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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契合[ABO]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十九瑶
许久,他往郑飞鸾身旁挪近了一些,偎着他的手臂,小声呢喃道:“飞鸾,你别为难,我……我们……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暖春过半,大病初愈,omega迎来了凶猛的发情期,而属于他们的那个孩子,也真的随着发情期一起来了是个命途多舛的女儿,从孕育到出世没受过亲生父亲一点照拂,就像郑飞鸾后来知道的那样。
当时,久盛的第一座海滨城堡还没走下图纸,郑飞鸾肩负压力,整天忙得废寝忘食。
他一直以为自己那段时间住在酒店套房里,可记忆给了他另一个答案:他陪在发情的omega身边,连续一周,整整七个夜晚。
却也只有夜晚。
因为白天,他依然是与omega毫无瓜葛的陌生人。
在黎明到来前,程修会想方设法带走他。那时omega的身体还是酥软的、滚烫的,烧着一炉子扑不灭的炭火,红潮满面,又那么孱弱无力,时时刻刻需要被填满,离开alpha哪怕一秒都不能活。
他第一次看到惯于隐忍的omega被可怕的情欲碾碎了尊严,跌在床畔,拽着程修的袖管不松手,凄厉地哭出声音来,哀求他网开一面,别在这个时候夺走自己的alpha。
程修红了眼睛,连连跟他说对不起,却到底守住了理智,没有心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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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在面前关上了,隔着一层薄铁皮,郑飞鸾听见omega在里面一声一声叫他的名字,哭腔浓重,还绝望地发着颤。
然后,就是长达二十小时漫长的分离。
发情的omega怎么能离开自己的alpha整整一个白天?
郑飞鸾不知道。
没有人舍得尝试,从来没有。
omega是怎样独自熬过那七个白天的,郑飞鸾迄今不得而知。他的记忆从凌晨两点开始,推开那扇门,会看到omega裹着一条湿淋淋的毯子,无声无息地蜷伏在过道角落,目光涣散,气息奄奄,要被alpha抱进怀里很久才能缓过来。
到后来,omega开始频繁陷入昏迷,根源竟是脱水和饥饿存放在冰箱里的浓缩营养液,他连一支也没给omega喂过。
发情期的omega比玻璃更易碎,全靠alpha悉心照料才得以熬过艰险,但寻偶期残缺不全的智力使郑飞鸾根本完成不了这样的任务,唯一能帮忙的程修也在白天被差遣得脱不开身。直到第三天,程修发觉omega面色苍白,体格虚弱得骇人,打开冰箱一看,营养剂居然原封未动,才慌忙拆开几支,匆匆灌进了omega嘴里。
谁也不敢相信这场兵荒马乱的发情期,真的在omega腹中留下了一条顽强的小生命。
这个孩子被omega视若珍宝,一天一天呵护着成长起来。她平平安安度过了六个月,长出了手脚,会动弹,会翻身,乖巧听话,从不闹腾……然而,就在初秋的那一天,她遭遇了幼小的生命中最大的一场劫难。
她从国外归来的alpha父亲,知晓了她的存在。
她变成了一窝见不得光的蛇鼠虫蚁,要被赶尽杀绝。omega护不住她,只能怀着她,提心吊胆地躲藏在城市夹缝里,白天不敢抛头露面,夜晚不敢安心入眠,躲一天是一天。
这个孩子最终出生在了去年的圣诞节,那天,猩红的床单洇透了omega的血。
……
是他做的。
都是他做的。
从两年前大雨滂沱的夏夜开始,记忆呈现给他的每一幕画面,都是他洗脱不去的罪名。
郑飞鸾望着手中那枝洁白的铃兰花,心脏骤然绞痛。胸腔闷得厉害,肺里的空气被一股脑挤空了,任他怎么大口呼吸都喘不过气来。
第三十四章
清早七点,淮阳路的“爱宠城堡”开了门。
笼子里猫打呵欠鸟打鸣,饿了一夜的狗扒着栏杆排排站,激动得狂甩尾巴。店长大叔挂上“营业中”的灯牌,拎起一袋狗粮开始放饭,还没喂几只,门铃叮咚作响,有人推门进来了。
这个点来客人?
