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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雄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河边草
李破随即放开,再次给李春现场教学。
“看见没有,脖子这地方,最是脆弱不过,跟人厮打时不要怕,只要找准机会,像这样勒住别人的脖子,轻则可令人窒息,重则随时可断人颈项。”
倒霉的元朗捂着脖子咳了半天,才缓过气来。
这个时候,他已经算是明白了,人家可没半点吹嘘,武艺这东西,试过了也就知道了。
这等凶险,却又简单至极的近身扭打技艺,甚至可以让一个普通汉子,在极短的时日内,便能成为一个杀人夺命的活阎王。
“还来不来?”
此时元朗已经彻底的服了,但八百里秦川上走出来的男儿,从来输人不输阵。
“再来。”
这一次,元朗发了狠,刚一站定,就闷吼了一声,直接不管不顾的冲了上去,一把圈住了李破的腰。
但再野蛮凶狠的人,李破也见过。
发狠可赢不了他。
李破只是站着不动,身子随即向前倾斜,让对方无法发力将他抱起来,顺手就又圈住了送过来的脑袋,完美的“断头台”就此形成。
元朗就像钻进了窄洞一般,无论怎么挣扎,都无法将脑袋从中抽出来,看上去有些可笑,但其中痛苦之处,只有元朗自己明白。
一如方才,呼吸渐渐困难了起来。
李破放开胳膊,退后一步,又道:“看看,蛮力在面对真正的杀人之术时,最是无用,记住,对敌之时,千万不要慌,越是冷静的人,才越有活命的机会。”
“还来不来?”
“再来。”
李破也乐了,多好的沙袋啊。
“那好,这次让你见识一下咏春寸劲。”
这一次,和之前的区别就很大了。
之前都是一招制敌,充满了后来军队实战格斗的风格,而咏春拳,要好看的多,却无法在很短的时间内,彻底制服对手。
啪的一声,元朗胸口挨了一下,打的元朗胸口剧痛,退后一步,竟然晃了晃脑袋,感觉到了头晕。
咏春走的永远是直线,也永远是面对面接触敌人,永远不迈大步,胳膊永远收着,所以这让它的动作招式看上去有些小巧,甚至带了些扭捏,但实际上,它配合着独特的呼吸以及节奏和发力技巧,却是成为后来拳法中极为刚猛的一种拳术。
这次,元朗就根本没有近身的机会了,挥拳,直接被架开,同时身上必中一拳,踢腿,腿还没抬起来,已经挨了一脚,身上又被打了两拳。
噼里啪啦作响,元朗完全替代了咏春木桩或者沙袋的效果,被打的晕头转向。
元朗觉着,自己从生下来那天开始,就从没有哪一天挨过如此多的拳头,而且,打过来的拳头,还有越来越重的架势。
响动也从啪啪的脆响变成了嘭嘭的闷响。
元朗越来越是心寒,终于就地一滚,连连摇手,“不打了不打了,歇歇,歇歇。”
李破此时却是浑身通透,他也从来没用咏春这么打过人,这么好的靶子,真难得,可惜,还是脆弱了一些,不如木桩那样从来不喊疼,也不休息。
此时,躲在马厩门口,探头探脑已经有些时候的老头,也是呲牙咧嘴。
有点心疼儿子,自己打骂可以,别人打了却是心疼的不行,之外,就全剩下了震惊。
他万万没想到,这个笑口常开,做的一手好菜,看上去很是顺眼的半大小子,竟然真的身怀绝艺。
这小子徒手伤人性命,可以称得上是易如反掌。。。。。。。。。。
在老头看来,有这样的本事,天下已是尽可去得,不说其他地方,就是去了长安,也定会让名门子弟趋之若鹜。
但如今,却只在这马邑郡府当中,成了个小小的养马之人。
老头暗自叹息一声,想及这半大小子的身世来历,也只能说上一句,造化弄人了。
不过想想也是释然,也只有这样的身手,也才能带着个妹子千里跋涉,从扶风到得马邑,不然的话,路上也许早就喂了豺狼虎豹了。
而感慨过后,老头心情迅速转好,本来将儿子弄来马邑,是想着让他跟着自己养马,不想,因缘巧合之下,却在这里碰到了好的老师。
家族秘传啊,以后他元家恐怕要多上一门本事了呢,这可是地道的意外之喜,老头乐呵呵的背起手,悄悄走了。。。。。。。。。
(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平缓的开局,看书评区评价还不错,但北雄的成绩却有点不如人意,阿草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北雄 59.第59章 呼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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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间,四个人凑在一起,吃了顿晚饭。
李破在狼吞虎咽,吃的又快又香。
李春和元朗经过一天的操练下来,胳膊腿都轻飘飘的,连吃饭都有点用不上力气了。
晚饭过后,李破又叫他们两个活动了下身体,拉伸筋骨之外,也放着第二天一觉起来,动弹不得。
直到月上栏杆,元朗才拖着步子,回到了屋子里,一头栽倒在床上,再也不愿动弹了。
老头却已经等了小半天,看他这半死不活的样子,分外来气,当然,也有点心疼。
不过还是揪着元朗打问,“学到什么没有,李大郎教授的怎么样?”
