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个季节
作者:言妍
现在不是流行什么「身高不是问题、年龄不是距离」吗?那为何她只不过是大了他6岁,再加上一个老师的称谓,他们的爱情就变得罪大恶极、千夫所指、不容于世?她也不想事情发展成这样啊!但他的才华洋溢、稳重老成、炽情烈爱,以及那一封封文情并茂的情书、一句句真挚感人的告白,着实撼动了她,让她冷了二十四年的爱情竟有陷入情网的迹象,最后,她不但成为众矢之的,还被冠上残害国家民族幼苗的最大罪行!为了找回平静的心灵、平凡的生活、原来的自己,她不惜对他恶言相向,以狠绝冷绝的言语让他断了对她的情,死了恋她的心,怎知,当大家都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他已找回「正常」的生命轨迹,他再次闯入她的生命、她的心灵、她的爱情,并用「二十四个季节」表明他爱她的坚持与执着,再用「Sunny」倾诉他对她不变的等待与追寻,宣称,即使是六年二十四个季节的鸿沟与深海,或挫折与阻碍,都无法打消他努力想要追上她脚步的爱情与决心……
二十四个季节 楔子
不曾爱过,所以无法体会,为爱水深火热,却无法满足的心情。
信件一共有五封,封封皆洋洋洒洒数千言,其中包括诗与词,但因为篇幅有限,所以只取其中的一小部分,作为这一段故事的缘起。
sunny:请容许我这样称呼你,也请容许我视你为我生命中的阳光。
没有错,阳光,那生命的起源。有它时,大地温暖欢畅,万物欣欣向荣;没有它时,四周一片阴暗寒冷,隐隐中是萧瑟的凋零。
这就是我对你的感觉,赤裸真诚,毫无保留的。
每天早上醒来,在黎明的晨曦中,是柔雅娴麓的你,那静静的凝视,是我一整日的希望;而夜阑人静时,思及你浅浅甜美的笑容,则是我永生的迷醉。
可以说,有美景处有sunny;有sunny处有美景。
你,与世间最美好的景物呵成一气,也成为我的生命,扬超一曲永无休止的旋律。巧笑情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我想,这是载于古籍,预备千之后,用来形容你的话语,也因此迷惑了我,令我神魂颠倒。
四月二十七日真的,我爱你,已爱得无法自拔。我的社会早穿过时间与空间的距离,内心激切的情绪再也拉不回来。
你随时随地皆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拥有我心的每一个跳动,思维的每一寸意念。我想,在我有限的生命旅程里,再也不会有人令我如此痴狂,也不会有人能超越你在我心目中的地位。
我的爱情真是疯狂吗?我的希冀是痴心妄想吗?我的所作所为,是恐怖、是不正常的吗?
你们说我是少年情怀,骂我是偏执无知,责我是强说的愁;更一口咬定,我是青春期自以为是的幻想。
可你们都错了!我虽然年少,但不是不经事的人,我心里明白得很,也想得很透彻我的爱终究惊世骇俗,不能让众人及社会认可。甚至你,也不会接受我。然而,了解这一切,我还是无法教自己不爱。
sunny,除了爱下去,我又能怎么办呢?
五月十五日我从来不怨你的拒绝和无情。我只恨命运捉弄了我,将我挪后了六年,而你那老师的身份,让你必须戴上冷酷的面具。你知道吗?当你说我不体谅你,我的出现破坏了你的生活时,我的心恍如被活生生的撕扯着,整个人脆弱得不堪一击,真想一死了之算了!
然而,尽管脆弱,我仍不要你的同情和怜悯,因为这份爱是发自我的肺腑,而你对我实在太重要了!
