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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契合[ABO]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十九瑶
05:30am。
郑飞鸾动了动冰凉的手指,关节被冻得不太灵便,皮肤丧失了大半触感,竟摸不出方向盘上牛皮的纹路。他试图发动车子取暖,但引擎熄得彻彻底底,如同一只冬眠的野兽受了惊扰,喉咙里一阵咕噜咕噜低吼,不满地抱怨了几声,便又倒头睡去了。
空调打不开,车内的气温还在持续下降,直逼冰点。他穿着单薄的衬衣配马甲,寒气侵入肌骨,冷得他止不住打颤。
他低着头,双手紧握方向盘,却吐出了一股滚烫的鼻息。
因为打颤的根源并不是寒冷。
而是欲望。
下腹燥火干烧,那根冥顽不化的东西硬得不像样,钢棍似的撑在裤裆里,蠢蠢欲动地向他索求着什么。囊袋鼓胀得厉害,液接近满溢,却没有射出的助力。它渴望omega紧致的甬道,迫切地想被吞裹、吮吸,从根部摩擦到头部,然后尽情地射空一切。
它箭在弦上,一秒也等不了。
但是
去他妈的!
现在掌控这个身体的人是我,我什么都不会给你!
郑飞鸾重重一拳头砸在方向盘上,身体后靠,用力压住椅背,死咬牙关,借此抵抗体内汹涌的欲望。
嘀!
喇叭猝然发出了尖锐的鸣响,一遍遍回旋在长街上方。
他看向后视镜中的自己,感受熟悉又陌生:胡子拉碴,目含血丝,未消退的欲火在眼中熊熊燃烧,浑然是一头困于发情期的野兽。
这就是“他”寻偶的样子?
太丢脸了。
郑飞鸾猛喘了几口气,闭上眼睛,开始深而缓地呼吸没事的,他已经清醒了,残留的寻偶欲望会随着“他”的沉睡而淡去,不会影响他太久。
可是事与愿违。
闭眼之后,无数迷乱、香艳的画面在虚空里晃动,让他的性器变得更硬。
他看见了他的夜莺,他们放平皮椅,在车子后座狂欢。小夜莺脱得一丝不挂,含羞带怯地骑在他腰杆上颠弄,臀间的小洞将他含得极紧,瘦薄而白皙的身子就像深海里的一艘船,舷抖帆摇,左飘右荡,随时可能倾覆。
车内满是动听的呻吟,忽远忽近,一会儿紧绷如弓,一会儿酥软如棉,魅惑地环绕在耳边,勾着他的心起起落落。
舌尖濡湿,嘴唇干燥,一粒红痣点在胸口,像玫瑰色的血珠,诱着他去亲吻。
激烈动作间,小夜莺弯翘的发梢颤了颤,抖下一滴热汗来,正巧落在他唇边。他用舌尖舔去了,甘甜的滋味一路舒爽到心脏。一刹那他欲望爆发,根本控制不住自己,伸手扳过那截脖子,张嘴狠狠地咬了下去。
就在浓郁的omega信息素扑入口鼻、即将安抚他所有躁动的时候,幻觉化作一阵尘烟,消散不见了。
车窗外,大雪在无声飘降。
郑飞鸾坐在阴影里,胸膛起伏,呼吸已然乱成了一盘散沙。胯间那团血肉正凶悍地挺立着,将布料顶出了更明显的轮廓。
就在刚才微妙的一念之间,他突然明白了寻偶的感觉:高潮成结的前一刻他失去了怀里的omega,整个世界在濒临坠毁的情欲面前一文不值。心脏充血,阴茎持续勃起,强烈的射需求碾碎了一切所谓理智,只剩下寻找的本能。
谁也拦不住他,除非把omega安然无恙地送回他身边。
所以……
一些记忆的片段影影绰绰闪回。
所以他在十一月末的午夜出了门,冒着严寒,茫无目的地驱车飞驰一整夜,转过了几百个街角,耗空了一箱汽油,却寻觅未果。他在绝望中倾斜着冲上路旁的石砖步道,被消防栓和路灯死死卡住,一道惨烈的刮痕横贯了前后车门。
车子熄了火,温度迅速下降,视线开始变得模糊,眼皮也沉沉地盖了下来。
他知道天快亮了,属于他的时间要结束了,可即使在失去意识的前一秒,他仍然固执地盯着对街一扇幽黑的窗户,盼望它能亮起灯光。
何岸,这是你住过的地方。
在你消失后,我来了这里几十次,每一次迎接我的都是一间灰尘浮扬的空屋子。我不知道你去了哪里,所有关于你的消息都石沉大海它们总是在天亮后抵达,而那时的我在沉睡,阻止不了“他”把一切删空。
何岸,我只是情欲催生的人格片段,零零碎碎,昏昏沉沉,时常拿捏不准轻重。最近这半年来,我的脑子里灌满了你,你让它变得笨拙、迟钝、木讷,许多之前我能轻易做到的事,现在都力不从心了。
越想你,就越寸步难行。
