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雄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河边草
孩子的学习能力总是很快,尤其是榜样的作用也很重要。
跟在李破身边,她干起活来很卖力,现在已经能独立清理一间厩房,和战马平安相处,喂马,给战马洗刷身体,有板有眼的,有点马夫的模样了。
只是年龄太小,还干不了什么重活儿。
感觉到坐下战马微微潮热,行有余力,却呼吸渐重,李破和元朗不约而同的放慢了马速,他们都清楚,遛马遛到这种程度,也就差不多了。
眼角黄影一闪,让李破一勒马缰。
一条黄狗出现在不远处,发出呼噜噜的警告声,看着挺凶。
“李院公家的黄狗,怎么跑这儿来了?”
狗不认识元朗,元朗却见过这狗。
李破看见黄狗,眼睛顿时一亮,顺手一拎李春的脖领子,一用力,就将她拎了起来,放在马下。
随即一夹马腹,顺手抽出了腰间长刀。
如今他身上带的腰刀,已经不是进人市行凶的那把短刀了,而是隋军制式兵刃,环首刀。
这刀差不多和剑一样平直,但单面开锋,厚脊,窄身,因柄带铁环而得名。
这种长刀,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也正是它,全面的取代了剑在军队中的地位,刀轻而劲急,刃强而锋锐,利于劈斩而不妨直刺,这些就是它最大的优点。
这把刀是驾曹派人送过来的,因为作为郡府私厩的马夫,李破已经算是身在军籍,而且,属于郡尊李靖亲军部从之列。
这么说吧,一旦有了战事,李破差不多就是给李靖牵马的角色。
这把刀算不得什么好刀,但却被李春磨的异常锋利,擦的也是雪亮,看上去卖相着实不错。
没等元朗两个回过神来,李破已经纵马向前。
那条黄狗看上去很得主人喜爱,皮光肉滑,比城门口那条整整大了一圈,很有点威猛的架势。
不怕人,也不叫唤,只能说明这只狗真的很凶。
李破几乎是滴着口水纵马冲了过去,黄狗显然意识到了危险,挺聪明,调头就跑。
李破熟练的轻轻扯着马缰,控制着战马冲刺的方向,身子倾斜挂在马的一侧,举刀,刀光一闪,黄狗哀鸣翻滚于地,收刀腰腹用力,重新在马背上坐直,收缰,调转马头。
一连串的动作,行云流水一般,毫不掩饰的显示出了高超的马战技巧。
元朗看的是目眩神迷,和旁边拍手叫好,又蹦又跳的李春不一样,他非常明白,方才那几个看似简单却精准非常的动作,在疾奔的马上做出来,有着怎样的难度。
他知道李破的马术很不错,但没想到,会到这样的程度,他几乎从小就与战马为伍,但直到现在,他还是不能很好的拖蹬疾斩,因为那样的动作,稍一不慎,就会将战马带偏或带倒。
那需要战马的配合,以及非常精确的力道。
愣神儿了半天,直到李破跳下战马,乐呵呵的将已经被他切断脖颈,咽了气的黄狗拎起来,他才憋出一句话,“那是李院公家的黄狗。”
李破斜了斜眼睛,这小子肯定不知道炖狗肉的诸多妙处。
随即便收拢笑容,大义凛然道:“饲马重地,有犬只出现,一旦惊了马,咱们去找谁说理?”
说罢,一招手,唤过李春,吩咐着,“赶紧,擦干血迹,若有人来问,就说从没见过什么李院公家的黄狗。”
“哈哈,今晚咱们可有口福了。”
一边说着,还一边将马赶开,嘟囔了两句,“你看它,闻见血腥味还来劲了,你个吃草的,走开走开,凑什么热闹嘛。”
这一高兴,说话都开始不着调了起来。
他牵着马径自回去了马厩,留下元朗和李春两个,贼头贼脑的将痕迹消除了个干净。
到了晌午时,真还就有人寻了过来,不过老头名声在外,却没人敢来马厩打问。
这天下午,李破支使着元朗和李春去干活,自己则躲在屋内,扒皮拆骨,忙了半个多时辰,才将锅支起来。
过不多时,老头气咻咻的找了过来,不过再就没离屋儿,到了太阳西斜的时候,一老三小就都聚拢在了屋里,闻着渐渐浓郁的香味,咽起了口水。
北雄 52.第52章 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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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高句丽就高句丽,听着有点别扭,古代汉人喜欢用两个字来命名王朝,比如说,大秦,大汉,南晋北晋,北魏,东魏,西魏,北汉,北周,匈奴,柔然,突厥等等,都是如此,如果变成一个字或者三个字的话,会很别扭,影响大家的阅读体验。
这不是阿草瞎说的,喜欢读历史的,一般都会有这种感觉,比如写到攻伐辽东的时候,一口一个高句丽王,那和听到高丽王的感觉会分外不同。
阿草考虑的也主要是这个,翻了翻资料,看了看度娘,有资料上说,在隋唐时高句丽的称谓已经逐渐变为高丽,度娘上也是隋炀帝三征高丽的说法居多,阿草也就没较这个真。
但既然有人很计较这个,阿草会在之后改为高句丽,但请勿给阿草上纲上线,阿草特烦这个,见了会立即删帖,请见谅。)
“您看,咱们这儿是不是该弄个伙房了?”