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吗?绝对没有仅次于任何人。我能为你生,为你死;即使是我丝毫无法占有你内心中的一点地位,但你却拥有我的一切,连同生命都是为你而存在的。
不要说我不曾试着改变自己。多少日,我被迫到辅导室谈话;多少夜,我不断与内心的自己交战着。事实证明,我根本没有改变的可能。
六月三日你们以为感情是一具遥控飞机,由着按钮,要来就来,要去就去吗?绝对没有那么简单!当爱情波涛汹涌时,是任何堤防都阻挡不住的。
你说,时间会治愈我畸型的痴恋。我只能告诉你,我不以为自己的爱是病态、是耻辱,我甚至能大胆的说,无论如何物换星移、时序变迁,我都会永远恋着你,不管聚散与否,我都永远惦记着你。或许我没有打动你心的一天,但我对你的爱,将是始终不渝的。
写过这么多,也说过这么多,总越不过你所设的藩篱,你总认为这只是我成长过程中的梦呓,以后就会消失。
但我到底要如何证明自己呢?我爱你,爱你至深,恨不得能鞭自己几百下来表示我的诚意,但你却连一点机会也不肯允诺我……
六月十八日你的心何其狠呀!原以为你是世上最美的那朵无刺玫瑰,高贵而温柔,却没想到你仍会扎得人遍体淋伤。多情总被无情误,我想,你虽年长于我,却不曾真正去爱过。
不曾爱过,所以不了解我的心情。
有时,我真不服气,这就是我无法抵抗的结局吗?
六年二十四个季节,真是跨不过的鸿沟深海吗?
有人说过,生命应为理想而延续。有时,理想的实现与否,远比生命的有无还重要。你,就是我的理想,我奋斗的目标,只要我存在的一天,就不会放弃对你的等待及追寻。
尽管我被警告不能再与你联络,而你也千方百计的躲着我,但付出的及说出的,已无法再收回来。
我实在狠不下心来断绝这一切,要我撕毁这封信,竟像是要揉碎自己的心一般。你若觉得厌恶,没有价值,认为有撕毁的必要,不妨由你来执行这项工作吧!
因为,痛得流血的,是我,不是你!
七月二十七日被你钉在十字架上的s·c·l
二十四个季节 第一章
落入凡间
本以为,
那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但终究,
她像落入凡间的仙女,
翩翩来到他的身边。
秋末时分,天黑得早,辅导课还没有上完,偌大的校园就陷入一片暗影中,只留下部分的大楼炽张着灯光,晶亮如燃烧的焊火,代表高三学生夜以继日的苦读。
“焊火,嘶嘶幽蓝的焰苗,是以青春为柴薪,焚烧着莫名的骚动,终有化为灰烬的一天……”
林世骏在笔记本上,一边写着这段话,一边抄着黑板上微积分的解答。
突然,像心有灵犀般,他朝窗外望去,隔着几棵霸王椰子的另一栋楼,已有一些女生走来走去,让他们这儿的男生也开始分心。
然而,他注意到的并不是那些穿制服的女学生,而是一位正走向办公室的女老师。
余桑琳,去年才从外文系毕业,因成绩优异,做过很有创意的教材,一踏出校门,便被这所以升学率着称的明星高中特别网罗过来。
她个儿很娇小,如瀑的黑发披肩而下,衬着的瓜子脸也是小小的,蛾眉黑瞳,总是清清澄澄,在看似柔弱中,有种宁静的气质。
因为年轻,又有着不错的容貌,陈校长怕引起麻烦,让她带的全是女生班。想说等经过几年,她的磨练足够了,才让她去面对那些血气方刚的大男生。
不过,一个那么可爱的女老师,尽管不正面接触,多少也会引起遐思。一度,余桑琳成为众男生的偶像,下了课,是不少人口中的话题。
最初,林世骏并没有在意这些讨论,因为他那时正忙着和校外的一个女生小蓉谈恋爱。他们同是学校校刊编辑,自我标榜的文艺青年,于是,他努力的写诗给她,直到他自己都觉得满纸荒唐做作,才匆匆地结束这段感情。
“你为什么不再为我写诗了呢?”看了他分手信的小蓉,在雨中很哀伤的问。
“没有灵感了呀!”他很潇洒地说。
当时高二的他,已有过三次恋爱的纪录。第一次是国二,因为老哥林世验泡马子,带回家后,他们兄弟间号称她为“嫂子”,而他就顺便和嫂子的妹妹凑一对,来个兄弟姐妹的情侣档。
这拍档关系,在老哥出国读书后就自然散掉了。那是一个爱收集明星照片的女孩,满口谈的都是八卦,言语乏味,让林世骏对她并没有太多的怀念。
第二次是高一时,他们一票男生约了一票女生去海边玩,结果错过回家的火车,在铁轨上走了一夜。那夜,紧紧偎着林世骏的女生,因为有了“过夜”的感情,所以,对他特别死心塌地,甚至嘴里到了喊他老公的地步。
过了六个月,他感到厌烦,用了各种分手方式,才恢复自由之身。
然后是小蓉,他和她结束在高二的暑假,并下定决心不再和女生纠缠不清,好好在高三这一年全力冲刺,好考上他理想中的第一志愿。
那时候,余桑琳仍是众多女老师的一个,与他无关,是一栋楼中飘忽的身影。
但就在那年暑假快近尾声时,他们几个校刊负责人约好到学校开会。林世骏在蝉鸣嘶嘶中,一一招集人马,等大家都到了活动组时,他还留在校门口核对名单。
当他走过传达室时,不经意地瞥见一个女孩背对着他,正站在桌前看报纸。她穿着淡黄色的t恤,浅蓝色牛仔裤,直发及领口,怎么看都像个高中学生。
林世骏没有多想,立刻走进去拍拍她的肩说:“喂!校刊的人都到活动室集合了,你还在这里做什么?”
