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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教大隋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叹伶仃
“没错。”想到这里,秦风一脸兴奋道:“阿英,咱们不是用煤来取暖,在这院子里怕什么烟气?况且实在不行咱们就给炉子加个管道,把那些烟气排到外面去,重要的是炉温能够提起来!”
杨广点头道:“子玉兄这么一说,我倒想起一事来。之前银城县曾上贡了一批石炭,父皇赏赐了我一些,可我嫌那东西味道太大,便运到了庄子里,也不知道如今还在不在...”
银城县...如果秦风没记错的话,这地方后世还有一个名字,神木!
这地方的煤算不得太好,但如今这个条件,去山西寻找地方,再进行开采不知道要花费多少时间,能有现成的当然最好。
“快命人去找找。”
随着杨广一声令下,被堆积在庄子中不知多久无人问津的煤炭全部被运了过来,之后重新打造,组装弩弓并不算复杂,无法就是把这些东西装在一起,然后用类似柳钉的东西固定好。
杨广有些跃跃欲试的等待着,可看到刘老实还在把一套不知名的东西装在上面时,不禁开口问道:“子玉兄,这是何物?”
秦风笑了笑,故作神秘道:“先别问,等会先看我演示一番,若是还不明白,再来提问。”
片刻之后,秦风接过外形和普通蹶张弩没有太大区别,只是多了一个箭匣的新式弩箭,然后双手拉住弦,往上拉了一截距离,挂在一个凸起的钩子上。
随后秦风双臂发力,脚下一踩,杨广这才发现,那钩子原来竟然和脚踏的环相连。
最重要的是,那弓弦虽然只有一根,但却是双股,其中一股不动,但依旧能参与蓄力。
对于这些兵刃,杨广算不得什么行家,但别看他年纪小,从小也练就了一身武艺,弩弓更是不知道用过多少次。此时他看到秦风颇为费力的上弦,心中始终有一个念头在转动,而且越来越急切。
“子玉兄,那加装的东西,竟然能省力?!”
蹶张弩,顾名思义,这东西就算是军中的悍卒,那也是得用双脚踏住弩机,双手拉动弓弦,才能成功上弦。也就是那些青史都能留名的猛将才能只借助双臂的力量拉开强弩。
秦风是这样的家伙吗?
肯定不是,每日一起训练,家丁们或许不太清楚,但杨广对秦风的实力清清楚楚,还不如自己呢。既然凭他的力气都能拉开这弩,军中的悍卒还不是轻轻松松?
秦风回头说道:“不只如此,你们看,这弓弦的行程长了,弩箭会更加有力,穿透性更强的同时,射程也会更远。再配合这个箭匣,射十次箭只需拉一次弦,这能节省多少时间和力气?”
杨广一脸兴奋道:“子玉兄,快试试!”
小屁孩激动个什么劲。
秦风摇摇头,他决定亲自来射这第一箭,搞不好还能青史留名呢。
前方就是刚刚立好的靶子,靶子外面覆盖了一层甲胄。
秦风端起弩弓,眯起左眼,开始瞄准。
“子玉兄...”
杨广看到秦风的双手竟然在微微颤抖,便开口道:“要不还是小弟来吧。”
话没说完,弓弦嗡得一声,一支短短地弩箭已经飞了出去。
利箭破空的声音很悦耳,但秦风的脸色却不好看,因为那个靶子安然无恙,而射出去的弩箭已经不知去了哪里。
秦风缓缓回头,目光不善地盯着杨广。
“阿英啊,我本来都瞄准好了,可你在边上一说话...”
杨广有些委屈道:“子玉兄,战场上可比我一个人说话吵闹多了...”
“嗯?”
秦风冷哼一声,杨广顿时一个激灵,想起上课的时候秦风没事就挥动的教鞭,立刻改口道:“子玉兄箭术了得,小弟佩服之至。”
算你小子识相。
得意于自己成功威胁后来的暴君杨广,秦风兴高采烈地继续瞄准。
可问题是,他没操练过这个,举起沉重的弓弩之后双臂仍然在微微颤抖。
狗日的,青史留名的机会啊!
长叹一声,秦风大喊道:“朗叔,你来!”
秦朗始终守在一旁,为得是招呼杨广、魏徵等人的安全,毕竟秦风可不敢保证自己会射到哪去。
闻言也不犹豫,大步上前从秦风手中接过弓弩,先是平举弩弓,瞄准靶子,然后学着秦风的样子扳动弩弓最后的活动木杆,一支弩箭顿时激射而出。
“砰!”