“爱宠城堡”门面小,地段差,做的又是洗澡、吹毛、临时寄宿的小本生意,连待售的猫狗都有大半是捡来的,算不上高端宠物店,客流量向来少得可怜,更别提工作日刚营业就有人登门。
店长大叔正想着是哪位熟客来了,一转身,只见门口站着一个陌生的alpha。围巾大衣,肩头落着一层碎雪,个头高挑挺拔,表情沉稳端肃,往那儿随便一站就有股说不上来的威严气质,怎么看都和他家小店格格不入。
再瞄一眼停在门口的车,得嘞,三叉星徽,商界人士标配。
店长大叔放下了手中的狗粮袋子,上前一步,问道:“先生,想买些什么?”
alpha回答:“我想向您打听个人。”
打听人啊?
店长大叔生来一副热心肠,笑呵呵地点头:“您说您说。”
这位来访的alpha自然就是郑飞鸾了。他转头环顾一周,注意到了店里的相框装饰墙,大步走了过去。墙上悬着五排木头夹子,大大小小数十张相片,色斑斓,温馨可爱,都是“爱宠城堡”开业以来的美好回忆。
他的omega赫然就在其中。
相片里,omega正在给一条成年边牧洗澡。边牧顽皮,没等洗完就开启了抖水模式,抖得一屋子水珠四散飞溅。omega边躲闪边抬手挡脸,笑容灿烂开怀。
何先生,容我问一个问题,你在哪里高就?
在附近的宠物店,拐角那家,叫做“爱宠城堡”。
那天在咖啡店,何岸是这么回答他的。
“他……”郑飞鸾深深吸了一口气,指着照片问店长,“他叫什么名字?”
店长大叔爽朗答道:“他啊,叫何岸,人字旁那个何,不是三点水的河。以前在我这儿打过工,后来辞职了,走了有一段时间了。”
“何岸……”
郑飞鸾念着这两个字,目光变得沉郁而哀伤。
他曾百分百笃信何岸与小夜莺不可能是同一个人,然而当他在记忆中搜寻何岸的脸,想证明这一点时,却惊诧万分地发觉他不记得何岸的模样了。
那个其貌不扬的omega,仿佛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他的镇定被劈开了一道裂缝,越裂越宽,越裂越深,疯狂吞噬着他坚持的执念,直至镇定荡然无存。
郑飞鸾打开钱夹,取出了一叠大面额钞票:“这张照片,我想买下来。”
店长大叔一估金额,有点慌张:“太多了,使不得使不得!您要是真喜欢它,我送给您得了。”
“没关系,它值这个价。”
郑飞鸾不再多言,将钞票整整齐齐摆在柜台上,然后亲手从木头夹子上取下了照片。他端详着照片中omega定格的笑靥,有些艰难地问:“您还记不记得,何岸是怎样一个人?”
“他啊……勤快,心善,长得俊,不光店里的客人,连猫猫狗狗都喜欢他,要是换个性别,不是omega……”
说起何岸,店长大叔一下打开了话匣子:“说实话,他来应聘的时候,我原本是不想的。omega嘛,体质弱,还有发情期,我这做小本生意的经不住折腾,怕招进来了会耽误事儿。但这孩子太缺钱了,看着怪可怜的,我心一软,就给留下来了。没想到他特让人省心,对客人态度好,做事还有条有理,一桩一桩的滴水不漏,一个人干得比两个人都多……”
郑飞鸾追问道:“他很缺钱?”
“缺啊,怎么不缺?据说家里欠了一大笔债,急着还,书都没念完就出来打工了,只差一年毕业,可惜得很。”店长大叔摇头叹息,显出极为同情的神色来,“这孩子聪明,读的是渊江大学,还是挺出名的商科。家里这一遭灾,六七年算是白忙活了,就剩个谁都瞧不上的高中学历,也不知道下半辈子拿什么谋生。”
渊大的商科?
郑飞鸾是第一次听说这事,心情只能用“震惊”来形容:渊大的商科极分数线极高,又偏爱alpha,omega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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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连alpha的十分之一都不到,何岸得优秀到什么地步才能考上?
他曾当面耻笑过何岸的低学历,可是如果没有那场家庭变故,何岸应该早已顺利毕业,得到了一份体面光鲜的工作,或许就在久盛的写字楼上班……
“汪!汪!”
饥饿的比格犬在一旁嗥吠乞食,店主大叔抓起一把狗粮,丁零当啷填满它的饭盆,然后继续念叨了下去:“他赚起钱来太拼命了,遇上台风天、暴雨天,店里没客人,就跑去帮隔壁花店送花。隔壁正好也嫌天气差,想偷懒,就付个三块五块的跑腿钱,交给他去送。”
“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突然就怀孕了。怀了也不请假,照样大着个肚子在店里忙活,都没个alpha照顾他,问他怎么回事,死活不肯说。我那时候是真想辞了他,逼他回家休息,但这可怜孩子没积蓄,再丢了工作,以后拿什么养娃?我实在没办法,只好随他去了。”
郑飞鸾不忍再听,却逼自己问了下去:“后来呢?”
