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余烬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哥来打酱油
后世的华夏是个提倡和平的国家,自从七十年代末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战争,但并不表示华夏的军人没有杀过人,就以他们所在的边境防务来说,贩毒者、偷盗者、越境者比比皆是,他开过枪也打死过人,后来转到情报战线,反而没有电影中那么刺激了。
刚才的生死只是一瞬间的事,但凡有一点心慈手软,也许已经穿越到别的时代了,并不是对这个时代抱有什么念想,才来了三天,任是谁都会有好奇之心,他也不会例外。
况且,对于任何一个华夏人来说,汉唐都是值得骄傲的年代,他想亲眼看一看那些传说中的城市和历史人物。
前提就是,得活下来。
刘稷越跑越慢,到最后停在了一棵树边,一边坐下来,一边小口地喘着气,以求尽快地恢复体力,才有可能应付未知的局势。
除了休息,还有一个问题始终在他脑海里萦绕,这些吐蕃人的行为非常可疑,从装扮上看他们不像是山贼,就算是山贼也没有无缘无故上来就杀人的道理,那些金币或许是下手的理由,可刘稷总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没有什么道理但他就是这么想的。
这些人出现的时机太巧了,如果不是自己坚持要留下来,他们此时应该还一直跟在后头,刘稷感觉到,他的行为很可能改变了什么。
会是什么呢?
显然,敌人不会留给他多少思考的时间,没等他喘完气,山林里就传来了一阵唏簌的声音,刘稷的听力还没有能恢复到重生以前,只能大概地认为有人追过来了。
高寒山地,树叶的枯萎和腐化都会变得很慢,林子里铺了一层厚厚的落叶,人的脚一踩上去就会发出那种声音,他仔细听了听,判断出来人不会超过两个,才稍微放心。
五个敌人,已经解决了两个,余下的三个对付起来不会比之前更困难,何况在山林里,马匹没有了作用,重甲影响行动,他的劣势已经被缩小了不少。
当然了劣势还是存在的,因为时间太紧,他来不及去拿那两个死者的武器,因此手上只有一把短刀,这种处境让他想起了曾经经历的野外求生训练。
这一回,他的敌人除了大自然,还有活生生的人。
刘稷迅速站起身,用短刀在树身上剥下一条长长的树皮,来不及将树皮捻成索,只能就这么捆在两棵树干上面,离地大约五厘米的样子,紧接着在隔了三、四个树身的位置,又做了一道绊索,当敌人的身影出现时,他已经完成了三道这样的绊索,然后伏在一棵树身后面,向远处张望。
贡多松布是族里打猎的好手,最擅长的就是追踪,这也是达囊乞敢于带着他一个人就追上来的原因,两人一前一后,全付重装的达囊乞在前,靠着稍后一点的贡多松布的指点,一点点地接近了刘稷的位置。
他们的速度不算快,每过一会儿,都会停下来,直到贡多松布确认无疑,时间隔得不久,落下的痕迹来不及消除,就连达囊乞都看出了点端倪,他们离目标越来越近了。
“那个唐人就在前头。”蹲在地上的贡多松布拿起一片叶子,在鼻子上嗅了嗅,很肯定地说道。
眼看他们就要接近第一道绊索了,如果再让他们这么一路查过去,过于粗糙的布置根本就瞒不了行家,刘稷‘呼’地一下站起来,从树身后头现出形迹,就像是慌慌张张地乱跑一通,没头没脑地窜向山林深处。
“是他,你绕过去。”
达囊乞举起手里的长刀一指,示意贡多松布走另一个方向,以便包抄,而他自己不等手下走远,就已经加快了速度。
敌人就在前头,离着约摸百多步的样子,他穿着全套重甲,跑起来竟然一点也不慢,眼睛紧紧盯着前方的背影,双腿交错的频率越来越快,唐人果然不经事,在这么高的地区,才跑了一会儿就要歇息,他哪里会放过。
距离在渐渐接近,达囊乞已经嗅到了一丝血腥的味道,他甚至想好了,要将这个唐人的喉咙割开,就像他对自己的副手做的那样。
突然,脚上那双熟牛皮靴子,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绊了一下,庞大的身躯一下子失去了平衡,飞了出去。
盛唐余烬 第五章 猎手
山林里很安静,就连寻常的鸟叫声都听不到,因此,那个声音显得十分刺耳,让刘稷有些始料不及,一定是正面的绊索起作用了,而他等的就是这个机会。
跟在身后的巨大黑影一下子没了踪迹,刘稷迅速改变方向,从绊索区的边缘绕了回去,由于坡度的原因,他现在处于一个比较高的位置,能够居高临下地俯瞰整个周边环境。
效果比他想像得还要好,绊索让他暂时摆脱了重甲武士的威胁,而擅于追踪的那个长袍男子被分隔在了另一个方向,他毫不犹豫地脱掉身上的羊皮袄子,使得身体更加轻盈,朝着目标潜过去。
贡多松布的动作很快,他将一只羽箭搭在弓弦上,就像狩猎一样,屈着身体,借着树木的掩护,迅速地在从林间行进,只要组本能缠住那个唐人,他就能提供精确的远程打击。
就在快要走到一半左右的时候,一声巨响突兀地出现在耳中,像是一头猛兽扑倒在地上,他的心里一惊,步子顿时慢了下来。
难道是组本遇袭了?