她一回头,就让他历经了一辈子最尴尬,也最奇怪的时刻。
她,竟是余桑琳!他该敬礼尊称一声老师的人,他竟把她当学生般,又拍肩又指挥?!但她这身轻便打扮,又加上剪短的头发,乍看之下,真和高中女孩没有差别。
所以,这怎么能怪他呢?她穿着平底的布鞋,甚至不及他的肩膀高,他还得低头看她哩!
而这也是第一次,他与她面对面站得那么近。那细致柔滑的肌肤、那小巧完美的五官,皆散发出一种恬静迷人的魅力。
林世骏向来是个有大将之风的人,自觉老成,连教官主任都可以称兄道弟,这种误认的状况算是小意思,只要哈拉两声道歉,就可以解决。
可这一回,他偏偏窘得脸红脖子粗,一句对不起支吾了老半天仍说不出口;解释的话,也零零落落没个头尾。
“……余老师,我……以为……我弄错了,以为……”他拼命清嗓门,喉结一上一下的滚动着,已失去平日的好口才。
“没关系,我知道你认错人了。”余桑琳微笑地又加一句。“你们是开校刊会议吧?我是今天的值日老师,如果有什么总是可以来找我。”
“我……我会的。”其实,林世骏根本弄不清楚自己回答了什么。
好死不死的,他们那天开完会不乖乖回家,偏偏跑去打篮球;打篮球也不专心一点,偏偏他的手臂给摔破了皮,只有像受难战士般被人搀至传达室去。
余桑琳仍是那朵温柔的笑容,很细心地为他清理伤口,并抹上凉凉的药,嘱咐着,“暂时不要碰水,免得伤口不好愈合,会留下难看的疤。”
“我不怕疤!”再次学得尴尬的林世骏大声说。
事后,他免不了被同学们嘲笑一番,说他故意摔伤自虐,好享受这番“艳福”。
然而,这日,他没有像往常般和他们来场唇舌之战,只是满脑子想着《诗经硕人篇》的那段话,“蛲首蛾眉,巧笑情兮,美目盼兮”,他从不晓得一个女子的温柔笑语,可以如此美丽,似要厘清天地,又似要颠覆天地。
没错!没错!美丽的音容笑貌,他从电影、电视上看多了,或闭月羞花、或倾国倾城,但没有一个像余桑琳那般,真正触动了他活了十八年来,对于美的感应心情。
也分析不出是什么道理,他一向自认比同龄的人早熟,从不崇拜偶像,但这次的际遇,就让他把这娇小可爱的女老师偷偷放在心上了。
他开始注意余桑琳的每个行踪,细听关于她的种种讯息。基本上,除了几个顽皮男生偶尔会拿她开玩笑外,学生大抵都很敬爱她。
尤其是女生们简直迷死她了,还公开说:“我们余老师是最美丽的天使!”