元朗哼哼两声,“不晓得。。。。。。”
“嗯?”老头有点炸毛,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半大小子藏私,不过到底挨过师傅的打,也教过人,知道自己有点心急,一天的功夫,确实短了些。
再想问的时候,那边呼噜已经打了起来,老头也没辙,只能生着闷气,给儿子脱了靴子衣服,盖好被子。
自己回到床上,一边运着气,想哪天找机会揍这不长进的小畜生一顿解气,一边琢磨着,为了这小畜生,看来过上两日,应该再找两个人过来了。
干活和习武,可不能搅合在一处,在关西人眼中,孰轻孰重,那也是一目了然。
之后的日子,渐渐变得单调了起来。
马厩里多了一匹马,那是郡太爷家三娘子李碧的坐骑。
老头也很是雷厉风行,只过了一天,马厩里就又多出来两个马夫。
两个新来的马夫都是过了三十的年纪,养马的本事只能说差强人意,干起活来到是勤快麻利,在老头指挥下,很快接手了马厩里的大部分工作。
三个小的彻底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脱离了出来,只顾着在李破带领下,打熬身体,练习那些后来军人们的智慧结晶。
不过不管老头怎么说教,李破还是每天雷打不动的进厨房忙活,用李破自己的话说,就是吃的不好,练的时间长了,是要损伤身体的。
效果也确实不错,三个少年人的身体,是一日日的强壮了起来。
郡太爷李靖巡视仓房,那是以月为单位的工作。
所以不几日,马厩中那匹战马又被牵走了,三娘子李碧出行,去找父亲了。
身为马夫的李破,也头一次见识到了人家出行的威风。
十余骑环绕左右,一个个都是弓马娴熟的军中汉子,彪悍之气外露,却又训练有素,都是真正的军中劲卒。
一问之下才知道,这个和自己岁数差不多的少女,身上还带着军职,是位女将军来的。
这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生的好就是占便宜。
李碧走了,马厩里又回来两匹战马,是从雁门回转来的。
如今这和李破也就没多大关系了。
这一天,李破没再像往常一般,带着两个小的操练,而是将李春留下,让元朗领着,去寻程知节了。
站稳了脚跟,也就能谢谢朋友了,虽说不太喜欢那个山东来的逃犯,但**************嘛,不然的话,路总会越走越窄,这点为人处事的道理,李破还是非常明白的。
程知节在郡府里也算是有名声的人,很好找。
在郡府东边的校场上,从一堆大汉中间,将正活动筋骨,嗷嗷直叫的程知节揪了出来。
一串的大笑,亲热的和亲兄弟相仿,一成不变,好像这条山东大汉,从没有任何心事,也从不担心什么似的。。。。。。。
接下来就是一连串的埋怨,说李破进了郡府,就没了声息,不将他当哥哥云云。
不过一听李破要请他喝酒,半真半假的埋怨声,也就戛然而止,连着道了几句好兄弟,看样子这位真是个好饮之人。
但李破知道,这位的注意力,一直在元朗身上,从没挪开过。
根本不用问,他是认得元朗的。
元老头声名在外,作为元老头的儿子,在郡府转上一圈,不定有多少人献媚呢。
实际上,他能安安静静的在马厩那边过上这许多时日,也是拜元老头所赐,不然的话,以程知节这种好交游的心性,肯定早就找上门去了。
相互引见一番,李破认识的人的名单里,多了七八个歪瓜裂枣。
程知节也可以把着元朗的胳膊称兄道弟了。
让李破比较欣慰的是,元朗平日里看着愣头愣脑的,出来之后,却不会见人就叫哥哥,身上自然而然便露出一种大门户人家出来的人特有的傲气。
李破索性大手一挥,一头羊也是赶着,一群羊也是放着,腰包比较充足之下,豪气的宣布,都走着,吃肉喝酒去。
