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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屠夫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兮非可
明末屠夫
作者:兮非可
本是小屠夫一枚,却身逢明末乱世,不得已放下杀猪刀,拿起斧头,挣扎着,艰辛着,上进着,一步步走上了征战天下的道路,避免了神州陆沉、衣冠沦丧……群号:775307992。欢迎加入,期待交流。



第一章 子承母业
    “太阳真是打西边出了!杨西施的呆儿子竟然开了个卖肉铺!”

    “做娘的卖完肉,等卖不动了,做儿子的又接上。嘿嘿,这就叫子承母业。”

    “你们就是少见多怪!谁说娘卖肉了,儿子就不能跟着卖!”

    ——————

    在茶馆里议论热闹的时候,杨炯正忙得不可开交。看热闹的,买肉的,指指点点的,把一个小肉铺堵了个水泄不通。没办法,对一群底层百姓来讲,这样的狗血故事可不是天天有,非常有围观的价值。

    故事狗血在哪里因为涉及了杨西施。

    杨西施,十几年前是这衡州府城后街一块的青楼头牌,巅峰的时候,睡一次可是得要一两银子。按照购买力来讲,撇开一次大腿,够吃半年了。可是在一次遇人不淑的从良冲动下,怀上了杨炯,可肇事的赶考书生却一去不回,一时间这个狗血故事在府城广为传播。嫖客可是不会认一个生过娃的头牌,自此杨西施变成了个倚门暗娼,顾客的主力从书生富商变为贩夫走卒,价位自然也跟着直线下跌。好在之前有些积蓄,加上容貌姿色的确不凡,生意一直不错,好歹把杨炯拉扯大了。只是儿子不太争气,长得高大笔挺,相貌也随娘,英俊得有点俊俏,但就是不爱说话,是个闷葫芦,也不会读书,平时就爱抱着个石锁举来举去。石锁有一百多斤,杨炯举起来根本不废什么劲,兴致高的时候,还会抡起了转圈圈,像街头卖艺一般,引发里三层外三层的围观。

    不过也好,仗着天生神力,这几年倒是没有再出现睡了西施敢不给钱的。

    在一群便宜爹便宜妈的围观下,杨炯倒是沉得住气,分肉、过称、算钱,熟练得像个老屠夫。尤其是分肉的动作,基本就是一刀下去,分量偏差也就几钱左右,惹得围观人群啧啧称奇,不时飘过“天生屠夫”“家传卖肉”的评价。其实,在开店之前,杨炯就跟着个老屠夫拜过师,还跟下打了个把月下手,得到“你天生是个屠夫”的评语后才正式开店的,算得上科班出身。至于那些个嘲讽笑话,两世为人的杨炯,自然有颗大心脏。嘴长在别人身上,让别人说去,计较也是没用的。

    有热点就是不一样,开张的两头猪,不到一个时辰就卖完了,剩下一堆没人要的猪下水。众目睽睽之下,自然不会有人愿意出来掉这个价,虽然都知道既好吃又实惠,但有时候面子又比实惠重要。杨炯朝大伙拱了拱手,大声吆喝,“各位街坊乡亲捧场照顾,杨炯这里道声谢!今天我就先关门打样了!还请以后多多照顾担待些!”

    围观群众三三两两散去。杨炯闷头收拾,把猪下水拿到后院。这是个蛮不错的院子。四个院的布局,前面是铺面,后面正房,两边是厢房和灶房,院子里还有一口深井。对这样的一个工作和生活场所,杨炯非常满意,嗯,以后也算是有房一族了,而且还不是房奴,不用天天想着月供怎么还!前些日子杨炯拿着杨西施赞助的二十两银子,四处寻找合适的店面,本来一无所获,要么太贵,要么位置不好。这个时候,杨西施竟然给他指了地儿,一个准备转卖的棺材店面。估计是西施的某个恩客指点。