属于我的时间太少,后半夜的几小时不够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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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开渊江,去往更远的地方。我只能几经周折买下这间屋子,让它永远空着。如果你哪天想回家了,就推开虚掩的房门,让它亮起温暖的灯光。
我会看见的。
我会在你回家的第一晚,就过来亲吻你。
车载石英表定格在5:29am,他疲倦地趴在方向盘上,合上了一夜未闭的眼睛。
一分钟后,分针轻轻推进了一格。
郑飞鸾被刺骨的寒冷唤醒,再度睁开了眼睛。
车外正飘着雪,面前是一条宁静而陌生的长街,街对面有几栋破旧的居民楼。他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出现在这儿。凌晨五点半,所有人都在熟睡,每扇窗户都黑洞洞的,像涂了不透光的黑漆。
没有哪一扇看上去与众不同,也没有哪一扇应当与众不同。
闪回的记忆令他感到不适。
他在车里沉默地坐了十多分钟,然后推开车门,踏上了路边松软的积雪。他抬起头,望向对街奶茶店上方一扇雨篷残破、烟灰黏着的窗户,嘲讽地笑了声。
你就花我的钱,买下了这么破陋的地方?
看样子,你是真以为他能回来。
放心,只要我不松口,你的omega这辈子都踏不进渊江一步。再怎么废寝忘食地找下去,结局都是一样的。
我不喜欢的人,容不得你硬塞到我床上。
西郊不比市区热闹,偌大的街道上只有一家罗森便利店24小时营业。郑飞鸾走到门口,掏了掏裤袋,没发现钱夹和证件。
也是。
满脑子只剩交媾的alpha,血液全往脐下三寸流,哪儿能要求这么多?
值得庆幸的是,大约为了能在心爱的omega面前保持良好的形象,“他”出门前用心打理了一番衣着,没害郑飞鸾穿着一身睡衣去便利店求助。
值夜的店员十分戒备,用怀疑的目光打量郑飞鸾:“借手机?你自己的呢?”
郑飞鸾摊手:“抱歉,出门太急,忘带了。”
“这……”
三十年来第一次被人从高处俯视,对方还是个打零工的beta小店员,郑飞鸾自然不爽快。但他不能发作,除非他愿意穿着单薄的衬衣冒雪步行十几公里。所幸俊朗的皮相和体面的衣着为他增加了可信度,店员想了想,决定日行一善,把手机借给了他。
太阳初升的时候,司机终于开车赶来,将郑飞鸾接回了市中心的住处,路边熄火的车子也一并拖走了。
这一夜的混乱结束在黎明到来时,急遽恶化的寻偶症却才初现端倪。
从这天起,郑飞鸾再也没在自己的床上醒来过。
他醒在形形色色的街角,有时是市区,有时是荒郊,唯一的共同点:周围永远坐落着一栋又一栋廉价的出租屋。
江祁曾经提醒过他,失去理性后的“他”为了找到omega可能会“动用一切办法”。于是他会在每晚入睡前拔出sim卡,锁进抽屉,以防惊扰到不该惊扰的人。但即便所有出路都被严密地堵死了,寻偶行为还是没有停止。
因为迟迟得不到信息素安慰的“他”开始奉行一种极其简单,同时也极其荒诞的逻辑:
之前每一次与何岸做爱都是在廉价的出租屋里,所以,何岸一定还藏在类似的地方,等着“他”去找。一天不行两天,一年不行两年,直到翻遍所有的出租屋。
无比可笑,但足够固执。
每当在街角突兀地恢复意识,郑飞鸾都会感受到一种密不透风的绝望,像被什么牢牢卡住了脖子,胸闷,气短,死活挣不脱。
他终于发觉本质上他是在和自己对抗,他有多强硬,对方就同样有多强硬。区别在于他要的太多,而对方除了omega什么都不要,不计得失、不算利弊,一根筋直怼到底。
比偏执,他才是注定的输家。
更可怕的是,寻偶情绪有着极为绵长的惯性。有时明明已经恢复了清醒,浓烈的情欲却一直散不开。那种求不得的极度空虚只要沾染一点点,就像老烟枪犯了瘾,会一路痒进骨头缝里。
他不是圣人。
他有欲求。
尤其当心里明确装着一个人的时候,这种欲求有的放矢,就像洪流冲向唯一的宣泄口,一发不可拾。
某一次在街角醒来,郑飞鸾又想起了那场露水姻缘。
他倦乏地望着路灯下飞扬的大雪,忽然觉得,他的小夜莺应该是很适合毛衣与围巾的。米白色,纯羊绒,裹着一张清秀的脸,脸颊染着淡淡的绯红,一半是羞怯的心,一半是头顶红伞落下的影。
他会转过那个街角走来,积雪甘愿为他碎裂,化作一串雀跃的脚印。轻轻的,像花苞打开的声音。
郑飞鸾攀着方向盘,全神贯注地等待着。片刻后突然耐心丧尽,开门下了车,大步朝街角奔去。
可街角空无一人。
怎么会呢?