贡多松布有些犹豫,如果组本出了事,按照军律他们这些人都会被处死,可是他无法相信,达囊乞那样的勇士会连声音都发不出,就被人给干掉,是退回去同组本汇合,还是继续前进,争取截住那个唐人?
性命攸关,他选择了前者。
转身的一刻,贡多松布突然听到一个声音在迅速接近,声音不大,很像是某种小动物,他疑惑地停下动作,打算回头看一眼,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和熙的阳光透过树丛照下来,在树林间打出一道五颜六色的光晕,一个黑影从树身后闪出,飞快地扑过来,短刀的刀身被阳光照射,划出一条彩虹,当头而至。
贡多松布被晃得连眼睛都睁不开了,只是出于本能举起了手上的木弓,彩虹沿着坚韧的弓身上滑落,呈半圆形的弧线,在这条弧线上,有一小截突起,当他反应过来时,须叟不曾离身的木弓已经脱手而去。
眼睁睁地看着木弓落地,一阵锥心的痛感涌入脑海,原本完好的手指,被齐根削断,顿时只剩了四个血洞,贡多松布扔掉羽箭,用完好的左手按住伤口,嘴里发出一声尖利的惨叫,这不光是本能,同时也是示警。
刘稷去势不减,身体撞在对方的肩上才停下来,他没有用短刀去补一下,而是弯腰捡起地上的木弓和羽箭,用短刀将依然附在弓把上的断指掀掉,然后握着羽箭的箭杆,将箭尖的一头对准贡多松布的大腿,狠狠地扎了进去。
“莫要拔,拔出来就没命了。”临走之前,他好心地提醒了对方一句,用的是不太流利的吐蕃话。
手下的惨叫声响起的时候,达囊乞刚刚从地下爬起来,因为跑得太快,脚下被猛地一绊,直接仆倒在地上,好在做为一个老兵,多年的战场经验发挥了作用,狼狈之余,裹着重甲的身体就地打了个滚,手上的刀和盾都举到了眼前,形成防御之姿。
料想中的突袭并没有到来,他抬起头看了一眼脚部,牛皮靴子被两根树皮缠住了,如果这不是自然界的结果,也就意味着。
那个唐人并不是想要逃跑,而是故意示弱,只为引诱自己追上去,这个判断让他的身上起了一阵寒意。
达囊乞赶紧坐起身,挥刀斩向腿上的树皮,等到双脚被解放,便听到了那个叫声。
他没有犹豫,马上跑向手下的方向,一边跑一边低头观察脚下,很快就看到了一脸惨状的贡多松布,抱着手靠坐在一棵树下。
停下脚步,用警惕的目光打量四周,当视线掠过地上的几根断指时,眼神不自觉得跳了一下,一个没了手指的人,无论腿上的那支箭插得深不深,都和废物没什么分别,不值得他分心。
对方明明可以杀死他,为什么没有那么做?
带着这种疑惑,他开口问道:“那个唐人呢?”
“朝那头去了。”贡多松布虚弱地一指,脸色因为失血而变得苍白。
达囊乞先是一怔,紧接着心里的怒火一下子冒了上来,对方留下这个活口,竟然是为了给自己指路,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子,他凭什么?无边的怒意在胸口郁积,腾腾地直似要冒出来。
他一言不发地拔脚便走,连句交待都没有,贡多松布嘴巴张了张,倒底没发出声来,本来还打算提醒一句,那个唐人小子,会说吐蕃话。
其实达囊乞的思量倒也不完全是这样,手下的所指出的方向,并不是山林的深处,而是相反的方向,这让他产生了一丝警觉,山林外头,只有一个人在看着,难道对方是想先翦除所有的帮手,再来对付自己?
更有可能的是,抢马!