这一句,比千言万语都强,李破立即便暂时得到了和程知节平起平坐的地位。
近十个人,簇拥着李破和元朗浩浩荡荡涌出了郡府,行人侧目之下,让李破也正经威风了一次。
这样的一群如狼似虎的汉子同行在一处,在马邑城内,差不多也就没多少人敢于招惹了。。。。。。。。
之后又去城南军营,找到罗三,生拉硬拽的将尉迟以及几个手下都弄了出来,这一下,队伍顿时扩大到了十几个人。
李破掂量了一下腰包,尼玛,这一次请下来,两个多月的马夫估计是白干了。
李破摸了摸老头给的那块小银锭,心中稍定。
银子这东西,很少见,如今主要流通的货币还是铜钱,金银两物,几乎也就成了身份的象征。
能用金银者,必有来历,几乎是人们的共识。
如果一个穿着,或者举止都不怎么样的人,却掏出一块银子来,必会有人报官捉拿。
这样一来,也就表示,金银并非正式的流通货币,但商家却不敢不收,当然,收了到也不愁去处。
从这里也可以看得出来,老头挺体贴,要是带着铜钱,天啊,这许多人的吃喝,李破估计得背上个大包裹,才能付的了账。
没有纸币的年代,有钱也很痛苦呢。
当然,这年头赊账的比比皆是,不过商家也不傻,只有那些熟客,才能赊账,李破显然不在其列。
而带着一群人出去,赊账却要靠旁人的脸面,这顿饭估计也就白请了,会让人看轻不少。




北雄 60.第60章 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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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已经齐了,接下来就是找地方喝酒了。
有元朗跟着,看上去不错,这会儿却又有些麻烦了。
郡府出来的汉子们,都若有若无的敬着,俨然将其当大家少爷了,也就不好去寻一家破破烂烂的食肆。
都打着客随主便的招牌往李破这里推。
奶奶的,李破才在城里溜过几圈,能找到什么地方了?
还是李破说,小弟囊中羞涩,还请诸位哥哥手下留情云云。
大大方方一说,到比藏着掖着更让这些生猛汉子听着顺耳。
最后还是尉迟,带着众人去了南城一家相熟的食肆。
到了地方,十几个人一拥而入,直接把小店给包了。
店家有点心惊胆战,但有尉迟在其中,让他们放心不少,招呼的殷勤备至。
李破和尉迟,程知节,元朗,罗三几个凑了一桌,其他人都散着做了。
等级这东西,几乎无处不在,也不用多说什么。
酒肉陆续摆上来,李破端起大碗,当仁不让的站起来,大声道:“今天跟诸位结识,着实高兴,我李大郎先干为敬。”
说完,咕嘟咕嘟,一碗酒下肚,看着着实豪爽。
众人纷纷喝彩,举碗相应,一时间,店内都是牛饮之声。
尉迟一边喝着,一边暗自打量着李破。
心里也在嘀咕,都说关西人起家快,他娘的这次是亲眼见到了,才几个月的功夫,从流民到郡府。
当日那个到处献殷勤的娃子,现在竟然能跟他平起平坐了,而且,呼朋唤友间,一点生涩的意思都没有。
李破不管那么多,也不管旁人怎么想,他知道,和这些粗豪汉子相交,小心翼翼的可不成。
所以,一碗酒下肚,接着又倒了一碗,先谢程知节保举他入郡府。
程知节顿觉脸上有光,实际上,他心里也在嘀咕,马厩那个老家伙不好惹,在郡府中是人尽皆知。
当初听说李破去了那处马厩,他心里还有点觉着对不住,这是将事情办的差了。
结果是两个多月过去,他差不多忘了的时候,这位又钻了出来,还带着元朗,看元朗那样子就知道,这小子竟然在马厩那里厮混的不错,许是和那老头攀上亲戚了?