秦朗的水准自然不是秦风能够比较的,这一次弩箭直接命中目标。
杨广连忙跑过去,等看到弩箭全部没入铠甲之中后,不禁有些咋舌。
“把箭匣装满,看看最快能多长时间能把十支弩箭全部射出去。”
箭匣和弩弓之间有个凹槽,经过刘老实的打磨之后看起来严丝合缝,但活动却十分轻松。
重新装满弩箭之后,秦风大声开口道:“阿英,你来计数,等我一喊开始,你计数,朗叔开始射箭,玄成,你来数着射出了几支弩箭,等十支弩箭一射完,你就喊停。”
“都准备好了吗?”
“开始!”
“一、二、三...十!”
“停!”
杨广的十和魏徵的停几乎是同时响起,在场之人都有些不敢置信,十息的时间十支弩箭就都射出去了?而且一支都没有脱靶?
秦朗却摇摇头道:“少爷,某第一次接触这种方式的弩弓,运用还不太纯熟,若是熟练一些,某敢保证,这个时间还能减少四成。”
寻常的弓弩有一个扳机,扳机拉住弓弦,等扣动扳机的时候,弓弦震动,就会把弩箭射出去。
可连弩不行,连弩是在弩弓的尾部制成一个活动的尾巴,来回扳动这个尾巴发射弩箭,而由于弓弦始终没有离开这个尾巴,自然能够达到连续发箭的目的,只有再次更换箭匣的时候才需要全部松开弓弦。
在场众人都被秦朗的话给惊呆了,包括秦风都没想到会是这个结果,毕竟十秒十箭已经足够骇人了,可秦朗原本就在军中,他说的话没必要去怀疑,也就是说...
“六息,十支弩箭,哪怕再加上更换箭匣的时间,如果能有一支五千人组成的弩兵,突厥人得用多少人命才能冲到弩兵的阵中?”
“如果将领指挥得当,多少都不行!”
秦朗一脸笃定道:“少爷,虽说这个弩最多能射出多少步还不好说,但五千人在十息内射出五万支弩箭,纵然数万突厥轻骑同时冲锋,也绝对冲不过来。”
“拉远距离,再试试!”
新一轮的试验开始,最后刘老实的小院施展不开,秦风得人直接去了田垄里,这才得出最后的结论,一百五十步。
这个距离不算远,蹶张弩甚至能达到恐怖的二百步,但新制弩弓的优点却十分明显,损失一些距离并非不能接受。
其实连弩并非不能射出更远的距离,只是因为弩箭要装在箭匣中的缘故,所以不能装翎羽。
别小看箭矢上那两根羽毛,这东西主要是能够让箭矢在射出去后保持平衡。
可连弩的弩箭没有这个东西,超过一百五十步后箭矢就会因为失去平衡而翻滚,不管是准度还是威力都会大打折扣,所以一百五十步就是最好的距离。
杨广伸手摸着那副铠甲上密密麻麻的孔洞,目光灼灼地盯着秦风道:“子玉兄,此物能成,你功莫大焉!”





调教大隋 第七十八章 便宜老丈人的担忧
秦风上一世很喜欢一句话,叫做低调就是最牛叉的炫耀。
所以他心中虽然在暗喜,但脸上却没有丝毫喜色,风轻云淡道:“雕虫小技罢了,不值一提。”
魏徵一脸担忧地看着自己的恩师,直到秦风嘴角微微挑起的时候,他才放下心来。
还是自己熟悉的那个恩师啊。
夸了秦风一句,杨广转头看向一旁低眉顺眼的刘老实。
人才啊,自己之前怎么就没发现呢?
