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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见风景的房间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约耳
原殷之的手抖了一下。
他抬起头,看不清那个女人的脸,但她的慌乱和劫后余生却是明明白白不做假的。
“他在哪里?”原殷之推开旁人,上前问她。
白小雯抬起头,这就是那个说普通话的人,她心里更觉得踏实,理清了思路:“我跑了大概……十几分钟。”她抬头看看月亮,又努力回忆道,“他们来的时候,是背着月亮的,然后救我的人把他们往回引开了,他们在东边!”
原殷之觉得已经没有时间再确认那个人是不是程冬了,他的直觉尖锐地扎着他,让他没法多想:“往东北方走!十几分钟的路程,不算远,如果那帮人发现把女人追漏了,肯定会回头的,说不定还能迎面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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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人有些唯唯诺诺,毕竟他们手上也没拿武器,平时要是碰着兽类,他们还有经验,但这回却像是要去跟犯罪分子斗了,纷纷表示不如此刻下山,等警察来。
然而离这里最近的派出所也有十几公里,原殷之等不了,他举起右手:“在这里的,每个愿意跟我走的人,奖金二十万,你们寨子里的供水,也由我解决!”
他这话一出,便有几个人粗着嗓子嚎了起来,顿时真像是鼓舞士气要上战场一样,一个也不舍得走了,扶了白小雯的人立刻架起人就往回跑,一个人二十万啊,那肯定得回寨子里多通知点儿人来!
原殷之打头阵,一边跑一边用电筒扫着前方的路,白小雯逃得慌乱,路上的痕迹也明显,他们很快来到了山洞口,隐约也听见了人声,果然没有料错,那些人将逮住了程冬,再往前追却发现根本没有白小雯的影子,知道被诓了,往程冬身上踹了两脚就又往回追。
他们理直气壮得很,跟原殷之这边的人迎面碰上,张口就问,看见跑路的媳妇没。
两地方言差别挺大,头两句没交流成功,原殷之这边的人看对方拿着刀,虽然己方人数多,却也不愿意起干戈。
原殷之往前走了几步,猛然抬起手电在对方五六个人脸上晃过一遍。
对方骂骂咧咧起来,而原殷之已经看到了被末尾一个男人拽着衣领半拖在地上的程冬。
天这么黑,他却连青年的发旋都能一眼认出。
“找媳妇是吧。”原殷之平静地说,对方都朝他看过来,“我们来的时候,是见着个女人往山下跑了。”他随手指了个方向。
那几个人就要走,经过原殷之身旁的时候,昏迷的程冬还被拖在地上,浑身泥土。
原殷之瞅准了时机,往拖着程冬的人小腿上就是狠狠一脚,他踏得太猛,用了十成力道和角度,当下便听得那人骨头轻微脆响,惨叫了一声。
那人往前面跪下去的时候,柴刀就脱手了,原殷之一个跨步夺了过来,斗殴一触即发,那几个人本就是发了狠追了好几座山头的,自然说不得理,原殷之一手抱了程冬,一手用柴刀指着前方,往自己人身边退:“警察马上就来了,你们想坐牢就继续。”
那些人嚷嚷开,个个咬牙切齿,似乎在说,他们是来找媳妇的,不犯法不用蹲牢房。
原殷之身后的村民也没那么闭塞,知道拐人犯法,何况是有原殷之的承诺在先,就算真的打起来,也不能抛下原殷之和那个和气的小伙子。
也都纷纷挺胸膛,不让道,这么折腾着,竟然真的远远听到了警笛声。
原殷之松了口气,不得不说,这里虽然偏僻,出警速度还算靠谱,这深山林静,警笛的声音尤其明显,对方也不再叫嚷,却仍是不肯走,似乎还是要把女人追回来。
这个时候原殷之怀里的人动了动,他忙低下头,就看见程冬艰难地睁开眼睛。
原殷之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谢天谢地,他从来不信鬼神,前一刻还手握武器跟街头混混要跟人干架,这一刻却觉得浑身发软,被程冬那焦距不稳的眼睛看了,就能安心地睡过去。
