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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契合[ABO]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十九瑶
他们还远远不到谈原谅的地步,何必尝试什么温存的安慰?
郑飞鸾懂omega的意思。
他想解释,然而无意作伥,确行恶事,伤害已经造成,甚至此时此刻他还占着这具身体,又有什么脸面向omega辩解所谓的“迫不得已”?
郑飞鸾只好把一颗冒进的心往后了,拉过被子,严严实实盖住omega赤裸的身子,用滚烫的胸膛温暖他。与之前完全不同的alpha信息素流淌出来,温和,宽厚,像燃了一柱幽室檀香,在极短的时间内安抚了omega受创的神,帮他重归安宁。
omega放松下来,靠着郑飞鸾的胸膛,轻轻浅浅地呼吸着。许久,他才咽了咽嗓子里的湿意,张口说了第一句话:“飞鸾,你不能总这样……”
顿了顿,又说:“总这样的话,我真的不知道……不知道该不该原谅你了……”
郑飞鸾只觉心脏猛地一缩,那血肉跃动之处似是被一只手抓住了,又闷又窒,久久泵不出一滴血来。他惊愕得哑口无言,完全理解不了omega无底线的宽容。
或者说纵容。
宝贝,你为什么还要犹豫?
无论这具身体的主人和你是什么关系,无论他会不会在满足凌虐欲之后换上一副懊悔的面孔讨好你,你都不该一次又一次地原谅他。
你根本不该对他抱有希望,因为他真的就像是……
一条狗。
一条狡猾的恶犬。
郑飞鸾从不出言侮辱一个陌生人,但是这一刻,他发自内心地认为那就是一条狗发情时六亲不认,张口撕咬,不惜靠暴力迫使对方臣服。一旦性欲获得满足,就披上一层护主良犬的皮,愉悦地摇起尾巴,蹭弄、舔舐,以一种猾黠的手段博求宽恕,然后在未来的某个时刻死灰复燃、故技重施。
如果omega怕伤了后者的心,不肯斩断关系,就注定要被前者无尽地折磨。
不。
你不能心软。
施暴的人是他,理应为之付出代价的人也是他,绝不是无辜的你。
你,是应该跟我走的。
第三十二章
这些话omega终究没能听到,因为在郑飞鸾开口之前,未散的疲倦就再一次带走了他的意识。
郑飞鸾伸出手,碰了碰他翘在空中的、可爱的发梢。
乖。





最佳契合[ABO] 分卷阅读49
你今晚累了,枕着我的胸膛好好睡一觉吧。等明早天一亮,我会为你处理好所有事情想离开你的alpha也好,想抹除信息素标记也好,只要有我在,没有什么值得你害怕。
omega睡得沉,无意识咂了咂嘴。郑飞鸾搂着他,在肌肤紧贴的热度中依偎着睡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黑夜化开,天光微明,袅袅的薄曦淡了窗景。隔着一条街,建筑物显出了高低层叠的轮廓,白皑皑的,都盖着一夜落雪。楼下传来一阵由远及近的车轮碾雪声,不出一分钟,有人“蹬蹬蹬”跑上楼,敲响了过道那头的铁皮门。
郑飞鸾被噪声吵醒,正粘着眼皮在那儿发困,忽然意识到胸口安稳的重量不见了。他心里一慌,撑床坐起,就感觉眼眶蓦地一热有只手捂住了他的眼睛。
是omega清甜的气息。
那只手一寸一寸慢慢抬起来,雪亮的光线也一寸一寸慢慢从指缝漏了进来。
等适应了刺目的耀光,郑飞鸾才看清天花板上悬的是一盏裸灯,光秃秃的,没有纸罩子,惨白的冷光射向四面八方omega这么做,是怕灯光伤了他的眼睛。
“飞鸾,早。”
omega回手,裹了裹披肩的毛毯,朝他眉眼一弯,露出了两粒虎牙尖。
郑飞鸾点点头:“早。”
于是omega扬眉笑开了。他真的是一个容易满足的人,好像只要一声温煦的“早”,就能抹去一整夜不堪入目的痛苦记忆。
“飞鸾,你该回家了。”他又说,“有人来接你了。”
郑飞鸾一把攥住了他的手腕:“不!”
“别倔啊。”
“不。”
我不回家。
没有你的地方叫什么“家”?