    棺材店面是前街卢员外的产业,本来经营得挺好,但不知怎么回事,今年初以来,竟然有两个人死了,一个是掌柜喝酒掉沟里摔死了,一个是做棺材的伙计在干活时被自己人失手劈死了。一个卖棺材的店子,连续出了这么蹊跷的事,总是不太吉利。于是卢员外也准备着出手店面,见是杨西施的儿子,虽然纳闷,毕竟杨西施的呆儿子名声在外,到买卖终归只认银子,便出价二十两卖给了杨炯。只是在画押签字时,对杨炯的签字有些惊诧。

    杨呆子的字倒是不呆嘛!卢员外心里还嘀咕了一下。

    一边想着最近开店遇到的一些事情,一边倒腾着手里的活,杨炯倒是很快收拾利索了。把猪头放到卤水锅里文火卤着,大肠、小肠放在灶房里用烟熏,剩下的猪肚和猪肝准备等会拿到西施那里。

    当个屠夫,不管是开铺坐店,还是到外面帮人杀猪,养活自己还是容易的,但是要想多赚点钱,还是得下点功夫。自己杀猪卖猪一条龙,固然省了很多功夫,但同样买铺面也花了不少钱。杨炯想到的就是利用自己有铺面的优势,把一般半卖半送的猪下水和猪头肉加工好在自家铺子里卖。对家里殷实点的,通常会买些腊肠炒着下酒,也是蛮惬意的。穷点的舍不得买猪肉,买便宜些的卤猪头肉,肥肉酥滑,精肉嫩甜,看着档次也不错,也够撑场面了。杨炯想着,出路还是得在把猪卖好上下功夫。在杀猪界,杀得好不若卖



第二章 红灯笼
    经过十来天的摸索,杨炯的生意慢慢进入了正轨。不像一开始,有很多人围观,好些还指指点点、嘀嘀咕咕的。现在,基本上都是直接来买肉的,虽然有嘲讽、有调戏、有玩笑,但没有了围观。不过总的来看,买肉的人没有少,反而还多了起来。相对其他油滑的屠夫来说,杨炯杨呆子的名声在外,感觉上放心。加之,杨西施给了一副好皮囊,那些个大妈、大婶,还有大姑娘们,宁可多走几步,也来杨炯这买。毕竟,看着也舒心。

    每天杀一头猪卖,顺便卖点卤肉和熏肠,除去商税,每天也能赚些辛苦钱。不过杨炯倒是没有在乎多少,能养活自己和老娘西施就行了。靠杀猪来赚大钱,这个想法根本不靠谱。“赚钱不辛苦,辛苦不赚钱”自古传下来的话,那都是有道理的。

    因为担心让娘尴尬,杨炯特意挑了个下午,去了趟娘那里。一般情况下,杨西施上午都是在睡觉,中午才起床梳洗和吃饭,下午才有空。

    哪怕时常被人笑话,这个身躯还是自带着对娘的天然亲近感和信任感,杨炯特意买了一袋米和一些菜蔬,还有些糕点吃食和胭脂水粉。

    “嗯,这个刘记桂花糕还是不错的,甜而不腻,香而不媚。炯儿,你也吃呀,很好吃的!”杨西施尝了一口糕点,喜笑颜开,转头对杨炯说道。

    听着杨西施的话,杨炯不由生出一种错觉感。这个娘应该是个贵妇人,不,就是贵妇人。坠马发髻造型大气,发色乌黑亮堂,没有打粉底,但面容却白皙如凝脂,桃花眼明亮清澈,有一汪秋水,因为咀嚼而抿动的红唇更是妩媚。人长得好看,而且话也说得有水平,不就是贵妇范么。

    收住这股错觉感,杨炯也不吭声,又递给杨西施一块,自己也顺手拿了一块,跟着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一个人说不起话来,房间里迅速陷入了安静,剩下娘俩的咀嚼声。

    许久,杨西施吃完几块点心,出声道,“炯儿,我想给你找了个媳妇。”说完,盯着杨炯。

    杨炯抬头瞟了一眼杨西施,没吭声,继续吃糕点。

    果真,杨西施仿佛开始解释,“你现在开了个肉铺,听说生意还可以,应该可以养家糊口,也算是立业了。我想托人去湘西或者滇南那边给你买个小娘,年底前完婚。早点开支散叶也好,趁还没老,为娘还可以帮衬一二。这样,你也能够轻松些。”