心潮澎湃的杨广正准备打赏和许愿,可秦风却很没眼色地掏出一锭银子,拍着刘老实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刘老实啊,以后你就是我秦家的名誉管事了,跟着少爷我好好干,亏待不了你。”
名誉管事,这是秦风创造出来的词汇,和后世的名誉校长什么的没有区别,有待遇,但没有具体的事务。也就是说,刘老实从一个低贱的工匠一跃成为了和秦华、秦朗平级的人物。在整个秦家庄里,除了秦风一家之外,没人比他更大。
这份荣誉顿时让刘老实双眼通红,颤抖着身躯便想下跪。
“别跪,咱庄子不兴那套,你今儿要是跪下,少爷可把这银子拿回来了。”
刘老实哽咽着,手中沉甸甸的触感让他清楚,这锭银子绝对不少于十两。
别看十两不多,但那是对杨广这种人来说,要知道秦风刚刚重生的时候,整个秦家庄也不过百来两银子,这十两可是秦家庄十分之一的财产,对刘老实来说就是一笔巨款。
“继续造,这样的弩弓先造它二十架再说。”
交代了一句,秦风猛然看到了远处正在观望的贾辰,顿时没好气道:“朗叔,你注意一下,以后刘老实的院子不准闲杂人等出入,有违反的,别管什么理由,先拿下再说。”
杨广不知道秦风是在防备贾辰,但还是点头道:“子玉兄说的是,一旦被外敌窥探到这里的秘密,大隋危矣!”
在秦风和杨广看来,以后这东西就应该是大隋军队的制式装备,不敢说人人一把,但至少每支大军中都应该存在一支弩兵,然后直接拿突厥人来开刀。
“子玉兄,此事...我得入城和父皇说说。”
“你去便是。”
随意地摆摆手,秦风觉得把这东西弄出来就行,其他也没自己什么事,有杨广这个晋王跑前跑后挺好,于是就和正好前来求见的曹鹏程碰了个面。
曹鹏程看来已经准备离开了,一见面就又是一个箱子递了过来。
这次的箱子要小上不少,但份量却是不轻。
“曹先生这么客气作甚?”
曹鹏程看着一把将箱子接过去,口上却在推脱的秦风,顿时有些无语,但还是开口道:“我家老爷的一点心意,还请姑爷一定要收下。”
有道是伸手不打送礼...不对,是笑脸人,秦风乐乐呵呵把曹鹏程迎进大堂,然后分宾主坐下。
秦风这几天很忙,曹鹏程也没闲着。他这几天都在秦家庄四处打探,甚至还去大兴城动用了刘家的势力,将当初秦风过堂的细节都打听的清清楚楚。
最后,他得出一个结论——他们家这位姑爷绝对不是什么普通人。
但凡不傻的其实都能看出来,柳咏德那厮就是死在秦风手中的,这不需要证据,而是从动机来分析。
柳咏德得罪的人其实不少,可这个人眼光极准,什么人能得罪,什么人不能得罪,他比谁都清楚。
而且他死的这个时间点实在太过敏感,为何早不死,晚不死,偏偏秦风入城的时候死?
不过曹鹏程可不是来兴师问罪的,相反,他觉得自家这个姑爷是个可造之才,成大事者,杀两个人算什么大事,更何况区区一个青皮?
至于说得罪太子,那更是扯淡。别说太子根本不可能为了自己养的一条狗麾下的狗出面,就算出面,他家老爷那也是敢正面刚的主,这事究竟谁占理还不好说呢。
若那小子是个不堪的,那就别管,最多护着他不受旁人欺负。可如果那小子是个上进的...
回想起自己来之前刘方的交代,曹鹏程笑道:“姑爷,可有为国效力之心?”
秦风颇为怪异地看了曹鹏程一眼,颇为无语道:“为国效力,我辈男儿自然是不敢惜身,可曹先生也清楚,之前我浑浑噩噩了一年,如今虽说清醒了过来,但仍旧不堪重用,怎敢耽搁国事?”
曹鹏程楞了一下,他万万没想到秦风会是这样的答复。
在他看来,自己已经暗示的十分明显了,意思就是别管你爹那罪官的名声,你要是愿意,刘方愿意为你铺一条官路。
作为两州刺史,刘方的官职算不上太高,可他爵位很高,在军中的威望更是只有几个大佬才能压过他,如果他能开口,不敢说太高的官,六七品可以说任秦风挑选。
最重要的是,刘方年轻,如今才不到五十岁,等熬死那些大佬,他就是大隋首屈一指的将领,秦风跟着他,升官自然不会有任何问题。
根据曹鹏程的观察,自家这个姑爷要是傻子,这天下怕是没有几个精明人。
一个精明的秦风,再加上百战百胜,勇猛无敌的刘方,翁婿两个人可以说是天作之合。
换作旁人的话,定然会立刻写信表忠心,说不定他曹鹏程还能收到一份厚礼,可秦风居然拒绝了。
“姑爷,这可是老爷的安排...”