这儿再小再暗,我也甘愿长长久久地住下去。我知道你也同样舍不得我,你的眼眸里分明是有爱的,可你为什么要克制它?为什么非要赶我走?
omega神情微凝,扭头望向了窗外。
远方的曦光映入他的瞳仁,比刚才悄然亮了一度,像是某种无声的警告。
“飞鸾,别倔了。”
他轻声说,多少带着些祈求的意味。
屋外的人又连拍了好几下门,郑飞鸾只得松手,放omega去开门。
锁扣“咔哒”一声,紧接着,一个热闹嗓子夹风带雪地灌了进来,跟大冬天早上掀了热气腾腾的蒸屉盖子似的:“怎么回事,又搞成这样?他能不能一那身熊劲?人呢,醒了没,我去抽他俩大耳刮子!”
郑飞鸾一听那声音,整个人瞬间清醒了九分。
程修?!
程修当了他四年的助理,嗓音本身又极有特点,控制住了是热情,没控制住是聒噪,总让人忍不住想喊“闭嘴”。郑飞鸾对此熟悉得不能再熟悉,断然不可能认错。
但是……程修怎么会上这儿来?
脑仁突地一阵酸疼,额角窜了筋,隐隐抽痛。
郑飞鸾抬手按了按太阳穴,还没等想出个所以然来,就见那位已经辞职一年的beta助理大步冲进了卧室,周身杀气腾腾,看样子是真想抽他俩耳光。
他当然不打算理睬,冷眼相对,威厉地压了压眉峰。
小助理见状,虚张的气势一秒漏光,在距他两步远处来了个紧急刹车。
“唉,还真不敢打,见脸就怂。”刹车不够,程修又倒车半米,很是尴尬地抓了抓头发,回头看着omega,想尽办法给自己找台阶下,“其实也不能说怂啊,就是……谨慎,谨慎你理解吧?这万一要被发现了,我下半辈子就没地儿混了。贷款还没还完呢,市中心的房子,三室两厅,带个大露台,以后娶媳妇用的,一巴掌下去扇没了,多不划算。”
说完还一脸惋惜,忿忿不平,像是被十个大老爷们拦住了才没打着的样子。
“继续吹。”
omega跟在后头进来,照着程修的后脖子就轻拍了一巴掌,拍出了一声装腔作势的“嗷”。
他捡起散落一地的衣裤,抱着走到郑飞鸾身旁,对程修说:“我要帮飞鸾换衣服了,你避一避?”
程修不满地撇嘴:“谁稀罕看他,身材好了不起啊。”
他嘴上不饶人,却有颗实打实的豆腐心,吐完槽就主动闪进卫生间里去了,没让omega为难半点。
郑飞鸾看着他们熟稔的互动,只觉脑仁越来越疼。
看样子,程修和小夜莺已经认识了很久他们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又是因为什么机缘结识?这间窄小的出租屋里诡异的地方太多,处处都透着难以言喻的违和,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omega察觉到他的紧张,便释放出了温和的安抚信息素。
“飞鸾,没事的。他叫程修,是你的私人助理,来接你回家去。”omega轻轻抵着郑飞鸾的额头,用手指摩挲他的眉毛,一双深褐色眼眸明亮温柔,比琥珀还要清澈,“你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不能总在我这儿待着。你放心,我不会消失的,我会一直在这儿等你,只要你想回来,就随时可以回来。”
郑飞鸾的本能依然排斥离开omega这件事,但他看出了omega笑容中的不得已,只能勉为其难同意了。
omega为他穿好衣裤,然后起身拉开柜子,摘下了一件厚重的黑大衣,说:“把外套也穿上吧,外面还下着雪呢。”
郑飞鸾依言穿上了它,却不由皱紧了眉头。
他记得这件切斯特大衣。
它是前年入冬时燕宁送他的礼物,他只穿过一次。今年十月的秋季慈善拍卖会上,他征得燕宁同意,已经把这件大衣捐掉了。可是现在,它竟然挂在了omega家的衣橱里不可能是omega买回来的。按omega的生活质量,就算拍卖价去掉两个零也负担不起。
所以,到底发生了什么?