“后来?”店主大叔摆了摆手,重重地叹了一声,“后来祸不单行,大概惹到了渊江的哪个大人物,有权有势的,不许他在这儿住了,就连夜搬走了……走了以后没再回来过,开始还偶尔给我打电话,一次两次的,慢慢就没声儿了,也不知道他那孩子生下来没有……”
两人正说着话,内侧的一扇门突然开了。老板娘探出头来,戒备地瞥了郑飞鸾一眼,伸手一招,把店长大叔给叫了进去。
随即,屋里起了一场激烈的争执。
郑飞鸾无意偷听,然而门板太薄,挡不住老板娘那一副穿透力极强的亮嗓子:“你疯了吧,没闻着那alpha身上的味儿吗?以前何岸身上什么味儿,是不是一模一样的?还跟人抱怨,说何岸的alpha不照顾他,炖点猪脑补一补吧,外头那个就是让何岸怀孕的人渣!他自己的omega,怀孕了不闻不问,人丢了跑我们这儿来打探消息,你知道他安的什么心,就敢口无遮拦全往外说?万一他回头把何岸找出来弄死了,你说你造不造孽?!”
屋内霎时一片死寂,屋外静得落针可闻。一声声责骂如同耳光掴在郑飞鸾脸上,让他难堪得无地自容。
他被钉在了原地,嘴唇微张,却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
店长大叔推门出来时已经换了一副态度,之前那股热络劲儿全没了,客套地对郑飞鸾说:“对不起啊,何岸那孩子的事,我们知道的也不多,您去问问别人吧。”
说完拿起桌上那叠钞票,原封不动还了回去:“照片您想拿走,我不拦着,但是这钱……我不。”
“谢谢,打扰了。”
郑飞鸾接过钱,起照片,很是勉强地朝店长大叔笑了笑,转身走出了宠物店。
他没有驱车离开,而是穿过马路,迎着风雪去了对街的住宅小区。
这片小区是四十年前建起来的,凌乱,拥堵,经历了太多风霜,已经破旧得影响市容,租不出什么像样的价格。除了在这儿住了大半辈子的老头老太,剩下的租客们大多都是迫于生计的底层打工族。
楼道口铺着一层煤饼残渣,墙壁熏黑了,刺鼻的焦味挥之不去,残垣断壁似的狼狈。
郑飞鸾沿着扶梯一阶一阶盘旋而上,楼道里灯泡死伤大半,几星幽光闪烁,黑洞洞的,像钻进了一根不透光的烟囱。沿途的垃圾箱散发出恶臭,脏水久积不除,腐蚀出了一道道恶心的黄绿痕迹。被人遗忘的月季花只剩一堆张牙舞爪的骨骸,死尸一般插在破陶盆里,底下是龟裂的涸土。
五楼总共有四户人家,四扇锈红的铁皮门,好比一对孪生兄弟并排站在镜子前。
郑飞鸾是第一次以清醒的状态造访这里,但是只看了一眼,他就知道自己应该敲响哪扇门。
来应门的是个beta姑娘,穿着厚毛衣、绒拖鞋,花花绿绿的围巾罩衫全往身上招呼,还揣着一只热水袋,乍一看像在表演极地行为艺术。
她不认得郑飞鸾,哆哆嗦嗦站在门口跺脚,张嘴呼出一团白气:“您找谁?”
郑飞鸾却答非所问:“空调又坏了?”
“啊?”姑娘明显一愣,说,“空调一直是坏的啊,从我搬进来坏到现在了……您,您难不成是物业的?这小区还有物业?”
郑飞鸾被她逗笑了:“不是。”
“那您是……”
“我和我的omega在这儿住过一段时间,那时候空调也总是不制热,冬天很难熬,要两个人抱着睡才能暖和些。后来他离开了我,我很想念他,你能不能让我进去,看看我们曾经住过的房子?”