一个县公,还是你的老丈人,总能压住你这个不识趣的小子了吧?
呵呵!
你如果是杨素也就罢了,刘方...你要真那么牛逼,哥会没听过你的名字?
秦风笑了笑,云淡风轻道:“泰山的好意,小子心领了,不过此时恕我不能答应。曹先生只需转告泰山,就说如今我和晋王的关系不错,他会明白的。”
曹鹏程不傻,但他依旧被秦风的胆量给惊呆了。
一个不到二十的毛头小子就想介入夺嫡这种大事中去?你知不知道你那老子...
话,曹鹏程终究还是没开口,深深打量了秦风一眼,他直接告辞离去。
...
远在甘州的刺史府中,刘方正在大堂端坐。
西域这地方,夏天能把人热死,冬天能把人冻死,好在刘方早已适应了这种气候,再加上他常年练武,气血充盈,根本没半分的畏寒。
这地方是边郡,和突厥人的地盘接壤,否则也用不着他堂堂一个县公来担任刺史。不过在这种天气下,除非突厥人疯了,否则根本不可能派兵南下,所以如今的刘方很清闲。
随意翻看着小案上的信件,当看到自己母亲送来的信后,他不由陷入了沉思。
“晋王居然去那个地方,还是学什么杂学?”
别看刘方一脸的粗豪,可这年头没有政治头脑的早就都死绝了,他的嗅觉可不比任何人差。
晋王和自己那个女婿学习杂学,这在刘方看来简直是天方夜谭,不过和他的关系却不大,他只是想到了自己的处境。
他的官职不高,但他明白,杨坚对他是信任和看重的,否则防备突厥这等大事,为何不让别人来,偏偏点了他的将。
可功高盖主这事是谁都担心的,所以刘方当年便把自己的庶女许给了北齐世家的秦家,一来嘛,自然是为皇帝分忧,拉拢北齐遗留下来的这些世家官员。二来,自然是给自家留一条退路,毕竟秦家不算豪族,这算不上结党。
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秦毅那老小子作为降臣,丝毫没有顾忌,竟然被卷进了太子之争这种大事中。其实他清楚,秦毅不过是一个小卒,只是被波及而已,可皇帝的怒火却不是谁都能承受的,他尽力周旋,也只能保住秦家上下的性命而已。
秦毅大概是个直臣,自己认为正确的事,皇帝不采纳也就罢了,还为此丢了官,这让他接受不了,最后郁郁而终。
那时候刘方已经奉命来到了甘州,他的几个婆娘都死得早,没有续弦,所以他不在之后,家里管事的其实是他大儿子。
可这大儿子呢,有些懦弱,大儿子的正妻崔氏又有些胆小,再加上看不惯刘婉婷,本以为秦风痴呆之后,这事就没影了。
可秦风在痴呆一年后突然清醒,崔氏怕秦家上门催婚,这才自作主张上门退婚,可没想到刘婉婷性子随了他刘方,刚烈无比,直接破家而出,这才有了后面一系列的事。
如今秦风和晋王关系匪浅,旁人看来这是好事,抱上了一条大腿。
可刘方却明白,晋王不是太子,那条大腿不够粗,单单是秦风,太子不会放在眼中,可刘家和秦家是姻亲,他刘方又带兵在外,太子心中会不会有一些想法?
说老实话,刘方不想介入这种争端,他的手下有兵,不管是谁上台都不敢动他,还少不了升官进爵,可这只要一站队,那就是不死不休啊!




调教大隋 第七十九章 借口
猫冬的生活很惬意,因为啥都不用干,十分轻松。可这种生活同样很无聊,因为什么都不能干,古代又没什么电视、电脑,每天傻坐在屋子里发呆对秦风来说是一种折磨。
魏徵那个小子倒是有很多书读,杨广却每天往刘老实的小院跑,就等制出成品之后向他那皇帝老子邀功,只有秦风一个人闲得蛋疼。
“夫君。”
秦风躺在床上,感受着木炭点燃的温暖,懒洋洋的打盹,而刘婉婷却处理完家事刚刚过来。
“夫君!”