“飞鸾,咱们下楼吧。”
沉思间,omega已经把自己塞进了一件羽绒服里,缩了缩脖子,喊出程修,然后牵着郑飞鸾的手出了门。
下楼的这一路,郑飞鸾的不适感越发强烈了:楼梯、过道、缺门的垃圾箱、窗台上半死不活的月季花……这些画面出奇地眼熟,从前似乎都曾见过。
而当程修推开楼道门的时候,郑飞鸾在纷飞的大雪中看到了一辆根本不该出现的车。
他的亚光迈巴赫。
上周“他”开着这辆车大半夜出门寻偶,撞废了车灯和前盖。此刻它应该正躺在修理厂,等待着德国运来的一堆原装配件。
等一等。
程修,大衣,车……
去年,今年十月,上周……
在逼人晕眩的混乱中,郑飞鸾扶着持续作痛的额头,终于扯住了一线关键的蛛丝马迹他所经历的不




最佳契合[ABO] 分卷阅读50
是现在,是过去。
这一座名为时光的老钟,锈钝而迟缓。它逆向转动指针,拨回了过去的某一天。
天际即将升起的,是一轮已经落下的太阳;天空正在扬洒的,是一场已经融化的大雪;此刻陪伴在他身边的,是已经离开了他的人。
程修早他们一步上车,打开空调,烘出了一玻璃白蒙蒙的水雾。
等车里暖和了,omega才领着郑飞鸾从铁门后出来,一同坐了进去。他给郑飞鸾系好安全带,道了声再见,转身正要下车,突然被一股蛮横的力量拦住了腰。
“飞鸾?”
omega有些无措。
郑飞鸾紧紧抱着他,胳膊用力到发颤,下巴一片短而硬的胡子不断蹭弄他的脖颈,心里弥漫开了巨大的恐慌。
告诉我,你是属于现在的,不属于过去,对不对?
你是我上个月才在“鸟笼”捉来的一只夜莺,你偶然闯入了我的房间,基于百分之一百纯粹的缘分,和我的过去没有一丁点联系,对不对?
可耳畔有个冷漠的声音在说:郑飞鸾,别骗自己了,你明明知道他是谁。
如果过去的记忆是一幅花纹繁复的旧拼图,那么omega就是其中一片突兀的纯白色块。你知道纯白不可能是真相,他真实的样子藏在反面,那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曾在你记忆里鲜活过的身份,只要翻开它,一切诡谲之处都会变得顺理成章。
但你不敢。
你空有所谓叱咤商界的一腔魄力,实则懦弱不堪,连自己的omega都无胆面对。
郑飞鸾的脑仁又开始剧烈作疼,倒抽了一口冷气。就在这时,他手中被塞入了一样暖和的东西,又轻又软,摸起来舒服得很。
“飞鸾,你留着这个吧。”omega背对着他,低着头,小声说道,“回家的路有点长,你抱着它好好睡一觉,等醒过来,不记得我了,就没那么舍不得了。”
然后,omega一根一根掰开了他搂腰的手指,也不回头多看一眼,慢慢挪到了车门边。
郑飞鸾看向手里的东西,那是一块橘红色的小毛毯,绵软蓬松,带着若有似无的信息素清香应是omega的贴身物。
就在微妙的一瞬间,他突然发觉,这香味有些别样的熟悉:不是陪伴了他一夜的那种熟悉,而是更久远的、根深蒂固的、几乎浸透到骨血和记忆中的……
一道惊电在眼前白亮亮劈过,郑飞鸾攥着小毛毯,整个人都愣住了。
是铃兰。
是让他上了瘾,也给了他救赎的铃兰。
他偶然在“鸟笼”遇见的一个omega,到底有多大概率碰巧拥有罕见的铃兰香?
外头风雪凄迷,疏剌剌的烈风赶着大雪铺天盖地飞舞。车门被冻得紧实,omega了好些力气才推开,冰凉的雪粒子立刻迎面扑了进来。
他正准备弯腰出去,驾驶座上不知在倒腾什么的程修扭头喊了声:“何岸!”
“嗯?”omega回头,“怎么了?”
这两个字让后座的郑飞鸾一瞬间褪尽血色,他僵着骨头看向omega,黏腻的冷汗淌下来,密密地敷了一脊背。
程修刚才叫他什么?
何岸?
这平凡的名字像一柄匕首,寒光熠熠,在叫出口的同时凶狠地刺穿了人的血肉。
程修指了指副驾驶,示意omega过去坐。omega便冒着风雪绕到前边,低头钻进车里,“砰”一声关上门,搓了搓掌心,呼出了一口白森森的热气:“好冷啊……叫我什么事?”