天使,只差一对洁白的翅膀!的确,站在一群爱笔爱闹的高中女孩里,文静秀气的余桑琳看起来真的不比她们大多少。
她大概也自知这个弱点,所以,总穿套装或洋装那种与学生有分别的正式服饰。那次暑假值班时的t恤、牛仔裤是个例外,只是,她完全没料到林世骏会看到,并留下深刻的印象。
当然,偶像归偶像,总纳入可望而不可及的那一类。林世骏青春洋溢的心,最多是拿来当幻想对象,或者化为他写诗谱歌的谬思女神,过一阵子,崇拜便会逐渐消失。
但老天的安排,总有它不可解及不可违的旨意。
高二开学没多久后,原本教他们班英文的陶老师车祸意外,需要在医院躺三个礼拜,于是,只教女生班的余天使,就被迫降到他们这杂乱喧嚣的男生大楼来代课。
记得她翩然来到的第一堂课,他们这群荷尔蒙分泌过盛的男生,全严阵以待,教室内静得连一根针落地都听得见;不过那种静,是风雨前的宁静,人人都屏住呼吸,仿佛在排与位之间,有什么东西会突然爆开。
那天,她穿着一身白洋装,秀发俐落地挽着,衬托出她秀丽的脸庞,一站在讲台上,就成为他们高三黑暗生活最美的一道风景,胜过所有中日美偶像明星的组合。
当她美丽的眸子一百八十度梭巡一遍时,竟有种震慑人心的效果,然后,她沉静的嗓音响起,以一口清晰优美的英文念着狄更斯的名著《双城记》的第一段。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恶劣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
五十个男生全张大了嘴,像受了诅咒般变成乖巧的绵羊,很认真地把课上完。
天使,果真不是浪得虚名。个头比他们全班三分之二男生都矮的女子,不拿教鞭、不嘶吼骂人,就有如此大的力量,这更让林世骏在崇拜外、又加上倾心和折服。
可男生的恶劣来自天性,在几堂课后,欺负年轻女老师的把戏就渐渐出笼,他们开始影射黄色的笑话。
比如讨论《双城记》的对比词句,在光明与黑暗、希望与失望、天堂与地狱……大家便七嘴八舌的讲男人女人、淑女妓女凹与凸之类的话,并且暧昧的笑声愈来愈大。
若是平时,林世骏亦会跟着哄笑两声,但看见余桑琳逐渐泛起玫瑰色的粉颊,心中只是气全班的幼稚,更兴起想保护她的念头及冲动。
然而,她的平静如常、若无其事,让大家皆识趣地闭嘴。
最后,她提及卡尔顿为成全心爱之人的幸福而牺牲,是一种“人道主义”精神的发扬时,立刻又有男生在窃笑,举手评论说:“卡尔顿得不到女主角的爱,是不是和他的‘人道’问题有关?”
“他不能‘人道’吗?”有人更没水准地应和。
在各种怪笑声中,身为班长的林世骏终于受不了,站起来说:“笨蛋,人道主义就是人文主义,英文是humamism!”
他的眼睛看向黑板,恰巧接住余桑琳的视线,她给他一个赞许的笑,让他的心跳不自觉地加快。
“英文加上ism,通常有主义的意思,我要你们回去找出十个有关ism的字。”她依旧以冷静掌控全局说:“另外,你们得造出十个表示人道主义的句子,下一堂课讨论。”
在此起彼落的抱怨声中,余桑琳再一次展现她坚强的意志力,与她纤柔的外表成奇异的组合。
下了课,有同学忍不住说,“她根本不是天使!”
“不是天使?那就是魔鬼罗?”另一个人说。
“不!是圣母玛莉亚!”起哄的人说。
更有人针对林世骏的“护余”行动,嘲弄他“喜欢上余老师”了!
喜欢、欣赏、崇拜或仰慕都可以,总之,在他眼里,全世界没有一个女人比她更美好,不管内在或外在,她都如一颗光芒万丈的明珠般,使所有的人都失了颜色。
但他不会再像以前一样,交个女朋友四处吹嘘。余桑琳是他内心中最珍贵的秘密,除了他对她感觉的特殊,还有她的年龄与身份,在在都是他的禁忌。
林世骏是个聪明人,知道他的迷恋若透露出去,一定会是场灾难。因为她,他自觉成长许多,在他独立生活的这些年,他早不只十八岁了,否则,他怎么会看到她的心呢?
因太过专心,林世骏没听见导师钟至和的叫声,还是旁边的小郭拉拉他说:“喂!下课起立啦!”
他这才匆忙的喊行礼,结束了最后一堂的辅导课。
有人要回家、有人要留校苦读、有人要去补习班继续奋斗。林世骏不屈于任何一类,他慢慢地收好书包,外面的天色已然漆黑,人来人往中,已分不清谁是谁的身影了。
首先,他必须去填饱肚子,今晚要吃什么呢?