    杨炯依旧没有啃声,心里却是激荡不已。房子有了,妻子也不远了,这个西施妈,还真是有手段有能耐。买个媳妇,真是想得出!不过杨炯也理解,在府城这一亩三分地,谁愿意把自家闺女嫁给暗娼家当媳妇,这不是坑女儿一辈子么。杨西施想得算是周到的,更何况,越是这种低贱窘迫的家境,女方家要求的聘礼就越高,没个十来二十两银子,根本没有媒人愿意跑动。但如果去外地买一个,根据现在的行情,估摸着五六两银子,便可以买个模样周正的小娘了,而且还不担心做媳妇的刁难。都是苦出身,谁也别瞧不起谁,要是家里过得去,谁还会把儿女往外卖的。

    根据记忆,在儿子杨炯面前,杨西施是有绝对的权威的。说起话来,很有气势,让人不知觉地顺从。就是上次开肉铺子,也是杨炯用了自食其力的借口,得到杨西施的首肯后,才开始行动的。不过,杨炯还是决定试图争取一下,毕竟成家负担重,光棍还是要快活一些的。

    “孩儿就依娘的意见办。不过孩儿也认为,婚姻是大事,还得看看买来的媳妇身体好不好,抑或人品好不好。就怕身体有暗疾,还有不孝顺。买来养一段时间,再看看身体如何,心性如何,特别是看看跟娘对付不。娘看如何”

    虽然有些诧异杨炯的话,因为平素这个呆儿子可不爱说话,不过却被杨炯说得有点动心。

    “炯儿说得也有几分道理,那就买来先养着吧!”杨西施最后一锤定音。

    随后,杨西施说了会闲话,拿起胭脂水粉,撇下杨炯进了里间的卧房。杨炯也没说啥,因为知道,杨西施这是去梳妆打扮去了。作为一名暗娼,杨西施对业务工作的态度是端正的,对自己的容颜很注重维护,难怪恩客始终不断。这也是杨炯能被拉扯长大的经济支撑。根据这具身体的记忆,杨炯在物质生活上就没苦过,从来就没挨过饿,肉也没少吃,不然现在的这副身板怎么长得出来。上回整理买回来的铺面时,杨炯用棺材店遗落下来的尺子量了量,又转换着算了算,大概有后世的一米八多。嘿嘿,妥妥的大长腿!

    杨炯出门给杨西施买了几个热烧饼,然后回到肉铺做晚饭吃。晚饭过后,趁着夜色,杨炯又溜回了杨西施的住处,躺在原来睡的床上半睡半醒打着盹。因为对自家熟悉,杨炯动作熟练轻柔,杨西施竟然没有发现。

    门轻轻敲了三下,恩客来了。

    一阵调笑声过后,房间灯灭了。风云济会,鱼



第三章 衙内不常见
    杀猪的日子,日复一日。这些日子里,饭管饱、肉管够,早睡早起,忙碌充实,原本就高大的身材更加魁梧了。身体的本钱很重要,哪怕是傻点呆点,市面上的青皮无赖们也没有招惹杨炯的。

    中秋节前一日,杨炯接了一单大生意。衡州知府秦诗欢五十大寿,秦家决定大操大办,准备摆三天的流水席面。这是一个老传统。一府的父母官,总得有对应的气派和礼节,不然官威从何而来这个消息早已传遍全府。这些日子,骑马的、坐轿的,一**涌向府城。就连城里的乞丐,都在盛传一桌有哪些个菜色。一个个说得眉飞色舞,神采飞扬,仿佛是他定下的菜谱,说到兴奋处,一拍破碗,口水搭拉得老长。

    杨炯被家仆带到厨房见了管家。管家白白胖胖的,端着脸,背着手,正在巡视着厨房。见杨炯来,眯着眼瞟了一眼,扬起下巴问道,“听人说,你杀猪很是利索”