他的小夜莺一定还撑着红伞在附近徘徊,说不定就躲在下一个街角,或者某条不起眼的小巷子里,等着他去找。
天寒地冻的,不能让体弱的omega等太久。
郑飞鸾心急如焚,回到车内发动引擎,顾不得看一眼见底的油量,直接一脚油门踩到了底。漆黑的车身立刻化作一道幻影掠过街角,轮胎冲飞碎雪,在两侧各自散作一弧迷眼的白雾,嚣张地铺满了整段街道。
但是下一秒,伴随着巨大的刹车声,车子在马路中央突然刹止了。
郑飞鸾紧握方向盘,脸色煞白,冷汗从额角滑落下来。
他拼命回忆刚才的每一个细节,却发现根本无法分辨车子冲出去的那一刻,自己究竟是不是清醒的。
第二十八章
十二月初,郑飞鸾签下一叠文件,让渡了久盛的管理权。
稳坐多年的首席以休假为由离职,韬光养晦的郑大少爷潜龙上位,带动高层改组,势力洗牌,消息一经传出就在集团内部引发了爆炸性轰动。流言蜚语一条一条井喷似的往外冒,再借郑氏兄弟不睦的传闻渲染一波,可谓有板有眼、纷呈。
而对董事会来说,郑飞鸾的离开并不算一件值得惊讶的事,因为他是在临时提召的会议上主动请辞的。
那场会议其实只有一个目的,就是罢ceo。
他的狂躁与易怒早有征兆,持续低迷的神状态也已经不能胜任高强度的决策性工作。就算郑弘明没有抛出那道选择题,一旦出现决策失误,他迟早也要面对来自董事会的诘难。自己提出“休假”,至少可以走得体面些。
没有人会天真到相信一个野心勃勃的alpha会为了“休假”在权力鼎盛时期隐退,但同样的,也没有人能否定它。无论如何,它至少藏住了寻偶的秘密,使郑飞鸾以零污点的历史退出了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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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管理层。
整个权责交接的过程,郑飞鸾一直保持着沉默。他以为自己可以平静地承受这一切,然而每签署一份文件,他都清晰地感觉到护身的盔甲在碎裂。
签下最后一个名字之前,他握笔沉思了很久。
这一笔落下去,他的哥哥就将获得权力,崭露头角,而自己会从五十五楼的ceo名牌上被抹去,从此不再拥有实权,也不再是父亲心中唯一的继承人。
是谁把他拖入了这步境地?
是那个模样温顺、看似毫无威胁的omega。
与何岸在咖啡厅交谈的那天,他是绝对强势的一方:手握广远的人脉,背后矗立着二十九座巍峨城池,而对面只是一个连三十平米毛坯房都买不起的omega。双方差了不知几个阶层,他视何岸为笑话,不屑于把他当成“弱点”,以至任意欺辱。
才一年多,当初那个不起眼的“弱点”竟然蔓生开来,瓦解了他拥有的雄厚资本。
想来也是讽刺。
时钟滴答,贯穿了会议室里冗长的静谧。几十束视线从不同方向投来,汇聚成难以忽视的压力,沉甸甸往郑飞鸾肩头上压,催促他尽快签字放权。
郑飞鸾抬起头,看向主席位上的父亲。
郑老爷子也气定神闲地望着他,一只手伸直了搁在桌上,另一只手搭着转椅,苍老而矍铄的眼睛带着三四分笑意,见郑飞鸾看过来,便略略勾了一下嘴角,就像一个胸有成竹的父亲笃信他的孩子会在最后关头认错。
郑飞鸾知道,他还有反悔的机会。只要肯低头服软,答应接何岸回家,他可以立刻取消这一次荒谬的“休假”,重新拿回属于他的东西,让一切回归正轨。
他动摇了。
那是他为之呕心沥血付出了十二年的久盛,是他几乎全部的生活和事业,为了一个他压根看不入眼的omega而放弃,真的值得吗?