“男子汉大丈夫,操弄厨事,也不嫌丢人?”
“话不能这么说,能自己吃上饭的才叫好汉,您看咱们三个,俺和三郎都十五。。。。。。小春才十二,都还是长身子的时候,现在吃的好了,将来就有受用不尽的好处,咱们养马,也不能把自己丢下,您说是不是?”
“弄个伙房,俺来掌厨,您放心,一年下来,肯定让三郎的个子比您还高。”
“厨房的伙食怎么的?养不了人?”
“他们那不是在养人,是在养牲口,也就您吃的香。”
老头眼睛一瞪,好像毛都炸了起来,“小崽子,干活不成,就知道吃,把人家李大郎的狗都给炖了,你怎么不说把马腿也给卸下几条来?”
李破一耷拉脑袋,得,跟这老头没法说人话。
那边两个小的可不管他们说什么,坐在炉火旁边就不动地方了。
元朗小声嘀咕,“你说,能好吃的了吗,味道到是挺香的。”说着说着,就又要伸手去掀盖子。
和前几次一样,啪的一声,被李春打开。
“不要吃你别吃啊。。。。。。叫你别动,急什么?大哥说了,炖肉都得焖着,这样省火不说,还能入味儿,没到火候的时候,你一掀盖子,味道先就跑了三分,吃起来就不那么香了,知道不知道?”
“李大本事还真不少,瞅这手艺,俺以后可是有口福了,嘎嘎。”
“那是,我大哥会的东西可多了,你才知道?大哥最得意的就是下厨的本事,他说会做饭做菜不算什么,做出来的东西吃着香,又合多数人的口味,那才算真本事。”
“干嘛呢你,又往里面加柴。”
“俺不是想烧的旺些吗,也能快点。。。。。”
“一边去,尽添乱,先要大火,将肉炖烂,这叫武炖,然后要小火,熬汤,这叫文煮,要让汤料都渗到肉里面去,要是一直大火炖下去,那就成肉糜了。。。。。”
和李破呆了一个冬天,李春别的本事到也稀松,但煮饭的事说来却是头头是道,有点登堂入室的样子了。
元朗不服气,“狗肉俺也吃过,哪那么费事,莫要欺俺。”
李春哼了一声,蔑视道:“狗肉土腥,要用重料佐之,肉滑而嫩。。。。。。嗯。。。。。不能煮的太久太猛,跟你说你也不懂,粗汉。”
元朗撇撇嘴,不愿跟个小丫头斗嘴,脑子里却又开始想象哪天能找个没人的地方,揍这丫头片子一顿的场景,和往常一样,立马心情大好。
李破走了过来,将两个人赶开,抽动着鼻子闻了闻味道,又掀开盖子用汤勺搅了搅,凑到嘴边尝了尝味道,火候差不多了。
一大盆热气腾腾的炖狗肉摆了上桌,粟米饭,腌菜,至于今天的烧羊肉,却没人愿意去动了。
然后,李破三个人眼巴巴的看着老头慢条斯理的从盆里夹了一筷子,扔进了嘴里,连骨带肉,嚼了嚼一下吞入肚中。
虽然被烫的呲牙咧嘴,但眉毛舒展,眼角微弯,这就是老头的笑容了,不过人家长的确实好,不管是骂人还是发怒,或者是这种很难称之为笑容的笑容,看上去都应该很搏妇人的眼球。
不过三个小的可不管这些,见老头又伸出了筷子,齐齐开动。
老头又吞了一块狗肉,嘴上不说,心里却已经在咒骂,那群后厨的废物,连个马夫都不如,做出来的东西和这一比,真叫个天上地下,吃的老子连长安的饭菜是个什么滋味,都忘的差不多了。
筷子不停,左手却一拍桌子,吓了其他人一跳。
“小畜生,就知道吃,还不快去将老子那坛老酒拿来?”