程修故作神秘,打开储物盒,从里面扒拉出了一只鼓鼓囊囊的信封,双手捧着交给他:“来,拿着,送我们何岸的冬至礼物。”
何岸。
清楚明确的两个字,第一个字二声,第二个字四声,以明快的开口音尾。
脆泠泠,俏生生。
前窗的光线一刹雪亮,千百倍耀眼起来,映照出了omega的眉眼。郑飞鸾的视野却一片模糊,什么也看不清了。
那块纯白的拼图,终于当着他的面被人翻了过来。
第三十三章
程修给的信封很厚实,白纸底下透着一抹粉红,一看就装满了钱。
omega不肯,程修硬是掰开他的手指塞了进去:“拿着,把家里空调修一修。你那老破房子,墙壁薄,没地暖,窗户还漏风,我一进去鸡皮疙瘩掉一地。今年冬天这么冷,不修空调,你打算怎么活?”
“真的太多了,我……我不能拿。”
omega说什么也不答应,交回信封就想开门走人。程修眼疾手快,扬手“啪”地一拍,把四扇门全锁了。
后座高度紧张的郑飞鸾这才稍稍放松下来。
刚才,他的第一反应也是去按门锁出租屋冷得不像话,昨晚两个人相互依偎着才勉强熬过一夜。自己这一走,少了alpha炙热的体温在旁,omega形单影只,怎么挨得过渊江的严冬?
可他的身体不受控制,指尖微动,却抬不起一双沉重的手。
幸而程修与他不谋而合,及时将omega留在了车内。
omega折腾了半天也没推开车门,怕弄坏车子,不敢胡乱使劲,只得坐回原处,努力解释道:“程修,我没那么怕冷,就算真受不了,我自己手里还有积蓄,可以找师傅修空调的……”
“得了吧,你那点儿积蓄顶个屁用,全加起来还没你男人一身行头贵,扯他一条领带够你吃半年的。”程修一点不给omega留脸面,嘴刀子“嗖嗖”直往他心坎上招呼,抓起信封又塞了过去,“拿稳了,别跟我客气。”
omega还是不让步:“程修,别这样,我不能拿你的钱……”
他再三推拒,程修却没生气,反倒噗哧一声笑了,伸手指了指后座的郑飞鸾,对他说:“有句话怎么讲的来着?羊毛出在羊身上。等会儿你家alpha醒了,我立马提加薪,上回眼皮都不眨直接薅下来一千八,这回怎么也得薅两千你想想,要是没有你,我哪儿能加薪加得这么爽快,这钱是不是得分你一半?”
omega固执地摇头:“这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程修说,“咱俩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要活一起活,要挂一起挂,总不能我手里明明有钱,还让你冻病了。再说了,你跟他都已经这么久了,万一肚子里……”
程修意味深长地留了半句话,伸出手,在omega的小腹上摸了摸。
“我……”
omega微微一怔,也低头看向了自己的肚子。
他被触到了心底最柔软的部分,露出了比任何时候都温柔的神情,终于不再固执己见,下信封,郑重地向程修道了谢。
程修没




最佳契合[ABO] 分卷阅读51
脸没皮惯了,居然也罕见地不好意思起来,结结巴巴地说:“没、没什么,你修、修完空调,剩下的钱再买点营养品,下回缺钱了找我要,别、别客气。”
“没有下回了,就这一次,你还要留着钱还房贷娶媳妇呢。”omega眉眼含笑,一双眸子透着暖融融的热意,“程修,谢谢你。”
程修搔了搔头皮,忙不迭摁开了车锁。omega拢紧衣领,怀揣信封下了车。
坐在后座的郑飞鸾顿时焦急起来。
他还有太多太多疑问,想扳过omega的肩,用手指描摹他的每一寸肌肤,看清楚他的五官和样貌;想递上纸笔,让他一笔一划写下自己的名字,消除一切谐音的可能性;想紧紧地抱他一天一夜,从久远的相识问到今天,挖掘出记忆中那些被遗忘的部分,如有亏欠,或许还来得及偿还。
但他动弹不了。
他只能坐在车里,看着窗外朔风猎猎、大雪弥天。车窗被刷上了一笔又一笔粗糙的白漆,抹去了omega的踪影。