大约是郑飞鸾的形象太正面,与地痞流氓相差甚远,那姑娘没起疑心,往旁边一闪,给他腾出了一条路:“随便看,我好几天没拾了,你别嫌乱就行。”
郑飞鸾向她道了谢,抬腿走了进去。
出租屋还是原先的格局,一点儿也没变化:小厨房搭在过道里,角落的杂物堆砌如山。几十平米面积,什么秘密都藏不住,站在门口就能将卧室一览无余。这屋子太小了,堪比陷入死局的华容道,每只柜子、每把椅子都有它固定的位置,动弹不得。它们凝固成了静止的记忆,唯一的不同,只有何岸。
何岸已经不在这里。
郑飞鸾站在过道与卧室交界处,伸手摸了摸冰凉的煤气灶。也是同样天寒地冻、空调失修的日子,何岸曾站在这儿,为他煮了一碗香甜的银耳汤。
他又转过身,看向旁边的旧柜子。柜角油漆剥落了一块,是那天他在过道施暴时撞翻的。
还有……
水池边的塑料钩子上挂着一块橘红色的抹布,又脏又皱,犹如随手撕扯下来的紫菜。郑飞鸾见了它,神色俱变,扬手一把摘下,紧紧攥在了掌心。
他认得它。
这是属于何岸的小毛毯,每当他失去安全感,不愿离开何岸的时候,这条小毛毯就会带给他短暂的慰藉。
而现在,绒毛早已沾满油污,斑结成条,不复从前的柔软温暖。又因为搓洗过太多次,何岸的味道被洗洁俗劣的柠檬香浸染,再也回不来了。
“这、这是我在床底下找到的,以为没人要,就拿来当抹布了……”那姑娘见他重视小毛毯,不由紧张起来,“是他的东西吗?我买一条赔你行不行?”
“不用了。”郑飞鸾低声说,“我只要这一条就够了。”
世上的许多东西,原本就是没有替代品的。这些独一无二的珍宝,即使弄脏了、撕破了,终归也比不见了要好得多。
雪色凄茫,大片大片飞过前窗。郑飞鸾坐在车里,抚摸着那块手感粗糙、气味刺鼻的小毛毯,逐渐被绝望的情绪吞没了。
他还能去哪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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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两千万人口的大都市,谁不是渺小静默如尘砂,除了一张旧相片、一块小毛毯,他还能去哪儿寻找何岸的痕迹?
等一下。
电光石火间,他猛然记起了一个地方渊江西郊的公寓。
何岸曾在那里住了三个月,人去楼空后,小公寓被寻偶而不得的“他”买了下来,中途没易主,也没出租,还原封未动保持着主人离开前的样子。
只是那儿发生的一切,郑飞鸾都不敢触碰。
就像危险的禁忌。
他已经找回了寻偶期的全部记忆,鲜活胜似电影,一幕一幕在眼前播放,唯独那个寒冷的冬夜是不同的没有画面,只有文字,一行一行程式化地记叙着始末因果,极尽枯燥呆板之能事,似乎只要稍加润色,他就会承受不住。
那一晚发生了很多事。
他缺席了一年一度的久盛年会,独自驱车赶赴西郊。何岸当时怀孕九个月,离生产的日子已经不远,却多多少少还差着十来天。
但就在那一晚,他们的女儿诞生了。
十二月二十五日,他在西郊的小公寓睡了一整夜。梦境中飞雪漫天不歇,霓虹璀璨不灭,无尽的纯白衬着一抹艳红,就像医院的白墙衬着手术室一盏血淋淋的灯。
郑飞鸾捏紧了小毛毯,指骨作响,一节一节喀喀颤抖。
他怎么敢去呢?
那个封存着何岸生活痕迹的地方,也同样封存着一场他惧怕面对的噩梦。
两小时后,渊江西郊公寓。
郑飞鸾以户主的身份从物业拿到了钥匙,踏上半截楼梯,走向那扇紧闭的房门。钥匙插进锁孔,深吸一口气,向左一拧。
咔哒。
随后是寂寥的一声:吱呀
开门瞬间,闷窒到缺氧的空气扑面而来,安静沉睡了一年的灰尘受到惊扰,飞至空中,呛得他咳出了眼泪。
在这难闻的气味中,混杂着一丝血腥的铃兰香。
第三十五章
出租屋内一地狼藉,桌椅倾翻,抱枕滚得四处都是。橱柜敞着门,每一只都空空荡荡的,但凡还能用的东西都被带走了,乍一看好像入室抢劫的案发现场。
郑飞鸾推门往里走,第一步就踩到了某样尖锐的硬物。拾起一看,是一片碎陶瓷,奶油色,连着完整的杯柄与半块杯底,周围还散落着约莫十几片瓷渣,呈飞溅迸射状,把旁边的白墙剐去了不少漆。
他端详着手中的碎瓷,记忆突然在那一刻裂开了一道深深的口子,漏出声音和画面来。
……
飞鸾,你去拿些油给我,好不好?