元朗委屈的跑了,这孩子比较倒霉,生下来就摊上这么一位阿爷,十几年也不知过的是怎么一种水深火热的日子。
听元朗说,他还有两个哥哥,都在长安住着,估计是被虐待的不轻,所以才离老头远远的吧?
老头胃口确实是好,吃的又快又猛,和他的年岁很不相称。
李破和李春自然不落人后,比起老头来,两个人的吃相也没多好。
老头吃了几块狗肉,谁也没看,自顾自的嘟囔了一句,“嗯,弄个伙房,也不算什么大事儿,明日里俺去跟人说说。。。。。。”
李破憋着笑,连连点头,嘴里一边吃着一边道着,“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这可是好东西,您多吃点,春天里吃这个,也最是适宜不过,对了,郡府里应该养了不少狗吧?”
一句话,差点让老头呛着。
习惯性的瞪起眼珠子,斥道:“李大郎的狗咱们吃了也就吃了,谁让他没看住,跑到马厩来了呢,你这是还想去偷人家的狗不成?”
“没有没有,能入口的那么多,俺照狗使什么劲啊,您看,您也算是府中的。。。。。。老人了,弄些食材来应该是举手之劳嘛,要不然咱这伙房建于不建,也就没多大分别了。”
老头哼哼了两声,不说话,算是默许了。
北雄 53.第53章 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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炖的香喷喷,吃着也是味道十足的狗肉,彻底征服了老头的胃口。
等元朗拿来了酒,老头自顾自让元朗倒了一碗,酒香浓郁,他喝的酒自然就非外间浊酒可比了,只闻味道就知道,是正经的粮酿,要比别的酒烈上一些,也陈了不少时候了。
其实,这年头的好酒,当以果酿为首,时人也更愿意喝甜香的果酿。
不过粮酿也不少见,这是赳赳武夫们的最爱,因为酒性越烈,越能催人肝胆,习武之人,喜欢的就是一个烈性。
所以说,粮酿在关西权贵中间,很受欢迎,但要是往河洛,江淮,江南等地走的话,上好的果酿才是身份的象征。
要不怎么说呢,当世许多存身数百年的大阀名门,都在暗自鄙薄于关西诸阀的粗鄙,从酒这个细节上,其实就看得出关西诸阀的特色。
老头饮了一口,哈出一口酒气,又紧着吃了几块狗肉,舒服的好像毛孔都张了开来,再次证明,这年头大部分人,都对肉食没有多少抵抗力,青菜豆腐做的再好,恐怕也入不了他们的法眼。
老头又端起碗了喝了一口,然后眨巴眨巴眼睛,看三个小的一边吃着,一边看着他,于是不满的哼哼两声。
恋恋不舍的瞅了瞅酒坛子,才嘟囔了一声,“真他娘的是吃人嘴短,都倒上一碗尝尝吧。。。。。。”
元朗咧着嘴,一下跳了起来,显然等这句话等半天了。
先给李破斟了一碗,然后就是自己,最后才是李春。
轮到李春的时候,不用老头开口,这小子就撇着嘴道:“小丫头,喝点就成了。”
只给李春倒了小半碗,李春颇为不满,但对老头儿颇为惧怕,见老头罕见的满意的瞅着自家儿子,不住点头,李春也只能忍了。
李破尝了尝,没什么滋味,有点微甜,就算烈也烈不到哪儿去。
不过有酒有肉,吃的四个人都是酣畅淋漓,一大盆狗肉,消灭了个干净,四个人都吃的肚子溜圆,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元朗还在埋怨,“狗看着挺大,怎么就这么点肉呢?”