因此,他不得不追,可尽管心里有些焦急,脚下的步子反而越发沉稳,左手的藤盾护住大部分身体,右手的长刀在身前拨划着,以便消除可能的障碍。
果然,走出去没多久,脚下就出现了异常,刀锋似乎被什么东西给挡住了,他低下头一看,一根藤蔓隐藏在草丛间,并不是自然向上生长,而是像之前的树皮一样,横亘在脚下,又是这一套?达囊乞冷哼一声,刀尖上挑,“啪”地一下绷得笔直的藤蔓如蛇一般地窜了回去。
没想到,正要继续迈步向前,一个长条状的黑影带着呼呼的风声横扫过来,速度快得不可思议,只来得及用左手的藤盾挡在胸前,巨大的力量便将整个身体打得飞起,重重地摔在地上。
眼前一片混沌,长刀脱手而出,头盔不知去向,胸口如遭雷击,那面坚固的藤盾被打得变了形,身体感觉不到四肢的存在,达囊乞甚至有个错觉,似乎击中自己的,是投石机投出的巨大石块,可心里却知道,一定是那个唐人做的手脚。
这样居然都没死?
刘稷眼中的惊异之色,并不比躺在地上的达囊乞要少多少,一棵将近三米高的杉树,被他强行拖着弯成了弓形,用粗大的藤蔓捆在一块石头上,至少有上千斤的弹力正面击中对方,结果连口血都没喷出来。
他有些庆幸,当初在选择目标的时候,没有先试图去解决绊倒在地的重甲武士。
事情还没有结束,趁着对方没有恢复过来,必须要先下手,他收起了轻视之心,从隐藏处站起来,飞快地跑过去。
对于一个猎手来说,最危险的时刻,就是猛兽受伤却没有毙命的那一刻。
盛唐余烬 第六章 竖琴
达囊乞仰面躺在地上,能感觉到的,不是椎心的疼痛,而是麻痹和身体不受支配,脑子嗡嗡作响,视线模糊不清,于是他调动起唯一还能动弹的锷部肌肉,带动上面的牙齿,狠狠地咬了下去。
一股鲜血从舌尖渗出,痛感顿时让他清醒了不少,睁开眼,还没来得及适应,一片黑影遮住了光线,眼睛里浮现出了,那个年轻唐人平静的面容。
和之前的那个骑士一样,刘稷面对的是一具全身披甲的身体,目测接近一米九,足足高出自己一个半头。
尽管没有了铁盔,对方的头部依然包裹在厚厚的甲叶当中,他不得不像刚才那样,掀开面甲,然后朝着颈部捅下去。
只听得“噗。”地一声,短刀捅在了一个厚实的物体上,任他怎么用力也按不下去,那是一个只剩了半边的藤盾,粗砺的藤条死死缠住了刀刃,既捅不下去又拔不出来。
“啊!”
地上的人放声大叫,刘稷只感觉执刀的手被一股大力拉扯着,竟然有些握不住,没想到这个武士的力气之大,远远出乎他的意料,要是没有那一击,他根本不敢想像后果,难怪对方只带着一个人就追进了山林。
此刻,两人四目相对,对方那张狰狞的脸离他不到半米的距离,铜铃般的眼睛闪着凶光,白森森的牙齿上渗着血,咬得“嘎嘎”直响,拿着藤盾的手奋力夹住他的短刀,一点一点地朝外扯动。
这具身体太年轻了,无论是力量还是技巧都还达不到后世的标准,时间拖得越久,对方回复的体力就会越多,不能这么僵持下去了,情急之下,刘稷马上想到了办法。
他先是发力回拉,在对方加力的那一瞬间,猛地放开手,夹着短刀的藤盾被达囊乞自己的力量扯脱,飞到了远处的草丛中。
一腾出手来,他马上抱住了对方的头部,用膝盖压住对方的胸膛,身体微微前倾,用手肘夹住颈项,另一只手按住头,形成了一个标准的绞杀手势。
接下来,只要双手逆向用力一拧,就能无声无息地结束对方的性命,然而不管他怎么用力,手上都是纹丝不动,定晴一看,胳膊被一双铁钳般的手抓住,慢慢地从脖子上掰离。
达囊乞的头部获得了自由,居然顶着刘稷压在胸前的那条腿,硬生生地地坐了起来,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咧开嘴。
“想杀我?就凭你。”生硬地汉话一个字一个字地从他嘴里蹦出,带着腥臭的口气打在刘稷的脸上,令人作呕。
看上去,敌人不光恢复了大部分力气,而且试出了双方实力上的差距,刘稷当机立断,马上松开压住对方胸膛的腿,站起身闪到达囊乞的身后。
达囊乞以为他准备从后面勒住自己的脖子,双手依然用力去扯胸前的那只胳膊,刘稷却用空着的另一只手,取下挂在肩上的木弓,将弓弦穿过达囊乞的头颈,单手拉住弓身的中部,奋力向后一拉。
这是一把硬木长弓,弓身60公分左右,两端镶着牛角柄,坚韧的弓弦绷得笔直,立刻将达囊乞脖子连同面甲一块儿勒住,整个头部也随之后仰。
因为覆着面甲,达囊乞的视线并不好,只看到了一根黑线从头顶落下来,停在脖子的位置,不过凭着经验,立时明白了对方想要干什么,他的反应很快,放开胸前的手臂,双手后伸扯住脖子上的弓弦,同时上身向后倾倒。
这是非常正常的反应,他的力气大过对手,只要拉出一个空隙,就能让头部解脱出来,可是身体非但没能倒下去,反而被一个坚硬的物体给挡住了。
挡住他的后背的是刘稷的右腿膝盖,同时左腿借力后蹬,双手分别握住弓柄的两头,顺时针交错转动,弓弦被他迅速地收紧,在脑后交错形成一个结,随着他不断地用力,慢慢地,这个结越来越长,也越来越紧!