然后他就真的睡过去了。
程冬浑身都疼,醒过来第一眼看见原殷之,本来很惊喜,结果下一秒原总就朝他压了过来,他以为这会是个电影里那种劫后余生的拥吻,虽然觉得很不恰当,还是闭起眼准备接受,却没想到原殷之并无此种打算,而是歪在他胸前,干脆利落地晕了。
身旁嘈杂,两个寨子的人在用方言你来我往,远处警笛叫得厉害。
程冬试了几次,没人答他话,他只好躺平了,压在胸口的那颗脑袋压到了他的伤处,有点疼,却也让他安心。
他伸手摸了摸原殷之的头,心想都这样了,这人要是还把自己当老板,那他……
他就不答应。
原殷之是饿晕的。
这恐怕会被列入原总最不堪回首事件之一。
在这地方就只有程冬一个人会照顾他,所以他水土不服在屋里睡了一天,也没有人过问,结果醒来空着肚子就上山了,情绪紧张,还被惨兮兮的程冬给刺激到,放松神经后就不省人事了。
他是在寨子里的医疗站醒过来的,吊着葡萄糖,程冬坐在他床边,正用捧着一块黄澄澄的菠萝。
原殷之的目光在程冬擦伤的脸上转了一圈,然后就盯住了人手里的菠萝。
“你现在还不能吃水果,会胃酸过度。”程冬毫不客气地几口把菠萝吃了,吮了下手指,把床头柜上的保温壶打开来,原殷之立刻闻到了食物的香气。
“阿黑家的媳妇给你杀了鸡,我帮你剁碎熬了粥,你先喝口水,慢慢吃。”
原殷之直起身靠在床头,伸手接过程冬递过来的碗,程冬的手指上还残留着菠萝的清香,他也觉得奇怪,饥饿是最无法忽略和抵挡的欲望,自己这时候竟然还能心猿意马起来。
“你伤势怎么样?”
程冬把胳膊上包着的纱布给原殷之看:“没事了,其他地方都是皮肉伤,就这个比较麻烦,恐怕会留疤,回去可能要做除疤手术。”程冬皱皱鼻子,似乎是觉得麻烦,但当艺人就是如此,凡事露在衣服外面的皮肤,都要具备观赏价值。
“你不是去找人吗?为什么会搞成这幅样子。”
程冬摸摸后颈,知道该来的总要来,他才给苏瑾打电话被骂了一顿,现在又要被原殷之骂。
“我从那个老人家家里出来的时候,天已经有点晚了,路就辨不太清,走偏了,走到了另一片山,就遇到白小雯了,就是那个姑娘。她说她是被拐卖到山里的,已经逃了两天了,身后一直有人追,她不敢从路上走,不敢找车,因为那一带都知道她是买回去的媳妇,只能往林子里跑,我们说话的功夫,那些人就追过来了。”
“所以呢?你就为了救人,把自己搭进去?”
程冬抓了抓裤缝边:“那我也不能不管她啊。”
原殷之不说话了。
他也明白,社会新闻没有少说,那些人就能为了几千块非法买回来的人跟警察动武,如果失掉了一个救人的机会,等待那个姑娘的后果也不堪设想。作为男人,程冬的选择是正确的。
“我看看你的手。”原殷之放下碗,伸出手,等程冬乖乖将胳膊放进他的掌心。
他慢慢抚过程冬的小臂,然后将五指扣进程冬的指间,握紧了他。
“我知道现在要你跟我回去你也一定不肯,不过以后,一定不能再让人那么担心了。”
程冬点点头,看着他,似乎犹豫了一阵,还是小声开口:“那以后你也别跟我吵架了。”
原殷之愣了愣。
反应过来程冬说的是什么以后,他又露出那种熟悉的促狭笑容。
“那要看你识趣不识趣。”他把程冬拉近,在青年脸颊上香了一香,“你要是晓得哄人,吵架那还不是情趣。”
“你那么大人了还要人哄?”程冬挑眉。
“我不仅要人哄。”原殷之把程冬的手举在嘴边,伸出舌尖舔了舔那还残留着菠萝果汁的手指,“我还要人喂呢。”
程冬控制不住,在原殷之面前狠狠打了个酥透了的激灵。
第27章
在白小雯被警察带走的当天,这个仅仅三十来户人家的寨子,迎来了一大堆扛着摄像机单反和话筒的记者,这其中只有两家是当地电视台的新闻组,其他全是娱记。
这种山沟没有多少人愿意来,一路上叫苦不迭的人也不少,但他们为什么都要蜂拥而至呢,自然是因为上头有强制命令。
一个没甚名气的小艺人,在深山工作室偶遇了被拐卖少女,不顾自身安危从鲁莽村名手中救人,还因此负伤,不错,这是条可以用上写版面的新闻,但从当地媒体那里买几张事件照片,再配上艺人的硬照就行,赶来做一线报道就有些浪费经费了,换作往常头头也不会给披,若是主角是当红巨星还好,小人物就犯不着了。