    杨炯把随身带的杀猪刀轻放在地,然后垂首向管家作了揖,“回大人话,小人专门杀猪,顺手、利索、不偷懒。”这种生意很难得,尽量说好话陪小心,争取拿下这一单。不单单为了银钱,杀猪也是有瘾的。偶尔自省,杨炯觉得,自己多少有点身怀利刃、杀心自起的天性。

    “哟呵,人都说你是个呆子,我看,也不是很呆嘛!好了,就你了,一天二十头,给你两个烧水打下手的,把肉按时送到厨房。工钱等寿宴办完一起结算。”听到“大人”二字后,管家笑了。不过,对这等小屠夫,管家也没空啰嗦,定来章程来便转身走了。

    指定给杨炯打下手的是两个厨娘。一个是中年妇人,大胸大腚、粗胳膊粗腿的,很是顾盼自雄、威武雄壮。另一个是个小丫头,身段还没长开,瓜子脸,瘦条条的,总体感受,长相平淡,身体平坦。杨炯稍微打量了下,便对中年妇人说,“大姐,你对府上的事熟悉,还得劳烦你安排指使下来,一个烧水的,一个淋猪毛。烧水不要断,我杀得过来。”

    等那个小丫头提着一桶沸水过来的时候,发现厨房院子里摆着一地的死猪,一只紧挨着一只,好像突然间遭了瘟就死了似的。满地的血水,更是鲜红得让人心里发毛。一个高大壮实的后生,半蹲着在屋檐下的栏杆上磨着刀,脸上、身上都满是血水,不过神情却是很专注,磨几下就试试刀,接着继续磨。小翠不由咋舌,这么一会儿,二十头猪,一壶水的功夫就杀完了

    自打开了店铺以来,杨炯杀猪的技艺更加精湛。仗着天生的蛮力,加上长期的实践积累,杨炯都懒得用绳索把猪固定,直接拽起猪耳朵,趁着猪挣扎嚎叫,一刀下去就是一个通透。二十头猪,真心没费什么功夫。不过,杨炯的脸上、身上溅染上血水,这个总归免不了。

    杀猪倒是容易,难在去毛分肉。好在有小翠的帮忙,砍剁的声音没有停过。从中午时分到傍晚,算是把今天的任务完成了,如小山般的肉堆,还有其他猪头等杂碎,给人强烈的视觉震撼。杨炯暗道,壕!

    不仅后厨在忙,整个秦府也是忙个鸡飞狗跳。外出送请柬的,前来送礼的,挂喜庆装饰的,整治庭院的……忙碌的景象,仿佛象征着这个家庭的红火兴旺。虽然不是什么高门贵族,世代显宦,但牧守一府,特别是在这块衡山之南的湘江一带,秦知府算得上是非常显赫了。然而此刻,端坐在书房的衙内秦家大公子却是面有郁色,与阖府的喜庆氛围不太相融。

    大比之年,老爷子竟然不让自己前往京师赶考!二十多年的寒窗苦读,不就是为了一举成名天下知么老子知府,儿子竟然是个在家吃闲饭的举人,这不让世人笑话么

    虽然自小就读书明理,也知道忠孝之道,可是秦光磊就是难以压制不能赶考的怨念。昨天晚上,父亲把他叫到书房,先说了会闲话,然后考较了一会学问,最后才对他说,“为父年事已高,且你弟弟宦游在外,不想再为你担心,此次大比你就不要去了,安心在家读书吧!”

    父亲一贯的权威让秦光磊当时本能地诺诺称是,等反应过来,父亲已是离开了书房。

    不解与怨念翻江倒海般,搅得秦光磊一宿无眠,今早起床至今,水米未沾,一直枯坐着。想去找父亲问个究竟,又有些不敢。父亲在家一贯都是一言九鼎,而且很多决定,在事后都证明是非常有道理、有眼光的。难道父亲还有别的考量

    咕咕一阵声响。秦光磊这才发现,自己竟然饿得肚子造反了。竟然没人给自己送饭,身边也没个人伺候着。正想骂句天杀的奴才,突然反应过来,估计都是在忙着给老爷子大寿准备去了。

    秦光磊只得自己去后厨找点吃的。一进后厨的院子,就被如山的肉堆震撼了一下,白亮亮的肥肉、红艳艳的精肉、码得整整齐齐的猪头,都是层层叠叠堆砌着,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血腥之气。修罗场啊!