不得不说,达囊乞的反应正中刘稷的下怀,这种杀人的方法,在西方有个很优雅的名称,叫做‘阿芙洛狄忒的竖琴’。
而在这个时代,有个更霸气的名字......秦王绞,玄武门之变,李世民就是用这一招杀死了自己的兄长,为的是不见血。
弓弦的韧性之强,使得达囊乞能掰开的幅度一次比一次小,渐渐地连手指都被绞了进去,镶在牛皮上的铁片紧紧地贴在脖子上,他的呼吸开始变得急促,不得不从嘴里发出“嗬嗬”的叫喊,双腿用力地在地上蹭来蹭去,眼珠子鼓得越来越大,表情只剩了惊恐。
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任人宰割的猎物,而且还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唐人,这么死去,太窝囊了他不甘心。
为了便于用力,达囊乞好不容易才将手掌挤进去,锋利的弦边割开他的皮肉,血糊糊地耷拉下来,他哪里还能觉出痛,窒息的感觉让他如同被抽离水中的鱼儿,只求能将脖子上的绞索拉开那么一点儿,让自己透口气。
此时的刘稷一点都不轻松,绞得越紧,反作用力就越大,他使出了全身的劲,转动的速度却越来越慢,好在敌人挣扎的程度已经减弱了许多,只有勒在脖子上的双手还在挣扎,哪怕弓弦深深地陷进了肉里,露出鲜红的皮肉。
“额......”的用力声从口中呼出,他闭上眼睛,准备完成最后一击,彻底解决这个难缠的对手时,一阵细细簌簌的脚步声突然出现在耳中,从声音来看,这个偷袭者已经相当接近了。
刘稷心里一惊,赶紧收起膝盖,猛地朝边上一转,只听得“呼”地一声,刀光在眼中闪过,肩膀上一凉,鲜血从割开的口子渗出,顺着胳膊流下来。
好险哪,只要晚上那么一下,这一刀就会砍在脖子上!
不到一米的距离,贡多松布弯着腰,右手手掌被撕下的布条包裹着,左手拿着一把长刀,插在大腿上的那支羽箭,只余了小半截箭杆在外头,因失血过多而变得苍白的脸,看着就像死人一样,令人齿寒。
“放开他,不然我就杀了你。”贡多松布牙关打着战,发出野兽般得嘶吼,刀尖颤微微地指向刘稷,鲜血一滴滴地落到了地上。
这是一句吐蕃语,他知道那个年轻的唐人听得懂。
盛唐余烬 第七章 猎物
就
凭
你!
刘稷回以同样的吐蕃话,那些生疏的单词,一个字一个字地从他嘴里蹦出来,然后一脚蹬在达囊乞的背上,怒吼出声。
“啊!”