但是这么多家八卦杂志和娱乐版面的头儿都接到了电话,伯诚要出钱让他们做大这条新闻,所以这条九曲十八弯通往村寨的山路上,就突然多出了不少车来。
程冬和白小雯都被记者逮住,一整天都在重复当时境况有多么危急,白小雯这才知道,救了自己的人是个明星,她本来身体虚弱精神不济,却是因为不知道还能怎么回报对方,一直耐心地被记者们追问,也不管上镜后会不会给自己造成影响。她想得开,自己是受害者,没有什么好丢脸的,夸完程冬,也借机陈述了那片封闭村寨买卖人口成风的状况。
晚上原殷之出钱让村民招待娱记们,程冬才意识到什么,私下问原殷之,是不是他做的。
“好歹我也是伯诚的老板,这种小手段,不用苏瑾教也会用。”他伸手捏了捏程冬的后颈,“过两天邱余欢他们就来了,会有娱记跟你们两天,拍点照片回去做预热报道,虽然我没投资你们的音乐剧,但是你参加的工作,公司不是还要抽成么,你卖力点儿,多给我挣几个菠萝钱。”
程冬笑,很配合地点头,把胳膊曲起来,拍拍自己的肱二头肌:“老爷您可劲儿剥削吧,我有力气。”
气氛很好,原殷之便拉了他一把,躲在暗处接吻。
这场意外事故倒让两人蜜里调油起来,原殷之还有工作,预告过不了几天就得回去,程冬竟然生出几分不舍,于是不管是不是原殷之主动,两个正当壮年的男人都不可避免地接触密集起来。
院子里还有一帮嗅觉敏锐的娱记,见主角程冬不在,已经有人离座来找了,程冬是没有什么意识,原殷之就算接吻也耳听八方呢,拍了拍程冬的背,示意他该去外头报道了,于是他第一次见到程冬留恋地看了眼自己的嘴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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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总瞬间有了种通体舒泰感,比去赌场豪赌整夜都要爽。
当天晚上原殷之没忍住,摸到程冬房间里,然而那张床坐下来都要哼几声,更别提在上面做运动了,吊脚楼完全没有隔音可言,原殷之就算不要脸,程冬也是要的。
“那怎么办。”原殷之难耐地皱着眉,竟然不用强势那套,只蹭在程冬颈窝里,“我想做。”
程冬没遇过这样的原殷之,简直像是变相撒娇,然而可怕的是,自从原殷之在医疗站对他用过这招后,发现效果奇佳,就屡试不爽起来。
“那也不行。”程冬坚守阵地,拽着自己的裤子。
原殷之咬咬牙,突然灵光闪现。
回去真的要给助理发奖金。他想。
“那我们去帐篷里吧。”
“哈?”
“忘了么,我带帐篷来了。”原殷之呵呵笑,程冬总有种要上砧板的感觉,但那男人也将他撩得不行,只好妥协。
两人拖着手,像偷尝禁果的初中生一样摸出吊脚楼,背了帐篷,选了靠近山脚的地方。
搭帐篷有费了番功夫,原殷之从没有过为了滚个床单这么耗神耗力的,等帐篷搭起来,两人也有些疲倦,躺进去后竟然没有多少兴致了。
帐篷顶是透明材料,能看到晴朗夜空,两人头挨着头聊琐事,比如家里的两只宠物都托管到了哪家店,比如街心公园的那只兰博好像又大了一圈,比如冰箱里的牛奶忘记喝了,回去该过期了。
原殷之这才发现,他能跟程冬聊那么多,也愿意跟程冬聊那么多。
他明白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了,而他没有阻止。
为何要阻止呢,乐,是他从未体验过的。
“你这次跟记者们一起回去吧,人多车多也安全,不然你过几天一个人走,路上也没人照应,别又饿晕了。”
程冬说话声音渐小,像是要睡了。原殷之摸摸他的头,听他说担心自己的话。
“顺便还能带点儿特产回去,阿黑给了我两斤腊肉,和几箱水果,你不雇人的话就拿不下了。”
原殷之摸着他头的手顿了顿,把那脑袋往自己怀里猛地一按:“别废话了,睡觉!”
“叫我睡觉,那你动作那么大,人都清醒了!”
“清醒了也好,就别睡了,本来也不是来睡的。”
“好好好,我睡我睡。”
“……往哪儿挪呢,到我怀里来。”
“……”
“你是不是脸红了?”