老头酒量明显不行,喝了两碗,就已微醺,这顿饭吃的够好,老头心情颇为舒畅,决定明日一大早,就去后厨告诉那些糊弄人的家伙,将锅碗瓢盆都给这边准备好了。
嗯,还能去找内宅的婆娘,带人过来垒个好灶。
而且,这狗肉吃着实在是香,娘的,郡府里的狗确实太多了些啊。。。。。。。
心里琢磨着,溜达溜达的带着儿子回屋安歇去了。
李破和李春两个,收拾完东西,都往床上一歪,挺着隆起的肚子,觉得人生至此,颇为圆满。
一夜无话,第二天,马厩这里一下变得热闹了起来。
后厨的人弄来许多炊具,内宅也来了人,老头影响力果然不低。
和大隋的很多事一样,追求的就是一个速度,一天下来,一个伙房就弄的像模像样了,内宅里粗手大脚的仆妇,走的时候,都要上来揉揉李破的脑袋,拍拍他的肩膀,才嘻嘻哈哈的跑了,谁让他和这些妇人说的话最多,聊的也最欢呢。
李破惭愧的低下头,做出深刻的自我检讨,怎么就忘了,无论什么时候,女人都一样啊。
当晚,四个人吃着后厨送来的饭食,都有点难以下咽,连老头那么强悍的胃口,也少啃了好几根骨头,第二天就去新建的伙房那里转了好几圈,显然是嫌弃伙房灶上的湿泥干的慢了。。。。。。
李破领着元朗,李春照常侍弄战马,但三个人都有点没精打采的。
李破自己也没想到,一顿狗肉,就起到这种效果,也只能说,人呢,不怕折腾,就怕过的好啊。
两天,等的四个老小都有点烦躁。
两天之后,马厩的伙房终于开了火。
李破掌勺,元朗,李春帮厨,老头也不时来转转。。。。。。。
这一晚,一大锅的炖牛肉,配着汤汁浇成的粟米饭,吃的四个人差点都走不动了。
李破也吃的回味无穷,毕竟,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头一次吃上自己做的炖牛肉,而且佐料不缺,可着劲的用,做出来的吃食,味道上自然和以前大不相同。
老头难得也赞了两句,说李破做的炖牛肉,不比长安里那些大阀家中的厨子差。
当然,他还是对李破的不务正业表达了鄙视,纯属是端起碗来吃饭,放下碗来骂娘的一类。
李破不跟他计较,第二天早起,又就着牛肉汤汁,做了一顿热气腾腾的面条,当然,这年头面条被北人称之为冷淘,或者还有其他称呼,但最像的就是冷淘这种面食了。
但显然和李破做的也不一样,就着腌菜,再浇上些醋汁,再次吃的几个人满头大汗,酣畅淋漓。
也彻底完成了对老头父子两个的胃口的调整。
自此,李破从马夫完成了马夫兼厨事的转变。。。。。。。
到了二月末尾,马邑这里的天气开始渐渐转暖,眼瞅着一场春雨将至。
这一天,有人来到马厩,牵走了最后两匹战马,因为马邑郡丞李靖,要亲自巡视马邑仓房粮储了。
同时,这也象征着,大隋的战争机器,开始缓慢的转动了起来。
空荡荡的马厩,让四个马夫都彻底闲了下来。
李破跟老头商量了一下,想给李春也弄上一个正正经经的身份。
这事对于李破来说,根本无从着手,但对于老头,却只能说是举手之劳了,即便是女孩儿,也是张张嘴的事儿。
老头儿挺痛快,出了一趟内府,小半天的功夫,就拿着一把腰刀和一块铜牌就回来了,都扔给了李春,事情办妥了。
不过老头嘴还是没闲着,说什么女人要什么身份?将来嫁个好夫家,什么就都有了云云。
鉴于老头的良好表现,李破晚上直接包了一顿羊肉馅饺子作为报答,吃的老头心满意足。
甚至开始琢磨着,是不是哪天把妹夫也叫来,尝尝李破的手艺。
李破这里的日子过的是越来越顺心,而三月初的一天,他却是再次见到了一位熟人,让他很是吃了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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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雄 54.第54章 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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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吃饱喝足晒太阳的日子结束的很快。
因为没过几天,四个人几乎不约而同的发现,竟然长胖了。
老头直接就恼了,将睡懒觉的三个小的都撵了起来,让他们晒了一天的草场,一直到李破和元朗累的差点吐血才算作罢。
这天,虽然依旧是李破当厨,但在老头严令之下,几个人三顿饭都只吃了个半饱,让李破都感觉痛苦不已。
但对于自己体重增长,李破也有点悚然,暗自警惕,这可不成,这要是太平时节,只要有本事,吃饱睡死都不用管。
但这可是大隋朝的马邑啊,你胖的走不动路,说不定哪天就得被人当猪给宰了,那得有多冤?