所以他和尉迟一样,心里都有着惊讶。
大笑着一大碗喝下去,见元朗殷勤的给李破倒酒,顿觉三观受到了冲击,这世界他都有点瞧不懂了。
接着,李破又敬尉迟,谢他在城门口相帮。
尉迟多少有点尴尬,喝酒也就分外的痛快,他和程知节完全是两种人,对不住就是对不住,不会给自己找什么理由,所以之后跟李破喝的最多的就是他。
罗三就好对付了,这娃子有酒喝,有肉吃就行,根本不会想太多,管你是流民还是进了郡府,在他眼中都差不多。
元朗嘛,直接省略,现在李破在马厩那边的地位,已经差不多和老头一样了,元朗彻底沦为小字辈人物。
一圈酒敬下来,店中噪音大起。
军汉们吆五喝六,娘爹乱飞,吵闹的声音,差不多能将房顶掀下来了。
又喝了几轮,这一桌几个人脸就都红了起来。
没办法,一个个过来敬酒,不喝还不成,和他娘的谁家结了亲似的,酒的度数再低,它也是酒,不一会儿功夫,李破觉着喝进嘴里的酒汤都带着苦味儿了。
不过北方汉子就是这般,喝的越多,越好说话,酒至半酣,连尉迟的话也多了起来。
“听说要打高句丽了,你们两个在郡府,听说什么没有?”
程知节哈了一口酒气,“早就听说了,正在往那边调粮呢,没看郡太爷巡查仓房去了吗?俺还听说啊,这次挺多人要倒霉了,太爷一圈走下来,不定就有人要人头落地。”
尉迟点了点头,“这没什么,既然要打,粮草自然就是重中之重,容不得别人乱来了。”
程知节嘿嘿一笑,“乱来不乱来俺老程不知道,但俺听说,城里的大户人家可都在屯粮呢,哼,那边打起来,受苦的。。。。。。可就不止马邑一处了。”
说着,转头看李破,“你在元老身边,就没听说些什么?什么时候开打?从咱马邑调人不?”
李破双眼迷离,好像已经喝醉了,只是呵呵傻笑道:“打不打和俺干系也不大,怎么?两位哥哥想要去河北?”
程知节哈哈大笑,“去河北就去河北,老子们早晚要用刀枪取个功名,还能顺便回山东老家看看老娘,可惜,就怕这次赶不上啊。”
尉迟将酒碗一顿,道了一声,“贤弟好豪气,不过,就算呆在马邑,也不一定就是坏事。。。。。。”
“大郎,你说是不是?”
李破转着眼珠想了半天,才明白人家说的是什么,心中不由暗骂,你娘的,这是还惦记着老子的来历呢?
沉吟一下,却是附和道:“尉迟哥哥是说,突厥许要趁机南下?”
冷不丁,正在罗三较劲的元朗插了进来,大咧咧的道了一句,“突厥人来不了了,启民死了,新大汗正忙着呢,听说还上请,要续娶义成公主为妻,皇帝已经诏准。。。。。。”
不等他说完,李破挥手就扇了他脑袋一下,斥道:“莫要乱说。”
元朗左右瞅瞅,委屈的低头喝酒。
李破耍了威风,转头就笑,“两位哥哥别听他胡吹,他能知道什么皇帝公主的事情?也请两位哥哥别要传出去,来来来,喝酒喝酒。”
其实这几句也就足够了。
程知节哈哈大笑,端起碗就跟李破碰了一碗。
尉迟有点失望,随即笑眯眯的也加入战团,好像刚才没人听到那些话一般。
而这些消息,差不多都发生在大业六年年末。
登上汗位的始毕可汗,按照突厥习俗,立父亲启民可汗之妻大隋义成公主为可敦,换句话说,也就是娶了父亲的老婆。
因隋帝欲征伐高句丽之故,隋帝杨广痛快的予以诏准。
让突厥王庭,顺利的完成了权力的初步整合。
随即,始毕可汗在大业六年的冬天,以及之后的几年间,陆续讨伐不臣,并逐渐开始挤压西突厥诸部的生存空间,将突厥汗国的触角,再次伸向了西域。




北雄 61.第61章 房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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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尽而散。
尉迟利落的告辞,带着罗三几个回军营了。
程知节本想和李破一同回转郡府,但李破想到自家房子那瞅两眼,其实主要是想回去拿点钱出来。
一顿饭吃下来,足足用了五贯钱,马邑这物价,已经让李破感到难以消受了。
不过没办法,这根本就不是什么通货膨胀,而是因为货物短缺造成的物价虚高。
还有在白巡市那里,应该也攒下了一些钱,也得找时间去要回来。
现在李破甚至有点庆幸,从流民营地回来,就去了郡府,不然的话,两个人吃穿住行,就都得靠人市那家小店了,现在还能凑合,但过些日子,谁他娘的知道马邑的粮价会涨到什么样一个程度?