双手猛力一转,已经达到极限的弓弦再度收紧,伴随着“吱吱”的轻响,贡多松布眼前出现了恐怖的一幕,只见组本那双可以徒手抓住奔牛的手,竟然从掌心处断开,连着白森森的骨头“啪”地掉在地上。
大力之下,弓弦将上好的冷锻铁片勒得变了形,深深地凹进去,原本就粗短的脖子挤成了一团,达囊乞鼓着血红的眼睛,想要喊出“救我”,却怎么也无法发出声音,只能绝望地伸出一只断掌,血淋淋地够向他,如同一只地狱爬出来的恶鬼。
一声轻脆的“咔嚓”之后,原本昂起的头一下子耷拉下去,刘稷松开手,颈骨折断的达囊乞如同一堆烂肉,连同绞成一团的木弓瘫落到地下。
恐惧布满了贡多松布的全身,无论如何也迈不出步子,他感觉全身的力气似乎都被抽光,就连向后逃跑都做不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
刘稷行若无事地走过去,从那只颤抖不已的左手上轻轻接过长刀,然后一把握着大腿上的箭杆,“噗哧”一声拔了出来,一股血泉激射而出。
“早就提醒过你,一动就会没命的。”
随手扔下箭头,再也没有去看上一眼,同样的错误,他不会再犯第二次,之所以一开始没有直接杀掉,是因为他想要留着此人,成为重甲武士的累赘,让其在救治的过程中露出破绽,没曾想人家根本就不在乎。
事情还没完呢,路上干掉两个,山林里干掉两个,也就是说,还有个敌人留在外面,刘稷割开身上的衣物,将胳膊上那道口子牢牢缠住,眼神变得冷酷起来。
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倚仗,微小的疏忽都足以致命,就算自己不在乎这条生命,也不意味着随便就能让人拿去。
一股强烈的战斗意志,从心里涌出,想要自己的命,就得付出足够的代价,无论是谁!
格桑倚在一匹战马后头,心神不定地听着远处传来的叫喊声,那是他的同伴贡多松布发出的,从听到的第一下开始,他就赶紧下了马,躲在马身后,将箭头瞄准了山林的方向。
达囊乞是他们的组本,也是部落里有名的勇士,贡多松布则是有名的猎手,他根本不相信那个唐人逃得掉,就算逃走了,也不可能再度杀害这其中的任何一人,然而,不远处,那张死不瞑目的脸告诉他,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俄本其实刚刚才死透,他亲眼看到了喉咙被人割开后,那种无助到绝望直到死亡的全过程,在他的记忆里,唐人很少会用这样的法子杀人,他们更喜欢一刀下去,人首分离。
山林间传来的叫喊声渐渐低沉下去,格桑的心却提到了嗓子眼里,当发现山林出现动静之后,紧张不已的他立刻射出了手里的箭支,准头并不好,贴着黑影飞了出去。
“达囊乞组本,天神保佑。”他没有再射出第二箭,因为从山林里现身的,是一个全身披甲,只露出眼睛的大汉。
黑影现身的一瞬间,他长长地松了口气,穿着一身铁甲的,只有可能是达囊乞,而他却朝着对方射了一箭,心里顿时有些忐忑不安,根本没有注意到贡多松布没有跟在后头。
这种不安,在看到对方一言不发地大步走来时,达到了顶点,组本的脾气可不怎么好,他忙不迭地迎上去,嘴里说着解释的话。
“格桑的眼睛瞎了,以为是那个唐人,请相信,我的无意冒犯......”还没说完,话就被一柄架在脖子上的长刀给打断了,格桑的身体不由自主地趴到地上,连头也不敢抬。
“说,为什么要杀我?”
“格桑不敢。”他下意识地辩解了一句,突然觉出了不对,这个声音根本就不是达囊乞的。
格桑惊诧地抬起头,露在面甲外的那双眼睛,显得十分年轻,眼神凌厉得就像是草原上的狼,寒意从心底升起,他想要从地上爬起来,拿着弓的那只手突然间一痛。
刘稷的表情不变,长刀将格桑的手钉在地上,疼得他身体蜷缩起来,嘴里惨叫连连。
叫声让他的眉头一皱,这里是吐蕃人的地盘,既然能来五个人,后面可能会来更多,山路,显然不是一个逼供的好地方,刘稷拔出长刀,押着这个唯一的活口走向山林,很快就到了刚才战斗的地方。
尽管很痛,格桑已经叫不出声了,因为他看到了组本达囊乞被剥光的尸体,身上连伤痕都没有,而在不远的地方,自己的同伴贡多松布倒在血泊里,鲜血从他的大腿冒出来,流了一地,身体一耸耸地,还没有死透。
“最后一遍,不说就和他们一样。”那个听着就让人不寒而粟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格桑惊恐地转过头,身体抖得像筛糠一样。
“为什么......要杀我。”
两个时辰之后,一队骑兵出现在山路上,当发现前方的异状时,为首的立刻打出了缓行的手势,同时发出了警戒的命令,他的两个手下脱队而出,沿着山路跑过去,停在了一堆尸体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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