪守家规的孝顺子孙。父亲没准他进亭子,他就只能在雨雪中等候。
衬衫渐渐湿了,肩背处布料漫开一大块深色水渍,牢牢地贴在皮肤上,密不透风,又好似背负了冒着寒气的坚冰,令人肌骨打颤。
而郑飞鸾站得肩平腿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浮标倏然一沉,郑弘明眼疾手快,抬手起竿,将一尾肥硕的银鲫挑出了水面,破水之处洒落一方粼粼波光。他摘下那尾尚在剧烈挣动的银鲫,提在手里掂了掂,份量颇沉,于是抛入鱼篓,拎着走出了亭子。
“父亲。”
郑飞鸾又叫一声。
郑弘明这时的心情才愉悦了些,终于舍得搭理他了,只不过开口第一句就十足的冷嘲热讽:“当年他们老秦家生了个omega女儿,全家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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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尖上当宝贝宠。你倒好,稀里糊涂就得了一个,长到周岁还瞒着我们燕宁有多想要omega孙女,你敢说不知道?”
郑飞鸾心一沉,意识到最后的那层窗户纸已经被捅破了。
郑父掸了掸肩头碎雪,沿着曲折的小径一步一步朝别墅走去。郑飞鸾跟在他身后,说:“您二老要是喜欢孙女,我保证,今后一定还会有的。”
“你保证?你拿什么保证,就拿你那点破子?”郑弘明回过头,毫不留情地剜了儿子一记眼刀,“燕宁要omega孙女,我要alpha继承人,你是有多大能耐把这俩给我生齐了?”
“父亲……”郑飞鸾很是无奈,“您要真喜欢那孩子,我明天就抱回来给您养,行不行?”
郑老爷子气不打一处来:“你还真当我在乎一个吃奶的丫头片子?孩子抱回来养,那个omega呢跟你百分之百契合的那个,也接回来养?”
郑飞鸾脚步一顿,当即决断地说:“不可能。”
“为什么?”
“因为我不爱他。”
郑弘明用力点了点头,像是接受了这个理由,下一秒他脸色遽变,高声道:“少跟我揣着明白装糊涂,你现在是爱不爱的问题?!”
“我……”
郑飞鸾语塞。
父亲究竟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江祁吗?
要真是江祁,按他那过分谨慎的性格,恐怕不光透露了何岸父女俩的存在,连昨晚出炉的信息素报告都可能一并交了底。
郑飞鸾自知瞒不过去,只得咬牙道:“父亲,我不爱他,也不需要他。”
郑弘明一声冷笑,干涩嘶哑的嗓音把讽意深深扎进人心里去:“你不需要?这些天你过的什么混账日子、干的什么混账事,自己心里不清楚?”
郑飞鸾攥了攥拳头,深吸一口气,硬着头皮强撑道:“父亲,我很好。”
“很好?是好到天天大半夜的不睡觉,跑出去满街找人,还是好到不打安抚剂就没法保持清醒?”郑弘明几乎震怒了,“亏得江祁还剩了点脑子,知道你死了他得跟着陪葬,才把这事一五一十给我讲了,否则恐怕等到久盛彻彻底底毁了,我都不知道它是毁在一个连份正经工作都没有的omega手里!”
果然是江祁。
这人医术湛,却在关键时刻选择倒戈,投向了他的父亲。
砰!
郑父推开雕花小门,带着一团汹涌的怒火进了客厅。
徐妈刚烧了一壶山泉水,正打算为他们烫壶沏茶,听到声音,匆匆擦着围裙过来迎接。她先见到郑弘明愠怒的脸色,不由得一愣,再见到郑飞鸾衬衫湿透的模样,就有些摸不着头脑了:“老爷,二少爷,您俩这、这是怎么了?”
郑弘明把沉甸甸的鱼篓递给她,忍下怒意,压着嗓子说:“拿去厨房炖了,炖白汤,要熬得烂些,剔干净刺骨给燕宁送一盅。”
“好好好,我这就吩咐下去!”