看着秦风懒洋洋的模样,刘婉婷不由加大了音量,同时有些不满道:“我有事要和你说。”
“说就是了。”秦风连眼睛都不想睁开,勉强挥了下手道:“我在听。”
刘婉婷掏出一张纸,有些忧心忡忡道:“夫君,庄户们的粮食只怕撑不到明夏冬麦收获。”
听到这事,秦风顿时清醒了,可想到这年头的天气和北方的农作物,颇为无奈道:“这年头,除非亩产再加个三成,否则日子定然过得紧紧巴巴。”
刘婉婷点点头,秦风说的她自然知道,这个年头,别说普通庄户,就是一些小地主的日子都不好过,虽说不是吃不上饭,但大鱼大肉肯定是别想的。
秦风之所以能够得到全庄上下的拥护,其实并不是他有多么英明神武,更不是他的名望有多高,原因只有一个,他是个败家子,舍得发粮!
这年头的人们,至少老百姓的欲望很低,只要能让他们填饱肚子,出门的时候能有一件遮体的衣衫,那就能算作盛世。
农闲的时候,庄户们都会搞一些副业,比如进山里挖些野菜,打打猎,砍砍柴等等,为得就是能够熬到第二年粮食收获。
这也是为什么随着朝代的发展,南方的人口越来越稠密,而北方却地广人稀的原因。
没粮,怎么养活得了那么多人?
不过大兴城附近的情况还不错,关中龙兴之地,秦始皇、刘邦,甚至后来的李唐能够一统天下,都和这块地方少不了关系。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关陇水土流失严重,自唐以后,再没有一个朝代定都长安。
略微所思片刻,秦风问道:“咱家还有多少存粮?”
说到这个,刘婉婷的脸上总算带上了一抹喜色,“咱家的存粮还有不少,我昨天才去看过,最少够咱们家吃个好几年了。”
这年头,天灾和人祸不知道哪一天就会落到头上,所以不管是大小地主还是普通百姓,都有屯粮的习惯,唯一的区别就是普通百姓屯下的根本不够吃而已。
秦风有些奇怪的看着刘婉婷,不解道:“那还担忧个什么劲,发就是了。”
“哪有这样的规矩!”
刘婉婷瞪了秦风一眼,没好气道:“那是我们家的粮食,凭什么白白送给别人。”
不是说女人最有同情心吗?这婆娘咋这么铁石心肠。
秦风起身,正准备批评刘婉婷几句,让她明白一下什么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可万万没想到,刘婉婷却一脸正色道:“夫君,如今这世道就是这么个规矩,如果咱家开了这个头,旁人怎么看?”
“吃喝玩乐是自家的事,旁人最多暗地里说上两句败家子,可这个头一开,别的庄子发不发粮?发了,人家不情愿,不发,那些庄户们不乐意,到时候咱家可是要被千夫所指的。”
“是这样?”
秦风有些发懵,他倒是没想这么多,只是觉得自家的粮食既然吃不完,庄户们又填不饱肚子,那发就是了,反正他也不缺银子,以后更不会缺。
可仔细一想,刘婉婷的话未必没有道理,虽说自家的东西,想怎么弄都是自己的事,可一旦你影响到旁人,这就定然不只是你自己的事了。破坏潜规则的人可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多半会被当成异类,然后遭受大家的围攻。
可问题是,总不能自己吃香的,喝辣的,看着庄户们饿肚皮,甚至有人饿死吧?
作为新世纪的四有青年,秦风觉得自己是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脱离低级趣味的人,最后,还要做一个有益人民的人。
所以,要想个办法把粮发出去,还不能引起别人的反感,这可是一个技术活。
一把将自家婆娘揽进怀中,屋里的很温暖,刘婉婷被秦风身上的热气一激,小脸顿时变成了粉红色,看得秦风顿时忘了正事。
“夫君,你觉得施粥怎么样?”
这个办法算不上高明,但刘婉婷却觉得是最好的办法,又能解决庄户们没饭吃的问题,又不会引起旁人的反感,算是一举两得。
抬起头,正想和秦风商量一下具体的细节,可看到的只有一双火热的眸子。
“夫...夫君,如今可还是白天。”
声音很轻,和蚊子叫没有多大的差别,但这却更让秦风心中那头猛兽彻底释放了出来。
“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为夫给你暖暖身子。”
...
“各家各户都来人,少爷有事要交代!”
天气冷了,秦华上了年纪,身体虽说不差,但总归不大方便,所以传话的职责顺势便转到了家丁的身上,庄子上到处都充满了大喊声。
躲在家中的庄户们全部出来了,赶到主宅的外面听自家少爷指点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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