程修踩下油门,突如其来的加速度将郑飞鸾推到座椅靠背上,也将他拽离了泥沼般的梦境。
他猛地坐了起来,大口大口急促换气。
失速的心脏正在胸腔中疯狂跳动,床头时钟指向六点二十分,五小时以前,他刚和哥哥在地下车库发生了一场激烈的争执。
窗外似明非明,亮得极不真切。黑沉沉的密云压暗了天色,下一场席卷渊江的暴风雪又快来了。他看向枕畔,那儿悄无声息地躺着一枝铃兰。经过一夜,花瓣已经失水,却依然色泽洁白,余香幽淡。
他求救般地抓起那枝铃兰,放在鼻下深深一嗅,恐慌的情绪才在花香抚慰下一缕一缕散去了。
没事的,这一晚他没离开过自己的住所,更没去过那间萧索的出租屋。
一切都是梦。
是不怀好意的噩梦在制造恐慌,是“他”求而不得的怨恨展开了一场卑劣的报复。
就在这自欺欺人的念头冒出来的瞬间,郑飞鸾的额角针扎般刺痛起来记忆开了洪闸,大量模糊破碎的片段倾泻而出,一帧连着一帧扑至面前,密如湍流,吞没了他喘息的机会。
他们的第一次,是在一个暴雨倾盆的夏夜。
六月,或者七月。
那天他从头到脚淋得湿透,比一条流离失所的野狗还要落魄。他狼狈地投奔omega,一拳头一拳头捶开了那扇薄铁门。
omega见到他,惶惑而惊喜,匆忙迎他进了屋,搬出了唯一一张椅子请他坐。又怕他着凉,说要去给他拿毛巾擦干身体,却在转身的一刹被死死抵在了墙上。
然后,快感就那么疯狂地来了。
破天荒地简单,也破天荒地炽烈,源源不断,一股强过一股地打进郑飞鸾的神经,仿佛怀中这具身体不是其他,正是快感本身。冰凉刺骨的雨水一滴一滴往omega颈背上砸,顺着淌下去,湿透了皮肤。
两片蝴蝶骨在他眼前拉弓一样绷起来,单薄,雪白,瑟瑟发颤。
窗外炸开惊雷,天际劈下一道亮惨惨的闪电,映出了omega抓着墙壁挣扎的样子像极了狂风暴雨中仓皇逃窜的一只蝶。
后来,入了秋,入了冬,他成了这里的常客。
那些老酒馆的常客们,总爱在不顺心的时候登门买一杯烂醉,喝到酩酊失态,满嘴胡话,再继续回去过他们不顺心的日子,郑飞鸾的这杯酒却不一样。他总是神昏意乱地登门,压着omega大肆宣泄一场,把所有烦闷连同记忆通通抛下,再恢复清醒,去追求他青云直上的事业。
omega没有怨言,就像根植于苗圃的一株花,日复一日,只等着他来。
为他盛忧,也为他凋谢。
他在这儿的时候不怎么说话,可omega很喜欢跟他聊天,事后洗完澡,会亲手绞一块热毛巾,一边帮他擦拭身体,一边温温软软地念叨些什么。
偶尔,omega会拿来新买的商业杂志,翻到刊登着郑飞鸾专访的那一页,夸他的照片拍得好看,问题也答得漂亮。或者捧来一本诗集,说昨天读到了一首喜欢的诗,有倦鸟,有水岸,倦鸟栖岸,正巧与他们的名字相配,然后笑着说:“你看,你是倦鸟,我是水岸,你啊……注定要来我这里休息的。”
那一抹笑容浅浅的,幸福的味道藏在眼底,盛满了,只肯露三分浓淡。
积雪化开一季暖春的时候,omega得了一场胃病,腹部急痛,苍白着面孔吐得昏天黑地。
他以为呕吐是有了孩子,没顾得上去医院,一个人孤零零躺在家,忍过了最难熬的疼痛,甚至生出了一丝奢侈的希望。
他躺在郑飞鸾身边,虚弱地蜷成一团,伸出手,试探似的、轻轻勾住了他的手指。
“飞鸾,我要是怀孕了,你会喜欢吗?”他流露出了期盼的神采,“如果……如果我生下它,带着它去见你,你会认出我们,然后……接纳我们吗?”
郑飞鸾想立刻点头,抱紧他,说当然会,我要把你们捧在掌心里,呵护着宠一辈子。可是在被封存的记忆里,他犹如一具丢了灵魂的空壳子,麻木不仁地坐在床头,沉默不语,没给omega任何回应。
于是,omega眼中的光芒一点一点黯淡了下去。
“没关系……”
他动了动唇角,笑得苦涩而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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