“闭嘴。”
程冬在深山里,还招了一票娱记去报道他见义勇为的新闻,这事很快就传回了圈中,大部分人觉不出来,有些经验的就明白,这个最近曝光机会都捏挺稳的新人,是有人在捧。
黄文尧坐在伯诚的休息区,把那占了娱乐版小头条的版面放下,然后慢悠悠喝了口面前的咖啡。
陈淑曼从远处走过来,看见黄文尧面前的报纸:“你看过了?”
“嗯。”黄文尧点头,“原殷之这次倒是真的尽心尽力,我听说他这回是亲自跟去了?比起当初捧夏因那种粗暴直接,单从他让苏瑾给程冬当经纪人,就看得出来这差别待遇了。”
陈淑曼推了推眼镜,把手里的东西递给黄文尧:“咱们先把能控制的控制住,这是《斑马》的试镜通知,我已经帮你安排好了试镜,当天另外两个试镜演员也都找好了,邱余欢一走,《斑马》剧组里说得上话的就数副导演了,会给你机会表现。”
黄文尧把通知拿过来:“你说我可能被选上吗?”
“你练初版也练了那么久了,我看过他们的试镜记录,你比那些人都强,陈牧要是现在还不决定主演,投资方那边也禁不住他拖,何况我们打过招呼,投资方几天前就在朝他施压了,你现在去,他会觉得你能解燃眉之急。”
“但愿吧。”黄文尧确实还有那么一丝不确定,毕竟陈牧在圈内没什么名气,他摸不清这位导演的脾性。
“我只是好奇。”陈淑曼说,“你为什么就盯紧程冬,要跟他抢。”
“你也知道,我们是同类型的歌手,又在同一间公司,难免会有资源竞争。”
陈淑曼似乎并不认同他的说法:“圈子这么大,同类型的艺人也不少,何况单将资源的话。”陈淑曼笑了笑,“最近我揽到手的,被苏瑾眼红的那些,不都是你给介绍的?这块儿你还真犯不着跟人争。”
黄文尧笑而不语,手指在报纸上程冬一张清爽开朗的硬照上悬空,然后轻轻敲了敲。
“我就是对他感兴趣,看这圈子那么多年,从没碰过这样的,他这么被人护着,横冲直撞,真摔了的那天,会特别疼吧。我就想当台轨道摄像机,跟着他拍一拍,反正来这里就是玩儿嘛,他是目前我觉得最好玩的。”
陈淑曼了解到这玩世不恭的想法后,便也没兴趣继续问了,来娱乐圈体验rpg的公子哥并不少,而黄文尧是看起来最真心实意的一个,却仍旧是这样的态度。
她其实有些羡慕苏瑾,苏瑾有今天这番成就,是真的有伯乐眼光,也带过几个非常成功的艺人,经她手的都是美玉。她跟苏瑾打小就认识,以前在一块儿玩,都要抢同一个布娃娃,两人都有收集癖,也爱给自己的娃娃打扮,长大了都做了经纪人,操办他人事业甚至命运,有种微妙的快感。然而她却总是矮了苏瑾一头,不论任何时候,比方眼下苏瑾有了个浑身热诚的歌手,她手上却是个抱着游戏心态的玩家。
她看了看黄文尧,又想,管它呢,只要最后的结果漂亮就成。
第28章
原殷之冷着脸坐在一辆印着《每日娱报》logo的suv上,而那个赶他走的青年正在帮助阿黑往后备箱里塞土特产,他从后视镜里瞥了一眼,正好看到一只火腿的后蹄大喇喇戳在半空。
“你回去以后可以把蛋黄和皮蛋先送到小纪那,她跟我说她最近闲得发慌。”程冬收拾完东西,过来扒着车窗跟原殷之讲话,对方只是拿眼斜他,不搭腔,程冬觉得别扭的原殷之有点可爱,就趁人不注意,往前凑了一下。
他的嘴唇没有碰到目的地,鼻尖倒是在原殷之脸上戳了一下。
一个失败的突袭。
程冬埋下头,觉得自己大概有点神经搭错,正想不着痕迹地挪开,原殷之的手就搭到了他的头上,摸了摸。
他抬起头,看原殷之似乎在忍耐,定定看了他一会儿后,低声说:“你早点回来,我在家等你。”
程冬睁了一下眼睛,他被那个“家”字戳中了。
原殷之又揉了揉他的头,毕竟有人在,不好更过火,要不是前一晚两人憋不住,又偷摸着把帐篷搭起来,后来差点把帐篷搞塌,这个时候原殷之肯定下车把人抗走。
但是他们毕竟都不是游手好闲以谈恋爱为己任的人,原殷之的手机已经快要被翟洁打爆,而程冬也不是来这里度假的。两人交换了一个特别深长的眼神,而后便利落地告别了。