飞鸾,我从来没有骗过你,你可以相信我的,对不对?
砰!
惊心动魄一声巨响,杯子从高空坠地,顷刻分崩离析。身后的窗户打进来一格暮光,昏灰而惨淡。在那格狭光里,何岸的面容一闪而过,瞳仁盛满了惊慌。
……
记忆不再仁慈地为他藻饰,从进客厅到摔杯子,过程中的每一秒发生了什么,郑飞鸾全想起来了。甚至在看到杯柄下方的四个小字后,他还想起了一些别的事情。
蓝卡咖啡。
这是何岸家附近咖啡店的名字。
一年以前,就是在那里,他与何岸发生了唯一的一次长谈。当时渊江入了秋,气温很低,清早就结起了一层薄霜。何岸坐在对面,偏着头,捂着嘴,咳得面颊通红。出于礼貌的考量,他叫来服务员,点了一杯菜单上最贵的荷兰热可可。何岸受宠若惊,将马克杯小心捧在手里,许久才低头抿一口,似乎从没喝过这样的美味。
那时候郑飞鸾以为,让何岸开心的是四十五一杯的价格,而这没见过世面的喜悦着实令他感到厌烦。
他自认一眼看穿了根植在omega本性里的贫贱、短视与贪婪,可是今天,当他看到这只粉身碎骨的马克杯,才发觉自己错过了何岸眼中的深情与依赖。
郑飞鸾颓丧地坐在沙发上,身旁空空如也。
除了几只纸箱子,何岸什么念想也没给他留下。
茶几上扔着三四张废纸,还有一叠过期的旧杂志,时间长了,封面积了厚厚一层灰。他指望能在废纸里找到一两行何岸的字迹,便拿起来随手翻了翻。前三张是广告,他飞快略过,翻到第四张时,他突然就僵硬了一秒钟。
随即,他像被什么刺激了,用力把纸揉作一团,远远抛向了房间角落。为了掩饰内心的惊慌,他胡乱抓起一本杂志,掸去灰尘,漫无目的地翻阅起来。
那张纸……是他一年前亲笔写下的《关联清除协议》。
他原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再看到它了。
协议上白纸黑字,清楚分明,说要何岸搬离市中心、清除颈后标记、接受引产手术。一共三条,条条铁石心肠,条条不容商榷。
它怎么会在何岸手里?不是早就应该塞进碎纸机,打成纸浆回,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吗?
也许……是程修吧。
程修出于某种古怪的原因,没有毁掉它,而是把它交给了何岸可何岸又有什么理由留着它?这不是礼物,是一把捅心窝的刀子,谁会在被捅了心窝之后还珍藏着凶器?
郑飞鸾真的想不明白。
他理性惯了,也清醒惯了,向来相信世间发生的一切都有逻辑可循,但这个疑问堵死了他能找到的所有解释,仿佛一条深不见底的死胡同,走进去,就永远困在了里面。
他坐在沙发上,捧着旧杂志,失焦的目光悬浮在杂志上方。铜版纸一页页如丝绸般滑过,接着突兀地停止在了某一页。
杂志是狡黠又残忍的,它像一个沉默的记录者,用变形的书脊记住了主人最常翻阅的部分,以便呈给后来者看。郑飞鸾注意到了标题里自己的名字,还有旁边占据了一整页的大幅照片这是他的专访。
往前翻十几页,簇新,往后翻十几页,也簇新,只有关于他的这部分,纸张边缘都翻皱了。
何岸竟是这么地喜欢他。
但迟来的喜悦没能持续太久,因为就在专访第三页,关于择偶标准的问题下面,他看到一大段文字被黑色油性笔涂去了。
那时他回答了什么?
记忆是模糊的,郑飞鸾绞尽脑汁回想,慢了五分钟的时钟在头顶一格一格拨动。忽然间,他脸色大变,手中的杂志“啪嗒”掉到了地上。
他说,他希望自己的伴侣聪慧、独立、有主见;真心爱他,却不视他为天地,偶尔依赖,却不依附他而活;在他的择偶标准里,信息素是最无足轻重的一项,契合度高,未就能博他钟意,要是哪个omega妄想借着高契合度下套,最好趁早换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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