※※※
放学了,走廊上三三两两的人群渐渐散去。
桑琳回到办公室,把喝剩的茶叶清掉,桌子用纸巾抹干净,再将作业簿一叠叠放好,所有的东西井然有序,明天一早来才会有个清新舒爽的开始。
哦!还有三年忠班的人道主义句子确定已改好,明天陶教师就要销假回来了。桑琳很高兴代课的日子就要结束,那些男生虽然聪明活泼,教起来笑话连堂,但他们精力充沛的模样,虎视眈眈的神情,总带着一股压力。
因此,每一次上忠班的课前,她总是会肚子痛,甚至得跑厕所,直到站在讲台上才会恢复正常。
或许她还太嫩,需要再多磨练几年,才能夸大肢体,允文允武;嗓门也由细柔变成低哑,慢慢的,自己就成为典型的老师,一板一眼、中性的、乏味的,已引不起任何性别联想。
或许,她该去健身房练些肌肉,让自己强壮一些……
正想着,辅导室的吕云教师端着半盒蛋糕呼啸进来说:“桑琳,帮我吃掉,我可不能再胖了。”
吕云,近三十岁,个子和桑琳一样娇小,但生过两个孩子,以致身材往横向发展。她每天带学生又蹦又跳的,减的几两肉,不一会儿又从她爱笑爱吃的嘴巴钻回去。
“奇怪!你这最不该吃的人,偏偏点心最多。”教国文的孙慧芬刚走进来说。她有着一头长发,打扮很古典,只比桑琳大两岁,却已结婚四年,目前正努力的准备生孩子。
“没办法,全校学生都跟我是好朋友嘛!”吕云一脸无辜地耸耸肩。
孙慧花挖过一块奶油,边吃边看向桑琳,“我刚上完忠班的课,他们一直舍不得你,说要到教务去建议,干脆以后英文由你来教。你呀!还真有魅力喔!”
“千万不要害我,我可不想得罪陶老师。”桑琳赶紧表白。
“桑琳也不想再拉肚子了。”吕云加上一句。
桑琳忙用眼色阻止她,这种不专业的糗事,还是愈少人知道愈好。
蛋糕才刚瓜分完,门口就传来一声“报告”。进来的两个男生都是忠班的,如果桑琳没有认错,矮的叫郭志伟,是国文小老师;高的叫林世骏,是声音很宏亮,做事很负责任的班长,有几次还替她在课堂上解围、管秩序。
郭志伟是来拿国文讲义的,林世骏则代替请假的英文小老师来拿英文作业。
他四平八稳地站在桑琳的面前,目光很沉静地看着她。
林世骏向来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科展、校刊、演讲或篮球队都有他一份。
桑琳对他的印象大都从周会颁奖来的,直到这一次代课才多认识一些,但这样面对面的情况却很少有,所以,当她看到他唇上初冒的青髭,带着成年男子的味道,英俊挺拔或气宇非凡的词都可以用到他身上时,还真吓了一跳。
现在的孩子发育真好,才十八岁,就像个大人了。
桑琳把作业交给他,并叮咛几件事。
他听完便问,“余老师真的不再教我们班了吗?”
“我只是代课而已。”桑琳简单地回答。
他迟疑了一会儿,并没有立刻离去。
桑琳又问:“你还有什么问题吗?”
“呃!我想请老师为我们校刊写一篇文章。”他说。
“写文章?”桑琳有些意外,微笑说:“学校里高手如云,学生的稿件都用不完了,还轮不到我吧?”
林世骏不宣可否,只回答,“我希望老师能讨论一些西洋文学作品中的人道主义及精神。”
又是人道主义!这带给她的麻烦还不够多吗?
桑琳很委婉地说:“这种文章你自己都可以写呀!多看看托尔斯泰、伏尔泰、狄更斯、雨果,还有泰戈尔的小说全集,里面就有源源不断的人文思想,也是人道主义的启蒙。”
“老师太看重我们了。”他不疾不徐地说:“老师也知道,现在的高中生已经很少人看那些东西了。程度高的,会翻些较自我的自由主义或后现代的书刊,没程度的,就只翻漫画和武侠小说,我不觉得自己写得来。”
这孩子简直老成得可怕呢!桑琳说“既然没有人要看,就不是个好主题,不是吗?”
他又顿了一会儿才说:“我也是突然喜欢旧的、古老的东西,想挖掘比较古典的作品,一定要请老师介绍。”
实在很难拒绝,桑琳最后说:“好吧!我试试看。若你觉得不适合,可以退稿,我不介意。”
一旁刚收完蛋糕残屑的吕云,马上拍拍林世骏的肩说:“我呢?你怎么没向我邀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