程冬插着口袋,看车屁股消失在视野里,耳边是寨子里的村民劳作时互相谈天招呼的声音,不时有人吼两声号子,很快消失在茂密的山林中,没有回音。
他突然想起邱余欢曾经在教学中途对他说的话。
“你的音乐很干净,我指的不仅仅是风格,而是你的创作力度。你擅于捕捉简单的情绪,直抒胸臆,但这些优点会在后期成为劣势,那就是缺乏张力。并不是说简单的东西不好,相反某些时候这是最好的,但你的东西是未经提炼的那种简单,显得粗糙,并且更危险的是,浅薄。”
“你的技巧过硬,词曲契合度相当高,每首歌拿出来都能做得让人挑不出大毛病,但是这些东西听多了,耳朵会腻。”
“那根本原因是什么呢?你说过,高中之后就来外地打拼,不到一年就被奇亚签下并且就此冷置三年,在此期间,你能学到和体会到的东西都太少了。简单来讲,小程,我对你的感觉是,懵懂。”
“未被着色的东西不一定是好的,你对很多事情的理解程度似乎还太浅,音乐需要更剧烈和复杂的感情,你写歌,写你的梦想,写你的表达欲望,但这当中自顾自的成分过多,我们做音乐,是要给人听的,让人产生共鸣才是最重要的。你的词谱可能会让人觉得养耳朵,却不会有持久度,要在听众心脏上重锤一记,让他们记得你,记得你的歌。”
“而要如何做到这一点,我能给你的答案是,增加经历,懵懂总会被经验击溃,这是你要做的第一步。”
邱余欢没有说第二步是什么,那是一次短暂的交谈,甚至程冬还没有完全理解过来就结束了。
他站在这听上去安静空旷,但其实总有细碎声响的山寨中,刚刚送别了自己喜欢的人,突然弄懂了什么。
自己为什么会爱上音乐呢?若说这是细胞的鼓动,是天性,那就该归为他天然的表达欲望,但是如果他能表达的东西太少,这就会让他看起来笨拙而无力,他苦练多年的技术,到时候也救不了他。
程冬知道自己的生活有一种诡异的平整,这大概就是邱余欢所说,他对很多事情的理解程度太浅,其实那不是太浅,是他主动浅尝辄止而已。他会接纳所有在身旁发生的事情,无论是被奇亚压榨还是选择放弃回乡,以及之后接受了原殷之的包养,旁人看来这一件件都是些极不易消化的事情,但是他消化了,因为他在这么做的时候,将自己置身事外。




看不见风景的房间 看不见风景的房间_分节阅读_32
说不清是他性格中的哪一部分在起作用,程冬猜想,那可能是懦弱。
唐真说他没有心,是因为他没有多大的情绪起伏,无论什么时候他看上去都挺安稳的。
但是原殷之折腾了他好多回,他终于没那么安稳了。
程冬转过身去,张开手臂朝天空嚎了一嗓子,很快对面山上摘草药的人就用山歌跟他呼应起来,程冬这几天来学的不多,但基础的几个音节还算熟悉,就跟着一通乱唱,很快有不止一个声音参与进来。程冬大概能听懂,那是一首呼唤远赴他乡的恋人的歌,在劳作中偶尔兴起的思念,夹杂在其中的埋怨。
要不要这么应景,程冬想。
我也刚刚开始想他啊。
邱余欢等人在隔天到达了村寨,先遣人员带来的设备也派上了用场,这座四面环山的村寨突然多出了好多黑匣子。
卡在树杈间的、粘在屋檐下的、安安静静呆在蘑菇旁边的,村民都很好奇,上手敲敲摸摸,后来消息就传开了,说这是那帮城里人带来的录音机,咱们当没看到就好,防着点儿羊啊狗啊的去把东西踩坏了,毕竟人家是来帮忙做供水的。
知道是录音机以后,就会有人故意在旁边制造声音,村民都爱唱歌,这些天里寨子里的歌声比以往更甚,组里的人讲录音取出来听了,效果比预想中还好,现在是夏季,虫声鸟鸣都十分丰富,这些天然的背景音经过剪辑,会成为好材料的。
程冬跟随邱余欢和崔忠世每天跋山涉水,观察人文和自然,起初还真是没什么大收获,难免对这样的取材过程感到倦怠,直到有一天他登上山顶,浓密的树冠犹如可踏足轻舞的原野,他听到了一声大象的长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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