而现在就不用太过担心了,饿着谁,也饿不着官啊。
等郡府里的人也饿上了肚皮,大隋朝估计也就完蛋了。。。。。。
程知节一听李破还要到别处转转,便将手下人等赶走,跟着李破和元朗一道,权当溜达上一圈了。
这个时候,李破的朋友圈子也算初步成型了。
里面有白巡市,张二这样的小吏,军营中有尉迟这样的低级军官,郡府里面有程知节一众护院家丁,还有老头,元朗这样的门阀亲眷。
圈子也不算太小了,只是层次还是太低而已。
三个人都喝的有点多,喷吐着满嘴的酒气,去到了李破的那间宅子。
房子内外已经落上了不少灰尘,李破有点心疼。。。。。。。。。。。
为了有这样一个落脚之处,他可没少费了心血,到手了,却只住了一晚。
内内外外转了一圈,程知节和元朗两个都有些不耐。
程知节是个信奉四海为家,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家伙,一身的匪性,对李破这拖拖拉拉,恋恋不舍的样子,很是看不过眼。。。。。。
至于元朗,大门户见的多了,这么一间宅子,实在放不进他的眼里,甚至还比不上郡府里的马厩宽敞呢。
两个人不约而同的开始催促,让本想着收拾收拾的李破,也没了那个心思。
出院子的时候,碰到了人。
也不认识,看穿着打扮,应该是附近人家的奴仆。
见李破三人出来,惊奇的看了两眼,却是不管不顾,上来就笑着打问,可是这家的主人。
也是天色渐黑的缘故,等这人凑近了,看到三个人的模样,又瞅见他们腰间都挎着刀,顿时就觉着,自己实在不该过来。
尤其是程知节,一脸的大胡子,白天看着就挺吓人,何况这会天已经黑了。
“怎么?可是有事?”李破问了一句。
那人悄悄往后缩了缩,才硬着头皮道:“即是此间主人。。。。。。俺就是想告知一声,近日有两家要买您家的宅院,奈何遍寻您不着,两家却遇到了一起,在您家门前,还互殴了一场呢。。。。。。。。。”
李破皱了皱眉头,吐出一口气,弄的鼻子里全是酒味,觉得很是不适。
“是哪两家?”
“。。。。。。。。。。。”
不走也不说,李破和底层的小人物打交道最多,立马就从怀里摸出几个铜钱塞了过去。
那人眉眼随即便生动了起来,“一家姓马,据说是郡府李功曹的亲戚,另外一家,呵呵,是兵曹王参军的亲眷。。。。。。您这可要小心些了。”
冷不丁,领子已被人一把揪住,如雷般的咆哮响起在耳边。
“小心个屁,什么王参军,李功曹。。。。。。”
李破,元朗两个几乎是架着,将程知节弄到了街面上。
这也正是李破不太愿意跟这些草莽豪杰打交道的原因了,他们匪性太重,一言不合就是大打出手。
而且,欺负起人来,很有一套。
太平时节,他们最多也就只能为患乡里,而到了乱世,有的也就成了乱世豪杰。
和他们交往,很考验人的神经承受能力和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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