说到底,那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omega而已啊。
笔尖悬停在纸上,迟迟没能落下去。
郑弘明就淡定地坐在原处,不催不扰,给他充裕的时间思考。董事长不发话,会议室里自然没有第二个人敢吱声,都耐着性子等他做决定。
突然,郑飞鸾挥笔签下大名,把笔往桌上用力一拍,推开椅子,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久盛。
他接受了清空的日程表,也接受了无人问津的社交。
从前靠秘书心规划才能勉强挤出一点的闲暇变成了大段大段的空白,如同汪洋里的水,多到吞没口鼻,又毫无意义。
想找人谈谈心,可一直以来他独断专行惯了,从不需要征求别人的建议,临到积了一肚子话无人倾诉,才发觉身旁一个交心的朋友都没有。倒是有几只燕雀不知从哪儿飞来,谄媚阿谀,投怀送抱,说愿意为他排解寂寞。
郑飞鸾明白他们为何而来。
他的确离了职,但手中仍握着久盛7%的股份,名下房产十几处,账户里有可以挥霍几辈子的个人资产,称得上是一块遭人惦记的肥肉。先前他忙于工作,无暇谈情说爱,现在进入假期,有了大把的空闲,枕畔又恰巧无人,正是适合见缝插针的时候。
于是不该来的纷纷来了。
他慵懒地笑了笑,问小雀儿想要什么,小雀儿回答:“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你开心。”
他点点头,然后叫来张婶,礼貌地把人撵了出去。
没有谁会不计回报地为一个陌生人付出,有所求不如直说,愿意给的他自然会给。无辜装过了头,等同于把对金钱的渴望赤裸裸写在脸上,最招人厌恶。
每天晚上他都独自入眠,只是睡前,他会在枕边放一枝铃兰花。
开始是一枝、一束,慢慢变成了一篮、一屋。他越来越离不开那味道,整日整夜和衣躺在床上,神颓丧,如同一截死气沉沉堕入了沼泽的腐木。
张婶舍不得他总闷在屋里,想帮忙开窗通风,手刚碰着窗框就被厉声呵止了。
“我没事。”
他望着天花板,语气无比淡漠。
再浓再呛,这味道也是瘾君子的救赎,没了花香安抚,他甚至连一场饱觉都睡不好。可铃兰终归只是何岸的替代品,救得了他一时,救不了他一世。安稳日子过了没几天,他就又一次旧症发作,在大雪纷飞的街头醒来。
天地方圆,只有他和孤单的影子。
郑飞鸾索性认了命,自暴自弃地往车内扔了大捆现钞,任“他”漫无目的四处奔浪,醒了就拿钱打车回家,把空油的豪车像垃圾一样丢在路边,至于是被拖还是被砸,他通通懒得管了。
那天深夜,他正混沌地睡着,半途被一阵剧痛惊醒了。
入目是无边无际的强光,强光中晃动着几根白炽灯裸管,刺得人眼疼流泪。他下意识摁住眉心,闭了眼,灯管的残影青红交替,委实令人晕眩。片刻后睁开眼,就看到他的哥哥正气喘吁吁站在面前,头发凌乱,衣服起了皱,唇角一块深色的乌青,表情凶恶又狼狈。
他搞不清发生了什么,随手抹了把唇角,当即就疼得“嘶”了一声,再往手背上一瞅,湿漉漉的全是血。
看这架势,兄弟俩分明刚练完一场大的。
郑飞奕见他半途手,表情还有点发愣,不由冷笑道:“怎么,醒了?认出我这个哥哥,不打算揍死我了?”
“……哥?”
郑飞鸾环顾四周,他们正在地下车库里,郑飞奕挡在他和车子中间,用身体堵住了车门。空气中充斥着相互对抗的alpha信息素气味,浓度高得惊人,仿佛砸开了两只信息素萃取瓶。
他问:“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郑飞奕哂笑,“门外蹲着好几个记者,要不是我拦着你,你现在已经大摇大摆开车出去给他们提供新素材了!”