于是,第二天,也不用老头督促,直接大清早起来,拉着李春和元朗两个,开始绕着马厩后面的马场开始了晨跑。
开始时,元朗还颇不乐意,觉着李破对自家阿爷讨好太过,连累自己受苦。
但跑着跑着竟然发现,不管自己怎么努力,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头,脚步也只能是越来越重,前面两个人也是越跑越远。
他哪里知道,这两位好日子其实没过几天,穿山越岭,挨饿受冻的吃了不少苦,却是将体魄打熬的越发坚韧了。
他这里就算是每天干活,练武,跟这两位也好像是家养的和野生的之间的区别一般。
于是,虽然认为这种不管不顾的疯跑有点呆傻,但连个小女孩儿都跑不过,让元朗分外的接受不了。
所以,这一天早晨,热血少年累的像狗一样,却还是挫伤了他那幼小的自尊心,发誓之后一定要练的比兔子还要跑得快。
李破跑的满头大汗,有点酸痛麻木的身体却好像在告诉他,每一个细胞都在贪婪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那种畅快的感觉,实在难以用笔墨来形容。
同时李破也知道,自己的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如果继续打磨下去,会比在草原上的时候还要强壮,毕竟,这是个年轻的过分的身体,还有很大的成长潜力。
又拉着疲惫若死的元朗和李春慢慢跑了两圈,才算停了下来。
之后也没闲着,指挥着两个人,将一垛垛的干草搬进一间空闲已久的马厩,将老旧的围栏拆下来,弄出好大一个空场。
然后铺上厚厚的一层干草,权当垫子了。
到了此时,三个人已经饿的前心贴了后背,估计减肥效果会非常不错。
吃过了简单的早饭,在老头嫌弃早饭太过糊弄,有点幽怨不忿的目光下,李破带着李春,元朗去到整理出来的马厩里。
空荡荡的马厩中,只有李破的声音在回荡。
“今天咱们就说说徒手肉搏。。。。。。”
李春很兴奋,因为她觉着,这还是大哥头一次正式的开堂授徒,自然要竖起耳朵,听清大哥说的每一个字,并牢牢记在心里,这可是将来李家家传的本事,唯一有点美中不足的是,旁边有个臭小子在偷师。
元朗也很兴奋,只是和李春不一样,他自小便有人教导,一听徒手肉搏,小眉头一扬,心想,不就是军中角力之术吗?
于是,便颇有不服,很觉得,李破这么煞有介事的,有点不自量力,不定打起架来,还真不如他元朗。
不过,见证过李破许多神奇之处,连哥哥都叫的心甘情愿了,敬畏之心渐生之下,却是不敢轻易打断李破的话头。
只是跃跃欲试的准备在之后演练中,给李破个惊喜。
李破感觉也很不错,当哥哥当习惯了,凡事也就都有了当仁不让的意思,要是初来乍到,他还可能先让元朗演练一下,看看深浅,但现在嘛,却是理所当然的当起了老师。
“练兵刃之前,都要先打熬身体,强健体魄,使用各种兵刃的时候,才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所以武人都要先练拳脚,再学其他。”
说到这里,终于进入了正题,他晃了晃自己的手掌,“那咱们就先说说拳脚,有人说过,一拳不如一掌,一掌不如一指,知道什么意思吗?”
“这是说,在威力上,拳头是不如手掌的,手掌则不如手指,听着好像有点不对,但这说的却是拳脚的精髓所在。”
“咱们呢,练一辈子,恐怕也不可能到那种,用一根指头就戳死人的地步了,所以也就不提什么指头不指头的。”
“咱们先说拳头,我告诉你,有些人拳头打人很重,重到和铁锤打人一样,但就是这样的拳头,也很少能将人一击致命,因为拳头再重,取的也是震荡之力,力道分散于拳面,所以很难在生死相搏的一瞬间,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以说,在两人攸关生死的赤手对决当中,只知道用拳头去锤人。。。。。。对我来说,我会非常喜欢遇到这样的对手。”
不知不觉间,元朗支起了耳朵,越听越是认真,因为那一口一个生死相搏,一口一个生死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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