     



第四章 秀楼春
    最近,秦知府的宝贝闺女秦素素,心情比以往好了许多,脸上竟时常挂着笑容,仿佛春日里的阳光一般明媚温暖。

    作为一名大家闺秀,尤其是官宦人家的千金,在礼教大防的世风人情之下,约束还是很多的。世人常说的,食不言语、坐不靠椅、立不塌腰,那些个的都是小事了,真正让秦素素痛恨的,还是这座颇具匠心、小巧素雅的秀楼。虽然里面布置得高端大气、内涵丰富,但在秦素素看来,一砖一瓦、一丝一曼,还有那些个伺候和监视的丫鬟仆役,都是对自己的囚禁。自打懂事以来,很少走出秀楼。在秦素素看来,秀楼是牢房,自己就是囚徒,虽然锦衣玉食,却是笼中小鸟。

    让秦素素开心的事有两件。一件是二嫂也来和自己住了。二哥祝完寿走后的当天,二嫂就向秦夫人主动提出,要陪自己住秀楼。母亲同意了,还当场叫丫鬟回房间拿了些贵重的首饰和珠宝给二嫂。自打二嫂入住以来,秦素素就有人一起针织刺绣,一起吟诗作对,谈古论今。几天处下来,二嫂就走进了秦素素的心里。在她看来,二嫂既像母亲一般的慈祥,又有姐姐一般的亲近贴心,好多的心里话,她都愿意对二嫂讲。好比前两天,秦素素发现自己的束胸好像又变小了,也悄悄对二嫂说了,并且得到了二嫂一句“小女子有大胸怀”的评价。总之,秦素素真心亲近喜欢二嫂,感觉什么都愿意与二嫂分享,有时甚至想着,二哥别经常回来才好,不然自己一个人住秀楼就孤单乏味了。

    另一件开心的事,就是看新来的护院练武。坐在秀楼上看外面的风景,直接进入视野的就是后厨的院子。在以前,那里只有匆匆走过的仆役,还从来没人长久地呆在那练什么武功。更诧异的是,那个护院在练武功之前,还怪模怪样地压压腿、扭扭腰、曲曲膝,像个跳大神的,想想都搞笑。大神一旦跳起来,基本上都要折腾个一炷香的功夫。折腾完之后,练得也非常认真,很多都是重复的,比如反复地举石锁,反复地劈着一对很夸张的大斧头,反复地拉弓。如果不是身形匀称挺拔,动作看起来也是挥洒自如,否则看久了也会腻味。在有阳光的日子里,明亮的光线有意映衬,那个练武的护院显得有些英武不凡。感觉有点不像个护院,好像,好像……

    究竟像个啥,秦素素一时也说不上来。

    “如果是个书生就好了!”有一日,看着那个练武的身影,秦素素心里突然冒出了这样一个念头。虽然被关在绣楼里,除了陪父母一起吃饭,秦素素基本都没怎么出过府邸,但也并不是说与世隔绝的。有时候,她也会和同样的官宦、富商的千金们来往走动,只是不在外面过夜罢了。一群闺蜜之间,也是有很多分享的,比如谈论女红的技艺、嫁人持家的学问,甚至亲密点的,还会分享当前市面上流行的话本小说。虽然各家都会对这些品味低俗的东西,严防死守,毁尸灭迹,但是,有些东西总是难以禁绝的。何况,那些话本小说里的故事是那么美好,让这些少女们念念不忘。英俊潇洒、博学多才的书生,花容月貌、温柔贤淑的,为了三生三世的缘分,不顾一切世俗的阻力,冲破重重的障碍,最后在书生金榜题名的辉煌时刻,有情人终成眷属……多么感人肺腑、荡气回肠,每每让人喜极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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