他粗暴地把一只信封捅进郑飞鸾怀里,高声道:“好好看看里面的东西,你还要不要形象了?”
信没封口,十几张罚单一股脑飞了出来,白花花落了一地。除了罚单还有一大叠照片,少说三十张,清一色都是凌晨的街道偷拍。
在这些照片里,郑飞鸾看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自己。
他会不顾形象地坐在路牙上,揉着头发,一脸迷惘地望向街道尽头;
他会背倚灯柱,仰着头,目不转睛地盯着一扇黑灯瞎火的窗户,眼里有近乎天真的期待;
他甚至粗鲁地拦住了一个路人,捏起对方的下巴想看清脸,在被一把推开之后,显出了不知所措的样子。
……
是么,这就是“他”寻偶的丑态?
低智商,没戒心,做事全凭胯下二两肉,从来不计后果。
想来也对,只有这种心智残缺、没见过世面的alpha,才会把一个再普通不过的omega当




最佳契合[ABO] 分卷阅读45
成此生挚爱。
第二十九章
郑飞鸾厌恶地掸开了那些照片,说:“东西既然在你手里,想必你已经压下去了。这次谢谢你,但我现在不需要什么形象,爱做什么做什么,不劳您心。”
郑飞奕眉头一皱,朝他逼近一步:“你当然需要形象你的神问题要是爆出来,久盛的股价会受影响。”
“怎么会?”郑飞鸾嗤笑,“我已经和久盛没有关系了。”
“别他妈给我装傻!”郑飞奕一把揪起了他的衣领,“你就算离职十年,也和久盛脱不了干系!”
郑飞鸾撇嘴一笑:“所以你才好心地跑来帮我善后,是吗?”
多么简单易懂的一层逻辑。
权责交接已经完成,众星拱月的那个人换成了郑飞奕,但在大众的认知里,代表了久盛十多年的那张脸还是他郑飞鸾的。他可以麻醉自己接受如今的落魄、顶着一下巴乱糟糟的青胡茬见人,郑飞奕却不能。
整个久盛都不能。
也难为了刚上任的郑大公子,白天日理万机,晚上还要为了集团形象亲自给前任拾烂摊子。
郑飞鸾拍了拍兄长的肩,轻慢地说:“代表不了久盛,那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想让我和久盛没有关系?很简单啊。去接受杂志采访,去出席所有公开露面的活动,大张旗鼓地告诉他们久盛已经是你的了,到时候谁还会在意我的形象?”
说到这里,他极冷地笑了一声:“哥,我是在帮你。我越落魄,你就越光鲜,越能把久盛牢牢地握在手里,这样难道不好吗?”
“好个屁!”郑飞奕勃然大怒,“还当我是你亲哥吗,跟仇人说话也不过如此吧?你真是从小顺风惯了,没服过软,不知道骨头折了是什么滋味。我也是alpha,我被你踩在脚下踩了三十年,要像你这样伤着点自尊心就要死要活地折腾,我他妈早疯了!”
“那是你懦弱,不敢正面跟我抢!”
“你以为你是靠什么赢的,实力吗?无非是天生的信息素罢了!从前你靠着信息素一路爬上去,现在又被信息素一把拽下来除了跑到街上发疯,你就没反思过为什么吗?”
争执声回荡在数百平米的车库里,兄弟俩怒目对视,恶狠狠地盯着对方,像要把人的眼珠给剜了。
他们都是天生的犟脾气,谁也不肯先退一步。
最后还是郑飞奕咬牙缓了缓怒意,让冲头的热血冷静下来,低头捡起散落一地的照片,一张张装回信封,用力塞给了郑飞鸾。
“一个月开废四辆车,再这么梦游下去,你迟早要死在路上!昨天我回了一趟家,爸爸问起你,担心你离开久盛以后会太消沉,我替你瞒过去了,说你一切都好。郑飞鸾,今天这些罚单和照片我可以帮你压下来,明天再有罚单照片,我还是可以帮你压下来,但哪天你要是出车祸死了,我可没那个能耐帮你撤讣告!”
他顿了顿,厉色道:“你大可以继续浑浑噩噩地混日子,满大街找人,找到你的灵魂伴侣为止。但你给我记住,你的命不是自己一个人的。爸爸年纪大了,受不起惊吓,你要是害他成天为你提心吊胆,老爷子能让你一辈子回不了久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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