徐妈接过竹篓,看到里头那条鲜活肥美的银鲫,高兴得喜不自胜。
等她向厨子交代完炖汤事宜,捧着毛巾过来想给郑飞鸾擦擦身子,那父子俩早已不在客厅了。
二楼书房,暖气开得很足。
郑飞鸾端端正正坐在沙发上,他没擦脸,雨水不断从下颌、衬衣和西裤边缘滴落下来,洇得沙发也湿了一圈轮廓。
郑老爷子倒是一点也不心疼儿子,阴沉着脸,顾自点了根烟,狠狠地熏着旁边一盆正在舒叶抽芽的银边墨兰。
落地窗将严寒隔绝在咫尺之外,离正午越来越近了,温度却并不见回升。刚才还能看见几丝小雨,现在只剩飞雪。而原本细如盐粒的雪沫也结得厚了,仿佛抖碎了千万只鸭绒枕头,一层一层白茫茫地往下压。
待抽去了半根烟,郑父清了清嗓子,开口道:“周五股东会开始前,把人接回来。”
口吻如同发号施令,容不得拒绝。
“抱歉,我做不到。”面对来自父亲的巨大压力,郑飞鸾拒不妥协,“父亲,再给我一点时间,我自己可以解决。”
郑弘明冷笑:“你从一开始就舍易求难,用了最糟糕的办法,现在不悬崖勒马,还想拖到什么时候?那个omega不是喜欢你、心甘情愿跟着你吗,你把他领回来,给他一间房,再给一个保姆,当花当鸟当玩物养起来。他一没名分,二没身家背景,不过市井底层一只蝼蚁,顶破了天也碍不着你什么。你照样可以出去花天酒地,今后想娶谁娶谁,需要他的信息素了就回来上一次床这很难吗?”
郑飞鸾摇了摇头,正色道:“这不难,但我并不喜欢他。”
郑老爷子被他一脸的严肃逗笑了,夹着烟,慢悠悠地问:“不喜欢怎么了?这世上有谁喜欢吃药,但有谁家里会不屯药?”
“他是人,不是药!”
郑飞鸾终于忍不住高声反驳,手背上的青筋因为怒意而一根根暴现出来。
他本能地对这个比喻感到不舒服即使他不爱何岸,也没法把活生生的人当成药品来用。
郑老爷子又笑了,一针见血地问道:“你征求过他的意见吗?恐怕没有吧。他要是甘愿给你当药,你连这点机会都不给他,还谈什么‘是人不是药’?!”
郑飞鸾眉头一蹙,十指在双膝上交错紧握,深深按痛了虎口。
对,他的确没那么高尚。
他根本不需要征求何岸的意见,因为答案不言自明只要他说一声,何岸就会温顺地蜷伏在他脚边,带着毫无尊严的痴恋眼神做他的一瓶药,一生一世,至死都没有一句怨言。所谓“是人不是药”,不过是他单方面拒绝接何岸回来的借口。
可问题在于,把一个丧失人格的伴侣当做笼中鸟圈养在身边,就算何岸本人不在乎被这样对待,郑飞鸾也接受不了。
他无法想象那种噩梦般的生活。
有一个omega会二十四小时在家等他,他若浪游在外,日夜不归,畸高的契合度就会把对方折磨得魂不守舍,乃至时刻牵动泪腺。但是回了家,他就要面对一双热烈而空洞的眼睛,还有一个盲目顺服的乏味灵魂。
他们的生活会变成一潭死水,他说什么,对方无原则地依从什么,没有分歧,没有争执,更没有床笫间嬉闹怒骂的小情调。
omega会永远温和,犹如一缕柔软而坚韧的水草,以卑微的姿态依附着他,因他而活,却也逐渐缠住了他的脚踝,越缠越紧,直至将他拖入潭底,溺毙在深不见底的“爱情”里。
被信息素支配的两个人,作茧自缚,结局无非如此。
不如避之不见。
愠怒中的父亲显然不可能思考这些,郑飞鸾便沉下心,认真解释道:“对我产生感情不是何岸的真实意愿,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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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素作祟。只要切断关联,他完全可以有自己的生活,我也可以回到之前一切正常的状态。父亲,强行把我们撮合到一起,糊里糊涂地纠缠一辈子,对谁都没有好处。”
郑弘明吐了口呛人的烟,极为冷淡地笑了笑:“你的怜悯用错了地方omega不需要‘自己的生活’。他不依附你,迟早也要依附别人。”
“依附别人,至少可以得到公正的对待,但依附我……”郑飞鸾顿了顿,说,“我给不了他想要的。”
“比如?”
“我不爱他,所以不能成为他的丈夫、给他一个正常的家,也不能提供任何情感上的慰藉。”
郑弘明抽烟的动作一停,抬眸向他看来,笑道:“养花养鸟而已,喜欢就逗一逗,烦了就晾着,你还真对omega出负罪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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